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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8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7年6月25日和2018年1月25日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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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xx各项重点工作扎实进行,切实做好20xx秋季开学工作,强化学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安全意识,确学生人身安全,保证学生快乐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护校安园”活动的指示精神,我校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排查活动。学习教育局颁发的文件,要求教师提高责任意识,增强安全常识,切实认识到校园安全、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证把孩子教育好、管理好、保护好,让家长放心地将学生交到我们的手中。
1、教材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存在侵权盗版问题,并且开学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
2、教职员工能及时到岗,大部分学生能按时返校,有小部分学生调到其他学校学习。
3、水电及各项生活设备检验安全、运行良好,能保证开学后的正常使用。
4、顺利开展了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约粮食、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三节”主题教育。
1、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经查,我校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学校围墙低,不符合标准。
(2)、校门前公路无减速牌、斑马线。
2、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园重点部位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学校有专门的保安人员,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登记,学生特殊情况出入校园需班主任签字,并确保通知到家长。
4、结合校园治安特点,保安做好定时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高地点的排查、管控工作。
5、开学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宣讲,并制定了定期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
1、制定了定期检查学校用电情况,确保用电安全,避免因用电而引起的火灾等情况,对学校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整理,避免火灾爆炸的发生。
2、对学校教学楼、办公楼、操场、篮球场、厕所等建筑及场地开学前进行了排查,并制定了定期检查是否存在隐患的安全工作方案。
3、学校办学规范,不存在超大班额,课程安排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能够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体育锻炼要求。作息时间安排科学合理,不存在组织学生补课情况。
1、教师配备情况,学校教师基本能满足基本的教学工作,有专门的音乐、英语教师,但是仍然急需专门的体育、美术教师。
2、教师队伍稳定,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新工资调整方案能够落实到位、
3、教师能够做到爱岗敬业、关心热爱学生、以身试教,不存在有偿家教情况。
1、深入推进信息化进程,校园已基本实现互联网全覆盖。
2、本学期学校将安装一个多媒体教师,根据每个班级的具体实际情况使用,及教师的教学教研活动。
1、学校牢固树立以“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学办学思路清晰。
2、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情况,建立以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为导向的岗位责任制度,全员参与、全面考查的学校自评制度。
3、制定了有递进层次、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德育目标、德育计划,德育渗透于教育全过程。
4、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各年级学生全科合格率、毕业年级学生毕业率和按时毕业率能够达到规定要求。
1、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能够围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2、校园文化活动的设计情况能够结合实际,并设计组织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制定了在重大节庆日,设计、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预案,注重教育教学活动和团队活动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整个教育教学过程始终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情况,努力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
根据市教委、督导室通知(沪教委〔20**〕18号),徐汇区教育局、徐汇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非常重视20**年秋季开学暨“护校安园”的行动落实,在共同商议的前提下,分两路开展工作。教育局通过办公室在转发市教委《通知》的同时,要求全体校园长在开学前召开的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传达布置。督导室则在原有常规检查特别提醒校园安全的基础上,再一次通过政务网和手机短信把《通知》、精神与要求告知每位责任督学,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秋季开学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的督查。落实情况如下:
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对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查重点内容》(见附件1),根据十二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全面梳理排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针对自查梳理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我区检查发现,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有效。各学校充分认识到做好“护校安园”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协调和监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学校自查和责任区督学检查结果为,重大问题“0”。
2、检查发现,各学校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制定了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彻底大检查,不走过场。有学校发现门卫“双岗”不到位,及时进行了整改。
3、有少数学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已及时、准确地上报到教育局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已做了妥善处置。
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和谐,根据国教督办函(20xx)28号】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校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我校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教材也均符合规定要求,在开课前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学校用水问题也及时处理,及时组织维修改造水房。部分办公室用电问题正在积极处理。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坚持“一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学校实验室已派专人管理,各种危险化学品是否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是否及时登记,建立档案;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是否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实验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监控正在解决。为完善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从而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还准备开展“安全教育日”、“小学生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求发展,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群防群治,标本兼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护校安园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实现“三无”目标,即全年无责任事故,无重特大事故,无死亡人数。
2、健全学校护校安园工作领导责任制、奖惩制、例会制、宣传教育制,检查制、报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坚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学、校舍、生活设施以及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5、抓实校内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门卫工作职责,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较大以上事故为零。
6、组织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疾病疫情和食品卫生的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内食堂运行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确保学校内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持证率达100%。
8、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台帐,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10、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彻底清除学校校舍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四、主要工作:
