最终想补充一点自我另外的想法,同城市完备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方式和先进的医疗教育资源,农村自是不能比的,城市成了人们汲汲以求奔向的地方,农村逐渐虚空成空巢,某种意义上,乡土社会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种落后、负累,但其中的乡土之情却不是能够如此这般轻易抹去的。经济在发展,物质在充盈也在被摧毁,但情感,我们不能轻易说放弃。乡土社会中那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传统,那种贴近泥土的亲近自然,那种比邻而居相互串门的热情街坊,还有鸡犬相闻的那份安逸闲适,都是乡土社会中诸多概念构建的骨架中鲜活的血肉,在这个城市化不断发展、农村逐渐被淘汰的时代,也能化作一种让人割舍不下的情怀。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晚上好!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虽然我们不能真正从书中寻找到富贵和美女,但书中自有我们所需要的。刚才听了几位老师精彩的报告,感觉里面确实有许多自己所需要的,需要的就是最好的,我想我们读书读的就是一种需要。我读的书并不多,给我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的有李镇西的《做最好的老师》和魏书生老师的《班主任工作漫谈》。今天我和大家交流的题目是《书中自有你所需》。《班主任工作漫谈》我以前浏览过,寒假期间,我比较细致地读了读前125页,摘抄了14页的笔记,写了18篇读书体会,今天把我读书的点滴体会向大家汇报一下。
魏书生老师在这本书的自序中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属于愿意当班主任的那类老师。我总觉得,做教师而不当班主任,那真是失去了增长能力的机会,吃了大亏。”从魏书生老师的角度来看,他是建议我们当班主任的。当班主任累、苦,但更充实。
读这本书我有如下感受:
魏书生老师在书中说:“用黄金般宝贵的光阴,换来一大堆无用的指责埋怨,这真是人生最悲哀的事情……埋怨环境不好,常常是我们自己不好;埋怨别人太狭隘,常常是我们自己不豁达;埋怨环境太恶劣,常常是我们抵抗力太弱;埋怨学生难教育,常常是我们自己方法少。”
我的体会就是:摆在我面前的环境我无法改变,但我可以改变我的心态,去适应环境。与其埋怨,不如改变心境,以一种淡定的心态、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努力去做的心境去工作,就会感受到一种从容,一种满足。与其一味地埋怨,不如尝试一下改变,也许会是另一种境界。
魏书生老师在书中说:“面对同一件事,我们可以扮演多种角色……变换角度思考问题,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生活,容易使人成为一个成功者。”
我的体会就是:“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努力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探究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努力让自己的课堂被学生所喜欢,提高课堂效率,让学生学到更多的学科知识,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己的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作为一名班主任,我们要关心学生的进步和成长,让学生在学会学习的同时更要学会做人,要打造和谐团结的班集体,让每一个学生尽可能地感受到班级的魅力所在,要让学生分清假恶丑和真善美,明白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懂得感恩,懂得回报,敢于承担,努力付出。”
魏书生老师在书中说:“咱们不要埋怨学生难教,教师埋怨学生难教,就像医生埋怨患者难治一样,医生埋怨患者得的病太重,就不给治了,那他的医疗水平就不会高。医生的医疗水平是在治疗疑难杂症的过程中提高的。教师的教育水平也是在把难教的学生较好的过程中提高的。”
我的体会就是:我们的责任是教书育人,不放弃每一名学生。做好学生的助手,帮助他们战胜自我。其实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两个我,一个是真善美的自我,向往完美,追求优秀,渴望进步;另一个是假恶丑的自我,虚伪自私,懒惰庸俗,贪小便宜。一个人怎样才能算是进步?那就是用真善美的自我战胜假恶丑的自我。
魏书生老师说了这样一个故事:独木桥上两人相遇,谁也不肯相让,不愿先退回来让对方过去,于是两人在桥中对立着,坚持着,都想当胜者,其实此时,他们已经都是失败者了。首先他们都已成了鼠目寸光、低层次的人;其次,他们都已失去了想要得到的东西——抢先过去的那段时间,并且不知已失去了几倍于那段抢先过去的时间。
我的体会就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如果我们有了宽容的心胸,多发现学习别人的长处,就不会斤斤计较,就不容易和别人产生矛盾,就会和领导、同事、学生和谐相处,心情就会舒畅,工作就会高效,生活就会愉悦。
魏书生老师谈到自己成功的秘诀:“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平时多抢挑重担,少推卸责任;多干活,少闲着。这样,体力就好,适应能力就强。
我们应该储备能力,增强能力,而增强能力的有效途径便是:多抢挑重担,少推卸责任。即使不是为了明天,仅仅为了使我们今天活得有价值,活的少一点懊悔,多一分自豪,我们也应该多抢挑重担,少推卸责任。”
我的体会是:是自己的责任一定要勇于承担,必须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否则,推卸责任,只会为自己的失败寻找借口。活总有人干,是自己的就要去认真做好,否则没法进步。做人做事都要做到问心无愧,面对自己的工作要努力做好,做人要做得坦荡。
魏书生老师说“人在发脾气、愤怒时,是智能较低下的时候,往往做出愚蠢的判断和荒唐的决定。要做好工作,为了集体,也是为了学生,更是为了自己,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少发或不发脾气。”
他对如何笑对人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1.要多做实事。
2.对别人要一片好心,与人为善。
3.要看到自己的长处,特别要少想一些自己无法改变的弱点。
4.要看到自身的渺小。
5.对待人生的不幸要用笑来使它减半。
我的体会是:笑是最甜蜜的字眼,是最动人的表情。笑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一剂良药,即使是陌生人,也能化解彼此之间的尴尬;即使有矛盾,也能化解彼此的隔阂。在教育上,教师的笑对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笑也是乐观心态的一种体现。愉悦教育就是让我们多一丝发自身心的微笑。
魏书生老师说:“我属于愿意当教师的这一类人。这样,我们这些愿意教书的便常常聚在一起,谈我们这一行又穷又苦的事业中的乐趣,以激励自己更踏实、更认真、更有效地做好本质工作。”
我的体会是:选择了教师这份职业,我们就要寻找这份工作的乐趣。
1.我们收获了各类人才,这是我们最大的幸福所在。
2.我们收获了学生真挚的感情,这是我们努力工作的动力。
3.我们收获了创造性的劳动成果,我们的水平和素养在不断提升。
美国的学生品德守则对培养怎样的学生从思想和道德方面提出了很有内涵的要求:
1.把自律作为动力,去做我们应该做的事,即使我们不愿意。
2.做到值得信赖。当我们说要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时,别人能相信我们。
3.讲真话,尤其是在讲真话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更要这样做。
4.在所有的问题上都要诚实。
5.当有人要我们做自己应拒绝做的事时,要顶得住压力。
6.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正当方法达到个人和集体的目的。
7.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做到谦恭有礼,包括认真倾听别人的发言。
8.要像自己所希望收到的对待那样对待别人。
9.认识到没有一个人是生活在真空中的,那些看起来纯粹是属于个人范畴的行为,实际上常常会影响到自己周围的人或影响到所处的集体。
10.牢记我们深处逆境时的表现就是对自己意志和是否成熟的最好考验。
11.不论干什么都要干的出色。
魏书生在提到培养什么样的学生时说:
1.充满信心。即使失败一千次,也坚信下一次的努力是走向成功。
2.意志坚强。遇到失败、打击、挫折、逆境能不退缩,不屈服,将此看作磨练自己的机会。
3.胸怀开阔。不陷入鸡毛蒜皮的斤斤计较之中,更不陷入窝里斗的怪圈,大事清楚,小事糊涂,有吃亏思想,有容人之量。
4.能做实事,有潜心实干的精神。
魏书生老师说:“把脚踏在实实在在的'地上,一步步地前进,一点点地做实事。不要吊在空中做梦,不要用梦想来指导自己的言行。一个人的高明之处在于勇于承认自己的弱点,认清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方向。”
我的体会是: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处境,不管我们有多少不足,我们“要有勇气面对现实,人一旦企图掩盖自己的弱点便要付出一系列脱离实际的努力,进行一系列维护自己面子的浮夸,采取一系列不友好的言行对待提出忠告的朋友,结果会使自己的弱点越来越多,朋友越来越少,成为落后而又可怜的孤家寡人。”
很喜欢这本书里魏书生老师说的一句话:“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却很大很大。”
