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报告需要准确、清晰地描述和总结情况,避免主观性和片面性。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领域或行业的情况报告范例,可以从中借鉴和学习。
广泛的报道。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提出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
。
。
。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全院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常怀敬畏之心,增强规矩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xx的良好形象。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一是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二是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落实好“三个规定”学习工作,做好摸底自查。
三是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
2020年5月15日上午,乌拉特中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对“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并研究部署了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利春主持。会上对“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行了系统学习。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结合市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1-4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的通报》,对我院前期填报情况进行了讨论分析。
杨利春检察长对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和《工作细则》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思想自觉。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进一步织密织牢防范违规行为的制度网络,真正使“隔离带”、“防火墙”发挥作用。二是以典型案例为戒,进一步规范执法,全面如实记录报告有关情况。办案人员更要引以为戒,认真检视自己所办案件,查缺补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落实月报告制度。并结合案件管理部门开展的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一、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二、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篇二。
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
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
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党组书记巡察整改情况报告一年来,我认真学习贯彻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决策部署,遵循政协章程,保持廉洁自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工作指南,充分发挥县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现将履行职责和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作为党组书记,我着力强化党章意识,增强执纪严肃性。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自觉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着力强化纪律意识,增强执纪自觉性。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通用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
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
。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
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所有报告均由下属上报上级或业务主管部门,以便上级掌握基本情况,及时指导工作。报告的性质是“报告”一个主要特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相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党组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干警扎实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司法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为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宣传。一是多次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院务例会、部门联席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通过我院内网公告栏、微信群等实时转发相关规定,使干警全面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三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形成学习体会,增强纪律规矩意识,第二检察部定期在院务例会上通报ap表填报情况。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定期报告情况记录表。结合实际,定期填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并上报,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运用“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转发“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覆盖全范围、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鲁甸县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要求业务部门干警在办案中实行“一案一登记”,全院干警在工作中实行每月一登记一报告,全面如实记录留痕,线上线下同时建立台账,有情况如实登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未发生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机制。2019年,我院如实登记报告一起宗教协会插手、干预司法活动情况。检务督察部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业务部门、敏感岗位开展相关谈话提醒,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军队《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和意见建议,询问用“报告”。天涯招考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1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抓落实,不断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辖区共有党支部3个,正式党员200名,2018年党员转正1人,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社区党委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听取辖区各支部书记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抓学习,切实提高社区党员政治高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社区党员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参观了红色抗联精神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讲政治、守规矩”主题演讲等活动。
三是抓载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通过在各支部设立党员微信群、qq群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活动。确定“围绕民生抓党建,抓好党建惠民生”的党建思路。在服务一线设党员先锋岗和一口式服务大厅,居民办事实现了“一站式”办理。在工作中,我始终以为居民群众和驻辖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己任,着力体现社区连接党和政府与居民群众桥梁纽带作用。作为社区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社区书记工作职责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支部书记例会,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和困难。开展党日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
四是抓宣传,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年更换楼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尊德守礼宣传板300余张,好人榜和精神文明宣传栏四期,树立了王玉林、程成等3名身边好人。在创城期间,带领工作人员及信息员通过在辖区楼道内,张贴了400余张以《做文明居民、创文明社区、建文明城市》为主题的宣传海报,每季度更换宣传栏,真正在辖区形成全民参与创城的浓厚氛围,受到了居民的一致好评,粉刷了12个单元楼道、更换楼道破损玻璃313块、修复庭院破损路面43处,圆满完成创城工作。
五是抓关爱,开展送温暖活动。党委始终将关心家庭困难党员生活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开展党员入户随访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生活情况,今年慰问困难党员10人,合计金额2000元。
问题:1、对党支部开展工作的指导力度不够。在指导党支部凝聚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中重提要求要结果,没有针对各支部指导开展各项服务工作,致使支部在很多工作中只是蜻蜓点水,没有起到提升组织力的作用。
2、对社区干部工作和生活关心不够,提要求多、压任务多,沟通交流谈心少,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强调结果,而忽视完成工作的过程。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一是筑牢宗旨意识。二是筑牢责任意识。三是筑牢服务意识。
2、加强工作指导,夯实基层基础。围绕信访维稳、民生改善、基层党建等工作,强化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考核,激发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动力。
3、推进数据运用,提升服务水平。在社区公共服务方面,实现社区服务网站高效运行,让居民在家直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办理申请,网格员代为办理并送证上门。
2021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安排,我就本镇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结合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以“学习党的十九大”为主题,由100名党员领导干部组建20支宣讲队,通传过群众会、板凳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流动讲习活动达260场,受众人数累计达1万余人;领导班子中心组每月开展2-3次集中学习,累计集中学习25次,累计学习人次达200余人;结合每月4日主题党日活动,共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会议达30场,学习人次达400余人,走访困难党员45人,贫困户230户。
