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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三夏”工作动员会后,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全民参战、源头防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强化防控措施,细化工作责任,五措并举,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一抓组织,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村支书为成员的“三夏”生产指挥部,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保证书,即:农户向村委保证;村干部向村两委保证;村两委向党委、政府保证;包村干部向党委、政府保证,全面落实乡领导包村、乡干部包组、村干部包地块制度,严格落实秸秆禁烧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抓宣传,营造禁烧氛围。自5月中旬开始,xxx积极开展“三夏”禁烧宣传月活动,并制定印发了宣传月活动方案,同时向每户发放一张禁烧宣传单,每组张贴两份禁烧通告,利用平安大喇叭每天三次进行宣传。止目前,已出动秸秆禁烧宣传车50余辆次,发放宣传单7000余张,张贴宣传标语8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70多条,防火巡逻500余人次,全力营造浓厚禁烧氛围。
三抓督导,严肃工作纪律。成立了乡长为组长的“三夏”生产督导组,着力构建乡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三位一体”的督导检查网络,并配备宣传车2辆、警用摩托车3辆,不定时检查各村“三夏”生产组织情况,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和乡、村、组干部到岗到位情况,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同时下发了《xxx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三夏”生产工作纪律的通知》,规定“三夏”期间所有乡村干部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否则每次罚款50元;所有乡村干部要昼夜巡查,不能脱岗,出现脱岗一次罚款100元;凡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罚村委5000元,包村乡村干部从重处罚,并给予主要责任人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抓利用,转变禁烧思路。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综合利用,变废为宝”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疏”字文章。着重引导教育群众转变禁烧观念,实现由禁烧工作“禁烧+处罚”向“教育+收益”转变;鼓励引导农民进行秸秆粉碎还田,帮助和鼓励养殖户进行秸秆回收,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五抓统筹,确保服务到位。一是协调引进大型联合收割机械173台,满足群众麦收需求;二是组织义务帮扶队12个,解决困难群众在“三夏”生产中的困难问题;三是统筹划定秸秆堆放点27个,以便群众堆放秸秆;四是引进麦草打捆机4台,解决群众麦草回收问题。止目前,全乡已收割小麦2.16万亩,占麦播面积的31.8%,帮扶85户困难群众收割小麦810亩,无一起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乡镇会对秸秆的禁烧进行通报,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蚌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月27日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后,各县区按照会议要求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根据市秸秆禁烧督查组检查和县区上报情况看,各县区通过召开秸秆禁烧工作动员会和调度会,建立乡镇、村和组包保体系,集中巡查督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等措施推进秸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很不平衡,焚烧隐患令人担忧,禁烧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认识、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厌战、松懈、畏难情绪;相关部门配合不积极,秸秆禁烧组织协调工作滞后;禁烧宣传不到位,氛围不够;禁烧工作力度,违法焚烧问题突出,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6月1日至6月10日,全市共发生麦场火灾达108起,(怀远县22起、五河县21起、固镇县20起、淮上区16起、龙子湖区8起、蚌山区4起、禹会区17起),其中因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91起。大面积的焚烧秸秆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夏收已经基本结束,夏种即将开始,当前正值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宣传,采取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办法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发的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大面积焚烧秸秆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及乡镇政府要切实负起禁烧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建立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组的责任体系。
二要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严看死守。本市内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机场、城镇周边,安排专人看守。下雨前,下午5点至晚10点间等重点时段要加强巡查和值守。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秸秆禁烧五个督查组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明的工作纪律、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投入到当前秸秆禁烧督查工作中去,按照督查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巡回督查,切实履行好督查职责。
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禁烧失控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五要营造舆论氛围。各县区要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及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辟专栏,集中报道,对禁烧成效明显的县区要予以表扬,对禁烧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较大负面影响的县区要公开曝光批评。
六要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实行每日报送制度,及时反映禁烧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禁烧措施等,便于掌握情况,为确定禁烧工作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xx市环境保护局(代章)。
年六月十五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人民政府。
年9月20日。
