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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专业15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专业15篇)



调研报告是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数据,并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释的一种文献形式。在写作调研报告时,可以参考一些经典的调研方法和案例,以获得更好的写作效果。

年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

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

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范文

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助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今年9至10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调查组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采取上门访谈、会议座谈、问卷调查、事实核查等方式,对8个乡镇20多个村60多家经济实体200多名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了调查,发放和收集了200多份问卷,全面了解了我县营商环境现状,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征求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改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全县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普遍共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破除陈旧观念、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生产经营环境,打造有利于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气候和土壤,高目标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力求把竹溪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时间最短、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县;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18项评价指标,一项一项找差距、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提升整体营商环境的质量;勇于自割“肿瘤”,自我革新,大胆突破,合并、减少、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行政收费;领导力量下沉,主动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了一批新项目投产,受到了企业好评.如竹溪外国语学校、百草堂、桃花岛等项目.

(二)落实惠商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在优化政策环境上下功夫,深入落实上级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护企援企,松绑放活,一大批中小微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困难得到解决,助推了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各项扶企政策,完善信用体系,让企业放心经营;在优化法治环境上下功夫,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在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在优化政务环境上下功夫,持续改进行政作风,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让市场主体看到了党和政府的决心和魄力,让企业感到了舒心和满意,提振了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改进政务服务,打造高效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落实“五个一”联企扶企服企工作机制,推行“最多跑一次”,实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落实“六张清单”制度,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开设政务服务窗口,优化用电、用气、用水限时办结服务,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简化流程,压缩时间,整治“推皮球”,打破“旋转门”;持续推进“四减”,精简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间、减少报建材料,提升项目投资审批效率;推进“五合一”,实行“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联合踏勘”改革,整合办理流程,加快了行政审批进度;继续实行领导包联企业“五个一”服务制度,真心实意为业主着想、为企业服务、为发展解难,得到了众多的企业家好评;一些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当好企业的“娘家人”“贴心人”;项目乡镇、责任单位少讲不能办,多讲怎么办,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办理有困难的与企业一起想办法、找路子,等等一系列举措得到了企业真心点赞,受到了群众一致拥护.

(四)紧盯短板弱项,释放发展动能.县委、县政府奔着问题去、瞄着短板改、着力补弱项,把营商环境中的问题汇总成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展开靶向性治疗,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耗时长、成本贵、关卡严、服务差、检查乱、处罚重、“新官不理旧账”等10个方面的问题,补齐了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和弱项,促使市场主体释放了发展能量.同时,大力发展回归经济、专家经济、商会经济,加强招商力量,建立4支招商队伍,采取四种招商模式,招商引资与上争项目并举,为全县经济发展增添了动能、富集了能量、奠定了基础.

尽管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短板、问题,与新形势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解放不够,发展意识不强.面对县域发展已由“政策驱动”转向“环境驱动”,区域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没有真正强化“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没有真正树立“企业家老大”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设身处地的为企业解决问题,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缺乏创造比外地更宽松更优质创业环境的大手笔真胆量;部分单位部门利益至上,没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凡事首先考虑自身利益、部门利益,把民众利益、整体利益搁置一边,唯我独尊,我行我素,耍权威、斗狠气;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帽子”至上,唯书唯上,凡事找依据、等上面、看外边,文件没说的不敢说,外地没干的不敢干;存在惯性思维和定势,习惯于“新瓶装老酒”,用时髦时尚装点门面,沿用老办法老套路.小事不愿干,大事不敢干,好事慢慢干,凡事讲规矩、等批示、怕担责,导致审批过长、环节太多、结论太慢,贻误了大好的发展时机;市场动力运用不够,能用市场解决的问题,行政伸手太长.调查中反映“工程建设结算难、行业监督规矩多、项目报建耗时长、答复事项不落实、企业发展被人为折腾”情况较多.

