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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专项自查报告(热门20篇)

政府采购专项自查报告(热门20篇)



自查报告是对自身行为和表现进行审视和总结的一种文书,有助于发现问题和改进自己。以下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为大家的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县财政局:

为更好地推动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各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两年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x财采〔20**〕1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20**年和20**年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工作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单位局务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由办公室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并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由县财政局举办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明确职责,建立内控机制。

我局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局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20**年、20**年我局采购预算。

20**年我局共申报政府采购项目6项,全部为分散采购。采购计划金额10.87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实际采购金额9.70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节约资金1.167万元,节约率8.53%。

20**年我局共申报政府采购项目5项,全部为分散采购。采购计划金额4.5209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实际采购金额4.3175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节约资金0.2035万元,节约率17.15%。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采购人专业性不强,受专业限制,采购人员在实施采购的过程中,对部分货物型号、参数不专业,从而无法对采购清单的正确性进行审核。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使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减少盲目性,不能做到“应编尽编”。

五、下一步打算。

两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要求,指派专人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工作,并专柜存放政府采购档案。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局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局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切实开展好我中心专项检查工作,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主要环节和岗位进行自查:

(1)编制采购文件环节;(2)采购信息公布;(3)供应商登记、资格预审;(4)标前专家抽取及其保密工作;(5)采购评审环节。

从xx年至xx年6月,我中心共进行了264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30654.5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566.26万元,节约财政资金4088.31万元,平均节约率为11%。

采购数据统计表(单位:万元)。

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

xx558325.27058.511266.6915%。

xx676676.005804.40871.6013%。

xx869358.018125.981232.0313%。

xx。

(上半年)566295.355577.37717.9911%。

合计26430654.5626566.264088.3111%。

采购方式统计表:

时间次数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

xx5512103300。

xx6720143251。

xx8637137153。

xx上半年561724141。

合计264864317845。

自xx年以来,共收到18宗质疑投诉,引起原因均是不服标后结果,认为中标供应商有欺骗行为。在xx年1月分别有两公司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手段骗取中标。发现查实后,在区财政局的支持下,对这两家公司作出了扣留投标保证金和三年内禁止参加我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xx年7月,评标专家操纵我区有线电视台的光传输项目被投诉,经区监察局、区检察院查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我中心重新进行了招标,并且节省了110万元。其余质疑投诉因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中心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在开标前24小时内负责邀请有关专家评委并组织评标、谈判委员会(小组),对邀请的专家评委情况严格保密。xx年9月开始,我中心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用全市统一共享的专家库对每次评标项目进行专家随机抽取,不存在中心工作人员人为操纵。

1、严把商业贿赂防线,制定我中心防范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一是弱化中心主任权力。主任不参加评标,标前不审核评委组成人员名单。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原物料供应中心主任汪国栋受贿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意识,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要贯穿和充分体现今后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始终和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2、加强宣传,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利用中心网站宣传渠道,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以及供应商弄清政府采购领域中商业贿赂的概念及严重性。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网上采购招投标系统,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预算单位沟通、评审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重点环节和过程用文件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三是大力推进网上招标和电子评标制度,减少专家评审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研究制定有利于扶持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环保产品中标的资质条件和评标标准,在更多采购项目中采用国际通用的评分标准等,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对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深刻领会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盐田区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采购。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3)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4)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8)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9)其他有关情况。

市**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及时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市**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从采购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等方面制定出了一整套工作流程,遵循公正、公平的采购招标原则操作具体采购过程,使政府采购招标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防范和治理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在政府采购中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是**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把开展阳光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深刻领会到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市**局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3)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4)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

(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8)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9)其他有关情况。

市xx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责成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针对问题找原因,认真填写电子表格,及时将电子数据上报市财政局。

市xx局每年都将政府采购工作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从采购时间、采购次数、预算金额、实际采购金额、节约金额、节约率等方面制定出了一整套工作流程,遵循公正、公平的采购招标原则操作具体采购过程,使政府采购招标更加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防范和治理采购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度和党风廉政监督机制;二是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汲取在政府采购中案件的教训,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三是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廉政是xx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把开展阳光政府采购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长期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四是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功能,充分发挥政府集中采购优势,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活动中。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招标系统建设;二是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三是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四是严格标书制作,进一步提高标书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

