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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大全(23篇)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大全(23篇)



工作汇报能够让我们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在写工作汇报之前,不妨先来看看一些范文,了解一些写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认真贯彻中央7号文件和省委1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创新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教育成效,切实抓好健康教育活动,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根据东教体11号《关于开展全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卫生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它不仅仅是校容校貌的问题,也不仅仅是环境育人的问题,而是事关办学方向、事关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甚至事关学校整体形象、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大事。鉴于这个认识,我校历年来十分重视体卫工作,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体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体卫工作,并形成畅道无阻的体卫工作网络,并能合理搭配,及时调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为使学校卫生工作顺利实施和确保目标的实现,保证学校卫生工作的细致化、持久化、制度化。我校制订了《学校卫生制度》、《卫生工作检查和奖惩制度》、《突发疾病预防和管理制度》、《突发疾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逐步加以完善,使学校环境卫生、饮水卫生、生理卫生、疾病防控等工作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和制约。按照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总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充分准备,严阵以待,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了全校师生的平安、校园的***、社会秩序的稳定。

(一)开展健康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主要以健康教育课为教育的中心环节。通过不定期举办各类教育讲座、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社会实践等形式促进教育工作的开展。每学期期初,学校都及时制订切合当前形势和实际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使卫生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常规性地邀请居委会卫生保健员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对学生进行流行性疾病防治等方面专项教育。所有课任老师都能认真上课,备课,上好上足每周0.5节的健康教育课,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有考核。每学年全校同学的健康知识及格率都达100%,知晓率达到90%,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大超过了80%,活动的开展,较好地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根据学生和季节特点,我校的健康教育除认真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常规工作外,还把工作重点放在了“传染病防控”等传染病的知识和预防教育上,在学生中大力开展了流行性疾病防控的宣传工作,并采取了必要的预防措施。通过宣传、教育,让全体师生都懂得什么是非典型性肺炎,什么是禽流感,它们的危害,如何预防等知识,提高师生对此类疾病的防范能力。并通过家访、给家长发宣传材料、家长信等形式,认真做好家校结对教育工作。

(二)加强制度落实的督查力度,落实学校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

对于有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源,坚持事先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一旦发现师生有传染病症状(如发热、咳嗽、出疹子等)等异常情况,便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其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并规定如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的病例,在第一时间要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区教育局报告。学校在引导师生认真学习卫生健康知识和防控知识的同时,加大了督查学校内部卫生管理工作的力度,制定了《xx区xx小学防控传染病活动工作预案》。

(三)落实学校卫生工作责任制。

按照工作预案。学校武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把学校防病防疫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开展学校防病防疫工作的自查活动,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学校病源,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各项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建立了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学校生活饮用水、校内食品商店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方面,经自查:我校无食堂、不提供饮用水、也无校内食品商店。

(四)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我校在环境卫生方面是做到了整洁化,对校园建设的规划也逐步趋向科学合理,在校园环境的管理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分区域、分班级、分专用室包管卫生责任区,由值周教师、校卫生组人员负责检查督促,结合少先队大队部的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加强了管理,使环境卫生达到要求。要求做到责任区内无死角,无各类暴露性垃圾,无纸屑、无瓜皮果壳、无其它各种杂物。校园内无乱涂乱画现象,无其它足迹,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墙壁上无蜘蛛网、电灯吊扇无积尘,窗明几净,落实门前三包,管理人员负责制,保持门前“三好”和交通安全。在全校师生中倡导“无烟”校园,“无乱丢”校园,力争减少值日工作,甚至不做值日,校内也保持干净。

(五)抓好个人卫生,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打扫易,保持难,这是卫生工作的常识。所以要搞好卫生工作,必须从源头着手,即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认识,养成爱卫生的良好习惯,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养成教育。为养成学生的卫生习惯,各卫生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橱窗、广播、黑板报、晨会等各种阵地,开展卫生教育,号召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卫生制度,自觉养成卫生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学生。要求学生认本文来源于贵州学习网真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破坏绿化及设施,不损坏公物”等八个不。认真做好两操,注意用眼卫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开展了“两操”技能比赛,做好视力检查和防近工作,严格控制近视率。不定期组织卫生组成员进行学生个人卫生抽查,每月进行一次全校学生个人卫生大检查,以促进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养成。多次开展学生自我服务性劳动比赛,提高学生的自立、自理能力,以此促进健康行为的养成。

(六)认真落实晨检、体检制度。

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照《xx小学学生晨检制度》,教师利用早晨预备时间对学生采取望、闻、问、摸、量等方法,及时排查有发烧、咳嗽、头痛、流涕等感冒症状的学生,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校要求每一个学生必须认真配合老师做好晨检工作,不得以逃避、隐瞒、欺骗等手段影响老师的晨检统计的准确性,班主任每天统计该班缺勤学生人数并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并按《学生缺勤原因登记报告制度》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学校每天由韩传忠老师上下午各统计一次。还要求当堂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上课学生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教师要与学生家长保持信息畅通。

在学生定期体检及健康档案的建设方面,我校每年都由xx镇中心卫生院定期来校对全体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同时建立详细科学的健康体检档案。

(七)切实落实了疫情报告制度.

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学校要求疫情报告人员要忠于职守,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任何教师不经请示均不得私自向外发布消息,更不得信谣、传谣和造谣,严禁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事情发生。

(八)切实与卫生防疫部门密切配合搞好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形成联动机制。

在学校卫生设施以及校卫生室基础建设情况方面。我校目前有卫生室1间,有基本的卫生设施。在发生传染病等特殊情况下,学校将切实配合卫生部门尽力查找与学校相关的密切接触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居家医学观察。班主任对患病学生在治疗期间的情况要及时跟踪查询并做好记载,必要时须严格遵照报告程序。

到目前为止,我校没发生一例传染病,但不能大意,学校春季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为了进一步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要求,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为有效防控各类重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校将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广泛深入开展重点传染病宣传、防控的会议精神,利用学校各种宣传平台,扩大宣传面,坚持专群结合的卫生防疫原则,遵循“防控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靠大家”规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学校浓郁的安全管理文化氛围,努力将xx小学打造成***、平安的校园!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将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围绕学校卫生工作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着力解决学校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着手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学校卫生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强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卫生专项检查资料,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我们深深懂得,学校的卫生状况,既是一所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也是衡量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我们将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反思,总结经验,深化“一切为了孩子成长”的办学理念。提高创卫实效,为全体师生创设一个整洁、优美的校园工作、学习环境,促进身心***、健康地成长。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广西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任务分解表进行自查,并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现将我局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成立了xx区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韦志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黄健君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属二层单位领导组成,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各乡镇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乡镇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匾。二是制定了,召开各层次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并进行了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

今年来,我局认真组织人员开展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出动执法人员237人次,检查渔药、兽药经营企业、水产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场、屠宰场等271多家次;与养殖户签订了、、各352份;加强生猪养殖和屠宰环节的”瘦肉精”和肉品莱克多巴胺等残留药物的抽查,截至6月底,我区完成自治区猪肉任务8份,共完成”瘦肉精”养殖场抽检xx市级任务4131份,自治区级任务抽检猪尿186份,进行”瘦肉精”监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总合格率100%。表明我区养殖场的`生猪不含”瘦肉精”,从我区养殖场进入屠宰场的生猪肉品不含”瘦肉精”。通过对规模养殖场的检查,没有发现假冒”三品一标”行为。开展打击养殖环节非法添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从养殖源头保障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规模养殖场监管。