读书就是学习,就是反思,就是进步,就是成长。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乡土中国》读后感。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读后感《乡土中国》读后感》。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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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作者费孝通,这本书收集了14篇文章,根据他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的“农村社会学”的内容,分阶段连载,考察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是对社会结构本身及其性质的分析,偏向于一般性质,把它作为发展中国社会学的方向。
印象最深的是关键词“本土”,这至少是当时整个中国社会的线索。农村人是中国的基层。从基层来说,社会是地方性的;当地社会的本质是当地文盲的根本原因。只有这种乡土性改变了,文字才能下乡。作者在这一部分使用的分析方法似乎更为普遍,即从现象中看本质。人的社会环境的差异导致了社会行为的差异,这种差异体现在我们不同的秩序模式上:中西方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而西方人则是独立平等的个体,融入集体。秩序也有差异,包括礼治、法治、人治。就中国传统而言(可能受儒家影响),礼治更为明显,而西方秩序是法治的;另外,政治体制和权力结构要更上一层楼,这是我需要进一步研究的。
看完《世纪评论》,再看农村和城市,中国和西方,这两对差异或矛盾似乎是有道理的。人与人的关系,社会与人的特点,都可以在这本书里找到。
作为社会学入门书,《乡土中国》很容易被读者接受。看了之后真的感触很深,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会有一些体会。
印象之中,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还是第四次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感悟。如果说之前几次读,只是纯粹出于记者工作的本能和探究中国发展变迁的兴趣使然的话,那么这一次细读,则已经建立在自己两次尝试社会学考博,对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比较熟悉的基础上,因而此次阅读,才会对于费老的理论建构能力和“君子不器”的治学作风,有更为深刻的感受。
费老在后记中所说,如果把他的《江村经济》看作是社会学社区研究中典型的个案研究论著的话,那么这本《乡土中国》,则属于社区研究第二个层面的作品——比较研究。实际上,我对费老的这个界定是有疑问的,因为《乡土中国》一书篇幅虽小,但探讨的都是中西社会比较,或者说中国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这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社会生态的比较这类相对宏大的内容,显然这本书,已经很难用社区研究的框框前去界定。如果套用现代社会学的分类话语的话,这本书更多可能应该属于发展社会学或者说比较社会学的范畴。从中西社会比较的内容来界定,则本书属于比较社会学;而从中国不同社会形态变迁的角度来看,本书则属于发展社会学。
实际上,用这类严格的学科分野话语来界定费老的这本书,如果在费老本人看来的话,多少显得有些迂腐和可笑。尽管在《江村经济》中,费老细致地展现了自己个案研究的能力、深度与广度,但对于他们那一代学人来说,融家国情怀于其中的宏大叙事冲动,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乡土中国》关注中西社会形态比较这么宏大主题的重要原因之一。与费老同时代的华人学者,黄仁宇提出了“中国大历史观”,吕思勉更是致力于中国通史的写作与研究。这些学者的家国宏大叙事冲动,跟身处一个动荡不堪的乱世,救亡与图强成为知识分子最重要的命题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即便就拿《江村经济》这样的从小处切入的个案研究论著来说,费老其实也有着强烈的以此映证中国乡村整体发展状况与出路的潜在动机。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今天,我读完了《伊索寓言》这本书,心里的感触十分深刻。
《伊索寓言》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又一个的寓言故事,每个寓言故事的最后,都有一句点睛之笔的话语,教会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传说,伊索的一生非常的不好,因为他不会说话,所以大家都排斥他,他被一位富豪开走,变成了奴隶,一天,他梦见有人把舌头安在他嘴里,第寓言二天,他就会说话了,就这样,编出一个又一个的寓言故事。
在这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喜欢偷盗的儿子与他的母亲》这篇寓言故事,它的主要内容是:一天,有一个小孩在他的学校里面偷了一个苹果,回到家,母亲没有批评,还说他能干。第二次,他偷了一件大衣,他的妈妈很满意。就这样,因为母亲的纵容,小孩长成小伙子时,便去偷东西,有一次,他被捉住,送到了刽子手那里,他说,要和母亲说句话,却一口咬下她的耳朵,母亲骂他不孝,可他说“我当初偷的时候,如果你打我一顿,我就不会这样子了”。这个故事告诉我,小错起初不惩罚,必酿成大错。对这则道路我太熟悉了,因为父母的放纵,让我们养成了坏习惯,而如果把一些小小的错误和坏习惯放大,就会犯下不可饶恕的错误,我们应该要好好的面对这些错误,习惯和缺点,并把它们给清除掉。
我平时也有一些做错的小事,马马虎虎地写作业,有时总拖到不能再拖的时候才开始写作文,总是写错别字,我也不重视。结果,那次我考得好差,东一个错误,西一个错误,如果一些小缺点不重视,那么就会是你前进道路的`挡路石。我还在电视上看到过一篇手抄报,上面有:四岁时,我在工地拿了一堆小小的钉子,六岁时,我在家里拿了几个小小的钱,十岁到十五时,我在超市里拿了几个小苹果,长大后,我就开始偷东西了。看到这里,我想到了我看见的一篇报告,上面说,有一个小孩,他天天都偷东西,可—妈不知道,后来,那个小孩就变成了小偷。你看,如果他能及时的面对这些坏习惯,并把它改正的话,那么,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伊索寓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让我们受益匪浅,教会我们的道理至关重要,我一定会牢牢地记在心里。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我们要做一名出色的教师就要顺应时代的发展通过各种的渠道来充实自己,而读书是最好的方法之一。本学期,我按照自己的读书计划,认真阅读了苏霍姆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和李镇西的《做最好的老师》两本书,收获很大。
读书让我明白了那些特别的孩子正是通过犯各种各样的错误来学习正确的。我们永远都不要绝望,只要我们充满期待,他们或许很有希望。要用爱心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成为他们的良师益友。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呢,我总结了以下几点:
自信对一个人一生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在智力、体力还是在做事的能力上,自信心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青少年时期,一个人如果缺乏自信心,就会缺乏探索事物的主动性、积极性,其能力就会受到限制,就会觉得生活暗淡无光。
对待玫瑰花上颤动欲坠的露珠。教育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只有尊重学生的人格,顾及学生的自尊心,学生才能信任老师。
对于那些学习差、纪律松懈、思想落后的学生教师没有歧视他们,而给予更多的爱。使他们时刻感到集体的温暖,老师的关怀,消除失落感,使他们充满信心、满怀激情,奋发向上,而不是讽刺挖苦,使其萎靡不振。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用无私的爱心温暖冰冻的心灵,会让他们实现自身的价值。
读书让我们不断增长职业智慧,让我们的教学闪耀着睿智的光彩,充满着创造的快乐。一个精神富裕、专业化程度高的老师,他能以自己特殊的职业眼光,掏出课程的引人入胜之处,以最简洁的线条,拉动最丰富的信息,以最轻松的方式,让学生得到最有分量的收获;能从最接近学生现在的起点,带领他们走到离自己最远的终点;能最大程度地闲下来,而学生最大程度地忙起来;能最大限度地要求每一个学生,也最大限度地尊重每一个学生;他不仅能让学生学懂、学透知识,而且能把教学过程变成一种富有亲和力的情感体验过程,和学生一起沉浸于其中,热爱于其中,出神入化地与学生一起创造于其中,并使学生的心灵飞翔起来;他有强烈的课程开发意识,不仅关注“跑道”的设置,而更关注学生跑的过程,他能让生活成为一种教育,把教育变成一种生活。
读书让我勇于和善于对自己的教育教学作出严格的反省和内省,既要不惮于正视自己之短,努力探究补救途径,更要擅于总结自己的或同行的成功经验,从中提炼出可供借鉴的精华,为理论的突破夯实根基。愚人不才,笨鸟先飞,我愿把追求完美的教学艺术作为一种人生目标,把自己生命的浪花融入祖国的教育教学改革的大潮之中。
读书,使我对工作、对生活都充满了自信,使我在工作中游刃有余,始终充满激情。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每天读书一小时,我还要持之以恒,相信它会为我带来丰盈的人生!
