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可以让上级领导和同事更好地了解我们的工作内容和成果,提高沟通和合作的效率。这些工作汇报范文展示了不同类型工作汇报的结构、语言和表达方式,对我们写作工作汇报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历程的回顾。第一轮改革:(2007年十七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第二轮改革:(十七大以后十八大之前)改革的历程、依据以及成效。新一轮改革:(十八大以来)原因分析、改革依据、重大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达到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1)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
(2)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3)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2、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1)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2)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的管理体制。
(3)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办理跨地区案件。
(4)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5)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关系。(6)明确司法机关内部各层级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7)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3、推进司法公正,依法及时公开,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1)完善人民陪审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
(2)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3)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
4、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法院队伍和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干警执法执纪情况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廉洁,根据上级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规定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司法巡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通过开展司法巡查,促进重要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干警公正廉洁意识的增强和司法作风的好转,促进法院司法水平的提高。
第三条法院成立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成员纪检书记任组长,监察室主任、审管办主任人员为成员。
第四条设立司法巡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巡查办”),巡查办在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司法巡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巡查办主任由监察室主任兼任,成员由本院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组成。不定期对本院各部门进行司法巡查。
第二章巡查范围。
(一)贯彻落实党委、人大、上级法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或重点工作部署情况;
(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三)审判执行工作情况;
(四)法院队伍建设情况;
(五)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六)落实制度、执行纪律和司法作风情况;
(七)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点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八)院党组要求巡查的其他事项。
(一)听取被巡查部门相关工作情况的;
(二)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
(三)进行调查走访;
(四)受理有关来信来访;
(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或抽样调查;
(六)进行暗访检查。
第四章工作纪律要求。
第七条巡查办和巡查组成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回避、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被巡查庭室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帮助分析存在的原因、研究整改的措施、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但不能干预被巡查庭室正常进行的2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工作,不处理被巡查庭室的具体工作问题。
第九条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干警存在纪律作风等问题时,应及时指出并责成相关人员纠正。
第十条巡查组不具体执纪办案,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对不属于巡查工作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移交被巡查庭室或相关部门处理;反映被巡查庭室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和自己在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统一移交纪检组、监察室,并严格依纪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巡查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的人员,由司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行为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影响,依照有关纪委或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责任规定。
第十二条巡查中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纳入对被巡查庭室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十三条巡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和反映被巡查庭室的真实情况。对属于巡查工作职责内的重要问题,巡查组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甚至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院党组将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处理。
第十四条被巡查庭室应积极主动地配合巡查组开展工作,并如实向巡查组汇报工作情况。对于不配合巡查工作,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甚至人为阻挠巡查工作的,由院党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法院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还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当地党委、3纪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目标任务,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习近平强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司法规律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坚定信心,凝聚共识,锐意进取,破解难题,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由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我们国家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公民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律”、“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汇聚到司法领域,法律手段成为调节社会关系的主要手段。人民群众关注的权益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三大问题,都与司法密切相关。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仅要求维护社会稳定,而且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一是进一步把中央政策和各地探索结合起来,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情况差异大。在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各地区要大胆探索、创新。各地政法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善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中央政策和基层所盼、群众所需的对接,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高四项改革整体效能。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才能实现预期目标。目前,有的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过多,造成司法职能碎片化,既不利于司法责任制的落实,也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一些试点地区配套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保障了法官检察官办案权,还促使一批业务骨干回归一线办案。要重点推进设区市和县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整合基层法院检察院内部资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三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司法人员积极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观念变革的过程。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司法人员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对待利益调整,大力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四是进一步加强跟踪指导,推动四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可委托第三方对重要改革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成效进行评估,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四项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领导干部中的人治现象、公民中的非法治现象、社会上轻视和无视法治的现象,在有些地方、部门、领域和群体中有所抬头和蔓延。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实际上被统一于党委的“一把手”,法治被“人治”所弱化,依法治国从党领导人民实行的“治国基本方略”,演变为某些地方和部门“维稳”以及发展经济的工具。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待不断完善,立法质量需要不断提高。立法中存在的部门利益、特殊群体利益问题,部门立法争权夺利问题依然存在。国家立法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合法化的现象仍未消除,一些明显带有部门或集团利益痕迹的立法,把畸形的利益格局或权力关系合法化,行政部门借立法扩权卸责、立法不公等从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法律的实施。
