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情况报告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梳理和组织整个事务的发展过程。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经典情况报告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我县妇联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别古庄镇等劳务输出大乡(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调查。
统计了60户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从调查统计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对技术性强、有更多更广发展机会的工作追求不太高。
从调查情况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7.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2.5%;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0%。
在调查中,多数留守妇女在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活的主力军,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农村的各项生产和生活的责任。调查显示:需要赡养老人两人以上、照顾子女两人以上的占67.2%。
调查中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丈夫打工忙等原因很少与自己交心、谈心,除了遇到子女、老人的问题才与丈夫沟通外,而丈夫也很少过问家里事。她们的丈夫外出打工主要分布在,江西、湖南、河南、安徽、山东等省份,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修理、加工、服务等行业。由于路远,一般一年回家一趟,有的甚至两年回一次。另外,由于丈夫长时间在外打工,平时交流机会少,造成夫妻关系不稳定的有8人,这成为部分留守妇女婚姻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农村留守妇女因劳动、生活负担过重,对老人和孩子关心少。
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农闲时忙于做零工和家庭养殖等,非常辛苦。无精力无时间在子女的教育及老人的.赡养上关心,造成老人心理孤独,对子女的学习和性格养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留守妇女心理压力大,心理负担重。
大多留守妇女因不能及时和丈夫进行思想沟通,生活缺乏关爱,忍受着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有些丈夫出门时间久,有外心,甚至不给家里寄钱,留守妇女却一方面忍受着精神压力,另一方面还要照顾一家老小的生活和劳作。
3、思想观念相对保守。
由于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受自身的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自信心不足,缺乏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勇气,生活仅限于家庭,安于现状。
4、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
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留守妇女除了种完自己田地外,对养殖、营销等方面也比较感兴趣,但苦于没有资金投入,或因缺技术、对市场营销等方面缺乏了解不敢投入。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于留守妇女的经济发展。
银行、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小额贷款方面,减少贷款手续,放宽限制,降低利率,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自主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留守妇女思想意识。
农业、科技、法律等部门利用农闲时间,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法律常识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组织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法律下乡等活动,让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参加培训。
3、组织引导,解决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类难题。
通过开展岗村共建、巾帼互动和县直相关单位支农结对等活动解决留守妇女农忙时劳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民政、教育等单位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在住房、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畅通渠道,及时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妇联坚持互通信息,及时收集关注相关留守妇女的权益案件。各级党政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关爱,妇联干部要经常深入留守妇女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她们的疾苦,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5、丰富文化活动,深化文明活动内涵。
鼓励乡村自行组织健康向上的农村自娱自乐文化节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开展“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不断赋予“五好文明家庭”新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新风尚。
6、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关注留守妇女的身体状况。
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妇女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活动,对贫困留守妇女实行医疗减免政策。
7、建立社会关护网络,服务农村留守群体。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群众服务体系,公安政法及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活动,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指导留守妇女教育好留守儿童,为留守老人创造关爱空间。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衍生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妇女是负担最重、对农村发展影响最大、自身权益最难保障、受到关注最少的群体,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是需要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现状,掌握她们在生存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县妇联抽样100名农村留守妇女,对她们的生存发展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从年龄结构看:以中青年居多,主要集中在30—50岁,占70%以上。
从受教育程度看: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居多,占62;小学占31%;高中及以上占7%。
从精神生活看: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和家务活没有时间参加娱乐活动,加上生活范围较小等因素,造成了农村留守妇女精神压力大。
从婚姻状况看:由于夫妻长期分居,相当一部分留守妇女家庭出现婚外情,婚姻呈现不稳定状态。
由于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妇女成为家庭生产生活的绝对主力,家中所有粗活、重活几乎都压在了留守妇女肩上。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庭事务,赡养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身体状况下降,体力大幅度透支。
绝大多数的留守妇女受教育程度较低,其文化程度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平时极少读书看报或参加培训,大多从事传统的“体力型”农业生产,缺乏现代生产发展技能。
由于丈夫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妇女独自承担生产生活重担,自身安全感缺乏、心理压力大,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煎熬。夫妻双方聚少离多,缺少情感交流,造成双方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差距越来越大,夫妻感情容易出现裂痕,导致第三者插足造成留守家庭离婚率上升,直接影响着农村留守妇女的婚姻质量和家庭稳定。
多数留守妇女文化程度偏低,加之没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辅导子女功课,对子女教育力不从心,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仅仅停留在吃饭穿衣上,缺乏与子女的有效沟通,难以进行正确的心理关怀和家教指导。父亲的亲情缺位,也影响了孩子健全性格的形成。
1)强化政策倾斜。充分认识到农村留守妇女在农业生产、管理家庭、教育子女中发挥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制定关爱留守妇女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妇女”的利益需求,制定出台有利于留守妇女创业就业的扶持政策和。从政策机制和导向方面减少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的扩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就业。
2)强化技能培训。根据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接受能力和现实需求,制定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开设灵活多样的实用技术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组织留守妇女进行技能培训,通过送教上门、定向培训等方式,为留守妇女提供创业理念、信息咨询、项目定位、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和培训指导,使她们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其在非农生产领域创业就业的能力,帮助她们向非农生产领域的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有针对性地启动培训与提供小额贷款相配套的激励措施,建立留守妇女劳动力创业就业信息网络,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农村留守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和创业就业的能力。
3)强化保护力度。加大《妇女权益保护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及相关财产权益的维护,通过法律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留守妇女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心理干预机制,建立由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定期开展心理关爱行动,为婚姻危机下的留守妇女提供心理支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动员法律工作者和女律师志愿者走进贫困留守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活动。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完善安全措施,加大社会治安管理力度,加大对侵犯农村留守妇女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留守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生活和社会环境。
4)强化精神关怀。利用农闲时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留守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性开展妇女儿童互动活动,增加她们与子女的沟通交流。建立对留守妇女的健康支持系统,关爱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减轻她们的心理压力。探索建立留守妇女互帮互助组,招募一批协调能力强、热心妇女工作的留守妇女组成巾帼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妇女家庭结成固定的帮扶对子,使她们在生产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关照、在安全上互相守望、在精神上互相扶持。
河北民族村位于仪征市大仪镇西北部,地处两省三市交界,与安徽省天长市秦栏镇毗邻。全村总户数610户,总人口1980人,现有少数民族户数150户,人口数597人,以回族、苗族、土家族、等民族居多,但绝大部分为回族,2007年河北民族村被仪征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少数民族聚居村,是目前仪征市仅有的两个少数民族村之一。为切实关心和掌握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和生活状况,大仪镇妇联于9月上旬开展了少数民族村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和生活情况调研工作。
一、基本情况。
河北民族村的少数民族妇女及家人主要来源追溯于改革开放70年代,当时由于高邮菱塘民族乡发生洪灾,导致她们来我村安家落户,也有部分少数民族妇女是从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婚假而来。她们大多生活在农村,年龄结构以25-50岁为主,占总人数的78%;文化结构以小、中学历为主,初中以上本科以下学历占总人数的10%,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5%;少数民族妇女就业率达75%,主要从事私营企业的车间操作工。她们在村生活或工作都享受到同等以上的国家优惠政策和保障体系,但是由于思想、文化等差异,导致她们的家庭相比而言仍然较落后。
二、原因分析及存在问题。
1、文化程度偏低。少数民族妇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农村妇女比例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农村妇女比例较高,大部分农村妇女文化程度较低和技能单一,决定了妇女创新能力相对较弱,只能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还有部分少数民族妇女思想保守,男尊女卑、家长观念、自给自足小农思想严重,满足于现状和眼前利益,对新观念、新技术、新事物反应冷淡。
2、创业就业率低。受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创业主动性差,不愿意走出来创业,走出去就业;部分少数民族妇女出于家庭需要,大多在本村或附近小企业打零工,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妇女创业能动性;部分少数民族妇女与外界的接触面不宽,获得信息的渠道不广,创业资金不足,投资项目传统、规模小,发展市场小。
3、参政议政意识低。村大部分少数民族妇女不看新闻节目,不太关注甚至不知道人大、政协会议;有的少数民族妇女甚至不一定或不去参加村委会的民主选举。
4、培训实用性弱。由于村少数面妇女自觉学习意识低,很多少数民族妇女被动或是盲目参加妇联等单位组织的培训;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少数民族妇女,很少一部分能将学到的技术应用到实际创业或农业发展过程中,学用转化效果差。
三、对策及建议。
1、多方位引导,加强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少数民族后备妇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力度,把思想政治素质强、文化专业技能强、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少数民族妇女配备到镇、村妇女工作岗位中来,确保少数民族妇女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政议政。
2、多层次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妇女综合能力。充分发挥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作用,根据少数民族妇女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搜集和筛选出一批适合少数民族妇女再就业的项目,举办畜牧养殖、果蔬种植、菌类种植等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广大的少数民族妇女尽快撑握一技之长;组织少数民族妇女学文化、学管理、学科学等知识,拓宽少数民族妇女受教育渠道。
3、多元化服务,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女性经济。继续开展春风送岗行动,为村少数民族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指导,搭建适合少数民族妇女就业工作平台,拓展就业渠道和就业领域;积极为少数民族村争取“春蕾计划”、“贫困母亲”救助项,做细春蕾儿童、贫困母亲的救助工作,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妇女“两癌”筛查。
4、多渠道宣传,优化少数民族妇女发展环境。根据村少数民族妇女实际情况,设计活动载体,开展形式新颖、妇女群众喜闻乐见的妇女活动,广泛吸引少数民族妇女的参与,在参与中提高少数民族妇女的素质;丰富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拓宽志愿服务活动途径,为村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贫困少数民族妇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提供志愿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难题。
劳动就业不仅关系着劳动者自身的生活水平,同时也对社会和谐构建、国家经济发展等有很大的影响。我国人口基础较大,城市人口流动大,在就业上呈现出一定的特色。在我国的劳动就业上,主要有三部分特殊的群体:大学生、女性、外来流动务工人员,本文主要以中山市为例,对这三个群体的就业方面对中山市的劳动就业现状及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劳动就业的对策。
二、中山市劳动就业现状和就业难点分析。
2016年,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数据显示:中山市每年有大约1500万人新进入劳动力市场,中山市产业结构的变化也向着有利于就业增长的方向转变:2004年,中山市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为30.6%,就业人员为2.2亿多人;2014年,中山市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为40.6%,就业人员为3.1亿人;到“十三五”末期,服务业占比很可能达50%。在对中山市劳动就业的现状进行整理时,本文主要从大学生就业、女性就业、外来务工就业的现状进行整理。
就大学生就业现状来看,2016年中山市高校毕业生是23万,再加上中职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以后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人数,青年的就业群体加在一起大约有300万左右。各地求职竞争指数比2015年增加超10点,竞争指数达到48,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
就女性就业来看,首先管理层女性职业者增多。随着80后成为职场的主力军,职场氛围和环境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女性已经从职场相对弱势的群体转向受欢迎的群体。尤其在企业的高管层中,涌现出的女性范本越来越多,如格力的董明珠就说过“现代女性依旧能撑起半边天”,著名主持人杨澜担任《杨澜访谈录》的制片人和主持人就是典型代表、老干妈创始人陶必华始终如一的坚持不上市的老干妈,如今畅销海内外。
就外来人员就业现状来看,从中山市外来人口总量来讲:2016年中山市外来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占多数,其中来自外省的有302.7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人数的86.69%。主要来自安徽、四川、江西、贵州、河南、湖南、湖北、江苏等省,以安徽、四川、江西三省为前三位。占外省人数的52.6%。
就业难点而言。
就从政府方面来讲:
中山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走在了前列,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户籍、体制、思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并没有根本的解决外来劳动力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在社会帮助和服务上的缺位,导致了外来劳动力的一些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外来劳动力的文化程度普遍低于中山市本地劳动力,这也导致了中山市外来劳动力工资收入较低,生活质量较差,也导致了用人单位在不同的程度上对外来劳动力有所歧视,这对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业能力和维权能力都相当的不利。
外来劳动力大多数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者城市的一些非正规部门,用工单位用工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这就给政府在劳动执法中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劳动关系的不明确,也给外来劳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了诸多的不利。另外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未让外来劳动力参加社保,并让外来劳动力在环境比较恶劣的条件下工作,这也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就从企业层面来讲:
中山市外来劳动力普遍从事本地劳动力不愿从事的岗位,这些岗位往往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工资水平低。但是他们的工资并没有因此而增加,并不能满足生活需求,大多数用人单位并不关心外来劳动力的生活后勤。在用人单位看来,许多外来劳动力从事的是非技术工作,可以随时替换人员。