(一)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2017年初,与镇属各基层党组织签订《xx镇2017年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织副书记为抓党建直接责任人、党组织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自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调度会,深入研究谋划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同步小康驻村等党建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村级工业园、村级公墓建设、村级产业发展等难点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述职大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2017年,共召开党建工作调度会5次,党建述职大会2次。
(二)做好全国基层党组织、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通过对全镇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在原有1162名党员中,核查清理已死亡党员68名,重复6名,组织关系已转出84名,转入16名,不明身份23名,未在党统系统补录党员14名,现有党员1097人。2017年共收缴收缴党费3.3485万元,已全部上缴县委组织部。
一是把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领袖权威,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班长”,在党委会议讨论研究工作时,坚持做到不抢先发言定调子、不压制发言堵路子、不强制拍板作决定,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做到有主见不主观、能果断不武断,从而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能动性和积极性,突出了班子的集体领导地位。坚持“三个结合”,增强党内监督规范性。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交办”与“督办”相结合;坚持敢于监督与善于监督相结合。
(一)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017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xx次,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问题xx余条,解决突出问题xx余项。认真组织全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精神,坚定不移加强作风建设,恪守廉洁自律准则。
(二)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
古人云:“道虽远,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真抓实干是成事之基,全镇xx名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特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全镇共下派xx名党员干部到各村担任驻村尖刀班成员,2017年12月,配合脱贫攻坚指挥部共梳理了xx个短板项目;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力所能及解决急难险重的焦点问题,协助村级解决冲锋连作战室建设及运转经费xx万元;主动对接协助县直专班,启动xx个项目实施。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宗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党的十九大提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2017年x月xx日,xx镇遭受百年难遇的特大洪水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到威胁,镇党委、镇政府把抢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往受灾点;全镇干部职工火速投入到抗洪抢险中,分工协作,有序地抢救群众的生命财产,让群众的损失降到了最低,在为难时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放在第一位,连续奋战三天三夜,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根本宗旨。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保证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
坚持党员领导带头,做好表率,结合党建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紧密围绕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改进活动形式和内容,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镇党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法,加强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并以督查结果作为衡量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
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推进“两学一作”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工作会议精神;按时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头抓好“两学一作”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开好主题党日活动。2017年全年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党课xx次,累计受教育的“两委”班子成员、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致富能手累计达xxx人次。
(三)党建促脱贫攻坚十项行动xx项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xx镇党建促脱贫攻坚十项行动xx项任务实施方案》,并组织传达学习了《xx县党建促脱贫攻坚“x项行动xx项任务清单》文件精神。同时根据秋季攻势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xx镇秋季攻势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脱贫攻坚业务培训会,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召开调度会,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工作。
(四)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2017年共派x名党建指导员对x家企业x家协会定期开展党建指导工作,并于2017年11月,将未纳入党组织管理的x家企业挂靠至xx村创业园党支部,同时指导xx镇石材协会成立xx镇石材协会党支部,完成非公企业党建全覆盖。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
2017年,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镇提拔了xx名始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中层干部,其中中共党员xx名,占提拔总数的xx%,进一步充实了机关单位的中坚力量,为全镇各项事业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17年,新招录公务员x名,事业单位人员x名,引进急缺人员x名。
(一)做好大数据,建立“网格化”责任制。为实现服务党员零距离,使党员与组织联系更加紧密,党员管理更加清晰、到位,充分利用“xxxx”网格化管理系统中的“xxxx”实现党员基础信息同综治、计生、民政等信息的关联,使党员信息同各部门之间实现资源共享、联动共管、动态跟踪、全面覆盖、高效快捷、科学管理和服务民生管理,推进党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二)继续做好跨村任职,为基层村级班子增活力。为继续深入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切实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在xxxx年实行村干部跨村任职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行跨村任职,达激活村班子活力良好效果。xxxx年,共有x个村,x人实行跨村任职。
(一)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6年度出现的党组织地位和作用弱化、服务基层群众手段落后、党员管理和服务质量不高等x方面问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紧密结合“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组织生活,着力提升干部素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切实解决上一年度存在问题。
(二)本年度存在问题。
1.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条件差距较大。村集体经济积累较好的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场地宽敞、设施齐全,但制度上墙不规范、氛围营造不强烈、利用率不高;村集体经济积累较差的村,党员活动阵地狭小、基础施舍不健全、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
2.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存在“党务工作没人干、党务工作不会干、党务工作不愿干”现象,主要原因是缺乏专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加上党务工作者对于党务工作缺乏应有的认识和党务工作纷繁复杂、要求较高、难度很大,同时缺少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和发展的机会,使得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3.党建工作缺乏创新。由于基层各项日常工作繁琐,对党建工作只能勉强应付常规工作,确保不出大问题,缺乏创新,亮点特色不多,组织生活也是按部就班、流于形式,对于怎样才能更好的开展党建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习惯用常规的方法处理问题,开展工作。
4.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存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松懈,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等现象;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习惯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的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
5.党员发展不合理。因农村大多数年青年大多外出务工,个别党组织对发展党员认识不足,加上对各村党支部党员发展指导力度不够等原因,造成入党积极分子源头不足,个别基层党组织近几年处于没有发展党员的状态,致使全镇党员发展数量不足。
(三)下一步打算。
1.抓好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党员活动室、学习园地、党建宣传栏、党报党刊阅览区、党建工作展板等宣传阵地,积极营造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注重活动场所“一室多用”功能的发挥,充分利用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积极组织党员、群众开展政策法规、实用技术和再就业培训等活动,使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切实把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党员活动的阵地、村民议事的场所、服务群众的窗口”。同时,加快xx个村“邻里中心”建设,确保xxxx年完成。
2.提高党建工作业务员水平。着力培养基层党务者专职化队伍,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者专职化做法,加大对基层党建业务员的学习培训力度,克服党建工作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问题,做实常规工作,紧扣重点任务,积极探索和研究党建工作创新新方法、新举措。
3.解放思想,深入调研研究。进一步加强学习,在深入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存在问题的同时,全面解放思想,深化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整体谋划,创新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模式,旗帜鲜明地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多元共治多方共享,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推进各类党组织联动,实现党建互联互动,扩大非公党建工作有效覆盖,着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建由封闭向开放、分割向统筹转变,形成“资源共享、多元共建”的良好局面。