xx市环境保护局,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公共交通安全,确保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省厅要求示范区尽快部署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关中地区4市1区环保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西安世园会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宝鸡、渭南等地仍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西安、咸阳虽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但仍有疑似火点被环境保护部公布。为此,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倦情绪,把秸秆禁烧工作提高到保护生态环境、树立我省改革开放新形象的高度来认识,按照省厅、当地政府的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做好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环保部门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要意义,要把秸秆禁烧作为农村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要根据夏收农忙时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宣传工作要努力扩大覆盖面,深入田间地头,力求收到实效,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农民群众自觉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确保实现全面禁烧。
市、县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加大检查力度,会同公安、农业、农机等部门集中力量确保重点城市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场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做到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察,严格控制焚烧秸秆行为。对重点焚烧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焚烧蔓延之势。对不听劝阻、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秸秆禁烧工作严重失职的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禁烧期间,省厅将组织力量对关中地区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点和环保部12369网站卫星遥感监测秸秆焚烧信息列表发现的火点予以通报。
请各市(区)于6月30日前将夏季秸秆禁烧。
工作总结。
上报省环保厅。
联系人:封东琪。
电话:(兼传真)。
年五月十八日。
。
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步伐,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保护生态环境。洪雅县东岳镇卫生院按照县委、县卫计局要求,成立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5月6日上午,卫生院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后勤办工作人员等5人,在联系村(骑龙村)开展禁止焚烧秸秆宣传活动。
当天,禁止焚烧秸秆宣传车入村入户播放法律录音;宣传人员在骑龙村7个村组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10幅。该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相关法律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营造良好氛围。
5月28日,徐水县召开了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的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全县14个乡镇党委书记、镇长、主管副镇长,304个村支书、主任,组织部、宣传部、公安、环保、农业等33个有关部门参加了会议。郝国赤县长代表县政府同各乡镇签订了《徐水县保障奥运空气质量禁烧秸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秸秆禁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做到“八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县长郝国赤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高玉,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农工委书记闫向阳,副县长刘惠聚、田素宁,公安局政委王幸福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部署、调度全县禁烧秸秆工作。县级领导分包乡镇,参加乡镇禁烧秸秆工作动员会议,指导禁烧秸秆工作。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明确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禁烧秸秆工作责任主体,党委书记负总责。采取乡镇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各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把禁烧任务量化,层层分解到村、户、地块,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不留死角死面。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宣传部组织有关部门制发《禁烧秸秆倡议书》,号召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烧工作。县电视台要在黄金时段播放县领导电视讲话和《徐水县人民政府令》,宣传报道秸秆粉碎还田综合利用典型,曝光秸秆焚烧违法案例。各乡镇将《徐水县人民政府令》张贴到每一个村,将《禁烧秸秆明白纸》发放到每个农户,每个乡镇组织两部宣传车,在田间地头巡回广播,各村利用高音喇叭不间断广播。在乡、村主要干道每500米悬挂一条宣传条幅,在田间地头设立禁止堆放和禁止焚烧秸秆标志牌。做到禁烧秸秆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是源头控制到位。农业局和各乡镇加强农机手及收割经纪人的培训和监管,建立作业农机诚信档案,并制定奖惩措施,严格把麦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对秸秆进行粉碎还田,对未按要求控制麦茬高度的,由各乡镇对农机主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田间地头、路旁、树下乱堆乱放的秸秆在第一时间责成户主及时清运,根除着火隐患。
五是严看死守到位。由乡镇组织,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在田间地头、重要路段合理设置监控岗,监控范围覆盖所有地块,明确一名乡镇干部负责,配备得力的'村干部和禁烧工作人员,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时限,24小时全天监控。各乡镇成立禁烧秸秆巡逻队,配备灭火工具,加强巡逻值班,巡查监控点人员在岗情况,发现乱堆乱放秸秆及时督促清运,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灭,并对焚烧秸秆的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是督导检查到位。从27个科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13个重点道路巡查组和14个乡镇督导组,由相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为组长,督导组、巡查组与乡镇捆绑责任。巡查组负责对全县重点路段及两侧3000米可视范围内进行昼夜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督导组负责对乡镇禁烧秸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查制定秸秆禁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查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情况,查宣传发动情况,查麦茬高度控制情况,查组织清运情况,查巡逻队建立情况,查监控岗建立情况,查禁烧秸秆实际效果。
七是打击处理到位。加大焚烧秸秆责任人员的打击力度,对焚烧的责任人员,由环保局和各乡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处以2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涉及党员的,由纪检机关第一时间介入,严肃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是落实奖惩到位。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禁烧秸秆责任书,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对各乡镇年终环保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禁烧工作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禁烧秸秆工作进行考评,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和3万元资金奖励;对禁烧工作措施不力、玩忽职守,被上级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责令乡镇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并逐环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督导组、巡查组的连带责任。