外来劳动力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被排斥在劳动合同制度之外,而且外来劳动力本身的法律观念比较弱,导致很多用人单位并未按国家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与外来劳动力签订合同。这些单位往往利用外来劳动力法律知识的缺乏,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或者采取口头上的约定,更有甚者通过与外来劳动力签订类似与“卖身契”的合同,来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减轻自己的义务。
就从人来务工人员来讲:
首先,中山市外来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文化水平低、技能水平低,这是导致外来劳动力就业难、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的最主要原因。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企业对劳动力的素质、文化、技能水平要求都越来越高,而外来劳动力在此方面与中山市本地劳动力相比,缺少竞争力。
其次,外来劳动力的法律意识差,这导致外来劳动力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
另外,外来劳动力的安全意识差,也是外来劳动力在频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中成为主要受害者的原因。
三、中山市劳动就业提升的策略。
(一)鼓励多渠道创业。
首先,中山市政府应该加强宣传,让人们认识到弹性就业是一种让妇女既有报酬的工作又有家庭责任的就业形式。其次,中山市在某些方面的工作,鼓励企业提供各种各样的女职工,灵活就业方式的农民工,如灵活的工作时间,让女职工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哺乳期和儿童在选择工作时间的自由。它还可以鼓励企业提供兼职工作,如秘书、会计、口译员等,可以缩短工作时间,增加就业人数。第三,扩大非正规就业的范围。应该认识到,不仅社区服务业能够提供这种就业形式,在社会的所有领域包括国有企业,都可以采用这种形式的就业。特别是随着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妇女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家工作。最后,中山市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降低女性职工、外来务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比例,这样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企业也更愿意雇佣他们。
(二)为就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
1.对女性就业和升职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
依法治国是和谐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山市法律体系,是社会推动和谐公平的先决条件。只有让全体社会成员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消除女性职业晋升中的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合法权益,必须依靠法律政策的力量。
2.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
目前中山市还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来约束女性职业晋升中的性别歧视的不良行为。我国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完善相关立法。维护女性就业平等的权利。
3.设置专门的劳动监察部门。
在全面评价和监督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男女平等参与的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状况时,将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平等作为重要评价和监督内容。如果企业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性别歧视,要依据相关法律给予惩处,从法律上加强妇女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均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确保相关的为了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力。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外来劳动力本身应积极配合政府、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不能因为心疼花钱或者觉得没有用,而拒接参加培训。想要更好的融入这个城市,光靠政府、企业组织的培训是不行的,外来劳动力如果想加强自身在社会上的竞争力,必须不断的学习,充实自己。
女职工在面临繁重的家务、工作压力时,其获得、参与培训的机会要低于男性劳动者。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要求劳动者成为多技能、高技能、高技能的知识型人才。因此,政府和妇女本身应重视培训,特别是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技术培训可以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可以增强女性职工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应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就业竞争力,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还要注意社会适应能力、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此外,大学生应及时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根据市场的需要和自身爱好等条件,从实际发出,随时准备适应市场的需要。同时要克服急躁,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是难以避免的,不要抱怨,不要放弃,而是要用坚强的意志耐心等待,调整好心态。
(四)规范就业环境。
中山市政府应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劳动力市场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取缔和打击非法的黑中介机构以及发布虚假就业信息等非法行为,这样有利于企业和劳动力之间的信息传递。
在政府和企业的配合下,做到规范用工,保障外来劳动力的合法权益。以劳动部门为主,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构建一个保障外来劳动力权益的立体法制环境。要求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监督,对企业中存在的侵害外来劳动力合法权益的行为加以惩罚。企业也应强化对外来劳动力管理职责,坚持以人为本,为外来劳动力提高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安全措施,关心员工的生活需求,这样即可以改善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也调动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带来一定的效益。
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随着大学生每年毕业人数,大学生群体成为我国就业群体的主要来源,而在我国劳动力就业群体中,女性就业群体与外来务工群体是较为特殊的群体。本文主要以中山市为例,通过对这三类劳动就业群体的就业现状及就业难原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保障劳动就业的策略。本文认为主要从政府鼓励多渠道创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护、加强就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就业环境方面进行改善,来促进中山市解决其所面临的就业困境。
今年,全市“巾帼建功”活动继续以创建“巾帼文明岗”、“巾帼岗位明星”活动为载体,在全市各行业女职工中开展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工业立市”战略思想,以促进**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中心,通过活动引导、激励全市城镇妇女为实现“工业立市”的战略目标、推动**市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目标:全面提高城镇妇女素质,促进就业妇女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任务:
1、拓展活动领域。力争使人体私营经济领域和社区领域参赛。
2、培养一批“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巾帼文明岗”、“巾帼岗位明星”。
3、提高妇女素质。配合有关部门对城镇妇女特别是下岗女工进行技能培训。
三、活动内容。
创建“巾帼文明岗”、“巾帼岗位明星”活动要以“做文明人、创文明岗、建文明城”为主要目标。各行业要根据本行业的实际确定重点活动内容,要有行业特点,要把创建“巾帼文明岗”、“巾帼岗位明星”活动与提高妇女素质相结合,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1、文教、卫生、建设、交通、公安、金融、贸易、电力、邮电、工商、税务等窗口行业的创建活动要以加强女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增强遵纪守法、自我保护意识,树立行业新风,创建优质服务,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
2、生产企业要以引导女职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提高职业技术技能、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为企业发展做贡献为主要内容。
3、个体私营经济领域要以引导女业主守法经营、照章纳税、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
4、社区要与“巾帼社区服务工程”竞赛结合,开展优质服务,建立一支志愿者队伍,培养一批“巾帼创业带头人”。
四、总结表彰及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推荐,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评选条件:
1、“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促进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
(2)发挥“四有”、“四自”精神,在工作和生产中贡献突出。
(3)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成绩显著。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5)识大体,顾大局,自立自强,有创新开拓意识,取得突出成绩。
2、“巾帼文明示范岗”评选条件:
(1)“巾帼文明示范岗”是指女性比较集中的3人以上的班组、柜台、摊位等,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中具有示范、导向、榜样作用的基层先进集体。
(2)岗位人员政治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诚实可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群众好评,成为行业的榜样。
(3)从本行业、本系统、本岗位的实际出发,制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目标、措施,规范服务标准,明确岗位责任制,立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成绩显著。
3、“巾帼建功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
(2)把活动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定期部署、检查。
(3)加强协调、密切协作,利用自身优势,为“巾帼建功”活动提供有效服务,做出积极贡献。
五、实施措施及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把“巾帼建功”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要把“巾帼建功”活动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科学安排。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确定活动内容,设计活动载体,制定活动方案,把活动与提高女工素质结合起来,与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深入下去。
(2)科学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机制。各行业、各地区、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管理、激励、考核、监督等一系列活动保障机制,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半年小结,年终检查、考核、总结。各县(市)区“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要制定措施,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各参赛单位要做到“五有”,即:有组织领导、有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岗位标志、有创建目标,以确保活动的高质量、高信誉。
。
为进一步了解××市城镇妇女灵活就业情况,为做好妇女工作提供对策,春节前我们在全市灵活就业妇女中开展了一次抽样调查。
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季节工、小时工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其就业目的大多以缓解家庭生活困难为主,在抽样调查的3000人中,有2162人灵活就业的直接原因是家庭生活困难,比例占72.06,而想找点事干和实现自身价值的仅占5.97和10.99,因此,实现灵活就业的妇女中对目前就业状况满意的仅占总数的12.91,比较满意的占39.38,不满意的占23.53,占54.81的女性抱有“先干着以后再调整”的心态。从收入看,大多数灵活就业的女性工资仍然不高,月收入在301—500元之间的比例最高,占65.22,300元以下的占19.03,500元以上的占15.74。同时,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在灵活就业中有较大差别,总体看,年纪轻、学历高的女性灵活就业具有一定的优势,随着年龄的增大、文化程度的降低,就业率和择业标准以及工资水平呈下降趋势。从就业方式看,灵活就业的女性多以受雇佣形式实现就业为主,比例达到58.65,采取自主经营形式实现就业的只占7.47,与人合伙经营的只占1.64,其他形式占32.24。并且灵活就业主要分布第三产业,比例已达总数的79,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实现灵活就业的分别占13.6、7。
二、城镇妇女在灵活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不稳定,收入低,就业压力大。
灵活就业女性一般从事的是收入低的工作,工作不稳定是普遍的。下岗职工被招聘到企业就业,一般都是临时性的,大多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目前,在相当一部分新经济组织中存在着用工制度不够规范的现象,灵活就业的良好氛围仍较欠缺。如有些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招工性別歧视、随意提高招用工的条件、不愿用生育年令的女性、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合同、男女同工不同酬、超时工作、随意克扣工资、随意辞退女工和以招聘失业人员来博取廉价劳动力等现象。许多参与调查的灵活就业女性或多或少的都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她们在就业过程中总是缺乏安全感,生怕随时会丢掉来之不易的工作。因此,工作不稳定、收入低、没有正式劳动关系是灵活就业人员的最大困难。
(二)大多数受雇灵活就业女性属于临时性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移。
尽管她们有强烈的参保愿望,往往很难实现。到目前为止,灵活就业人员与现行社会保险几乎没有制度性联系,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依然被排斥在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因此学术界不断呼吁我国尽快建立一项适应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使其中的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因此,改善灵活就业者的福利与保障政策无疑也会使女性灵活就业者因之受益。从调查看,随着个体、私营等新经济组织的崛起,灵活就业女性在新经济组织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但这些企业的从业人员不能像国有和集体企业那样完全享有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从这些受调查人员自身的角度看,低收入使得她们对社会保险或是毫无概念,或是望而却步。实际上,对于低收入的下岗职工来说,解决眼下吃饭和孩子上学问题是他们最关心的,社会保险则是“奢侈品”,“想都没想过”。
(三)缺乏政策性扶持。
调查中发现,在女性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中,有93.4的人没有享受到政府有关的优惠政策。在询问灵活就业女性需要政府提供什么样的帮助时,她们提得最多的是“失业人员自己开店时,适当减免一些工商费和税”。实际上这些政策都有,但她们不是很清楚。还有79.14的人没有领到《再就业优惠证》(这些都是集体企业人员,多年以来一直处于隐性失业状态,而她们往往是最需要帮助的)。
(四)需要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服务管理。
在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中,真正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实现就业的只占4.35。究其原因,主要是职业介绍机构鱼龙混杂,特别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私营或团体开设的职业介绍机构,本来信誉度就不好,个别的职业介绍所还要以介绍工作为名,发布虚假招工信息,行骗钱之实。在调查的失业者中,只有19.08的失业女性到职介所登记求职。严重阻碍了职业介绍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
(五)创业技能培训还有薄弱环节。
缝纫等。
(一)要站在国计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做好灵活就业工作的认识。
途径,也是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一是思想上要认识到位。目前,灵活就业领域虽然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陷,这就更需要从思想上对灵活就业给予高度的重视。各级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树立大就业观念和现代就业观念。二是情感上要关怀到位。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一般收入不高,而且工作不够稳定,基本上社会保险没着落,养老、医疗没保障,直接影响灵活就业的稳定性,也是灵活就业人员及其家庭最大的后顾之忧。所以,应该对灵活就业人员在情感上给予特殊的人文关怀,帮助她们在灵活就业领域找到更广阔的生存空间。三是宣传上要覆盖到位。很多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由于文化水平低,对党和政府制定的关于灵活就业方面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有的甚至一概不知,造成政策理解和运用上的“盲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灵活就业方面的政策、信息和灵活就业领域涌现的典型人物,使广大劳动者了解国家关于灵活就业方面的政策,消除思想顾虑,在舆论上给予正确的引导,努力营造重视并支持灵活就业、依法保护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依据灵活就业行业性质和人员自身状况的不同,对灵活就业实行分类指导。
一是可根据灵活就业者所在行业性质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政策指导重点。对在小企业灵活就业的人员,重点是制定实施支持小型企业创办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在大中型企业的灵活就业人员,重点规范好这些企业的用工行为和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上;对在非正规部门灵活就业的人员,重点调整和完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对从事独立服务的灵活就业人员,重点是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服务。二是对国有企下岗职工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也要进行分类指导。对城镇下岗参与灵活就业的职工,特别是生活和就业都比较困难的群体,应制定一些特殊的优惠政策,帮助和扶持他们实现灵活就业。对集体企业下岗的职工,在安置中能否取消优惠证的限制,特别是4050人员应作为今后照顾安置的重点。
(三)成立灵活就业组织,建立一套有效的社区就业管理和组织体系。
基层社区组织与就业人员的关系最近、最直接,比较了解灵活就业人员的思想动态、经济状况、急迫解决的问题和就业需求,可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心贴心、面对面的最直接的服务,使社区服务的就业潜力转化为现实。一是在社区建立劳务型就业组织或中介服务机构。社区中介服务机构可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以协议或登记方式确立劳务关系的服务。二是在社区建立固定的劳动力大市场,将其建成灵活就业人员能进能出的蓄水池,把分散的以个体形式出现在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就业人员组织起来同时,可在劳动力大市场中设立就业咨询、“一对一”就业指导、即时就业等多种就业服务。三是建立社区与社区之间信息可共享的网络传输平台,为求职者提供有效的就业岗位信息服务,使其能够及时了解各类就业岗位情况,以便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做出选择。四是建立社区“劳动保障监察与仲裁窗口”,由专人出面帮助灵活就业人员解决矛盾,代理劳动争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安心地从事灵活就业。五是扶持社区开辟机动、灵活、多样的就业渠道,如可引导社区灵活就业人员大力发展送报、早餐、夜市等非全日制就业;参与供热、采暖、旅游等阶段性就业;进行小编织、小饭桌、小制作、旅游纪念品等家庭就业。
(四)汇社会各界的合力效应,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多的支撑性服务。
一、个体素质参差不齐、岗位要求各不一样、就业需求各不相同,因此,应对不同类型的灵活就业者提供不同的培训。培训机构可采取送培上门、阶段学习、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等灵活方式,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培训服务。
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下面是一份农村妇女民主情况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可供大家阅读参考!