书,像慈母一样哺育着我们;书,像细雨一样滋养着我们;书,像一位良师教导着我们。它滋润我们的心田,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修养着我们的身心。书是个宝贝,我们应该多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就爱读书,“一日无书,百事荒芜”。都是名人读书的名言名句,再看看自己,一天最多也就一个多小时的阅读时间,平时才30分钟左右,阅读量还远远跟不上,必须加强阅读。
当然,诗词也不能少,今天活动中渗透了这方面的知识,如“飞花令”“击鼓传花”等,这也让我收获颇丰,积累了许多诗词。
读书光多还不够,还要注重质量,要有科学的读书方法,今天的活动中有关于分享读书方法的,统计表有涉及到这一方面。通过对比,我发现我为什么读的书不少,可读书的效果不佳。
1、读书时遇到的好词佳句没有进行积累。
2、遇到读不明白的,读不懂的也没有想方设法弄明白,借助工具书等解决。
3、读书时囫囵吞枣,不细读。
4、只读自己感兴趣的,不喜欢的走马观花。但通过大家的分享,我学到了很多读书方法。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读好书。通过调查,大家读书的时间少,有些同学只是偶尔读读,或者为了完成任务而读,目的性强,没有自发的去读书,效果达不到最佳。再者,每次读书时间短,大多数同学每次读书也就10—20分钟,其实时间都不多。
大多数同学读书都只读自己喜欢感兴趣的书目,不感兴趣的不读,因此知识面很狭窄,我们要拓宽阅读面,多方涉猎。其次,很多同学喜欢漫画,但我认为那种数目应该少读。多读一些有营养的书籍。这次活动虽然结束了,但读书之事远远没有结束,让书伴随我们一生,让读书成为我们自己的一种习惯。
此次,我在“少年正是读书时”的综合性实践活动中收获颇多,不仅学到了许多读书方法,还认识到自己与别人在读书方面存在的差距。
以前我读书总是囫囵吞枣,只图把书读完,尽管读书读的很快,但并没有什么收获和效果,一本书读完也就只记得书名和作者,而且我并不知道原因。我虽然非常喜欢语文这门学科和阅读,觉得这是一个放松的过程,很令人享受的一件事,但是因为没有正确的阅读方法,又令我很苦恼,因为我感觉我看的书,别人也在看,别人看完什么都记得,而我大脑却是一片空白。
直到今天参加完活动,我才明白:我们看书要从自己喜欢的入手,从自己感兴趣的开始,自己喜欢就一定会深入探究,好像有一股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劲,必定不会囫囵吞枣,一定会细嚼慢咽。今天我还学到了一个买书的小技巧,我们买书的时候可以先看简介,主要内容还可以再看看目录,看看是否吸引到自己,自己是否感兴趣?如果听到别人推荐某本书就去购买,买之后才发现自己不喜欢,于是就放在家中翻都不翻,那买了也是无济于事。
同学们分享的许多读书小技巧也让我受益良多。比如说:
3、如果是自己的书还可以适当做一些批注,进行圈点勾画;
4、读书必须眼到、口到、心到,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收获。
今天的讲故事环节也令我受益匪浅,许多同学都讲了自己收集的有关读书的故事。鲁迅,卖奖章买书买红辣椒,读书读困了就吃一点提神;侯宝林抄书,用手抄了一部十万多字的书。还有许多故事都讲述了一些名人读书对书的热忱,大概也是想呼吁我们读书,唤醒我们心中对读书的热爱。向他们学习,不说能够做到他们那种程度,能够做到他们的一半就相当厉害了。
古诗词飞花令环节,既让我们玩得开心,又学到了知识。大家积极参加,充满了对胜利的渴望。在这个过程中,让我们也发现自己的不足,我们积累古诗,应该是积累在我们的大脑中,而不是积累在微薄的纸上。
故事名著分享会与击鼓传花,使我都有很大的收获,看似不起眼,纯属娱乐的小游戏,其实都是对我们有帮助有益的。故事分享会,使我们积累了更多的知识,掌握了更多的方法。击鼓传花,接到的人朗诵古诗,看似很有趣,搞笑的事情,实际上锻炼了我们的朗诵水平。
这次活动我们玩的很尽兴,但也收获了许多东西,没想活动都给了我们不同的知识,大家都有收获,不仅有收获,还,历练了我们。
根据本活动小组内的调查,所绘的统计图表,从读书情况来看,我读书的时间很短不足,读书时间不固定,没有每天坚持阅读,有时甚至不阅读,只是偶尔阅读,与小组内成员差距很大。
从趣味性阅读的时间来看:我虽然阅读时间比课外阅读的时间长,并且每天都有坚持阅读,小组内的有些成员比较还是不够。
从每年读书量来看:我读书量非常的少,每年只有1—2本书,而小组内成员差不多都在5本以上。
从读书的意愿1来看,我喜欢阅读,但我只喜欢看自己喜欢的书,一般只看那些好玩的书,可以看的书,娱乐性都很强,都是一些小说漫画,对语文学习好像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我都读书的类型一般都像刚才所说的小说漫画这一类,虽然也有很多人看这类型的书,但更多的人看一些历史著作,文学作品,但我对这类并不太大感兴趣起来感到很枯燥,现在想想看那么多书,好像并没有什么收获许多有用的知识。
从读书的习惯来说,我好像并没有什么好习惯,除了我会喜欢用一个本子摘录佳词好句,做一些批注之外,好像并不会像其他人一样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来理解书中的内容。
人们常说读书就是我们的精神食粮,直到现在我才知道自己的不足,读书的重要,发现自己与别人的差异,也明确了接下来自己应该怎样做。
课余时间,我应该每天坚持阅读,而且应该多看一些有益的书。我读书的范围还是有点狭窄,漫画书可以用来娱乐,用来适当的放松心情,但还是应该以文学作品、历史著作等有利于丰富我们的素养的书籍为主,还可以看一些杂志文刊。读书时可以借助想象和自身经验等,也可以向别人多学习,求教一些读书方法。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难以静下心来看书,所以我们可以试着调整自己的心态。说起读书方法我好像并没有什么好的方法,但通过这次活动,我却意外收获了许多读书方法,我们可以挑自己喜欢看的,看完书还可以与别人交流自己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尝试更多类型的书目。
从现在开始,我每天读书不少于一个小时,我会看一些有益于学习的历史著作,文学作品,会适当的减少趣味性阅读的时间,用趣味性阅读的时间来填补课外阅读的时间,一定掌握更多的读书方法,看书的方法也会越来越多。能够知道自己读书的目的,看了书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收获了什么,发现文学作品历史著作故事情节的精彩肯定也会越来越喜欢文学作品历史著作,不仅仅最喜欢漫画和小说,我一定还可以做的更好!