4.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党员教育吸引力。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突破党员教育时空上的制约,采取“菜单式”、“点播式”的形式,分为在职党员、农村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实施针对性、个性化培训。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媒体优势,对党员进行教育培训,学用结合,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
2021年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我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党。
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是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五个带头”,切实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二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理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促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是年初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层层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周密安排,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热潮。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一是10月18日,组织委局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党的十九大开幕会,认真聆听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体干部职工倍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干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纪委书记和支部书记第一时间召开十九大报告学习会,亲自讲党课,究部署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三是结合支部实际,研究制定了十九大精神学习计划,向全体党员配发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单行本》、《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学习辅导资料和学习笔记本。
(三)多措并举,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二是分支委会定期学习、党员集中学习和自学3个层面制定了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做了精心安排。开展党员大会集体学习8次,召开支委会4次,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1次,邀请党代会代表讲专题党课1次,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党课1次。三是积极开展“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组织全体党员参加远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内法规和系列讲话学习远程培训班,开展党建活动、党建知识考试和专题学习等。
(四)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党建工作内涵。一是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党员队伍中开展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和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三亮三比”行动。二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查实找准岗位廉政风险点,继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三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一)针对党建工作教育形式单一,党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学习效果不明显情况,今年支委会创新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邀请党校老师现场教学、观看十九大视频资料等方式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针对党建促发展的门路不多,解放思想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的问题,今年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拓宽党建带扶贫的渠道,加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协调解决了贫困户饮水、住房方面的问题,使党建工作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对理论学习和理论指导实践重视不够,理论学习重数量、轻质量,学得不深不透,党性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主要原因是:平时在具体事务上投入精力较多,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虽然准确把握了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但没有深入思考、深入挖掘具体政策理论的深刻内涵。
(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抓的还不够严、不够细,理论说教多、结合实际指导少,会议号召多、活动引导少。主要原因是:平时就业务工作与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沟通交流多,但与支委成员、党员干部的思想交流和有效沟通不够,真正能够触及、升华思想灵魂的举措与办法不多,效果不佳,党员党性分析开展还不到位,对党员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够及时。
(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党员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虽然能够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但对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不够,质量要求不够高,对具体工作抓深、抓细尚嫌不足,会前对涉及党员思想、工作、生活的问题分析不多,对党员关注的热点把握不准。
(一)自觉加强党性锤炼,坚持不懈抓好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持开展集体学习和学习研讨,抓好专题学习和延伸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二)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
(三)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保持党内生活的庄重性、严肃性、政治性,在抓实见效、促进工作上狠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全院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条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率先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的司法。要经常怀着恐惧的心,提高规则意识,慎重、慎重、慎重。消除违反规定,发生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传达事件资料、询问事件、打招呼等现象,依法维持xx的良好形象。
严格落实三条规定。
要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三条规定。要在全院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认真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本质,重视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部和辖区人民心中,始终紧张廉洁自律的弦。
坚持共同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齐心协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立即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负责人,要严格遵守三项规定,抓住事件纪律。将遵守三条规定改为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非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条规定要求全权复盖。全面落实三条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届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政治高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正确传达三项规定的要求,确保全盟二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构的工作配置和要求。
2、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条规定贯彻落实。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分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求目标自治区院,进一步加强系统总结。基层院位于司法事件的第一线,自觉发挥优势,寻找工作切入点和实际结合点,一边实践一边总结,探索抓住三项规定辅助措施的建立,为深化三项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管和媒体监管。
三条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宪法维护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所有司法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组织学习,深刻理解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本质,坚持身作则,率先提高执法事务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的司法。
一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发挥重要少数示范领导作用,牢牢把握这项工作,以更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性,实行三项规定,筑牢防火墙。
二是以三条规定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要求各民警熟练把握文件内容和要求,切实理解文件精神和本质,确保学习贯彻有效执行。
三是坚定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遵守不能过问事件,不能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彻底执行三项规定文件要求。
(1)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到院、自治区高院部署,切实执行,必须取得整改效果。
(2)各部门负责人应执行一岗双责,督促本部门专业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实行三个规定学习工作,深入调查。
(3)组织工作要细致,有关警察要如实提供情况,不隐瞒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不真实,填写数据不准确,提交资料不及时,要命令补课,认真追究责任。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三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三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监督,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社会职业和工作岗位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岗位都有各自的职业道德,但无论什么职业的道德都有共同的原则和要求,一个单位的制度是各种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做为陕西地方电力的一员,我个人需要提升能力,努力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坚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常进行自我反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个人的名利和地位,解决好做人与做事的问题,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