三、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许多法律形同虚设。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和执行难的问题时有发生;法治缺乏权威,司法缺乏公信力;公民“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信关系不信法”,“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等问题。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仍是一项艰巨任务。
四、政府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频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少数执法人员知法犯法、执法寻租、贪赃枉法甚至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出现了一些不正确的执法倾向,如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滞后性执法等等;粗暴执法激发冲突,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突出表现在征地拆迁领域。
五、司法权威不足、司法公信力缺失。具体表现为:1.裁判终局性难实现。司法裁决的终局性是司法权威的重要体现和保障。法裁判终局性这一重要原则面临着来自再审制度、信访制度、舆论审判等制度困扰和现实困境。公民“信访而不信法”,随着社会发展和转型,各类信访活动爆发了前所未有的“洪峰”,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居高不下。部分群众宁可放弃正常的诉讼渠道,而把“信访”作为维护自身权益更为有效的途径,表明部分公众对司法公正和权威缺乏信心,对司法认可度和信赖度的低下。2.判决执行率难提高。司法权威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司法裁决作出后,能得到诉讼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的自觉遵从和自愿执行。目前司法裁决仍面临执行难的问题,司法裁决得不到自觉执行,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比例依然很高,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司法成本高昂。3.腐败增存量难清除。“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只有司法人员的公正廉洁,才能赢得人民的信赖和认同,才能树立起司法的权威。王岐山同志要求,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六、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宪法的明确规定,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关键。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和考评制度。我国在司法人员的招录、遴选、培养、任用等方面,实行与普通公务员相同的模式,要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四要强化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职业保障制度。为保证实现司法公正,对绩效考评制度应当作两方面的改革。一是考虑司法的复杂性和多样化,降低数字化指标在绩效考评中的作用。二是调整、完善目前的数字化指标体系,使其更加符合司法的现实和规律。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完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或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四、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深化司法公开,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实时查询举报、控告、申诉的受理、流转和办案流程信息。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对于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规范大案要案的办案程序。大要案因其重要性,常常采取“特事特办”方式,法律准绳执行不严格、办案活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经常发生。推进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其中一个重点问题应当是关注在大要案件办理上完善办案程序制度,提高依法办案水平。第一,专案组的组织和活动应该加强规范。以成立专案组的方式体现对重要案件的专人专办和高度重视,尚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专案组的组成和办案方式应当符合法治要求,不能以便宜行事的行政程序代替严格的司法程序。第二,建议取消设在各级公安机关内统一协调打黑活动的“打黑办公室”,使打黑活动按法定司法程序进行。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依照法定犯罪构成要件确认此类案件性质和被追诉人员,也是推进司法权力运作机制改革需要注意解决的一个问题。第三,大要案件的审理和裁判更应当注意严格依法办案。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作出裁决,均应严格依法定程序运行。
六、树立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权威,建立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语境下,重塑司法权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理念层面如何切实落实法律至上或法治;第二个层面是制度层面的再造,即如何重新构造司法权力。具体而言,实现司法权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优化崇尚法治的司法环境。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崇尚法治与司法权威的社会氛围。突出司法的裁判性和专一性,始终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司法公正,保护人民权益,伸张社会正义。构建法院和新闻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让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理解法院工作,从内心树立起对司法权威的认可和尊重。构建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制。优化审判组织,科学分配审判权,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转变审委会讨论案件的程序与方式,变会议制为审理制;强化司法的程序性,规范诉讼模式和司法礼仪,树立司法活动的庄严与神圣。提高法院干警的队伍素质。司法的权威性有赖于司法的公正性,而司法的公正性维系于法官的高素质。因此,要严格法官职业的准入机制,强化法官职业道德素养,健全错案责任追究和惩罚制度,以消除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建立法官的高薪和任职保障机制,有效提升法院和法官的地位待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法院系统“不严不实”的问题,不断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形象。
七、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从群众最关注、监督较薄弱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入手,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一种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
八、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期实现改革目标,需要处理好科学认定行政审批事项、处理好审批与监管的关系、厘清权力清单的适用边界等三方面问题。
2.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司法保障。司法机关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机遇和挑战并存,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1.中国高度重视在司法活动中保护人权,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2004年第四次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要求,将其列为司法改革的重大目标任务,并加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也依照法定程序得到了系统清理。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后,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规范性意见,牢固树立起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观念,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
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查情况汇报2010-06-2918:18:35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查情况汇报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调查情况汇报(2)。
一、取得的成绩。
县法院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推进民事审判工作,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是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县法院牢固树。
产开发、影响城市化进程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积极审理涉农案件,帮助化解村级债务80余万元,促进新农村建设。注重审理好企业债务纠纷、产权纠纷等群体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因审理不当而引起矛盾激化案件,信访也明显减少。
三是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县法院注重人民法庭建设,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投资近50万元对宝应湖法庭进行装修改造,恢复宝应湖法庭到宝应湖农场办公,使全县除黎城、戴楼、金南以外的八个镇的群众更加方便与法庭联系。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民事审判庭和审判人员分别配备电脑、车辆、电子印章等先进的办公用品。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将新录用的大学生安排到法庭锻炼,将一些责任心强、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秀法官调到民事审判庭,充实审判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判队伍的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越来越强,民事案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对案件增多、情况复杂、矛盾集中、法律要求提高、审理难度加大等新的变化,审判人员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审判能力和方法还不适应,少数审判人员仍然还按照老经验办案,工作缺少耐心,做群众思想工作和调解纠纷能力不高。
二是审理质量和效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上诉案件、发改案件仍然偏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偏长。客观上由于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存在案多人少、诉讼费用大幅度下降等原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三是调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调解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识还不够到位,对复杂疑难案的调解能力还不强。有的是判后释法未跟上,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甚至缠访等。
三、几点建议。