1、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校舍的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和完善校舍档案,二是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坚决杜绝校舍倒塌等恶性事故。
2、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进一步加大对食堂的管理力度和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食堂监督管理,规范进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杜绝“三无”产品、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有效防止食品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开水供应,让学生饮用卫生、安全的开水。
3、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禁止学生乘坐“三无”车、超载车、摩的等,提倡学生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步行往返学校,每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举行一次交通知识讲座,力保学生搭乘安全车放心车。
4、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继续实行宿舍管理责任制,把每间学生寝室落实到人,责任人必须对自己管理的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清洁卫生打扫、内务的整理负全责;安排专职宿管员,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骚扰和侵害;进一步强化学生宿舍班级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在学生就寝前必须到场清点人数,管理学生纪律。
5、做好楼道安全管理。
坚持每天对楼道的照明和应急灯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楼道照明;强化楼道值班制度,保证每节课间和其他学生通行高峰时段每层楼楼道有老师值班疏散学生;规范学生楼道行为,杜绝楼道事故。
6、做好传染病、季节病防治工作。
坚持定期对学生宿舍和校园环境进行一次消杀,保持教室、寝室的通风;教育学生爱清洁,讲卫生,做到脸盆、面巾个人专用并每周带回家去消毒杀菌;抓好季节病的预防,适时开展防病教育;坚持学生健康体检,建立特异体质学生档案;坚持晨检制度,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7、抓好防汛工作,防止学生溺水事故。
夏天要加强对学生私自下河游泳的教育管理,聘请学生校外安全义务监督员,请其发现有学生游泳立即报告学校;与家长勾通,督促其对学生下河洗澡的管理,构筑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屏障,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
8、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禁止学生玩火和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定期对学校电路进行检查,杜绝师生私拉乱接电线;开展消防演练,提高火灾自救能力;定期对学校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9、禁止学生使用和携带管制刀具。
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及时对学生携带的刀枪棍棒进行收缴,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管理作用,家校携手净化校园环境。
10、加强危化物品和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
严格按照危化物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化物品的管理,严禁其脱离监管,流入校园和社会;教学设备设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片管理,经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深入落实护校安园管理责任制。
1、校长与各室、各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头、每一个时段。
2、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人制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政教主任、总务主任是具体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该班第一责任人。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提升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强化对安全工作的过程和终结管理,把安全隐患当问题查处,实行安全责任一票否决,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任,责任有人负。
4、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组织发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以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实现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1、全面加强人防建设。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指导本校门卫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推动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督促指导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并落实专人值守。3、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市领导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5日和20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大钢中学护校安园自查报告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和谐,根据国教督办函(20xx)28号】关于开展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强化校园安全工作,为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营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校在学校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我校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教材也均符合规定要求,在开课前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学校用水问题也及时处理,及时组织维修改造水房。部分办公室用电问题正在积极处理。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坚持“一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实验室已派专人管理,各种危险化学品是否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是否及时登记,建立档案;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药品的存放是否贴好标签,标明名称、浓度、存量、进货日期、有效期或配制日期。实验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监控正在解决。为完善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从而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还准备开展“安全教育日”、“小学生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稳定求发展,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群防群治,标本兼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护校安园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习庆华。
副组长:李二娃习建兵吴军刚王海明。
成员:各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组织网络,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实现“三无”目标,即全年无责任事故,无重特大事故,无死亡人数。
2、健全学校护校安园工作领导责任制、奖惩制、例会制、宣传教育制,检查制、报告和安全工作值班制度等各项制度。
3、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点,坚持做到每月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一旦查出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教学、校舍、生活设施以及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5、抓实校内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落实门卫工作职责,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较大以上事故为零。
6、组织修订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
7、加强疾病疫情和食品卫生的防控和监管工作。确保学校内食堂运行规范,进货索票、索证率达100%;确保学校内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健康知识培训持证率达100%。
8、加强安全信息管理,按时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材料,抓好学校安全信息情报的收集、处置工作,防范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9、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台帐,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10、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彻底清除学校校舍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四、主要工作:
1、校舍安全管理。
做好校舍的安全管理,一是健全和完善校舍档案,二是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坚决杜绝校舍倒塌等恶性事故。
2、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管理。
有毒有害食品进校园,有效防止食品中毒事件。保证学生开水供应,让学生饮用卫生、安全的开水。
3、道路交通安全。
坚持每月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禁止学生乘坐“三无”车、超载车、摩的等,提倡学生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步行往返学校,每期至少请交警对全校师生举行一次交通知识讲座,力保学生搭乘安全车放心车。