近日,黑河市逊克生态环境局局长姜凤率队一行五人,深入干岔子乡督导检查秸秆禁烧工作。督导组直插田间地头,查看干岔子乡秸秆离田还田情况,随后前往乡政府及河东村检查秸秆禁烧工作责任落实、巡查队伍组建、防灭火设备配置、值班值守等情况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内业,并深入村屯、田间检查宣传广播、条幅、刀旗悬挂情况。督导组要求,乡政府、各村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群众树立“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意识,营造良好禁烧氛围。要压实落靠责任,时刻保持秸秆禁烧高压态势,组织各村屯、网格进一步加强巡查和调度工作,确保秸秆露天焚烧“零火点”,圆满完成秸秆禁烧目标任务。
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围绕“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毁一棵树”的目标,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和三夏生产工作。
一是成立组织,制定下发了《xx镇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意见》和《xx镇20xx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应急预案》,成立了三夏秸秆禁烧指挥部,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二是及早部署,于5月25日召开全镇秸秆禁烧暨三夏生产工作会,传达省市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三夏生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全体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帮扶队员和镇直部门负责人200余人参加,参会规模空前。三是镇村部门联动,与各村委签订禁烧目标责任书,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工作责任。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制定了严厉打击秸秆焚烧行为的相关具体措施,并做好准备工作。
一是出动宣传车辆15部,深入各自然村重点宣传“三夏”生产、焚烧秸秆危害、禁烧规定、禁烧公告等,宣传区域和时间全覆盖。二是在各村主干道两侧和关键位置悬挂悬挂宣传条幅300条,每自然村不少于5条。书写宣传标语近3000条,每自然村不少于50条。三是利用智能广播和平安大喇叭,循环播放秸秆禁烧录音。四是开展立体式、地毯式宣传,镇村干部逐户向群众讲解夏收夏种夏管有关政策,与农民签订禁烧责任书,张贴在农户显著位置并有农户签收回执单,入户率达100%。五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5000余份,发挥学生在秸秆禁烧及秸秆综合利用中的作用,劝阻家长、亲属、邻居不焚烧秸秆。六是与收割机收签订责任书,麦茬高度控制在12厘米以下,减少秸秆残余。
一是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禁烧工作村级责任进行细化,调整了责任人分包地块,镇村干部分包到地块,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任务到人,持续强化三夏秸秆禁烧力度。每村搭建4个以上的防火棚,禁烧人员一律入驻,24小时不间断。充分发挥老党员、威望较高人士的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秸秆禁烧工作中来。二是严禁在路上打场晒粮,发现一起制止一起,严防因过路车辆行人过失引燃秸秆情况发生。三是引导农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各村积极协调大型秸秆粉碎机械,搞好配套服务,确保秸秆还田率达到99%以上。四是严禁秸秆乱堆乱放。结合河道治理工作,严禁秸杆在沟内、河道、坑塘等处乱堆乱放,切实减少秸秆存量,消除燃烧隐患。五是加强林木管护。对新植幼树加强看管,防止人为毁树现象发生。严格禁止在廊道及林网幼树下种植农作物,一经发现立即清除,确保创森成果。六是充分发挥“蓝天卫士”监控系统工程作用。xx镇共有“蓝天卫士”监控摄像头9个,基本实现所辖土地全覆盖。镇政府设有专门办公室,新配备高性能计算机一台,指定4名机关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在包村镇干部和支部书记手机上下载安装“蓝天卫士”监控软件,均可实时监控,对于未能监控到的部位重点加强人员监管,实现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有效监控体系。七是做好应急准备。镇政府消防洒水车有专人驾驶。每村配备2台以上的.旋耕机和铁锨、扫帚、水泵等基本灭火工具。各村均成立了8-10人的应急突击队,并进行了演练,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八是加强人员督导。严肃工作纪律,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请假,所有参与禁烧人员吃住在镇,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对缺岗人员严肃处理。主要领导坚持在岗在位,对全镇所有村委不间断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限期整改。
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xx镇目前禁烧氛围浓厚,全镇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禁烧光荣,点火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广大群众参与禁烧防火的意识得到显著普遍提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采取更加强有力措施,圆满完成今年三夏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任务。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xx年1月20日。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6月1日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秸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县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献谋同志为组长,徐辉、赵道彩、孟献利同志和派出所长苏浩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献利,专门设立督察组,徐辉同志任督察组组长。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按。
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研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9-11月中下旬,各村及有关单位和镇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从6月1日起,各村要在每日15点前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三)督察检查阶段。6月1曰至9月30日,镇秸秆禁烧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村要立即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支两委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户,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明确具体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范围。