一是根据对xx区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动物卫生监督所均与养殖业主签订有、及,养殖场(户)使用统一制作的养殖记录本,完成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的发放工作,要求养殖场建立有养殖档案、动物免疫档案;有兽药、饲料使用情况、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记录等,且记录清楚规范,在规模养殖场(户)挂明示牌(注明责任单位、责任人、联系监督电话等信息)。要求养殖场严格执行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遵照规定执行休药期,发现有违法的,立即立案查处。

(二)屠宰场监管情况。

为了保障老百姓能够吃上”放心肉”,确保猪肉的质量安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严把生猪屠宰检疫关,屠宰检疫坚持做到严把入场检查关、宰前检疫关、屠宰检疫出场关,严格实行”凭标、凭证”进场屠宰,确保了上市肉品安全。据统计,今年1—5月,全区实施屠宰检疫分别为:牛羊检疫万头;生猪屠宰检疫万头。全区进场屠宰动物受检率、屠宰上市的动物产品持证率、动物屠宰检疫耳标回收率、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均为100%。截止目前,全区未发生肉食品安全事故。

(三)严格兽药经营管理。

我区兽药监管工作在市局领导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开创监管新思路,以贯彻落实为主线,以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以全面开展建立兽药饲料销售台账记录为抓手,以打假护农,确保肉食品安全为宗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着力抓源头、查违法、努力净化兽药市场。日常按照农业部兽药质量通报,严肃查处经营假劣兽药行为,做到了通报一期,就彻底清查一次,不留死角,查出假劣兽药,一律立案查处,收缴销毁和处罚,绝不手软。今年共立案查处2起兽药案件,罚没金额1856元。

(四)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

20xx年以来,我局每年都针对监管对象,举办不同的培训班。分别举办有畜禽养殖场负责人、兽药经营企业负责人、屠宰企业负责人、官方兽医等10期培训班,培训人数达500人次。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我区监管对象的法律意识,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元旦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元旦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人民群众元旦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监管实际,做到提前部署,落实责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严格检查,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检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治理。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日常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街办、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

四是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由1名局领导带队、1名科队长和3名执法干部组成的节日巡查小分队,每天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求全局干部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动态,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五是加强检验,确保重点品种安全。针对元旦节日市场消费特点,专项抽检食品品种12个,共计41批次。其中,蔬菜8批次、水果6批次、粮食4批次、食用油3批次、肉及肉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干货4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2批次、水产品2批次、酒类2批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确保20xx年春节和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积极安排部署,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制定了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将检查责任细化并落实到食品化妆品稽查大队的两个稽查中队,要求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两节两会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在实处,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较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

结合我县餐饮工作实际,统一制定了餐饮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和《食品安全责任状》,要求各餐饮单位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建立餐饮服务环节诚信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本店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截止目前,我局与61家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状》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书》。

结合“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组织开展辖区内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承办节日和重大活动餐饮接待任务的单位和学校食堂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餐饮单位粮油、肉及肉制品、酒类、饮料、粉条等节日消费重点食品的采购、索证索票、凉菜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方面的检查。对承办“年夜饭”“祝寿宴”的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将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的11家建立台帐,指导其做好食品留样和大型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并对其食品库房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各餐饮单位及时清理超期变质、标识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建立健全重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队伍,向社会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妥善受理和处置节日及会议期间的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人员、物资等准备工作。督促指导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遇有食物中毒等重大事件发生,及时上报。

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还针对节日餐饮服务消费特点,向餐饮单位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强化餐饮单位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

截止目前,共出动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61家,对13家存在问题单位当场制作整改意见书。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

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同志们:

刚才,我们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面,结合许昌实际,我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省会议精神,讲五点具体意见。

一、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民群众呼声很高,国际***高度关注,各级党委、政府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就我市来讲,“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市委、市政府的反应是敏锐的、及时的,先后几次召开紧急会议,启动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相关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及时召回、封存和下架问题奶粉。在省财政安排垫付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预拨垫支20万元,对结石患儿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8万多名婴幼儿,其中患病婴幼儿1200多名,累计住院治疗150多人,现在还有37名没有出院。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对许昌市生产的鲜奶、乳制品、乳饮料等食品质量的监测和检查,经检测,我市企业生产的这些产品全部合格。“十一”期间,我和熊广田副市长一起到市奶牛养殖厂、太子奶加工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到市区部分商场了解奶制品供应情况,总体来看,全市奶制品生产供应形势趋于平稳。但是,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9709家,其中99.38%为个体生产经营户,数量多、规模小,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患;二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食品安全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

10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况汇报,明确提出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事件处置、奶业整顿和振兴的各项工作。9月28日,徐光春书记主持召开省委棠委会议,专门听取了我省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况,提出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天,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这充分表明,当前,保障食品安全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确保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事关党和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事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省委书记徐光春、代省长郭庚茂和中央指导检查组的领导同志都讲到了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如何处置好婴幼儿奶粉事件、确保食品安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来对待好、查找好、整改好、落实好。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把这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做扎实、做出实效。


二、突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我们举一反三,及时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正在按照要求有序推进这项工作。今天,省委、省政府对如何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下达了督导意见。结合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组织对腐竹、“三粉”、蜂产品、面粉、酱油、醋、饮料等重点食品和畜禽养殖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治。二要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四个主要环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和对种植业产品、畜产品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三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饲料、原料中添加三聚氰胺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四要严厉打击在食品产品中掺杂使假,滥用防腐剂、增白剂等食品添加剂和违法使用吊白块等非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五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退市、召回等制度。六要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的餐饮监管,探索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方式,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是四句话:“企业先自查,一个不能漏,督查要有力,整改要到位”。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对许昌的特色产品,如腐竹、“三粉”、蜂产品等食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严惩重罚一起。要真正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塑造品牌、提升形象的目的。

三、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要按照“两个链条、两个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预警能力。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完善配套措施,适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20多个职能部门要搞好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各监管部门要为食品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为食品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重大,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从业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查、治、管、扶、建”五个方面有机结合,严格依法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依法处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许昌在食品安全生产上不能出现问题,要争创全省无食品安全事故市。这一点一定要落实到位,出了问题,要严肃追究,不回避、不迁就,否则就是对事业不负责任、对组织不负责任、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对此,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二)截止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1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集中力量检查食品经营户14142户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49件,罚没款1.97万元。二是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节日食品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冒牌、仿冒、过期变质以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查获各类五粮液等系列白酒99瓶(袋),过期啤酒等饮料315瓶(袋),不合格食品3336袋,不合格杏仁露等礼品盒1249盒,标值达5万余元。

自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以来,在区食药安办的组织协调下,在农林、质监、工商、卫生、贸粮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北仑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督促各街道、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制定出台了20xx年度公共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开发街道、乡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20xx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目前,已设立“放心店”167家,开通2辆“放心流动车”,街道、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达100%,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重点开展“放心店”的评价工作,按照《北仑区星级放心店评定办法》,结合商品配送、投诉情况、业主表现等,经过综合评价,对全区准星级“放心店”进行星级评定,健全奖惩机制。

在萝岗街建立了我区第一个心理矫正室,组织志愿者对矫正对象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不断提升矫正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截至目前,星阳菜场已全面完成标准化菜市场改造,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增至5个,大润发超市已增设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6个,加贝大卖场20个,家乐福4个。同时,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办法,宁波亨霸豆制品有限公司投入12万元新购豆制品冷链配送车一辆,从配送环节确保豆制品安全。