今年上半年,我县建设新型渔农村社区和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这是我县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推进渔农村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的关键时机。县妇联抓住契机,一方面走访乡镇,与乡镇主要领导就妇女进村两委和社区班子工作进行沟通协商;另一方面下发了《关于重点做好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的通知》以及《岱山县妇联关于建立渔农村新型社区妇女组织的意见》,全面推进我县基层妇女民主参与进程。通过走访、座谈、统计,对全县渔农村妇女民主参与情况进行了调研和思考:
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是衡量渔农村政治文明的重要尺度。村民的参与意识、参与程度则是渔农村民主政治得以存在发展的基本要素,占人口半数渔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参与程度是衡量渔农村社会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标志,渔农村妇女在民主参与中通过影响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促进渔农村政治民主化。渔农村妇女参政不仅可以培养优秀的女干部,为渔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服务,而且可以充分体现民意,提高渔农村政治的民主化程度,防止政治上的专制与独裁,推动渔农村社会的民主和进步。
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是实现渔农村妇女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妇女参政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历史现象,它既是政治民主化的标志,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人类社会是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的,权力领域是否有女性参与、妇女以何种方式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确立了妇女作为人的尊严和权利;改变了“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格局。因此成为实现渔农村妇女自身发展的重要保证,成为衡量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
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是促进渔农村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的社会必然是男女平等、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共享成果的社会。因此,渔农村妇女民主参与有益于发挥妇女的智慧和创造力,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的人力资源。与男性优势互补,增强团结和凝聚力,使组织决策更民主、更科学。从而促进基层妇女发展,维护基层妇女权益,提升家庭文明,共建和谐社会。
1、妇女在民主选举中主体权利的完全确认,意味着渔农村妇女由“家庭人”逐步转变成“社会人”。法律规定妇女同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使得广大渔农村妇女享有了选择干部的权利和担任干部的'被选举权。这次换届选举,广大妇女对选举的关注和对自身权利的珍视都比以往来得强烈,特别是某些村选举工作所谓的“不顺”,除了个别借换届选举挑起是非、事端外,某种程度上正说明了选民的法律意识在增强,村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在增强,当然,其中不乏妇女。同时,那些有能力、受拥戴的渔农村妇女脱颖而出,有的还独占熬头,进入两委、社区管委会,并担任了主要领导职务。如长涂镇社区的邱珍球、社区的邱亚娟、社区的、社区的以勤政廉洁、务实的工作,赢得了广大村民的高度认可,连选连任,而且同时在总支委、社管委中任要职。有些妇女虽然未担任要职,但在委员选举中,高票当选。
2、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全方位体现,使渔农村妇女从参与中逐步认识了自身价值。从妇女参与民主管理中的比例来看,全县95个行政村(一个村人数少,妇女更少,只有独书记),8个社区居委,女性分别或同时进两委的86个行政村,8个社区居委,比例达92%以上,其中,担任村主任的4名。发挥了自身联系妇女和家庭的优势,为处理解决村里的许多难事急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妇女参与民主决策的程度来看,在村民代表会议中,女代表能主动掌握发言权,为村发展谏言献策,为村民具体生活利益提建议要求,担任县代表、县政协委员的女性能积极领衔代表建议、意见、提案,代表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充分反映民情。如农村电网改造,道路改造、维修,路灯配设,村民住房改造等。从妇女参与民主监督的情况来看,女代表们、村两委女委员善于做思想引导工作,积极参与村里的重大事务管理,在参与中代表村民利益讲话,在参与中认识自身价值,进一步推动了村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如环境卫生治理(敲露天粪缸)、“山头白化”整治、坟墓迁移、计划生育、自来水安装、渔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推广等工作。
从渔农村妇女民主参与现状来看,渔农村妇女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一是渔农村妇女民主参与进程不快。主要表现在(1)渔农村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不高。尽管在推进基层民主过程中,妇女的参与摆上了一定的位置,并且参与的比例逐年呈上升的趋势,但总的来看,还是不尽人意,我县还有8个村两委中没有女性,39个新型社区中有3个社区班子没有女性,在村委班子中,妇女委员占村委总数的22.1%,这与妇女占人口一半的比例很不协调。(2)村级班子中担任要职的少,任“一把手”的更是屈指可数。95个行政村,只有4名女性担任村主任,39个新型社区,只有3名女性担任党总支书记,其中2名兼任社区管委会主任。二是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深度不够。(1)一方面由于渔农村妇女对选举权利的认识不到位,往往出现放弃或让渡选举权利的行为,从而造成非自愿选举结果的出现。另一方面,由于妇女主体意识的缺乏,导致被选举权利的弱化。(2)在重大事项决策和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由于力量上的单薄和观念上的影响,妇女往往不敢或难以表达妇女群体的利益和呼声。因此,出现妇女工作在村务管理中的空白现象,或者说一提到妇女工作就是指计划生育。从而导致近年来大量的涉及渔农村妇女利益的纠纷和矛盾不断出现,如土地权益问题、房屋拆迁问题等等。三是制约妇女开展工作的因素还很多。村级妇女干部兼职多;政治、经济待遇不平衡;妇女干部的素质面临严峻挑战等等。
1、责任主体的缺乏,使妇女民主参与的进程步履缓慢。省人大2005年发出的《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每个村两委班子要有一名妇女干部”。去年县委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明确指出:“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参与村务管理。”文件中妇女参政除了有一定的规定之外,最关键的是缺乏责任主体。
2、制约、监督机制的缺乏,阻碍了妇女参政的步伐。
为数不少的妇女进入两委仅仅是为了响应文件规定,为了性别的点缀,并没有认识到女性参政是事业发展的需要。比如说,在县级换届选举中,有些地方为了兼顾女代表的比例,竟让女代表做陪衬,既让她代表女干部,又让她代表女知识分子,还让她代表女科技人员,甚至让她代表民主党派。一个人代表多重角色,女代表比例怎能提高?在班子配备时只注意配置女干部的最低指标而不重视最高指标,把“至少或应当有一名女干部”认为是“只要一名女干部”就完成任务了,符合条件的女性再多也不予考虑。在政策贯彻执行过程中缺少监督约束机制,对违背培养选拔女干部政策以及政策执行不力缺乏有效监督,致使影响妇女参政的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解决。
3、渔农村妇女的自身原因是影响民主参与的重要因素。传统的文化价值和性别角色定位使女性在生理上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负担沉重,社会劳动和家务劳动的多重角色,使女性参政议政需要付出的精力要远远超过男性。女性参政的意识不强,渔农村妇女目前仍正处在从传统的家庭妇女向现代职业妇女转化的过程中,妇女对自己的能力估价过低,对奋斗目标制定太小,容易自我满足,甚至有些女性害怕成功,不愿当先进、做女强人,从而影响了妇女从政及对政绩的强烈追求。能力水平偏低,文化知识相对缺乏,也是造成渔农村妇女民主参与进程不快的一个主要原因。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充分认识妇女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关心支持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关心基层妇女干部的成长,支持基层妇女干部大胆开展工作,一是源头上重视,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委候选人”中的妇女比例,并确定;二是推广“设岗定位,差额选举”的方法,无论村委会委员职数多少,必须设置一个妇女委员职位,推荐两名女性候选人,如果女性候选人票数相当或均未过半数,应按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当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其票数必须超过1/3。
2、加强基层妇女干部的培养是推进渔农村妇女民主参与的重要措施。一是要加强渔农村妇女干部的素质教育培训。对于新走上妇女工作岗位的,要尽快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加强对她们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基本文化素质、科技致富能力和参政议政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管理能力。二是加强实践锻炼,对基层妇女干部要信任、理解、支持,多鼓励,多帮助,多压担子,使她们在工作实践中得到锻炼,迅速成长。三是要加大推优工作力度。应加大女党员和后备女干部的培养工作力度,增加渔农村妇女中女党员的比例,培养和选拔有潜力的女党员、女能手、女骨干,让其在村里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锻炼其领导管理才能,为选拔优秀女性进村委建立一支后备女干部队伍。要注意发现、培养、树立和宣传乡村妇女干部典型、宣传她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四是要充分发挥妇代会组织和妇代会主任的作用。努力为妇女参政争取政策,创造条件。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当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当好党组织的参谋助手,选配好妇代会干部,真正把那些有文化、有技术、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妇女选拔到渔农村妇代会当中,使基层妇代会真正成为妇女的娘家和“核心”。五是加强妇女干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要通过举办座谈会,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使她们之间加强了解和沟通,交流工作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妇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一方面要注意加强基层组织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的考评机制,使考评目标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如:建立《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互查、交流经验制》、《评优表彰制度》等等。另一方面考评方法要细化、量化、硬化。参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内容,加强动态管理,注重日常考核,使基层有项目可运转、有指标可量化、有进度可参考、有绩效可评定,从而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极大地调动基层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欢迎阅读!
为真正了解掌握**市农村妇女创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更好地开展妇女创业工作,近期,市妇联就“**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现状”课题展开了一周的专题调研,此次调研,我们走访了97位农村创业女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97份,问卷回收率100%。据统计,97位创业女性初创业时平均年龄33岁,其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51人占52.6%,高中23人占23.7%。,大专21人占21.6%,大学2人占2%。其中从事加工业34人占35.3%,农产品营销23人、种养殖23人、各占23.5%,服务业15人占15.5%,现代工业制造业2人占2.1%。97位创业女性辐射带动近4万名妇女就业,人均带动就业在400人以上。
通过对此次调研结果的分析,我们将从现状、成效、问题、建议四个方面对我市农村妇女创业总体状况作一分析。
一是在企业类型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科技型企业少。女性创业大多采用粗放型、传统型的生产方式,依靠科技、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不多,科技含量的偏低,导致了抵御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能力的降低。从事加工业的34人中有6人从事电子产品加工行业,其中仅有2家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我研发能力,其余均为劳动密集型的来料加工型企业和传统服务业。
二是在创业领域上:资源依赖型企业多、现代工业服务业少。女性选择资源型创业比较突出。97位女性中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营销等依托本地农业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占到82.4%。服务业和现代工业制造业仅占17.6%。
三是在资金来源上:自筹资金比例多、银行信贷比例少。97人中仅有17人在初创业时得到过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而且都是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并出面协调的情况下得到解决。即使企业具备了一定规模,处于成长发展时期,如果在社会上没有一定的知名度,想得到贷款也不容易。
四是在运作方式上:单枪匹马多、合作经营少。**市**镇**村妇代会主任说:“女人也要有野心,野心是金”。但在实际上,传统观念对女性角色的定位决定了女性创业很难得到他人的认可与支持,更谈不上合作。根深蒂固的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意识在农村,尤其是农村家庭中“当家作主”的男性头脑中还是普遍存在,女性创业的外部压力和阻碍仍不容忽视。在调研中,有3位创业女性谈到创业贷款时,颇有感触地说,贷款时找女人担保很难办成,同样的事换成找男人作担保就有可能成功。
五是创业者知识水平的高低与企业科技含量成正比。在被调查的97人中,选择在印刷、建材、纺织、玻璃纤维、机械等现代工业制造业、电器电子行业创业的女性86%为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而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和资源加工、营销、传统服务业的女性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者占90%多。
六是夫妻携手创业时间的长短与企业发展速度规模成正比。创业得到丈夫理解和支持,夫妻携手并肩共同奋斗,不仅在精神上激发了创业女性,而且夫妻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有利于企业一步步发展壮大。97名女性中在初创业时就得到丈夫理解,夫妻共同创业的,其现有企业规模均在100人以上,年纯收入均在3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上百万元,在企业规模和效益上相对来说较大。而承受着各方面的阻力,仅靠个人打拼的女性创业,不仅要自己一人承担创业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而且还要背负应尽的家庭责任和义务,这无疑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多为家庭作坊式企业。
一是女性创业意识增强。经过几年强势的创业宣传,广大农村妇女创业意识明显增强。走访调查的97名创业女性普遍认为,她们选择自主创业大多并不是因为贫穷,而是不甘于现状,渴望能够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普遍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捷足先登的创业意识,她们均赞同“自主创业”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改变生活状况的一条途径。
二是女性创业意志坚定。女性一旦下定决心,选择创业这条路,往往表现出超常的毅力和非凡的魄力,即使遇到阻力也不放弃,面对困难也不回头。被调查的97位女性创业时都曾不同程度地遭到家人的反对、朋友的不理解和周围人的议论,但都坚持了下来,从不轻言放弃。坝头村,经过2019年摸索,拥有了占地10余亩的种鸡养殖场。为节约成本,她想自己再建一个苗鸡繁育基地。她的这一想法,不但乡邻们不信,还说“炕孵不是女人做的事”,而且连曾经搞过炕孵的公公也给泼冷水。但敢闯敢试,只身到盐城学习炕孵技术后,2019年投资10多万元建起占地12亩的种鸡养殖场,从南京引进8000只良种鸡,建成育种—产蛋—炕孵一条龙生产线,新建鸡舍60余间,使孵化、育雏和种鸡饲养三级分离,实行生态养殖。2019年饲养种鸡2万多套,孵化销售苗鸡150多万羽,不但在本地畅销,沐阳、宿迁和鲁南等地养鸡户也纷纷上门订购,苗鸡供不应求。
三是女性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97位创业女性辐射带动近4万名妇女就业,人均带动就业在400人以上。现任沛县华豪玻璃纤维厂总经理王素英,47岁时开始涉足玻璃纤维生产,先后建成华英和华豪两个玻璃纤维厂,拥有资产上千万元,共安排女工450多人,月工资均在1000元以上。
四是基层妇女干部的“双带”作用增强。**县仅村级妇代会主任创办的企业就有50多个。**镇**村妇代会主任充分发挥村妇代会作用,带动全村180户妇女编扎苕帚、养兔、贴画等,年人均收入4000余元。同时她还与人共同投资兴建了纺织厂,年利税100多万元,吸纳本地劳动力76人。**市**镇由村妇代会主任牵头创办的妇女创业示范基地有4个,带动发展有机蔬菜、水产养殖、珍禽饲养、柳编、刺绣地毯等六大特色产业,涌现出像、等一大批创业致富能手。由**村妇代会主任带头创办的巾帼蔬菜营销合作社,主动与市**公司联合,发展3000亩有机农场,以农场为示范基地向广大妇女传授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妇女种植有机蔬菜,目前,已带动全镇发展有机蔬菜10000多亩,亩均1000多元。目前,合作社已发展社员800多人,兴办了再生塑料厂、蚕茧收购站等实体,年收入200多万元。
五是返乡女性自主创业方兴未艾。97名创业女性中有21人有打工经历,属于返乡创业。邳州市碾庄镇刘庄村女青年王艳,打工有了一定积蓄后回到家乡,创办了“舒尔美”服装技校,开展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跟踪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几年来,学校培训农村女青年3000多人,其中2800多人被送到浙江、上海、深圳、无锡、常熟等地打工,60多人跨出国门,前往美国、日本、阿联酋、毛里求斯务工,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上,总收入达到2250万元,200多户贫困户因此脱贫。目前,**市**镇坝头、房场、堰头等村,由回乡务工妇女兴办的服装制鞋、制梳、地毯、电子、串珠等项目13个。
