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工作报告时,需要准确记录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和遇到的困难等,并且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以下是一些来自各行各业的实际工作报告,通过阅读可以对报告的写作方式有更深入的了解。
2016年以来,我局根据《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要求,将纳税评估工作作为一项征管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促进纳税人对税法遵从起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到2016年底,共评估企业653户(次),共评估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按季向省局报送评估案例,其中《江西xx工程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等五起案例被评为全省地税系统优秀纳税评估案例。现将我局纳税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确保纳税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还精心挑选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充实到税收管理员队伍中来,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针对这一性质,我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为进一步开拓视野、促进交流、推动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市局将07年度我市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的7篇案例编辑成刊,共印制150册,分发至机关各业务科室、各县(市、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并组织对优秀案例学习,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同时我们还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各单位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如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在评估鹰潭和中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时,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成本率、费用率偏高,有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调减利润的可能,经进一步约谈举证及实地核查,查实了该企业预收账款中有209500元已全部结算,预收款收入应转为收入,应调增营业收入209500元。另外该企业花费10.3万元为两大业主发放端午节物资,分别在营业成本中列支5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3万元,应剔除调增利润。该案评估人员严格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先评估分析、锁定疑点,再就疑点问题展开约谈及实地核查,最终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责令该企业共计补缴税款128688.66元及相应的滞纳金733.82元、基金(费)738.25元。
(六)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激发工作热情。
为了提高纳税评估质量,更好地激发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我们制定了纳税评估案例评选办法,建立了市、县两级优秀案例库。县(市、区)局每季评选一次,将选出的县级优秀案例报送至市局,市局再进行统一评选,对参选的每个案例认真填写案例点评,并评出最后得分,得分最高的两个案例报送省局,九十分以上的则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凡有案例入选省、市、县三级优秀案例库的税收管理员,在全市的优秀税收管理员评选活动中,均能够获得相应的加分,通过优秀案例的评选,有效激发了全市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热情,提高了纳税评估水平。2016年,全市共有12个案例入选市局优秀案例库,其中有5个入选省局优秀案例库。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2016年全市通过评估合计补征税款1071.87万元,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目前,在全省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一)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对我市的重点行业如建安房地产、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市建安房地产、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五)按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纳税评估软件推广工作。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运用多种方法对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分析,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申报行为中的异常情况,促使纳税人依法申报纳税。目前我们在纳税评估对象的选取上采取的是人工分析筛选,凭的主观判断和经验,给评估对象的选取带来了工作难度。如果将纳税人的财务信息、基本信息录入征管业务软件系统,由计算机自动筛选,将大大减轻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增加评估准确性。因此积极推行纳税评估软件势在必行,目前,省局纳税评估软件已处于开发阶段。2017年,我们将按照省局软件开发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纳税评估软件的推广工作。
xxxx年纳税评估科在县局党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围绕县局年初制订的xx年工作要点,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纳税评估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谋划今年的评估工作。
去年12月份全市纳税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万年召开,万年县局在会上做了评估工作典型发言,万年县局服装生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得到市局领导和同仁的肯定。会上夏文川局长就今后的纳税评估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一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准确把握纳税评估工作定位。
二是坚持效率与质量并举,切实注重评估工作成效;三是坚持继承与创新并进,不断推进纳税评估工作深入。并强调积极探索实施“双向评估”,即对外评估申报质量;对内评估税源管理质量。今年我科评估工作计划是围绕市局、县局对评估工作新的要求制订的。年初向县局承诺:
(2)上半年建立好万年县国税局农副产品加工模型;
(3)纳税评估案例力争1—2个入选市局优秀评估案例。
二、认真开展案头评估和实施实地核查。
今年以来,我科通过《xxxx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县119户一般纳税人进行筛选,全年共筛选1400多户次,有疑点户132户次,移送稽查1户,组织实地评估20户次,共计评估税款97.8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评估税款任务,其中:增值税96.6万元,所得税1.2万元,加收滞纳金1.86万元。并就被评对象存在的问题写出了征管建议书6条,为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管理措施提出了建议。积极按时按量编写了8篇纳税评估案例上报市局,其中1篇案例被市局评为一等奖。
三、认真落实县局布置今年的重点工作即建立农副产品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数据模型。
4月份,我科组织人员开展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建立模型数据采集工作,共对3户一般纳税人进行走访、调查、采集数据,走访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人员20余人次,了解其生产流程、销售对象、地点、运价、原材料买价等等相关方面的数据,累计采集数据余条。5月份形成初稿后经县局领导修改、市局修订,市局已将该评估模型汇编成册上报省局进行经验交流。之后于11月份在玉山召开的全市纳税评估模型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幻灯演示和交流,获得同行好评。建立农产品加工行业评估模型也是万年县局党组xx年向市局党组承诺的一项创新工作,我科如期完成了此项光荣工作任务。
四、认真落实省、市局对评估部门考核的税收数据和征管质量的指标项目。
税收数据和征管质量的考核结果是衡量一个部门一定时期的工作质量的指标值,今年省局对评估工作增加的五项考核指标,是对评估工作的更高要求,我科在县局领导和相关股室指导下,细化项目,将责任落实到人,指标分解到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完成任务。年未据统计评估成案率、评估收益率均完成省、市评估指标。
五、认真落实市、县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各项要求。
今年3月20日我局启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把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取得的实效,贯穿于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全科干部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论科学发展作为必读篇目,写出了学习心得5篇,还做了几万字的学习笔记,一系列的学习活动的开展,让干部受益匪浅,开阔了视野、丰富了知识,更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理解,提高了新形势下驾驭工作的能力。
“机关效能年”活动,我们做到该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按照市、县局“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机关效能”这一基本要求,把工作落实整改建制等工作贯穿于纳税评估工作中,一年来工作效率不断得到提高,从而顺利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评估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双向评估”工作开展不够好;二是工作缺乏主动性;三是创新意识还欠缺。我们将正视不足,努力改进。
xx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明年的税收工作,对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落实到纳税评估工作:
一是狠抓落实,把我县前两年创新建立的服装行业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应用到实际评估工作中,跟踪问效,不断修订完善。
二是积极准备,迎接全市全面推行“征管效能双向评估”,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是xxxx年将侧重对企业所得税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我县企业所得税征管水平,通过评估一个企业或一个行业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方法和手段。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深入实践,继续按照市局的要求,构建“一个专门纳税评估机构、一支专业评估团队、一套纳税评估操作规范、一套评估考评激励办法、一套科学的纳税评估方式、一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个良性互动机制”“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了全市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纳税评估管理一体化、文书使用规范化、应对任务团队化的目标。并圆满完成了纳税评估任务,全年风险任务发布率、应对率、完成率、变动率均达到100%。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年初,我们根据上级局关于“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丹江口市国税局关于落实“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成立了专门的评估机构——纳税评估科,负责评估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二是成立了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组建了30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并制定了《丹江口市国税局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工作制度》,按季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总结,对纳税评估做到“五统一”,严格按照“税源统一监控、任务统一发布、应对统一规范、结果统一反馈、绩效统一考评”的要求,对风险任务施行归口管理,所有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必须通过系统发布,市局税源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统筹税源风险管理,指导协调风险应对。局领导亲自抓,管理科室具体抓,实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组建了评估团队,选调30人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为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建立了评估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工作列入我局日常考核工作,明确了奖惩措施,并按照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下发了《丹江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风险防控骨干人才选拔的实施办法》。以上措施,为搞好纳税评估工作,搭建了宽畅舒适的平台。
二、统筹安排,保证纳税评估有条不紊。
为做好20xx的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结合年初市局制定的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年的工作思路:即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的作用,通过系统反应的预警数据列入阶段性评估工作任务,来自上级局安排的指令性评估作为重点评估任务,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分局提供的异常数据户纳入日常评估任务上报十堰局,实现评估任务的统筹安排,保证评估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顺利进行,20xx年共发布风险应对任务345户,完成应对任务345户。其中一、二级风险50户(包括金税核查3户、股权转让2户),移送稽查3户;三、四级风险应对295户。全年共评估入库增值税234万元,所得税523万元,加收滞纳金58。98万元,另调减企业亏损2131万元,圆满完成了全年风险应对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