明确了我区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模式的总体框架,确定数据传输模式为3g网络实时传送,实施了网络改造和软件升级。截至目前,区卫生部门已初步落实15万资金,用于硬件采购,目前正与相关供货商就硬件采购事项进行洽谈,并进行现场执法数据传输测试。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2)文书交接及买样费用:各中队按照成本价购买样品,承担省、市局抽检任务的,提交产品样品采样记录第三联1份(送样用)、复印件1份(报销用)、《样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3)1份、正规餐饮发票1份(注明“买样费”,发票台头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并进行产品确认。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鲜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制定了《xx县畜牧中心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科室切实抓好落实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现将我单位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畜牧中心为切实抓好我县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整治,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等为重点整治环节,大力开展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我县的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单位等,我们通过下乡检查、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广大动物、动物产品、饲料、兽药等经营者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发放《规范养殖行为告知书》300份,与监管单位鉴定《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承诺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饲料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养殖企业不添加和使用任何违禁品的承诺书》等责任书、张贴《关于严禁藏匿、使用“瘦肉精”》的告知书500多份,形成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1、认真排查。对辖区内的有关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

2、加强抽检。对大褚村乡、高川乡、纸房头乡、杜林乡、崔尔庄镇等重点地区,对猪牛羊养殖户进行了二遍一村不漏,一户不落的“瘦肉精”抽检。所抽尿样和饲料样品均为合格。

3、严把“出栏关”。对养殖户出栏实行严格的报检制度。在过去检疫规范的基础上,在达到备案规模养殖户进行了自检的基础上按照出栏数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合格后才能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所抽检尿样全部是阴性。

4、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生猪定点屠宰场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和耳标,没有的不得进场屠宰,对屠宰生猪实行同步检疫,同时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

5、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等行为。对368个规模养殖场、15个兽药生产经营单位、36个饲料、饲料添加剂厂进行专项检查,抽取尿样现场检测。到目前已使用“瘦肉精”速测卡1500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没有发现非法添加现象。

通过整治,规范了我县养殖行为,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提案办理情况调研的要求,下面,我代表xx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区政协调研组的各位领导汇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加大源头管理力度,食品放心工程扎实开展。

20xx年以来,我区各职能部门按照《xx区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实施方案》(黄政办发〔20xx〕108号)要求,从消除食品源头污染和建立农产品种养安全屏障入手,多措并举,密切配合,扎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绿色农产品认证和“绿剑”系列行动,实行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农产品无公害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区已有9个农产品通过全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面积达2.94万亩的12个农产品种植基地被认定为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4个绿色食品、7个全国无公害农产品正在申报之中。创建了院桥等10个乡镇(街道)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在富山乡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已在面上推广。查获各类不合格农资产品2589箱,整顿农资市场165个,立案16件。

(二)实施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生产加工领域食品质量明显提高。

严格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已有18家企业获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为主线,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货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xx百货公司、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两家商场进入了全市首批大型商场商品准入工程行列,今年吉华超市有限公司有望进入这个行列。目前,全区共有3家大型超市、3家市场和588家食品小商店实行了商品准入制度。

(三)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我区组织人员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抗击非典、阻击禽流感期间,“海塘”“麦莎”台风灾后,开展了大规模的餐饮安全大检查。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2112家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7个,销毁各类假劣食品20xx余公斤,查处案件36起。今年5月份,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毒奶瓶”事件,全区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用包装容器专项整治。通过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的生产经营假劣食品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四)探索构建长效管理机制,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逐步理顺。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涉及农业、发展计划、经贸、质监、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20xx年,我区成立了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两年来的运作,初步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强化沟通联系,整合执法力量,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今年6月份,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我区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推进高效运行、统一协调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在我区的建立。

(五)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近年来,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法律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在节庆日、纪念日、宣传周(月)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努力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环境。20xx年以来,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84期、受培训群众达14512人次,发放资料6万余份。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我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当前,我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趋好。但是,与其他地区一样,食品安全隐患并没有根本消除,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在局部地区特别是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还相当突出。主要是:

(一)种养殖生产过程源头污染依然严重。

目前,我区农业生产集约化程度不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数量有限,农业标准化生产与农户分散经营矛盾没有根本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尚未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而且受经济利益驱使,一部分农户还暗中使用违禁农药或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农产品上市;少数饲料厂、养殖场、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使用激素、抗生素等,导致农作物中农业投入品残留量超高,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

(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整体水平不高。

我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总体呈“低、小、散、多”状态,大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工艺、技术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稳定性较弱;有些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基本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还存在超范围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

(三)食品流通环节农村消费安全问题突出。

我区现有各类农副市场34家,经营模式基本依靠摊位批发,交易方式较为落后,一批食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和规模企业尚未形成,品牌经营、连锁经营发展缓慢。目前占食品流通市场主体的主要是一些集贸市场和小型商店,特别是由于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劣食品的'侵害对象,农村地区食品消费安全问题尤为突出。

(四)餐饮业等食品消费环节卫生状况较差。

我区现有饮食服务业1078家,集体食堂99家,总体卫生水平不高,很多餐饮业加工场所不符合《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使得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难以施行。

根据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区实际,今年以及今后几年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要着重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把好源头关。

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强化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反应灵敏的农兽药等残留监控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继续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358绿色行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示范基地和农产品生产无公害乡镇(街道)建设。

(二)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业,把好生产关。

突出抓好食品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区域,强化日常监管。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年内基本完成肉制品等10类产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

(三)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把好流通关。

深入实施“三绿工程”,加强农贸市场的整治与改造,积极创建绿色市场。对全区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配备农药残留检验检测设施,完善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和监测制度。

(四)加强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把好入口关。

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全面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对城郊结合部饮食店的监督检查力度,清理街头流动饮食摊点、摊贩。强化对餐饮业和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卫生监测制度,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突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把好农村关。

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切实维护农民、未成年人和低收入者的身体健康。

(六)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和假劣食品的打击力度,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中。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食品安全工作不仅重要,而且艰巨复杂,它具有一个从农田到餐桌的长产业链,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超出了任何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

(一)加强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为了顺应形势需要,更好地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建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统一协调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部门,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各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在综合考核中设定食品安全指标,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

加快食品监管机构改革进程,充实食品安全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持。

(三)整合现有部门检测资源,强化食品监管技术支撑。

我区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分散,开展项目不多,要通过整合现有力量,对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分工,依托各自优势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减少检测资源重复建设,加快技术设备的升级;克服部门检测同化的倾向,实现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减少多头重复抽检;同时重视软件方面的建设,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为食品监管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四)积极推进“三网”建设,构建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构筑“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抓手,逐步形成覆盖农村的“现代流通网”。

二是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制,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明确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严禁以罚代刑、以罚代管。

三是有效构筑“群众监督网”充分发挥监管网络和各级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采取现场咨询、发放传单、实物展出等形式,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提高群众识别假劣食品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舆论环境。

最后,请区政协食品安全工作调研组的各位领导对我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抓实干,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1、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包抓,政教、

后勤、保卫、级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形成由“学校(办公室)——职能处室(级部)——班主任”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完善预安,规范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门科学,涉及到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标本留样等环节,受制于加工场所、储存设施、员工健康等因素,需要横向过程管理和纵向因素管理的紧密配合。我们以去年全市“创卫”为契机,积淀“创卫”成果,构建了包括一系列制度、标准的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预安,初步形成了标准管理、规范管理。

1、学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预安》,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一是餐厅储存室、操作间设施设备标准规范;二是原料登记、样品留样、员工体检标准规范;三是加工操作、环境卫生、制度检查标准规范。