再好的制度,再好的办法,如果不能充分的运行到工作实践中,得不到真正的执行,也就等于没有制度,我们不学习新制度,新办法,怎么能知道什么事可以做,做事不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规行为,什么是合规行为,那就只能一切凭经验办,凭感觉办,凭老办法办,自己违规也不知道。这次的学习,使陕西地方电力处的每一名员工都知道新管理制度的内容,个个明确新规定,做一个懂方法,明制度,并且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
通过本次《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度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认真学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规章制度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可以进一步确立理想信念,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识别能力,为履职尽责和工作的高标准打好基础。
学习三个规定的心得体会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学习三个规定的心得体会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为认真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这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宾川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宾川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宾川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为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院党组要求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干警会上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体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关于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每位干警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办案,切实发挥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个规定”精神,取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个规定”。通过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两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落实“两个规定”监督,促进“两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三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法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经过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两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其他领导违规过问案件、插手案件处理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部署要求,压紧压实政治责任,玉门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落细落实。
将“三个规定”“两个办法”纳入院党组、各支部及全院干警集中理论学习计划,通过组织学习、研讨交流、理论测试等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全院干警认真领会相关要求,熟悉掌握具体内容,高度重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意识不断增强。
按照“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要求,院政治部、纪检监察组审核把好廉政专员“入选关”,切实将政治好、业务强、作风硬的19名年轻优秀干警选为党务廉政专员,负责各庭室记录报告平台的技术指导、督促提醒、分析汇总等工作,为落实“三个规定”奠定基础,确保“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院党组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扎实部署“三个规定”各项工作,将“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庭室、干警绩效考核体系。院领导带头学习规定、办法,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做到不干预、不插手、不过问具体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院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打消思想顾虑,自觉履行记录报告职责。
召开全院干警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明记录报告规定,明确不如实填报的责任和后果。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律师事务所等方式对“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线索和行为的调查、追责和通报等工作,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按照政法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以着力加强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为目标,迅速开展学习落实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传达《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防止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院党组的安排部署,7月11日,派驻**中国法院纪检组长主持召开了我院贯彻落实学习“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工作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针对《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内容,进行了重申学习,加大力度惩治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审判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法院公正廉洁司法具有十分重大意义。
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不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要全程留痕”等办案纪律,对违规过问案件行为以及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严格查处追责,为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架起“高压线”。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改进“四风”,切实转变司法作风,把每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判作为我们树立人民法院形象的关键环节,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提升司法公信力。认真查找队伍管理和内部监督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切实担当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为巩固各项规定落实,切实抓出实效、落到实处,我院要求全院以这次学习为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的形式,深入学习“三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熟悉条文、深刻领会、把握实质,让“三个规定”内化于心、落实于行。要提高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真正将“三个规定”当做每一名办案人员的护身符,强化办案人员的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同事、朋友等关系,过问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打探案情、转递涉案材料、说情打招呼和施加不正当影响,或者提出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要求。严禁借管理、监督、指导之名,违反规定过问他人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规定》明令禁止的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六种接触交往行为。
(三)坚持全面如实记录《**中国市人民法院案件全程留痕卡》。无论是司法机关内部的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还是司法机关外的相关领导或其他人员;无论是以单位组织的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无论是以命令的态度直接干预、过问,还是以指导的方式间接干预、过问;无论是直接对案件承办人进行干预、过问,还是通过承办人的亲属、领导进行干预、过问,都应当全面、如实、及时地予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时刻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认识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警钟长鸣,耐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切实把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记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把要求落实在具体的执法办案中。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一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火墙”。
二是将“三个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要求每一位民警熟练掌握文件内容和要求,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确保学习贯彻有效落实。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1)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2)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落实好“三个规定”学习工作,做好摸底自查。
(3)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确保宣传引导到位。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确保制度建设到位。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
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
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
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全院法官干警要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是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加强自身纪律约束的重要保障,院党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常怀敬畏之心,增强规矩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xx的良好形象。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一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火墙”。