三、注重培训,给纳税评估人员加压“充电”
针对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变化的新局面,年底,我们对评估团队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和实战经验。这次培训由纳税评估科牵头,重点围绕纳税评估相关程序、文书使用、风险系统运行、风险防控考核、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对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另外,积极参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培训等相关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
四、规范程序,统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
今年以来,纳税评估科明确和统一有关工作要求,按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各评估程序,使评估的日常管理达到规范、统一。一是统一纳税评估。
工作计划。
为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局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明确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评估任务,还是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评估工作,统一由税源管理科制定工作计划,下达评估任务二是统一纳税评估文书,明确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参考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参照上级局下发日常评估文件的各项规定,规范使用纳税评估工。
作文。
书。同时为统一纳税评估使用方法,实行了纳税评估的统一电子模版、统一案例编码,使纳税评估工作更加规范。三是统一纳税评估案卷标准,以执法案卷的标准,规范评估文书的制作,确保纳税评估文书规范完整。实行交叉评估,提高评估质效为避免税收管理员自己对自己管户进行评估,并由此带来的弊端,为此,我们对团队成员实行了管户交叉评估,进一步提高了评估质效。
五、风险提醒,做到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三促。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风险提醒对于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起着促进作用。今年,上级共下达三、四级风险295户(次),我们把风险系统产生的三、四级风险纳税人,通过系统发布至各分局,由各分局开展提示提醒应对处理工作;同时还送达《纳税风险提醒告知书》和《风险提醒服务反馈表》。对不能排除风险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纳税人,要求及时上报纳税评估科,然后按照《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一年来,通过风险提醒,纳税人共自查补税45万多元。
综上所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纳税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宣传。在纳税评估中,我们积极推行服务型评估,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纳税评估也进一步推进了税源管理。通过纳税评估,我局形成了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了饮料制造的评估模型,从而实现了税源的数字化监控和动态性监控,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第三,通过纳税评估,还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两者之间存在着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开展纳税评估,给纳税人由于政策理解有误、操作不当形成的涉税风险,提供了“缓冲地带”。使税务稽查重心转向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环境,从而提升了税务稽查的效能。
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案源缺乏审批程序。
湖北省风险平台信息发布、以及上级交办的纳税评估工作,在任务下达环节,缺乏汇总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书》,没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等相关手续,导致风险应对工作缺乏严肃性。
(二)案头分析表没有实质意义。
目前的《纳税评估案头分析表》,涉及到企业供、产、销等环节,内容繁杂。许多评估人员,对这些数字的填写敷衍了事,这些数据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申报的涉税疑点。
(三)团队成员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共有30多人,但真正直接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只有4人。团队成员大部分都是身兼多职,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评估。
工作报告。
》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认定、回归分析、管理建议等相关内容。但仔细核对评估案卷,真正能按上述步骤整理案卷的数量很少;有些团队成员对工作热情不高,牢骚满腹,对工作处于应付状态。这些都表明,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20xx年,我们决定在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依托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加大评估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风险团队评估人员对评估工作的开展和评估结论的确定负直接责任,确保评估工作落实,评估科要对部分评估户进行抽查,确保评估到位,疑点全面排除。
(二)完善评估方法。在工作中要注重方法、技巧,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和调查核实的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业务学习。风险应对工作要求税务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和核查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四)加强评估考核。加强团队建设,注重实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漏税等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税务稽查。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依法行政,遵循评估制度,正确定性定案,防范评估执法风险。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涉税信息采集,严格评估程序,认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增强评估实效,使我局纳税评估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xx年度,我局共对四个行业187户纳税人进行了评估,正常结论169户,差异纠正性结论18户,共评估出税款581484元。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菏地税发[20xx]29号转发省局印发《省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在2020xx年初,连续下发了《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定陶县地税局关于开展好20xx年度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一是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持机构不变,人员相对稳定,落实征管责任制的前提下,组建片区管理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组织体系,即:以分局为评估机构,赋予片管员纳税评估的职责,评估业务在税源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前提下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县局负责本单位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结论审核、案件移交、资料保管等综合性管理工作。二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调整纳税评估工作责任人,对各分局纳税评估工作的责任人员进行了明确,加强工作考核。按照我局年初确定的工作计划,纳税评估工作已列入我局征管日常考核工作项目中,从而奠定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三是加大纳税评估培训工作,本年度县局组织了三次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使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涉税信息的采集,为纳税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纳税评估需要借助一定的经济指标来进行科学地测算评估,因此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根据纳税评估工作专业性强,需要广泛采集信息的情况,我们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片管员的作用。将辖区内纳税人按照地域或税源大小分配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税收流失。通过纳税评估,使原有的税务登记、等级认定等信息能够适时更新,得到充分利用。同时,我们在立足现有纳税企业申报资料的基础,通过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等渠道,随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资金变化情况,进一步拓宽资料的占有领域,对企业实行全方位的监控。我们还进一步加强同工商、金融、计划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全面掌握企业经营变化情况,为纳税评估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按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实施纳税评估。我们根据纳税评估操作流程,确定评估对象,按照所搜集的评估对象有关资料,运用预先设定的条件和参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对评估对象的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数据指标进行测算和对比分析,查找存在的疑点、问题及其形成原因。就发现的问题和疑点,邀请评估对象进行纳税约谈、询问核实,并就评估分析和纳税约谈过程中确认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作出评估结论和进行相应处理,最后纳税评估机构将已终结评估的资料分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从而使纳税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四、积极开展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各项纳税评估工作。一是搞好日常评估试点工作。日常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一种重要评估方式,是日常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我县在直属分局、城关分局和部分农村分局对日常纳税评估正在进行试点工作。这些分局都设立了纳税评估岗,指定专人按照简易程序,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专项评估是纳税评估的主要方式,为了确保专项评估的扎实推进,我们在法规征管科设立了专门的纳税评估办公室,选调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并根据纳税评估的工作特点,划分了评估对象选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评定处理和评估复核等职责,建立起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五、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讲求实效。在实施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其他几项重点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是与“抓大控中定小”相结合,促进协调发展。在纳税评估过程中,我们推广了“重点税源逐户评估,一般税源按行业评估、零散税源按区域评估”的评估模式,不仅仅把纳税评估看作是对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评定处理的一项管理活动,更作为落实省局确定的“抓大控中定小”征管思路,切实提高税源监控水平的一项具体措施来抓,丰富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内涵,提高了“抓大控中定小”的工作水平。二是与社会综合治税相结合,延伸综合治税功能。我们在评估分析时,充分利用部门提供的综合治税信息,既解决了纳税评估的信息来源,提高了纳税评估的准确性,又提高了部门信息的综合利用水平,延伸了综合治税功能。三是与发票改革相结合,丰富发票改革内涵。我们在对建筑、餐饮等行业的纳税人进行评估分析时,充分借助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及发票金额开具情况,提高了评估分析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准确性。四是与所得税汇缴相结合,解决汇缴难点问题。企业所得税汇缴检查发现疑点的,转入纳税评估程序,实施约谈核实,邀请纳税人就疑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纳税人说明情况,主动补缴税款的,不予处罚;对疑点不能排除的,转入税务稽查程序。评估程序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汇缴重点检查中出现的“定案难、处罚难、入库难”的问题。五是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相结合,提高评定准确性。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的日常申报的准确性及时评定。
六、充分应用《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系统》。我们在4月18日和19日,对全县纳税评估人员进行了软件操作培训,借助纳税评估软件系统,各分局通过纳税评估管理系统共提报了49条计划,本年度评估归档完毕的有48条,通过软件评估117户纳税人,评估税款285957元。通过软件评估有效解决了人工评估由于信息数据量大,处理不便、运算繁琐以及人员素质造成的纳税评估效率底,效果难以保证两大要害问题。
。
纳税评估作为一个法律要求,尤其是在刚刚完成创业阶段的小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一方面,纳税评估给予了政府机构对于企业经营状况的认识,另一方面,则帮助企业规避风险,降低税务风险的发生。在这个过程中,我得到了一些关于纳税评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认真准备与主动配合。