通过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市xx局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对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深刻领会到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通过深入的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市xx局政府采购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坚实的一步,真正成为阳光下的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入手,并注重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年,市政府采购中心花大力气、下狠功夫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成了《**()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市政府采购集中工作手册》的编撰,进一步促进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形成了更加规范、高效的运作机制。

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等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按法定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及程序进行采购,从未随意变更招标方式、预算控制价和采购内容,凡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均及时书面报告监督管理部门。严格使用省上标书模板,严格进行预公告、公示,严格开标、评标程序,确保采购组织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扩面增量也取得新进展,实施了生态绿化工程、物业管理、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交通安全组织规划等新的项目采购,采购的范围覆盖了货物、服务、工程各个领域。

**年,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组织各类政府集中采购687次,采购预算3.7亿元,采购总额3.23亿元,节约资金4700万元,节约率13%。其中环境综合整治“五十百千”项目,共组织完成10余个单位约30个相关项目采购,采购预算1.31亿元,采购总额1.07亿元,节约资金2411万元,节约率18%。组织完成教育、卫生等灾后重建专项资金采购计划50余个,采购预算约7000万元。

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并通过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采购制度及办事指南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按照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实行招标文件互审会审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人员分工,完善了岗位工作职责及工作纪律;实行项目责任制和回避制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运行内部业务流程,管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各环节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基本形成。

(一)政府采购日常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标准,做好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分类、归档、保存等各项基础工作,并根据《政府采购法》中有关管理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保密暂行规定》,切实保证采购文件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促进了专业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工作。制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标书模板,招标采购文件编制科学、合理。加强评标组织。规范供应商投标、履约行为。坚持业务公开。做到了各种采购方式、各环节运行的规范、有序。

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项目和标准收取标书工本费,无超标准、超范围收取的现象,且全部收入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对保证金收退等工作做到了严谨细致,帐务处理规范、及时,帐目清晰。

(三)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协助财政部门扩充省专家库**专家的队伍,通过长时间积累的备选专家库,为省专家库提供专家200多名,为政府采购网上抽取专家服务于评标工作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为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采购中心建立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在接收采购计划后及时主动与采购人衔接详细采购需求,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督促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等方面的意见、质疑认真协调处理,对采购组织方面的疑问也及时负责任给予解答,尽力为供应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正常的政府采购秩序。

按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招标采购公告、征求意见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近千条。坚持进行大事记和信息编撰,按时向监督部门报送采购情况统计表。市政府办《政务信息》、《**日报》、《四川政府采购》等媒体相继摘编了**采购工作动态的信息。

积极收录各级出台的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文件,编印《**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发放近400余册。同时对原有的工作和管理制度、工作规程和纪律等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并向中心工作人员及县(市、区)采购中心发放。从而达到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增加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促进政府采购科学发展的目的。

注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和工作例会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理论、钻法律,练技能、熟业务,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讲学习、比奉献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参加9月底省财政厅组织的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会,就供应商质疑、评审专家抽取、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等进行了深入学习;三是积极与周边城市的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沟通,借鉴先进工作经验。通过学习交流,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廉政警钟常鸣不息。首先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约机制,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其次是公开管理办法和办事程序;三是积极开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活动,作风建设取得成效;四是认真执行《**市政府采购工作“四必须”和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并常常开展警示教育。在采购过程中,没有接受采购当事人宴请、旅游、娱乐的行为,没有索贿受贿和钱权交易的行为,没有出现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其他不廉洁行为。

第二篇: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代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向大家报告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工作情况以及2014年的工作设想。

第一部分2014年的基本情况。

了新的进展。采购中心全年完成采购金额147.42亿元,比去年增加18.03亿元,节约资金19.5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1.70%。全年完成各单位委托的采购项目374个,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24.57万次,网上竞价7675次。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显示出以下特点:

一、各单位认真贯彻关于压缩行政开支的要求,取得明显成效。

从2014年的采购数据看,全年汽车协议供货数量2952辆,同比下降34%,采购金额6.73亿元,同比下降35%,其中越野车的采购数量下降了近50%;各单位共召开会议16248次,同比上升3%,但是会议定点的采购金额出现了小幅下降,全年会议服务采购金额5.32亿元,较上年下降了2%。这表明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14〕11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车辆购置、会议支出,在压缩行政开支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各单位集中采购意识进一步提高。