《三国演义》是一部著名的历史小说。它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它从太监起义和黄巾起义开始,讲述了在动荡的年代,父子三人如何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英雄出乱世。《三国演义》使英雄出现在我的心中。勇敢,霸道,野心勃勃,孙素,忠诚的曹红,强壮的老人。想象一下卫国和卫国的巨大悲剧,守卫着村门,长桥上漫长而激烈的战斗,火和五元钱的幸福。三国时代是英雄的时代。我想就以下几个重要的数字谈谈我的看法:
他说。他从小就崇拜耶稣。也许他有太多的军事天赋。也许他太迷人了。他为统一乱世做出了巨大贡献,并通过田制解决了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董卓被暗杀后,他没能开创自己的事业。他白手起家,董卓、陶潜、伐林、张绣、锤击、袁叔、袁绍,甚至从西铁军手中救出了韩显,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有许多缺点。他杀了韦大师和他的长子,他的侄子,因为有好女人。为了报仇,他杀害了许多无辜的平民。但毕竟,他是如此的悲伤。“白骨在野,千里无鸡叫”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结束动荡时代的决心,有世界和平的远见。这就足够了。他充分利用他的权力来赢得人民的心。他扮演了皇帝在世界上的角色,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权。
他说。小说中的善良太多了,简直是虚伪。当我想到它,我想到关于他的两个著名的词:“借用别人”,“兄弟就像手和脚,妻子就像衣服”。他是我讨厌的主要角色之一,但我不得不佩服他的韧性。他和张这样的兄弟关系很好。他可以有失败的勇气和不断的战斗。他虽多次落水,但从未放弃称霸世界的决心。他的眼泪的力量不小,“刘备的山都哭了。”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名人传》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一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单核全人类的伟大情怀。
这本书分别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位人物。他们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却都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傅雷先生先生说:“在阴霾遮弊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蒂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我们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吸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
在这三个人物中,贝多芬是最令我感动了,他1770年12月16日出生于科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女仆。童年和少年的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他被整天的绑在洋琴面前,或和一架提琴一齐关在家里。他创作了举世闻名的《英雄交响曲》。《特来莎奏明曲》。《命运交响曲》,歌剧《费德里奥》。可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的耳朵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是并没有放弃创作音乐。任何时候他都绝不向命运屈服,任何事情不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身体健康带来的痛苦,都不能使他停止前进,放弃自我钟爱的事业。
一个不幸的人,贫苦,残废,孤独,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欢乐给予世界!他用他的困难铸成欢乐,正如他那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是能够总结他一生,能够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的:“用痛苦换来的欢乐”“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句古训被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基罗的“愈爱哭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所很好的印证。
我们应学习这些伟人在应对悲惨的命运时,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当我们遭受挫折时,应当想到他们——战胜痛苦的榜样。坚定自我的信仰,好好的活着!
贝多芬:长相丑陋。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却总是遭受失败,所以要承受打击。他同时又以顽强的毅力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创作出易系列辉煌的作品。他不会向命运屈服,不会放弃自我的事业。他给世界创造欢乐!
米开朗基罗:他对待自我的艺术工作追求尽善尽美;对待感情纯洁;对待困难他不会绝望;对待危险他不会逃避。他只明白夜以继日的工作,别的什么都不想。他是一个悲剧人物。
托尔斯泰: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永远不会放弃自我所热爱的艺术。他有时又因自我的贵族出身而骄傲自大。不会相信别人。他的容貌丑陋使他感到自卑和绝望。他愿意为了自我的祖国而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他是一个英雄!
一本《名人传》,我看完之后,为列夫·托尔斯泰的命运而惋惜,也为米开朗琪罗的天赋而惊叹,更为贝多芬双耳失聪的天才而敬佩。他们之所成为流芳百世、为后人奉为楷模的名人,其共同点,正如一生横跨两个世纪的德国著名作家歌德所说的那样:“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实现它”,也就是说,他们都有为之奋斗终生的梦想,并经历无数磨难才得以实现。
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列夫·托尔斯泰,从读书时起,就选定了写作作为自我的目标,无论是在故乡的土地上耕作,还是在高加索军队上服役,他都没有离开写作。在他去世前两年的1899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复活》,是他长期思想、艺术探索的总结,也是对俄国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著作,成为世界文学不朽名著之一。贝多芬从小就立志做一名音乐家,12岁的时候已能自如地演奏。1789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从而奠定了其人文主义思想的基础。他不怕困难,自我努力用音乐来号召人们为自由和幸福而斗争。在生命的最终的10年,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健康情景恶化、生活陷入贫困、精神受到折磨的情景下,仍然以巨大的毅力,创作完成了流芳百世的《第九交响曲》,以不朽的音乐总结了他一生完美的愿望。他以往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这些名人的一生,让我们明白:人生,总得有必须的目标。也许,一辈子都得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奔波;也许,实现目标的道路不会很平坦。即使想是平凡的生活,也会让你摔跤,可能会疼,甚至可能会受伤;但,这就是挫折,是人生最宝贵的收获。他们的一生,又让我们懂得:挫折,只是五彩斑斓生活的一部分色彩。看到自我辛勤付出却不可能有所回报,平添几分遗憾,或许会悲痛;但,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几经挫折的人,将与成功相伴一生。
试想一下,如果人生没有目标,那这个人注定一世活得十分平淡,像一潭死水一样没有波澜,没有生气。到头来碌碌无为,虚度人生。或者是胸怀轰轰烈烈的梦想,但又不愿意脚踏实地辛勤付出,不思耕耘只想收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缩不前,或者一门心思寻找捷径。到头来无所作为,“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生活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色彩,“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去实现它”应成为我们年轻一代的座右铭。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在实现自我人生目标的旅途中,总有坎坷,总会摔跤,但我们不怕,就像那勇敢的海燕,在狂风暴雨来临的大海上,高傲地、自由自在地飞翔。
让我们迎接人生的挑战吧!
读了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后,对"学习型组织"有了一个初步的理解:
一、创立学习型组织必须是自主的,是自愿的。
这一点十分重要.仅有我们自我切实有这种迫切的需求,才会有效果.如果是上级的指令,是上级的要求,这是一种被动的,应对式的工作观;同时必须不是赶时髦,不是追风,否则只会是形式主义.所以主动与迫切,这两点事关创立的成败.仅有发自内心的,是出于对事业的爱,才会有成效.创立学习型组织,就是在为事业打造未来。
二、创立学习型组织没有模版,没有模式,没有地图。
创立的实践中,才认识到原先我的认识有误区。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过去我们搞什么东西都习惯有什么"模式",强调一套方法和方式,拿过来就能用.此刻看,这本身就不贴合学习型组织理论.每个组织的具体情景不一样,创立的切入点也会不一样,我们强调的是差异化,是个性.到达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这需要你自我不断设定,惟有此,才会实现真正的自我超越。
三、创立学习型组织是一个系统工程。
或许我们不明白学习型组织是什么,但我们必须要弄清学习型组织不是什么.学习型组织不是一项活动,我们必须明白创立学习型组织是可持续的,是永无止境的.这就贴合学校的"第二曲线理论".这样我们才会使组织内部的变化超前于外部的变化,才会保证组织内部有足够的活力,坚持着核心的竞争优势,到达永续经营,基业长青.既然我们找到了创立学习型组织这条路,我们就不怕路远.