在我进行纳税评估前,我认真准备了所有资料,并准确地填写了评估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提供准确的信息可能是最重要的一点,好的信息能够精准地反映出企业的运营状况,而且有助于更加快速、准确地完成纳税评估。此外,主动配合纳税评估人员也非常重要。评估人员希望获取的某些特定信息或材料,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巩固他们所需的文件。与评估人员真诚沟通交流,为他们提供方便,也有利于我们的评估流程。
第三段:深入理解税收政策。
纳税评估过程本身是对企业税务政策的普及和理解。在完成期间,评估人员向我解释了税收政策的相关方面,例如企业如何依法享受各类税收减免政策、如何合理安排采购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款等等,这使我们更加了解税收政策,为未来的经营活动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第四段:排查纳税风险并做好风险防范。
通过纳税评估,我们能够发现一些原本未能意识到的风险点。在评估完毕后,我认真分析了风险报道,并采取一些措施进行风险防范,以避免未来的税务纠纷。此外,评估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条款和减免税款的建议。这项工作督促我们认真对待税务及其管理,并适时调整税务策略,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五段:加强即时纳税管理。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成为一个纳税合规企业并非只有在纳税评估时进行,而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过程。企业需要严格配合纳税政策的要求,每月按时缴纳所有税款。如果有纳税问题,及时向相关税务机构沟通。此外,需要认真记录企业纳税过程中的所有操作,并随时对内部沟通进行监督以避免出现任何纳税不合规或者错误的问题。
结论:。
纳税评估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件必要的事情,它能帮助我们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业务合规性。认真配合评估人员,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资料,深入理解税收政策,排查纳税风险并做好风险防范,以及加强即时纳税管理,都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这只是我们对纳税评估的工作的初步体会,企业在着重争取合规的同时,需要进一步探索,在实际的生产和经营中寻找更多的乐趣。
纳税评估工作,在紧扣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术查、评估处理等关健环节的基础上,兼顾一般,注重实效。
1、注重案头审计工作,做到评估系统计算机分析与人工分析相结合。首先对计算机自动比较分析生成的零负申报问题,以及发票查询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发现的问题进行真实性的评估分析,以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虚增抵扣进项税额的疑问。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事先计算机形成的纳税人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将企业当期申报数据的变动率与之反复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和勾稽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2、加强约谈举证和实地核查。为确保约谈举证效果,认真审阅企业自查举证报告,结合案头审计发现的疑点,从带着问题去约谈;对疑点无法消除,评估科人员方采取实地勘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产品移送销售渠道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其次,进一步了解生产产品的原材料、制造费用、财务费用、包装物等与产成品的配比关系,通过使用的包装物数量核算产出的产成品的数量,或通过机器设备的功率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出产成品的数量,然后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与实际库存不符的,应进一步明确产成品的去向,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二、做到二个结合,提高评估工作效能
1、评估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方面评估人员在日常纳税评估工作中,多与税收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税收管理员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便于对有问题嫌疑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找准产生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另一方面对在评估中发现的征管上的漏洞和不足,评估科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部门,充分发挥以评促管的功能,同时,通过纳税评估,使税务登记信息如未办理税务登记户数、行业明细错误等信息及时得以纠正。
2、日常评估与专项评估、重点评估相结合。一是充分利用税评估软件系统,按月对系统自动筛选税负异常企业结合对纳税申报的准确性、欠缴税款的真实性,按照筛选疑似对象、确定对象、约谈核实、评定处理等步骤进行评估,有效的促进了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二是在日常工作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省市局要示,我们对商贸企业进行了专项评估、对省局监控的重点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行了重点评估,建立上下联动,职责明晰、衔接紧密、监督制约的纳税评估工作运行机制。
三、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纳税评估系统设置不科学
系统各峰值、指标设置不合理,筛选指标单一,自评估科成立,系统使用至今,评估系统自动筛选企业名单每月几乎相同,根本起不到应有作用。
(二)、评估税款入库难,评估部门通过对纳税人申报、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等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结合评估指标、评估模型的测算,找准疑点问题,往往比较有效,但调查取证过程中,由于执法权限的限制和约束,调查取证手段有限,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评估税款的入库更多的是经约谈举证,纳税人自查补税。
(三)、企业信息资料取得、资源共享存在一定难度,必须要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纳税户信息共享系统,规范信息化建设。
(四)、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技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在年下半年,评估科将更加团结和谐,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力争得更大更好的成绩。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深入实践,继续按照市局的要求,构建“一个专门纳税评估机构、一支专业评估团队、一套纳税评估操作规范、一套评估考评激励办法、一套科学的纳税评估方式、一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个良性互动机制”“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了全市20xx年纳税评估工作,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纳税评估管理一体化、文书使用规范化、应对任务团队化的目标。并圆满完成了纳税评估任务,全年风险任务发布率、应对率、完成率、变动率均达到100%。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年初,我们根据上级局关于“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丹江口市国税局关于落实“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一是成立了专门的评估机构——纳税评估科,负责评估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二是成立了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组建了30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并制定了《丹江口市国税局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工作制度》,按季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总结,对纳税评估做到“五统一”,严格按照“税源统一监控、任务统一发布、应对统一规范、结果统一反馈、绩效统一考评”的要求,对风险任务施行归口管理,所有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必须通过系统发布,市局税源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统筹税源风险管理,指导协调风险应对。局领导亲自抓,管理科室具体抓,实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组建了评估团队,选调30人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为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四是建立了评估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工作列入我局日常考核工作,明确了奖惩措施,并按照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下发了《丹江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风险防控骨干人才选拔的实施办法》。以上措施,为搞好纳税评估工作,搭建了宽畅舒适的平台。
为做好20xx的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结合年初市局制定的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年的工作思路:即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的作用,通过系统反应的预警数据列入阶段性评估工作任务,来自上级局安排的指令性评估作为重点评估任务,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分局提供的异常数据户纳入日常评估任务上报十堰局,实现评估任务的统筹安排,保证评估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顺利进行,20xx年共发布风险应对任务345户,完成应对任务345户。其中一、二级风险50户(包括金税核查3户、股权转让2户),移送稽查3户;三、四级风险应对295户。全年共评估入库增值税234万元,所得税523万元,加收滞纳金58。98万元,另调减企业亏损2131万元,圆满完成了全年风险应对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
针对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变化的新局面,年底,我们对评估团队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和实战经验。这次培训由纳税评估科牵头,重点围绕纳税评估相关程序、文书使用、风险系统运行、风险防控考核、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对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另外,积极参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培训等相关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
今年以来,纳税评估科明确和统一有关工作要求,按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各评估程序,使评估的日常管理达到规范、统一。一是统一纳税评估工作计划。为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局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明确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评估任务,还是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评估工作,统一由税源管理科制定工作计划,下达评估任务。二是统一纳税评估文书,明确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参考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参照上级局下发日常评估文件的各项规定,规范使用纳税评估工作文书。同时为统一纳税评估使用方法,实行了纳税评估的统一电子模版、统一案例编码,使纳税评估工作更加规范。三是统一纳税评估案卷标准,以执法案卷的标准,规范评估文书的制作,确保纳税评估文书规范完整。实行交叉评估,提高评估质效为避免税收管理员自己对自己管户进行评估,并由此带来的弊端,为此,我们对团队成员实行了管户交叉评估,进一步提高了评估质效。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风险提醒对于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起着促进作用。今年,上级共下达三、四级风险295户(次),我们把风险系统产生的三、四级风险纳税人,通过系统发布至各分局,由各分局开展提示提醒应对处理工作;同时还送达《纳税风险提醒告知书》和《风险提醒服务反馈表》。对不能排除风险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纳税人,要求及时上报纳税评估科,然后按照《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一年来,通过风险提醒,纳税人共自查补税45万多元。
综上所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纳税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宣传。在纳税评估中,我们积极推行服务型评估,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纳税评估也进一步推进了税源管理。通过纳税评估,我局形成了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了饮料制造的评估模型,从而实现了税源的数字化监控和动态性监控,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第三,通过纳税评估,还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两者之间存在着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开展纳税评估,给纳税人由于政策理解有误、操作不当形成的涉税风险,提供了“缓冲地带”。使税务稽查重心转向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环境,从而提升了税务稽查的效能。
湖北省风险平台信息发布、以及上级交办的纳税评估工作,在任务下达环节,缺乏汇总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书》,没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等相关手续,导致风险应对工作缺乏严肃性。
(二)案头分析表没有实质意义。