4、加强学生宿舍管理。
继续实行宿舍管理责任制,把每间学生寝室落实到人,责任人必须对自己管理的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排查、清洁卫生打扫、内务的整理负全责;安排专职宿管员,加强夜间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骚扰和侵害;进一步强化学生宿舍班级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在学生就寝前必须到场清点人数,管理学生纪律。
5、做好楼道安全管理。
为加强对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联合成立市“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副局长毛卫东任组长,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赵合清、市综治办秘书科科长郭万景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李树春任办公室主任,市综治办秘书科副科长李明安、市教育局安全信访科科长李松为副主任。市公安局治安和出入境管理支队内部保卫和保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学平、民警宁少华为联络员。
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以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20xx年“护校安园”行动,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实现“四个提升”的目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园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维护校园长期安全稳定。
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推动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合力。
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乡镇、街道基层政权组织和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校园安全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处置。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城市地区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偏远地区和农村要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巡、有人防。要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校园特别是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涉校涉园的矛盾纠纷以及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管控逐一进行动态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员管控要确保落实到位,不留死角盲区。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以及长期未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督促指导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接入率。市、县各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三要以偏远地区和农村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基层政府尽快提出解决方案,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
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园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升级;对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持续推进校园“护学岗”建设,组织警力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特别是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力度,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偏远地区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1、宣传发动(即日—4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通过学校、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央、省、市、县(市、区)“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护校安园”的积极性和热情。
2、物建力量(即日—5月31日)。
各县(市、区)要根据校园分布密度、距离远近、校园自身安保力量、校园周边环境等情况物建安全员、组建巡防队伍、确定一键报警设备安装地点并建档备案。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员、巡防队伍工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以使工作有的放矢。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制定针对安全员、巡防员、一键报警设备安装商户的优惠政策,以资鼓励。
3、监督整改(即日—20xx年1月31日)。
对发现的治安隐患,公安机关要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八、十一、十二、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4、保安培训(7月1日—8月25日)。
按照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公安部2010年8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及本次《方案》的要求,各县(市、区)要利用7、8月二个月的暑假期间,组织在学校、幼儿园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进行保安业务知识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保安员证》后方准上岗。具体培训办法另行制定。
5、检查验收(6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将列入中央至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20xx年重点工作和绩效考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也将分阶段检查验收各县(市、区)“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对工作卓有成效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对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加强组织部署。
为全面统筹推进“护校安园”行动开展,各县(市、区)要按照中央、省、市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的工作模式,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本地实际,逐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任务。
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教育部门要报告党委、政府,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清理整治力度,加强对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综治部门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和村校联防等工作,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由综治部门会同教育、公安部门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检查考核。
全市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市、县二级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公安机关要按照《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
(四)落实工作责任。
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细化处罚措施,促进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对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地教育部门领导及校长、园长责任;对因校园周边地区治安秩序长期混乱、案件频发、重点人漏管失控,导致发生涉校涉园重大恶性案件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民警责任;对因地方党委政府特别是基层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涉园恶性案件事故的,综治部门要依法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情况收集和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行动期间,每月15日、30日要按时认真填报《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统计表》每月30日要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护校安园”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维护校园安全长效机制,我校高度重视“护校安园”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护校安园”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切实履行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尉犁县第六小学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护校安园”工作,要求全校上下立即行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的方针,严密排查整治各类校园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警校联动工作机制。
为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热依木〃依沙克;组员:张明、吐尔逊〃阿不都外力、吾买尔〃艾买提、焦朝国、刘昌、各班班主任。)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组织保障。根据镇综治办、派出所、中心学校等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对“护校安园”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全面开展“护校安园”工作。
二、明确任务,广泛参与。