三、创业女性进一步发展壮大所面临的制约因素:主要有“三难”
一是招工难。我市女性创业多是家庭作坊式生产,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物流和管理经营机制。由于一些企业的“先天缺陷”,当本地资源和劳动力市场发生变化时就自然而然地会影响到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近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外出转移,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多数愿意进厂打工,**市陈圩村柳编厂长年从事柳编的人员大多是60岁左右的老人,柳编产品市场前景虽然看好,但加工人员已成严重不足状态,甚至处于人员萎缩状态。
二是贷款难。女性创业缺乏有效的启动资金来源和措施保障。从调查情况看,女性在创业初期,申请创业贷款很难实现,大多都是依靠亲戚、朋友的借款来作为创业启动资金。女性企业多为资金积累较慢的种养殖业和加工业,即使在创业过程中,想要进一步扩大生产,也缺乏雄厚的资金支撑。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由于知名度不高、规模不大,也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经济基础发展较好的如**县、沛县等,老百姓手里比较富裕,能够借到资金,而经济发展较慢的如、等,有的女性很难借到创办企业所需的启动资金,有的不得不借非正规渠道的农村的“高利贷”,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运营风险。创业女性普遍认为企业经营中最主要的困难是“资金缺乏”和缺乏良好的银行贷款保障机制。
三是用地难。我市女性创办的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一些企业甚至是家庭作坊、手工作业,缺乏市场竞争能力。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出于竞争和发展的需要,想进一步扩大规模苦于无场地,由于国家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严格控制工业用地,土地紧张,企业发展面临用地困难,土地问题难以落实。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为女性创业营造氛围。由于女性创业难度更大、遭遇的矛盾更多,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从政策上、工作上、资金投入上给予更多的扶持与引导。建议将**市妇女发展规划中女性创业的各项目标列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解为各相关部门工作指标,明确措施,逐年推进。针对女性创办企业普遍碰到的困难,由政府推进建立妇女创业基金,为女性创业人员提供降息、贴息、无息创业贷款;为发展前景好、信誉度高的女个体私营业主、女企业家发展经营生产规模提供贷款担保,解决融资困难。新闻媒体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非公经济领域中的优秀女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对她们的了解和认同,为艰苦创业者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能力培训,为女性创业增强本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女性很想创业,但缺乏相关知识技能,盲目投资难免遭遇失败。建议由劳动部门牵头,联合妇联和工商、财税等部门,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通过培训,激励女性自强自立,创造新岗位、创造新生活、创造新业绩;提高女性的创业技能,面向市场找准投资方向,发挥一技之长,力求成功业绩。同时要创造条件,启动与培训项目相配套的小额贷款措施,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的新模式。
三是强化典型宣传,为女性创业搭建平台。要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创业精神,弘扬创业文化,激发妇女创业热情,激励妇女自主创业、勇创大业。要发挥现有创业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结对创业,带动更多的妇女自主创业。要采取多种措施,扶持现有的女企业家做大做强。要通过对创业典型的强力宣传,给创业女性造势,为成功女性喝彩,为女性创业推波助澜,真正做到让想创业的有机会、会创业的有舞台、创大业的有地位,为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四是强化协调服务,为女性创业创造条件。建议有关部门为女性创业提供全方位的贷款、信息服务和创业指导,使女性能理智选择创业项目,提高成功概率。妇联组织作为党的群众工作部门,将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天然优势,大张旗鼓地树立、培养、宣传、表彰创业女性,引领更多的女性走创业之路;从生活和事业上关心创业女性,组织专家学者为她们提供学习帮助,信息指导,通过牵线搭桥促进女个体私营业主、女企业家成立协会组织,为创业女性扩大联谊、互通信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搭建平台。
。
作为2011广州车展策划一部分,和讯汽车联合数字100调查机构进行了街头调查,整体来看,大部分消费者认为自主品牌仍缺乏核心技术,且与合资品牌差距仍较大。参与者普遍认为新能源是自主品牌新的机遇。
调查技术说明:
调查时间: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5日。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对象选择方法:街头随机采访。
一、参与者背景调查:
受访者男女比例适中,年龄分布上以21-30岁青年为主,31-40岁中年为辅,整体是汽车消费主流的年龄层。个人(家庭)月收入以3000-10000为主,属于中等收入家庭。地域分布上,以广州、上海、北京为主,综合占比重为35%,其他地域为省会城市。
二、自主品牌认知调查:
对于自主品牌汽车发展现场的评判,受访者意见分歧较大。认为自主品牌发展势头良好,进程加速的受访者占33%,与之相对的认为与进口合资品牌差距明显的受访者占32%。但认为自主品牌起步阶段,不成熟的受访者仅10%,说明大部分受访者都认为自主品牌已经突破了初期的起步阶段进入了半成熟期。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获得贯彻实施妇女法情况的基础性资料,总结和评价妇女法实施十年来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进一步贯彻实施及修改完善妇女法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从不同角度了解妇女法10年来的实施情况,本次调查从两个层面进行:一是社会公众。调查公众对妇女法的认知程度,对妇女权益保障状况的评价以及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要求,并以男性为参照,围绕政治、劳动、婚姻家庭等问题较突出的领域分析妇女权益保障的现状。二是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群众团体等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机构的负责人。调查上述单位和部门对妇女法的认知水平,为贯彻落实妇女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开展工作的情况和建议。
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公众调查对象定义为,调查标准时点上(2002年5月20日)除港澳台以外居住在家庭户内的16岁至60岁的中国男女公民。
机构负责人调查的对象为与妇女法执行密切相关的七个相关机构的负责人。这七个机构是妇联、宣传部门、法院、检察院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机关。
抽样方案。
本次调查采用分域分层五阶段不等概率抽样方法。
全国公众样本设计为6000份。最终选定的全国样本分布于北京、山西、辽宁、浙江、安徽、湖北、广西、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个县、市、区,其中城乡各占一半,东部地区占3成,中部地区占4成,西部地区占3成。机构负责人样本设计为2170份,其中省级70份,区县级700份,街道/乡镇级1400份。
实施结果。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问卷方法进行数据收集。调查问卷分为机构负责人调查表、公众调查表两类。公众调查表是此次调查的主调查表,采用调查员入户访谈方式完成。机构负责人调查采用调查对象自填方式完成。
公众样本共回收有效问卷5945份,合格率为99.1%。机构负责人问卷共回收有效问卷1823份。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7768份。在全部被调查对象中,男性占59%,女性占41%。
组织实施。
为保证调查质量,我们对调查员培训、调查实施、问卷编码、数据录入、清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了质量控制。省级调查员由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直接培训。在调查实施中,采用了调查员自查、调查指导员复查、省级调查督导员和全国妇联权益部分别核查的四级质量控制方法。为降低数据录入中的二次误差,我们在数据的录入程序中设置了严格的逻辑检验。在进行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前,我们对所有数据进行了再次的清理。
统计推断和评估。
为提高数据的代表性,在汇总分析时,对公众调查的每个记录都依城乡人口等进行了加权处理。主要目标量的精度计算结果为,在95%的置信度下,绝对误差基本在1.5%以内,未超过1.5%的设计水平,说明本次调查数据的精度较高,对调查总体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数据的统计分析主要运用spss10.0统计软件和excel办公软件。
调查结果及分析。
妇女法实施十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妇女法颁布实施十年来,执法机关认真履行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责,社会公众热情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这部法律的实施中,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妇女平等参与经济、文化事务得到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可,形成了基本的社会共识。总体上看,妇女法的执行情况较好,群众的满意度较高。主要表现在:
一、公众和相关机构负责人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认知度较高。
85.3%的被访公众知道我国目前有保护妇女的专门法律,其中75.8%的人能够正确的说出妇女法的名称。在知道妇女法的人中,56.2%认为这部法律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很有用,36%左右认为有点用。
在被访问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中,占74.0%的人对妇女法“很熟悉”和“比较了解”,被访者中能正确写出该法中涉及的妇女六项基本权益的占58.9%。分组数据表明:女性领导人对妇女法的了解程度高于男性。79.1%的女性对妇女法“很熟悉”和“比较了解”,高于男性8.2个百分点。能正确写出六项妇女合法权益的女性占62.2%,比男性高10.4个百分点。但公众调查的分性别数据显示,女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认知度还略低于男性。教育程度与对妇女法的了解程度呈正相关关系。被访问的机构负责人的教育程度越高,对妇女法“很熟悉”和“比较了解”以及能够正确写出妇女六项基本权益的比例越高。公众调查数据同样反映出这种认知度与教育程度的正比,高中、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的女性被访者认为中国有保护妇女专门法律的比例分别为95.5%、96.2%、98.7%和100.0%,显示出教育程度对女性认知度的影响,而且每一级教育分组中女性的知晓率均略高于男性。单位主要领导对妇女法的了解程度最高。被访者中单位正职负责人对妇女法“很熟悉”和“比较了解”的比例为80.8%,比单位副职负责人高7.8个百分点,比单位中层干部高11.2个百分点;能正确写出妇女六项基本权益的单位正职负责人为68.8%,分别比副职负责人和中层干部高10.2和17.5个百分点。
二、公众和相关机构的负责人普遍具有较强的妇女权利意识和性别平等意识。
公众问卷显示,如果身边发生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这类事情,多数人表示会主动举报侵害妇女权益的不法活动,51.7%的被调查者会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30%左右的人则“视情况而定”。值得注意的是,男性在这一问题上比女性的行为要更积极。
机构问卷显示,高达78.5%的相关机构负责人赞同“在政府高层领导中,至少应有30%是女性”。对“打老婆是家务事,别人不应该干预”的说法,被调查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中有98.0%的人旗帜鲜明地持反对态度。对当前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危害和原因,多数机构负责人有较为清醒的认识,妇女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尺度已经成为绝大多数相关机构负责人的共识,94.2%的被访者赞成“妇女权益受侵害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正因为如此,有85.9%的被访者不赞成“维护妇女权益主要是妇联的事”。对那种把妇女地位低归咎于妇女“自身素质低”的习惯性偏见,占74.8%的人持反对的态度,反映了相关部门领导干部认识上的更新。
三、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
1、公众调查显示,认为自己没有受到过权益侵害的被访者占90%以上。近2/3的被访者认为自己所在地区妇女权益保障情况是比较好或很好的。
2、被调查公众对本地区妇女权益被侵害的总体评价是,所在地区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情况是“极个别”的。持此种看法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69.6%,认为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比较普遍的人仅有1.3%。
3、调查显示,被调查的相关机构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70%左右的被访者认为当地政府在对待妇女权益保障问题上的行动是积极的,“一经发现就会管”的占58.8%,“及时有力查处”的有18.4%。
绝大多数的机构负责人认为自己所在单位的工作职责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问题关系密切,认为“比较密切”和“很密切”的占73.5%。
妇女权益和妇女法贯彻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一、妇女权益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妇女法实施十年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和进步,但调查也表明目前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定人群和领域中,侵害妇女权益问题的程度仍比较严重。
半数以上的相关机构负责人认为近5年来妇女权益问题有增多的趋势。作为妇女权益保障的相关单位,被调查的机构负责人经常要接触到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问题和事件,从亲身感受中,高达57.8%的人认为工作中涉及的妇女权益问题有增多的趋势,认为没有变化和减少的人数比例分别为21.1%和21.1%。分性别数据表明,男女两性机构负责人对妇女权益问题发生趋势的认识基本一致,只是相对于男性,女性对问题的严重性感受得更深。
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妇女权益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社会政治参与方面。
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障碍,与男性有较大的差距。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而言仍显得相对淡薄,领导岗位女干部比例偏低;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方面明显存在着男强女弱的现象。
(一)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薄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参与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的情况,可以直接反映出公民如何行使其基本政治权利以及公民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注程度。调查结果显示,女性的参政意识较男性还显得薄弱。
调查结果显示,近五年来参与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活动的妇女占到有选举权的妇女总数的70%左右,近2/3参与选举的妇女是在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见直接投票,表明大多数女性能够认真和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但女性参与选举地方人大代表的比例略低于男性。女性代表在投票时抱着“主要是为了完成任务”和“请人代投,选谁无所谓”以及“其他”这样一些消极想法的比例达到被调查女性总数的26.2%,高于男性的22.2%。
调查结果显示,在没有参加选举的公民中,男女没有参加选举的原因差异很大。由于“选举时本人不足18周岁”这一客观原因之外,高达32.6%的女性是因为“不知道这件事”而没有参加,比男性高出了7.5个百分点。这说明妇女作为选民的权利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
(二)女性社会事务参与度和参与意愿低于男性。
考察人们对社会事务管理的参与状况,一个常用指标是对所在单位或村的工作是否提出意见。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23.3%的男性在最近1年里向单位提过意见或建议,明显高于女性(15.8%);对于自己提的意见或建议,男性认为有效的比例要高于女性,65.0%的男性认为自己所提的意见或建议已经或正在解决,比女性高5.5个百分点;而女性认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没有受到重视和收到负面效果的比例则高于男性。
调查还发现,男女两性在是否愿意担任单位领导的意愿上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58.4%的男性表示自己愿意担任单位或村的领导,女性则只有41.5%的人表示自己愿意,两者相差了16.9个百分点。
——劳动权益方面。
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在所有问题中最为严重,就业方面受到的不平等对待较多,女工劳动保护规定不落实的问题突出。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受损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
(一)女性因为性别在就业、再就业中受到歧视的现象较男性突出。
在城镇地区,女性劳动就业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反映最为突出,在“因为性别就业受到歧视”这一项中,女性有此经历的明显高于男性:城镇女性有7.1%的人有此经历,而男性中有此经历的为3.3%,女性比男性高3.8个百分点。显示出由于性别的不同,女性比男性在就业中遭遇了更多的不平等待遇。
(二)妇女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的程度总体上低于男性。