四、扩展组织创造未来的能量,保证拥有组织需要的持续增长的学习力,这需要全体成员全身心的投入.既然我们对过去的理论基础研究少,那么,此刻市场的要求,需要我们来补上这一课.以改造我们的学习,改造我们的管理,提升我们的业绩。
在这本书中我还喜欢一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可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不去惊吓它,它将呆着不动。此刻如果你慢慢加热,当温度从华氏70度上升到华氏80度,青蛙仍显得若无其事。甚至自得其乐。可悲的是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终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
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我认知变化的步调,并异常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就是当阅读到第五章时,有个例子:在学校中,教师对学生的看法,会影响那位学生的行为。珍妮个性害羞,她在新学校第一学期的成绩异常差(因为她的父母感情不睦)。珍妮的教师于是认为她懒散。下一个学期,教师给予珍妮的关切更少,她的成绩于是更不好,因而个性更退缩。随着时间的过去,珍妮陷入一个恶化退缩的旋涡之中,被教师冠上不认真学习的标签后,她更加封闭。于是,被教师视为才能高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关切;而被视为才能低的学生,他们的成绩却因增强的反馈而更糟。最终演变成“差者愈差、优者愈优”。我认为教师应当公平对待学生,不应当片面的去评价对待某个学生。
经过阅读,让我们看到了个人及组织中几种潜藏着的巨大力量来源——它们是最根本、最持久、但却是最不明显的。当掌握这些力量,个人的生命空间会变得很大,才能成为一个全神贯注做自我真正想做的事,才能成为出色团体中的一分子,并在这个团体中,一群人以极不寻常的方式在一齐工作,彼此信任,相互补长短,为共同的大目标全力以赴,并创造出惊人的成果。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原名为《旧事重提》。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家时在百草园得到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那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欢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教师的家的书房。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一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教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经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小时候的童年是那么完美、愉快,此刻,我是在理解教育的时候了,自然会有些不高兴,可是,应当用美的眼睛去观察生活,才会发现美。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此刻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又玩了,又学了,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阔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刻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地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让儿童理解教育的同时,也应当让他们玩好。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完美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我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能够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我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可是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我开了个悲痛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我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齐,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齐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齐潮起潮落。
三国演义是一部出名的历史小说,属于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该书的背景是东汉末年,从宦官乱政、黄巾起义开始,描述在乱世中曹操、刘备、孙坚父子怎样运用人才争夺天下的故事。俗话说乱世出英雄,三国演义让一个个英雄人物形象的在我心中出现。勇武过人的吕布、霸气十足的孙策、忠心护主的曹洪、老当益壮的黄忠。想象典韦拼死守寨门的悲壮、赵云血战长板桥的惨烈、周瑜纵火烧赤壁的快意、孔明病死五丈原的无奈。三国是英雄辈出的年代,我对以下几个重要人物说点感想:。
曹操。自小就崇拜曹操,也许是他太有军事才能,也许他太有人格魅力,(也许在游戏中他总是超级全能主角太好用。)曹操为统一乱世做出巨大的贡献,更经过屯田制度解决了大部分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曹操刺杀董卓失败后白手起家,讨董卓、攻陶谦、伐吕布、征张绣、击刘备、战袁术、抗袁绍,更把汉献帝从西凉铁军中解救出来,统一了大半个中国。曹操有不少缺点,他因为好女色害死了猛将典韦和长子爱侄,他因为报父仇屠杀了许多无辜的徐州百姓。可是曹操毕竟是那么悲天悯人,“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是乱世的写照,他有着结束乱世的决心,有着天下太平的憧憬,这就足够了。曹操善用权谋,深得人心,挟持天子以号天下,他的气质成就了他的霸业。
刘备。演义中的刘备仁慈的太过了,十足一个伪君子。我一想到刘备,就想到关于他的两句名言,“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刘备是我厌恶的主角之一,但不得不佩服他的韧劲。他能有关张这样的兄弟,他能有屡败屡战的勇气,多次寄人篱下,却从未放弃过争霸天下的决心。他的眼泪威力不可谓不大,“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刘备虽然波折丛丛,但还是在取得西川,成功建立自我的政权。不得不说,刘备是一个让男人也敬爱的男人,以仁义之名行权术之实,多少贤人才士为他死心踏地,助其成就霸业,不由人不为之赞叹。
孙权。孙坚孙策为他打下了江山,他受兄长遗命保家业,压力不可谓不大。孙权的外交手段实在高明,在当时已经能熟练运用实力均衡的战争法则。在曹操百万雄师南下、刘表投降的时候联刘抗曹,结果周瑜火烧赤壁让曹操遭受了最大的挫折;在曹操败走汉中、关羽连场胜利直逼许昌的时候毅然联曹抗刘,吕蒙白衣渡江顺利袭杀关羽夺回荆州重创刘备实力。“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孙权军事实力不可恭维,可是政治手段的确高明。孙权最终顺利稳固政权,黄袍加身,这也是对他的最大肯定吧。“三国英雄,曹刘,生子当如孙仲谋!”
诸葛亮。演义中的孔明整一个妖道,未卜先知、呼风唤雨、装身弄鬼、镶星续命,太多的妖化反而让我对他反感。诸葛亮是智慧的象征,更是封建道德的典范。可是他在刘备托孤之后,集军政法大权于一身,实在不智,还给此刻人以架空皇帝的借口。事无大小必亲自处理,这是领导的做法么一方面大大限制了下属本事的发展,导致之后“属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六十多岁的老头打先锋反映了蜀汉后期人才缺乏;一方面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整一个此刻的共产党员,但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任谁也不是铁打的,结果把自我活活累死在五丈原,让人感叹让人反思。
最终。
总结。
下,三国的年代可是是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曹刘孙都是镇压农民起义的凶手,都是封建地主豪强的代表,他们之间的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以前我看到曹操失败就悲痛,看到刘备受挫就欢呼,此刻看来也是演义中毒吧。学习三国演义,我们就应当学习古代人的长处,借鉴他们的做法,更好的完善自我,做一个对现代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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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一线策划、组织、参与活动的人,我们应有本事,也有自信能够提出可行的创意。台湾的许多企业有ideabak,宝洁公司有许多专案经理,海尔公司有许多以基层员工名字命名的改善版生产工具。重视创造,鼓励创造,是它们不断发展壮大的动力之源。而推动它们腾飞的,恰恰是来自基层的创造。
所以,改“一言堂”为“多言堂”早已是席卷世界的潮流。多元化往往能碰撞出趣味的创意。跨国公司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多元化:日本人的严谨缜密,美国人的自由开放,中国人的按部就班,印度人的精诚团结……所以这些结合在一齐,创意的火花就层出不穷。当然,在这之中,资讯的开放与共享作为沟通的桥梁,其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交流、互动,我们需要协同作战,才能把创意的火燃的更旺。
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过:“不创新,就灭亡!”希腊船王欧纳西斯也曾说过:“找出方法来,不然就创造一个新方法。”没错,我们常常生活在过去的经验中,当我们在旧的经验中绞尽脑汁,却忘了我们拥有创造方法、创造未来的本事。我们需要的是养成创造的习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简单的过程,就可能带来巨大的能量。无论是奥斯本的brainstorm,还是信徒的静坐祷告,我们在寻找的就是新的方法,新的方案!
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思考造就人类,创意造福人类。不要畏惧现实的束缚,想你所想,创意点亮生活!
《傲慢与偏见》这本让人看了不禁联想到现实的书,也让我在这个暑假中回想了一下在周遭发生的一些事。“第一印象”这个词语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拿来被形容为只以一个人与你第一次见面留下的印象来决定他的人品等。
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就是因为第一次与达西在一次舞会上相见时,达西对人的一种傲慢使得伊丽莎白从此以后对这位年轻的少年不理不睬,“误会”的种子也深深地种在了他们之间。再加上骗子威翰的中伤,伊丽莎白对达西产生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反感,此时误会的种子已慢慢发芽开花。伊丽莎白也一次次地拒绝了达西的示爱,将达西狠狠地推离自我。最终达西了解到如果不将自我身上的傲慢消除,那么他将永久得不到伊丽莎白的认可。于是达西决定离开伊丽莎白。在临走前,他留下了一封信,信中解释了他们之间所有的误会。伊丽莎白看完信后,意识到其实是自我因为对达西的第一印象不好,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误会。这时误会的花似乎正在慢慢地凋零。
等到他们再次相遇时,达西的改变使伊丽莎白大吃一惊,他从傲慢变为彬彬有礼。这样明显的改变让伊丽莎白不得不后悔当时不应盲目地听从别人对达西的中伤,也不就应因为达西给他留下的第一印象而完全地否定他。
今年暑假我在公车上看到的一幅画面似乎也有意无意地反驳了“第一印象”这一流传至今的常用语。在公车上有一位穿着时尚的外国小伙子,看上去大概仅有二十岁出头左右,身材高挑,戴了一副墨镜。以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来看,他并不是属于“好好先生”这一类型的,反倒像是“不正经”的那类人。但当一位七十有余的老人上车时,周围坐着的年轻人都装作没望见,唯有那位看上去不那么正经的外国小伙自觉地让出了座位,还将老人扶到座位上。老人有些颤颤巍巍地坐下后,感激地对外国小伙说了一句“多谢”,那位小伙子很自然地用让人觉得最温馨的微笑回礼。这一举动让车上的一部分人觉得很做作,但大部分的人还是被他的品德感动,其中包括我,如此时尚的一位小伙子,实在让人想象不到最终整辆车上仅有他一个人真正到达了品德高尚这一标准。此刻想想如果当时我是坐在座位上的话,我会不会让座。我不明白答案,但我相信从此以后要是遇到类似的事,我必须会向外国小伙学习的!
在这我们不得不说“第一印象”对一个人来说是如此的重要,但在某一方面我们不能光以“第一印象”来判定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有时给你“第一印象”不那么满意的人,或许他会在无意中给你不一样的惊喜,让你立刻对他有不一样的看法!
