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是一种有力的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收集和整理大量的信息,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和判断。以下是一些优秀调查报告范文的摘抄,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居民家庭收入不断提高,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以及我国保险行业的对外开放,保险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保险行业也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开发出更好的保险产品,完善保险各项制度,以便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此次,特对人们的保险意向展开了调查。
此次调查主要针对人们对各类寿险产品的保险意愿,城市居民保险消费习惯和态度等进行分析探讨。主要选取了父母年龄阶层的中年人以及部分在校学生和老年人为调查对象,进行了小范围调查。渠道包括直接问答、网上投票、电话咨询等方式。此次调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这些数据报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保险企业了解保险市场需求结构变化及发展趋势,有助于开发适合市场需要的保险产品,有助于更好的了解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需求状况。
在传统的观念中,我们都知道,中国家庭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都很低,御险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和亲友借款,商业寿险尚未成为大部分中国家庭抵御风险的主要手段。其中储蓄仍然是中国人最主要的投资手段。可喜的是,根据此次调查结果,寿险中的商业医疗保险已经引起了人们的足够重视。在人们保险购买意向的选项中,几乎100%的人都勾选了商业医疗保险。这可能是由于现在家庭结构、社会制度的转变引起的。现代社会医疗保险明显不足,尤其针对社会保险没有覆盖的地方,我们应该加强商业医疗保险的宣传。
但是对于医疗保险保费接受程度还普遍较低,50%以上得让人选。
择了50~100元/月,这可能与调查人员的收入水平有关,大部分调查成员的家庭年收入是10~16万。这些人大部分是知识分子,对商业医疗保险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具体补偿方法及内容还不甚清楚。在保险营销时应特别注意将条款内容讲解清楚。例如,有调查者反应,曾经购买多份医疗补偿保险,却未得到足够的赔偿。这与保险营销人员在销售保险时未将医疗保险的“补偿”性质讲清楚不无关系。这样一次保险想必给这位被保险人留下深刻印象,其以后购买保险则很有可能不会轻易相信。因此,保险销售时务必要做到坦诚相待。
另外,人们对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和资金监管的透明度上还不是很满意,很多人因为信不过保险公司而选择不投保。因此,树立一个良好的保险公司形象就显得很有必要。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人们似乎更信赖品牌公司。调查中,人们对太平洋、平安和人寿等保险公司显得信赖有加,三者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基本相当。数据还显示,人们对寿险服务的总体水平还是比较满意的,关键是目前的保险产品还难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在这次调查结果中,除了经济收入和个人购买意愿外,还有其他一些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影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保险产品的特色、公司的口碑、售后服务、寿险公司售后服务以及公司实力。
对于其他商业寿险业务,其实际客户群仍以中高收入家庭为主。现有寿险消费群体的特征为:家庭学历较高、一般担任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或者从事普通白领工作、家庭月收入水平5000元以上、消费能力稳定的两口之家。有子女家庭是寿险的主要潜在消费者。
通过本次调查,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人们对于寿险尤其是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保险业务在群众中得到了比较广泛的开展,市场得到开发;
3、相当部分人存在着购买保险的意愿;
4、县域居民保险市场需求潜力较大、需求差异大;
5、保险业发展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
例如居民获得保险知识的渠道较单一,多来源于保险公司业务员及亲朋好友介绍,较为片面。而保险公司或业务人员在推销保险过程中也存在提供信息不确切或不全面的情况。这使得人们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人员的信任程度不高。
另外,保险业在险种、价格和服务等多方面与人们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务中一些具体工作仍需要改进或改善。比较突出的如保险条款过于繁琐不易看懂的问题等。
6、保险业务进一步扩大仍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
姓名:学号:班级:
学校: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实践单位:南京市六合区横梁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寒假期间,为了解新型医疗保险制度的开张情况,我通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的采访及对群众的进行的问卷调查,了解到新型合作医疗方式对群众及一些医疗机构的影响,以及其目前所存在的优缺点。
新型合作医疗坚持区级统筹,实行区、街(镇)两级管理和分段补偿的管理办法,基金筹集采取“个人缴费、社会资助、政府补助”的机制,基金使用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保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个人自愿。通过调查发现我镇约90%的居民参保,而部分人员可能由于对此制度了解不够未参保,因此,我觉得政府应加大对医保制度的宣传力度,以确保让更多居民能了解到其中的好处,增加病人的参保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新型合作医疗费用的补偿分为门诊补偿、住院及大病统筹补偿、特殊病种补偿、大额费用慢性病补偿和单病种定额补偿等。住院与大病、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将部分慢性门诊病人纳入补偿范围,此模式关注到了一些不需要住院,但需要长期用药的病人,扩大了收益面,提高了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可切实解决农村病人看病难的问题,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
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暴露出不少问题.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同时今后应该考虑农民的实际支付能力,降低合作医疗保险的起付门槛,提高补偿比例;加大政府投入,扩大补偿疾病的种类;简化医疗费报销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公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目前的医保制度在实行的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居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人不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而大家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合作医疗给居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大家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群众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人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人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大家,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以上都是我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后,结合调查中了解的一些实际问题。对此次全国性的医疗保障制度开展情况的一些看法。同时在此次的实践中我也看到了我国的保障制度的美好前景,虽然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越来越全面。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以xx年为例,##办事处农户保险投保面积共计83401.78亩,保额共计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户2387户,面积59849.56亩,保额119699.12元;水浇地玉米投保户414户,面积7655.83亩,保额26795.4元;葵花投保户968户,面积10339.12亩,保额15715.46元;大豆投保户669户,面积5557.27亩,保额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积占耕地面积的95.14%。xx年保险公司共分两批对农户进行了理赔,第一批理赔各类农作物亩数为921.1亩,占投保面积的1.1%,赔付金额为69257.6元,占保额的40.67%,第二批赔付金额10万元,两批共赔付金额为169257.6元,占保额的99.43%。同时,保险公司将农户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转到xx年,为农户继续参了保。
1、保险公司强行将农户上一年的保费转到下一年,在部分农户中产生不良影响,剥夺了农户自主投保的权力。
2、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办事处开展种植业保险,无竞争,势必导致其服务质量上存在问题,与农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农业保险的理赔程序不透明,诸如:灾年农业年成是怎样界定的,理赔标准是什么等等,参保农户都不清楚,导致农民反响很大。
4、保险公司理赔时间过长,与农业生产周期不相适应。
5、理赔数额应严格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实施,不能各乡平均分配。这样严重破坏了公平原则,也会使保险部门公众形象大打折扣,影响农业保险业务开展,制约保险业发展。
1、强化政府引导。农业是高风险的产业,自然灾害往往给农业、农村、农民造成巨大损失,而个体农民自身抗灾能力极其有限,对于农民的损失以往主要靠财政补贴和社会救济这两种办法来解决。由于政府资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业保险则是化解农业风险的一个重要途径。由于农业保险具有高风险、高成本、高价格、低收益的特点,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都不愿意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由于收入低,大多数人缺乏为其农产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让他们自愿购买农业保险一时很难做到。因此,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必须加大政府引导,但也要走出政府包办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与财政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较强的外部性,单一依靠市场机制的配置会造成市场的失灵。纯商业化经营的路子也难走通,这就客观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观调控和公共管理的职责,对农业保险这个准公共性产品给予财政补贴。除对农户的保费补贴外,还要对农业保险机构的经营费用给予补贴,另外在税收、贷款利率、再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国家政策扶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保障。
3、实行“三低”原则。“三低”即低保险、低保费、低保障。由于农业因灾受损经常发生,有时损失还较为严重,如果将各种自然灾害损失都纳入保险范围全部给予补偿,收取保费高,农民不愿也无力接受,因此,实行低保额的初始成本保险,这样既帮助农民抵御农业风险,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又解决了农民和地方财政经济承受能力问题,将政府灾后补助资金前移为灾前保险费补贴。
4、强化竞争意识。一个地区应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格局,引入竞争机制,给农民参加保险选择机会,才能使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5、公开保险程序,增加保险理赔透明度。参加保险后,一旦受灾,农民对农业灾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样界定,保险公司如何理赔,理赔的比例数额多少,标准是什么,理赔的时限长短,农户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6、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农业保险比较复杂,风险控制较难,应根据自然生态条件特。
办事处位于科右前旗西南部,总面积239.2平方公里,辖10个村,29个自然屯,4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现有4806户,其中农业户4554户,人口15946人,其中农业人口15115人,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现实有农业人口1.2万人。全办事处现有耕地面积151699.84亩,其中川地32826亩,占耕地比重的21.64%。气候特征干旱缺雨,年平均气温4摄氏度,最高气温37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无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主要农作物有玉米、高粱、马铃薯、葵花、大豆及杂粮杂豆。受所处地理位置、地形特点及气候条件影响,自然灾害尤其是旱灾随时威胁着农业生产,农民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况下,为避免自然灾害后农民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失,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是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农业保险可以分散风险,转移风险,使农民获得必要的补偿,有助于尽快恢复正常的农业生产。
2月20日,友邦xx公司总经理携家人在香港某酒楼就餐时遭一持枪者袭击。香港警方怀疑该案件并不是单纯的抢劫案,目前正在从公私两方面调查郑是否与人结仇。据香港媒体猜测,此次枪击事件有可能与外资保险公司到内地抢单有关。