全体教职工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了对校园的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联合派出所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摸排并做好管控工作;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排查于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积极整合基层社会管理力量,广泛发动家长、治安积极分子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了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为了将“护校安园”工作抓紧抓实,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校园硬件设施建设。根据要求,我校落实了“八有”,即:有警务室,有办公设施,有牌子,有警方提示,有工作制度,有工作记录,有监控设备。相关制度、提示牌等都已上墙或安置在校园门口。
二是建立健全“护校安园”工作职责制度。落实了工作方案;校护校队严格实行了定岗定责制度;制定了巡逻值班制度;出入人员、护校巡逻登记制度;矛盾排查制度等。从根本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是严格规范工作内容,确保工作连续性。重点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督查,对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进行检查,尤其是在上学放学时值班人员工作是否到位,对发现问题是否能够及时予以及时处理等。
四是注重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及化解工作。以校园内部安全排查为重点,实行周排查制度。以班主任、任课老师、学生班干部为主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注重宣传、形成合力。
我校在开展“护校安园”工作的同时,注重舆论宣传。通过班会、教代会会、校委会及校会等形式加强对此项工作的宣传,通过学生让更多的'家长了解护校安园工作的内容和重要性,使得学生家长能够重视、支持、参与到护校安园工作中去。
为了强化本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师安全意识,确保学生人身、饮食安全,更好地落实贵教督办《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查通知》精神,我校针对自身情况进行详细周密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开学条件保障情况。
本校所有教师及时到岗到位,并组织教师清理学校卫生,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同时对校园内、外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上报维修处理。检查教学设施,保证后面教学的正常进行学生也在9月1日按时报名。及时公布收费文件,与学生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材自愿征订卡。少先队工作开展起来,日常常规检查,升旗仪式,“三爱”、“三爱”等主题教育都有条不紊开展中。
校园配齐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进行封闭管理,安排好教师值班巡视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校园安装视频监控,为本校安全工作提高了很好的保障。及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学初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制定每月的安全演练主题,有效、针对性宣传安全教育。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学校实验室实行专人管理,危险物品双人双锁。有健全的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配备防火设备并定期维护。少先队负责应急疏散预案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保证有方案、有活动、有总结。无学生食堂,教师食堂有消毒柜,保证卫生。
四、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无校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要求家长接送学生,杜绝电动三轮车的乘坐。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情况。
由教导处牵头,每月对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排查情况及时上报,建立完善校舍安全档案。
六、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严格执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无乱收费、补课乱收费、幼儿园乱收费行为。无超大班额,课程安排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不存在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并张榜公布情况,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是否落实。
七、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本校教师9人,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落实情况,不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八、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
九、教育信息化开展情况。
学校基本实现互联网全覆盖;拥有多媒体教室。正在不断加快教育信息化建成。
十、校园文化建设情况。
为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学校围绕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利用重大的节日对学生进行鲜明的主题教育,具有显著成效。重视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情况,努力创设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
十一、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开展情况。
牢固树立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办学,办学思路清晰。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情况,建立以服务教学、服务学生为导向的岗位责任制度,全员参与、全面考查的学校自评制度。制定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德育目标、德育计划,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不少于一小时。
十二、地方政府履职情况。
地方政府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指导学校规范办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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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12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综治办、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为确保全市“护校安园”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隐患整改、化解纠纷、重点防控、打击犯罪、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做到人员不减、力度不减、声势不减,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外来人员、车辆入校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二要落实校园安全保卫力量。校园要按规定成立安全保卫机构,确定安全保卫机构负责人和专职或兼职安保人员,要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根据学校师生数和寄宿生数配足保安员,按《规范》规定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落实安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要按照国家《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落实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四要落实安全法制教育。公安、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定期入校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指导应急演练。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地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市里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二要提前预警风险。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巡逻防控,构筑校园安全屏障。一要落实巡防守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定期排查学校门口及附近交通路口交通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标识,有效提高设置率和规范率。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车辆的检查盘查,对携带管制刀具或欲滋事等违法嫌疑人员,及时带离现场进行查处。二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三要开展周边整治。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志勇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吴礼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部署推动,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联合督导,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共同研商落实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着眼长远,完善机制。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倒逼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后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落实责任到人,限期扭转局面。市“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将定期收集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和处置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