覆盖全镇,5月20日至9月底前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禁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支两委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包队干部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察、统一落实。督促各村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制止,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毁坏人民财产和林木的肇事人员实行处罚,依从6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法追究责任。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下,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镇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并参与查处。协同有关单位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焚烧令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两级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系统,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24日。
为了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9月25日至9月27日,我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8个督查组,对全县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都能及早谋划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及时召开动员会,传达全县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成立工作机构、制定。
工作方案。
建立责任包保体系收缴包保责任金建设秸秆收储站及秸秆临时堆放点组建秸秆清运和应急处置队伍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车、张贴县政府《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县直各单位驻乡镇督导人员陆续到位加强指导和工作协调、督促。
1.广泛宣传,大造氛围。杨小街镇每村悬挂6条横幅,出动宣传车24辆,各村明白纸、宣传横幅随处可见。单桥、陈集、杨桥、老集、长官、张新、迎仙、瓦店等乡镇,张贴大量宣传标语,印制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
2.加强信息报告和巡查。张营乡建立了信息报告制度,黄岭镇抽调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综合治理管理。土坡乡对收储站点加强检查,落实配套设施。滑集镇出动5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车及工作督查车,加大工作监督力度。
3.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白庙、鲖城、庞营、关庙、范兴集、牛庄、谭棚、吕寨等乡镇,建立了三级网络管理制度,缴纳了保证金,制定了奖惩办法。
4.做好各项保障工作。艾亭镇动员村干部的私家车都作为禁烧宣传车。庙岔镇并购买52顶帐篷,与13000户农民签订了禁烧。
承诺书。
预拨禁烧经费5.6万元。经开区拿出5万元补贴企业购置玉米收割机和秸秆粉碎机。国能临泉生物电厂培训60名秸秆收储经纪人厂领导并深入到部分收储站点作业务指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乡镇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方案不细致,措施不具体,个别乡镇盲目乐观,低估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难度,存在观望、侥幸心理。
2.宣传发动不全面。部分村宣传横幅、宣传标语数量偏少,流动宣传车开展宣传次数较少,《一封信》张贴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
3.包保组督查指导不到位。个别县直驻点包保人员尚未到位督促指导,有的包保人员在乡镇工作未能深入一线开展工作,流于形式。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确保《一封信》张贴到每户门前,要利用宣传标语、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意义、要求,达到家喻户晓,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出现焚烧秸秆现象。
(二)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
1.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要根据秋季农作物种植结构和综合利用途径,因地制宜,重点抓好秸秆粉碎深耕还田、集中收储转运、资金补贴和综合利用等关键环节。要认真吸取午季经验教训,考虑到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天气因素、农机数量、功率以及运输机械等,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2.大力推广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技术和青贮技术。对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秸秆粉碎机和建立秸秆青贮池的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实行玉米联合收割作业并给予资金补贴。重点要在玉米秸秆粉碎还田上下功夫,做好玉米收割的同时进行粉碎还田-旋耕-播种-震压等技术环节。
3.做好秸秆“四离一集中”。继续完善收储体系建设,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对已收割地块迅速进行清运,确保做到收割一块,清运一块,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每个自然村至少划定一个满足临时收储需要的收储点,确保做到秸秆“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沟、离林和集中收储)。
(三)进一步强化包保责任。
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严峻形势,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要充分估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秋季禁烧力度不减,成效更大。要建立领导包点制度、督查巡查制度、责任金制度、有奖举报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实行联防联控,实施禁烧责任网格化管理,确保田块禁烧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对焚烧秸秆行为的查出打击力度,既要“禁火”,也要“禁烟”,严格落实“黑斑”、“黑烟”倒查制度。
国庆节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县8个督查组将开展第二轮督查,各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也要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实现秋季秸秆禁烧目标。
年9月30日。
目前,我镇秸秆禁烧处于关键时期,面对秸秆禁烧带来的巨大压力,镇督查、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昼夜不间断督查和巡查,不留死角。
一、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1、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根据农业部门统计,今年我镇共种植水稻面积4.2万亩,目前杂交水稻收割已基本结束,但还有大量田间粳稻还未收割。前期收割杂交水稻产生的还未收储及还田的秸秆,以及田间堆放的大量玉米秸秆,给秋季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容易引发大面积秸秆焚烧。经镇督查巡查组巡查,我镇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村(社区)甚至连续发生多起秸秆焚烧现象,有的着火面积较大。区督查组也多次在我镇发现火点。
2、村(社区)思想松懈。由于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已持续将近一个月,部分村(社区)出现疲态,思想松懈。经镇督查组巡查发现,部分村(社区)到现在为止还未配备巡查车上路巡查,未安排专人重点区域和路段巡查,甚至出现区、镇督查组发现了火点,村(社区)还未发现,且行动迟缓,漫不经心,秸秆禁烧防控工作十分被动。目前正值水稻收割高峰,产生的秸秆越来越多,且天气以晴好为主,是禁烧压力最大、防控力度最强的时候,秋季禁烧工作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当前的防控工作。
3、安全隐患。目前,我镇正在进行水稻收割,经巡查组巡查发现,产生的秸秆大量堆放在道路两边和田埂上,隐患极大。大量堆积的秸秆一旦燃烧起来,将难以控制,大量正在收割和未收割的水稻也是重大隐患。
二、对于省、市督查力度加大,我们将采取的措施。