2014年,各单位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单位委托采购中心的项目数量大幅增长。2014年采购中心共完成各部门委托项目374个,较2014年(258个)增加116个,增幅44.96%。

二是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增加较多,已占总规模的30%以上。许多单位将目录外项目委托中心招标,更多的小额项目则通过中心的网上竞价采购。目录外项目难度一般要大一些,我们非常珍惜大家的信任,积极探索、精心操作,圆满完成了一批很有意义的目录外采购项目,如中国红十字总会救灾物资采购、中国科协科普大篷车及展品采购、国家工商总局执法专用证件采购等项目。

三是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如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制定了《国办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机关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国办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各技术领域人员齐全的特点,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评审制度,建立了评审专家库,对于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再评审,以获取更好的价格与服务。

四是加强对部属二级及以下预算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如工业与信息化部不断加强对部属高校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积极探讨通过网上竞价等方式推动二级以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在部属院校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2014年共有十个部门政府集中采购规模超过3亿元。分别是公安部(20.08亿元)、国管局(14.71亿元)、中科院(8.89亿元)、知识产权局(8.86亿元)、气象局(5.56亿元)、质检总局(4.50亿元)、国务院办公厅(4.27亿元)、教育部(3.94亿元)、卫生部(3.64亿元)、农业部(3.25亿元)。

三、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了对集中采购的指导力度。

2014年,国办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政府集中采购的一系列政策问题,对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出明确规定。财政部加强了评审专家管理,依照《政府采购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对4名因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不正当倾向性的专家,首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国库司加强了与集中采购机构的日常沟通,建立了与集中采购机构季度例会制度,就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听取意见,对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采购中心的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推动。

四、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在价格、服务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仍然是政府集中采购实现的主要方式。2014年,协议供货与定点采购合计采购总额为79.08亿元,占中心总采购规模的一半以上,采购次数超过24.5万次。针对少部分产品价格偏高、一些供应商履约服务差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是完善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的竞价机制。进一步扩大实行竞价的品目范围,将塔式服务器、机架式服务器、刀片服务器、激光打印机和喷墨打印机列入竞价范围;通过设置拦标价、针对不同的产品特性设置不同的评审办法等措施,改进了协议供货入围产品竞价机制。

二是实施价格监测周。

报制度。每星期选择一款协议供货产品进行市场价格调查,与中关村价格指数网价格进行对比,对市场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价格的产品,要求协议供货供应商限期降价,力图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保证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优势。

从质量、价格、服务、销售业绩、信息报送和守法经营等方面对定点供应商进行了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取消了个别弄虚作假、严重违约的供应商的定点资格。

从总体看,2014年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价格和服务情况是好的。

五、市场波动对采购工作影响明显,各方当事人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和要求不断提高。

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造成国内市场竞争程度加剧,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市场十分在意,对采购操作的要求更高,2014年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质疑数量有所增加,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的关注度也在增加。此外,国际、国内市场波动对采购工作影响日益明显。去年全球经济衰退、消费市场疲软,一些厂家降低了销售预期、缩减了原材料库存量,导致一段时间出现了畅销产品供不应求的情况。此外,原材料成本变化也是市场价波动的重要因素,如国际市场某一芯片短缺,造成国内显示器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协议供货无法正常供货。

六、采购中心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

一年来,采购中心认真梳理、整合采购操作流程,加强制度化建设,努力提高采购效率。我们调整了有关工作流程。建立了采购文件集体讨论制度、采购文件复核制度、采购项目分级审核制度、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和项目论证制度,使采购流程进一步优化。我们制定了《采购项目登记办法》,明确由专门处室统一负责采购项目受理登记,并将项目进展情况在全中心公开。我们不定期召开案例分析会,对创新项目、问题项目、废标项目进行分析交流,形成案例分析报告25份。这种方法有效地提升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

2014年单个采购项目平均执行周期为52天,比2014年减少了9天;工程类项目,采购周期比2014年减少了16天。

七、政府集中采购培训方法有所创新。

2014年采购中心面向中央国家机关各级预算单位举办了5期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和1期中央国家机关司局长研讨会,有近90个部门的1500余名同志参加。其中中级班以专题的方式展开,分别以家具采购、信息安全、节能为主题,受到参训人员的欢迎。各单位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培训工作,除积极参加采购中心组织的培训外,还创造性地在本单位、本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工作。如水利部预算执行中心编写了一个政府采购工作指南,下属五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如何操作都能找到具体的办法;中科院专门举办了一个财务培训的虚拟学校,将政府采购作为培训内容。