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巨大,很多在香港经营的保险公司都到内地拉客户,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地下保单”,而与港澳相临的珠三角地区一直处于激烈竞争的最前沿。地下保单悄然做大早在20xx年,香港寿险总保费中就有近1/3来自内地,折合100多亿人民币,这一惊人的数据引起了业内及管理层的高度关注。从当时起,地下保单就成为热点话题。管理层一再表示要“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地下保单活动”,然而地下保单却在禁止声中“茁壮成长”,从内地流出的保费年年递增。20xx年,一直受到打击的地下保单从“根据地”珠三角和福建沿海地区,经过南京、杭州和上海,进入北京。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目前北京地区每天至少有40张地下保单产生,每张保额都在50万美元以上。而且购买保单的都是中高收入人群。地下保单不仅在地区和规模上不断扩展,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越来越趋向于“合法化”。已经购买地下保险的一位钢琴教师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是朋友推荐我买的,我们小区很多人都买了,我们是一起到香港交费的,朋友说只要是本人在香港签约就是合法的。”按照规定,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境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而内地居民在出境期间,向设在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则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组织投保人到香港买保险已经成为地下保单规避法律的一种方式。
随着内地保险市场的开放,外资保险机构纷纷取得在华经营的牌照,居民完全可以在内地购买外资经营的保险,为何仍然要费尽周折到香港去购买呢?一外资保险xx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无奈地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在收益率和理赔率方面,我们的产品完全没办法和境外保单竞争,我们的预期收益率最高在3%-5%之间,而境外保险都在10%以上,甚至达到20%。从理赔率来看,我们大概能达到30%-40%,而境外保险可以达到100%。”回报高、保障高、赔付的是外币,这是很多人对境外保险的印象,也是地下保单不断壮大的秘密。
所以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保险代理人为了高额佣金,投保人为了高收益,还是在不停地销售与购买地下保单。监管策略不得不变地下保险规模的不断扩大令监管层极为恼火,地下保单绕过国内监管开展业务,是一种“服务走私”行为。一方面,保险资源大量外流给境内保险公司带来严重冲击,另一方面可能会有人利用境外购买保险的做法洗钱,使不法收入“合法化”。曾参与保险法司法解释立法工作的郭玉涛律师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打击地下保单非常必要,境外保险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境内开展业务,逃避监管和税收,扰乱国内金融秩序,是任何国家都不容许的。而且一旦保单发生纠纷,会涉及国际司法,不能用境内法律保障境内投保人利益。
政府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早在1999年保监会就发出公告,严禁海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中介活动。20xx年,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上,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书面承诺,对非法推销境外保单的香港业务员进行有效处理。20xx年,中国保监会三次下文对“地下保单”的不法销售严令整肃。然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收效甚微,保监会显得有点力不从心。郭玉涛律师认为,主要因为我国政府无法控制境外机构,它们可以规避中国法律。一直以来内地监管机构对付“地下保单”集中在代理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一方面打击在境内销售境外保险的代理人,另一方面通过宣传的方式,使投保人了解地下保单的非法性质和蕴含的风险。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策略效果不大,由于销售的隐蔽性及境内居民可以越来越方便地出入香港,很难使保险代理人受到法律的处罚。在高收益和高保障的诱惑下,对投保人的“说服教育”也很难起到作用。而近期香港美国友邦保险的一项决定让人觉察到监管层的策略在改变。
今年2月,香港美国友邦保险发出内部通知,禁止其保险代理人销售保单给内地客户,无论保单签约地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香港友邦将不再向内地客户签发新单。新华网报道,香港其他寿险公司也有意效仿友邦的做法。尽管目前还只是一家公司的决定,但还是露出苗头,监管部门在设法通过控制境外保险机构,堵住地下保单的“源头”。虽说是香港寿险公司“主动切断”地下保单,但肯定还是源自管理层的压力。在20xx年1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中,保监会指出“对于在境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境外保险机构,将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就此,深圳保监局提出,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境外保险公司,将取消其在内地再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这意味着如果仍向内地居民销售地下保单,境外保险机构可能会丧失在内地展业和开设分公司的机会。面对诱人的内地保险市场,是采取非法的地下保单方法侵入,还是在内地开设分支机构合法经营,两者非此即彼的选择中,境外保险机构会有自己的衡量。不能苛责保险公司地下保单的屡禁不止衬托出国内保险公司的弱小,从侧面说明中国保险产品在保障范围、力度及服务等方面和境外保险有很大差距。地下保单一般都是高端的寿险,而这正是国内保险公司所不能提供的,因此地下保单才能大行其道。
尽管是非法展业,但是表现出的境外保险机构的竞争力不可小觑。上海合泰保险超市服务中心经理王小林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我国的保险市场还是初级市场,是刚刚从计划经济脱胎而出的,在风险、定位及计算方式等方面和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有很大不同,市场的开放和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如果说在诚信经营及服务质量方面,大家可以指摘国内保险公司经营水平的话,在保险产品收益率方面,恐怕就不单单是保险公司本身的问题了。为何境外保险的预期收益率能够超出境内保险如此之多,这其中还包括很多境内外商独资合资的保险公司?郭玉涛律师表示,地下保单的收益率高有多方面原因,一是资金运用的渠道广,另外公司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能力强,其次,在税费方面境内外的保险公司也有所不同。谈到这个问题,王小林说,我国对保险产品预期收益率有政策限制,不过他同时承认,即使政策限制放开,以目前的投资渠道及市场情况,收益率也不可能和境外保险相比。保险产品提供给投保人的收益最终还是由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决定的,一直以来,中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只有债券、银行存款等低收益的利率产品。
20xx年1月30日,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政策障碍才取消,然而,a股市场到底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多大收益,恐怕更多的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从这个角度讲,境内保险公司敌不过境外保险公司,恐怕不仅仅是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问题,甚至不仅仅是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整个中国资本金融市场都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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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8月5日至15日,区人大常委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查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黄吉翠,副主任李光银、冯天万,党组副书记胡文俊、杨希泉和党组成员张朝聘、田华信带领二个调查小组,深入到区建设局、区医保局、区环卫局、区人民医院、区二人民医院、区直医院、电力公司、茶坝中心卫生院、花丛中心卫生院、博济医院、天一鑫超市,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档案、召开座谈会、走访住院病员等方式,就全区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
巴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xx年1月启动实施以来,本着全面实行、稳步推进和规范运作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基本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强征收,重管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区已参保503个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20个,事业单位284个,企业99个,共计34098人,其中在职20214人,退休13884人(包括一次性改制移交7121人),参保率达86%,全区医保统筹基金共征收1.9953亿,支付医疗费用1.6079亿元,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其主要做法是:
区政府每年都将医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作为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制定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定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将其纳入对区级各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各单位和乡镇落实了专门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工作调查组所调查的单位都做到了为医保病人建立个人档案,半年工作有小结,年终工作有总结,全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经过7年多的运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参保面,区医保局提出了“巩固成果,积极扩面”的工作思路,更加重视续保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新单位扩面,加强基金征缴力度一是按月对工作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法和工作措施,并对下月工作提出思路和打算,有效地促进业务工作开展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制定详细的参保续保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有针对性地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把扩面工作重点放在企业单位,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确保参保扩面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对未及时缴费的单位实行稽核,督促各单位按时缴费,并把征缴任务落实到人,上门进行催缴,确保了医疗保险基金按时足额到位。
区医保局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职责及费用支付、审核、报销工作流程,制作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报费流程等展板上墙公示,同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诊疗操作规程,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把好住院病人关,杜绝冒名住院,挂牌住院,及时查处和纠正超标准收费,设立项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合理增设定点零售药店网站,形成良好竞争局面,降低药品价格,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目前城区和乡镇已有88家医院和76家定点药店获得了定点资质,参保职工医保ic卡持卡率达100%7年多来,区医保局为全区2.7万人次参保患者报销支付医药费1.6亿元,其中报销支付住院医药费1.1亿元参保患者重大特大疾病231人,支付医疗费用5900万元治愈了1.8万余名职工的突发和潜伏疾病区地税局在职职工陈某,去年因肝癌在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发生费用12.8万多元,医保基金报销了11万元,参保职工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形式单一,不够新颖,到基层、到企业宣传较少,覆盖面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一些参保单位和职工对医疗保险政策学习了解不够,有些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对医保政策一点也不知晓许多参保人员不了解新制度下如何看病就医,如个别参保病人不知道个人账户如何使用,不了解什么是起付费用,以及分段自付等知识,加上费用结算中存在一定比例的自付药品费用,造成医疗机构和病人之间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截止目前,区医保局共接收改制企业清算移交104家,参保人员7142人,且属一次性清算缴费,以后不再缴费至今年6月底,104家改制企业滚存节余仅1700万元,只能保支付1年半时间。
目前全区医保扩面征缴空间较小,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都已基本参保,乡镇卫生院和一些部门80%都未参保,职工想参保,上访不断,但单位的确无力解决经费,难以征收xx年医保扩面工作主要放在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但这些企业都以职工队伍不稳定,企业经营困难,增加企业成本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区级事业单位环卫局、国有企业电力公司都应进入医保环卫局以单位条件差,无力支付为由拒绝参加医疗保险电力公司领导认为参保不划算,以报费比例较低、手续复杂为由不参加医疗保险这些单位不参加医疗保险损害了职工的医疗保险权益,也给政府埋下了不稳定的种子。
调查中了解到花丛中心卫生院从xx年至今共收治参保职工住院99人,平均每年才12人,花丛片区参保职工1200多人,就地住院率仅1%茶坝片区参保职工1352人,茶坝中心卫生院从xx年至今共收治参保职工住院80人,今年上半年仅收治参保职工住院4人其主要原因是住院起付标准设置不尽合理,市人民医院起付线450元,乡镇中心卫生院起付线400元,两者仅悬殊50元,而市级医院诊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强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不高,诊疗设备较落后,不能满足人们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
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医保政策主管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城镇职工特别是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充分认清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自觉地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金风险问题,专题研究医保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区医保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深入企事业单位上门征收,化解基金透支风险区政府要将企业改制政府挂帐和表态缓缴的医保费纳入政府总体债务,每年安排部份资金化解缴纳,确保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用支付区财政局将代扣代收职工个人每月缴纳的医保费和预算给各单位的医疗保险费用分季度划入医保基金专户,确保当期统筹资金支付。