一要充分认识民事审判在法院工作以及构建和谐金湖中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剧增,占法院案件的比例由06年的33%到今年一季度的61%,民事审判工作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审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同时,民事审判工作又有着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定纷止争的特殊作用。因此,民事审判工作在构建和谐金湖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县法院要转变对民事审判工作的认识,积极谋求公正司法与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三者之间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思路,创新手段,使民事审判工作成为法院面向社会、服务基层、展示形象的一个窗口和平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法院,加大对民事审判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案多、人少、钱缺等困难,以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功能。
二要努力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审理质量。要充实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加强审判队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提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要加强对民事审判队伍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作风、遵章守纪等教育,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审判队伍“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形象。审判中努力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公正为原则,以公平为目标。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民事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决定》精神,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我国法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完全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缺乏必要的权威,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有效的执行。因此,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统一、正确、严格实施,已经成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重点。《决定》进一步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专门力量,不仅自身应该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保证公正司法;而且应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用权、公民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全民守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只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才能在全社会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法治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同时,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社会矛盾高发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迫切需要发挥司法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作用。多年来,司法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但是,也要看到,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仍然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影响,损害了司法权威。必须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正,而且要求程序公正;不仅要求享有知情权、表达权,而且要求享有参与权、监督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已经变得十分尖锐,如何正确解决好这个问题,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考验。必须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相比,与民主法治的进步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我国司法体制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一)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4别指出,要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是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司法职权是中央事权。考虑到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将司法机关的人财物完全由中央统一管理,尚有一定困难。应该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改革司法管理体制,先将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保障部分经费。
二是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司法管辖包括司法机关的地域管辖和案件管辖。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立,管辖所属行政区划内的案件,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同时,我国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各地司法机关承担的业务量也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司法资源闲置。应该从现行宪法框架内着手,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集中管辖,审理行政案件或者跨地区民商事、环境保护案件。
(二)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
5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主要有4项改革举措:
一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法官、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法官、检察官专业职务(或技术职称)序列,完善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健全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司法辅助人员的职数比例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升司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二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选任招录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集中培训、基层任职、有序流动、逐级遴选的机制。建立预备法官、检察官训练制度,将完成预备法官、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法官、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建立选拔律师、法律学者等专业法律人才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制度机制。针对不同审级法院的法官、不同级别检察院的检察官,设置不同的任职条件,实行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加大警察院校毕业生入警的比例。
三要完善法官、检察官任免、惩戒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晋升机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立吸收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选任、惩戒程序,确保政治素质高、职业操守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律人才进入法官、检察官队伍,确保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
6社会阅历,只有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从事一段时间的法律工作,才能被任命;从职业风险看,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矛盾的对抗性、敏感性增强,司法人员特别是人民警察的职业风险增大。现有的司法人员保障制度没有体现其职业特点和职业风险,不利于推动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在严格司法人员任职条件,强化司法人员办案责任的同时,要为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依法公正履职提供必要的职业保障。
(三)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是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廉洁司法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司法机关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进行了许多积极探索,但一些地方仍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行政化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判审分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判工作内部层层审批,权责不明,错案责任追究难以落实;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行政化报批,影响审级独立。必须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探索建立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的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7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制度。
明确四级法院职能定位,探索充分发挥一审法院明断是非定分止争、二审法院案结事了、再审法院有错必究、最高人民法院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能。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确保审级独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要着力推进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都应公开审判。庭审是审判的中心环节,是诉讼双方通过举证、质证、辩论主张权利的平台。庭审全程应该同步录音录像,并入卷存档。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有利于约束审判人员的审判活动,促进诉讼参与人员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为上诉审、监督审评判案件是否公正审理提供原始资料和客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开设“中国裁判文书网”,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
8用法律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拟作不起诉、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检察机关主动或依申请组织开展公开审查、公开答复。
要不断推进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依托现代信息手段确保各项公开措施得到落实,实现以公开促公正。
(五)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具有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有助于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有效调处矛盾纠纷;有助于增强裁判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长期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驻庭陪审”、“编外法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人民陪审员数量和来源,建立随机抽选的机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高陪审案件比例,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作用。