目前的《纳税评估案头分析表》,涉及到企业供、产、销等环节,内容繁杂。许多评估人员,对这些数字的'填写敷衍了事,这些数据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申报的涉税疑点。
(三)团队成员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共有30多人,但真正直接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只有4人。团队成员大部分都是身兼多职,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认定、回归分析、管理建议等相关内容。但仔细核对评估案卷,真正能按上述步骤整理案卷的数量很少;有些团队成员对工作热情不高,牢骚满腹,对工作处于应付状态。这些都表明,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20xx年,我们决定在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依托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加大评估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风险团队评估人员对评估工作的开展和评估结论的确定负直接责任,确保评估工作落实,评估科要对部分评估户进行抽查,确保评估到位,疑点全面排除。
(二)完善评估方法。在工作中要注重方法、技巧,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和调查核实的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业务学习。风险应对工作要求税务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和核查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四)加强评估考核。加强团队建设,注重实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漏税等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税务稽查。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依法行政,遵循评估制度,正确定性定案,防范评估执法风险。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纳税评估作为强化税收征管、推进“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深入实践,继续按照市局的要求,构建“一个专门纳税评估机构、一支专业评估团队、一套纳税评估操作规范、一套评估考评激励办法、一套科学的纳税评估方式、一个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一个良性互动机制”“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了全市2014年纳税评估工作,对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起了积极作用,实现了纳税评估管理一体化、文书使用规范化、应对任务团队化的目标。
并圆满完成了纳税评估任务,全年风险任务发布率、应对率、完成率、变动率均达到100%。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搭建平台,确保纳税评估工作有的放矢
年初,我们根据上级局关于“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强化纳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丹江口市国税局关于落实“七个一”纳税评估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评估机构——纳税评估科,负责评估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是成立了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组建了30人的专业评估团队,并制定了《丹江口市国税局税源风险分析监控中心工作制度》,按季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总结,对纳税评估做到“五统一”,严格按照“税源统一监控、任务统一发布、应对统一规范、结果统一反馈、绩效统一考评”的要求,对风险任务施行归口管理,所有税源风险应对任务,必须通过系统发布,市局税源分析监控中心负责统筹税源风险管理,指导协调风险应对。
局领导亲自抓,管理科室具体抓,实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组建了评估团队,选调30人业务水平较高、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同志,专职或兼职纳税评估工作,为纳税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是建立了评估工作的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工作列入我局日常考核工作,明确了奖惩措施,并按照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下发了《丹江口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收风险防控骨干人才选拔的实施办法》。
以上措施,为搞好纳税评估工作,搭建了宽畅舒适的平台。
二、统筹安排,保证纳税评估有条不紊
为做好2014的纳税评估工作,我们结合年初市局制定的工作要点,确定了全年的工作思路:即充分发挥风险预警管理系统的作用,通过系统反应的预警数据列入阶段性评估工作任务,来自上级局安排的指令性评估作为重点评估任务,对相关业务科室和分局提供的异常数据户纳入日常评估任务上报十堰局,实现评估任务的统筹安排,保证评估工作按计划有条不紊顺利进行,2014年共发布风险应对任务345户,完成应对任务345户。
其中一、二级风险50户(包括金税核查3户、股权转让2户),移送稽查3户;三、四级风险应对295户。
全年共评估入库增值税234万元,所得税523万元,加收滞纳金58.98万元,另调减企业亏损2131万元,圆满完成了全年风险应对任务,实现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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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重培训,给纳税评估人员加压“充电”
针对我局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和人员调整变化的新局面,年底,我们对评估团队成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和实战经验。
这次培训由纳税评估科牵头,重点围绕纳税评估相关程序、文书使用、风险系统运行、风险防控考核、财务报表与申报表的勾稽关系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采取以训代会的形式,对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工作作风、工作质量、工作职责、党风廉政等方面作了严格要求;另外,积极参与上级主管单位的各种培训等相关活动,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团队成员的综合理论素质。
四、规范程序,统一纳税评估操作规程
今年以来,纳税评估科明确和统一有关工作要求,按纳税评估工作操作规程,通过规范各评估程序,使评估的日常管理达到规范、统一。
一是统一纳税评估工作计划。
为避免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我局对纳税评估工作进行归口管理,明确不论是上级安排的评估任务,还是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评估工作,统一由税源管理科制定工作计划,下达评估任务。
二是统一纳税评估文书,明确日常纳税评估工作参考文件,要求各单位严格参照上级局下发日常评估文件的各项规定,规范使用纳税评估工作文书。
同时为统一纳税评估使用方法,实行了纳税评估的统一电子模版、统一案例编码,使纳税评估工作更加规范。
三是统一纳税评估案卷标准,以执法案卷的标准,规范评估文书的制作,确保纳税评估文书规范完整。
实行交叉评估,提高评估质效为避免税收管理员自己对自己管户进行评估,并由此带来的弊端,为此,我们对团队成员实行了管户交叉评估,进一步提高了评估质效。
五、风险提醒,做到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纳税评估三促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风险提醒对于政策宣传、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工作起着促进作用。
今年,上级共下达三、四级风险295户(次),我们把风险系统产生的三、四级风险纳税人,通过系统发布至各分局,由各分局开展提示提醒应对处理工作;同时还送达《纳税风险提醒告知书》和《风险提醒服务反馈表》。
对不能排除风险疑点,需要进行纳税评估的纳税人,要求及时上报纳税评估科,然后按照《十堰市国家税务局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组织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
一年来,通过风险提醒,纳税人共自查补税45万多元。
综上所述,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纳税评估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宣传。
在纳税评估中,我们积极推行服务型评估,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二,纳税评估也进一步推进了税源管理。
通过纳税评估,我局形成了行业管理办法,建立了饮料制造的评估模型,从而实现了税源的数字化监控和动态性监控,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第三,通过纳税评估,还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两者之间存在着共性和个性问题。
通过开展纳税评估,给纳税人由于政策理解有误、操作不当形成的涉税风险,提供了“缓冲地带”。
使税务稽查重心转向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环境,从而提升了税务稽查的效能。
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评估案源缺乏审批程序
湖北省风险平台信息发布、以及上级交办的纳税评估工作,在任务下达环节,缺乏汇总的《纳税评估工作任务书》,没有经办人、审批人的签章等相关手续,导致风险应对工作缺乏严肃性。
(二)案头分析表没有实质意义
目前的《纳税评估案头分析表》,涉及到企业供、产、销等环节,内容繁杂。
许多评估人员,对这些数字的填写敷衍了事,这些数据不能直接反映企业申报的涉税疑点。
(三)团队成员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纳税评估团队成员共有30多人,但真正直接从事纳税评估的人员只有4人。
团队成员大部分都是身兼多职,在纳税评估工作方面投入的精力非常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评估工作报告》应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对象确定、案头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认定、回归分析、管理建议等相关内容。
但仔细核对评估案卷,真正能按上述步骤整理案卷的数量很少;有些团队成员对工作热情不高,牢骚满腹,对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这些都表明,团队成员开展纳税评估的深度不够,质量不高。
七、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们决定在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提高纳税评估质量,依托税源风险预警防控管理系统,强化风险应对意识,加大评估力度。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风险团队评估人员对评估工作的开展和评估结论的确定负直接责任,确保评估工作落实,评估科要对部分评估户进行抽查,确保评估到位,疑点全面排除。
(二)完善评估方法。
在工作中要注重方法、技巧,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
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和调查核实的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业务学习。
风险应对工作要求税务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和核查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
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
(四)加强评估考核。
加强团队建设,注重实效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保证评估工作质量,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漏税等严重问题,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实施税务稽查。
(五)增强工作责任心。
严格依法行政,遵循评估制度,正确定性定案,防范评估执法风险。
纳税评估科20xx年的工作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纳税人服务”为落脚点,充分运用计算机系统为依托,运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涉税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分析,并做出相应税务处理。
纳税评估工作实施以来,在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诚信纳税、在转变税务机关形象、提高服务质量上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们在开展纳税评估中积极探索多元化纳税评估模式,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止20xx年12月末我们共对62户纳税人开展了评估约谈,共补缴税款、滞金和罚款135万元。
从纳税评估科组建以来,全科同志按照县局党组的要求,精诚团结,紧密协作,使约谈评估在强化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增加税收收入方面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团结务实,加强科室内干部队伍建设
团结出凝聚力、战斗力,只有有一个团结向上的队伍,才能使我们的事业攻坚克难。
队伍建设始终是我们基层科室要面临的最主要最直接的问题,半年来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两个方面,大力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努力纠正目前的工作偏差,深刻学习和理解依法行政,为国聚财,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意义和内涵,同时在科室内能注意宣传,灌输正确的思想和思维方式,培养干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党性观念,并组织大家进行学习心得的交流和研究,使得人人受教育。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纳税评估模式,在重点户、难点户和行业评估等方面开辟新路子。
我们在评估工作中注重方法、技巧。
先将重点税源户、税负异常变化、长时间零税负申报、纳税信用等级低下的纳税人、容易发生偷漏的税种列为纳税评估对象,不断总结评估经验,完善评估制度。
一些特殊企业和特定行业的评估取得了突破。
我们对不同类别纳税人采用有针对性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促进了评估质量的提高。
三、树立服务意识,建立征纳关系
评估工作是一种新生事物,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强化管理增加税收,更重要的是树立服务意识,给纳税人送政策,讲税法,从而规范管理,密切征纳关系。
通过评估我们纠正了因企业办税人员对政策和程序理解上的偏差而导致的错用税率,超范围超标准抵扣、漏记少报收入、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等一般性问题,经过督促,纳税人均自行作了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等处理。