尽快建立由财政、审计、物价、药监、卫生、劳动保障、医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医保基金监督领导小组,发挥联动作用,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检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背医保管理制度和不履行服务承诺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区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有利于引导病员合理分流的政策措施,适当拉大不同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有效控制参保患者盲目选择高等医院治疗,积极引导参保患者常见病、小病到基层定点医院诊治,逐步打破住院分布失控的格局,有效减少医保统筹基金的浪费。
要培养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的医保队伍加强对医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参保人”的工作理念,把优质服务贯穿工作的始终要进一步解决好人员编制问题,解决必要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医疗保险工作正常开展。
返回目录。
学 生 姓 名 。
所 在 班 级 金融x班。
所 在 系 保险管理系 。
指 导 老 师 。
报告提交日期20xx年05月21日
开题报告。
调查报告标题xx市银行保险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
调查地点xx市调查公司多家银行及保险公司 。
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 。
学生姓名学号200班级金融x班 。
1、对整个行业全国的宏观调查。
2、对各个不同3、的银行的状况的调查及各中联系。
4、存在的问题原因 。
预期目标。
1月底前:拟定开题报告和。
实习计划。
拟定调查提纲。
2月到4月中旬:实地调查和实习,收集资料整理资料。
4月底前:写调查报告初稿并提交老师修改。
5月20日前:指导修改正稿。
6月4日前:将正稿交给老师,并提交。
实习报告。
。
以各地市为主,郊县为辅。
以寿险公司为主,财险为辅。
以国有银行为主,股份制银行为辅 。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系审核意见。
目 录。
二、xx市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4。
3.2 完善银保合作监管体系,促进银行保险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6。
摘 要:。
银行保险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而进入保险领域。银行既可以通过设立自己的保险公司直接销售保险产品,也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中介人代理保险产品,还可以与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经营保险产品。现今“银行保险”这一名词已为人们所广泛运用,银保融通的趋势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保险市场中的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经济现象。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金融混业经营大环境下,银行保险合作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讲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银行、保险业加强合作,在我国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保险公司和银行都认识到了银保合作的重要性,且纷纷进行了积极的合作,但是业务发展刚刚起步,其中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解决。从总体上看,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起步晚、成长快,但近年发展步伐有所放慢,经营模式主要为松散型协议合作,银行主要充当兼业代理人角色,并从专属代理人转变为独立代理人,银行保险产品以寿险产品为主,且主要是分红和固定收益产品。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拓宽经营思路,更新经营理念,改善经营方式和手段,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探讨新的银保合作模式。银保合作市场空间的开发,需要我们在借鉴国外银行保险成功合作经验的基础上,联系我国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政策和策略,保险公司和银行加强联合,开展深层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壮大我国金融实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推动我国银行保险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前景可观。
为全面了解xx银行保险市场,对如何规范银行保险市场秩序,如何促进银行保险可持续发展,如何构建银行保险保障体系进行深入研究,这几个月我对xx银行保险市场进行一系列资料的搜集进行了广泛认真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市银行保险发展的现状。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由于保险市场主体明显增多,竞争日益激烈,各保险公司通过以代理人为中介的展业来扩大市场份额,在1997年又纷纷与各商业银行签订保险代理协议。从1999年开始,中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浪潮,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和十几家银行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十分有限,很多业务没有发展起来,保险宣传不到位,银行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合作业务的监管力度也不够等。不难看出,目前银保合作还处于初级阶段。金融业目前已与各大保险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中大多数保险公司(银行)都有一个以上的合作伙伴。从银保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看,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费、代支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方面。
以往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财产险方面,而寿险业务相对较少。这主要是财产险面向单位,加之代理费相对较高,因而其业务额极大地超过了寿险,寿险则客户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大,不易于推销,且其面向个人的险种一般只侧重于意外险和养老保险,保险公司没有根据银行主业来设计产品,只是将个人营销的险种拿到银行来卖,并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为银行量体裁衣的险种。这种做法比起沿海省份差距还是很大的。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银保合作逐步发展起来。加入wto以后,我市金融市场竞争加剧,银保合作已经成为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银行保险业务量在银保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不断上升,银保合作日益加强,营销产品已经由单一的储蓄分红险发展到万能险、健康险、养老险等,营销模式由储蓄所柜面销售延伸到银行理财中心、电话直销等,保险已经成为银行客户理财服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客户享受到更加专业化和人性化的金融服务。
1.1 中国工商银行在银行保险市场占比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中国工商银行自1992年起就积极利用自身雄厚的资金实力、完善的服务网络、先进的技术手段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广泛的业务合作。近年来,该行本着以客户为中心、满足客户需要的服务理念,与保险公司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银保合作新模式,推动银保双方共同发展,为客户提供全能型、多元化的金融保险综合服务,先后与国内外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合作范围不仅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等传统银保业务,而且还涉及协议存款、基金代理销售、保险资产托管、电子商务、现金管理、深度融资、联名卡发行、保单质押贷款、数据库营销等新型业务领域。近年来,该行在银行保险市场的占比始终保持领先水平,而且率先在国内推出与保险公司数据实时连接系统,完成了代理保险业务从手工处理到电子化处理的实质性转变。目前该行已经同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华泰资产管理、太平人寿等保险公司签署了保险资产托管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各保险公司客户开展全方位的业务合作;共同促进中国银行保险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1.2 银行保险新现象。
银行保险的发展,使银行获得代理费收入和各种潜在好处。保险公司承担了较高的代理费,却节约了人员与网络成本,抢占了市场。对银行而言,银保代理费收入是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各家保险公司给银行的代理手续费一般为3%左右。但在一对一的谈判中,由于银行握有大量客户资源,既有公信力又有庞大的销售网络,急于寻找代理商的保险公司处于被动地位,为了争取到合作协议,有的保险公司不得不进一步提高代理费。但这还只是看得见的好处。由于银行保险产品对银行储蓄会产生分流作用,因此在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中,往往规定有保费收入的一部分必须在该银行存款的协议条款。此外,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既增加了金融服务功能,又解决了部分员工分流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些中小银行现在办理银保业务可以为其未来发展可能涉足保险业积累人才和经营管理经验。对保险公司而言,借助银行密集的营业网点来销售保险产品,节省了人员、网络等方面的销售成本,业务量不断上升,带来大量客户和保费收入,但有的保险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给银行的代理费过高,保费收入总额增加很多,但扣除代理费后却所剩无几。为抢市场向银行支付过高代理费,“赔本赚吆喝”,这种情况清楚地说明,靠高代理费来维持银行保险合作是难以长久的。我国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尚处在起步阶段,必须避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而应该探讨新的银保业务合作模式,向着长久合作的方向发展。
二、xx市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尚处在起步阶段,必须避免无序竞争、恶性竞争,而应该探讨新的银保业务合作模式,向着长久合作的方向发展。内部的业务转换规避金融管制,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监管机构对这种新型经营模式缺乏监管经验而可能导致监管失效、加大金融风险,或由于监管空缺导致业务交叉、损害客户利益的现象。保监会曾发文规定,兼业代理机构只能与一家寿险公司合作。银行通常是以支行作为独立的兼业代理人,各个银行的支行数量毕竟有限,银行网点成了稀缺资源,多数银行网点已经与资金较为充裕的中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保险等)签约,新进入的保险公司签到的代理网点很少,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金融机构之间缺乏公平竞争的基础和条件。近几年来银行兼业从事代理人身保险业务发展非常迅速,据统计,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增量对保险公司人身险增量的贡献比例已达46.21%,部分寿险公司的银行代理业务占公司全部业务的比例已经超过50%,有的甚至达到80%左右,在合作中银保双方出现了“长险短做”、“团单散做”、“恶性”竞争和“误导”宣传等种种问题,对银行保险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2.1 银保合作层次比较低,在全国各地发展不平衡。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经营机制不够完善,缺乏科学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银保合作关系按有无资本纽带关系分为3类,一是完全资本关系,如中银保险是中国银行的全资附属公司;二是部分资本关系,如信诚人寿、招商信诺、太平保险等;三是完全无资本关系,目前我国大部分银保合作都属于这种类型。从银保合作的方式来看,主要采取协议合作的方式,这种合作方式是一种低层次的合作,双方的合作基础主要靠收取代理费用;从银保产品来看,多为三五年期的短期储蓄类分红产品,合作期间短;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关系还处于卖保单、拿手续费的初级阶段,远远没有达到银保双方业务互补、整体联动、股权互相渗透、互动双赢的战略伙伴关系。另外,在一些不发达城市,在银行贷款业务放量、需要大量储蓄支撑时,代理费收入对银行吸引力不大,银保产品的销售不受重视,甚至不被接受。
2.2 银保合作行为短期化,业务处理手段比较落后。
目前银保合作关注的焦点是手续费的高低,特别是保监会出台一家银行只能为一家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产品的政策规定以后,许多银行将大量保险资金存款和追求高额的手续费作为银保合作的筹码,看重的是短期的中介收入,不重视制定具体的长期合作规划,重规模、轻管理,重形式、轻服务,表现出明显的急功近利的特点。银行在代理保险产品时,缺乏营销策划,产品宣传主要依靠保险公司,利益分配缺乏激励机制。银行和保险公司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平台不统一,难以为客户提供方便、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各个网点无法全面联网,信息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从投保到承保所需时间较长,影响客户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此外,银保双方还没有真正做到双方的客户资源共享,双方原有的老客户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在银保合作过程中,缺乏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高素质人才,银行柜台人员缺乏系统的保险知识培训,银行中拥有保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远远不能满足代理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与销售的产品主要是比较简单、易于操作的银行保险产品,对保险业的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对保险产品的功能、特点、操作规程和营销技巧掌握不够熟练,误导问题较为突出,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将保险与储蓄相比,盲目套用银行“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使消费者误以为购买了银行的产品。某些基层银行不顾实际下任务,导致一些银行业务人员在宣传上存在片面性、欺骗性,在代理保险业务时发生纠纷,损害了银行保险的声誉。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银行保险产品销售,也不利于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2.3 银保双方缺乏沟通,产品缺乏个性特色。