调查数据显示,在社会保障中,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退休金或养老保险的普及率较高,达到75.4%。而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补贴/住房以及其他职工福利的普及率低于50%,其中,又以法定假期以外的带薪休假和生育保险的普及率最低。即使是普及率最高的退休金或养老保险也还有近1/4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享受。
调查数据显示,享受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的妇女为62.2%,比男性低5.7个百分点;享受退休金或养老保险的妇女为74.4%,比男性低2.1个百分点;享受失业保险的妇女为43.0%,比男性低5.9个百分点;享受工伤保险的妇女为39.2%,比男性低9.2个百分点;享受生育保险的妇女为35.5%,比男性高2.7个百分点;享受产假工资的女性为69.6%,比男性高7.6个百分点;享受住房补贴/住房的妇女为43.3%,比男性低7.5个百分点;享受法定假期以外的带薪休假的妇女为29.4%,比男性低2.8个百分点。
妇女所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程度与其工作单位的性质密切相关。调查显示,按单位类型划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对这些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提供率要明显高于企业和其他类型的单位。按单位所有制性质划分,三资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障和职工福利高于其他用人单位,其次是国家所有制单位,而个体、私营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障及职工福利最低。由于女性更多地集中在集体所有制、个体所有制单位,其所享受的社会保障、职工福利自然低于男性。
(三)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是针对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后代的需要,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法加以特殊保护。
调查数据显示,有78.5%的妇女在经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40.1%的妇女在孕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25.6%的妇女在哺乳期没有受到特殊保护。
(四)男女两性职业结构存在较大差异,女性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处于较为不利的位置。
在保障男女两性就业机会均等的同时,还应保障妇女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与男性的平等。调查显示,男女两性在单位的职位等级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在被调查者中,处于某一单位中层以上职位等级的,以男性为主,而等级越低,妇女的比例越大。其中最高等级的,妇女为2.5%,男性为5.8%,妇女比男性低3.3个百分点;处于较高等级的,妇女为6.8%,男性为11.3%,妇女比男性低4.5个百分点;处于最低等级的,妇女为37.1%,男性为29.6%,妇女比男性高7.5个百分点。换言之,在一个单位中,大多数(60.7%)的妇女都处于较低等级以下。同时,在近3年,有20%左右的男性获得过职位的晋升,而女性的这一比例为16.1%,男性高于女性;有将近10%左右的妇女认为在职位晋升时受到自身性别的负面影响,而男性有此感受的仅有2.6%。
获得过正式专业技术职称的妇女为28.6%,比男性低9.6个百分点。获得中级职称以上的女性比男性数量明显减少。同时,在职称的晋升方面,有7%左右的女性认为受到自身性别的负面影响,而男性只有不到1%的人有此感受。
男女两性在工作职位和晋升机会上存在的差异直接影响到他们之间收入的差异、所获得的社会保障和职工福利的差异,实质上反映了妇女的社会地位与男性所存在的差异。
(五)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不容忽视。
1、农村妇女享有承包土地的比例低于男性。
土地是农村劳动者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本次调查发现,在中选的10个省份中,女性拥有承包土地的比例要比男性低近7个百分点,而完全没有土地的女性则比男性高近5个百分点。与此相应,女性享受村里土地分红等利益的比例也比男性低。
2、出嫁是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
在没有承包地的人中,有近1/3的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的,而男性则主要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
——婚姻家庭权益方面。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婚姻家庭领域的主要问题;农村妇女在婚姻家庭权益方面受到的侵害较为严重。
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是妇女法确认和保护的重要内容。本次调查我们着重对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和家庭财产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一)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较严重,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被调查的公众中,有16%的女性、9.2%的男性承认被自己的配偶动手打过,有14.4%的男性、7.9%的女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在被调查的相关机构负责人中,近1/3的人将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列为所在地区妇女权益受侵害现象的第一位。这表明目前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我国仍相当严重地存在,而且妇女是配偶间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
此外,配偶间的家庭暴力在农村比城市要严重。
(二)家庭中住房、存款、土地证书上的署名多为丈夫,其次是父亲,这表明男性在占有家庭财产方面的传统优势依然存在;这种情况也为妇女在家庭中财产权利的受侵害留下了极大的隐患。
二、妇女法贯彻执行中的认识误区和突出的难点问题。
——对妇女法执法主体和参与部门的认识差异较大。
被访问的七个相关机构负责人中有42.8%(777人)认为妇女法的执法主体是“司法部门”,24.6%的人认为是“妇联”,20.6%的人认为是“各级妇儿工委”,另有10.2%的认为是“公安部门”。分部门看,对司法部门认同比例最高的是法院系统的负责人,为54.3%,认同比例最低的是妇联的负责人,为37.9%。认为“各级妇儿工委”是妇女法执法主体的,妇联系统负责人比例最高,为34.0%。
对保障妇女权益主要应有哪些部门参加的问题,七个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四项中选率合计排在前4位的分别是妇联、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妇儿工委排在第五位,如果从首选考察,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公安、妇联、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妇儿工委仍排在第五位。
——妇女法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着突出的难点问题。
在问卷中我们针对妇女法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难题设计了若干选项。调查结果显示,首选项和三项中选率合计上表现出较大的差异。首选项排在前三位的难点问题是:“执法主体不明确”、“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差”,且省、地级的首选率高于区县和乡镇/街道两级。三项中选率之和排在前三位的是:“群众的法律意识差”、“法律宣传不够”和“法律的可操作性差”,区县级以下机构的选择比例较高。
以上数据显示,对相关机构来说,妇女法本身的缺陷是影响执行。
对策和建议通过调查看出,1992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十年来妇女各项权益保障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生活的变化,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在一定人群和某些领域中仍时有发生,而且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比如,公众问卷显示,在六项基本权益中,妇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最严重,婚姻家庭领域中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发生率最高,政治权益中女干部比例偏低的情况最普遍。这些问题无论是按首选还是合计中选率统计都高居前列。有关部门应对调查数据所反映出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妇女权益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充分认识它们给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研究问题发生的原因,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有利于妇女法贯彻实施的社会环境。
公众和司法、执法机关本身的法律素质和对法律内容的认知程度是影响妇女法有效贯彻执行的首要原因,也是立法、司法、执法和依法维权的前提,是法律能否在社会上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因此,应将这部法律列入各地“四五”普法规划的内容,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的力度。在此基础上,为了提高法制宣传的实效性,在总结以往法制宣传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此次调查反映出的情况和问题,应采取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的策略:——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调查表明,目前仍有部分执法人员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行为性质认识不清。因此,要在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培训的同时,将宣传培训面扩大到各相关机构的司法、执法人员当中,提高他们的性别平等观念、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深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并切实落实到司法、执法工作当中。
——开展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非公企业的不断发展,大量妇女流向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企业主凭借劳动用工关系中的主动地位,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部分国有企业中的此类现象也不容忽视。为了从根本上减少和杜绝这类现象,应当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宣传教育,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的重点之一。——进一步发挥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调查发现,在各类普法宣传手段中,大众传媒已成为当今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的主渠道。在今后的普法宣传中应将有限的资源向最有效的宣传方式倾斜,注意提高大众传媒从业人员的男女平等意识,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特别是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文明进步的性别平等观念,营造男女两性互相尊重、平等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难点问题。
严格执法是法律得以贯彻实施的关键。针对此次调查所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最根本的也是首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要加强基础教育,普遍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奠定她们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文化基础。此外,还要着力培养广大基层妇女的参政意识,鼓励她们从关心社区、单位、乡村的公共事务开始,逐步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当前要抓住今年年底和明年年初领导班子换届的机会,争取女干部、女代表比例有所提高,缩小两性差异。
——优化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除了发展适合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外,还应当鼓励妇女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就业机会。同时努力避免和减少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保护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另一方面要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的受益人群,缩小因企业性质不同而造成的两性在享受社会保障水平上的差距。再有就是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大劳动监察力度,预防和及时纠正各种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
——进一步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及婚姻家庭权益。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把预防作为重点。通过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群众的法制观念,倡导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各级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应切实承担起保护公民权益的职责,努力探索建立保障妇女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立法,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
法律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次调查共收到修改妇女法的建议355条,其中排在第一位的是“增强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可操作性规定”,占所提建议总数的24.5%。其次是“妇女权益保障法应该明确执法主体”,占建议总数的21.4%。排在第三位的是“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加大惩处侵犯妇女权益的力度,明确违法责任”,占建议总数的20.1%。对于近期有无修改妇女法的必要这个问题,有近三分之一的相关机构负责人持肯定态度,且机构级别越高赞成修改妇女法的比例越高,省级机构负责人赞成修改的占61.1%。可以看出,对怎样修改妇女法,大家的意见是比较统一的,主要集中在增强可操作性,明确执法主体,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规定等方面。据此,我们建议:全国人大适时组织调查研究,将修改完善妇女法列入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继续加强对妇女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促使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这部法律;同时,在各项立法过程中充分重视妇女法的地位,贯彻落实妇女法的原则,关注妇女权益问题。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办公室2002年11月。
宁海县农村妇女教育培训现状调查与思考随着国家的经济发展迅速的结合,越来越多农村妇女的角色也逐渐发生了改变,农村女性不再只是家庭中的贤妻良母,也逐渐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但在农村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多数的农村女性在教育方面非常缺乏。对工作的适应能力较城市女性也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有前期教育不到位和后期培训不及时等原因。因此,笔者就农村妇女的教育现状和培训需求做了调查,通过分析总结,以及对农村妇女的总体素质提高有所帮助。
一、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来自宁海的四位农村妇女进行了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份,回收4份,回收率100%。调查内容涉及农村妇女的基本情况、接受教育培训状况、教育培训与学习需求等内容。调查结果显示,学历低的人群占据一部分,业余时间学习少、有教育需求但实际生活存在困难等问题,通过问卷,这4位调查对象的具体状况客观的呈现了出来。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方面存在差异。从上表可见,4人介于31-36之间,占100%。在职业分配上,企业管理人员1人,酒店管理1人,普通职工1人,在家1人,相应的职工工资明显低于企业及酒店管理人员,一人为酒店高层管理人员,一人为企业管理人员,工资在5000-6000之间,相应的家庭收入相对高于职工。
以上结果表明:由于学历层次的差别和工作经验的相对缺乏,个人收入和家庭收入相差也较悬殊,因此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素质对于提高家庭经济的收入也是非常必要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员,农村妇女的自身素质提高是迎接时代挑战必须的一个环节,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一个必然途径。
(二)接受教育培训的状况。
四位女性普遍感受到自己的学历与知识结构难以适应当前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从事管理的三位女性深刻的感受到自己解决工作问题的知识与能力还需提高,另一位由于工作相对简单感觉还好。单位教育培训还不够,即使有也是偶尔的。因为都是农村妇女,社区培训更是无从谈起。当然,不管学历高低,她们都有教育培训的意向,尤其一位学历低的农民工这种要求更强烈。但到目前为止,她们都是心动却怯于行动,主要由于工作、生活、主观意向强烈度诸多因素的影响。两位学历相对高的调查者认为,目前现状基本满意,再加上工学矛盾、学习地点不便利以及培训费用难以负担等原因,所以即使有培训意向,也不愿在此花费太多时间和金钱。而另一位农村妇女则认为自己的文化层次较低,难以接受新事物,不知道该学些什么,比较迷茫。如果要教育培训,经费都要自己解决,这对于她们来说也是一个比较棘手的事,毕竟她们收入不高。当然,四人都认为,如果单位提供无偿培训的机会,那再好不过,但内容上应有所差别。如两位学历高的认为,她们应着重于礼仪、形象与魅力方面的培训,而另外两位则认为应着重于工作技能方面的培训。
(三)教育培训与学习需求。