行动期间,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附后)上报市专项办,遇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行动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xx年6月25日和20xx年1月25日前上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中小学)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中小学违法犯罪活动,严防发生重大涉中小学安全的案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持续稳定,按照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中小学“护校安园”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基础工作,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涉校园违法犯罪打击、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九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的长效工作机制,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切实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确保全区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综治、公安、教育部门及各镇街要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综治部门协调推动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园护校志愿者队伍和乡镇农村校园联防护校队伍开展安全巡防;督促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中小学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等的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各镇街担负起本辖区中小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确保校园安全;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加大校园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督导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内部防范各项指标保质保量完成;完善防火、防踩踏、防恐等工作预案。公安部门要督促派出所依法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涉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等工作;将校园周边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周边社会巡逻防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处理涉校园突发事件。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校园内部安全防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措施。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生活管理教师,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减速带、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实行封闭管理。五要加强消防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配备相关消防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等设施。六要指导、监督学校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二)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安全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协调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保障。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
(三)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班级管理人员要深入了解掌握学生情况,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及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理性平和地处理矛盾冲突,防止“校园暴力”发生。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分专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各镇(街)和派出所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以及因涉校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对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要加强管控,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要利用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等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尽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区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力量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六)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对涉校侵害师生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零容忍”,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专人,一包到底,快速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全部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七)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单位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尽早防范。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责任区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师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校园保卫人员的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妥善处置。
(八)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区综治办、各镇街、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每学期要联合或单独开展不少于3次的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相关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6月至12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月20日前完成本区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对各项指标进行验收。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区里成立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及公安分局、教体局各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信息汇总等工作。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上报区教体局督导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警校联动机制、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等6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一)强化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指导、监督学校、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规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一要健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带入校园。二要加强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门卫和保安员,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三要推进技防设施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市校园达标率要达到80%以上。四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校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机关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工作。
(三)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要在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派出足够的警力重点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守护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强化涉校违法犯罪打击处理。公安机关要深入摸排各类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入校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省市公安机关要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可能是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防止发展蔓延。
(五)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三要依托校园警务室密切与学校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警务室民警或担任法制辅导员民警对有不良行为、欺凌、暴力行为学生实施训诫教育制度。
(六)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防范能力。