虽然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在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时,通常都表示要加强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共同进行开发产品,但实际上双方很少互通信息,保险公司在开发产品时往往不向银行征求意见,而银行也不将客户的保险需求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这样就使得适合银行特点的保险产品缺乏,影响银保合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此外,银保双方资源共享的意识差,在银行保险产品开发方面缺乏互动沟通,没有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并且细分市场,造成月前银行保险产品种类少、缺乏个性特色,业务竞争成为无差异的竞争,银行保险产品基本上没有能够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各保险公司未能实现产品的差异化,不能发挥其技术优势,只能采用拼手续费等较为低级的竞争手段。在银行柜台上推出的产品绝大部分为简易型人身保险产品,保障功能设计不足。产品单一带来价格的恶性竞争。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分红型产品占比过高,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
2.4 银保双方地位事实上存在不平等导致合作基础不够稳固。
银行保险主要有3种模式:一是银行代理模式,保险公司提供产品,银行提供销售渠道,收取手续费;二是战略伙伴关系,银行与保险公司建立密切的联系,签订较为长期的合同,银行除收取手续费外,还分享保险业务的部分利润;三是银行人股保险公司,通过股权纽带参与经营保险业务。我国其它地区基本上都采用第3种模式,我市现在主要采用第1种模式。在银行保险合作中,银行占据主导地位,银行网点成为稀缺资源。银保合作的方案往往由保险公司首先提出来,保险公司为了充分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对一些大中型银行展开强烈攻势,希望与其合作,使银行产生优越感。银保双方地位事实上存在不平等。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主要是为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银保合作的关键因素是手续费高低。手续费过高,形成保险公司的高额成本支出,手续费过低,银行为了更有效利用网点资源,会更换合作对象,保险公司随时可能失去网点,不愿意进行长期性的投入,技术优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银保合作的基础不够稳定,合作行为存在短期化和随意性,带来较大的风险。
三、促进xx市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
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银行保险是金融一体化下混业经营的产物,是通过共同的销售渠道向同一客户群提供银行与保险产品及服务的一种安排,需求变化、竞争加剧、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是推动银行保险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市银行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应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加入wto后金融发展趋势,结合国内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对我市银行保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地研究和解决,以推动我市银行保险的健康发展。
3.1 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从全球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世界主要国家的金融业已基本打破业务界限,向交叉经营、全能经营发展,即一家金融公司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业务。如欧盟国家中大部分都不禁止银行对保险业的投资,也允许银行销售保险产品。虽然不允许银行承保,但银行可以通过投资于保险公司介入保险业。这也是欧洲的银保合作比其他国家发展更早、规模更大的主要原因。而且,欧盟的建立促使欧洲各国的法律法规趋同,欧元的出现也促进了欧洲内部金融自由化的进程,跨国银保合作活动日益频繁,规模不断增大。世界其他国家也都相继顺应混业经营的大趋势,纷纷修订新的法律法规。美国也曾是最典型的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国家,而且通过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确定了禁止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制度;于1956年联邦立法通过的银行控股公司法案也明令禁止银行从事保险业务。但是,1999年11月12日,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国会通过的被誉为解除分业经营的标志性法案——《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这个法案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间的界限,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时代宣告结束,使美国银保合作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从前述分析和国外的立法实践,我们能逐步加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分业经营的原则下相互合作,进行业务创新。最后从法律上确立混业经营的原则,为最终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改革奠定基础。
3.2 完善银保合作监管体系,促进银行保险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为争夺市场可能采用提高手续费进行不正当竞争,代理银行可能利用自己的有利地位强制客户参加保险,使得承保质量难以控制,承保风险加大,如果不加以及时预防和处理,会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xx年6月3日“银行保险深层次合作与发展论坛”上指出,银行保险在中国已经到了发展的关键时刻,银行保险何去何从,需要保险监管部门深入研究,需要保险公司、银行积极探索、加强合作。同时,要解决银保合作中存在的产品同质、无序竞争、宣传误导等问题。因此,必须完善银保合作监管体系,加强对银保合作业务各个方面进行规范监管。银监会与保监会应加强合作与协调,保护金融产品消费者的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监会要给予保险公司更为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指引,规定手续费的最高限额,以避免各公司之间的无序竞争。对于银行保险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要给予足够重视,建立动态的风险监督管理机制。要加强银监会和保监会之间的信息交流,制定银行保险的统一规范,把防止金融风险蔓延、防止银行保险产品搭配出售、防止银行保险双方联手规避监管、防止同业恶性竞争作为未来监管合作的重点,促进我国银行保险持续、规范、健康发展。进而对地市的银保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国家应该对人寿保险产品的保费和给付提供税收优惠,金融管理当局应当加强宏观政策引导,促进银保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银行保险经营管理者应当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从银行来说,要充分认识到银保合作是银行自身发展、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机构和人员效率、拓展利润空间的重要途径。从保险公司来说,要认识到银保合作是降低网点和人员销售成本、实行业务创新、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经营效益的重要手段。银行保险双方必须共同努力,将银保合作推向长期全面合作,建立战略联盟。银行保险双方应当共同制定业务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和配套措施。在业务启动初期,适当提高手续费,以扩大业务规模。对经办人员的利益分配,要考虑保险产品的推销难度,不能把它视为一般的中间业务,要将手续费或佣金按适当比例分配给经办人员,以充分调动员工展业的积极性,促进银保业务的发展。有条件的银行可成立银保业务的专业销售团队,专门从事银保产品系列销售,实现资源整合,提高经营效率。
3.4 加大银行保险产品开发创新合作力度,不断推出新的银行保险产品。
我市的银行保险由于起步较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和不足。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现有的保险产品中适合银行销售的产品太少,而且产品类型单一、雷同,缺乏特点,如果产品创新的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势必会对我市银行保险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保险公司和银行应该积极配合,联手创新,开发出适合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这是银行保险业务得以发展的关键。要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多样化的银行保险产品。针对银行客户的保险需求,开发多样化的、与银行产品形成互补的保险产品。首先,对投保终身寿险特别是年金型保险、投资联结保险和分红保险的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期限较长,除非到期领取或退保,否则难以领取保险金,为满足其临时资金需要,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可联合推出保单质押贷款,不仅给银行现行小额质押贷款增加新内涵,增加利息收入,而且也有利于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营销,客户亦可以灵活运用资金。其次,个人消费贷款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重点,为降低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各商业银行迫切需要保险公司提供配套保险和保证服务,保险公司可以开发与此相关的个人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第三,拓展集保障性、投资性、储蓄性于一体的适合银行柜台销售的银行保险产品(如投资联结险、分红险、年金险),发展与信用卡有关的小额免核保寿险产品(如保险公司为银行信用卡持有人提供一定金额的免核保寿险保单,按照投保自愿的原则,持卡人可以通过信用卡支付保险费,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参与银行资产证券化等)。要防止误导客户,规范销售行为,对复杂的保险产品,可以利用银行理财室等销售新模式。要采取有利于合作模式创新、产品开发创新、渠道拓展创新的举措,实现银保双方互相渗透、相互依存、利益共享、共同发展。
3.5 改进技术,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网络对接。
21世纪将是以计算机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时代,这一发展趋势决定了运用电脑手段,实现银行与保险公司间的联网,是开展银保合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近年来,电子商务在银行和保险领域得到飞速发展,计算机网络为保险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经营和协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可以说,高新技术的进步也给银保合作带来了很大的变化。由于高新技术在银行和保险业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银行和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同时也对保险市场的结构和传统的保险经营管理方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
当前我市各保险公司和银行大部分没有实现电脑联网,许多代理工作还是手工操作,导致投保到承保的周期较长,影响了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中国银行同平安保险公司签署的电子商务合作协议作了十分有益的探索。根据协议,中国银行的电脑网络将通过一根专线与平安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网站相连接,从而使双方的客户直接从网上获得包括银行、保险以及证券在内的全方位个人理财服务。
随着保险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分散性业务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续期保费的收缴问题也日益突出,“孤儿”保单越来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委托银行收款则可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但关键是,如何让银行尽快收取和让保险公司也能知道已经收取,这就需要银保合作电脑联网。银保合作业务的发展需要信息交流技术的支持,由于保险产品,特别是一些长期的人身险产品需要进行核保,信息的输送和反馈相当重要,双方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效率。保险公司的电脑部门要针对银行的特点设计相应的软件,使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电子化操作。
商业银行在进行兼业代理保险业务时并不十分重视业务承保质量,主要重视业务数量,追求代理手续费。为了使银行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务,增强对保险产品销售的责任,提高承保质量,银保双方应当在产权关系方面进一步加强渗透融合,积极探索发展专业代理模式,由银行出资或者由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专业代理公司或专业银行保险公司,通过产权利益上的强化,充分利用银行资源优势和品牌效应,积极推广银行保险产品,加强员工保险知识培训,采用有效措施鼓励员工销售保险产品。银行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发新的银行保险产品,银保双方合作更加深入、更加紧密、更加注重沟通和协调,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形成银行与保险的良好信誉和市场形象,实现银行与保险的双赢。也可以采取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即在银行、保险公司之上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子公司的股权控制来对于公司进行资本调度,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下实现各子公司资金、人才、技术上的合作,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整体竞争力。金融控股公司下的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各自的财务报表,所从事业务较单一,银行和保险监管部门能对其分别进行有效的监管,不会对现有监管体制造成冲击,与现阶段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已具有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雏形。
总之,xx银行保险要得到更好的发展,不仅要积极推动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类型,提升银保产品的技术含量、巩固信息和网络基础,建立银行和保险共享的网络信息系统,而且要使银行保险合作逐步从分销协议、战略联盟过渡到资本合作和组建金融集团。只有使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变得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参股、相互融合,合作双方成为利益共同体,才能真正解决制约银保合作发展的“瓶颈”,推动我国银行保险持续、快速、良性发展.