四、加强学习,提高评估技能,保障评估工作质量。
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税务评估人员不但要了解税收工作本身,而且要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貌及纳税人的详细情况和特点,这就要求我们评估人员要多看、多想、多听,多学。
为了正确履行税收工作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坚持学中做、做中学,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尽快提高综合素质。
20xx年将要结束,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科干部的努力进娶合力拼搏下,工作取得了一点点成绩。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受人员少、业务面广等因素限制使得评估面较校二是总认为业务单一,便墨守成规,缺乏创新意识。
我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
新的任务又将摆在我的面前,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开拓进取,带领全科干部努力工作,促进我局的纳税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科技化、信息化的不断普及,企业偷税手段越来越高明,隐蔽性也越来越强,这大大加重了税务机关的征收压力,但是如果动辄就采取稽查手段,又会影响到税企之间的良好关系,不利于和谐社会的稳定发展。而纳税评估的监督性与导向性恰恰能解决这个问题,作为改革过程中的新生事物,纳税评估这种税收中期监控的有效管理手段,更加体现出“服务型税收”的改革理念,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正处在探索阶段的纳税评估因为与征收、稽查各环节的关系不够明晰,使得纳税评估的工作定位处在了一个不尴不尬的角色。
长久以来,纳税评估是建立在纳税人自行申报基础上的一项征管制度。纳税评估工作的主要目标,除了检验申报质量和征收质量,堵塞漏洞,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加强管理的依据外,还有一个重要目标就是通过确定被查对象、采析涉税信息、确定检查重点、强化案件审理、加强内部制约等一整套工作流程来作为税务稽查的选案环节,并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在征收和稽查之间加一道防线,使一般性违章在评估阶段解决,减轻稽查的压力。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中,一旦纳税评估在“点到即止”还是“继续深究”这个问题上把握不准,很容易使得纳税评估工作走入“变相稽查”的误区。
税务机关为了把评估与稽查严格区分,强调评估时不调账,不下企业。因此不能全面看到可查阅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而目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包括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交易、价格相关信息,是不完整的涉税信息。所以税务部门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渠道获取这些信息,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对报表和税负等面即便存在怀疑,但由于信息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出来,不仅评估效率低,而且误差较大。
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建设当中,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最典型的就是纳税评估指标的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参照普遍的行业内平均值,即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如果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是没有问题,但是,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的类似程度、所属行业的变化情况等因素都对“平均值”产生影响。另外,企业还经常受到市场行情、投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都会使得“平均值”的判断有失精准。同样要指出的是目前国内的纳税评估侧重事后评估,所以评估工作中对对数据报表、查查相关凭证、约谈核实疑点问题等静态的评估模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的实际情况,有悖于评估项目科学化、精细化的初衷。
总之,税务部门受客观因素影响,没能全面发挥纳税评估的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企业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的良好机会,所以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税务稽查,但手段和实际效果又不如稽查;定位是税务管理,又没有真正放到管理中去,仅仅处于个人操作和事后弥补的较浅层次。
提出问题,分析问题,直到解决问题是事物发展的永恒定律,对于纳税评估工作中的深入化、精细化、明确化的探索研究一直在进行当中。在这里归纳几点建议:
(一)建立全面的评估体系,设置专职评估机构。要让纳税评估跳脱征收、稽查的怪圈,就需要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最佳状态时可以将评估对象涵盖全部纳税人。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对评估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建议税务机关设置专业化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如果成立了专职的税收评估管理局,具体负责纳税评估的组织和实施,我们可以借鉴新加坡推行纳税评估体系:税务处理部负责发放评税表,处理各种邮件、文件和管理档案;纳税人服务部对个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公司服务部对法人当年申报情况进行评税;纳税人审计部对以往年度评税案件和有异议的评税案件进行复评;税务调查部对重大涉税案件进行调查。
(二)多方采集信息、创新评估模型。重视企业财务资料信息,拓展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依照新的《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积极开发软件系统,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ctais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的同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监控;引入国际先进的数据建模理论,创新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机械地运用现行分析指标。除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数据比对等定量分析外,还要加强对企业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和资金投向等信息资料的定性分析,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做到真正的科学、精细化。
(三)推广“服务型”税收评估,融洽税企和谐环境。通过经常性的评估分析,使纳税评估即作为强化税源监控的有效途径,又能够帮助纳税人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状态和财务状况,便于纠正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让企业清楚的了解到自己在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释或及时调整;评估还是一个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解释的绝好机会。很多时候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问题,通过评估自查减少了纳税人进入稽查的频率,减少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因直接进入稽查后可能产生的矛盾冲突,起到了服务纳税人、和谐征纳关系的作用,用实际的工作举措来体现“服务型税收”的改革理念的真正主旨。
自20xx年7月份起,根据省局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对零、负申报、长期税负异常等企业展开了正常化的纳税评估工作。纳税评估弥补了基层管理分局与稽查之间的空档,减少了纳税人因工作失误遭受税务行政处罚的可能,成为纳税申报的延续和税务稽查的前移,对于提高基层分局的管理水平、密切征纳双方的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也存大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纳税评估岗位设置体系不规范,缺乏统一性。基层管理分局目前内部设置一般为综合管理股、管理一股、管理二股三个职能股,根据扬州市国税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共有4种评估岗位设置模式,适用于县(市、区)局的有两种模式。目前县(市、区)局大多选用第二种模式,基层管理分局或将纳税评估管理岗位设在局长室或在综合业务部门或在管理二股,分析岗位设立于管理二股,工作联系、业务指导不协调,缺乏统一性。
2、人员配备不到位,内部制约体系脱节,评估工作流程不畅通。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暂行办法,纳税评估共分为6个岗位,分别是评估管理岗位、对象确定岗位、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异常企业评估资料受理岗位、基础资料受理传递岗位,其中评估对象确定岗位和评估分析岗位、评估复核岗位与评估分析岗位不得同岗,评估分析岗位一般由1-2人完成,而实际情况是基层管理分局大多在10人左右,一人多岗比比皆是,由于工作头绪众多,配合人员仅仅签名了事,复核岗位等内部制约机制也形同虚设,而形成了事实上的一人或几人的操作,未能发挥其系统工程作用。
3、计算机配备不足,人机相争时有发生。目前,基层分局计算机配备不足,只能保证发票发售、报税认证、开票等窗口作业,有的纳税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申报期满5日即可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评估岗位未配备计算机或配备不全的,势必与其他岗位争机用,工作条件限制了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
4、评估流之于形式,缺乏深度。纳税评估面原为10,后调低为5,调低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以往只要数量不抓质量的现象。自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以来,被评估企业不下数拾、数佰,但评估出有问题户极少,是纳税依法纳税意识提高了吗?事实并非如此,评估后被查出存在偷漏税行为的也不在少数,其原因更重要的是在于纳税评估岗位人员责任心差,缺乏学习,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未能实现人机的最佳结合。
1、建议上级局修订纳税评估工作暂行办法有关内容,明确评估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统一岗位设置标准,便于制定岗位操作管理标准标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工作考核体系。上级局在修订过程中,同时要考虑基层各岗位人员职责分工,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位,职责清楚,合理负担,尽量避免岗位工作畸轻畸重。
2、发扬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深入学习市局关于深化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意见精神,在评估的深度、广度和规范性上求突破。选调业务精通人员充实评估分析岗位,加强评估岗位操作人员责任心、事业心及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特别是专业知识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这是提高评估工作水平的关键,上级局业务管理部门及基层管理分局要切实承担起这一责任。
3、研究分局内部评估工作运行机制,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使之形成有机整体,健全基层分局内部岗职考核体系,将纳税评估各环节列入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范围,以考核推行评估工作。
4、积极争取上级局增拨计算机处理系统。在上级局未解决困难之前,基层管理分局也要积极处理好这一矛盾,比如利用别的岗位空余时间,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都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这样可以培养基层管理分局的奉献意识、敬业意识和大局意识。
5、做好各类基础资料的录入工作,说到底纳税评估工作就是我们利用计算机系统处理过的电子信息,进行再分析、再筛选、再提高的过程。因此必须把好各类资料得录入关,严肃操作纪律,严格岗位考核,从源头上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
6、加大纳税评估工作的宣传力度。部分企业对评估工作认识不高,工作不够配合也直接影响了评估的工作质量,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消除纳税人存在的这样或那样的顾虑,同时把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工作融入评估工作之中,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诚如此,评估工作定会迈入一个崭新的天地。
第十三条纳税评估工作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管户责任开展;对同一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个税种的纳税评估要相互结合、统一进行,避免多头重复评估。
第十四条纳税评估的主要依据及数据来源包括:
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的预警值;。
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纳税评估可根据所辖税源和纳税人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估分析方法,主要有:
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第十六条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审核分析时,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
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进行审核分析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理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
第五章评估结果处理。
第十八条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需要纳税人自行补充的纳税资料,以及需要纳税人自行补正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落实。
第十九条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税务约谈要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事先发出《税务约谈通知书》,提前通知纳税人。