三、舍得投入,优化环境。

为了使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我们加大投资,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环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我们对学校餐厅高规格吊顶、整体重新粉刷,环境为之一变;添置了蒸箱、消毒柜,设备为之一新;安装灭蚊灯,投放毒饵盒、粘饵,防疫为之给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引发健康饮食小册子,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知识为之普及,食品安全意识为之大为提升。

四、周边治理,倡导合作。

学校周边的饭店、商店等,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倡导多方合作,安全共建:一是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并使用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是发放告经营户书,宣传食品安全,倡导合法经营;三是积极配合市卫生、质检、安全等职能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虽然,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绩;但是,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将以这次市局领导的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贯彻兴平市教育局兴教发[2012]81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当作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当作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当作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基本要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体师生创设宜居、宜教、宜学的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创新监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了自身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了各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先后组织开。

展了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市场和“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无抗奶”市场清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含苏丹红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粉市场清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酒类市场“傍名牌”行为等活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全市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9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0600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户16户、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万多公斤,价值34万多元。维护了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了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了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

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重点食品的食品质量监测,配合省局和自己组织对熟食、粉丝、儿童食品、桶装水、啤酒等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样65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没收,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为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我局投资60多万元,建立了**市食品快速检测站,同时,制定了《**市工商局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开展统一食品快速检测,重点检测肉类、奶制品、干果、蔬菜、水果、食用油、水产品等,全市系统共快速检测2800多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

一是起草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月和执法月活动。二是采取了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网上答疑、全员考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媒体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全市系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共35次,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网上答疑2次,全员考试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张贴横幅标语216条,现场咨询11次,媒体宣传41次,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131个,出动宣传车50余台。

(五)推进食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制定和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xx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参加了3月13日在九亿步行街举行的**市首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启动仪式和对授牌企业和经营户的检查验收,开展了真假商品现场咨询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联系点工作。在今年初,为61个乡镇示范店联系点进行了验收和授牌,目前,采取局领导和股所干部挂点联系的方式,在所有行政村或中心村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每一个行政村或中心村有一个示范店联系点。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我们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局。我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工商局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市区局与市局、工商所与县市区局、管片干部与所长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4月到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他各省区市进行自查。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组总体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检查也发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向会议作报告,他指出,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生产掺假造假、食品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

目前,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有许可证的企业共1185万家,另外还存在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这“三小”一直以来都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地,也是监管难点。在今年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向检查组介绍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曾遇到过的难题。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果说:“比如,过去基层所取缔一个无证无照的早点铺时,群众可能不理解——你取缔这个早点铺以后,我吃早点不方便了,会替一些早点铺、小商小贩说话,因为人大部分还是同情弱者的。”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省区市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在加快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过程中,要注重便利就业和守法经营两方面的关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罚款额度,做到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新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最低罚款金额从之前的两千元提高到五万元。对于这样的规定,李果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

李果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五万元罚款,本意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从基层的执法实践来看,对一些小型服务业,特别是一些小卖部,五万元有可能就是他的全部资本,对他来讲是天文数字。出现问题后,如果不罚他,基层执法人员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要罚他,又面临难以结案的问题,还面临着社会矛盾——你罚他五万,他肯定要到你所里来找你打架。

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对轻微违法的罚款额度偏高、执行存在困难这种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通过部分知名网络送餐平台,一些黑餐馆制作出来的毫无卫生保障的饭菜堂而皇之地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这样的案例已经被媒体曝光过多起。北京市海淀区城管部门曾根据市民举报,联合相关部门对一家无照黑餐馆进行查处,餐馆内的卫生条件令执法队员也感到触目惊心。“这是餐盘,这是臭袜子,全在一块儿,还有衣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食药监管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否则,平台就将面临处罚。但是检查组检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保证、送餐过程随意等监管空白。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多头管理、分段管理被认为是原因之一。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曾以“煎饼果子”为例,痛斥此前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多头管理的弊端。

孙文魁说:“一套煎饼果子出了问题,调查起来很麻烦。如果是原料出了问题,要农委去查;如果是在加工环节,在炉子上面一倒、一加工,这是质量监督部门的事;拿起来往客户手里一递,这算流通环节;往嘴里一吃,是卫生问题。煎饼果子吃到嘴里以后,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它是分段管理,调查起来很难。”

新的食品安全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20xx年以来,也有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张德江在报告时表示,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张德江说:“检查中有关方面反映,这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既有生产加工环节,也有流通运输环节,然而,要说到把控食品安全的源头,那还应该追溯到种植养殖环节。在我国不少地区农业整体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形式分散,农产品质量监管仍然难度比较大。

报告中还指出,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兽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水土污染等因素,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张德江说:“从监测情况看,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

从当前暴露的食品安全事件看,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源头污染问题仍时有发生。张德江说:“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的源头管理和治理。”

检查组还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法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特别是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衔接与互补问题,尽快形成科学完备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配套法规要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利用好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一些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违法自然人的处罚力度。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根据武安市食安委[2012]7号文件,关于转发《邯郸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转发(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河北省清查“山寨食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和省清查“山寨食品”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食安办专题会议后,及时向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引起了市社领导的高度重视,迅即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及时出台了划分小组、时间安排、排查方法、具体要求等一系列安排布置工作方案,按照规定动作、限定期限要求,有条不紊地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对“山寨食品”专项清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了清查任务。

一、明确系统内监管排查范围。

武安市供销社所属单位有涉及食品安全经营的单位有供销大厦、蓝天宾馆、盐业专营公司、宏桥土产日杂公司、正和商贸配送公司、洺河源土特产公司、武安市棉油厂、烟花爆竹公司等8个市直公司、21个乡镇基层供销社和600多个涉食零售网点及餐饮店和伯延、安庄2家婚宴综合服务中心。

二、具体措施及主要做法。

大的事严格要求,具体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强调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排查,确保不遗不漏,不放过丝毫隐患和疑似问题。

一是压死责任,谁出问题谁负责。按照武安市社“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员范围、职责划分”,实行了市社机关主管领导包市直公司,基层领导及科室人员包基层社的分级管理包点责任制。

二是在供销系统内部开展对“山寨食品”的排查。市社按照分包单位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划分,从5月12日开始到6月6日截止,组成22个分队,派出45名排查人员,深入各自监管区域,逐个门店、仓库、逐食品品种认真筛查,做到不遗不漏、不放过任何蛛丝隐患。尤其高度关注文件中提到的“肯德鸡”、“营养直线”、“康帅傅”等“山寨食品”,以及从产品名称、包装样式等方面有疑似“山寨”的食品。此次共排查单位8个市直公司、21个基层供销社,600余家门店、仓库、餐饮企业,到目前为止,供销社辖区内还未发现“山寨”或“疑似山寨”的食品。

三是加大打击清查“山寨食品”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组排查人员深入排查单位的有利时机,现场就正确选购食品,鉴别真假食品的常识、方法向被查单位的负责人和消费者讲解,并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村委大喇叭广播等宣传形式,宣传“山寨食品”的欺诈性和危害性。从而形成了打击、清查、抵御“山寨食品”的强大氛围。

总之,市社所属各单位,层层建立健全了符合自身特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划网、网内履职、层层落实”的工作方针和“定区域、定单位、定人员、定责任”的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工作细致,排查得力。

武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2年6月6日。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局党组成员、教育工会主席杨光华。

(2017年5月17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午好!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宣汉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全县基本情况。