9实效,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六)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程序。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刑罚变更执行的重要制度,减刑是对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将原判刑罚适当减轻;假释是对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保外就医是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分子,经有关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取保在监外医治,对其刑罚暂予在监外执行的形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体现,对于激励罪犯改造,促进罪犯回归和融入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在刑罚变更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一些罪犯实际服刑时间过短,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时间间隔短、幅度大,假释和保外就医比例高等,引起了社会舆论关注和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必须进一步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制度。
要从申请到裁定、决定各环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特别是强化对裁定、决定程序的监督制约,实行执行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网上协同办案,防止刑罚变更执行环节腐败现象的发生。健全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防止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提高矫治效果。
三、
司法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为确保改革不入歧途、不走弯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顺应改革开放的潮流健康发展,始终随着法治建设的步伐不断推进,始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同步深化,必须坚持以下基本遵循:
(一)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也是司法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重要保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是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基本指导思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必须符合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三)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11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意愿,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公平正义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评判,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尺子,真正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四)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世界上没有也不可能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司法制度。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既认真研究和吸收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又不照抄照搬外国的司法制度和司法体制;既与时俱进,又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
(五)坚持遵循司法规律。
司法活动有其固有的规律性,只有正确地认识、把握、遵循和运用司法规律,才能实现预期的改革目标。司法体制改革只有遵循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体现权责统一、权力制约、公开公正、尊重程序、高效权威的要求,才能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六)坚持依法有序。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司法权力调整和司法资源配置,事关重大,必须依法有序推进。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过程中,既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又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实施。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在完善法律制度后再全面推开。有的重要改革举措,12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要按法律程序进行,以确保法制的统一和权威。
(七)坚持统筹协调。
司法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提高司法机关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的能力,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和其他部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统筹司法机关上下级之间、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兼顾公正和效率,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既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公民法律素养的要求,又适应司法职业特点,做到整体规划、科学论证,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推进。
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这次司法体制的改革,我觉得用大刀阔斧来形容改革是毫不为过的,这是未来十年的司法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我也希望这个改革能够落在实处,好好发挥司法的作用。我们作为法律人也应该积极的投身司法改革的实践中去,为改革贡献一份力量。我作为一名学生,对这次司法改革有以下感悟: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里我觉得有三个亮点。其一,三个“依法”、三个“法治”,这虽然很老套,但这次强调的是共同推进一体化法治国家的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全面出击,这次改革可谓是大大的进步;其二,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点也是跟上国际的潮流,司法的权威应该会有质的飞跃,在司法独立的路上可谓是沁人心脾呀;其三,维护人民的权益,让人民群众拥有正义,这是对司法公开公正的跨越,让司法不在那么神秘,这个趋势应该是向英美法系的借鉴,人民陪审制度或许在将来会日趋完善。“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建立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的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这里强调了宪法的地位,宪政的路又进一步了,但我觉得这或许是一条死路,宪政在清末就开始搞,甚至在明朝后期就有萌芽,后来中华民国也搞,但都未成功。究其原因,我觉得是中国传统的仕途经济根深蒂固的恶果。清末废除科考制度后,在民国反而相当重视考试,还设置了一个考试部门,可见其重视程度,现在更是不用说,几千上万人去争考一个政府职位,可见这仕途经济不但没能废除,反而呈燎原之势。大多数中国人就是没骨气,甘愿受官员的压榨,以至于现在贪官横行霸道。这里对宪法的重视未必是领导者的真心想法,对于宪政的追随者,我甚是佩服,前段时间中共又对一些宪政学者进行“关怀”了,我希望他们能够坚守那一份执着。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关于这里的普法教育,我对这个很感兴趣,在上学期吧,我准备申请这个普法新方法的调研,可是没成功。我以前在一个镇政府实习的时候,感觉他们的官员不讲法,对于普法更是没花功夫。此外,对于现在的村官制度,我也感觉没有发挥村官的作用,现在的村官就是在镇上呆着,也不怎么去乡下为农民解决实事,只想着怎么能够赶快转正。普法工作确实应该好好重视,我希望我能够为普法贡献我的力量。
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我觉得城管就像流氓土匪,应该好好整治一下,让他们能够文明执法。还有就是食品药品的监管,民以食为天,我们整天吃着不放心的食物还怎么过日子,转基因食品还在研发中,我们不能成为试验品。生态环境也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愈来愈坏,我们高速发展的经济带来的成果与环境比起来实为甚少,我们应该认真践行可持续发展观,喊了这么多年,却越来越糟糕。关于劳动保障这块很是忧虑,我们的农民工很多时候都不是用法律武器来维权的,而是到当地政府闹,这是法治国家应该有的事情吗?有关海域海岛的执法,我们国家确实进步不少,我希望继续保持这样的势头。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我们过去的行政执法确实有很多暴力违法的地方,这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一意孤行才导致了很多流血事件,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应该做到文明公正的执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里的适当分离让我很是困惑,这适当分离就使得这独立是虚设,我们希望司法独立,但这次我还是有点失望,希望以后的改革能够真正实现独立。不过这次省一下的独立还是值得期待的,希望不是换汤不换药。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我觉得健全这个招录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应该更加的严格和慎重。我们国家的法官和检察官的素质还是有待提高的,我觉得司法体系的党委管理让我们的司法很难有大的进步,我觉得还是让党委班子撤出比较公正,我们的审判也应该不顾忌党的这个方面,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
“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明确各级法院职能定位,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我觉得司法部门里有很多没用的部门,我们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为何不把没用的换成有用的呢。我们的审判委员会也是值得革新的,我们往往就是听领导的,这哪里是法院的样子嘛。“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录制并保留全程庭审资料。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这一点很好,我觉得公开审判应该快一点实施,这样让人们能够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这样大家才会相信法律,并用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假释、保外就医有利于司法公正,以前很多权钱交易就是在这里发生的,这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这一点最近几年还是好了很多,我们的人权司法保障以前不好,我希望能够真正做到严格实施就好。我以前一个亲戚就是被当地党委班子给打倒的,希望健全能够好好落实。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这个劳教制度终于废除了,我希望社区矫正能够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劳教的废除让司法公正又进了一步。
“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律师的地位终于有点提升了,我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好律师,我希望今后能够让律师的地位得到保障。