八、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政府集中采购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准会直接影响到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影响到政府采购的公信力。目前社会各方对政府采购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要求越来越高,相比之下,我们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问题。就采购人而言,规避政府集中采购、规避公开招标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和商务条件的倾向性比较明显。就评审专家而言,责任心不强、专家不专、评审走过场、打“人情分”等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引发了不少质疑投诉。就采购中心而言,存在着对市场了解不够、操作粗放、采购方式评审办法使用不当等问题。

——采购计划编报、执行仍是薄弱环节。许多单位采购计划性不强,采购行为零散,一旦提出需求又“十万火急”,导致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集中采购机构也难以及时对不同部门同类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整合,实行集中打包采购,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优势的发挥。

——协议供货的后期管理维护,特别是价格的监控调整有待进一步改进。在协议供货实施初期,协议供货产品的价格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但是协议供货属于无固定数量采购,投报价格的优惠幅度有限,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更新换代和市场的发展变化,造成少部分产品的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另外,由于协议供货的产品门类多,供应商、代理商数量多分布广,我们的后期管理监控存在一些空白点。

第二部分2014年集中采购工作的主要安排及要求。

展望2014年集中采购工作的形势,有这样几个因素值得注意。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4-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129号)的要求,2014年与2014年目录相同。二是今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继续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2014年各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将在核定部门公用经费的基础上,统一压缩5%,各部门用于出国、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不得超过2014年调减三项经费预算后的规模。三是采购的计划管理将得到强化。前不久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和执行编报工作的通知》,对采购计划的编报执行有了明确的要求。四是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资产配置标准的出台,将对采购工作产生直接的影响。五是社会各方对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自主创新、自主品牌、扶持中小企业的期待越来越高。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政府采购作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更加深入的推进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

2006-2007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06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07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根据《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库〔〕3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我市于5月启动了市级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于8月-10月对40个市级单位和1个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检查情况表明,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不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市级政府采购已全面涉及工程、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规模逐年增长,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41个单位年初采购预算共计3679.35万元,实际执行采购预算1.31亿元,实际采购支出1.18亿元,节约资金1300多万元,资金节约率为9.69%。

在检查中也发现,有31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采购违规行为,违规采购金额共计855万元,其中违规采购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市农业局、市中医院、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市电视台。这些单位违规采购情况在类别上主要表现在一是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项目擅自实施采购,二是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未按法定程序办理,脱离财政部门的监管;在项目上主要表现在违规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93万元,违规采购修缮装饰装修工程212万元,违规采购苗木390万元,违规采购专用设备45万元,违规维修车辆34万元,其他违规采购81万元。

性不强、对年初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够重视的主观原因。政府采购预算年初小,也严重影响到政府采购的计划性管理、影响到政府采购效率的提高、影响到政府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的实现。。

另一方面,一些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采购行为还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甚至违规采购的问题。主要反映出这些单位依法办事、依法采购意识淡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程序不熟悉,对违法、违规采购的相关后果和责任认识不到位,对政府采购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责令以上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整改情况报市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希望市级各部门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依法采购观念,一是要严格采购预算,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凡支出预算中符合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必须依法履行调整手续,并根据批复(调整)的采购预算实施采购。二是要提高业务水平,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坚持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将针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程序,推动市级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循环。

政府采购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庆财联发[2012]1号文件《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现结合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规范本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人,设专人管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开展。

依照庆财联发[2012]1号文件精神,对20xx和20xx年度政府采购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查与纠。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在采购方式上严格程序,审批手续完备,无违规行为;。

5、采购组织程序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无违规行为;。

6、无应属政府采购范围而委托其他机构招标情况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都执行了制度的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都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无质疑案件的发生。

在此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今后继续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采购行为,凡事年初有预算,购物有详单,做到账与物相符,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的滥用和滋生腐败的发生。

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自检自查报告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

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

省教育厅财务处:

以及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和电子文稿形式报学院招标办汇总,形成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财务处。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参加政采活动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采购法》、《2014-2015年度山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关于对2014—2015年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及电脑政府采购实行协议供货的通知》、《运城学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通知》中的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我校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一)采购预算编制环节。