税务约谈的对象主要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因评估工作需要,必须约谈企业其他相关人员的,应经税源管理部门批准并通过企业财务部门进行安排。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时接受税务约谈的,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经批准后延期进行。
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执业资格的税务代理人进行税务约谈。税务代理人代表纳税人进行税务约谈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人委托代理合法证明。
第二十条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调查核实的情况,要作认真记录。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对税源管理部门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税务稽查部门要将处理结果定期向税源管理部门反馈。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纳税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作出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并将评估工作内容、过程、证据、依据和结论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第二十三条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的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工作量,对重点税源户,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第二十四条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广泛收集和积累纳税人各类涉税信息,不断提高评估工作水平;要经常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征管工作的建议;要作好评估资料整理工作,本着“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纳税评估档案,妥善保管纳税人报送的各类资料,并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要建立健全纳税评估工作岗位责任制、岗位轮换制、评估复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日常检查与考核;要加强对从事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纳税评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评估能力。
各级税务机关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各税种、国际税收、出口退税管理部门以及县级税务机关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税负监控、建立各税种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测算指标预警值、制定分税种的具体评估方法,为基层税务机关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从事纳税评估的工作人员,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或为有涉嫌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通风报信致使其逃避查处的,或瞒报评估真实结果、应移交案件不移交的,或致使纳税评估结果失真、给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协作,提高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程度,简化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评估工作实效,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1、完善组织形式,形成区局深度评估和分局专业化评估的工作格局。我局按照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征管的总体要求,挑选业务骨干成立深度纳税评估小组和专业纳税评估小组。深度纳税评估小组由区局税政科牵头、职能科室业务骨干参加,负责区局范围内的评估工作。专业纳税评估小组由基层分局业务领导、管理股长和业务骨干组成,负责分局范围内的评估工作。并通过集中培训、案例分析、考核评比等多种形式强化纳税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在评估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业务技能。
2、开发税源管理平台,通过“五色预警”管理,实现科学选案。我局利用自主开发的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平台,按照行业税负偏差度大小,对纳税户实行“五色预警”管理。按照预警信息的异常程度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并依此来筛选纳税评估对象,大大提高了选案的效率和准确率,收到了明显成效。全区纳税人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跃居全市前列,税负异常企业不断降低,低于税负预警值的纳税人由年初的296户下降到178户。
3、加强行业评估和重点评估,建立和完善行业评估参数及模型。我们根据辖区内税源分布特点,选择轴承、笔刷、碳素、皮毛、水泥等行业开展行业评估。通过评估掌握了行业经营特点、财务核算特点、行业涉税风险点、评估思路与方法等,建立了15个行业评估参数及模型,并且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应用和完善,体现了评估的深度和特色,强化了税源监控管理。
4、确立“服务型”的纳税评估,融洽征纳关系。在纳税评估中,我们将评估与服务相结合,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向纳税人说明、解释税收政策。同时,评估人员对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处理,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服务,有效地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减少征纳成本,达到了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双赢的目的。
1、纳税评估机构还不够健全,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纳税评估专业化管理要有专业化组织机构和专业化的评估人员,但目前纳税评估人员基本都是管理员,均为一人多岗,除正常的纳税评估工作外,还须承担企业的各类涉税管理事项,日常管理事务较多,难以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专门从事纳税评估工作,因而使纳税评估显效缓慢。另外,评估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实践中虽有一定的提高,却依然跟不上纳税评估深层次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很多评估项目深度不够,评估工作的过程监督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2、纳税评估认识上存在误区,操作上不能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表现在征税人方面,工作定位不准,有的认为纳税评估就是开展日常税务检查,有的认为纳税评估就是变相的税务稽查。在此模糊认识下,一些基层税务部门不能严格按照规程实施评估,轻评析重核查,采取全面调账专人抽查、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工作,纳税评估演变成了税务稽查,使评估监控职能滑出了税源管理的轨道,管、查职能紊乱,评估工作步入误区。表现在纳税人方面,由于宣传不尽到位,工作方法欠缺,一些纳税人从心理上未能把评估工作作为人性化服务和自我纠错的机会善待,而将评估人员的进户调查、约谈工作认同为纳税检查,产生消极抵触行为。
3、纳税评估指标存有一定局限性。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确定行业内平均值,实际上是企业真实纳税标准的一种假设。一般这种评估指标的测算结果都直接与行业正常值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该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的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似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另外,企业还经常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的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和评价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制约着纳税评估工作的效果和开展方向。
4、审核评析的质量不高。纳税评估主要是通过对指标数据(而非实账)的审核评定及约谈举证过程来评审纳税义务履行程度。审核评析是纳税评估的中心环节,它既是对数据审核和指标测算阶段初步评价结论的再次认定,又是进行后续约谈举证、实地核实过程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重视审核评析质量,坚决杜绝轻评析重核查的做法。当前突出矛盾是在评估力量和户数限制下,评估人员由于时间有限,对相当部分评估对象简单过场,案头分析不深不实,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完成各项评估工作。单纯追求评估业户的数量而忽视质量,或对疑点问题简单定性,打乱了正常评估程序,失去了评估的严肃性,没有真正起到评估作用。
5、评估工作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近年来纳税评估工作整体水平虽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有些环节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在评估范围不全面,对象确定过分偏重于税负指标,而忽视了其他一些异常指标信息。评估方法单一,约谈、举证缺乏技巧,效果不明显。评估后续管理不到位,不善于总结评估经验,不善于推广应用评估成果。
1、建立纳税评估专业机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评估队伍。
纳税评估具有内容广泛、专业性强、对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业化的组织机构,合理设置评估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可以借鉴一些地区做法,在市县级成立税收评估管理科,具体负责纳税评估的指导与协调。在基层管理分局内设立专业的纳税评估股,具体负责纳税评估工作的实施。同时要不断提高评估人员整体素质,把那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纳税评估工作第一线,并鼓励干部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不断“充电”,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评估能力。
2、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
推进纳税评估,流程规范、制度保障是核心。在评估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上,一要制定科学严密的纳税评估程序。要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纳税评估制度办法的基础上,与本地区税源管理实际相融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纳税评估规程,将评估信息采集、评估对象选定、评估分析、评估核实、评估处理、相关文书等管理内容制度化、程序化。使系统业务流程具有完整性、规范性,全面反映纳税评估的完整运作过程。
二要精心设计纳税评估文书。按照合法、规范、科学适用的原则,根据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设计评估各环节的规范文书,使纳税评估从资料收集、通知、约谈、分析、评估、审核到结果处理整个工作流程,处于规范化运作状态。三要明晰岗位职责,强化责任管理。合理设置评估各环节岗位,明确界定岗位职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避免职责交叉或缺位,通过落实评估责任追究制,加大日常检查、考核、监督力度,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
3、改进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避免机械运用现行分析指标。
信息利用的基本途径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而目前数据库中已有信息不一定完全符合模型需要。因此一方面要不断调查修正评税指标,另一方面评估手段、方式需要科学把握,灵活运用。对指标体系中用途不大的可以不用,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出的实用指标也可以使用。评估过程中,除了对纳税申报、财务数据进行大量的指标测算、数据比对等定量分析外,还要结合纳税人自身特点,使评估人员对行业、企业情况做详细了解,将定性分析的纳税评估与定量分析的纳税评估有机结合,从而科学鉴定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程度。
4、循序渐进,重视审核评析质量。
在开展评估工作时必须强调要遵循科学规律,循序渐进地做好评估工作。不重视审核评析的质量而单纯追求评估业户的数量,对疑点问题简单定性的做法,不仅会打乱了正常评估程序,失去了评估的严肃性,还会使纳税人产生容易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没有起到应有评估作用。因此必须重视审核评析的质量,要充分利用ctais2.0征管软件、省局决策监控系统、金税工程等信息资源,广泛采集企业的税务登记、税种核定、资格认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信息,并到企业实地采集各种静态及动态数据,掌握其工艺流程,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为案头分析提供全面翔实的数据资料,确保审核评析的工作质量。
5、坚持评估实践,不断创新。
税收征管新格局进一步细化了税收管理,赋予了它更深的内涵和更广的外延,有必要将纳税评估范围、方法和思路加以扩展和延伸:一要拓展评估监控面,全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确保有效监控面100%,实现对纳税人的整体综合评定;二要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做好约谈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拟好约谈提纲,注重询问方法与技巧。要加强举证确认环节的实用性的研究,在确保法律效力的基础上,适当简化工作程序;三要善于总结和归纳,完善评估后续管理。要重视参数指标的采集,不断完善行业评估模型。将评估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的相应措施;四要坚持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广泛开展应用性或前瞻性研究,丰富评估手段,不断探讨评估的新方式、新方法,找准工作重点,减少评估行为的盲目性和过程的随意性。