二是将“三个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要求每一位民警熟练掌握文件内容和要求,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确保学习贯彻有效落实。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1)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2)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落实好“三个规定”学习工作,做好摸底自查。
(3)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在年度工作全面展开之际,我们召开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层层传导落实主体责任压力,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告诉同志们哪些事情必须做、认真做,哪些事情不应做、坚决不能做。下面,我就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与大家共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是应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的现实需要。《论语·颜渊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讲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贡问怎样治理国家。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子贡问:“如果不得不去掉一项,那么在三项中先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军备。”子贡又问:“如果不得不再去掉一项,那么这两项中去掉哪一项呢?”孔子说:“去掉粮食。自古以来人总是要死的,如果老百姓对统治者不信任,那么国家就不能存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什么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结合当前严峻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看,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不断发生,一个个大老虎被揭露出来,数量之多、频率之高,令人触目惊心。如果现在我们再不从严治党、铁腕治吏,将有脱离人民群众,失去党心民心、亡党亡国的危险,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我们一定要做清醒人、明白人,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责任田”。
(二)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目标,“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去年年底,x在主持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时讲到,x。前不久,省委常委、x市委书记x到我市调研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时强调,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关键、最重要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和第一责任”的理念,以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市委书记逢会必讲“两个责任”,要求我们带头从严治党,压实管党责任,凝聚党心民心。这些要求,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在新常态下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重要遵循。
(三)落实主体责任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特别是坚决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广大群众无不拍手称快、坚决拥护,国际舆论也给予高度评价。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也非一日之功。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从我市情况看,在高压反腐方面,去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x件x人,比2016年增加x件x人,同比分别上升x%、x%,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x人;在改进作风方面,市委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形成了改进作风上行下效的良好局面。2017年,全市性会议、文件同比减少x%以上,评比表彰项目减少x%,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x%。同时,市委对x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干部纪律涣散的市直单位党组书记进行了警示谈话,对x个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更大;另一方面,也警醒我们,目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作风顽疾还未根除,落实主体责任只能更紧、不能放松。在座的同志们一定要头脑清醒、态度坚定、旗帜鲜明,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绷紧落实主体责任这根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新常态。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从总体上看,当前,我们各部门无论是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上,还是在改进作风、建章立制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去年,我带队到部分单位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检查情况看,有的部门“一把手”没有真正把自己当成“主角”,对从严治党严峻形势缺乏理性的判断和深刻的反思,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认为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是“实功”,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虚活”,“只挂帅,不出征”;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仅仅满足于一般的口头表态、签责任书,认为这样就算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有的部门班子成员对落实“两个责任”没有认真学习领会,没有搞清楚该负什么的责任、该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甚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其他单项工作。
(二)主体责任不压实。有的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责、不愿负责,未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对领导班子、班子成员所承担的责任没有清单化、项目化、具体化,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检查、不督办、不考核,没有刚性要求,缺乏程序性、保障性、惩戒性。有的同志习惯当“老好人”,对机关作风建设不敢抓、不敢管,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有的同志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敢用,管不住、管不好。
出现这些问题,说到底还是我们自己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的。对此,各部门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严格要求,无论是“一把手”、班子成员,还是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都要为自己把好关,认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不要因小失大、心存侥幸。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宜昌市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始终做到牢记于心,见之于行,行之有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在公务接待上,要认真执行接待公函、审批单、发票、消费清单“四件套”报账规定,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中餐不能饮酒;在公车管理方面,要对出车、加油、修车认真审核,实行节假日司机交车、交钥匙;在差旅费管理方面,不能将差旅费作为工作福利平均发放,科室及领导个人包干经费不能在限额内无原则地报销,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审核、据实报销。下一步,市委主体责任办将会同市纪委,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违纪者,定期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不断深化和巩固反对“四风”的成果。
党群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也是做好新常态下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面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背景下,我们的党群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好“两个责任”作为当前的大事、要事、急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
(一)要增强政治定力。上周,我们都参加了全市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聆听了书记的专题辅导,观看了专题教育片,还分组进行了热烈讨论。关于守纪律、讲规矩,我就不展开讲了。但需要强调的是,在座的各单位负责人在涉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必须以“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为标尺,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章,始终与党中央方向一致、号令一致、步调一致。
(二)要健全责任体系。我们常讲,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大家既然坐了这把椅子,担任了这个职务,就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如何落实主体责任?概括地讲,就是“党委班子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党委班子不松手,就是我们各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突出位置,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主要领导不甩手,就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廉洁从政。班子成员不缩手,就是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研究、布置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确保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只有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压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才会形成一个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