致谢:(略)。
原始资料:。
1.华青,《整合资源不断创新的选择--银保合作与发展研讨会综述》。
2.程英杰,《银行保险发展比较及我国发展对策分析》。
4.张培旭,《国内银行保险现状分析及发展探讨》。
5.施建祥,《发展我国银行保险业》,《保险研究》,xx年4月。
(其余略)。
指导老师评语。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
评定等级。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
院
系
意
见
教务。
处
意
见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
答
辩
小
组
评
语
答辩小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答辩小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答辩委员会审核意见。
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
返回目录。
为了解《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情况,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根据市政协。
年度工作计划。
8月15日至19日市政协王旭明、许云生副主席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就“我市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听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情况汇报后深入衡阳娃哈哈恒枫饮料有限公司、欧姆龙精密电子(衡阳)有限公司、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与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并走访了几家政协委员创办的企业详细了解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综合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社会保险工作成绩显著。截止目前,市本级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共593479人次,其中:养老保险参保15万人,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共参保89636人,失业保险参保58495人,工伤保险参保295348人。在推进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方面,人社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市人社局每年均组织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同时,结合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编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知识问答》6000份,免费发放给企业及职工。二是征缴扩面工作扎实推进。一方面,依法依规推动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凡是《社会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征缴基数、缴费比例,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依法征缴、据实征收,不打折扣;另一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有情操作,如为支持市里引进富士康、欧姆龙等世界500强企业,市人社局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对两家企业降标参保,即进驻当年养老保险降6%,以后每年递增两个百分点。同时,在办理社会保险的过程中,积极组织业务小分队,主动上门服务。三是便民服务进一步优化。调整、整合了社保办事大厅的布局,将养老、医保、失业三个大厅整合到一个楼层,实现一个楼层申报、同一个楼层办结;在政务中心开设工伤保险专门窗口,对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进行规范征收;对重大工业项目的非公企业按最低缴费基数征收医疗保险费。
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市非公企业发展迅猛,非公企业员工已成为我市社会保险扩面的重点对象,但我市非公企业社保扩面的难度非常大,已成为制约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一个瓶颈。
目前我市非公企业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外,在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覆盖面还较狭窄,且整体参保率不高。对企业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支出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成本,减少了盈利,所以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总是在千方百计少缴或逃避社保费的缴纳,这也是导致非公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之一。据xx年在衡阳县调查,除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5%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分别为70%、51%、10%和27%,整体参保率低。在调研的一个企业里,职工2600多人,参加五大保险的职工仅有520多人,参保率只有20%,可见参保率之低。
非公企业的部分企业主和员工对参加社会保险的认识不足,缺乏劳动风险损失补偿意识,不清楚企业负有什么样的社会保险责任,不了解社会保险是自己应有的保障权益,法律知识也比较缺乏,对眼前利益考虑较多,因而,参保意识不强。有的企业主为了降低成本,不愿主动为员工缴纳保险费;有的企业员工也不愿意从为数不多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参加社会保险,员工自己不愿缴费,就不会去监督企业主为自己缴费,于是造成了参保主体的缺位。调查了解,一些非公企业将部分社保费用列入工资发放给员工,由员工自行去缴纳社保费,但是不少员工不愿意去缴费,竟将这笔钱看作是自由支配的工资。
3.劳动关系欠规范。非公企业中的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变更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制约,企业在招聘员工时手续不完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常常是以劳资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为前提。同时,非公企业员工流动性大,劳动关系不稳定,给企业参加社保带来一定难度。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施行,使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为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但《社会保险法》中对于企业必须为职工参保无硬性条款,其中“责令改正”的规定,对拒不改正的没有明确的处罚办法,这种缺失形成了一些非公企业推诿、拖延甚至拒不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人社部门难以强力推进非公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一个客观因素。
按照现行的费率,养老保险费单位要承担工资总额的20%,医疗保险单位要承担6%,失业保险单位要承担2%,生育保险单位承担0.7%,工伤保险单位要承担1—3%,几项保险合计缴费率达29.7——31.7%,对于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讲,负担确实较重。由于我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费率为20%,比广东、浙江分别高出8个和6个百分点,加之,近几年湖南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均以10%以上快速增长,尽管最低可按其60%计算缴费基数,但企业的负担仍然很重,对此,非公企业反映十分强烈。一位企业负责人说:“我们企业员工的工资根本达不到省里核定的平均工资水平,但仍要求我们按人平工资的60%来缴纳各项保费,企业压力的确很大”。
社会保险是民心所向、民生所系、民利所依的一项民生工程。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和谐社会,要求我们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为目标,推进非公企业参加社保工作。
《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国家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连续调整,xx年跨省转移接续办法的出台,特别是我省在“”期间要发放4000万张社保卡,都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提供了契机。要按照“简单、明白、活跃”的要求,提高吸引力、说服力、感召力,针对从业人员想了解的政策和参保缴费的疑惑,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提高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识,齐抓共管,通力合作,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人社部门应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和场合,宣传近年来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成果,宣传非公企业参加社保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社保的强制性政策,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能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双方权益特别是非公企业主利益进行重点宣传,提高企业主和员工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认识,使他们了解社会保险的政策和法规,消除对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种疑惑,提高参保的主动性。
建议在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教育机构甚至大中专院校开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课程,使员工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既是自己的权利也是自己的义务”,提高劳动者依法依规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和能力;要继续加大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规模以上企业法人代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培训,使企业主明白“用工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开业就要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与依法纳税同等重要”,把参保缴费变成自觉行动。
一要摸清底数。人社部门要会同工商、税务、统计、非公经济管理等相关部门对非公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进行一次参保登记和缴费数核定工作,摸清企业用工、效益、参保等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做好社保扩面工作打好基础。二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建立人社、工商、质监、财政、税务、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中的责任,强化注册登记、年检年审、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招投标、政府采购、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参保缴费前置牵制作用。三要强化监督。一方面,要建立专项执法制度,采取巡视检查和举报专查等方法,对没有按照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应将企业职工参加劳动社会保险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或其它方式进行通报,将企业是否为职工参加劳动社会保险纳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借助社会力量强化监督。四要进一步优化服务。逐步实现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保险费合并征收。确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整合社会保险费征收的各项资源,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实行社会保险费的统一申报、统一征收、统一服务,不断创新征收管理体制,为广大参保对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根据非公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多、员工收入低的实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适当降低企业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制定切合实际的缴费办法。在用好、用活政策上下功夫,加强分类指导,防止搞一刀切,吸引徘徊在社保门外的非公企业能主动参加社会保险。根据不同参保对象,确定不同的费率水平,享受相应水平的社保待遇。同时,要根据各地区实际工资收入状况,合理确定缴费基数。特别要考虑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可程度和承受能力,有选择性地试行“低基数、低费率、低待遇”的制度模式,使费率更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提高政策的吸引力。