学历的要求,更希望的是得到短期培训的机会。由上表也不难得知培训机构的选择主要有三个:电大,妇联和当地政府。而50%的人更愿意接受妇联所组织的培训。对于培训的内容上,缘于调查对象的特殊性,她们考虑更多的是和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内容。其中外出打工技能的培训是首选,大多数外来打工女性认为,作为一个务工者,她们要比当地的务工者多一些能力,适应工作环境的能力,与当地人沟通的能力,尽快学会切适应当地生活的能力……因此,她们迫切希望能提供关于这方面的培训。当然,由于自身条件和学历的不同,她们也有一些不同的要求,如两位大专学历的女性就认为,应该多提供管理能力提升内容的培训,以便在实际操作中学以致用,提高管理能力和自身素质。另外,所有的女性也注重如何教育子女,因为孩子是家庭最大的投资。从当前对象的选择来看,为了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以及自身的需求,农村妇女对于继续接受教育的需求还是相当大的。
(四)目前最关心的问题。
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和社会角色的转变,女性对自身利益和自身素质的提高越来越注重。通过调查显示,四位调查对象中最关心的问题主要都是农村妇女的就业和就业培训,农村医疗保障以及子女的就业问题。
(五)希望和要求。
通过调查发现,调查者普遍认为培训机构能够能注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个人培训。为增加就业机会,希望能够多开展一些技能方面的培训,而且培训技能实用,符合社会需求,同时希望培训的时间安排上比较合理。因为大家都是在职员工或在家带孩子的,最好能让她们工学两不误。还要求对于大龄的`农村妇女能够给予更多的关注。
三、存在问题。
全转变自己的社会角色,因此在家庭生活和就业发生冲突时,缘于能力的问题就束手无策了。
四、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社会机构和单位能多关注农村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以便提高她们的工作能力,从而改善她们的生活。
(二)通过一些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村妇女的学习积极性。
(三)企业能更多地关注农村妇女的知识储备和工作需求之间的协调更新,在农村妇女的培训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为她们提供更加合适的免费学习的机会,丰富她们的知识储备,提高她们的竞争力,给企业创造更多价值。
五、总结。
通过本次调查,我对农村妇女的教育现状和需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调查的过程中也熟悉了调查的步骤和手法,受益匪浅。对自己今后的工作也大有帮助,提升了自己的行政管理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希望了解某个事件或情况时,我们要通过科学的方法去研究,调查的结果通常在调查报告上面呈现出来。但是调查报告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留守妇女状况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步伐加快和打工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留守妇女正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一个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况,为解决留守妇女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我县妇联组织人员深入到**乡、**镇、别古庄镇等劳务输出大乡(镇)开展了农村留守妇女生存现状调查。
统计了60户农村留守妇女状况,从调查统计的情况来看,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1、农村留守妇女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对技术性强、有更多更广发展机会的工作追求不太高。从调查情况看: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6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7.5%;初中文化程度的为3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52.5%;高中文化程度的为12人,占被调查人数的20.0%。
2、留守妇女负担重、压力大。在调查中,多数留守妇女在丈夫在外打工期间,妻子成为家庭生活的主力军,她们不仅要赡养老人、照顾子女,还要承担农村的各项生产和生活的责任。调查显示:需要赡养老人两人以上、照顾子女两人以上的占67.2%。
3、留守妇女生活质量普遍偏低。调查中发现:有70%的被调查者认为丈夫打工忙等原因很少与自己交心、谈心,除了遇到子女、老人的问题才与丈夫沟通外,而丈夫也很少过问家里事。她们的丈夫外出打工主要分布在省份,行业主要集中在建筑、修理、加工、服务等行业。由于路远,一般一年回家一趟,有的甚至两年回一次。另外,由于丈夫长时间在外打工,平时交流机会少,造成夫妻关系不稳定的有8人,这成为部分留守妇女婚姻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
1、农村留守妇女因劳动、生活负担过重,对老人和孩子关心少。调查中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忙于农活,农闲时忙于做零工和家庭养殖等,非常辛苦。无精力无时间在子女的教育及老人的赡养上关心,造成老人心理孤独,对子女的学习和性格养成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2、留守妇女心理压力大,心理负担重。大多留守妇女因不能及时和丈夫进行思想沟通,生活缺乏关爱,忍受着生活和精神的双重压力,有些丈夫出门时间久,有外心,甚至不给家里寄钱,留守妇女却一方面忍受着精神压力,另一方面还要照顾一家老小的生活和劳作。
3、思想观念相对保守。由于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处于弱势地位,受自身的文化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自信心不足,缺乏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勇气,生活仅限于家庭,安于现状。
4、发展生产缺资金和技术。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留守妇女除了种完自己田地外,对养殖、营销等方面也比较感兴趣,但苦于没有资金投入,或因缺技术、对市场营销等方面缺乏了解不敢投入。
解决留守妇女问题需要引起全社会关注,形成合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的人文关爱环境,营造一个充满人间亲情、关爱留守妇女的社会氛围。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于留守妇女的经济发展。银行、信用社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留守妇女的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小额贷款方面,减少贷款手续,放宽限制,降低利率,有利于留守妇女的自主创业。
2、加强培训,提高留守妇女思想意识。农业、科技、法律等部门利用农闲时间,加强对留守妇女的文化素质、法律常识和卫生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培训。组织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法律下乡等活动,让留守妇女在家门前参加培训。
3、组织引导,解决留守妇女在生产、生活方面的各类难题。通过开展岗村共建、巾帼互动和县直相关单位支农结对等活动解决留守妇女农忙时劳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民政、教育等单位开展扶贫帮困活动,解决贫困留守妇女在住房、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畅通渠道,及时维护留守妇女权益。公、检、法、司等部门和妇联坚持互通信息,及时收集关注相关留守妇女的权益案件。各级党政组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留守妇女的关爱,妇联干部要经常深入留守妇女群众之中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她们的疾苦,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5、丰富文化活动,深化文明活动内涵。鼓励乡村自行组织健康向上的农村自娱自乐文化节目,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同时,开展“好邻居”、“好婆媳”等评选活动不断赋予“五好文明家庭”新内容。通过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生活,形成尊老爱幼、互帮互助的新风尚。
6、开展健康体检活动,关注留守妇女的身体状况。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妇女健康体检和健康讲座活动,对贫困留守妇女实行医疗减免政策。
7、建立社会关护网络,服务农村留守群体。建立健全农村留守群众服务体系,公安政法及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要坚持开展多种活动,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指导留守妇女教育好留守儿童,为留守老人创造关爱空间。
根据市、区妇联工作安排,xx开发区妇联于5月份开始在全开发区干部职工和妇女群众中通过召开座谈会、采取问卷调查、信息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新形势下妇女工作面临的问题、困难及发展需求调查活动。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和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综合分析和思考,组织填写调查问卷500余份,开发区妇联根据以上所掌握到的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如下:妇联组织应切实履行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要搞好当前的妇女工作,首先要了解当前妇女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并根据困难找出对策。
1、妇女群众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家庭暴力呈上升趋势,妇女在家庭暴力现象中受损害越来越大,主要是由于她们平时很少看书、读报,对法律的知晓率不高,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致使家庭暴力升级,在受到人身伤害后获赔难、获赔低。另受男主外、女主内的文化观念影响,使养育子女和照顾家庭成为妇女同胞的天职,结果许多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外出就业机会,参与经济活动的自主性较弱,由于素质低,没有专业技能,加之不少企业不想承担女性生育等五期保护带来的成本,女性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造成她们经济困难,经济支配权都在丈夫手中,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致使婚姻不稳定,离婚比例逐年上升。
2、留守儿童存在较多的问题。开发区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入),留守儿童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在特殊时期这一群体的生存和权益保护状况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一是开发区(汊河学校)现有留守儿童156名。调查显示,有31.3%的属父母外出务工,一个星期左右与孩子联系一次,36.5%的半个月或一个月与孩子联系一次,和孩子见面的多为半年以上一次,有的甚至几年不回家。由于父母常年在外,长期和孩子分离,对孩子缺少关爱,缺乏交流沟通,导致亲情缺失,监护不力,致使一些留守儿童软弱无助,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二是留守儿童家庭生活环境情况。从总体情况看,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是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其中78%的留守儿童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20%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亲戚一起生活,隔代抚养情况较为普遍。三是留守儿童学习情况。从调查情况看,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多数处于中下游,成绩优秀的较少。学龄留守儿童中,学习优秀占15.9%;学习良好,占35.9%;学习成绩一般,占43.7%;学习成绩较差占4.4%。其中,有72.6%的留守儿童在学习上遇到困难需要辅导时首选的是老师,单独选择监护人或哥哥姐姐辅导的仅占18.7%。四是留守儿童心理情况。从调查看,大多数孩子性格内心、孤僻、倔强、与人交往少。在不开心时,都会出现一些想早点长大独立,想让父母安慰自己,觉得没有人关心自己,觉得别人看不起自己或自己不如别人超长的想法;有些还甚至想离家出走,多为男孩。可以看出,留守儿童渴望父母的关怀与社会的关注,希望多与父母进行心灵的沟通交流,有的因父母不在家而感到遭受歧视、孤独无助、悲观寂寞。五是家庭教育情况。在调查中发现,留守儿童监护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小学文化程度及文盲的占到60%。监护人教育孩子的知识来源于自己摸索的占49.5%,从长辈那里学来的占33%,而通过专门的家庭教育培训班或家长学校学习的仅占3%。近30%的监护人很少或从不主动与孩子聊天,关心最多的是孩子的学习,其次是生活情况,过问孩子情绪问题的只占13%。
3、妇女干部待遇低。一是妇女干部政治待遇低。主要表现为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偏低,基层女干部交流提拔力度不够,妇联主席、工作多年不能按政策解决退养工资待遇等。二是妇女干部经济待遇低。基层妇女工作比较薄弱,尤其是村级妇代会主任经济地位较低。大部分村妇代会主任兼任了计生专干,这种形式普遍反映较好,但是由于其工作报酬主要来自计生专干这个岗位,因此大部分妇女干部都将主要精力和时间投入计划生育工作,村妇代会主任的角色意识淡薄,做妇女工作的时间比较少。
4、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妇女儿童工作经费不足,给工作开展带来影响。各级妇联组织经费紧张,妇联没有专项经费,开展工作时常因为经费不足而使工作陷于被动。这不仅导致了妇联组织正常工作难以开展,而且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不高,意识不强,不能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半边天的作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街道妇联及村级妇代会来说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因为妇联是通过开展各种活动来扩大妇联的影响,而开展活动必须牵涉到经费,没有经费活动都不能开展,更谈不上活动的创造性。开发区将妇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即使三八妇女节开展活动也没有经费保障,用钱靠临时打报告批经费,由于缺少经费,有组织无活动的现象较普遍,造成基层妇女组织的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有所下降。
5、妇女工作未引起领导重视。各级领导对妇女工作不够重视,这种现象越到基层越突出。许多领导认为妇女工作可有可无,尤其当单位经费紧张时,就要求妇联部门取消活动。
妇联组织是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的形势下,党的赋予了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人民团体的许多新使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出发,妇联组织要积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好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的作用。因此,对于存在的上述系列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在此提几点建议:
1、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在政策上对妇儿工作给予高度支持,坚持妇女儿童工作五个纳入,加强法律监督,优化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制环境,司法部门在处理涉及妇女儿童财产案件时,应对其家庭财产进行调查,并视其情况作妇女儿童司法倾斜,加大执法力度,重点解决当前妇女权益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加大妇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让更多的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要通过上挂、下派和交流到同级党政部门任职等方式,加大对妇联干部的交流力度。建议将长期在妇联系统工作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党政部门或经济管理部门的领导岗位任职。解决街道妇联主席的待遇。积极推荐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把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成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各级领导要关心她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经常倾听她们的呼声,积极反映她们的意愿,努力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使她们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培养和温暖,从而不断地激发创造热情,更加积极努力地做好妇女工作。
2、进一步加强能力培训。为全面提高干群素质,要加强多种能力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大力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贯彻落实好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努力消除男尊女卑、夫主妻从的传统社会观念,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学法、知法、懂法;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典型,提高社会对妇女价值的认同度,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信。二是要强化业务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把培训学习作为提高基层妇联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强化基层妇联职能的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和手段,提高各级妇联干部的法律知识、协调能力,为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打下基础。定期组织下岗女职工、女农民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各界妇女的自身素质。针对农村妇女实际需要,联合科协、农办等定期、不定期的组织科技人员下乡,对村妇代会主任和农村妇女骨干进行实用技术培训,让她们学到一门过硬的技能,增强致富能力。