1.每年初,学院计财处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和学院经费总预算,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草案;经分管财务院领导审查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议逐项进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呈报院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后发文执行。以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对于追加采购项目,根据学院“三重一大”有关规定,30万元以下政采项目,由院长审批;30—50万元,院长办公会议审批;50万元及以上项目,党委会议审批。但所有追加项目只要超过10万元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必须按相关程序做到依法应采尽采。

存在问题及。

整改措施。

1.有一个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缺乏调查研究,预算严重脱离实际,预算虚高,最后中标价低于预算的一半以下。监察室(院招标办)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于出现这种问题的单位,在2015年度预算编制时要重点审核。

2.自查中发现,老校区有一个茶炉“煤改气”项目,最后中标单位为山西金曙光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中标总价为25.6万元。按规定应列入政采立项,但因改造工程耗时较长,,涉及到几千名学生暑假开学后及时喝开水问题,通过政采采购,时间上不允许,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行招标。这种决定虽然是集体决定,严格讲也属于违规行为。以后相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预判和前瞻性研究,不能以耽误工作为借口而违反法律法规,要树立以法治校的意识并将之贯彻到实际工作当中。院招标办以后要坚持原则,敢于与违规行为做斗争,坚决制止此类事件发生。

(二)采购文件编制环节。

1.研究需求的数量和质量(技术参数)要求。由院内采购单位参考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市场流行的新标准、最先进技术标准等,根据需求设定相关参数。

2.开展调查研究。包括市场行情、兄弟院校有做法等,通过广泛调研,扬长避短。

3.向省政采中心项目主持人请教。省政府采购项目主持人,经常参加相关培训,对国家相关政策十分熟悉。向他们请示或请教,能避免走弯路,大大提升编制效率。

4.形成书面文件。参照省政采提供的编制“样本”,进行文件编制。经现场管理人员的讨论和业内专家指导后进行修改成文。

5.报院招标办程序性和部分实质性审查同意后上报发布。院招标办主要是根据国家招投标、采购有关法规,对文件中的排他性、歧视性、限制性条款进行实质性审查;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程序进行审核;对招标项目是否列入预算及立项依据进行审查。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招标文件编制有严格要求,但各采购单位缺乏此方面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粗制滥造,矛盾、漏洞经常出现,指标参数不科学、不翔实,要求不具体,给投标方和评委带来很多困难,甚至于可能直接导致招标失败。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多,通过学习,逐步进行规范。

(三)采购执行环节。

学院招标办根据省政采书面函的要求,向省政采中心推荐规定数量的现场监督员和采购方代表。在采购单位的分管院领导监督下,院招标办提前半天在学院评标专家库(副高职称以上)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教职员工,作为采购方代表参加政采评标活动。牵头采购单位人员不参与评标。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按学院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方不得参与评标活动,由学院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代表参加评标。造成评标人不了解项目背景,对现场评标专家提出的具体问题无法解答,不利于评标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年计划在学院招标工作组中新加入一名采购方代表(实际上是采购单位招标文件编制人),虽不参加评标工作,但可在评标室外等候,为评标专家提供咨询。

(四)合同签订环节。

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学院根据省政采中心下发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整治过程中未发现有拒签、刁难中标单位的现象。

(五)履约验收环节。

对于通用设备,由院资产管理处在学院抽取相关领域教师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验收;对于其他项目验收,由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纪检监察室和院采购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单位试用报告等文件进行验收,各自签署意见并形成验收报告。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因双方原因,部分项目不能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导致验收往往比合同要求延迟。管理单位和采购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中标单位按期交付,及时验收后使用。

(六)资金支付环节。

资产处将验收合格报告、中标合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送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核;计财处审核同意后,向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递交直接支付申请;支付中心经审核合格后按合同有关规定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在质保期结束无异议后,支付尾款。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学院资金紧张,有不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的行为。加强对学院计财部门工作的监督,教育财务工作人员树立法律意识,以法治校,不能我行我素;计财处要加强财务管理,尽量做到按时支付,减少违约行为。

二、意见和建议。

1.简化政采程序。政府采购项目的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正规、合法、干部安全,但就是从项目申报到最后完成采购环节很多,耗时过长,对于学校来讲,所采购的项目季节性很强,时不我待,有时学生入学急用,但迟迟采购不到货,误事。建议对于急需项目,可简化政采程序。