纳税评估工作的定位不确切。现在的纳税评估工作主要表现形式为纳税评估工作是通过资料分析、评估约谈等方式查找税收问题,近似案头的纳税检查,其评估工作的目标和方法也是以查出问题的多少为发展方向。且为了与稽查工作区分,评估过程中一般不调取账簿凭证,不到纳税人的经营场所。方式上局限于查对相关经营报表、计算相关经营数据、与企业核实相关疑点等。静态的监督形式无法了解企业动态实际情况,其结果势必出现难以全面查阅、掌握纳税人的账簿凭证和企业经营过程的原始记录,只能发现一些表面问题或嫌疑问题,成效不明显。上述评估方式是否可定位为管理式纳税评估;另一种纳税评估的工作方式类似于税务稽查,但手段及与实际稽查又不完全相同,即可不按稽查工作程序进行,只针对疑点问题核查相关账簿凭证等,局限于个人操作的较浅的核查状态。同时,由于有效监控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纳税评估工作在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无法掌握外部相关信息,形成一些评估盲点。评估人员受相关因素约束,没能全面发挥主动管理监控职能。而纳税人大多也未把纳税评估当作是一次自查整改机会。因此,对纳税评估工作应进一步明确定位,即通过评估手段和调查手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和监控。
信息不对称。
2.信息资料拥有量不对称。无论采取何种纳税评估工作方式,都离不开拥有翔实的数据资料源,纳税评估过程中力求做到将评估对象的相关经营指标、实现税收指标、各指标的相关峰值等进行充分测算、比对、定量、定性分析,据以找准切入点。由此可见,缺乏足充的数据资料源,纳税评估工作就很难达到预期效果。现实中常常遇到因信息资料拥有量不对称的窘境,如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和财务数据、生产经营类信息、经营核算类信息以及其他诸如登记注册类、银行账户及账号、价格类等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涉税信息。而税收管理员就情况看,尚无有效渠道或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获取庞杂的信息,也仅能对纳税人已报送报表信息资料所反映的“税负”等表面问题问题有针对性评估,但由于信息资料源不完整或有可能错误,无法把问题完整地分析、查找出来,难免出现评估效率低,而且审核误差大。只有充分掌握了上述各类信息并进行测算、比对以及综合分析后,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评估分析和准确判断。
1、要切实提高纳税评估工作效率和效益,关键在人!只有坚持不懈地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培训教育、评估实务演练等,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员政治素养、各类相关知识、税收业务的提高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纳税评估工作需要评估人员既精通税收业务知识、财会知识,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要求评估人员能够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逐步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具备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另一方面,由于需要评估人员进行约谈或举证确认,所以要求评估人员不但要了解企业经营特点,有过硬的业务水平,更要具有很强的职业敏感性和敏锐的洞察力、一定的约谈技巧。这对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一个较大的挑战。由此可见,只有大量综合素质较高的税收管理员从事评估工作才能促进评估工作的健康发展。为此,一要加强对纳税评估人员的培训,对评估工作涉及的税收业务、财务管理、计算机操作技能、各项评估应用指标的分析、与纳税人的约谈技巧等进行系统轮训。二是适时组织开展评估工作经验交流会、典型案例分析会,通过评估人员对评估方法、约谈技巧、报表分析方法等进行交流。
总结。
使纳税评估人员的评估水平在实务演练中得以普遍提高。三要加强评估工作考核鼓励先进带动后进。通过系统的组织学习、培训、交流、考核进一步提高全体评估人员的综合素质使评估质量实现稳步提升。
2、努力加快搭建纳税评估信息平台步伐,建立充足的信息资料数据库。随着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加大了依法治税力度,促进了征管质量的提高,为搭建纳税评估信息平台创造了有利条件。但由于征管对象的多元化、复杂化,当前纳税评估的难点集中体现在现金交易的扩大以及不开发票收入不入账、做假账、二套账等情况时有发生,偷税隐蔽性越来越强。若能尽快将金融保险、海关、工商、民政、统计、审计等等与税务机关充分运用金税工程、ctais、纳税评估等软件搭建纳税评估信息平台。对信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评估。能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难点问题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数据分析资料。因此,应该进一步拓展搭建纳税评估信息系统平台的涵盖面和数据量,为切实提高纳税评估质量和效率提供有力的信息数据支撑。
3.提高信息采集、信息整合、信息分析运用能力。一是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单位或部门为建立和完善评估信息平台提供保障机制,同时还要通过完善法规、规章等法律形式,制定纳税人必须提供的信息项目和具体要求,以确保评估信息的准确全面;二是依托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以多元化电子申报为切入点,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工输入信息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分散于ctais税收征管系统、金税工程系统、进出口退税系统、生产企业免抵退系统和工商、银行、地税等内部、外部系统的纳税人的各种经济信息进行整合,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四是要不断优化完善自身纳税评估操作软件,增强自动对比、计算功能实现快速、准确查找疑点问题。即根据每个不同行业,自行采集输入有关设备的产出量、耗用原材料、电、煤、工资等指标以及产品的正常价格,取行业平均数,计算出应有的销售收入和税负,对成本利润率、毛利率、税负差异率、库存变动幅度、应收应付账款变化幅度等疑点数据自动筛查,找准被评估对象。
在征管改革逐步深入,税务内部分工越来越走向精细的今天,纳税评估已成为税务管理机关对税源日常管理监控的一项正常、有效的手段。纳税评估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纳税评估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纳税申报过程中的错误和异常申报现象,提高纳税申报质量,有效堵塞税收漏洞,增进税企交流,提高地税机关管理服务水平,是一项国际通行的管理制度,大部分国家都已建立纳税评估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纳税评估作为申报征收和税务稽查之间的联系纽带,是征收与稽查的结合点,是构成税务稽查体系的基础。一方面,纳税评估经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以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和盲目,而且可以使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税收收入、提高税务稽查整体效能的作用。同时也更符号优化经济环境的理念。
由于纳税评估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从事纳税评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解决,纳税评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纳税评估体系还需不断完善,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纳税评估信息量严重不足,纳税评估工作还处于闭门造车阶段。
评估资料信息的完整真实直接影响着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成果。纳税评估工作的基础是纳税人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及分析,它是一项整体工作,是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同时辅以信息化建设在技术手段上提供足够的支持。现在从事纳税评估依赖的信息仅来源于纳税人申报信息,由于种种原因,纳税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质量不高,资料不全,相关信息不足,使纳税评估以财务税收分析为基础所必须的庞大数据源和其真实性无法得到保证。信息量少,准确性低,评估指标参考价值不大,评估工作质量不高,使评估工作开展困难重重。
(二)纳税评估缺乏统一标准,存在各自为战现象。
什么样的企业需要评估?评估的标准是什么?评估的方法是什么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尚未明确,评估分析指标体系还没有建立,纳税评估工作还处于各自为战状态,使评估工作质量参差不齐。
(三)个别干部对纳税评估工作认识不够,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评估工作要求。
纳税评估是涉税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的业务工作,要求干部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财会知识、计算机操作和综合判断能力。而一些干部对纳税评估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将纳税评估工作流于形式,同时纳税评估人员素质还不能适应评估工作要求,评估工作还停留在表层上,评估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四)纳税评估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1、一些基层单位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而工作任务较重,没有实行纳税评估复评制度,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
2、由于纳税评估的质量难以量化考核,经评估过的纳税人的实际状况到底怎样,除了直接参与评估的人员,其他人很难搞清,这就使得确定评估税款的偷税与否,以及应补税款的多少上难以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逐一考核认定。
对应改善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应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构建科学的纳税评估体系,规范纳税评估工作,促进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制定纳税评估工作规范性文件,统一政策,规范纳税评估工作的运行。
应尽快以文件的形式对纳税评估的概念、评估范围、内容、岗位责任、执法方式、工作规程等加以明确。研究制定科学的纳税评估方法体系和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工作程序和文书档案管理,提高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使纳税评估工作有章可循,彻底扭转现阶段评估工作的被动局面。
(二)规范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资料库。
企业信息资料取得、资源共享存在一定难度,必须要通过信息化技术建立纳税户信息共享系统,规范信息化建设。如内部应建立包括非正常户数据库、吊销户库、纳税人不良信息库等,外部要通过沟通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建立并维护外部信息库,如工商登记信息库、国税信息库、劳动及社会保障局信息库、房地局信息库、行业管理信息库、社会公共信息库以及透过媒体、互联网等途径收集与纳税人有关的各种信息等,建立以预测评估、监测评估、稽核评估、评估披露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息平台和纳税评估工作系统,形成一定的阵容和覆盖规模,实现征收与稽查之间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纳税评估工作作为地税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监控的一种手段,对税收征管尤其是税源管理和改善征纳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由所长亲自抓,管理小组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一批懂业务、分析能力强、工作有技巧、责任心强、想做事、能做事的干部从事此项工作为纳税评估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培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
纳税评估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评估操作的规范性、评估认定的政策性、评估收入的效率性和评估过程的廉洁性。
针对这一性质,我所采取了集中学习、业余自学、工作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新税收政策、评估知识学习,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相关税收政策和纳税评估文件精神。
一是抓好了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
分期分批对《纳税评估操作实务》、《新会计准则与现行税法的差异比较和应用》、《新企业所得税法解析》等知识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二是做好了评估工作交流。
提高了纳税评估实战技能,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普遍提高。
(三)全面收集纳税资料,为评估提供依据。
全面采集和掌握涉税信息是纳税评估的关键,为此,我们坚持将纳税评估与税收管理员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作用,在日常管理中多方面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动态税收信息,按季与国税、工商互通登记信息,并加强了与土地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企业各项涉税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各种手段对纳税人信息进行核实,对有问题的或低于警戒指标的纳税人进行重点跟踪监控,防止税收流失。
(四)充分利用各项数据,科学分析。
通过人与计算机的结合,采取指标分析和综合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零、负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和某些特定的纳税人,与上年同期、历史同期和行业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找出评估疑点,分析产生的原因。
但计算机分析只能解决一些共性问题,而对不同行业、不同财务核算制度的纳税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附加值水平等计算机不能分析的情况,我们采用人工做进一步分析。
首先通过计算机征管业务系统自动分析生成的零申报户、纳税异常户以及用票异常户,寻找企业自行申报中隐瞒销售收入或进行虚假申报的疑问。
其次是人机结合进行评估分析,我们利用纳税人的各项经济指标,比如销售变动率、成本利润变动率、税负率等正常变化幅度和峰值等标准值反复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以发现纳税申报中存在的异常申报的问题。
最后是人工进行评估分析,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进行逻辑关系的认定审核分析,以发现异常申报问题。
(五)约谈举证,实地核查。
为确保约谈效果,我们要求:一是评估人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约谈;二是企业自查举证与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相结合,即必要时,评估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
首先,深入企业对其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熟悉企业内部结构、经营管理方式、商品销售环节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做到有的放矢。