(一)统一领导,综合施策。各级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成立“护校安园”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针对问题,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级公安机关和综治、教育部门要将校园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地方,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到上月的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发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要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总结报告,要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上报。
1.我校56名教职工按时返校并全部到岗,735名学生按时返校,192名新生按时报到。
2.我校对教育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到位,教育民生工程的宣传单以及教育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家长手中。学校没有出现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或学习困难而失学的情况。
3.9月1号按时把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4.用水、用电等各项后勤保障均配有专人负责,定时检修,出现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解决。
5.我校积极开展开学教育,其中包括开学典礼,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活动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主题教育。
二、“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
1.对于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定期排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有专人负责安全、门卫有保安;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情况基本不存在。
2.我校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要进行登记,校外车辆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入内;门卫和保安员配齐配全安全叉、橡胶棒、辣椒水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有视频监控设备。
3.我校对于学生的安全极为重视,今年暑期对所有的楼道进行了封闭,并对报告厅外裸露的水泥台阶铺设了地胶。学校开设有安全教育课、定期举行消防安全演练、并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宣讲安全知识,我校制定有校舍倒塌、拥挤踩踏等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定期到校对师生开展法制安全教育培训。
4.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及时到位,学校开学当天及上下学等时段有警车巡逻也有民警执勤;警校联动机制健全,**山派出所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并结合校园治安特点,对于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到位,不定期对于他们进行巡防。
三、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1.我校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完好有效,制定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举行组织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
2.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全部落到实处。
3.我校有配电房,配有专业专职电工负责,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并制定了应急救援制度。
四、校车安全管理情况。
1.我校没有校车。
五、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情况。
我校组织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达到三严防、两提升、两推进,即严防发生涉校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治安灾害和交通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进一步提升涉校案事件打击预防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内部安全防范水平;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校园安全常态化警务运行机制建设。
(一)健全安全教育机制。
学校要坚持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任课教师都要担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利用升国旗仪式、晨会、班队课、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还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为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
我校还加强与社会、家庭、监护人的联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教育和防范网络,学校安保人员安全管理培训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都已制定和完善,还给班主任、门卫开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学生放学管理、特异体质学生管理及住校学生管理。完善学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我校各班班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定期研究分析学校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从而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开展安全专项活动。
学校还开展好安全教育日、小学生安全月、平安校园创建、文明交通行动、119消防日等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内部安全管理。
学校要按要求,配备门卫人员,加强门岗值班,做好外来人员登记,控制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外出,杜绝可疑人员进入学校。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审,加大对校舍隐患的排查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修缮和改造危旧校舍,稳步实施校安工程。
加大安全投入,配齐配足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安保器材(钢叉、橡胶警棍、防割手套、辣椒水),有效发挥安保队伍和设施的作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技防设施,在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专、兼职保卫人员配备到位。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五)狠抓安全隐患整治。
我校政教处坚持一月一排查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台帐,做到谁检查谁负责。把防危房倒塌、防火灾事故、防饮食中毒、防人为破坏、防不法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溺水伤亡事故作为排查的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厕所、围墙及活动设施、用电设施、防火器材等逐一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排查。
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及时协调解决。
学校要建立并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将进一步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不定时深入班级检查安全工作,对检查出问题的单位将责令其及时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报全校。
(六)积极整治周边环境。
我校还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协调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认真研究对策,采取应对措施,消除学校周边有损学生健康的因素和隐患,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和学校安全。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不断提高我校安全保卫工作水平。
根据嘉综委校园治安组〔20xx〕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集中开展“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认真组织开展了“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结合新学期安全工作部署,对校园安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安全自查情况:
开学初,学校组织安全隐患排小组成员进行了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超市、校园安全及周边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原体育馆拆除工地进行了清理和围栏。在检查过程中除发现有个别灭火器失效,并立即进行了更换以外,未发现其他安全隐患。学校值班领导、安防小组、值周教师等已开始按值班安全要求正常值班。
二、校车及交通安全:
我校没有接送学生的校车。除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讲座和交通安全教育以外,针对学生周未和节假日离校、返校,学校都提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以家校联系短信平台、《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门口没有发现非法营运的“黑车”接送学生现象。
三、校园“人防、物防、技防”落实情况:
1、学校足额配备具备资质的保安,门卫室配备7件套防范器械(橡胶警棍、钢盔、催泪喷射器、防刺服、防割手套、约束绳、防护钢叉)。保安人员能熟练使用防范器械。
2、学校装有视频监控、报警器、有专人进行管理,能正常使用。
3、学校有严格的门卫制度。外来人员和贵重物品出入校园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没有无关人员随意出入校园的情况。
4、校园110紧急求助报警按钮已多次上报南湖街道派出所要求安装,但目前还没联网。