很久以前就明白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午时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主角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可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所以《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我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终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午时,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样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最终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明白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仅有5天,还差点所以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我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我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我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那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齐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可是这次,与以往不一样,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经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能够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我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我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之后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能够证明,三观听说给自我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我的亲生儿子不认,自我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我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能够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明白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本事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能够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我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我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生活的一切原本都是由细节构成的,如果一切都归于有序,决定成败的必将是微若沙砾的细节,细节的竞争才是最终和最高的竞争层面。以下。
心得体会。
范文《阅读细节决定成败心得》由本站读书心得频道为您精心带给,欢迎大家浏览阅读。
近段时间阅读《细节决定成败》一书,颇有体会。可谓浅显中蕴涵着深刻的道理。不妨记录下来,聊以自勉。
“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就是绝招”。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什么是绝招让我想起金庸武打小说中主人翁的独门绝学,似若无奇的不经意之间一招致命,杀敌于无形,让我久久无法释怀。
人世间真有所谓的绝招汪中求先生作了最好的注解:所谓绝招,是用细节的功夫堆砌出来的!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了一位上世纪50年代服务业的劳模兼全国人大代表。他是一位卖糖的服务员,平凡得不得了,然而他在平凡的工作中练就了“绝招”:卖糖基本上不用秤称,用手抓,一抓一个准,让柜台上那把秤成为了高效工作的见证。这样大大节俭了工作效率,提高了服务的有效时间。同时,他还发明了“接一待二招呼三”的服务方式,对服务业的影响可谓深远。而他怎样练就这门绝活自然少不了日复一日的练习。据报道,为练成这门绝招,他自我买糖回家,闭门练习,一颗一颗地加加减减,手指打起了老茧,褪了皮又继续练习,仿佛为练习铁沙掌,凡身肉掌穿梭于铁沙之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最终一招一式之间成就了“大手笔”。
我们所从事的金融业,隶属于服务行业,常有热情易逝,委屈难平的感觉,这些都给我们的服务带来必须的困难。而惟有职责感,催生着敬业精神茁壮生长,成为挥之不去的动力源泉。
热情消退,职责感推动着你毫不迟疑地走下去,很多时候,又会得到新的乐趣,燃起新的热情。枉受委屈,职责感支撑着你平心静气,胸怀坦荡,你会觉得你对生活又有新的感悟,心境得到进一步的历练。而这一切,便就蕴藏在匆匆的一朝一夕、平淡的一招一式之间。细节决不仅仅仅是细节,更是一种肯定自我的生活态度,一种爱屋及乌的进取精神。
读了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后,对"学习型组织"有了一个初步的理解:
一、创立学习型组织必须是自主的,是自愿的。
这一点十分重要.仅有我们自我切实有这种迫切的需求,才会有效果.如果是上级的指令,是上级的要求,这是一种被动的,应对式的工作观;同时必须不是赶时髦,不是追风,否则只会是形式主义.所以主动与迫切,这两点事关创立的成败.仅有发自内心的,是出于对事业的爱,才会有成效.创立学习型组织,就是在为事业打造未来。
二、创立学习型组织没有模版,没有模式,没有地图。
创立的实践中,才认识到原先我的认识有误区。其实世界上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过去我们搞什么东西都习惯有什么"模式",强调一套方法和方式,拿过来就能用.此刻看,这本身就不贴合学习型组织理论.每个组织的具体情景不一样,创立的切入点也会不一样,我们强调的是差异化,是个性.到达的标准是不断变化的,这需要你自我不断设定,惟有此,才会实现真正的自我超越。
三、
创立学习型组织是一个系统工程。
或许我们不明白学习型组织是什么,但我们必须要弄清学习型组织不是什么.学习型组织不是一项活动,我们必须明白创立学习型组织是可持续的,是永无止境的.这就贴合学校的"第二曲线理论".这样我们才会使组织内部的变化超前于外部的变化,才会保证组织内部有足够的活力,坚持着核心的竞争优势,到达永续经营,基业长青.既然我们找到了创立学习型组织这条路,我们就不怕路远.四、扩展组织创造未来的能量,保证拥有组织需要的持续增长的学习力,这需要全体成员全身心的投入.既然我们对过去的理论基础研究少,那么,此刻市场的要求,需要我们来补上这一课.以改造我们的学习,改造我们的管理,提升我们的业绩。
在这本书中我还喜欢一个水煮青蛙的小故事:如果你把一只青蛙放在沸水中,它会立刻跳出。可是如果你把青蛙放在温水中,不去惊吓它,它将呆着不动。此刻如果你慢慢加热,当温度从华氏70度上升到华氏80度,青蛙仍显得若无其事。甚至自得其乐。可悲的是当温度慢慢上升时,青蛙将变得愈来愈虚弱,最终无法动弹。虽然没有什么限制它脱离困境,青蛙仍留在那里直到被煮熟。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青蛙内部感应生存威胁的器官,只能感应出环境中激烈的变化,而不是针对缓慢渐进的变化。
所以我们要学习看出缓慢渐进的过程,放慢自我认知变化的步调,并异常注意那些细微以及不寻常的变化,避免被煮青蛙的命运。
还有一个印象深刻的就是当阅读到第五章时,有个例子:在学校中,教师对学生的看法,会影响那位学生的行为。珍妮个性害羞,她在新学校第一学期的成绩异常差(因为她的父母感情不睦)。珍妮的教师于是认为她懒散。下一个学期,教师给予珍妮的关切更少,她的成绩于是更不好,因而个性更退缩。随着时间的过去,珍妮陷入一个恶化退缩的旋涡之中,被教师冠上不认真学习的标签后,她更加封闭。于是,被教师视为才能高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关切;而被视为才能低的学生,他们的成绩却因增强的反馈而更糟。最终演变成“差者愈差、优者愈优”。我认为教师应当公平对待学生,不应当片面的去评价对待某个学生。
经过阅读,让我们看到了个人及组织中几种潜藏着的巨大力量来源——它们是最根本、最持久、但却是最不明显的。当掌握这些力量,个人的生命空间会变得很大,才能成为一个全神贯注做自我真正想做的事,才能成为出色团体中的一分子,并在这个团体中,一群人以极不寻常的方式在一齐工作,彼此信任,相互补长短,为共同的大目标全力以赴,并创造出惊人的成果。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作者是路遥,他出生于一个动荡的年代,他做过许多工作,遇到过许多挫折,但最终当上了著名作家,谱写了那个时代,以及那一代人的青春。
孙少安与田润叶是这本书里的两个主角。他们两个人离感情那么近,却离婚姻那么远,终究也没个结果。“那时我们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树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他们从很小的时候开始,便是亲密无间的朋友,他们一齐吃饭要,一齐睡觉,一齐穿着开裆裤在广阔的天地里无忧无虑地乱跳,乱跑,唱着婉转的信天游。他们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高小。之后,润叶在省城上了中学,少安却因为家境贫苦自愿回家务农。他明白,这是他的职责,是他要走的路…他们两个人的差距愈来愈大。距离愈来愈远。长大成人后,润叶成了教师,少安成了农村社员一队队长。润叶与少安也互相看望,只是,没有小时候那种亲密无间的感觉了。直到_田润叶的二妈坚持促成她与李向前的婚事。润叶这才明白,他一向都爱着少安,他却不明白。
润叶向少安证明心意后,少安一时没反应过来竟有些挪不开步子。他不明白,润叶是不是那个他放在心尖儿上的人,他只明白,他与润叶不可能。那个时代的婚姻,不只是需要感情那么简单。若是他给不了她幸福,不能把她当做宝一样捧,他便不能娶她。于是,他开始冷落润叶。润叶坚持,却无济于事。
最终,润叶还是没能摆脱与李向前结婚的结局,尽管她不愿。少安也与山西姑娘秀莲结为连理,生活看似安宁。