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要紧紧围绕职能转变这个核心,严控机构编制,确保总量不突破。为此要把握好两条硬杠杠:一是对机构设置实行总额限制,二是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对于加强的职能,合理的增编要求要满足,但必须在严控总量的前提下,通过盘活存量调剂解决。在这个前提下,要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创新,推进机构编制结构优化。中国地方大,各地差异也很大。在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要给各级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优化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创新,使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政府,特别是市、县政府,能够根据当地实际和履行职能的需要,推进职能转变,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综合设置机构,实行大部门制,提高行政效能。还要通过改革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从制度和管理上解决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虚报冒领工资等问题。
六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利用官方微博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宣传法院工作亮点;充分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对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系统全方位公开,其中,裁判文书上网落实“应上尽上及时上”,对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生效7天以内全部网上公开,今年以来共有1012件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公开率为67.24%;开发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短信平台,在案件每一环节自动发送短信告知当事人案件信息;实行网上庭审监督,实现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点播。组织“法院开放日”和“百名代表旁听十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群众等旁听案件庭审600余人次。严格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程序,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人民陪审员增补至60名,达到法官人数的1.5倍,专门设置5名驻庭陪审员,更好地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去年以来,陪审员参审案件891件,陪审率达81.68%。今年3月,省法院白泉民院长来我院调研时,高度肯定了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
5、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
6、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
7、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8、读书要三到:心到、眼到、口到。
9、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
10、一日无书,百事荒废。——陈寿。
11、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2、一日不读口生,一日不写手生。
13、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
14、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15、读一本好书,就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在交谈——歌德。
16、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笛卡儿。
17、学习永远不晚。——高尔基。
18、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如日中之光;志而好学,如炳烛之光。——刘向。
19、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20、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培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两个村被命名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智慧矫正工作获法治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在*新闻、*改革等省级媒体平台刊登正面宣传报道*余篇;
普法常态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不断巩固做实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初以来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1.党建引领业务共进。今年上半年,我局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业务水平提升。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领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各项要求,加强党员干部工作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二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定期邀请专业讲师、组织业务骨干等对干部开展专题讲座,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能力。三是强化律师行业党建引领。成立中共宜春市*区司法局律师联合支部,组织各支部党员律师进行党课学习,提高律师行业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以党建促发展,以发展强党建。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上半年,我局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聚焦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探索建立依法治区“工作清单”制度,构建法治任务督办协调机制;
学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区*余名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知识测试,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累计需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人。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了*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共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件。
在三阳设立园区企业金牌调解管家,及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3.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理、推动广大乡村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活动。在建成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基础上,将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赋权给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扩大援助案件范围,加大对农民、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将涉及农民工和农业生产经营人员的劳动争议、土地纠纷、养殖种植、环境污染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
截至*月*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成工单*条,群众满意率*%,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援案件*件。
二是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巩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效基础上,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社区、园区拓展延伸。采用群众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方式,在全区*个社区累计培养*余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
*区现有普通“法律明白人”*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名。今年以来,*区“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宣传*人次,化解矛盾纠纷*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件次,引导法律服务*件次。
积极开展送法进村活动,在乡村定期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等主题普法活动*次。
截至目前,全区已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个;
法治文化广场*个;
综合性法治文化基地*个、法治教育基地*个;
法治文化长廊*个,法治图书角*个;
全区*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二)特色工作多点发力。
1.数字赋能社区矫正工作。*月,*区社区矫正中心vr智慧矫正工作被法治日报、*广播电视台、*日报、*新闻等多家主流媒体相继报道并在《*改革工作简讯》第*期刊登,在全省范围内引起强烈的反响。今年以来,*区社区矫正中心按照司法部要求完成办公区域模块化升级改造:设立了执法监管、教育帮扶、综合办公三大功能区,为科学矫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月,我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被《*改革工作简讯》*年第*期刊登报道;
*月,投入*余万元建成*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中心设有行政复议听证室、调解室、资料室、接待室、阅卷室、审理室、档案室等七大设备完善的功能室。
截至*月*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件,较*年同期增长*%,已办结*件,办结率为*%。
3.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切实提升。我局围绕“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时效性”这一目的,多维度推动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实,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网络直播、实地宣讲等方式,深入实施“订单普法”,截至目前,全区共收集“订单普法”需求*条,惠及群众近三万余人,回访抽检*次,群众满意度*%。陆续推出了“法治*”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法治*”抖音公众号自*月份上线以来,已收获点赞数*万,观看量突破五百万。
(三)年初计划有序落实。
1.社区"法律服务明白人"培养工程。按计划,在今年*月底前完成每个社区培养*名‘法律明白人’目标。截至目前已在全区累计培养*余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目标接近完成。
2.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按计划,*月底之前基本完成*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的建设。截至目前,*区*个乡镇街道中,已有*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完成验收,*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初步建成等待验收,其余已在施工阶段。
累计调解矛盾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达*%以上。
二、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原因。