其次,进一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材料、建造成本、经营费用、人员数量等与单位商品的配比关系,通过核实商品生产或销售数量,结合耗用的燃料、动力、工资等核算商品销售情况,与帐面进行核对,发现不符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从而根据情况予以定性处理。
(一)提高了申报质量,减少了税款流失。
由于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通过案头审核,对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及时发现“疑点”,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督促纳税人纠正差错,从而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保证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质量,大大减少了税款流失。
(二)提高了税源监控水平。
税源监控是税收管理的核心,也是防止税款流失的基本途径。
纳税评估就是对税源进行动态监控,通过约谈、举证等方式,可以有效解决纳税人因主观疏忽或对税法理解错误而产生的涉税问题;通过掌握税基和纳税人资金周转情况,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对纳税申报进行监控;通过纳税评估反馈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行政审批等各征管环节,既可保证税收征管各环节的协调统一,又可剖析问题,区分责任,解决征管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能力得到了加强,税源监控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实现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都是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手段和重要环节。
纳税评估通过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税务稽查则通过处罚来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
一方面,纳税评估通过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不仅可使稽查选案环节避免随意性、盲目性,而且可以使税务稽查的实施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有利于税务稽查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并对稽查实施产生制约,有利于发挥税务稽查中规范纳税行为、完善税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慑、增加财政收入的整体效能,从而实现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强化了税法宣传。
通过函告或约谈等形式要求纳税人说明、解释疑点,为税务机关与纳税人面对面宣传提供机会,是增强纳税意识的最好途径,对理顺征纳关系、树立队伍形象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纳税评估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评估人员树立责任意识的同时,既要熟练掌握税收业务、财务会计、计算机运用等业务知识,更要学懂弄通时新的税法政策,如新颁布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又要掌握经济学、心理学,具有较强的逻辑判断与推理等能力,能分析企业经营规律和进行询问谈判。
就目前的人员状况而言,不少人很难达到这些要求。
(二)案源筛选不够精确。
如何选案是纳税评估综合管理岗人员最头痛的事,选好了案源,就可以事半功倍,取得很好的成效;未选好案源,则涂劳无功,甚至带来负面影响。
目前,在纳税评估软件尚未全面推广、各项预警值不够成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按照经验和人工分析进行任务确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不尽合理,存在偏颇之处。
首先评估人员进行案头分析,针对纳税人超越预警指标的现象,推定其存在涉税违法疑点,是逻辑推理过程。
评估人员仅指出了纳税人存在其中违法的可能性,并不能确定违法行为是否真实及其性质,因而它不是证据,对纳税人没有实质性的约束力。
另外要确认纳税人违法行为,仍要移交稽查部门进行查证处理。
其次,约谈举证缺有力的证据。
《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检查权限定了八项,与约谈最相近的是举证,但显然不能与询问等同,所以纳税人拒绝管理员的约谈要求时,管理员不能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在鼓励自学的同时,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并充分发挥好激励机制,以促进纳税评估队伍素质更好更快的提升。
(二)建立科学的评估案源筛选体系。
一是要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估案源筛选体系,细分纳税人行业、地区,扩大指标范围,税负预警值可以作为我们筛选案源的重要参考指标,但不能作为唯一指标,要考虑如利润率、物耗比、关联销售比率、关联销售变动率等指标,以进行综合测评。
二是充分发挥好纳税评估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确定案源时,召集征管、税政、稽查、税源管理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参加,对筛选出的疑点户进行审核分析,或根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案源,确保有的放矢。
(三)加强纳税评估与稽查部门的协调配合。
对纳税评估与稽查的案源划分上,稽查和纳税评估应做到分工明确,稽查应以专案稽查、重点稽查、案件举报为主,重点打击违法案件;对于不构成违法行为的,移送纳税评估部门或税源管理部门处理;纳税评估应以纠正和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为主,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
(四)建立和完善标准的行业评估模型。
对我区的重点行业如市属下伸企业、物流企业,选取已评估的案例进行分析比较,总结经验数据,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评估的数据采取、证据收集、评估方法、处理结论等环节操作进行统一规范,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制定出我区重点行业、物流行业的评估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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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评估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评估对象确定、疑点问题分析、约谈举证、实地核查、评估处理)2.纳税评估工作按照_______________原则和____________责任展开。(属地管理、管户)。
二、选择题。
1.纳税评估评估对象的来源:(abcd)a、人工经验判断。
2.筛选评估对象,应参照纳税人(abcd)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4.税收管理员应当采取人机结合方式,利用所掌握的信息对纳税评估对象纳税申报的(ab)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并初步判定纳税人存在的疑点项目和问题。
a、真实性b、准确性c、合法性d、有效性。
三、
判断题。
1.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一律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错)。
2.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对)。
3.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可以对纳税人说明。(错)。
4.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法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错)5.纳税评估约谈的对象必须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错)。
6.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对)。
四、简答题。
答:上级税务机关发布的宏观税收分析数据,行业税负的监控数据,各类评估指标预警值;本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外部交换信息,以及与纳税人申报纳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五、分析题。
请根据甲公司12月份毛益率和销售额变动率指标情况分析该公司存在的问题。
本期上年同期。
答案:该公司月份的毛益率8%低于同行业平均毛益率l4%,说明甲公司的毛益率水平不正常;销售额比去年增长了22%,毛益率却比去年下降了2%,通过配比分析,则进一步表明该公司的毛益率指标不可信,有存在瞒报收入、账外收入的情况及其他申报收入不实或成本不实等嫌疑。
2、评估人员以2011年度汇算清缴为切入点,收集企业申报表及其附表、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事项备案等资料。结合日常房地产行业管理信息对上述资料进行准确性、逻辑性分析,重点对往来款项、收入、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进行分析,查找造成亏损的原因和评估疑点指标。评估人员确定了应付款项变动率、销售收入变动率、销售成本变动率、税金及附加变动率等重点评估指标,并发现应付款项变动率是变化最多、最大的指标。评估人员采取的方法是选择几家房产企业进行剖析,相关异常指标列示如下:
(1)f公司疑点。2011年度其他应付款大幅增加,变动率为1159%。根据日常管理了解的信息,该款项主要是用于筹集主楼的建造成本,并且该公司辅楼与裙楼建造在前,主楼建造在后,两者建在同一个地块上,公共部分成本合理是否分摊是评估关注点。
(2)y公司疑点。2011年往来款项大,且长期挂账,其应付款项变动率与销售成本变动率配比差异达14倍;2010年~2011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变动率为-70%,与销售收入变动率的44%呈反向波动。同时,会计报表附注披露:y公司与香港c公司联合开发雁鸣山庄,2011年9月已销售完毕,到2011年底尚未结算,y公司未就此项目所得申报纳税。
(3)j公司疑点。其他应付款6.2亿元,数额巨大,且2011年较2010年增长幅度达65%,引人关注。财务费用2423万元,与经营收入611万元不配比。j公司无在建项目,对其大额资金往来项目需要进一步评估。
(4)h公司疑点。2011年末应付款项较高,为3435万元,与当年703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不配比,且变动率为-66%,应重点关注。
请分析这几家房地产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选择题(前两题单选,后四题多选,每题2分)。
1.税务机关在对评估对象实施约谈过程中发生下列(d)情形,应直接转入评估处理环节,并注明“未发现违法行为,审定后归档”的建议。
d.纳税人申请。
5.纳税评估评估对象的来源:(abcd)a、人工经验判断。
6.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物耗等生产经营要素的(abcd)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
a、当期数据。
b、历史平均数据。
c、同行业平均数据d、其他相关经济指标。
二、判断题(每题2分)。
1.在一个年度内,发现评估对象在以前纳税评估时已被发现并得以纠正的问题再次发生的,评估人员制作《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并注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意见。()。
2.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3.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
4.纳税评估中所涉指标和指标运用方法可以对纳税人说明。(x)。
5.对实行定期定额(定率)征收税款的纳税人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其生产经营情况,利用相关评估指标定期进行分析,以判断定额(定率)的合法性和是否已经达到起征点并恢复征税。(x)。
6.纳税评估约谈的对象必须是企业财务会计人员。(x)。
7.纳税评估分析报告和纳税评估工作底稿是税务机关内部资料,不发纳税人,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诉讼依据。()。
三、简答题(每题10分)1.简述纳税评估基本流程。
采集信息确定评估对象案头分析约谈举证调查核实。
结果处理。
提请其自行改正。
移交稽查处理。
提交上级。
发现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需要调查、核实的,应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两者的实施主体不同。纳税评估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的实施主体也可以是上级税务机关。而税务稽查的实施主体则是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即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3)两者的职能不同。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虽然在促进收入增长、监督税收征纳、双方税法遵从方面有着共同的职能,但是在其他职能上,两者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通常而言,纳税税务稽查还具有惩处职能、教育职能,即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教育其他的纳税人守法,这两大职能是纳税评估所不具备的。而另一方面,纳税评估则具有较强的服务职能,这又是纳税评估所不具备的。
(4)两者的程序不同。税务稽查具有严密的程序规定,并且在每一个程序中,都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送达规定的税务文书,如检查前应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账簿前应下达调账通知书等,这些文书都是法定的。纳税人通常不能拒绝这些文书,并且需要按照文书的要求履行相关的义务。如果程序有误或缺少规定的文书,税务稽查就可能归于无效,税务机关将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中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纳税评估虽然也有一系列的程序要求,但是这些程序都是内部性程序,不是法定程序,在整个过程中也没有法定的文书。纳税评估过程中的文书除《询问核实通知书》、《纳税评估建议书》外,其余均为税务机关内部使用文书,《纳税评估建议书》也只是对评估对象的建议而不是法定文书。纳税人不仅可以不接受这些建议书,而且也可以不按照建议书的要求进行相关的处理。
(7)两者适用的原则具有很大的差别。纳税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纳税人的假设和怀疑基础上的,特别是首先假定纳税人对税法的不遵从,在纳税评估中可以大量使用推理,也无需证据,甚至还可以猜测就可以得出结论。但是税务稽查就不行了,在税务稽查中,税务机关不能使用假设和推理,更不能猜测,一切都必须凭证据说话,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都不能对纳税人下结论,特别是不能认定纳税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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