2.减政放权。我校距省城最远,每次招标都要去4—5人(分管院领导1人,现场监督1人,牵头单位负责人1人,采购方代表评标人2人),采购成本过高。建议对于一些特殊需要的、项目预算数额较低(比如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考虑在政府采购部门审批、公告结束后,由采购方自行组织招标采购,政采中心来人监督即可,以降低采购成本。

3.有的中标单位迟迟不来我校签订合同,有时紧用的货物中标单位不及时来签约,可能会影响到正常的教学秩序不能得到保障。建议政采中心加强对中标单位教育,中标通知书能标明签约时效。

特此报告。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3篇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1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各部门积极配合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xx-20xx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xx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xx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财发()14号文《关于开展全县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县粮局召开政府采购兼职人员会议,安排部署单位内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副局长为组长、总会计师、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抽调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员为县粮局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根据县政府采购目录对县局和办公用具、车辆等资产采购情况进行了清查核实。3月购置小车一辆186000元、9月购置办公用具107820元。5月经同业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同年12月县国资局已核实批复增加县粮局固定资产。

(1)部门财政预决算情况: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048千元,其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330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346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535千元;财政编制部门预算支出总额1102千元,部门决算支出总额1425千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24千元。

(2)自查采购情况数据:一是3月报告县政府经副县长批准购置蒙迪殴小车一辆186千元,由县粮食储备库出资、其帐目在该单位反映;二是9月报告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单位集中购置办公用具108千元,由收储企业筹资、其支出在收储企业入帐。

(1)资产采购有预算、有批文,但未通过政府采购专门机构采购;

(2)没有公开招投标、而是自行组织部门集中采购;

(3)未制定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通过这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县粮局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在日后资产购置方面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目录、年初报预算、经批准、由政府采购办或公开招投标采购。

政府采购执行自查报告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2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xx】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提高工作成效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建立内控机制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杜绝学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行为。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采购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的通知》精神(西财采[2008]1号),**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结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议,组织实施了自查、互评等工作。现将我室近期采购执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我室各项采购预算(计划)共计12元,实际采购金额131320.11元,其中:2006年实际采购金额1197473.55元、占91.19%,2007年实际采购金额11572.56元、占8.81%。

(一)组织学习和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组织办公室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剩监察厅云南省审计厅转发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开展全国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认识到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党中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义,进一步增强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意识。

(二)坚持原则,严肃对待,着力抓好自查自纠工作。

自5月6日开展自查自纠以来,我室坚持原则,认真对待,不走过场,认真做好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自查自纠与反行贿防腐败联系起来。组织和督导职工对照中央、财政部及兵团、师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联系思想实际,检查并纠正职工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查找在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工作力度及法制观念、廉政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从办公室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上进行自查自纠,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内部自查,摸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等情况,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深入查找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纠正错误观念,营造活动氛围,明确整改方向,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

(三)加强制约监督,严格操作程序。

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三个坚持,四个公开是做好统一采购工作,规范统一采购行为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是坚持统一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要求必须落实统一采购预算资金;二是坚持按《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确定采购方式;三是坚持回避制度,与统一采购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委。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要坚持信息公开;资格审查标准公开;合同条款公开;评标标准、方法公开。

在国家和上级政府采购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办公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在统一采购具体执行中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问题,有时出现无章可循的情况。同时,现行的部门预算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有时相矛盾,尚不衔接配套,亟需修订和完善。

(一)进一步组织好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运用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纠正商业贿赂是交易“潜规则”、发展“润滑剂”等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提高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

(二)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是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根据不同的治理范围,区别情况进行深入地自查自纠。结合排查出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撰写自查材料;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一步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方向,突出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

(三)继续完善办公室采购管理制度。

在调研、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操作机构职责,避免“越位”和“缺位”;通过严格和强化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确保按照政策制度规定进行统一采购,从制度上堵塞漏洞,杜绝腐败案件的发生。