(一)巩固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创建难度较高。由于部分乡镇街道自身条件的限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较为缓慢,*年要完成*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及一个乡镇(街道)示范点的建设并验收合格存在的困难还是比较大。
(二)推动联合执法工作进展较为缓慢。在推进跨领域“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受各部门单位涉企执法涉及到的内容和任务差异性较大,执法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差,有的执法部门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现象、个别部门单位对于联合执法工作的认识还不够等原因影响,导致各执法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此项工作时配合度和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以“为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为主线,围绕抓落实活动年“三拼三促”工作要求,聚焦改革和发展双“一号工程”,抓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力求解难点、出亮点。
(一)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统筹作用。一是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抓好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八五”普法,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思维,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工作联席机制作用。构建法治任务督办协调机制,完善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将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查一次”涉企联合执法向纵深推进。按计划,统筹重点领域执法部门完成联合执法检查。
(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以建好三个平台为抓手,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加快完成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能力。二是依托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平台,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落地见效。成立*区人民政府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领导小组,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协同合作,加强与法院、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构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三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平台。深入挖掘调解品牌文化,结合近年来*区发展特点,谋划打造以“化解拆迁安置纠纷为核心”的品牌调解工作队,在园区设立“企业金牌调解管家”等,全面提升调解工作质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全力营造安全稳定政治社会环境。一是做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期地摸排走访,切实做好两类人员的稳控。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落实就地稳控化解。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纠排查矛纠排查工作,加强重点案件指导,及时预警矛盾纠纷。加大对本辖区内涉疫纠纷、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农民工工资等涉众性重大问题的排查,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避免一般性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做好舆情管控。切实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加强对*区司法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的信息审核和把关。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积极引导网络舆论,强化司法行政工作正面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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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6年里,我们将以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以管理作为工作手段,做到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意识,全面完善和加强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
1.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和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根据区财政局核定的年度预算计划,编制我院每月的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向院领导汇报上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与之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的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经司法行政装备科审核后,再提交院领导审批。
2.改进车辆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车辆的管理。
3.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我院已经全面建成法院局域网并和全省法院联网,并且已安装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议院长办公会尽快讨论通过我院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同时将信息的输入等网络应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将予以扣分。
4.强化管理意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在2005年里,我们感受最深、体会最多的就是自身的定位问题。没有定位也就没有地位,一些干警对于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工作人员的态度是生、冷、硬,甚至对于我们履行的一些正常职责都不能理解。我们认为,尽管我们从事的是一些勤杂工作,但我们并不仅仅是法院的勤杂工,更多的时候,我们是管理者。当然,我们的管理的对象是法院的财务、车辆和物资等,而不是法院干警。因此,在2006年里,在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我们将强化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职责。与之同时,我们建议院领导对我院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考核机制、考核方法等进行改革,以确保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正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这也有利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做好各项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大装备投入,提升服务质量。
在2006年里,我们将充分有效地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装备投入,以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具体的采购内容等财政预算确定后,由院领导讨论决定。
三、清理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现在,我院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少,在2006年里,我们将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重新调配,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一是对于会议室的椅子,不能随便搬动,更不能放在办公室使用;二是对于打印机,三楼的法庭调解室还缺少打印机,而一些部门打印机数量众多,现在法院局域网已经建成,完全可以通过联网的形式解决,我们建议各部门基本配置为部门领导人和内勤各1台打印机,有特别需要的根据打印机数量另行考虑。
四、签订各项责任状,落实管理职责。
现在,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相当健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差强人意。我院《2005年工作报告》指出,为此,我们决定自2006年起根据我院的规章制度签订各项责任状,主要分内外两方面:在司法行政装备科内部,我们将根据各人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人的责任,并与每一个人签订责任状,以落实管理职责。在外部,司法行政装备科将和其他部门或人员签订下列责任状:一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状,二是关于兼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状。
五、工作建议。
1.建议增添人员。
2.建议重新划分部门职责。
由于我们人手的不足,同时考虑到工作内容和部门情况的不同,所以建议院领导能重新划分部门职责,将文书打印工作重新划归办公室管理,将夜间值班安排工作划归法警大队管理。
3.建议加强大楼的安全管理。
由于门禁系统和安防监控系统至今尚未安装,给大楼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所以建议加强大楼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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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年里司法行政装备科全体同志不畏艰难、团结拼搏、尽责尽力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当然,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觉得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有三点:1.服务质量有待提高,2.管理意识相应淡薄,3.检查督促力度不够。随着xx年的到来,在经历了半年多的摸索和适应期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为我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服务。
一、转变工作思路,加强管理工作。
在xx年里,我们将以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以管理作为工作手段,做到转变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意识,全面完善和加强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
1.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和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根据区财政局核定的年度预算计划,编制我院每月的支出预算,科学合理地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同时要求财务人员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每季度向院领导汇报上季度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加强财务工作的计划性。与之同时,我们将严格遵守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的监管力度,严格各项财务审批手续,所有支出必须经司法行政装备科审核后,再提交院领导审批。
2.改进车辆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车辆的管理。