3、为留守儿童成长创造条件。一要净化社会环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把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中,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从宏观政策方面推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出台有利于外出打工人员子女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并禁止一切影响和限制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的条条框框,免除一切不合理收费,使打工子女在教育方面享受与城市儿童同等的待遇,重新唤起他们的自信,进而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加大农村中小学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好农村贫困生两免一补政策。特别要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整治,彻底清理校园周边的三室两厅一吧,打击不正之风,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镇、村两级要把关心农民工留守儿童作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本地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乡村的一件大事来抓。二是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关注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在课程教学中加强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留守儿童自尊、自立,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情操、个性休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三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学校寄宿基础设施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寄宿条件,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学校成为留守儿童的第二个家。四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构建社会教育和监护体系。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应尽快做好留守儿童档案的建设工作,全面掌握留守儿童的有关情况,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教育问题。要办好家长学校,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对于那些生活较困难和问题突出的留守儿童要特别关注,大力开展走访慰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4、千方百计筹集妇联工作经费。一是要增加各级妇联组织的经费投入,为妇联开展工作拨付一定的专项经费,解决困扰街道、村、社区妇联的经费问题。政府切实加强对妇儿工作的领导,每年不管财政有多紧张,都要留足一定的妇女工作活动经费,以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二是要主动出击,多方筹集,如创办经济实体等。各级各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多方面支持妇联,上级组织要积极为基层妇联争取项目,加大项目化运作。三是要把活动经费用到刀刃真正能为妇女儿童谋利益上,提高妇联组织的影响力,从而争取社会支持。
5、完善立法相关制度。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必需紧跟时代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立法及相关制度。针对当前妇女儿童权益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明确法律责任追究的主体及程度,提出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措施。对一些明显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各级妇联应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开展合作,充分利用行政,人民调解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的落实。
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农村历来是妇联工作的重要领域,也是推进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重点工作场所。多年来,基层妇女组织团结动员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农村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传统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活动载体的适应性、实效性都受到了挑战。虽然妇联组织一直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开创新路,组织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双学双比"等多项活动,在提高妇女群众文化科学素质,帮助妇女增强致富本领,增加经济收入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看到,在全面提高农村妇女综合素质,全方位体现妇联组织职能方面,还需作进一步探索。近期,我们对全县农村基层妇女组织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调研,具体分析如下:
目前,建湖县共有村委会200个,配备村妇代会主任200名,村级妇女组织组建率达100%,村妇代会主任100%进"两委"。200名村妇代会主任中,中共党员179名,占89.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人,占1%;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135人,占67.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63人,占31.5%;50岁以上的11人,占5.5%,50-45岁以上76人,占38%,35岁-45岁94人,占47%,35岁以下19人,占9.7%。
从调查的情况看,我县农村基层妇女组织网络健全,妇代会主任配备齐全,妇代会主任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较高,年富力强者占大多数。农村基层妇女组织基本上能够履行本职,发挥职能,积极带领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同时还肩负着地方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整体发挥作用良好,她们的工作得到了当地基层党组织的肯定和认可。
1、基层组织履盖率很高,但妇女工作力量比较单薄。
近年来,各级妇联重抓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实施"党建带妇建"以来,妇女组织网络逐步健全。经过不懈努力,我县妇女组织建设100%。但由于村干部编制有限,部分妇代会主任为聘任,同时基本都兼职。在接受调查的妇代会主任中,另兼2职以上者达21%,有的还身兼3职以上。她们往往忙村里行政事务多,做妇联工作时间少。而且有的村妇代会主任年龄偏大,工作精力不够,"双带"作用发挥不明显。由于对农村妇女服务不到位,妇女组织威信难以提高,开展活动困难重重。
2、妇女干部工作强度较大,但待遇报酬相应偏低。
虽然近年来,村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待遇有了较大提高,已基本达到村副主任的水平,但由于苏北处于欠发达地区,受整体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村干部总体工资水平不高。加之税费改革以来,村级收入有限,较多的妇代会主任又身兼计生专干等职,事务多,责任大,而所得报酬相对外出打工收入仍显偏低。
3、妇女工作内容切合时宜,但形式载体相对滞后。
妇联组织开展的妇女"双学双比"、"美德进农家"等一系列活动,符合时代要求,顺应发展方向,导向性和内容都很好。但由于农村情况不断发生新的变化,传统的开会传达、集体活动等形式方法已难以沿用。在妇女群众更多地把目光放在看得见的实际利益上时,有些基层妇女组织、妇女干部却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找不到让妇女群众乐于参与的活动途径和形式,从而减弱了感召力和凝聚力,增加了妇女工作的难度。调查中,部分村,参与过妇代会组织的集体活动的妇女人数占23.5%,而有事乐于找妇代会主任的仅占3%。
1、健身强体,使妇联组织自身充满朝气和活力。首先要按照"党建带妇建"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在巩固现有基层组织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设置适应经济发展、妇女优势发挥的妇女组织。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不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的素质,使之具有能带头富和带民富的能力。
2、创新方法,找准妇女工作的着力点。
了解农村妇女需求,着力解决她们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妇女组织是妇女群众利益的代表。要急妇女群众所急,想妇女群众所想,以服务妇女群众为已任。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求,了解她们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及时帮助她们排忧解难,使她们无后顾之忧地轻装上阵,以高涨的积极性全身心地投入建设。
提高农村妇女素质,着力培训她们参与建设的相应本领。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决定着她们建设新农村的参与成效。因此,要千方百计提高她们的素质。要紧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新型农民的基本要求。充分依托妇联培训系统、社会办学力量和远程网络学校等多种阵地,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她们进行全面系统的素质和技能培训。要创新、丰富培训内容,既要培训生产技能,又要培训发展理念。要分别对象,因人制宜。对致富骨干,进行高新技术、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知识培训,使其做大做强,成为标兵;对文化较低、能力较差者,进行实用技术、科普知识培训,使其拓展生产,增加收入;对贫困残疾妇女,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式特殊培训,促使其自强自立,早日脱贫。要创新形式,除了办培训班,还要采取举办科技讲座、田间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领域,强化效果。
推动农村妇女创业,着力释放她们建功立业的潜在能量。创业是发展经济建设新农村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妇女致富和发展、建功立业的主要途径。妇联组织要继续高举巾帼创业旗帜,想方设法推动农村妇女创业。一要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让更多农村妇女跳出"田"字束缚,从事农产品加工或非农产业,实现增收致富。二要努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发展大中小棚、支架林果、畜禽圈舍、硬质护坡等设施农业,提高种养效益,实现增收致富。三要搭建创业平台,引导农村妇女参办、领办、创办民营企业,让更多的妇女获得就业机会,就地转换身份,从农民变成工人,或者亦工亦农。四要积极探索妇代会+协会、"农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女经纪人+农户"等经营模式,引导和扶持妇女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村妇女组织化程度,抗御市场风险,实现既带领妇女致富,又巩固基层妇女组织的互动双赢。
鼓励农村妇女求新,着力倡导她们建立文明的生活方式。新农村建设,是全方位的建设,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家庭传统阵地,在农村妇女中倡扬新的生活方式。通过荣辱观教育、学法律、学礼仪、讲公德、讲卫生、创建文明和谐家庭等多种健康向上的活动,引导她们积极参与整治村容村貌创造优美的家居环境。
3、树好形象,当好农村妇女信赖的娘家人。妇女组织的作用,要靠妇女干部的工作来发挥。因此,如何树好妇女干部形象,十分重要。作为一个群团组织的干部,十分需要做好群众工作的"功夫",需要妇女群众的认可、信赖和追随。一要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当"杂家"。群众工作涉及范围很广,党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生产技能、法律常识等等,都要知晓。因此,妇女干部除了熟悉妇女工作业务,还要略通"百科"。这样,答复咨询、指导生产、调解纠纷、接待上访就会得心应手,妇女群众就会觉得"你行"。二要深入群众,打造"三心"品牌,做"亲人"。"妇女娘家",是妇联组织在妇女群众中赢得信赖的象征。近年来,一些地方妇女群众与妇联组织有疏远迹象,既有市场经济带来的户自为战、经济利益至上等多种客观原因,也有妇女干部忙于村组事务和自家生产,而与妇女群众接触联系少等因素。被调查的农村妇女中,有一些与妇代会主任基本没有接触,更不谈主动去找妇代会主任。因此,妇女干部要发扬深入妇女群众的好传统,做妇女群众的知心、热心、贴心人,增强在妇女群众中的亲和力,并使之转化为凝聚力和感召力。三要身先士卒,作出示范榜样,成"标杆"。现阶段,传统的从众心理在农村妇女中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当新生事物出现的时候,等、看、随的心态比较突出。因此,在建设新农村中,妇女干部必须真正成为"双带"型干部,用自己的实干和实绩,为妇女群众作出示范、放好榜样,成为"标杆",从而以无言的号召影响、带动妇女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
4、当好桥梁,努力营造有利于职能作用发挥的优良环境。
妇联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女工作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动员组织妇女群众参与建设的力度和成效,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各级妇联组织在按照当地建设新农村的总体规划和统一部署开展农村妇女工作的实践中,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农村妇女的意愿、诉求,赢得党组织对妇女工作的更多关注和支持,特别是在选优配强基层妇女干部和提高她们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和待遇,提供妇女组织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必要条件,及促使社会消除对女性的性别歧视等方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作出新的贡献。
人有“三急”,而排在首位的则是“如厕”,不知道身处全国各地的你是否遇见过逛街时满街找不到公共厕所解“急”的尴尬。零点指标数据最近做了有关全国各地省会城市厕所文明的专题调查。
调查显示,23.4%的人表示经常在自己的城市找不到公共厕所。不过,接受调查的广州人,表示经常在自己的城市找不到公共厕所比例略高于全国水平,达24.2%,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排第15位。
38.6%广州人表示很少出现找不到公厕。
想上厕所时你能找到公共厕所吗?在接受本次调查的4113名受访者中,23.4%的人表示经常在自己的城市找不到公共厕所;45.1%的人表示只是偶尔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很少碰见或没有碰见过这种情况的人群占比为31%。
在全国三十一个省会城市中,广州经常出现找不到公共厕所情况的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达24.2%,37.1%的人表示只是偶尔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少碰见或没有碰见过这种情况的人群占比为38.6%。
在全国三十一个省会城市中,郑州和沈阳两个城市中经常出现找不到公共厕所情况的比例远高于其他城市,这一比例分别占到各自总体的58.5%和55.7%;而在南京和杭州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的比例则较低,这一比例在南京仅为3.8%。
公厕干净程度自评得分,广州6.7分。
本次调查中让各地受访者对所在城市的公厕卫生情况进行1-10的评分,10分表示“非常干净”,1分表示“非常不干净”,超过五成半(58.2%)的人对自己所在城市公厕的干净程度给出了7分及以上的`评分,全国公厕干净程度评分的均值为6.5分。
在各省会城市公厕干净程度自评得分中,杭州市以均值8.01分的成绩位于首位,西安、济南、南京和拉萨的平均得分也均在7分以上。位于末位的沈阳平均得分则仅为5.15分。郑州和乌鲁木齐在此方面的表现也属欠佳,自评均分分别为5.49和5.5分。
广州表现则中规中矩,不高不低。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广州自评得分为6.7分,排在全国第10名。
公厕味道刺鼻最难忍。
说到对公厕的使用感受,相信大家一定有一堆要吐槽的地方,那么这些点中哪些是你最无法忍受的呢?分析大家的吐槽点发现,76%的受访者使用公厕时最无法忍受的是厕所内刺鼻的味道,紧随其后的则是无法忍受公厕内较差的地面卫生状况,选择比例也达到了59.5%。
处于不同位置的公厕有着不同的内部环境,我们对其的使用感受也会有很大的不同。调查显示,车站的公厕最为惹人嫌,35.4%的受访者表示自己最不愿意去的公厕是车站的公厕,选择比例远高于尾随其后的社区/街区旁的公厕和景区的公厕(22%)。
为真正了解掌握xx市农村妇女创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更好地开展妇女创业工作,近期,市妇联就“xx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现状”课题展开了一周的专题调研,此次调研,我们走访了97位农村创业女性代表,发放调查问卷97份,问卷回收率100%。据统计,97位创业女性初创业时平均年龄33岁,其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51人占52.6%,高中23人占23.7%。,大专21人占21.6%,大学2人占2%。其中从事加工业34人占35.3%,农产品营销23人、种养殖23人、各占23.5%,服务业15人占15.5%,现代工业制造业2人占2.1%。97位创业女性辐射带动近4万名妇女就业,人均带动就业在400人以上。
通过对此次调研结果的分析,我们将从现状、成效、问题、建议四个方面对我市农村妇女创业总体状况作一分析。
一是在企业类型上: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科技型企业少。女性创业大多采用粗放型、传统型的生产方式,依靠科技、运用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不多,科技含量的偏低,导致了抵御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能力的降低。从事加工业的34人中有6人从事电子产品加工行业,其中仅有2家企业具有一定的自我研发能力,其余均为劳动密集型的来料加工型企业和传统服务业。
二是在创业领域上:资源依赖型企业多、现代工业服务业少。女性选择资源型创业比较突出。97位女性中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加工、营销等依托本地农业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发展壮大起来的企业占到82.4%。服务业和现代工业制造业仅占17.6%。
三是在资金来源上:自筹资金比例多、银行信贷比例少。97人中仅有17人在初创业时得到过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而且都是在党委政府领导支持并出面协调的情况下得到解决。即使企业具备了一定规模,处于成长发展时期,如果在社会上没有一定的知名度,想得到贷款也不容易。
四是在运作方式上:单枪匹马多、合作经营少。xx市xx镇xx村妇代会主任xx说:“女人也要有野心,野心是金”。但在实际上,传统观念对女性角色的定位决定了女性创业很难得到他人的认可与支持,更谈不上合作。根深蒂固的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意识在农村,尤其是农村家庭中“当家作主”的男性头脑中还是普遍存在,女性创业的外部压力和阻碍仍不容忽视。在调研中,有3位创业女性谈到创业贷款时,颇有感触地说,贷款时找女人担保很难办成,同样的事换成找男人作担保就有可能成功。