预防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室将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专项治理,使统一采购当事各方认识普遍提高,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xxxx】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单位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政府采购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西编办〔20xx〕13号文件通知的要求,我中心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检查评估小组对中心机构设置的科学性、编制使用的合理性,职能发挥的有效性,运行机制的先进性认真展开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设置的科学性。xx区政府采购中心是经编委会20xx年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区财政局。内设工程及设备采购股、综合服务股x个职能股室,x名编制,其中:正科级x名,副科x名,一般干部x名。主要职责是:提供优质服务、节约财政资金,公开、公正、公平的实施全区行为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本单位自成立以来,采购职能不断加强,采购范围不断扩大,机构具备设立的必要性和科学性,但更具业务发展现状,原有的设备采购股,综合服务股,两个内设机构不能适应目前采购资金和采购范围不断扩大现状,内控、监督机制不够健全。

(二)编制使用的合理性。经20xx年区编委会追加x名事业编制后,采购中心现有事业编制x名,其中:正科级x名,副科级x名,一般干部x名。目前,我中心实有人数x名,其中正科级x名(区财政局副局长兼任采购中心主任),副科级x名,一般干部x名(含被抽调至区财政局工作的x人,不含从其他单位借调x名干部)。人员分工安排基本合理,没有人浮于事、编制资源、人力资源浪费现象,但人员编制不足。

(四)运行机制的先进性。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更好应对政府采购中的质疑等问题,我们建成了x平方米政府采购大厅和专业的采购档案室。改建后的政府采购大厅,具备高清监控、同步录音、数字展台、信号屏蔽等先进功能,并配备专家电子抽取系统,从硬件上进一步严格个政府采购;制定了《xx区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xx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xx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暂行办法》、《xx区20xx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货物审批最高限价》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采购运行机制,维护了我区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秩序。

1.近年来,我区的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采购项目专业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但因缺少编制,工作人员尤其是具备专业技术的人员不足,内设机构划分也不够细。

2.采购中心无任何获批准的收费项目,且省、市以及本地区其他县级所设立的政府采购部门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而xx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性质仍为事业,未能参照公务员管理。

1.细化内设机构,将原来的工程及设备采购股分设为工程采购股和设备采购股两个股室,多增设监督检查股,使原来的2个股室增加为4个股室。

2.增加副科编制x名,纪检组长编制一名,一般干部编制x名(按每个股室x名的最少配备标准核定),工勤人员编制一名(司机)。

3.参照各级编制设置情况,将区政府采购中心单位性质转变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

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医院采购制度,推行政府采购,积极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药品、医用耗材等专用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加强院内分散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努力规范采购行为,防止和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实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院开展政府采购执行工作自查自纠情况作简要汇报。

为加强医院管理,促进医院反腐倡廉建设,我院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招投标条例》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新的精神对文件及时进行了更新和修订。主要规章如下:1、各项货物、服务、工程类的采购制度有《医院院内招标试行办法》、《加强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医院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等。2、药品采购制度有《关于加强药品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协和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等。3、关于设备、医用耗材及试剂采购等制度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采购的规定》、《关于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备案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医疗器械耗材特殊采购的规定》等。这些文件参与的职能部门多,涉及的采购范围广,既有关于政府采购的规定,也有院内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规范医院采购工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各采购科室依据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的目录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院内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符合定点采购、协议采购的均按规定执行;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20万元的,执行院内采购有关规定,小额零星采购则由采购科室依据规定直接采购。院内公开招标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有张贴招标公告、制定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签订协议等采购程序。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目前我院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均做好采购预算,按照规定上报省政府采购办或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后委托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各采购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对有关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操作进一步规范,进入政府采购和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采购的范围进一步拓宽,集中采购规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已经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三种形式并行的采购格局。

建立公开透明的采购运行机制是落实党的xx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战略部署的要求,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政府采购法律框架下,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以建立健全采购制度为重点,加强采购监督和管理,医院财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采购活动的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参加院外公开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在院内招标采购过程中,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人员参与开标、评标,财务部门把住付款关、审核关,合力形成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公共资金滥用、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努力保障参与采购各方合法权益,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机制,维护医院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促进医院廉政建设,建立医院采购与廉政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

学校政府采购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结合近年我校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鄂财函【2019】266号文件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近年的我校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与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高度重视我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全面贯彻落实内控制度,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决定采购事项并监督相关人员开展采购工作;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我校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我校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我园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1.开放供应商准入门槛,对符合采购需要的合格供应商一视同仁,不歧视,不搞差别对待,不设置不平等条款。