宣汉县位于四川东北边缘大巴山南麓,地处川渝鄂陕结合部,幅员面积4271平方公里,辖54个乡镇,132万人口,属于典型的贫困山区农业大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革命老区县、全省扩权强县试点县和少数民族待遇县。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28所,其中公办学校536所,含普通高中5所(其中三所在农村乡镇)、单设初中23所、职业中学3所(其中两所在农村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37所、中心校46所、村小(。

教学。

点)412所,建制幼儿园7所,进修校、电大分校、特殊教育学校各1所;有民办学校92所,含小学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幼儿园79所、职业高中1所。有在校学生214086人(其中,小学91639人,初中46818人,普高18192人,职高9727人,在园幼儿47609人,特殊教育学校101人),其中民办学校在校学生26041人(其中,幼儿22224人,小学2417人,初中580人,普高186人,职高634人)。全县公民办学校共有寄宿生58853人(乡镇37786人)。有在编教职工8210人。

二、主要成绩及做法。

我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有力指导下,以“保障全县师生食品安全”为工作基调,以“精心服务全县师生”为工作方向,以“全县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为着力点来确定总体工作思路。全局一班人深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将食品安全纳入事关全县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把握重点环节,加强组织保障,构建责任网络,强化监管手段,改善食堂条件,培训从业人员,营造了浓厚的食品安全氛围,食品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协调配合,每年组织两期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卫生与营养知识培训,全县学校的1100余名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并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参训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去年先后在八个督导片区,组织学校校长、食品安全分管领导、食堂管理人员开展了8场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和2场学校食堂管理现场会。学校也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校本培训制度,做到每月一次集中教育培训,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及时。

总结。

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学校通过板报、橱窗、宣传画册、校园网、广播,印发告家长书等形式大力强化学生的健康和食品卫生案例教育工作,间周一节健康与安全教育课程,做到了课时、教师、教材“三落实”,将食品卫生安全列为主要教育内容,增强了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食品安全防范和鉴别能力。多年来,宣汉县学校无一例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今后工作的展望。

在今后,我局将以“四个抓手”,全心全意为全县师生服好务,当好护航手。

(一)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抓手。一是加强领导。持续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将食品卫生安全摆上学校安全工作的首要位置,定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求,科学部署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证食品卫生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到人。二是落实责任。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校园安全管理范畴,与学校签订好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监管责任。三是执行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一整套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在管理中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进一步强化食堂的操作规程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把好采购、保管、清洗、加工、消毒、留样、用餐以及人员隔离、卫生打扫和应急处理等十道关,严格规范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二)以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为抓手。一是加强教育。根据季节和实际情况,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卫生宣传印刷品,利用学校的板报、小广播、健康教育专栏、主题班会等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传染病防控知识等。二是加强培训。联合食药监局、卫计局和疾控中心等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人员和食堂小卖部承包人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文件和规章制度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员工和学校食堂小卖部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2001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2003年和2005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12年1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农牧系统关于“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指正。

根据政府办发《关于印发“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监管及市场秩序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执法监管工作,对2011年农产品质量监管进行了一次彻底地“回头看”:

一是继续开展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检查了县内3个种子经销门店及其11个代销店,查看了种子经营证件,抽检了库存样品,没有发现假劣种子销售或库存;检查农资经营门店8户,翻阅了进销货台账,普遍没有高度禁用或过期农药、化肥出售;检查兽药门店12户,没有发现违规药品出售。送检饲料、生鲜乳、动物排泄物样品8份,没有检出三聚氰胺或瘦肉精等违禁成分,农业投入品市场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

添加违禁化学物质,禁止在生鲜乳中掺水等以此充好现象,确保供应市场的乳品新鲜、安全。

三是继续做好对蔬果的农药残留量检测。12月中旬至今,农技中心从县众鑫超市、万家和超市、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等单位,抽检黄瓜、韭菜、菠菜、辣椒、茄子、芹菜等蔬菜样品126个,苹果、梨、圣女果、葡萄等水果样品30个,经速测仪器检测,酶抑制率均在安全水平内,没有发现农药超标残留现象。超市果蔬均有原产地合格证明,质量安全状况有保证。

四、继续加大对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建议力度。针对节日期间肉蛋奶销量剧增的现象,我局畜牧兽医局和畜牧中心积极抽调工作人员,加大上路检疫和市场肉品检疫,公路检疫动物260头(只、匹、箱),检疫肉品153吨,其中猪肉95吨、牛肉20吨、羊肉25吨、禽肉8吨、水产品5吨,确保了节日畜禽产品的消费安全。

五、继续开展八部门联合执法行动。12月中旬至今,已先。

后由工商和食药监牵头,农牧、商务、质检等6部门配合,开展了食药品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先后多次检查了县内超市、餐饮、小作坊、小诊所、种养殖场户等单位,对粮食、肉品、药品和制作食品进行了检查,整顿规范了经营资质,对部分违规场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力的规范了食品市场。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查处“黑车非驾”、超速超载、违章载人、酒后驾车等农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农机安全。

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重点做好生鲜乳、畜禽及其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拓展检查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并积极根据春节农产品消费市场特点,合理安排监管和执法人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节日农产品消费安全,为全县人民把好“菜篮子”关。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6月21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畅所欲言,对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依法履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批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方案的总体安排,在4月29日召开的“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进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成5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13个县(市、区)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委托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委)对本辖区内“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沿用以往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调研、实地查看等检查方式的同时,首次采用随机抽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监督方式,对食品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执法检查的预期目的。

从检查情况来看,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较好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但同时也发现,一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一定缺位现象以及食品安全执法不够严格、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等问题。

在分组审议会议上,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抱着对人民群众的安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针对存在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审议发言时毫不客气。委员杨煊指出,成绩固然可喜,但目前发现的问题也是触目惊心。一些人拿着人民的血汗钱却不负责任,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甚至腐朽问题,个别人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与黑心作坊、不法分子狼狈为奸,一起坑害百姓。

对于监管、违法打击不力问题,委员王琛对希望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跟踪督办,常搞回头看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委员刘明武指出,食品安全影响生命健康,要注重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适时开展回头看,起到打击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委员刘岚表示,光罚款不能触动根本,必须要公布不合格产品并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当中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石希欣在认真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发言后强调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当前和今后市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点工作,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要深入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对整改不到位、不落实、不见效,满意度测评未通过的,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整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群众放心满意。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人大、政协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继将召开,为切实做好“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方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对食品市场进行集中治理整顿,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整顿规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全力保障“两节”、“会议”期间食品质量安全,坚决防止突发性、季节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一)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配合协作,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建成率达到100%。

(二)发动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力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的“三个一”活动开展率达到100%。

(三)食品安全举报线索查处率达到100%,经核查属实奖励率达到100%。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建档率达到100%。

(五)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行政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行政监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

(六)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处置率达到100%。

各乡镇各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住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以及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多发地区,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的力度和频次,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指导和规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一)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市居民区、节日食品及地方特产食品集中区域、食品生产集散地、旅游景区周边、学校及周边以及企业外租库房、车间、仓库和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为重点区域。

重点对象: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食品摊贩、小餐饮店、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饭桌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网络平台、药店(经营婴幼儿乳粉、保健食品)、食品展销会、庙会等为重点对象。

重点品种:以“两节”热销食品、农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饮料、蔬菜水果、豆芽菜、熟食、面食、糕点、调味品、蜂产品、豆制品、速冻米面制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及其他高风险食品等为重点品种。