在这世上,或许注定,有些我们最初的追逐,不能陪我们到底。把那断旧事放在心底即可。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孙少平是孙少安的弟弟,他敢于打破旧思想,旧牢笼,不限于农村这一方小天地。起初,因家境贫穷,在学校受人冷眼也只能吃得起两个黑面膜。何曾想到有个叫郝红眉的女孩和他一样,每一天避开人群最终两个领自我的食物。或许是他们对自我内心一方小小自尊的维护,他与郝红眉的关系微妙起来,他从心底喜欢上了这个女孩。誰料郝红眉是个无比现实的主儿,在与孙少平传绯闻后依然离开了他寻到了家境优裕的新欢。孙少平陷入了悲伤,或许,他对郝红眉,只是对遭遇相似的人的同情与悲悯。
在他萎靡时,又遇到了田晓霞,那个改变他人生的女子。他们一齐讨论国家大事,一齐阅报,一齐看书,倒也长了不少见识。
之后的之后,孙少安听从小学同学张根民的提议,用牲口拉砖,一天能够赚三四千。孙少安与家人商量后接下了这笔生意。之后野心促使他建了砖厂,开得越来越红火。谁料天灾人祸降临到他身上,他破了产。这仿佛晴天霹雳,但好在他们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时间,他们也曾想过放弃,但一家人的生计迫使他从头开始,成了一名颇有名气的农民企业家。
孙少平与田晓霞的感情,不一样于孙少安与秀莲,也不一样于田润生与郝红眉。他们更像知己,却高出知己。
她爱他,忠贞不已。他爱她,矢志不渝。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路遥的笔下,刻画了几个不畏挫折,不屈不挠的青年主人公。他们敢爱敢恨,不惧命运,闯荡出了自我的一片天地,创造了一个时代。
路遥的笔,已经停驻。他们的故事,没有结束…。
夜那么长,月光那么凉。他们的身影,宛如我心头的白月光。
我明白,这月光,此经多年,尽不能忘。
“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在大学尘土飞扬的图书馆里,找到一本古旧泛黄的书,是余华的《活着》,很早就听过这本书的大名,却一向没有机会细读,不料,却是这么一本很薄的书,作者余华以近乎冰冷的语调给我们叙述了一个在我看来并不正常的故事:
主人公福贵曾是一个风光一时的小地主,整天无所事事,吃喝嫖赌,不务正业,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财产,从此,家道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福贵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从此,他与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着与以前大相庭径的农民生活。
本来这样也没什么,正如家珍说的:“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母亲也安慰他:“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可是祸不单行,福贵上街去给累倒的母亲抓药,却意外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爬在死人堆里,两年后才得以辗转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母亲已经离世,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着他,辛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
借用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的一段话:“《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与此同时,《活着》还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广阔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他至亲至爱的人,“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我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是有时侯想想悲痛,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在很多人看来,福贵是最有理由死去的人物,就连作者自我也说:“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这个人就是福贵”。的确,福贵拥有比别人多更多死去的理由,但他仍然活着,他经历了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无以名状的痛苦,经历了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可他仍然活着,和一头和他一样衰老的老牛相互陪伴,在垂暮之年坚强而又乐观地活着,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不需要理由,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理由。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当他在以自我独特的方式叙述这一段往事时,没有悲伤,没有痛苦,仅有对故人的怀念,对生命的感叹。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福贵的一生充满坎坷,命运对他太不公平,不仅仅让他从阔少爷变成农民,还相继让至亲至爱离去,让他一个人孤独终老,甚至连个操办的人都没有。可是,或许在福贵自我看来,他也得到了很多很多,有对他疼爱有加的父母,娶了个善良贤惠的妻子,有一对懂事乖巧的儿女,还有个憨厚孝顺的女婿和聪明听话的孙子……我想,当他回忆往事时,更多的想到的不是不幸,而是这些幸福的瞬间,紧紧围绕他的温暖,他不会后悔曾今来到过这个世上……这就是命运,命运无论带给你的是悲或喜,你都要理解,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活着,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坚忍就是活着的力量!
作者在自序中提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
“欢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这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福贵也是如此,无论生活给予他什么,他都欣然理解,不抱怨,不反抗,这不是逆来顺受,而是另一种豁达与坚强。
在这部小说中,令我感动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无论是家珍的愿望:“我只求每年都能为你纳一双鞋底”,家珍临死之前对福贵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齐过。”还是福贵抱着凤霞说:“就算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亦或是有庆死后,福贵瞒着家珍每晚去墓地陪着有庆……书中还有太多太多让人深深打动我的亲情、友情与感情,让我眼泪每每不期而至。
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带给我的感触实在太多太多,从中我读到了生命的韧性、力量、感情、友谊……让我明白了,生命只是静静地“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我们不要对生命有太多的奢望和追寻,生活中其实是没有幸福和不幸的,生命仅有一种存在,不要沉迷于舔尝痛苦,让我们像福贵一样“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在世”吧。
《名人传》的作者是罗曼罗兰,他是法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评论家。《名人传》是他的得意之作。他一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单核全人类的伟大情怀。
这本书分别写了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三位人物。他们三人,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兼画家,另一个是小说家,却都为创造能表现真,善,美的不朽,献出了毕生的精力。
傅雷先生先生说:“在阴霾遮弊了整个天空的时候,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蒂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杯具,才能帮忙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我们要从这些伟人的生涯中吸取生存的力量和战斗的勇气。
在这三个人物中,贝多芬是最令我感动了,他1770年12月16日出生于科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女仆。童年和少年的时代生活困苦。还经常受到父亲的打骂,他被整天的绑在洋琴面前,或和一架提琴一齐关在家里。他创作了举世闻名的《英雄交响曲》。《特来莎奏明曲》。《命运交响曲》,歌剧《费德里奥》。可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的耳朵聋了,这对于一个音乐家来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可是并没有放弃创作音乐。任何时候他都绝不向命运屈服,任何事情不论是成功的喜悦还是身体健康带来的痛苦,都不能使他停止前进,放弃自我钟爱的事业。
一个不幸的人,贫苦,残废,孤独,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欢乐给予世界!他用他的困难铸成欢乐,正如他那豪言壮语所说的——那是能够总结他一生,能够成为一切英勇心灵的箴言的:“用痛苦换来的欢乐”“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这句古训被贝多芬的:“在悲痛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基罗的“愈爱哭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所很好的印证。
我们应学习这些伟人在应对悲惨的命运时,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当我们遭受挫折时,应当想到他们——战胜痛苦的榜样。坚定自我的信仰,好好的活着!
贝多芬:长相丑陋。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却总是遭受失败,所以要承受打击。他同时又以顽强的毅力投入到音乐创作中去,创作出易系列辉煌的作品。他不会向命运屈服,不会放弃自我的事业。他给世界创造欢乐!
米开朗基罗:他对待自我的艺术工作追求尽善尽美;对待感情纯洁;对待困难他不会绝望;对待危险他不会逃避。他只明白夜以继日的工作,别的什么都不想。他是一个杯具人物。
托尔斯泰:他是一个文学巨匠,永远不会放弃自我所热爱的艺术。他有时又因自我的贵族出身而骄傲自大。不会相信别人。他的容貌丑陋使他感到自卑和绝望。他愿意为了自我的祖国而奉献出自我宝贵的生命。他是一个英雄!