18日起,省环保厅派两组媒体记者将对我区禁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深入田间地头,切实做好白天、夜间禁烧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人员在岗在位,发现火情,迅速扑灭,焚烧痕迹及时清理,确保全市第一把火不发生在我区,确保不发现卫星火点、省市巡查点及媒体爆光点。
近日天气连续晴好,禁烧工作进入最后攻坚阶段,省、市、区督查组加大了昼夜巡查力度,根据省、市、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会议精神,为推进我镇秸秆禁烧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加强巡查防控力度。
各村(社区)务必咬紧牙关,坚持不懈,严防死守,绝不能有半点松懈、半点马虎,各村(社区)要安排巡逻车辆和人手加大巡查力度,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强化田间地头的巡查防控力度,排查重点地块,对可能焚烧秸秆的重点区域,要重点跟踪和巡查,安排专人蹲点看管,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对于发现火点的,及时扑灭,及时清理焚烧痕迹,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从即日起,各村(社区)如被镇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将双倍扣除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连续两次被镇督查组发现秸秆焚烧,将扣除一半秸秆禁烧风险保证金;被镇督查组连续三次发现秸秆焚烧,将全部扣除秸秆焚烧保证金;火面积较大(10亩以上),扣除全部秸秆禁烧保证金并立即全镇通报,严厉问责;如被区督查组发现一次秸秆焚烧,即按“全镇第一把火”处理,扣除全部秸秆焚烧保证金,并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严厉问责。
2、严把农机作业关。
各村(社区)要明确要求进行收割作业的收割机必须安装切碎装置,方可进行收割作业,坚决从源头控制秸秆焚烧。
3、要强化对焚烧者的处理。
对于不听劝告、故意焚烧的人员,村(社区)要立即通知派出所,派出所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焚烧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抓典型案例威慑认识不到位的人员,充分体现党委、政府严惩焚烧者的决心。
4、加大秸秆集中清运力度。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引导、帮助农户集中堆放秸秆,迅速组织力量,完成道路两旁、路边沟渠、田间地头、田埂上下、村头树下堆积秸秆的清理、清运和集中处理工作,妥善收贮,彻底消除隐患。对秸秆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秸秆焚烧现象的,要从重追究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机、畜牧)厅、财政厅、铁路局、交通厅、民航局:
近几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地区没有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重点禁烧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基本得到控制。但是,由于全国每年产生约6亿吨秸秆,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秸秆尚未很好地利用,夏秋两季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局部地区还很严重,甚至影响到航空、高速公路、铁路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研究禁烧秸秆治本措施的指示,为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杜绝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继续贯彻执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禁烧责任具体落实到市县政府和乡镇政府,并由市县政府具体组织,乡镇政府具体落实。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环保部门要继续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努力扩大综合利用规模,尽快解决剩余秸秆出路问题;交通、铁道、民航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禁烧执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快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结构调整步伐。
进一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支持力度,积极研究、开发、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特别要重视秸秆剩余量较大、焚烧现象严重的大中城市郊区、高速公路、铁路沿线和机场周边地区的综合利用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地开展并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加工、保护性耕作、能源转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各地要以禁烧为契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在重点禁烧区,指导和鼓励农民种植秸秆量相对较少的农作物品种或者种植带穗青贮作物,大力发展畜牧业,扩大经济作物和间作套种面积。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及秸秆综合利用的益处,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变成农民的自觉行动。特别是在重点区域要进行反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予以曝光。
四、强化执法监督力度。
强化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检查,防止大气污染,确保机场、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干线的安全和高压输电线路的正常运行。对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
今年“三夏”、“三秋”农时季节,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重点地区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予以通报。
年四月二十九日。
。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杆全面禁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秸秆禁烧工作。
二、工作目标
6月1日至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秸秆全面禁烧,秸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县在夏收夏种至秋收秋种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献谋同志为组长,徐辉、赵道彩、孟献利同志和派出所长苏浩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献利,专门设立督察组,徐辉同志任督察组组长。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前,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按
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立即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研境保护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秸秆禁烧工作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6月、9-11月中下旬,各村及有关单位和镇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查,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从6月1日起,各村要在每日15点前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三)督察检查阶段。6月1曰至9月30日,镇秸秆禁烧办组织有关单位,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各村要立即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其他村支两委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各村要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镇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户,将秸秆禁烧工作任务层层落实,明确具体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二)强化部门联动,落实监管职责。今年秸秆禁烧范围