进一步明确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责任,改变财政投入明显偏少的状况。按照国发[xx]42号文件规定财政投入比重15-20%的要求,政府应担当公共财政责任,安排好财政预算,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市场以及家庭和个人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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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长的“赤脚医生”队伍和合作医疗制度的“三大法宝”。因此,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是新时期建设新农村题中应有之意,是非常必要的。
三,历史弊端。
3.1%,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4.5%,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速度为9%。1988年以后,农村居民实际收入增长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989—1993年农村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仅为1.4%。但与此同时,农民医疗支出大幅上升。以安徽省为例,xx年前三季,农村人均医疗支出42.82元,与上年同期37.69元相比,上升了13.6%;其中医疗卫生保健人均支出19元,已接近上年人均全年支出20.2元。1990年人均全年压疗支出14.41元,1998年历史最高为52.11元,1999年为51.65元,10年间增长了2.52倍,而10年间农民纯收入增长也仅是2.52倍。而且在全国的保障制度中,农民被排挤在保障体系之外。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有相当部分社会保障的内容将整个农村人口排挤在保障体系以外。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仍然非常低下,多数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偏低,承受能力弱,相对于城镇社会保险改革进度而言,农村社会保险仅局限于部分富裕地区试点阶段,家庭保障仍是农村社会保障的主体。以医疗保险为例,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全民医保,而只是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改革,目前是解决公费医疗负担过重问题,保障基本医疗服务。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然曾在农村被广泛实践过,但几经周折,最终由于各种原因而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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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转载自本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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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及保险的营销策略的调查报告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08级本科一班调查人:调查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或单位产生购买保险的欲望,随之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应运而生。通过这侧调查了解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以及保险公司可以用来扩大保险产品的销售和影响的措施。
20xx年9月27日。
钟xx。
目前社会上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的因素。
一、人们对保险的需求和认知度。
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群体中,通常一个群体中的人有着某些相近的客观条件,如年龄、性别、职业、支付能力、文化水准等。每个人的保险消费心理也就受到了自身所在群体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其他群体的影响。社会群体内部的交流和沟通不断促使群体信念、价值观念和群体规范的形成,这就形成了群体之间的一致性。一般来说,个体出于对群体的信赖以及对离群的恐惧心理往往希望保持群体之间的一致性。
消费行为中,人们不可避免地会追求“价廉物美”,因此,保险商品本身的质量和价格成为影响保险消费心理的因素之一。保险商品的质量体现在保险企业的服务质量、理赔度、人员素质、职业道德以及经营环境等要素。其中保险企业的服务尤为重要。除了灾后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之外,消费者还希望在投保方案的设计、防灾技术咨询等方面得到满意的服务。
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保险服务还需要注重对市场的调研,及时捕捉信息,不断开发设计满足时代要求的险种。
保险商品的价格即保险费。
商业保险消费是建立在一定的货币支付能力基础上的,所以,保险商品的自身价格对保险消费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一般来讲,两者呈反方向关系变化。个人或单位购买保险时是比较理智的,他们遵循的是最大边际效应原则。就是说,他们会根据自己有限的收入和所获得的市场信息,去选择最需要、最有价值的保单。
个人心理因素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每个人有着不同的心理结构,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的个性倾向。主要包括人的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等。个性倾向导致每个人有不同的风险态度。风险态度是影响保险消费者心理的内在主要原因。
保险的影响策略。
一是注重顾客需求。
“顾客需要什么,树立就推出什么保险产品”的保险营销观念,不仅要将顾客的需求作为保险营销的出发点,而且要将满足顾客的需求贯穿于保险营销的全过程,渗透于保险营销的各部门,成为各部门工作的准则。不仅要了解和满足顾客的现实需求,而且要了解和满足顾客的潜在需求,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来调整保险的营销战略,以适应市场的变化,求得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是坚持整体营销。
保险营销观念要求企业在市场营销中,必须以保险营销的总体目标为基础,协调地运用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公关等因素,从各个方面来满足顾客的整体需求。
三是谋求长远利益。
市场营销观念要求企业不仅要注重当前的利益,更要重视企业的长远利益。在营销中不仅要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且要使顾客满意,通过顾客的满意,来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争取再次购买者。因此,公司在保险营销中,不仅要注重产品的开发,而且要注重营销服务。把服务贯穿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而且贯穿始终。一个循环的结束,是另一个新的循环的开始,从而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向顾客学习。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要在现代竞争中胜出,关键是抓住客户的需求。因此,在保险产品研发过程中,首先需要保险营销一线业务人员更深入地了解潜在投保人的需求和需求动向(包括顾客的抱怨也可能正是我们的商机),并把客户的需求信息及时反馈到产品研发部门,使保险产品真正作到按需定制、投客户之所好,那么后一工序—投保,核保才会顺利实现哪“惊险的一跃”因此,在保险产品的设计中,必须尽快消除霸权思想,从根本。上确定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的理念,扎扎实实、谦虚向顾客学习,达到从顾客中来,到顾客中去。否则,可能将丢失部分市场。
第五是向同行学习。
飞速发展的中国保险业使本来就十分稀缺的保险人才分散到众多的公司,单一一家保险公司保险营销策略难有充分的精力和人才投入全方位精准周到的产品设计,尤其在中国保险产品日趋个性化的今天,各公司同类产品各有强弱,各有优劣,因而需各公司放下盲目的“自尊”,虚心向同行、向竞争对手学习,取其精华,扬长避短,站在巨人的肩上,可以更快地推动中国保险与国际接轨,催化中国保险业的成熟,提升本土保险业的综合竞争力。
通过这次调查,了解了社会上影响人们购买保险等因素,了解了保险在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更加认识到保险市场运作的机制。一定程度上了解了保险的一些销售策略。
按照国家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工作会议要求,我国保险深度(gdp与保险费之比)要达到5%,保险密度(人均保险费)要达到2100元。目前,洛阳保险深度仅为2.99%,保险密度为947元,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如果洛阳保险深度能如期达到5%,那么洛阳保险市场每年至少还有80亿元保险费收入的发展空间。
以来,我市保险行业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今年上半年,我市保费收入39.7亿元,同比增长9.4%。然而,该行业仍面临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企业发展不均衡、无序竞争等问题。为此,相关部门采取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约束企业不正当竞争等措施,使洛阳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为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xx市社保局把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作为重点工作强力推进,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条件。
截止xx年5月底,我市现有参保企业480户,参保企业职工45773人,个体户参保98822人。xx年,我市累计扩面新增参保职工12198人,完成了扩面计划的121%。今年计划扩面新增5500人。
(一)提高认识,统一协调,把扩面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组高度重视扩面工作,多次召开会议,明确了扩面工作的范围、重点和目标,对各有关科室提出了工作要求,使扩面工作的开展有了保证。同时,为了推进扩面工作的开展,我局联系财政、税务和工商等部门,统一协调,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采取措施,专项推进,扎实开展扩面工作。为了把扩面工作抓出成效,我们采取了3项措施:
1、逐人逐户排查,摸清底数。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市社保局与工商、税务部门密切配合按照企业纳税名录,对全市各类民营、私营、合资、外资企业,采取“拉网式”逐人逐户的进行登记排查,摸清和掌握了各类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二是发挥社区作用,由社区协理员、协警员排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情况。
2、依托社区平台,开展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扩面。一是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召开了4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会议,落实各个社区灵活就业人员扩面排查登记工作,定指标分任务,由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社区协理员开展扩面。二是组织培训,学习政策。我们举办了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培训班,对协理员进行了政策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了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明确了扩面的范围、对象和缴费标准,为开展扩面创造了有力条件。三是排查到户,宣传到人。协理员对所辖社区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上门服务,宣传到人的办法,发放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为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3、简化程序,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一是单独设立参保登记和缴费申报服务窗口,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人员提供便利;二是深入参保单位,边宣传、边登记、边申报、边收缴;三是对私企和个体人员集中的商场、市场现场办理参保申报手续;四是及时建立参保信息和准确记载个人帐户。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使政策深入人心。一是市社保局专门制定扩面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养老保险政策;二是开展扩面宣传活动,印发了《政策宣传单》和《致广大劳动者一封信》,宣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三是深入社区,利用社区的宣传渠道,加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已经进入了艰难的阶段,在扩面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企业增加参保职工总量少。我市属于老工业基地,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突出,国有、集体企业和职工已经达到应保尽保,企业受生产发展的制约,职工总量增长少。