(二)主要任务

1.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猪牛羊鸡养殖场、饲料及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牲畜贩运经纪人以及水产品养殖场等进行全面排查,监督其严格落实投入品使用过程记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添加剂和保鲜剂等违法行为。对非法购进和销售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等含有国家禁用化学物质的、农兽药残留超标的或者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全面清缴并销毁禁用药物和不合格产品。(责任部门:农牧局,配合部门:公安局)

2.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治。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监管,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集中通报点评活动”,特别是地方特产食品集中生产区域,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实施全过程管控,监督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对制售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对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以及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牵头部门:质监局,责任部门:工商局、农牧局、公安局)

3.食品流通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范围,监督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销毁等各项管理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工商局,责任部门:质监局、农牧局、旅游商务局、公安局)

4.餐饮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宾馆、饭店、旅游团队接待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小饭桌、农家院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饭店、大型餐饮单位以及农村自办宴席等一次性用餐人数较多的场所,要明确专人,重点防控,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重点排查厨房、操作间、储藏间等重点场所管理是否符合管理规定,原料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冷荤菜、生食水产品、自制饮料、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是否符合要求。对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地沟油、瘦肉精、工业用盐或非食用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不合格食用油、不符合安全标准餐饮具等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惩处。扩大快速检测范围,对筛查出的可疑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结合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突出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药物、伪造、冒用标签标识等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以及非法宣传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等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食药监局,责任部门: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旅游商务局、公安局)

5.畜禽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周边的监督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收购、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违法行为,规范并落实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旅游商务局,配合部门:工商局、公安局)

6餐饮具集中消毒质量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过程实施全程监控,监督其严格落实操作规程和出厂检验等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抽检。严厉查处和打击无证无照、使用不合格消毒用品、简化消毒过程以及不消毒和卫生不达标、出厂不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检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对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安全标准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责任部门:卫生局,配合部门:质监局、公安局)

7.餐厨废弃物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整治。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行为。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对食品摊贩实行实名制备案公示管理。(责任部门:城管局,配合部门:食药监局、公安局)

8.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查处食品安全移送案件线索,依法严惩重处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部门:公安局,责任部门: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食药监局、旅游商务局、城管局、卫生局)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等失职渎职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注重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作为保障“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规,解读政策,普及知识,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增强广大群众风险防范能力和社会监督能力。畅通12331等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队伍,积极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妥善处理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三)引导企业自律。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实守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建立完备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加强专业教育与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政府食品安全各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对分包乡镇的督导检查,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实行挂账督办,持续跟踪问效,限期整改落实。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倒查、刚性问责。

(五)严厉打击犯罪。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企业,依法惩处,该关停的坚决予以关停。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处罚,坚决杜绝罚过放行、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用足用好刑罚手段,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形成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震慑力。

(一)提高认识,统筹谋划。当前,正处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特殊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识大体、顾大局,增强政治敏感性和组织纪律性,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和目标要求,加强协调调度,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与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相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食安办,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统筹安排,协调联动,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畅通信息,加强值守。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理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通畅,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按有关程序及时报告。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春节”假日期间实行日零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门领导、部门和信息报送人员,日报告于每天下午16时前将当日情况、周报告于每周四16时前将本周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政府食安办,做到重大信息不漏报,动态信息及时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请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于2014年4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特点分析、与上年同期相比的数据连同附表一并报送县政府食安办。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做好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极大帮助和督促。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就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县。

地处鲁东南,与江苏省的##、##两县相邻,辖#个乡镇,###个行政村,人口##万。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3家,生猪屠宰17家,经营企业725家,餐饮单位268家,集体食堂36家,学校食堂28家,农贸市场(集市)46家。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坚持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食品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并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一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好抓实。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部门职能交叉,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的现象,年初,我县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任主任,四名分管副县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分别任副主任,成员由农业、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经贸、教育、公安等22个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并下设办公室,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部门都确定了专人作为联络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还专门设立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投入3000余元配置了办公设施,确保了机构、人员、经费到位,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执法,综合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形成统。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原创:http:///一是建立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县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2005年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主要任务和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并分别和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县食品安全;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综合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将分散的监督统一起来,将具体的监管协调起来。进一步落实部门责任制,强化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积极实施市场准入制、市场预警制、定期检查制、检查结果公示制、索证索票制,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量化分级管理制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制定了《2005年全县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三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定期将本单位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向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通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编印工作简报,反映工作动态,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传递机制,从而及时了解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机制。同时,建立了食品安全警示制度。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那些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及时发布消费者消费警示,使之在市场上无立足之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了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二、狠抓措施落实,大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我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后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情况调查、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产业状况及监管情况调查等调研活动,基本摸清了全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市场情况,找准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措施。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重点抓好源头治理、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通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整顿和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放心。

(一)、规范食品种养殖环节。一是加快和推进我县绿色市场建设。严肃查处无产品登。

农产品污染。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全面遏制生猪私宰和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针对四川发生的猪链球菌感染事件,迅速开展了肉制品市场专项检查,为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首先对全县57家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逐一调查登记备案,基本摸清了这些企业的基本情况,初步建立了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数据库,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了基础。其次,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执法1号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我县辖区内的103家食品生产企业(含手工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整顿,重点检查企业卫生条件、生产经营范围、内部卫生管理情况和索证制度执行情况等。从业人员健康查体2056人,调离职业禁忌人员23人,对以上企业生产加工用水采样检验94份。检查中对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卫生要求又拒不改正的一律吊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和培训的责令整改或停业整顿。提高了卫生许可准入的门槛,督促了企业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切实保证了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重点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在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六项措施,即依托一个中心,实现两个转变,狠抓三个重点,构筑四道防线,建立五个制度,落实六查六看。

1、依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充分发挥“12315”的申诉举报职能,统一调度指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形成了快速反应、高效运行的“12315”监管平台。

2、实现了事后处理向事前监管的转变,变“以打为主,打防结合”为“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确立了“突出重点,创新模式,关口前移,依法监管”的方针,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把假冒伪劣食品拒于市场之外。其次变“静态管理”为“动态巡查”,改变过去监管工作的被动性和盲目性,初步形成了“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三方联动的监管机制。

3、狠抓三个整治重点。

(1)重点商品、强化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入市交易消费环节的监管,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粮食、肉类、蔬菜、水果、儿童食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调味品、料等重点食品,组织重点专项整治。

(2)重点区域,加强对食品市场和市场周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涉嫌生产、加工、储存假冒伪劣食品窝点的全面清查,坚决取缔农村无照经营食品的流动商贩,对全县范围内的食品批发市场和小型食品经营摊点进行摸底,对排查出来的食品不安全因素进行了重点整治。

(3)重点打击行为,重点打击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行为,对经销没有厂名、厂址,侵犯他人商标和侵犯他人名称、包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构筑四道防线。

(1)食品准入关,对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制度,凡是进入我县市场的食品中均要提供“三证、三书、两照”从源头上严格控制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我县市场。

(2)抽样检查,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样检查,以保证对一些手续合法,但实际质量不过关的食品进行查处,不让任何假冒伪劣食品在我县存在。

(3)迅速处理,快速反应。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伪劣食品,立即采取措施,该退市的退市,该查封的查封,把假冒伪劣食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及时上报,通传各地。一旦发现假冒伪劣食品在我县出现,及时将该食品的种类、产地、货源来路等情况及时上报,并通过网络通传各地,使该假劣食品不至在我县以外地区造成危害。

5、建立五个约束制度。

(1)建立销货台帐制度,要求所有食品经营者必须建立进货台帐,一旦发现问题,能够迅速查明问题食品的来路、进货量、销货量、以及该食品的去向。

(2)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一经发现手续不合法,标识不明确,和涉嫌劣质问题的食品,必须下柜或退出##市场。

(3)建立商品索证制度,要求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索要进货方的“三证、三书、两照”,一旦出现了问题,好及时倒查。

(4)签订责任书制度,明确责任,出现了问题,将对责任人严格追究。

(5)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对发现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的经营者除作出相应的处罚外,给予警告,并与评选“诚信经营户”、“12315认可销售单位”挂钩,对多次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受到查处的食品经营者将通过新闻媒体曝光。

6、落实六查六看。

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格,看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是否非法租借营业执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查进货票证,看食品经营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的有关资质、发票等票证;查经销食品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为国家明令淘汰、过期、变质的食品;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看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产品的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内容;查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了对经营资格审查的义务,经营场所内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5、酒类99.