(三)要持续改进作风。前段时间,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近两年来,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我们各部门的作风更加务实,工作更加高效,让市委领导、基层部门和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四风”苗头仍然存在,比如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工作纪律松弛、文山会海、庸懒软散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紧盯关键环节、重要节点,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的深度、制度执行的强度、执纪问责的力度。对于那些心存侥幸,有意规避制度、违反纪律的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
(四)要坚持率先垂范。各部门“一把手”要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要敬畏誓言、敬畏组织、敬畏党纪,珍惜工作、珍惜家庭、珍惜生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决不能让腐败之门从自己身上打开,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带动机关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把手”,既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要经常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提要求、多压担子;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从严管理机关党员干部,对违纪违规行为,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搞姑息迁就、护短遮丑,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一查到底。
(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现在,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只要是本单位出现作风问题、财经纪律问题和腐败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正如习总书记讲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不要等问责问到自己头上了还觉得委屈。”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19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周年。正如习近平所强调,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总之,我们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我市争创“x”四个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开展专业教育,实行制度要求。xx县人民法院在全体警察会上集中学习三项规定内容,认真理解精神,充分理解三项规定的重要意义,使全体警察正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各项要求,认真执行,违反规定根据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员会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文件要求,所有干部都签订了《xx县政法系统领导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处理书》,要求事务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接触,影响公正事件,切实发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形成制度约束力,确保制度威胁。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赢得多方支持。利用各种宣传平台积极宣传两条规定精神,获得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与配合,带头自觉遵守两条规定。通过法院官网、微博平台发布两条规定相关内容和措施,扩大社会影响力。在法院门口设立通报箱,公开通报电话,设立监督岗位,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和事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xx县人民法院执行两项规定监督,促进两项规定全面执行。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保护规定的红线。另一方面,从法院内部、干部自身开始,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实现讲纪律,遵守规则,不折不扣地抓住两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不违反人情,不干预事件,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事务人员讲人情干预事件。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
廉政。
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制约,利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本院干部在一审、申请再审等环节出手处理事件,或者有不可避免的违反两项规定的情况,根据规定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干部红线的下划线意识。
认真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全院干部没有违反两项规定,也没有其他领导违反事件、插手事件的处理。
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实施以来,我部、处及时召开支部生活会和部、处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切实对照《规定》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部、处各位同志深入地市和高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xx年度,我部、处各位同志认真结合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深入到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xx年6-7月,李美清同志陪同莫锦荣副书记到5所高校调研辅导员队伍建设;7月,李美清同志、胡寿鹏同志到xx市、xx市开展征求各地对我委、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建议活动;10-11月,李美清同志陪同莫锦荣副书记到5所高校调研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月,胡寿鹏同志到7所高校对申报的xx年度xx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10-11月,张莉同志到xx大学、xx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协助调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认真减少会议活动。xx年度,我部、处大力压缩各项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如:大学生思政推进工程各项目推进会,将相关项目的负责人一并召集开会,减少会议次数;有些必须召开的各项工作业务会议,也尽量结合一起集中召开。
三是认真减少文件简报的起草印发。xx年,我部、处认真减少下发文件数量,不再印发专项工作简报。有些一般事项的通知,通过群发短信、工作q群以及挂工作信息网等方式,减少办文环节,不在通过发文环节进行布置,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严格规范出访活动。xx年度,我部、处没有安排人员出访。
六是认真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退会员卡,部、处全部通知签订了零报告承诺书。
七是无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物品等现象。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规定,我部、处认真组织开展部、处民主生活会和部、处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部、处各位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条例》和《规定》情况,严格遵守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有关规定,没有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不正之风等方面情况。
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印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下发以来,我部、处及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进行传达学习,认真通报中央和自治区纪委有关精神,并要求支部各成员对照进行自查自纠,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自检自查的通知》精神,我会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对照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深化认识方面。
中央“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项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作出的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顺应时代要求,满足群众期盼,彰显新一届党中央的执政新风,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带头改进作风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要求,是深得人民群众拥护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州、县有关要求严格贯彻执行。
(二)在贯彻执行方面。
1、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调研过程中不给基层添负担、添麻烦,带着问题进行调研,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把调研作推进侨务工作和驻村各项工作的推手,作为解决问题的抓手,正真把调研工作的作用发挥出来;建立建全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科级干部至少与3户群众联系,一般干部至少与2户群众联系,领导干部经常到挂钩点开展民情调研和走访民情,走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2、精简会议活动。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坚持开短会、讲短话,通过小范围、小规模会议可以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大会。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严格控制参会人数。会议现场不摆放鲜草、不制作背景板,不组织高消费娱乐和旅游风景区参观活动,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会议聚餐及烟酒。
3、减少文件简报。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优势,进行收发文件,加大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培训,使办公室的人员个个能用电脑收发、浏览、处理文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大幅减少了打印成本,对没有实质内容办的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
4、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来考察和指导工作,陪同人员原则上只能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并严格限制陪同人员数量和就餐标准。
5、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按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配备使用车辆,并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坚持公车公用,杜绝公车私用。
6、规范出访考察。单位因公需出国境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出国境事谊,主要领导出国境的向县委领导汇报审批,副职和一般干部出国境的向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申请审批,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一律不予批准外出,严格规范出访考察活动。