二是私营企业和个体户不愿参保。一些私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怕影响经济效益和利润,不给雇工参保和缴费,有的只给骨干或主要管理人员参保缴费;特别是商业、饮食、服务行业中外地务工和农民工流动性大收入低,都以维持眼前生活为主,本人也不愿意参保。
三是参保待遇政策不直观。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算程序和公式复杂,难以计算,不直观,参保缴费人员对领取待遇的标准心中无数,疑虑重重。
四是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目前私营、民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他们对参保政策还不够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的吸引力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五是缺乏强制的行政手段。目前,私营、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参保不缴费,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制约,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也缺少强制性,强制手段或制约机制弱化。
目前,尽管我市扩面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但还存在着一定的扩面空间。因此在今后工作中,应当着力解决四个问题:
(一)完善扩面机制。一是完善各有关部门扩面责任机制,各有关部门在自己职能中,强力推进扩面;二是发挥社区平台扩面作用,协理员在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中开展扩面。
(二)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协调工商和税务部门,组织私营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主,按照用工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参保缴费任务和指标,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既保证参保缴费任务落实到位,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行政执法。劳动监察部门要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员工,全面签定劳动合同并强制参保缴费,配合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促进企业参保扩面。
(四)加大扩面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及时解决扩面工作的交通、宣传和办公等经费,保障扩面的顺利进行。
作为一名保险公司的员工,了解保险市场特别是我国保险市场的现状,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更具体的关系到各人职业生涯的发展,2006年10月,我查阅各种保险报刊、杂志以及我公司内部相关资料,由其针对天津市场各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现状,深入调查并研究了当前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2003年以来的产品市场化改革的进展并不顺利,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突出的是:价格大战更趋激烈,明折暗扣等价格竞争依然是市场竞争的主要手段。这种混乱状况的持续恶化,引发了今年以来车险和非车险市场费率持续下降,使得财产行业利润率迅速下滑,全行业蕴含的风险急剧增加。这与今年财产险“规模险种出效益,效益险种上规模”的行业经营目标相悖离,并最终促使监管部门转向调整产品市场化的进程,实施严格的费率底线限制。
为推行费率底线限制,需要各家公司重新报备车险条款费率,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各家公司条款费率的混乱及隐含的价格战动机,又直接导致保监会推行可选择的车险统颁条款。由此也将财产保险市场化带入到一个对市场化改革进行调整的新时期。
2、市场化调整期的特点。
市场化调整期的显著特征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监管部门以强制保险、统一条款费率、规范市场秩序作为发展保险市场的主要方式,在监管手段上更多的运用行政力量强力维护市场秩序,在市场行为监管中将突出以传统的运动式整顿、突击检查为主要形式。据此判断,产险市场将呈现以下特点:
(1)产品统一性和差异性同时存在,统一性暂居主导地位。然而,这次统一条款费率并没有回到车险产品市场化之前的状态,而是将车险附加险的条款费率制定权保留在保险公司手里。
贯彻“规模险种出效益、效益险种上规模”的方针,在全国采取了声势浩大的治理整顿活动。因此,可以预见,在短期内,保险市场秩序将得到有效治理,触动保监会“高压线”的公司将得到严厉惩处,非理性价格战将受到一定遏制,促使企业经营效益得到一定回升。但从中长期看,价格战不会因为保监会的治理整顿而彻底消失,规范市场秩序的道路仍然任重道远。
(3)车险承保利润将可能得到改善,行业利润将增加。
2006年上半年,我国车险市场承保利润急剧下滑,承保利润率为-4.06%(2006年3月),达到近两年来的最低水平,受车险亏损影响,财产险行业承保利润仅为20.97亿元,同比减少57.36%,承保利润率4.72%,同比下降7.75个百分点。而交强险的强制实施,不但可以带动车险业务的增长,而且将使行业效益得到明显提升。据估计,如果按照我国2005年拥有约1.3亿辆机动车计算,仅交强险一项的保费收入将可能达到550亿元,而按照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万余起,98738人死亡、47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计算,全国交强险赔偿额最多不超过270亿元。因此,只要经营有方,交强险也可以成为产险利润的一部分来源。
(4)以理赔为核心的服务竞争将成为市场竞争的重点。由于监管部门推行统一的主险条款费率和严格的费率底线限制,一些保险公司特别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依靠低费率、高回扣的价格战将受到一定遏制,促使各家保险公司将竞争手段转向以理赔为核心的服务竞争。预计许多保险公司会加快理赔速度、放宽理赔政策,部分公司会重新推出代检车、出险代步车、代缴费等一系列代办便民增值服务等。从交强险及统颁的车险条款费率看,在规定的底线内,车险还是具有一定的利润空间,这也为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提供了经济基础。
(5)品牌营销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在价格战受限的情况下,除了客户服务这一内在的品牌建设之外,对外部的品牌宣传的短期效果会更加明显。而交强险的出台,将有大批以前脱保的机动车主投保。而这些车主由于缺乏承保历史可能对保险公司的了解不多,并且大多数客户会选择在同一家公司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争取到了强制三者险客户,就取得了销售商业险的机会。这样,品牌宣传的重要性就会更加显现出来。因此,交强险的出台将触发一轮保险公司的宣传战。
(6)机构网点的优势作用显现。交强险的强制性、价格统一性,使车主就近。
缴费意识的提高,也使各个地区之间车险效益的差距减少,在以前被大多数公司忽略的中西部、县乡级市场将被许多公司重新重视起来。目前,我国拥有1.3亿辆机动车,其中摩托车6000万辆,农用车1000万辆,拖拉机800万辆,占机动车总量的60%。而摩托车、农用车及拖拉机三者险的投保率只有不到25%,这些车辆多在县乡地区,强制保险条件下这些业务发展也应该比较快。这样,机构网点较多、网点延伸到县级市场的公司如人保就具有明显的优势,而向中西部、县级市场铺设网点将可能是强制保险时期的一个热点。
(7)行业产品结构、效益结构将出现一些变化。强制保险的推广,不但大幅提高承保数量,使车险保费收入大幅增加,进一步增加车险在财险市场中的比例,而且将增加车均保费,使车险效益有较为明显的提升,可能出现有规模就等于有效益的情况。相反,以前的一些非车险效益险种由于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变为非效益险种。
(8)对人才队伍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由于产品趋于一致,管理趋同性增强,使车险业务、管理人才跳槽的风险降低;车险重新成为效益险种,将使一些原来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减少车险份额的公司重新吸引车险营销管理人才,这对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出了挑战。同时,理赔队伍的质量和素质对公司竞争力的影响更加明显,赔付案件的大幅增加对理赔人员的需求随着增加,公司间的竞争可能使其讨价还价能力增强,这就需要加快引进和培养理赔人员队伍,增加人员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为积极应对“国十条”背景下保险监管政策、保险业发展思路的重大调整,充分把握交强险出台所提供的良好发展机遇,深入贯彻公司做强战略和价值链管理思想,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公司需要采取以下竞争策略:
1、加强技术型团队建设,实现销售团队的转型。
目前公司的销售团队没有体现出应有的竞争优势,有诸多原因,但一个主要的原因是销售人员资源型居多,专业技术能力不足。在推行做强战略的过程中,当务之急是要加强销售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和推行销售人员日常活动量管理,提升公司销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实现销售团队由资源型向技术型的转变,提高公司的销售竞争力。
2、强化理赔管理体系改革,提升理赔服务品质。
上半年,公司事故制赔付率较去年的并没有明显的改善,而已决赔付率攀高,车险已决赔付率更是高于同业15-20个百分点,居行业赔付率之首。这其中固然有公司加强结案率管理,加快理赔速度的原因,但从根本上看,很难排除公司理赔体系存在一些漏洞,理赔管理中存在失控状态的可能。为此,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大力推进理赔体系的改革:
(1)立即组织理赔专项清查整顿,清理虚假赔案,控制道德风险;
(2)开展理赔优化的专项调查,找准理赔改革的切入点;
(4)加强查勘定损专业人员的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养,以应对市场化调整时期理赔工作新的需要。
3、加快公司现有机构及远程出单点的建设。
今后一个阶段车险业务增量市场分析,县区级县区以下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成为销售的主战场。公司在加强基层营业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综合竞争力的同时,适当加快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及县域机构建设步伐;针对交强险业务来源的渠道特点,在强化管理的前提下,加快公司在车管所、农机管理处、汽车经销店的远程出单点的建设。
4、加强交强险与新车险的宣传工作。
交强险和新车险与我公司以前的车险产品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由于市场新车险产品同质性较强,对客户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就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公司应加大面对客户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客户购买公司捆绑业务,扩大公司影响与与知名度。建议公司组织力量,通过网络、媒体、业务员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5、积极开展对新车险产品的配套政策体系的研究工作。
新车险产品推向市场化,公司应积极展开对新产品赢利性的分析,及时调整承保政策的导向,合理完善弹性费用率体系等车险产品配套体系,引导分公司向利润增长点业务倾斜。
6、加快公司产品创新力度,提升公司产品竞争优势。
围绕车险产品体系,加快公司产品创新力度,特别是设计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附加险体系,体现不同地区,不同市场与不同客户群的保险需求的特点,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产品体系。同时,启动非车险产品创新工作。
7、加强客户服务体系。
在价格统一管制下,客户服务成为同业各家公司竞争的焦点。为此,公司应加大客户服务体系的建设,积极展开市场调查,了解和制定符合不同市场、不同客户群的特点的客户服务内涵,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量身定做的增值服务,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
8、积极发展非车险业务,做好非车险业务的创新管理工作。
车险业务实行统一的条款和费率之后,各家公司必然把竞争的重点放到非车险领域。我司应当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非车险业务强有力的支持,力争在非车险业务发展上实现突破。
9、加快公司集团化建设,适时扩展资产管理渠道和业务范围,积极探索和研究开展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业务,在适当时机组建专业子公司,优化和延伸公司价值链。
10、研究强制保险条件下营销、产品、客户服务等方面的规律,为未来各种强制保险的推广做好准备。
通过本次市场调查,我深刻的认识到保险业的发展对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也看到了保险市场虽然竞争激烈,但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面对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才能争取自己的市场份额。