48、饮料69.1、乳制品22.0。

8、蜜饯63。对抽查不合格的食品坚决清理出市场,从而使我县食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

(四)、餐饮业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全县饮食安全。今年6月,我县启动了卫生监督执法3号行动,对全县368家餐饮单位,64家集体食堂(学校食堂28家)进行整顿,逐一检查登记,对餐饮业从业人员1093人进行了健康查体,体检不合格的22人全部调离工作岗位。同时,对餐饮单位的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取样品1392份,合格率为65.5,较去年同期提高5个百分点。对抽验不合格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书73份,监督意见书136份,取缔无证经营户12家,罚款2万元。在此基础上,我们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目前,我县有a级餐饮单位1家,15家b级餐饮单位已报市卫生局评审,c级餐饮单位的评审工作正在进行。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我县卫生、工商、质监、农业、经贸、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盐务等部门现有执法人员633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检验机构2个,检测技术人员13人,检测设备8台(件),执法力量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尚不能完全满足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和质量检测任务。针对这一现状,各部门不等不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从创建“平安##”的高度,不断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了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食品执法监管队伍,充分发挥了政府的“助手和抓手”作用,为不断提高我县食品监管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加大技术投入,已批准建立无公害食品(农残)检测中心,实施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不断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加强“12315”网络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今年5月,我县开通了全市首家“12315”申诉举报网站,为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辟了新途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同时,以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网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消费维权途径,在农村大多数行政村和较大规模的市场建立“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配备联络员,完善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机制,着力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申诉举报难的问题。目前为止,我县237个行政村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点,培训240名村级联络员,“12315”进村工作基本完成。全县十余家大型商场、超市、及其他流通领域的经营场所也全部张贴或安装了“12315”提示语、提示牌,使广大消费者更加明确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网络延伸到群众身边。

在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方面,我县大力推进食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充分利用综合评价的有效手段,不断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实施,实现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制订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和规范各部门信息发布程序,落实责任制,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预警机制,提高了综合监督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原创:http:///今年以来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预防,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检验检测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在充分肯定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存在的安全隐患还很多,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大幅度增加,但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不足,监管力量相对薄弱;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食品专业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未能完全理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和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等。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行政,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促使我县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舆论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社会氛围。

总之,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差距。我们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确保措施再完善、力度再加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创建“平安##”,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xx年元旦即将来临,为了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营造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氛围,新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开展元旦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局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将人民群众元旦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监管实际,做到提前部署,落实责任,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二是严格检查,消除风险隐患。全面检查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米面粮油、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速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小作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区(点)等为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食品安全隐患治理。

三是强化宣传,加强协作配合。结合日常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同时加强与街办、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

四是加强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成立了由1名局领导带队、1名科队长和3名执法干部组成的节日巡查小分队,每天对辖区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要求全局干部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动态,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五是加强检验,确保重点品种安全。针对元旦节日市场消费特点,专项抽检食品品种12个,共计41批次。其中,蔬菜8批次、水果6批次、粮食4批次、食用油3批次、肉及肉制品4批次、调味品3批次、乳制品1批次、干货4批次、豆制品2批次、茶叶2批次、水产品2批次、酒类2批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上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统一部署,我区积极响应,认真组织,迅速行动,始终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以学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不断拓宽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措施、探索监管机制,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

一、食品安全工作的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靠一个或几个部门都难以做到食品安全监管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必须建立和完善上至政府、下至食品安全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经营单位的纵向监管网络和全区统一领导的各部门、各街道、乡、镇参加的全区辖区内的横向监管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食品安全工作从上到下,每个地方、每个环节,每时每刻都有人管的局面。一是今年年初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区委赵书记任顾问,政府陈区长任主任,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领导力量。二是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元月中旬,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成立。区食安办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将工作网络延伸到各社区(村)。三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贯彻盛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全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提出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措施,为全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矗四是明确了工作经费,区财政在及其困难的情况下,今年安排食安工作经费50万元,列入区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大宣传、强化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监管良好氛围

一是紧紧围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目标,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广泛深入开展各类食品行业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张挂宣传横幅368条,开展现场接受人民群众咨询72场,悬挂气球拱门87个,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为积极响应市委宣传部的号召,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饮食文化、营养科学和食品监管知识,使其真正进入百姓家庭,由区委宣传部指导,区食安办具体组织的我区代表队获全市食品安全与饮食文化知识竞赛总决赛第二名。三是主动上门宣传,将假劣食品的简单识别、使用方法及维权途径编印成小册,免费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四是举办行业培训,如工商分局3月底组织辖区内工商所长、生鲜超市负责人举行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培训超市检测人员79名,5月份组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能竞赛,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时传递给生产经营使用人员,共同维护市场安全。根据各街道(乡、镇)食品安全隐患所存在的重点,望城坡街道、梅溪湖街道及天顶乡地处城乡结合处,农村聚餐居多的特点,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街道(乡)食安办曾多次举办农村厨师及街道食品监管员培训班,以增强厨师队伍的食品安全和营养科学的知识及日常监管力度,虽然农村聚餐近百起,但无一列中毒事故发生。五是密切与新闻媒体等部门联系,邀请新闻媒体、专业记者参与执法行动现场报道,通过报道查处“白板肉”、关闭非法屠宰点等食品安全案件案例,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出台了《岳麓区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区政府与5个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及15个街道(乡、镇)签订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了对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明确和细化了目标任务,切实将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落到实处。三是要求相关部门与站所签订监管责任书、乡镇与村签订监管责任书、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企业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四是不定期组织商务、质监、工商、卫生、农林水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街乡餐饮、农贸市尝生鲜超市、酒店、学校食堂、冷冻厂等单位开展督查工作,以推动各相关单位抓紧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立台帐、严格执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惩处力度