7、厉行勤俭节约。召开会议时,一律不摆鲜花、香烟、水果、不发纪念品;各类会议活动一般不安排工作餐;严禁到各酒店、餐馆大吃大喝;严禁中午喝酒;严禁到歌舞厅、夜总会、洗浴城等娱乐场所消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限制陪同人员:提倡无纸化办公,确需打印的一律双面打印;严格控制办公室用电、用水;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费用。
(三)在制度建设方面。
为把“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单位实际对原有制度《信访工作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廉政制度》《请销假及值班制度》《办财务管理制度》6个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照州、县要求,新制定了《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轮岗制》《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业绩考评制度》《随机调研制度》《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关于贯彻执行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厉行节约管理制度》《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制度》8项制度。通过修改完善原有制度和新建制度,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单位管理制度,推进了单位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工作,对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强化服务水平起到了推动作用。
(四)在督促检查方面。
督促检查是抓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手段,我会领导高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股室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强化执行效果的落实,确保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一)纪律问题、作风问题等有返弹回潮现象。有的领导干部对作风建设认识不到位,认识有偏差,错误地认为抓作风抓纪律是一阵风,“风”过了就没事了,存在侥幸心理。
(二)服务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领导干部做等服务对象上门,没有积极主动深入侨企了解企业经营发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在主动为侨企服务和帮助侨企解决实际困难方面做得不够。
(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部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强,缺乏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下基层少,了解民情民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紧抓实贯彻执中央“八项规定”,确保抓出实效,进而推动全县侨务工作向前发展。
(一)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结合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八项规定,原原本本地对八项规定再学习、再认识,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把思想统一到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
(二)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首先领导班子要带头严格执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严格按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按规章制度管人、管物、管事,推进单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三)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有关规彰规定,严格遵守《xx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xx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进一步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为侨服务意识,继续开展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归侨侨眷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服务侨胞有真情、凝聚侨胞有载体、团结侨胞有骨干、活跃组织有品牌、维护侨益有能力,使侨联干部成为真诚贴心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友,把侨联组织建设成为深受信赖的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之家。
根据x办字﹝20xx﹞76号文件精神,近五年来工信局在县委、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整体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班子严格按照“党组负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负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督办;五年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13次,传导工作压力,层层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内民主监督,通过召开系统内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组织生活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持续加大宣教、监督、执纪、约谈、问责力度,促进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二)夯实工作责任。每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履行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及考核。
(一)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县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聚焦工业经济工作重点,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坚持以上率下,按照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完善受理处理机制,切实增强查找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目标不落空、整改效果不缩水。
(二)优化服务环境。充分认识到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续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企业开办上减流程、缩时间、优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三)深化活动成效。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以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为依据,扭住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疾,确定了“着力解决规矩意识淡薄、遵守纪律不严”等8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重点任务,紧盯系统内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员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治见底见效。
三
(一)强化监督,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新变种,聚焦突出问题,在元旦、春节、五一、升学毕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和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层层传导压力。按照省委、市委、县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局党组(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围绕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开展了主体责任约谈工作,五年来共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93人(次),面对面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责任、改进工作和加强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并进行了督促落实。
(三)强化风险防范。把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畴,对本局权力事项全面清理、更新,各股室及成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患未然,做到关口前移,确保党员干部零违纪,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
(一)强化思想教育。自党组成立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2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等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查办的违反八项规定、纪律作风案例及通报等,实现了学习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二)创新活动方式。利用天马党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大讨论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廉政教育。
(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系统内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四风之害》、《蜕变》、《巡视利剑》、《折达公路考勒隧道案例》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案例教训,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不触碰纪律红线意识。
五年来,虽然在党的作风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还不够全面、理解还不够深刻;二是党员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全面、不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县委、县纪委的部署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立足工业经济职能,突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节能降耗、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为xxx经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纪委督查组各位领导:
今天,市纪委工作督查组在百忙之中亲临我局督查指导工作,在此,我谨代表安监局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希望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支持、关注安监的建设和发展。下面,我就安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简要汇报。
一、认识到位,行动迅速。
