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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及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精选5篇)

幼儿园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及疫情报告人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精选5篇)



报告是一种常见的书面形式,用于传达信息、分析问题和提出建议。它在各个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包括学术研究、商业管理、政府机构等。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动物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养殖场(小区)业主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报告本场突发的动物疫情。

二、养殖场(小区)动物疫情报表以书面报告为主,紧急情况时可电话报告。

三、任何人不得乱报、谎报、漏报、瞒报重大动物疫情。

四、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或重点控制的人畜共患病),应立即采取隔离、控制转运和消毒等防控措施,同时电话报告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机构,经诊断核实为可疑疫情的,在当地动物防疫机构的指导下,按规定开展先期处置。

五、按规定做好本场(小区)动物疫情记录。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校园内的健康、安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配套的卫生预防措施。学校的每日晨检制度就是一项重要的预防措施。事实证明,学校是群体集聚的场所,一些群体性的'传染病的流行,往往是个体传染患者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因此,学校每天晨检制度,让学生做到健康上学,对于确保校园内的卫生安全,关系重大。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修订本制度如下:

(一)、各班早自习时间由班主任及卫生委员对每位学生进行身体一般状况的询问检查。如有学生发生不良身体状况如发热、红眼睛、水痘等要及时逐级报告。

(二)、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如有因传染性病缺课,要将情况报告医务室,并作进一步的家庭联系。

(三)、各班卫生委员负责每天的班内因病缺课的统计,如有发热、红眼睛、水痘等缺课的学生要及时逐级报告。

(四)、告知学生每天晨起后感到不适,要及时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出疹等可疑传染病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处理,不可在原因不明情况下带病到校课。

(五)、班主任对边治疗边要求上学的同学及家长要做好说服劝止工作,在家中治疗休息。在校期间如有不适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在家就医的要将就医结论报告学校,并实行传染病复学医学诊断报告制度。

(六)、卫生室对因病缺课报告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组织管理

卫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院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当地卫生院负责对行政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负责收集、核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资料;设置专门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的报告、咨询和监督;设置专门工作人员搜集各种来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信息。

2、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配合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搜集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疫情报告制度。

3、负责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维护和管理,疫情资料的报告、分析、利用与反馈;开展技术指导。

4、负责人员培训与指导,对下级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审核

1、卫生院防保科每天应进行疫情信息网络监控;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加、罕见传染病病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公共卫生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为业务科室及时提供传染病疫情信息。

2、疫情管理人员每日应分别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确认与查重。

3、疫情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疫情电话通讯畅通,节假日将疫情报告电话转接办公室电话上,同时保证24小时信号通畅。

(三)传染病疫情报告的通报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单位、政府和有关领导报告并通报本级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周边省份和地区传染病疫情等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现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乙类传染病以及不明原因疾病爆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将该病人的相关信息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通报。

3、卫生院当辖区内发现动物间和人间发生的人畜共患传染病(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炭疽、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黑热病、包虫病等)暴发、流行时,及时向辖区畜牧站报告(专报),并在疾病流行期间互相通报各有关疫情信息。

4、卫生院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专职人员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每月对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系统的疫情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主要内容有法定传染病监测分析、各类传染病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性评价和重点提示五大部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时限及内容

1、报告程序防保科接到电话、传真或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发现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其它乙类及丙类传染病疫情暴发、流行时,及时对疫情报告进行核实、分析,同时填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电话记录表后,报相关部门。

2、报告内容主要报告内容有疫情发生基本情况(发生地点、波及范围、波及人数、可能传播途径等),疫情发生简要经过,当地卫生机构对疫情处理措施等。

3、报告时限从防保科接到疫情,报告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个过程在1小时内完成。当辖区内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于2小时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如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进行信息的录入报告。

(五)调查

卫生院接到甲类传染病、传染病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等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接到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疫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六)卫生院及有关科室和个人应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程(试行)有关规定,分配给科室的疫情信息查询帐号及密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将负责人名单报信息管理科疫情室备案,如发现帐户和密码信息泄露,请立即报告疫情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责任,疫情资料对外公布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对外泄露疫情资料,如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质量控制

卫生院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应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工作任务,承担疫情资料收集、上报和反馈工作。对辖区内个体诊所和下级卫生所的疫情报告工作进行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九)奖惩措施

各级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2、未按规定建立专门的流行病学流行队伍,进行传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未按规定派人进行现场调查的;

4、未按规定上报疫情或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各责任报告单位对周末及节假日加班进行疫情报告、监测和分析的工作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排补休并给予补贴。

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大事,也是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幼儿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园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日常预防工作

1、提高认识:提高师生卫生意识是防病的基础,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并实行接触人群的健康监察与有相关体征人群的医务监察,是控制传染病蔓延与流行的重要措施。

2、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园长、主任、班级教师、卫生保健教师组成的幼儿园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实施对传染病预防等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及处理突发事件。

3、常规工作分工:

(1)由保健医负责日常的传染病预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师生了解传染病的预防与相关的体能锻炼知识,从小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高公共卫生、个人卫生意识。

(2)利用家长学校、幼儿园广播、网页、宣传板等,向师幼、家长、社会宣传有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做好防治工作。

(3)后勤主任与保健医负责幼儿园室内外、校园环境的卫生打扫及检查指导,对一些易忽视的卫生死角,加强督查,组织人力,进行经常性清扫,确保园内环境的整洁。检查结果与考核挂钩。

(4)加强幼儿园卫生长效管理,由保育员、班主任协助保健室坚持晨检工作。

资料

二、园内传染病发生的处理

1.保育员、班级教师负责每天对本班幼儿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并提供班级幼儿的基本情况。对班级幼儿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每天2次报告保健医。

2.保健医负责每天检查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出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时,负责及时将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幼儿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统计后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3.对病愈返园的幼儿,返园当天必须先到幼儿园保健室,经保健医检查后(卫生部门出具的返园证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4.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情解除通知后,方可对幼儿园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幼儿园领导

1、组建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停课。

3、幼儿园需加强同疾控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幼儿的发病状况。

4、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网页、板报等多种形式,坚持正面宣传,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情绪,使之自觉配合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做好幼儿园内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发生特点,宣传传染病的危害与防治知识,增强疾病预防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5、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流行时,对发病班级教室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内空气流通,要经常开窗通风。对食堂、厕所进行消毒,以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幼儿园疫情防控信息报告管理制度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凡进入校园的师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

3.发现发热、干咳、乏力、体温超过37.3度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4.因公确需进入的外来人员,须经当日值班校(园)级领导批准,核验身份证件。并履行“外来人员”登记、测温、消毒手续。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外来人员须由校内人员陪同,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完成相关工作后迅即离开校园。

5.谢绝一切因私来访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因私来访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来访者与被访人在园外会面。被访者返回后,履行测温、消毒手续。

6.门卫管理人员为进入校园人员测量体温时,要专区专用,要与被测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对话,用体温枪等手持仪器测量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规范操作,不得与被检测人员发生肢体接触。

7.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入园。运送幼儿食材的超市配送车辆,在园外停放。运送人员需经过体温检测,无异常并进行手部消毒及“外来人员登记”后方可将食材送到食堂。

1.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一律不得离开校园。必要的教师员工外出活动要进行记录备案。教师离园时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从外返回园内,必须再接受传达室人员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来园幼儿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允许家长中途接走幼儿。如必须接走,家长需提前与本班教师说明情况,待本班教师同意的情况下,由本班教师将幼儿送至幼儿园大门口处,将幼儿接走,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3.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组织家长和幼儿快速离开校园,减少逗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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