一是加强经营户管理。食品经营者的经济户口管理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经调查,我区范围内共有食品经营户1858家,其中有证的1298户,无证户560户。区工商分局对上述经营户建立了电子台帐,在监管执法中不断更新,打牢了工作基矗二是加强监管检查力度。以“六查六看”为手段,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日常巡查,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2559人次,检查经营户6886户次,检查市场71次,捣毁制假窝点12个,查获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过期食品2648公斤,没收“白板肉”1524公斤,价值20多万元。三是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充分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食品市场进行监管,上半年共检测816批次。对休闲食品、熟食等26组样品进行的26次抽检中,16批次产品不合格,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消费警示、提示引导、通报情况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四是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力度。引导“五小”门店合法经营、守法经营,对无法达到经营条件的经营户坚决取缔,今年上半年共取缔无照经营户244户。五是区领导高度重视每月专项行动的组织开展。众所周知,今年我区的拆迁任务特别重,但是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每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赵建强书记都要亲自过问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情况,及哪个方面存在难度;而只要能抽出时间,陈中区长都要亲自担任整治行动的总指挥,在确实抽不出时间的情况下,就委托夏文斌书记任总指挥,汤智斌部长担任副指挥,确保每次整治行动中至少有两名棠委组织领导。为专项整治的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得到最有力保障。在上半年的各项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酒类市场整治,肉类市场整治,学校周边及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特别是6月份对熟食、米粉、豆制品的专项整治,各乡、镇(街道)食安委组织协管员、信息员配合质监部门对本辖区内78家熟食、米粉、豆制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和建档,与证照齐全、风险低的小作坊签定《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对无证无照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对责令其关停而拒不执行的,我们采取取缔行动。6月25日凌晨4时到11时30分,在区长、区食安委主任陈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由区食安委统一部署,食安办具体组织实施,区质监、工商、卫生、公安、城管及相关街道联合行动,对三家无证无照,卫生条件不合格且拒不停业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取缔。取缔行动共出动人员118人,车20多辆,查处不合格的面条加工作坊1家,豆制品作坊2家,没收生产设备48台件生产用原辅材料面粉25袋计625公斤,消泡剂91公斤,石膏粉260公斤,食用纯碱80公斤,没收加工好的成品已经全部销毁(豆制品700余公斤,碱面10余公斤)。为了扩大影响,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长沙公共频道、长沙晚报、潇湘晨报等多家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有力地打击了无证无照小作坊,解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上半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费者尤其是四镇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低,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二是部分街道(乡、镇)对食安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对如何组织建设与监管等具体工作不知从何入手,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于目标任务的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力度

加强对食品的准入管理和日常监控,严格实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制度,杜绝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冒用许可证违法行为,确保食品质量稳步提高。严格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提升餐饮业卫生管理条件的'准入门槛。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食堂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及食品加工环境、食品储藏和餐饮器具消毒等情况,督促食堂严格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杜绝无卫生许可、超范围经营现象。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

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按照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要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通过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和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动态,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倡食品安全诚信,建立食品安全公共信用平台,严厉打击不安全食品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

结合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摸底排查,重点开展以下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继续开展以小作坊、小餐馆、小摊贩、小商店为重点对象,在前段食用油、酒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肉类、餐饮、学校食堂、食品加工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放心早餐行动。对现有早餐经营网店进行逐一检查,对无证照的早餐店予以清理整顿。三是放心市场行动。全面开展对食品市尝食品超市和农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四是阳光消费行动。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卫生信誉分级评定制度,积极开展消费者对餐饮单位食品终端检测和现场监督等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要积极落实政府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和岗位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同时,在把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纳入各单位及干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或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区食安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建议汇报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年初,区食安委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总结了2010年工作,安排了2011年工作,表彰了2010年食品安全示范乡镇4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6家、食品安全先进单位26个和先进个人42人,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区食安办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月”、食品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开展专题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0份、展示图文展版160块、展示假劣产品25种、现场咨询1.5万人次。

农业部门加强了种养植业产品源头和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三品一标”、农资打假专项检查,抽检蔬菜、水果样品394个,查出超标样品17个,销毁超标蔬菜1820公斤,整顿农资市场7个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14个次,检查农资126吨,查处案件1起。

畜牧部门加大了生猪养殖企业、兽药和饲料经营企业督查。

1清剿“瘦肉精”专项行动,检测生猪盐酸克伦特罗尿样14520头份,莱克多巴胺14520头份,抽检兽药产品10批次,合格率100%,检疫生猪194.37万头,无害化处理18头。

商务部门充分利用12312举报投诉平台、屠宰场监控系统,加强产品质量检测。定点适时监控屠宰场2处,查获私宰案件3起。接收群众举报5起,开展执法检查118次,处罚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2家,罚款5.5万元。抽检酱油、食醋20批次,肉蛋乳制品17批次,粮食复制品4批次,罐头、饮料、糕点、酒类95批次,豆制品4批次,饮用水生产企业1批次,合格率均为100%。

卫生部门加强了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辖区学校、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设施设备、罗丹明b火锅底料等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车辆102台次,执法人员601人次,检查421家餐饮单位,取缔了学校周边4家无证经营餐馆。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1317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545户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9起。加强散装食品可追溯体系。要求超市、散装食品批发店通过“店内码”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使我区的散装食品监管做到“来有源,去留踪”。加强流通环节水产品质量抽检。在城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进行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快速检测,现场抽样41份,检测结果为阴性。

(二)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情况。

3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万余人,抽检20余种食物,下达监督意见书200余份,暂未发现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

(三)职能移交工作情况。

6月15日,区政府印发关于成立资阳市雁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通知,明确了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名单及其工作职责;将区食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明确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办公室工作职责。7月29日,区政府办副主任朱平召集卫生局与食药监局负责人在食药监局2楼会议室,召开了关于区卫生局与食药监局食品安全相关职能移交有关问题会议。会议决定:区食药监局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等职能移交给区卫生局;区卫生局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能移交给区食药监局。从8月1日起,区卫生局、区食药监局正式接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工作。为确保过渡期万无一失,实行无缝对接,区食药品监局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区食安办协助工作,待区食安办专职人员到位后,抽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从区执法大队抽调6名工作人员到区食药局协助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监管工作,待区食药局人员到位后,再回原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小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4难度较大,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一是食品营销网点多、分布广,监管工作在农村无法实现全覆盖;二是农村群众消费观念落后,食品安全意识差,缺乏相应食品安全常识,防范食品安全事故能力有限,存在诱发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三)监管部门信息上报不及时,缺乏有效沟通。

上半年以来食安委办公室收到各成员单位上报的食品安全信息较少,一些单位所做的工作不能有效、及时的反应出来,不利于我们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部门之间在主动配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近期主要会议精神。

6月13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魏宏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8月2-5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举办全省、市、县食安委(办)主任培训班,副省长魏宏到会讲话,主要精神有五点:

一是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三是完善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相关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5径和方法,加强业务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

(三)对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开展全履盖、全方位的教育培训。

各级政府要迅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一次系统培训,普及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开展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培强食品安全意识。着力提高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

(四)迅速建立食品加工企业诚信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全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信用档案,在政府和监管部门网站公开食品企业、业主名单及相关信息。健全完善激励、引导、惩戒和市场退出机制。尽快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形成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五)继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检查和监管工作;将食品安全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对企业生产监管加强检验检测,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宣传监管部门履行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健全机构,修订九项监管制度。

一是8月底前,落实区食安办人员及经费问题。二是8月底,区食安办修订完善《雁江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区政府与各监管部门签订《雁江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三是9月底,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局、水务、商务等部门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方案》,食品抽样检验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咨询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日常监管信息公布制度,责任人约谈制度,报区食安办存档。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一、协调、有序。三是建立督导制度。区食安办将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乡、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并将督查工作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齐抓共管,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建立食品加工企业诚信体系。

7继续对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职业道德和典型案例等,重点突出强调食品生产经营负责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明确违法生产经营的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三是继续深化“打非”工作。目前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已进行到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根据第二阶段清理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11月底将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食安办。四是明确健康检查机构,加强从业人员监管。8月底,区卫生局明确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为承担食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对检查合格者发放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经常清理查处企业单位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人员有无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每季度将查处情况报区食安办。五是强化重大节庆、重点环节监管。商务、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要做好啤酒节监管工作。食药监要加强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的监管;工商、商务要加强节假日市场监管,确保全区食品安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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