20xx年11月,保监会派员访问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澳大利亚保险理事会、澳大利亚保险集团公司、澳大利亚oamps保险经纪公司等机构,重点考察了保险市场发展状况以及保险职业教育培训情况。
一、澳大利亚保险市场基本情况及其特点。
(一)保险市场基本情况。截至20xx年底,澳大利亚共有人口万,实现国民生产总值8043亿澳元(1澳元约合人民币5.8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近4万澳元。澳大利亚保险业比较发达。20xx年,全国保费收入为558亿澳元,世界排名第12位;保险密度2762澳元,排名第14位;保险深度8.03%,排名第17位。
寿险市场。截至20xx年12月31日,澳大利亚共有37家寿险公司,管理的资产约为2077亿澳元,保费收入为350亿澳元。养老金业务占寿险公司资产的87%,占寿险总保费的86%,其他份额为普通业务。约26%的养老金资产是以寿险保单形式持有的。趸交业务占寿险保费的80%,其中大部分为与养老金相关的产品。银行控股的寿险公司占寿险总资产的40%,新单业务保费的45%,总保费的43%。外资寿险公司占总保费的31%。
财产险市场。截至20xx年6月30日,澳大利亚共有财产保险公司133家,净保费收入为211亿澳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财险市场净损失率为62%,比上年同期增长58%。净承保综合赔付率为86%。税后净利润为51亿澳元。财产险公司总资产为801亿澳元,总负债为560亿澳元,净资产为241亿澳元。
一是保险市场集中度高。少数保险公司通过购并和重组,实现集团化经营,占据保险市场大部分份额。截至20xx年底,前3大保险集团占寿险保费收入的58%,前10大保险集团更是高达90%。截至20xx年6月,澳大利亚前5大保险集团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70%,投资收入的67%,总资产的63%。
二是保险产品多样化,非传统型产品比重高。澳大利亚社会福利水平高,居民在养老、医疗、教育和就业方面的压力较小,因此在保险需求上对传统产品需求较少,而对投资理财类产品需求广泛。截至20xx年底,澳大利亚的寿险保费中,投资类产品占73.4%(其中投资连结产品为60%,投资型分配年金为7%,投资连结账户型产品占6.4%),风险型保费占12.7%,其他类型年金占11.4%,传统型产品约占2%,非投连型分配年金占0.5%。
三是保险中介在保险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澳大利亚有保险经纪公司500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不仅提供保险销售服务,而且具有开发保险产品、提供保费融资的功能。保险经纪公司积极开发产品、进行保费融资,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澳大利亚法律不禁止保险人投资保险经纪公司,但保险人向保险经纪公司的投资超过14.9%时,应向监管机关报告。不过目前在澳大利亚由保险人全资拥有的保险经纪公司很少,主要是因为此类保险经纪人的身份很难得到其他保险公司的认同。
四是监管部门重视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澳大利亚保险监管部门除对强制性险种的手续费率有规定外,如雇员赔偿保险的手续费率为5%,汽车意外伤害保险的手续费率为10%,对其他险种的手续费率没有限制,完全由市场调节,税务部门允许手续费全部进成本。市场竞争使各家保险公司的手续费率大体相当,如车险手续费率总体水平为15%左右。同时,保险消费者有权了解保险公司支付的手续费高低,消费者的监督使保险交易保持了较高的透明度。
五是购并和重组是保险企业扩张的有效途径。iag是目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大的财产险集团,旗下共有7个子公司,但70年前该公司只是一个向道路救援服务会员提供汽车保险的互助社。20世纪90年代以来,通过一系列收购和重组,iag发展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非寿险公司。
六是保险行业协会发挥了较大作用。澳大利亚最大的非寿险保险行业协会——澳大利亚保险理事会,共有58家会员,会员业务占行业的90%以上。该理事会在维护会员利益和为政府分忧解难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在过去费率统一时,主要协调各家保险公司之间的利益。费率放开后,主要代表行业与政府监管部门协调有关政策。
二、澳大利亚保险职业教育与培训。
澳大利亚的保险职业教育与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协会或学会组织推动的。澳大利亚主要有四家保险行业组织,即:澳大利亚保险理事会、投资和金融服务协会、全国保险中介人协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这里重点介绍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保险与金融学会(anziiif,以下简称澳新学会)。
澳新学会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首屈一指的保险教育和培训机构,实施的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学位授予培训计划和会员资格考试制度。该学会于在澳大利亚保险学会和新西兰保险学会基础上合并而成,目前有合格会员11794名,在各州和领地的首府所在地(包括在新西兰)都设有分支机构办公室。
澳新学会授予学位的`保险培训计划。包括非寿险、寿险、保险经纪、损失理算、财务规划。其毕业生可以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一些大学申请修读本科、硕士和mba课程。此外,澳新学会还设计了“继续职业发展计划”,所有会员可以自愿选修。澳新学会各分支机构每年为会员进行职业培训和组织社会活动超过200次。此外,学会确立了保险业员工需要的核心能力标准,促使其他提供保险教育的机构据此重新规划教育和培训方案,并且设计了相应的评估方案以确定员工是否符合这些标准。
澳新学会的保险学会会员资格考试制度。澳新学会开办的会员资格考试是为保险、金融界人士开办的一种专业考试。该项资格考试分为财产保险、保险经纪、损失理算和人寿保险四大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财产保险准会员考试课程包括服务消费者、保险法与监管、保险产品、核保引论、理赔。保险经纪准会员考试包括经纪环境、风险管理与经纪人、管理经纪业务、经纪程序与实务、管理客户服务。损失理算会员考试包括损失理算原理和实务、理算协调、准备损失理算报告、财产保险损失理算、意外险损失理算、组织管理6门必修课和其他2门选修课。人寿保险准会员考试包括人寿保险核保、应用人寿保险法、精算基础与报告、人寿保险营销原理与实务、营销组织、退休金保单与实务引论。
三、启示与建议。
(一)集团化经营必须注重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建设。集团化要达到高效率,其前提条件是集团公司拥有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和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目前,我国共有6家保险集团公司,集团化综合经营的规模效应还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尤其是在加强保险公司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还有较长的路要走。今后,应将保险公司集团化综合经营与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发挥集团化经营的优势,尽快形成一批公司治理富有效率、内部控制严密、竞争力强的保险企业集团。
(二)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模式。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是培养保险人才、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澳新学会的发展历程显示了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我国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还刚刚起步,尽管已经存在一些保险职业培训机构,但大都实力较弱,没有形成市场品牌。应借鉴国外保险职业教育和培训经验,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实际,采取“监管部门推动、行业组织主办、保险公司参与”的模式,密切联系市场,积极引进和开发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保险考试培训中心,负责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知识的培训。
(三)保险经营应因地制宜,适时拓展业务领域。和澳大利亚相比,我国保险需求呈现多层次、差异大的特点。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一部分收入水平较高、消费能力较强的城市居民对理财类保险产品需求较大;而广大农村地区则对传统型的低保费、高保障的风险型保险产品需求较大。同时,随着社会养老、医疗制度的改革,城镇居民对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我国保险企业在开发保险产品和制定市场开拓战略时,应找准市场切入点,没有必要盲目跟风,丧失经营特色。
(四)大力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中介是保险市场社会化分工的必然结果。发展保险中介有利于提高保险资源的配置效率。建议推进保险公司专业化、社会化经营,支持和发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允许保险经纪公司开发和设计保险新产品,提供保费融资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大保险代理和保险公估市场的对外开放力度,引进资金实力较强、管理经验丰富、经营记录良好的外资保险代理和公估机构,促进保险中介市场的专业化水平;完善保险专业中介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尝试建立“保险经纪师”、“保险公估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制度。
(五)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目前,我国保险行业协会远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建议:一是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实现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二是赋予协会更多职能,使保险行业协会成为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三是推进协会专业化,分别成立寿险协会、非寿险协会、保险经纪人协会、保险代理人协会、保险公估人协会等。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20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20xx年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虽早在20xx年就开展了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还有许多地下保单的现象在我国东南各大城市屡禁不止。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20xx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导致了保险业的大规模扩军和营销模式得变化,而保险公司的增加和追求业绩的体制,导致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惟保费至上,置公司名誉和客户利益于不顾,当然这也有保险公司的责任。另外,业务员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
不足,未能及时的使用自身的权利,单听代理人的片面之词,而代理人也未能及时全面的给客户一个解答,因而客户未能及时了解自身的利益保障,产生了最后申请理赔时招到拒赔的现象,让客户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业务员数量也急剧增多,保险公司不为业务员缴纳社保,不把业务员纳入正式员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也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自然会导致骗保,还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况。
(三)解决方式
我认为,要改变这些现状,首先保险公司招聘代理人时应该更严格,把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诚信作为聘用的首要条件,一旦录用即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不能只以签单数衡量绩效。然后在合同文书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客户能更好的理解保险条款,防止产生一些上述的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客户灌输一个正确的.保险理念,让客户真正的认知保险,认同保险。由于在权利对比上,客户是出于劣势的,所以现在国家的保险法也在不断完善,制定了更多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条款。比如新的保险法里就新制定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可以有力的保障客户的利益了,还有一些条款,代理人未就合同的免责条款向客户做详细解释的,该条款无效,以及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权的,对代理人作出的超出代理权限的许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后再追究其代理人的责任。这些条款都能保障到客户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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