我校将进一步深化“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活动,定期对重点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保持与南湖街道、南湖派出所等综治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梳理完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平安、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我镇校园安全管理,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组织开展“护校安园”行动工作,全面强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实现“四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校园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治安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工作协作水平”,严防涉校涉生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安全。
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进一步强化校园‘三防’建设、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控”等“五个强化”重点措施,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方力量组织动员,全面形成校园安全管理合力。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干群结合、依靠群众,全面部署村(居)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通过与派出所协调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要在每所校园周边的邻近单位、住户、商业摊点、店铺物建护校安全员,并在校园周边有条件的商户、营业网点、居民户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情况立即报警,齐心协力迅速做好应对处置。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报警点报警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予以维护。要推动建立专兼职护校队伍,要组织发动党员干部、退休职工、学生家长、治安志愿者建立护校工作机制,与村委达成共识以民兵、治保队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建立健全村校联防制度,学校要加强内保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专兼保卫人员、门卫及生管人员,要加强安全工作队伍的培训,落实保安员岗前培训,要组建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队,并邀请公安干警、镇村干部、治保人员及社会热心人士参与,定期在校园内外进行安全巡查。要通过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实现每所校园及周边都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有人管。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校园的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堵塞校园安全漏洞。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与当地派出所建立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机制。派出所协助对小学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要强化门卫、值班、寄宿生管理、巡逻、隐患排查等制度的建设,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要对校园周边的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及时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周边存在的治安乱点,要限期进行整治解决;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三防”建设,着力筑牢校园安全屏障。一要全面加强人防建设。要按照县公安局、县综治办、县教育局的要求,镇派出所指导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齐安全叉(钢叉)、橡胶棍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推动技防设施建设。要按照要求,校园配备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一键式报警设施,并落实专人值守。要积极推动校园视频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视频监控平台,不断提高联网率。各校要注意巡视检查校园视频监控装置,发现损坏要及时维护,要逐步建立完善的校园视频巡查工作机制,及时调度、动态掌握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情况。三要全面加固物防设施。进一步加强物防设施建设,确保校门、围墙及重点部位物防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确保校园各项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对尚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校园,要积极协调当地村尽快提出整改方案解决,同时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高危人员管控,切实降低校园安全风险。各校全面加强各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涉及校园内师生的,要指定专人会同学校等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属于校园资产、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校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对因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的人员,要进行谈话教育,并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因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可能实施个人极端行为人员,以及长期在社会上游荡的闲散人员的摸排工作,纳入工作视线,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要针对季节变化特点,不断强化校园周边地区肇事肇祸及潜在暴力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切实掌握其现实状况,会同卫生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其滋事肇祸。
(五)进一步强化周边巡控,不断织密校园安全网络。要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在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组织维持交通秩序。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果断处置,把危险、损害降到最低,要教育学生在危险面前学会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指导护校志愿人员开展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放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生突发事件。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各小学要成立教师护导队,上放学重点时段在校门口对学生进行引导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根据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治〔20xx〕**1号、《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20xx以及《湘潭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潭政办函〔20xx〕6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确保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综治办、湘潭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警校联动及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六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相关规定,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从正规保安公司聘用规定数量的专职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增配专职保安员和宿舍管理员,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值守。二要推进技防物防设施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与湘潭市城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城市校园的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侯区域,设置隔离栏、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力争在20xx年底前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防基础设施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全面清理整治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源,有效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本地区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和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要将城市学校纳入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并严格盘查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应对处置学校的报警求助。对反恐防暴形势严峻、治安复杂地区的校园,在高峰勤务时段要派出携带武器的警力加强重点守护。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四)进一步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针对新学期开学、举办家长会、上下学等特殊时间节点,指导学校做好矛盾纠纷发现、上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等各类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要通过加强网络巡查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进一步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建设。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一要及时沟通涉校园安全情况信息,增强预警能力。