覆盖全镇,5月20日至9月底前必须实行全面禁烧。禁烧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支两委为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包队干部为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坚持“疏堵”结合,做好秸秆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把秸秆禁烧工作列为“三夏”工作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督察、统一落实。督促各村落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发现有焚烧行为要责令立即停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制止,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深入田间地头,防火护林,对焚烧秸秆毁坏人民财产和林木的肇事人员实行处罚,依 从6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法追究责任。加强各类农机管理,深入现场,确保机械收割留下的麦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下,严格落实奖惩措施。
镇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并参与查处。协同有关单位依法监管,对拒不执行焚烧令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妨碍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两级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督、责任追究。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舆论监督。各村要充分利用村级广播系统,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奥运会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大庄镇人民政府
20**年5月24日
xx乡(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20**年夏秋两季农作物收获期间在全乡范围内实行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
(二)大力推广使用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栽培食用菌、秸秆青贮、氨化、堆沤、快速腐熟等综合利用技术,全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30%以上,夏季小麦适宜机械作业的地块还田率要达到100%。
(三)切实做到低茬收割,麦茬控制在15公分以内,旅游路、张开路两侧2公里、大广高速沿线两侧、高压输电线路两侧及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及田边、路边、渠边两侧和绿化带内,严禁堆放和焚烧秸秆,对不能有效利用的秸秆,要随收随清,挖坑掩埋沤肥或清运到坑塘、固定堆放点,不留燃烧隐患。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6月上旬)
1、制定秸秆禁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要求。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秸秆禁烧方面的宣传教育。
3、建立乡、村禁烧网络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落实工作责任。
(二)禁烧阶段(6月份、9月份、10月份)
1、成立乡秸秆禁烧督查组,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2、实行挂村蹲点干部、村支部书记负责制。
3、各村应充分发挥禁烧工作网络作用,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大力引导农民推广秸秆还田、沼气化利用、集中存放,统一处理等综合性措施。
(三)考核阶段(6月30日前、10月30日前)
1、认真总结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肯定成效,分析不足。
2、乡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乡。
三、保障措施
织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宣传家长不要焚烧秸秆。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确保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构建禁烧网络。乡成立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xxx、xxx、xxx任副组长,xx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综治办,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禁烧方案和奖惩措施,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驻村工作队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乡、村、队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
(三)严格落实责任。乡与村、乡与包村干部、村与队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乡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片长包片、乡干部蹲点包村,村干部包到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四)加大执法力度。乡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日夜开展不间断巡查,确保田间作业的收割机全部带有粉碎切割装置,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对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公安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附:1、乡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2、各村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年六月
为切实做好20**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定远县2015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实施秸秆禁烧;确保没有环保部环境卫星、国家气象局气象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现一处黑斑”;加强源头管控,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5月10日至5月19日)动员部署
1、召开全镇午季秸秆禁烧动员大会,安排布置夏季秸秆禁烧工作。
2、由包村干部负责,与每台收割机和机手见面,登记作业区域,与机手签订承诺书,对收割机进行逐台核查,对符合作业要求的,发放由镇政府统一制作的标牌,对不符合作业要求的收割机下发整改通知书,否则坚决不予下田作业。
3、分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签订村规民约。
5、安排专人到各中小学逐年级逐班召开学生会,抵制秸秆焚烧、共创美好家园宣传教育课,以班为单位开展倡议签字活动,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第二阶段(5月20日至6月30日)全面禁烧
镇村干部划分责任区,明确职责,强化督查,认真查处干部工作不力、农户焚烧秸秆、农机手违规作业行为,全面完成秸秆禁烧任务。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总结表彰