五是创业者知识水平的高低与企业科技含量成正比。在被调查的97人中,选择在印刷、建材、纺织、玻璃纤维、机械等现代工业制造业、电器电子行业创业的女性86%为大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而从事种养殖、农产品和资源加工、营销、传统服务业的女性中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者占90%多。
六是夫妻携手创业时间的长短与企业发展速度规模成正比。创业得到丈夫理解和支持,夫妻携手并肩共同奋斗,不仅在精神上激发了创业女性,而且夫妻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有利于企业一步步发展壮大。97名女性中在初创业时就得到丈夫理解,夫妻共同创业的,其现有企业规模均在100人以上,年纯收入均在30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上百万元,在企业规模和效益上相对来说较大。而承受着各方面的阻力,仅靠个人打拼的女性创业,不仅要自己一人承担创业过程中的酸甜苦辣,而且还要背负应尽的家庭责任和义务,这无疑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多为家庭作坊式企业。
一是女性创业意识增强。经过几年强势的创业宣传,广大农村妇女创业意识明显增强。走访调查的97名创业女性普遍认为,她们选择自主创业大多并不是因为贫穷,而是不甘于现状,渴望能够依靠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普遍具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和捷足先登的创业意识,她们均赞同“自主创业”是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改变生活状况的一条途径。
二是女性创业意志坚定。女性一旦下定决心,选择创业这条路,往往表现出超常的毅力和非凡的魄力,即使遇到阻力也不放弃,面对困难也不回头。被调查的97位女性创业时都曾不同程度地遭到家人的反对、朋友的不理解和周围人的议论,但都坚持了下来,从不轻言放弃。xx坝头村xx,经过xx年摸索,拥有了占地10余亩的种鸡养殖场。为节约成本,她想自己再建一个苗鸡繁育基地。她的这一想法,不但乡邻们不信,还说“炕孵不是女人做的事”,而且连曾经搞过炕孵的公公也给泼冷水。但xx敢闯敢试,只身到盐城学习炕孵技术后,xx年投资10多万元建起占地12亩的种鸡养殖场,从南京引进8000只良种鸡,建成育种—产蛋—炕孵一条龙生产线,新建鸡舍60余间,使孵化、育雏和种鸡饲养三级分离,实行生态养殖。xx年饲养种鸡2万多套,孵化销售苗鸡150多万羽,不但在本地畅销,沐阳、宿迁和鲁南等地养鸡户也纷纷上门订购,苗鸡供不应求。
三是女性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97位创业女性辐射带动近4万名妇女就业,人均带动就业在400人以上。现任沛县华豪玻璃纤维厂总经理王素英,47岁时开始涉足玻璃纤维生产,先后建成华英和华豪两个玻璃纤维厂,拥有资产上千万元,共安排女工450多人,月工资均在1000元以上。
四是基层妇女干部的“双带”作用增强。xx县仅村级妇代会主任创办的企业就有50多个。xx镇xx村妇代会主任xxxx充分发挥村妇代会作用,带动全村180户妇女编扎苕帚、养兔、贴画等,年人均收入4000余元。同时她还与人共同投资兴建了xx纺织厂,年利税100多万元,吸纳本地劳动力76人。xx市xx镇由村妇代会主任牵头创办的妇女创业示范基地有4个,带动发展有机蔬菜、水产养殖、珍禽饲养、柳编、刺绣地毯等六大特色产业,涌现出像xx、xx、xx、xx等一大批创业致富能手。由xx村妇代会主任xx带头创办的巾帼蔬菜营销合作社,主动与市xx公司联合,发展3000亩有机农场,以农场为示范基地向广大妇女传授标准化生产技术,组织妇女种植有机蔬菜,目前,已带动全镇发展有机蔬菜10000多亩,亩均1000多元。目前,xx的合作社已发展社员800多人,兴办了再生塑料厂、蚕茧收购站等实体,年收入xx年王艳,打工有了一定积蓄后回到家乡,创办了“舒尔美”服装技校,开展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跟踪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几年来,学校培训农村女青年3000多人,其中2800多人被送到浙江、上海、深圳、无锡、常熟等地打工,60多人跨出国门,前往美国、日本、阿联酋、毛里求斯务工,人均年收入8000元以上,总收入达到2250万元,xx年来由于农村劳动力的外出转移,年轻的农村劳动力多数愿意进厂打工,xx市陈圩村xx的柳编厂长年从事柳编的人员大多是60岁左右的老人,柳编产品市场前景虽然看好,但加工人员已成严重不足状态,甚至处于人员萎缩状态。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为女性创业营造氛围。由于女性创业难度更大、遭遇的矛盾更多,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从政策上、工作上、资金投入上给予更多的扶持与引导。建议将xx市妇女发展规划中女性创业的各项目标列入xx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解为各相关部门工作指标,明确措施,逐年推进。针对女性创办企业普遍碰到的困难,由政府推进建立妇女创业基金,为女性创业人员提供降息、贴息、无息创业贷款;为发展前景好、信誉度高的女个体私营业主、女企业家发展经营生产规模提供贷款担保,解决融资困难。新闻媒体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非公经济领域中的优秀女企业家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对她们的了解和认同,为艰苦创业者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能力培训,为女性创业增强本领。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女性很想创业,但缺乏相关知识技能,盲目投资难免遭遇失败。建议由劳动部门牵头,联合妇联和工商、财税等部门,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通过培训,激励女性自强自立,创造新岗位、创造新生活、创造新业绩;提高女性的创业技能,面向市场找准投资方向,发挥一技之长,力求成功业绩。同时要创造条件,启动与培训项目相配套的小额贷款措施,探索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的新模式。
三是强化典型宣传,为女性创业搭建平台。要发挥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创业精神,弘扬创业文化,激发妇女创业热情,激励妇女自主创业、勇创大业。要发挥现有创业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结对创业,带动更多的妇女自主创业。要采取多种措施,扶持现有的女企业家做大做强。要通过对创业典型的强力宣传,给创业女性造势,为成功女性喝彩,为女性创业推波助澜,真正做到让想创业的有机会、会创业的有舞台、创大业的有地位,为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四是强化协调服务,为女性创业创造条件。建议有关部门为女性创业提供全方位的贷款、信息服务和创业指导,使女性能理智选择创业项目,提高成功概率。妇联组织作为党的群众工作部门,将发挥联系妇女群众的天然优势,大张旗鼓地树立、培养、宣传、表彰创业女性,引领更多的女性走创业之路;从生活和事业上关心创业女性,组织专家学者为她们提供学习帮助,信息指导,通过牵线搭桥促进女个体私营业主、女企业家成立协会组织,为创业女性扩大联谊、互通信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搭建平台。
近年来,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得到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障取得了很大进展。然而,农村妇女权益保护仍存在一些问题。作为一名女村官,我有必要对不同年龄和职业的农村妇女的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不断提高,受访农村妇女大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的女性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的女人明明知道夫妻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扶持,关起门来打老婆已经不是简单的家务了;一些妇女知道,当她们遇到家庭暴力等问题时,应该报警或寻求当地妇女组织的帮助。从xx年开始,我和我村妇女主任接到了两起周世庄离婚妇女要求财产分配的案件。通过我们的调解,他们享有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接待了6名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其中5起为恢复和谐家庭进行调解,1起最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个人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女性不再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也有一些农村妇女长期遭受或忍受着家庭暴力。因为不懂法,所以有人犯法。这些现象表明,对农村妇女权益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农村妇女承包的土地大多在自己的出生地,婚后户籍和户籍都发生了变化。但土地不能随着居住地和户籍的改变而改变,大部分农村妇女自愿放弃土地种植和收入权。75%的妇女在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向哪个部门寻求解决,但56%的妇女知道在承包土地被挪作他用时要积极争取补偿。
谈到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80%的女性表示对家庭财产有一定的控制权,这也表明大多数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明显改善。但被问到重大家庭问题的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地说要一起商量,还是男方说了算。当男女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存在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对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仍然无法掌权。也说明女性的财产支配权还很有限,女性的权利观念还比较保守,女性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接受调查的女性中,10%或更多的人说他们被配偶殴打过,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很多被殴打的人并不构成家庭暴力,但从这个数字中也透露出农村女性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问题的主要原因和因素。
1.家庭暴力存在的原因是:
第一,客观上是身体自卑,挨打被动,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偶尔反抗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更大的伤害。
第二,农村妇女自身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她们知道遭受暴力后是违法的,但许多妇女遭受“不要宣扬你家的丑”而其他观念,或者干脆没有勇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配偶多次施暴。
第三,家庭暴力取证难。虽然目前有专门的家庭暴力鉴定机构,但由于大多数女性不知道家庭暴力的鉴定程序,她们不知道应该找谁,如何进行鉴定,以及遭受家庭暴力后什么时候是最好的鉴定时间。而且女性受害者在不打算离婚的情况下一般不做鉴定,导致家庭暴力证据获取困难。
2.土地权益存在的原因:
第一,女人的土地大多在婚前父母居住的地方。一旦结婚,父母处取消其承包经营权,丈夫家可能没有她的土地,从而失去土地。第二,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土地种植传统,即妇女婚后将土地留在出生地,由兄弟代为种植,并获得经济利益,这导致广大农村妇女认为土地承包权应该属于兄弟,而不是为之奋斗。
第三,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基础,户主多为男性,这也导致土地作为农村地区的主要经济来源,在出现结婚、离婚或丧偶等特殊情况时,不能随着妇女居住地和户籍的变化而变化。
3.财产支配权有限的原因有:
第一,女性意识中最重要的任务仍然是照顾孩子和老人,所以她们不积极争取工作机会。相当多的农村妇女没有工作,这导致她们严重依赖男性。
第二,就农村而言,男性仍然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女性会觉得自己是“没有发言权”,以免争产权。
近期灌云县南岗乡妇联开展了农村女性权利保护现状调查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入户调查、座谈了解等形式,对南岗乡农村妇女人身权利保护现状有了进一步了解,调研结果表明,随着农村妇女维权政策法规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妇联工作的重视支持以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侵害妇女权益的现象也得到一定的遏制。但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维护妇女权益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的关心和领导下,南岗乡妇联在保障妇女人身权益方面采取了各种措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在保障妇女人身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妇女人身权利保障有待于加强。近三年来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117、116,远远高于103-107的正常范围值。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实质上是剥夺了女孩出生的权利,严重侵犯妇女最基本的生存权,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家庭暴力问题时有出现。从我们接访的情况来看,家庭暴力占了妇女维权问题的50%。在农村,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由于一部分人法制意识淡薄,认为打老婆、孩子不违法,家庭暴力成为了农村女性人身权利受侵害的主要问题。虽然我们接访的家庭暴力案件不多,但通过本次调查我们了解到,实际情况并不乐观。许多妇女认为遭遇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问题,加上妇女在经济上还没有完全独立,需要依靠丈夫生活,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有的人抱着“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辈子”想法,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虽然遭受不平等待遇,但是还是会选择沉默。有些人怕事情张扬出去,闹大了反而很丢人,对自己的名声更不利。
另外,由于外出打工等原因,夫妻间长时期分居两地,感情上缺乏沟通,导致心理疏离和冷漠,家庭冷暴力呈上升态势,不少男人有婚外情,故意不回家,对妇女采取不管不顾、冷淡、疏远、经济制裁等方式进行精神折磨,面对这种的冷暴力,农村妇女几乎很少有人能想到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农村老年妇女生存状况有待关注。与城乡老年妇女大部分有养老保险金相比,农村老年妇女大多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上需要依靠子女,因此在家庭里没有什么地位,有的还会遭受子女谩骂,甚至被虐待。特别是多子女家庭,这样的现象更严重。很少有农村老年妇女主动去做过健康体检;虽然她们也能认识到身体健康问题是她们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但她们很少有进行体育锻炼的意识。她们大都和儿女生活在一起,做做家务,伺候孙辈,偶尔看看电视,便是她们全部的生活。由于子女忙于工作等,很少与她们沟通,有什么事她们主要还是和老伴聊,而丧偶的农村老年妇女由于世俗原因再婚率很低,心理需求易被忽视。
(一)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男女平等意识。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与妇女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浓厚氛围。另外通过充实农民书屋法律书籍、举办法制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寓法于戏的形式,推进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以有限的资源创造最大的社会收益。
(二)加强家庭成员素质建设,从根本上预防“家暴”发生。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争创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努力提高家庭成员素质,建立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发生。宣扬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引导她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教育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劳动技能,争取经济独立,真正实现男女平等。
(三)构筑维权网络体系,加强对妇女人身权利的保护。充分发挥妇女矛盾纠纷预警调处网络功能,以平安家庭创建为契机,通过每月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各村矛盾纠纷家庭的情况,对每一个可能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发现情况及时化解矛盾。强化对家庭矛盾的调解、指导功能,发挥人民调解作用。针对一些受害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后请律师难、打官司难和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
2、参与文明指数测评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3、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4、树立“四德”新风弘扬社会正气。
5、实施“四德”工程建设美德费县。
6、见贤思齐学楷模崇德向善做好人。
7、深入实施“四德”工程共建和谐文明家园。
8、发扬敬老孝老传统美德争做敬老孝老文明使者。
9、让城市多一份文明让百姓多一份满意。
10、爱父母知报恩爱国家知奉献。
11、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
12、建设诚信社会打造诚信费县。
13、市民素质高一分城市形象美十分。
14、学先模人物做费县好人。
15、文明从细节做起费县因你而美丽。
16、以道德立身与成功同行。
17、弘扬志愿精神播撒爱心火种。
18、功德装在心中文明贵在行动。
19、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20、费县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21、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
22、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23、弘扬文明风尚传递道德力量。
24、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
25、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26、城市文明由群众创造文明成果由市民共享。
27、爱德塑人诚德树人孝德育人仁德成人。
28、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
29、保护生态手牵手生态文明心连心。
30、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托起明天的太阳。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gongzuobaogao/308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