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动向性情况信息和线索的收集研判和梳理分析,及时通报辖区公安机关,提前预警,及早防范,避免酿成重大案事件。二要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担任校园法制辅导员的公安民警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学校、幼儿园要邀请辖区消防官兵定期开展对师生和在校执勤保安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儿童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教育部门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督促指导学校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充分发挥校园周边警务室的作用。要依托校园周边警务室密切与学校、幼儿园的沟通联系,警务室民警每周到校园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的收集掌握,对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指导学校、幼儿园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校园图像监控系统的“视频巡逻”功能,密切与校园安保人员的实时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事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制定校园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和综治考评体系。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每学期将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推动开展校园安全网上巡查试点建设,将视频巡查与现场督导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校园督导检查效率和水平。要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综治部门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体泉任组长,市综治办副主任成万里、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吴三成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易正良任办公室主任,副支队长刘勇任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公安、综治、教育部门要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决不能推诿拖延。
(三)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各县市区要坚持打一仗进一步,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本地、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各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根据本系统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领导和市领导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年1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结合重大活动安保工作总体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校园安全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现有制度、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隐患整改、巡控防护、打击查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切实保护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坚决防止发生有影响的校园重大案事件,保障全县校园及周边持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安防建设,提升校园防范水平。
一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学校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的责任,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建立外来人员、车辆登记以及学生、幼儿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
二要配强保卫力量。要按相关规定配足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员,保安员要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配全安全叉、长短橡胶棒、催泪喷雾器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械。此外,寄宿制校园要按规定配备专职的宿舍管理人员,女生宿舍区要由女性教职工担任,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
三要完善技防设施。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国家标准要求,加大校园重点部位安防系统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入侵报警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紧急报警装置、电子巡查系统等建设,做到公共区域无死角,城区校园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四要强化物防建设。按照《反恐怖主义法》的相关要求,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要加强校园实验室管理,危化物品要采取双人双锁、专柜管理,严格领用登记、定期核对存量等工作制度,确保安全。乡镇农村校园要逐步完善围墙等物防设施,实行封闭管理。
(二)强化排查稳控,清除校园安全隐患。
一要深入排查隐患。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今年重大活动举办前,各校务必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改,全力堵塞安全漏洞。县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要提前预警风险。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风险排查预警机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校长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校园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
三要稳控重点人员。要强化涉校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摸清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各类重点人员底数,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
(三)强化周边整治,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一要加强群防群治。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协助处置各类涉校园突发事件。乡镇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联系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
二要开展周边整治。各校要加强与公安、综治、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全面清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四)强化协作配合,完善联勤联动机制。
一要加强情况信息沟通。各校要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传达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等制度,定期通报涉校涉生安全形势,共商对策。
二要提升联动应急水平。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和报警平台,逐步建立完善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对各类涉校、涉生信息收集掌握,指导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勤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警校双方快速反应,密切协同,妥善处置。
三要合力治理校园欺凌。各校要在校内设置防治“校园欺凌”举报箱、举报电话,定期收集汇总举报投诉和学生求助信息,建立清单台账,并会同公安部门共同研究落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消除“校园欺凌”苗头。会同社会、家长共同落实好帮教措施。
四要联手强化宣传教育。各校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防踩踏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活动,提高师生法制意识和应急逃生能力。各校要将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消防逃生、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定期沟通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联动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结合实际,分类解决。要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地方、区域以及不同学校、幼儿园的特点、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特别是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支持,逐一落实解决。
(三)立足长效,完善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教育教育局将根据相关考核评估标准,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并通过考评通报等措施,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成效明显、成功防范和有效处置涉校涉生案事件的学校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发生恶性涉校涉生案件不报、瞒报、迟报或处置不力的,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收集情况,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及统计表(附后)上报教育局安全股,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阶段性工作情况和工作总结分别于6月15日和2018年1月15日前一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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