在xx年里,我们感到11辆公务车辆的使用效率不高,对于下发到各部门的车辆,作为司法行政装备科而言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司法行政装备科却将承担直接的管理责任,这对于我们而言很不公平。所以,作为我院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我们建议院领导依照我院的车辆管理制度,改进现有的车辆管理方法。首先,建议车队增添2名专职驾驶员,以保障各部门的用车需要;其次,原先下发到各部门的车辆,由司法行政装备科予以收回,所有车辆的钥匙,由车队统一保管;第三,全院干警凭驾驶证向司法行政装备科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今后可以作为兼职驾驶员被允许驾驶法院的公务车辆。第四,2名以上法院干警凭用车审批单,在车队驾驶员均已出车的情况下,经登记备案的兼职驾驶员可以向车队领取钥匙后自行开车,每次出车回来后必须将车辆和钥匙交回车队;第五,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3.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
我院已经全面建成法院局域网并和全省法院联网,并且已安装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议院长办公会尽快讨论通过我院的《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制度》,并加强法院网络系统的应用。同时将信息的输入等网络应用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将予以扣分。
4.强化管理意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在xx年里,我们感受最深、体会最多的就是自身的定位问题。没有定位也就没有地位,一些干警对于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工作人员的态度是生、冷、硬,甚至对于我们履行的一些正常职责都不能理解。我们认为,尽管我们从事的是一些勤杂工作,但我们并不仅仅是法院的勤杂工,更多的时候,我们是管理者。当然,我们的管理的对象是法院的财务、车辆和物资等,而不是法院干警。因此,在xx年里,在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同时,我们将强化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装备科的各项工作职责。与之同时,我们建议院领导对我院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考核机制、考核方法等进行改革,以确保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得到正确的遵守和执行,同时这也有利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做好各项检查督促工作。
二、加大装备投入,提升服务质量。
在xx年里,我们将充分有效地利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大装备投入,以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具体的采购内容等财政预算确定后,由院领导讨论决定。
三、清理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率。
现在,我院的固定资产登记工作已经告一段落,所反映出的问题也不少,在xx年里,我们将对全院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和重新调配,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一是对于会议室的椅子,不能随便搬动,更不能放在办公室使用;二是对于打印机,三楼的法庭调解室还缺少打印机,而一些部门打印机数量众多,现在法院局域网已经建成,完全可以通过联网的形式解决,我们建议各部门基本配置为部门领导人和内勤各1台打印机,有特别需要的根据打印机数量另行考虑。
四、签订各项责任状,落实管理职责现在,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已经相当健全,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差强人意。我院《xx年工作报告》指出,为此,我们决定自xx年起根据我院的规章制度签订各项责任状,主要分内外两方面:在司法行政装备科内部,我们将根据各人的岗位职责,明确各人的责任,并与每一个人签订责任状,以落实管理职责。在外部,司法行政装备科将和其他部门或人员签订下列责任状:一是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状,二是关于兼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状。
五、工作建议。
1.建议增添人员。
由于司法行政装备科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所以建议院领导能根据实际情况,增添1名财务人员、2名驾驶员、1名网络管理员(男性)。
2.建议重新划分部门职责。
由于我们人手的不足,同时考虑到工作内容和部门情况的不同,所以建议院领导能重新划分部门职责,将文书打印工作重新划归办公室管理,将夜间值班安排工作划归法警大队管理。
3.建议加强大楼的安全管理。
由于门禁系统和安防监控系统至今尚未安装,给大楼的安全管理带来隐患,所以建议加强大楼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消防控制室必须有人24小时值班。
近日,都匀市人大常委会第122次主任会议在都匀市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玉山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华、程辉、吴冬生、敖忠南、何宗武、刘才亮及各工委主任等参加会议,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向主任会议报告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市法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郭玉山主任一行实地视察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车载巡回法庭、远程视频接访室、科技法庭等涉及司法改革领域方面的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每到一处都仔细察看并认真听取相关建设的情况介绍。
会上,市法院院长黄晓明就20xx年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向主任会议作了全面报告。20xx年以来,市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深度思考,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一是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化设置人民法庭、推行法官办案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是开展“轻刑快审”试点改革、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三是创新司法公开形式和内容、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推进司法公开;四是改革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代表监督方式、配齐配强人民陪审员队伍,扩大司法民主;五是建设高清科技法庭、推行无纸化办公办会、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六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加强司法便民。
黄晓明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报告,是对市法院工作的极大鼓舞和支持。目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任务艰巨,请市人大继续关心和支持市法院改革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改革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后,市法院将以更开放的心态、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司法改革各项举措落实,推进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参会人员对市法院20xx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法院很多工作实现了大跨越,尤其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开展轻刑快审、组建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司法责任制等司法改革方面亮点纷呈。同时,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针对下阶段工作,郭玉山主任希望市法院要巩固改革良好势头,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都匀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要继续围绕审判中心,统一思想,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通报改革工作情况;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既要确保干警廉洁,又要抓好人才培养,建立科学的人才梯队,为法院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同时,要做好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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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书记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到我院调研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法院当前工作向和书记及各位领导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按照年初预定的工作计划,紧紧围绕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的精神和构建“平安**”、“和谐**”的要求,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审判工作为重心,以物质建设为保障,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做好法院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建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人员编制情况。
现有编制*人,实有人数*人。其中,女干警*人;少数民族干警*人;中共党员*人;大学本科*人,专科*人,中专*人,高中的*人;*岁以下的*人,*至*岁的*人,*至*岁的*人,*以上的*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4个。即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法医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
设人民法庭4个。即**人民法庭、**人民法庭、**人民法庭、*8人民法庭。由于人员紧缺,4个法庭中只有**法庭正常开展工作。
二、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共依法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执行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一)刑事审判工作方面。
受理刑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既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又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轻微刑事犯罪。通过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对轻微刑事犯罪注重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让他们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减少对社会的对抗因素。今年,刑事审判重点打击“两抢一盗”案件、贩毒案件、故意伤害案件。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件;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件;审结故意伤害案件*件;审结其它刑事案件*件。
今年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件*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人,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二)民商事审判工作方面。
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
民商事审判工作,我院着重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调解力度,突出化解矛盾纠纷,增加社会和谐因素,营造和谐有序、诚实信用的人文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共调解结案、撤诉*件,调解、撤诉率达*%。二是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促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执行工作方面。