2.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具有经营资质的供货方不设置其他资格条件。

3.不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登记、注册等障碍。

4.不设置其他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不设置供应商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提供采购项目信息。

7.没有采取其他妨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

通过此次自查工作,使我校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使我校采购工作更加规范,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

武汉市**小学。

2019年9月25日。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加强采购方式管理,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采购人员综合素质,取得了突出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采购中心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共组织采购活动70次,签订采购合同172份,采购规模达2353万元,比预算节约236万元,比的1518万元增加835万元,增长55%。采购项目涉及到工程、网络、电脑、实验设备、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架、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公务用车保险等20多类采购项目。特别是几次大型采购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有创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6家维修企业为我区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单位,并聘用了8名具有丰富维修经验的驻厂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10至12月,6家定点维修企业累计维修343台次,维修金额52万元。从维修台次和维修费用来看,维修费用明显下降,定点维修节约行政经费开支的效果已经显现。

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保险更加规范。全年采购公务用车42辆,采购金额986万元,在目前汽车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比预算节约了29万元,节约率达3%;全区313辆公务用车保险采购中,在比上年保额增加、项目增加、车辆增加的情况下以119.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40多万元,节约达25%。

四是教育系统采购节资明显。新华中学理化生实验设备招标中,我们通过公告招标以2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19.4万元,节约率达40%;民族中学的厨房设备招标中,来自国内的6家供应商激烈竞争,以6.9万元成交,比预算节约9.6万元,节约率达58%,创下了今年的最好成绩。

(一)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遵守情况。政府采购中心在开展采购业务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中心内部规定从事采购活动,无犯法、违纪现象。

(二)岗位设置情况。采购中心下设行政部、信息资源部、采购业务部。每个部有明确的岗位职责,部与部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三)岗位轮岗制度。采购中心实行轮岗制度,每年轮岗一次。

(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采购中心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为75%;本科学历占85%。

(五)廉洁自律情况。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制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守则》、《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政府采购中心内部操作程序》等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中心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密的规章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不良现象的发生,防止了采购中心内部腐败。

(一)业务培训。采购中心将每月的30日下午作为业务学习日,以此加强中心职工业务素质,不断拓宽现有人员知识结构。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多项专业知识,我们还加强对中心职工的岗前政治思想素质教育,使他们熟悉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对纳税人负责,为采购单位服务,为政府当家理财的思想意识,以较强的法律观念,保持廉洁公正,不偏袒徇私,以维护政府采购人员的良好形象。

(二)业务管理信息化。采购中心采购业务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电脑,每笔采购业务都有电脑记录和文字记录。

(三)采购档案管理。采购中心配备专人进行采购业务档案管理,每笔采购业务结束后对采购文件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四)采购公告、中标公告的发布。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和中标公告。

(五)收费及资金管理。采购中心是非盈利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完全免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服务。采管分离后采购中心划转黔江鸿业公司管理,经费由公司负责管理。

(六)报表、资料报送。采购中心在每笔采购业务完成后,都将采购资料、结算资料、报表、每月工作通报及时报送采购办及鸿业公司。

(一)采购方式。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每次采购都将采购方案报采购办审批后方进行采购。

(二)采购程序。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内部操作程序,每次采购都邀请监察局、采购办、采购人、监督员、供应商等参监督。

(三)采购信息发布。每次公开招标的采购信息都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和公司网站上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少于20日”的规定执行。采购结束后中标信息及时上网,5个工作日后无投诉才发中标通知书。

(四)合同签订。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督促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必须与招标内容一致。

(五)评委抽取。每次参加开标的评委都在采购中心评委专家库中,开标前30分钟在监察局、采购人、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产生。

(六)上报备案材料。每次采购结束后,采购中心由专人将采购全过程资料进行收集,及时报采购办备案。

(七)供应商质疑。采购中心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采购活动。到目前还未收到过供应商的质疑。如有供应商进行质疑我们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在规定时间给予供应商满意的答复。

(一)合同履约及验收。每次采购完毕后,采购中心都主动协助采购人对采购标的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发出通知,限期整改。对专业性强的产品,由采购中心组织技术专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项检查验收并制作备忘录,参与人员分别签署验收意见。

(二)采购效率。采购中心在接到采购办的采购委托后,询价采购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招标按照法定时间20日左右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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