今年以来,安监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和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先后在班子办公会和干部职工会议上,系统学习传达中央关于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于2月1日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昆明市及我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紧急通知》要求,就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节日期间有关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意见。要求每个党员干部既要严格对照廉洁从政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逐项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又要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省纪委“九个严禁”行为的发生。减少发文和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做实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难点问题。
二、转变作风,强化落实。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九个严禁”要求的指导思想,我局严格认真落实《廉政准则》、《重大事项报告》、《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等可操作、可量化的规章制度,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减轻基层负担为突破口,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单位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具体抓落实,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近期,我局客观分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每一名干部做起,从每一项工作部署做起,把严格遵守省纪委“九个严禁”当作转变作风的标杆,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正确引导干部厉行节约,弘扬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执行,做到热情、简朴,引导好、发挥好干部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积极作为,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突出干部职工对领导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个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对照各项规定,我局对局机关及各科室进行了自查自纠,未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纪委“九个严禁”要求的情况。在春节及各传统节日期间,我局未发生违反规定向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发放、赠送“红包”及各种形式的奖金和实物。干部职工的相互走访,也未出现收送红包礼品现象。在公务接待中,从未出现使用高档烟酒、虚开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等违规现象,塑造了安监廉洁自律形象,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安全发展环境。
三、完善制度,提高执行力。
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我局主要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推进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是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简化会议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二是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发文数量和文件字数为保证文件质量,我局在核稿上由办公室统一把文字关,完稿后发送实行“单一出口制”,以此减少和杜绝文件错发、乱发、滥发现象三是实现了文件电子化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优势,加大工作人员的计算机操作培训,实现办公室人人能用电脑收发、浏览、处理文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
2012年,我局根据昆明市安监局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的安排,对我局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及范围进行了重新调整调整后,取消2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3项行政许可项目,大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行政效率,忠实履行了权为民所用的承诺,减少了审查程序和环节,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局内部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审批表格和相关文书,在政府信息网、安全生产信息网上公示了审批事项的依据、办理时限以及申请办理条件和申请资料建立起了审批条件明确,程序科学,时限合理,公开透明的内部审批程序,为申请人提供了良好的行政服务杜绝了超范围审批项目、变相审批或擅自增加审批项目的现象存在,内部审批项目均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时限进行审批,无超时、积压审批的现象发生。
我局财务制度明确规定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同志来参观、考察和指导工作,陪同人员原则上只能是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街道、市级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到我局联系工作,要按统一接待标准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各种公务接待中需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报销人须在发票上写明用途并签名,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
近年来,我局严格按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配备使用车辆,并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坚持公车公用,杜绝私人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实施定点维修,车辆的加油在城区实行定点加油,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违章的经济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等规定加强车辆的管理。
我局在采购制度中明确规定:各科室购买办公用品、印刷资料,须统一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核准后,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和印刷办公室购买的办公用品,认真做好物品的登记保管工作,使用人在领取实物时要签字,以此做到物尽其用,有条不紊。
各位领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紧密结合单位职能,围绕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纪委“九个严禁”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狠抓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提升行政行为的主动性和服务质量,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安监廉洁自律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安全发展环境。
谢谢大家!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在全院兴起再次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热潮,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三个规定”实质,注重“三个规定”的宣传和执行,使“三个规定”深入全院干警及辖区人民群众心中,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要坚持齐抓共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好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守“三个规定”,狠抓办案纪律。把遵守“三个规定”变成自觉行动,为有效预防“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发挥积极作用。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学习传达“三个规定”要求“全覆盖”。全面落实“三个规定”要求,是高检院、自治区院和分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以来历次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把“三个规定”的要求精准传达到办案一线的检察人员,确保全盟两级院的思想和行动全面统一到上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
2、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抓好“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标准、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防止出现“零报告”。
3、要对标自治区院要求,进一步强化系统总结。基层院身处司法办案的一线,要自觉发挥优势,找好工作的切入点与实际的结合点,坚持边实践、边总结,探索抓好“三个规定”配套措施的建章立制工作,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积累宝贵经验。要落实普法责任,加强“三个规定”的宣传引导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
“三个规定”的出台,体现了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与维护宪法和法律、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要求,对于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规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着力提高执法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要结合“三个规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结合“三创四建"活动,确保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全警深化警示教育,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有针对性研究改进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全局上下严明“十项要求”,即“学习要加强,士气要提振,作风要硬朗,任务要细化,责任要明确,督办要跟进,保障要到位,配合要顺畅,失责要追究,能者要重用”,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队伍。
一是领导干部提高思想认识,以身作则,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将该项工作抓实抓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持久的韧劲,落实“三个规定”,筑牢“防火墙”。
二是将“三个规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形式,要求每一位民警熟练掌握文件内容和要求,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和实质,确保学习贯彻有效落实。
三是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彻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文件要求。
(1)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自治区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必取得整改实效。
(2)各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督促并抓好本部门专项整改工作,结合党支部学习。
计划。
(3)组织工作要做实做细,相关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daquan/gongzuobaogao/305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