及时召开秸秆禁烧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同时表彰若干名秸秆禁烧好农机手、好村民、好党员、好大户、好家长。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统一组织指挥,指挥部下设两个巡查督查组、两个执法组、两个应急处置组、八个工作组。其中两个巡查督查组,重点对火点、烟点、斑点进行巡查与处置,对镇村组干部在岗在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问责,同时做好巡查督查记录。两个执法组,重点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四必查”、“四必处”即:有火必查、有烟必查、有斑必查、有报必查;有查必处、机手必处、田主必处、问题必处。两个应急处置组,分别在界牌和永宁集结待命,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二)营造禁烧氛围
逐村张贴秸秆禁烧通告,逐户发放一封信,每村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横幅不得少于5条,从5月20日开始全面开放“村村响”,每天播放不得少于三次,每次不得少于半个小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禁烧工作始终。
(三)实行保证金制度
所有参加秸秆禁烧的镇村干部要向镇党委、政府缴纳禁烧
保证金,保证金由农经站负责专户管理。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分别缴纳0.5万元,镇抽调的干部和村干部缴纳0.3万元,待禁烧工作考核后,结算禁烧保证金,并根据禁烧结果予以加倍奖励。
(四)明确职责
1、实行主要领导包线、党政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网格化管理,一处着火点四级追究责任制度,实行禁烧无空白、职责无盲点、管理无缝隙、追究无容忍。
2、逐级落实禁烧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1)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秸秆禁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禁烧工作,督查干部在岗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效,调度落后村组和干部。
(2)联系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书记和主任负责落实禁烧工作的各项规定,组织村组干部入户宣传禁烧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收割和安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反村规民约中有关禁烧规定的案件,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
(3)村干部负责责任区禁烧工作,组织村民组长开展禁烧工作,严防死守不符合要求的农机下田作业,第一时间扑灭着火点,确保辖区没有卫星遥感监测通报火点,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
(4)村民组长负责本组禁烧工作,带头承诺本人及其亲属不焚烧秸秆,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并组织人员扑灭,为执法组现场指认着火点所在地块的田主。
(5)党员和享受“老字号”工龄补助的人员要带头执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同时要包保亲属不焚烧秸秆。享受“老字号”工龄补助的人员违反禁烧规定,停发工龄补助。
(6)村民要带头执行村规民约,不焚烧秸秆,主动参与灭火。凡本户焚烧秸秆(或焚烧秸秆的田块不能认定点火人的,视为本户所为),停发农业补贴。
3、实行联保承诺制度。围绕秸秆禁烧田块,实行户与户联保、干部与亲邻联保、机手与田主联保、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保、被流转户与流转大户联保的多元化联保制度。
(五)加强农机管理
严把农机作业质量关,凡农机手不签订承诺书、不加装粉碎装置、没有镇装订的统一标牌一律不准下田作业,对违规作业的.农机手一律扣留收割机、直到收割结束方可放回,各村要积极联系外地大型收割机,解决群众收割问题。
(六)安全处置秸秆
以村民组为单位设置一个至两个秸秆堆放点,对不能打捆或没有破碎的秸秆进行集中堆放,明确具体监管责任人,由镇集中腐化和处置,杜绝集中焚烧、水体污染及火灾现象。临时堆放点补助标准按每亩1500元进行补助。
(七)实行友邻乡镇联防联控机制。
加强与藕塘、大桥、南谯章广、肥东古城镇等乡镇的沟通与联系,制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协作办法,共同抓好边界交叉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
(八)做好后勤保障
在秸秆禁烧期间,各村要妥善安排好参加秸秆禁烧工作干部的生活问题,镇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贴。
(九)严惩第一把火
根据县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对于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户、机手及其责任区干部实行严惩。
1、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户,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实行重处,除罚款外,停发农业补贴。
2、焚烧第一把火的农机手,除罚款、停发农业补贴外,取消收割机作业资格。
3、焚烧第一把火的责任区,责任区责任人予以撤职,村民组长予以撤职,包村干部、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除按规定扣除相应的保证金20%,视情节轻重予以组织处理。连续连第二把火的责任区,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予以撤职,包村干部在广播上做检查。
四、严格奖惩
(一)被镇巡查发现禁烧干部不在岗的,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抽调的镇禁烧干部、每次罚款100元,村书记、主任100元,其他干部50元,被县以上督查发现反馈或通报的加倍处罚。
(二)被镇巡查发现的收割机没有加装粉碎装置进行收割的,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所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各200元,责任区干部300元(责任区干部已报告的免于处罚),发现收割机虽然加装了粉碎装置但没有按照规定作业的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所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100元,责任区干部处罚200元(责任区干部已报告的免于处罚),被县以上督查发现并反馈或通报的加倍处罚。
(三)被镇巡查到的着火点且着火点面积小于10平方或长度低于5米的,并在10分钟之内扑灭的免于处罚,如果超出上述面积或长度且超过10分钟没有扑灭的,一次扣罚村民组长50元、责任区责任人200元(10分钟之内没有赶到现场的加倍处罚),责任片书记或主任200元、包村干部和联系村负责人200元,被县以上巡查发现反馈且没有通报的按上述处罚。
(四)被县以上巡查督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每次处罚镇联系村负责人、包村干部、责任片的书记或主任、责任区干部各300元,被县里确定为全县第一把火的,除扣除上述人员保证金的50%以外,镇干部年度考核一律视为不称职。书记或主任给予组织处理。
(五)被环境和气象遥感卫星或省巡查发现通报的着火点实行“一例死亡法”,该村所有保证金全部扣除,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
(六)实行有奖举报。鼓励举报秸秆焚烧行为,一经核实,将给予举报人员200元奖励。
根据灵城镇镇委镇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午收期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午收期间实现全村范围“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发生因禁烧秸秆造成的安全事故,实现全面禁烧。
二、主要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由镇党委委员、镇党委副书记雷明鸣、村第一书记任亮为总指挥的全面禁烧领导小组,村党支部书记武余龙任组长、村主任刘言成任、镇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两委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具体抓落实。
(二)划定禁烧片区
全村8个村民组,划分为两个片区,各村民组组长为责任人,安排村两委人员具体包组。
三、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发放行政告知书到每户村民;利用村广播、横幅、标语等方式集中宣传,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专项治理,经费保障
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列入我村预算。
(三)目标考核,奖惩兑现
1、禁烧领导小组和村民组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和奖惩措施。
2、做好禁烧期间值班看守。自6月1日至6月15日制定24小时值班表,明确交接班时间,实行24小时值班看守,发现擅自离岗罚款300元。