受理执行案件*件,执结*件,执结率为*%,执结标的金额*万余元。
执行工作是我院工作的难点,因此,在执行工作方面花费的精力要多一些。一是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在人员调整上,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人,加大人力的投入。二是加大对赡养案件的执行,对赡养案件实行一票优先制,以求集中、全面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在今年春节前的*多天,开展“赡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赡养案件*件。三是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坚持强制执行与思想教育工作相并重的原则,既大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促使一些“钉子案、骨头案”的执行,制造声势,扩大影响,形成强制执行威慑力量。又积极采取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或以和解方式履行。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让全社会更加了解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的难度,争取得到社会多方面的支持。
(四)立案工作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于20xx年4月1日颁布实施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二是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可能带来的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正确、及时地行使诉讼权利。三是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企业的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来共缓、减、免诉讼费*余元。四是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县委政府两办对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五)审判监督工作方面。
严格落实《**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案件质量。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司法保障能力。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与干警之间的沟通,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提高;坚持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我院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我院按照中央、省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的要求,开展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组织考试。通过教育活动,我院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开展法官廉政教育活动,提高法官的自我约束能力,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束法官不廉洁行为;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司法文明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我院廉政建设。
四是人民陪审员工作显成效。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待遇保障工作,落实陪审员补助,设立了陪审员办公室,让他们拥有学习、活动和休息的场所,为他们认真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得到了县政府的有力支持,自20xx年起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拨给经费6万元。正是有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我院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仅5个法院)。
五是加强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加强我院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更了解法院的执法情况,让广大群众更好地监督法院,保障司法公正,促进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年我院将信息新闻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中进行考核,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月,我院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州法院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州法院仅有3个;同时,有2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今年,被中央、省、州、县采用的稿件共212篇,其中,中央级的3篇、省级4、州级73篇。共编辑《法院信息》13期。
(二)加强司法民主建设。
我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依靠党的领导改善司法环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报告,向政协通报。今年年初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案件庭审和参与监督案件执行纳入《岗位目标责任书》中,进行量化考核。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21人次。这将进一步增强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发挥积极作用。
(三)加强物质基础设施建设。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由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快陈官、曲江、南庄、东坝4个人民法庭的建设工作。今年年初,我院党组积极筹备陈官人民法庭的建设,争取了国债资金40.2万元、省财政补助11.7万元,合计51.9万元,总建筑面积421.77平方米。目前,陈官法庭已竣工。
在县委的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带领全院干警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我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省优秀法院”、“全省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被州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州法院系统“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获一等奖)”,被县政府办评为“档案工作优秀单位”;**法庭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优秀法庭”。1名干警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建功标兵”;3名干警被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民事法官”、“调解能手”;3名干警被州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5名干警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审判法庭办公大楼资金缺口大。审判法庭办公大楼总投资**万元,已付**万元,目前尚欠*8万元,严重制约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由于被执行人正在监狱服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难以执行。二是被执行人是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组织的案件难以执行。三是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长期下落不明,法院难以执行。四是被执行人家庭贫困无履行能力,法院无法执行。五是交通肇事赔偿案件,由于车毁人亡,被执行人赔付给受害人的金额非常大,法院难以执行。六是有协助义务的单位不予协助。
(三)办案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我院审判工作和其它工作有效开展。法官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是落实司法为民、构建和谐农村的重要举措。执行案件必须要找到被执行人,无论是在乡下还是在外地,执行人员都得跑,而且有的案件要跑三、五次,甚至更多次。而政府拨给法院的办案经费年人均**元,是远远保障不了办案的需要(外出办理一件执行案件就用完了)。特别是随着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使我院陷入无力办案的困境。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强队伍,抓素质”的工作重点,把队伍建设置于基础性地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党组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进一步增强班子工作实战能力,增强党性观念,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的建设,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推进法官的专业化建设。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建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民事审判工作突出化解矛盾,重视对承包合同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农资购销中的坑农害农案件的审理,维护党的农村政策权威和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行政审判工作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和促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三)以及时有效地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行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及时有效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拒绝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强化宗旨观念,在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推行便民措施。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依法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继续推行速裁制度,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按“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尽量以调解方式审结案件。
(五)立足于法院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基础。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以新审判法庭办公楼的建成投入使用为起点,在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快软件建设,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加快进度,确保人民法庭建设能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今天,**书记及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抽空到法院看望我们,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法院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感到无比的欣慰和高兴。我再次代表院党组和全院干警对和书记及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您们的到来激发了我们的斗志、鼓舞了我们的士气、增强了我们的信心,我们将全院上下同心协力,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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