一本《名人传》,我看完之后,为列夫·托尔斯泰的命运而惋惜,也为米开朗琪罗的天赋而惊叹,更为贝多芬双耳失聪的天才而敬佩。他们之所成为流芳百世、为后人奉为楷模的名人,其共同点,正如一生横跨两个世纪的德国著名作家歌德所说的那样:“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实现它”,也就是说,他们都有为之奋斗终生的梦想,并经历无数磨难才得以实现。
出身于贵族家庭的列夫·托尔斯泰,从读书时起,就选定了写作作为自我的目标,无论是在故乡的土地上耕作,还是在高加索军队上服役,他都没有离开写作。在他去世前两年的1899年,完成的长篇小说《复活》,是他长期思想、艺术探索的总结,也是对俄国社会批判最全面深刻、有力的一部著作,成为世界文学不朽名著之一。贝多芬从小就立志做一名音乐家,12岁的时候已能自如地演奏。1789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从而奠定了其人文主义思想的基础。他不怕困难,自我努力用音乐来号召人们为自由和幸福而斗争。在生命的最终的10年,贝多芬在双耳失聪、健康情景恶化、生活陷入贫困、精神受到折磨的情景下,仍然以巨大的毅力,创作完成了流芳百世的《第九交响曲》,以不朽的音乐总结了他一生完美的愿望。他以往说过:“我要扼住命运的喉咙,它绝不能使我完全屈服。”
这些名人的一生,让我们明白:人生,总得有必须的目标。也许,一辈子都得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奔波;也许,实现目标的道路不会很平坦。即使想是平凡的生活,也会让你摔跤,可能会疼,甚至可能会受伤;但,这就是挫折,是人生最宝贵的收获。他们的一生,又让我们懂得:挫折,只是五彩斑斓生活的一部分色彩。看到自我辛勤付出却不可能有所回报,平添几分遗憾,或许会悲痛;但,风雨过后总见彩虹,几经挫折的人,将与成功相伴一生。
试想一下,如果人生没有目标,那这个人注定一世活得十分平淡,像一潭死水一样没有波澜,没有生气。到头来碌碌无为,虚度人生。或者是胸怀轰轰烈烈的梦想,但又不愿意脚踏实地辛勤付出,不思耕耘只想收获。遇到困难和挫折,就畏缩不前,或者一门心思寻找捷径。到头来无所作为,“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生活在我们面前呈现出五彩斑斓的色彩,“找到一个宏远的目标,并下定决心去实现它”应成为我们年轻一代的座右铭。马克思曾说过:“人要学会走路,先得学会摔跤,这样他才能学会走路。”在实现自我人生目标的旅途中,总有坎坷,总会摔跤,但我们不怕,就像那勇敢的海燕,在狂风暴雨来临的大海上,高傲地、自由自在地飞翔。
让我们迎接人生的挑战吧!
寒假期间,学校给我们推荐了两本书,一本是《杜拉拉升职记》,一本是《第五项修炼》,由于个人比较喜欢记叙类的东西,一看书名,就明白第一本讲的是一个故事,所以我就先读了《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所以下头我先来说说我看完《杜拉拉升职记》的感受吧:
《杜拉拉升职记》讲述的是:二十出头的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她初进公司,先是忠心耿耿地傻干,之后发现干了很多活儿,可上司就是不待见,她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她在在复杂的多重关系中摸索,并不断的进行自我调整,最终掌握了职场生存规律,她凭着自我聪慧的头脑,和对工作的韧劲,最终她成功了!套用下书中的话:“youdeserveit!”
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虽然我们刚上大一,但在短短的三年后我们也将应对这样的问题,杜拉拉的经历让我们更早的了解到了职场中厂面临的问题,也教会了我们不少的解决与生存之道,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最大启示有两点:一是“改变”,二是“思考”。对于以后我们刚刚踏出校门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梦想,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现其实现实与自我所想象的情景是不一样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往往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所以,当你发现自我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我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能够应对自如,因为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备的就是“思考”。其实在工作中会思考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简便、更有效率、更有前途。
做为一名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属于自我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我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思考。
下头是《第五项修炼》,一听名字就明白它应当是一本很专业的书,所以当我读完第一遍的时候,完全不知所云,我只好静下心来仔细的读了第二遍,强迫自我以读小说的态度来读,最终皇天不负苦心人,我感觉有点懂了,所以我就简单的说说自我对这本书的理解吧:
作者的观点是要我们去发展学习型的团队合作,五项修炼包括: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共同梦想、团体学习、系统思考。
1、自我超越。自我超越的修炼就是不断理清并不断加深个人的真正愿望,集中精力,培养耐心,并客观的观察现实。
我认为能够实现自我超越的人,是一个自身素质及本事都极强的人,他们能有效利用客观条件实现自我内心深处的愿望,并不断的提高完善自我。
2、改善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根深蒂固于心中,影响我们如何了解这个世界,以及如何采取行动的许多假设、成见,或甚至图象、印象。
我认为改善心智模式这点在团队合作中十分重要,心智模式,通俗来讲,就是自我的内心想法,在团队合作中,不要什么都是“我以为,我认为”,以自我为中心,应当常与伙伴共同自我的意见,使整个团队想法一致,这样整个团队才有凝聚力。
3、建立共同梦想。如果团队拥有共同的梦想,那么,团队中的每个人都会为了这个共同的梦想而努力。
这点和上一点有相通之处,就是大家要有共同目标,劲往一处使。
4、团队学习。以往有过这样一个试验:在一个团队中,大家都认真参与,每个人智商都在一百二十以上,而团体的智商却仅有六十,这是为什么呢?团队学习的修练即在处理这种困境。团队学习的修练从“深度探讨”开始,深度探讨是一个团队的所有成员,在思考了所有问题之后,毫无保留的说出心中的思考而进入真正共同思考的本事。换言之,即在群体中让想法自由交流,以发现远比个人思考更深入的见解。同时,在深入讨论当中,每个人都能获得超过自我思想数倍的思想。思想是能够传递的,不一样方向的思想能够使人们变得更加聪明。这就是试验的真正含义。
5、全局思考。群体与人类其它活动都是一种系统,也都受到细微且息息相关的行动所牵连,彼此相互影响并要经年累月才完全展现出来。
我们不是单纯的个人,我们生活在团体中,团队中,做什么事时,我们要以全局利益为重,必要时应牺牲个人利益。
这本书需要我们在生活与学习中不断地理解并加以运用,建立学习型组织,使我们所在的团队更加强大。
这两本书使我的寒假充实而有意义,《杜拉拉升职记》教会了我勤奋与思考,《第五项修炼》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中的法则。
到目前为止,《红楼梦》看到了70多回,因为毕竟还是要以学业为重,只能利用一些课余时间来阅读。读的也是囫囵吞枣的,很多东西都还没有细想。可是对我这个水平来说,也应当差不多了。按刘心武说的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才是精华。后四十回完全就是狗尾续貂,我还没有看到后四十回,还无法验证这句话,可是即使看了倒也不必须看的出来。
在红楼梦里,人物众多,可是发一个人物的人性都十分的鲜明,即使仅有寥寥数笔,曹雪芹也能把人物的性格特点表达出来。并且对环境的描述,也十分细致,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红楼梦里所涵盖的知识面也十分多。以致于有人专门的开了以红楼梦里所描述的食物为基础的红数菜馆。还有的人就专门研究红楼梦里的诗,一本小说里的诗就值得人去专门研究,可见红书中诗的数量之多,质量之高,含意之丰富。
红楼梦里的人物之多,关系的复杂也是令我感到惊讶。以致我此刻有些人物的关系我也不是理的十分清楚。这也是为什么曹雪芹历经数十年才完全这部巨著。只是之后由于借阅者的丢失,又有版本说是因为被为禁书而查禁,故意烧毁。才导致了我们只能欣赏到原版的80回,在红楼梦的人物中,每个阶段我所喜欢的人物也是不一样的。刚开始我对林黛玉每一天都是哭哭啼啼的感到十分的厌烦,但随着故事的不断发展,人物的性格也丰满起来,我也开始能够理解为什么曹雪芹把人物写成这个样貌的原因,在大观园的众多人物中也数林黛玉的才华最出众。
对红楼梦的文学性的欣赏来说,我是没有什么太多的评价。主要是因为我自我知识本事有限。对小说理解不够深刻。对我来讲,只是看看其中的情节。对小说的所谓的反封建性质还不是能够深刻理解。我个人认为作者想经过贾宝玉来反映他对封建社会的深恶痛绝是有点不勉强的。贾宝玉厌恶读书,完全是因为他贪玩的天性所致。贾只是一个小孩而已,哪个小孩不贪玩呢并且一个有钱的公子哥不愿读书也是能够想象的。没有生活的压力。读书有什么好呢。读不读书都是一样的生活。那边是大观园的姐姐妹妹,那边是烦闷的私塾,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会有心境读书吧。
一些相关的红学研究的书,说实话,我能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中意于红学研究,因为这本书确实有它的独到和美妙之处,可是我同样认为有些研究是有些过火了。只是主观的臆断,而没有足够的证据。说实话,曹雪芹老先生死了那么多年,有谁明白他的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呢。虽然他的作品是能够反映他的思想,可是我们不能什么东西都往里放的啊。
毕竟他只是小说。可是却有人生拉硬拽的去找生活原型。我觉得未免有些牵强。毕竟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回忆录。或者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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