3、奖补与责任挂钩。在禁烧期间,每个村民组设基数奖1000元,如发现一处着火点,罚所属村民组长和包片人员各500元。
为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禁止燃烧秸秆,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乡镇秸秆禁烧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全乡广大村民:
为全力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严防烟气和各种污染。根据市县政府及环保部门秸秆禁烧工作要求,现将秸秆(含废旧地膜及垃圾,以下同)禁烧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禁烧范围。全乡境内均为禁烧区,实行全面禁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焚烧秸秆。
二、惩处办法。对擅自焚烧秸秆产生烟尘造成大气污染的,一经发现,不论过火面积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县环保部门牵头,乡政府配合一律一次性给予20xx元的处罚;对于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恶劣影响或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对提供焚烧废旧地膜、垃圾、芨芨草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300元;对于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的,一经查实,一次性奖励500元;焚烧面积较大,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失的,一次性奖励20xx元。
全乡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要学法守法,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带头管好自家的田块地埂,争做秸秆禁烧的模范、秸秆还田的先锋、综合利用的标兵。全乡广大村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抵制秸秆焚烧,大力倡导秸秆禁烧,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建设美丽生态乡村而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焦家庄乡人民政府。
年1月20日。
当前,秋季作物即将进入收获期,为保护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期从9月20日至10月30日。在此期间,实行全县范围内全面秸秆禁烧。
二、禁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树木落叶、田间杂草、垃圾、废塑料及其它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湖、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
三、禁烧期间,实行秸秆焚烧举报受理查处制度,公众发现焚烧秸秆行为时,可拨打12369环保热线进行投诉和举报,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村举报。
四、禁烧期间,凡违反规定进行焚烧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行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鼓励农民购买秸秆还田机具,成立农机作业合作社,从事收割、秸秆还田、耕作等联收联耕一条龙服务。
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秸秆进行快速腐熟还田、免耕还田、秸秆发电、秸秆沼气、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等途径利用、消化农作物秸秆。
七、对拒不接受或严重阻碍秸秆禁烧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寿县人民政府。
20xx年9月20日。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止和杜绝焚烧秸秆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秸秆禁烧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认清焚烧秸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划定小清河以南,胶王路以北为我市今年的秸秆禁烧区,禁烧区以内的济青高速公路、滨博高速公路、309国道、205国道两侧各2公里内,各区县及市高新区城区周围5公里以内作为重点监控禁烧区。禁烧区内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三、济青高速公路两侧2公里内要严禁焚烧秸秆,沿线涉及的区县和高新区要层层签订禁烧责任制,落实好省市区县有关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烧毁树木,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有关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做好今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望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监督,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焚烧秸秆,努力营造空气清新的良好环境。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博市公安局。
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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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广大农民朋友们:
当前正值备春耕之际,也是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关键时期。受传统观念影响,不少农民朋友习惯就地焚烧农作物秸秆,这样会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易引发火灾,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仅能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美化城乡环境,减少火灾隐患,而且能够实现秸秆转化升值,增加农民收入。
露天焚烧秸秆属违法行为。《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焚烧秸秆,违者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和罚款。
农民朋友们,露天焚烧秸秆百害而无一利,全面禁烧秸秆是当务之急。在此,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广泛宣传禁烧政策。要通过自己的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讲解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以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主动劝导家人、邻居和亲朋好友“不能烧、不乱烧”,把禁烧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
二要带头落实秸秆禁烧。要从自身做起,带头不燃烧秸秆,首先不在自家农田里点火,并及时劝导亲戚、朋友严格执行秸秆禁烧的有关要求,切实把禁烧规定落实到位。
三要积极推广综合利用。各旗县市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让秸秆还田,将秸秆青储,多途径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浪费秸秆资源,真正实现秸秆变废为宝。
四要严密实施巡查监管。各旗县市政府作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构建起县—乡—村包联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有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顶风而上、肆意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
农民朋友们,蓝天白云,需要大家共同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抵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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