没有多少时间忙于群众工作;有的业主反映整天忙于接待疲于应付检查没有时间和精力操心自己的经营;动态管理过滥过细凡事搞记录、求留痕形式性的学习太多会议太多。

汇报材料。

太多,应付性注册app、打卡太多,学习测试太多,档案资料太多,大量的行政时间浪费在了没有效益、毫无意义的过程之中;在为市场主体服务上,强调行业规矩,本来由服务行业负担的费用,强行让用户承担,加重企业负担.。

(三)行政执法过度,规范执法不够.有的部门执法理念缺失人民性,是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表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服务不够,普法不够,善意提醒不够,不是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而是为了处罚而执法,为了多收罚款而改善基础设施.有的部门违法执法,不按规定行事,有的甚至故意挑毛病、找问题,想方设法寻找罚款的理由;有的单位见了违法事实就罚款,不讲理由、一罚了事,甚至投诉不理,缺失人性化执法;有的过度执法,上限处罚,丝毫不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甚至不考虑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执法过程中行为不文明、不理性、不规范,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有的单位以罚款为目的,把罚款当作单位生存的手段,为了罚款而执法,定数字,下任务,搞考核;有的只考虑执法,不考虑整体环境和经济发展,基层反映强烈、怨声载道;有的单位为了多收罚款,故意放纵服务对象违法,甚至协商收取罚款;城区停车难,分时段管控停车不够,民众办事极为不便;行车罚款多、扣分多,处罚不预告、不提醒;有的部门搞选择性执法,执法讲人情、看交情.

(四)契约精神不强,诚信建设缺失.不重诚信、失信于人、失信于民,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障碍.招商引资、兴办实业,承诺的事项不能及时兑现,签订的协议不能认真履行;项目申报限制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服务态度差,提醒服务少,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少,前置审批手续繁琐,少数环节存在故意拖延问题;投标成本高,贷款难,融资难,找人办事难;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人性化服务、贴心化行政严重缺失;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方面,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企业普遍反映存在招工难、用电报装难问题,相关单位有动作、无效果,当面承诺的好,事后不认账,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够.调查显示,部分招商引资企业,殡葬改革、农村土坯房拆旧复垦、三廊建设等工程政府承诺的事项、应该拨付的资金、事前定的规矩,都没能如期完全得到落实.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存在刻意降低项目投资额度现象,机械把握标准,导致必须做的项目不能做,投资评审后又二次签约、二次施工,人为给工程建设增加难度、拖延时间.如密云小学在外墙粉刷施工中,县住建局要求使用保温材料,但在投资评审时被核减了,导致整体工程结束后再重新粉刷,浪费了材料,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多、耗时长、拨付难.

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必须以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改问题,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思想引领力,于变局中开新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只能依靠解放思想这把“金钥匙”.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条条框框,都要破除;一切不利于激发发展活力政策和制度,都应调整;一切不利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规矩,都应修改.要按照***总书记指出的“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求,从传统思维定势中、陈旧的条条框框中、过去的习惯动作中,跳出来、走出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疗伤,善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和促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新问题、**老难题、实现新跨越;要敢于改革、善于创新,做到改革接“天线”,创新接地气,决策问民心;要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思维,从全局视野、发展角度思考问题,学会算大账、算全局账,全面、科学、系统思考单方面的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要始终咬住发展不放松,把发展真正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检验所有工作的标准,一切工作都要用发展来定位,一切事业都要围绕发展定规矩、找出路.

(二)强化举措感召力,促进市场主体成长壮大.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工业化、信息化时代,企业是带动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动力”.“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业主是“温度计”;种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人才、资金、项目等经济要素择良木而栖,哪个地方适合生存,哪个地方能够带来利益最大化,这些要素就会自然而然地流向哪里;营商环境一流,人才、资金、项目才会更容易汇集,产业才会更容易集群,经济发展才会更有韧性.就我县而言,要想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比外地更好的环境、更优惠的条件.要把企业家当上帝,尊重企业家的自主地位,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解决企业家的合理诉求,真情真心与企业家交朋友;要不怕企业发大财、不怕企业家赚大钱,企业发大财,地方才能大发展,民众才能得实惠;要支持企业家做大做强实业,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坚持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亲商惠商的政策支撑.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积极主动服务、公开透明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国家对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多点发力,在行政效能方面再提速,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压减一切可有可无的行政审批,落实一切有利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措施,减少一切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政行为;要排除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建立企业生产经营“隔离墙”,除执法行为外,取消一切不利于经济实体健康发展的检查,除依法纳税外,取消一切加重经济实体负担的收费;要想方设法盘活可能盘活的经济实体,整合所有经济要素,让所有经济潜能展现活力、发挥作用.

(三)提高政府公信力,着力建设诚信政府.人民政府,必须是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在一个地方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也是一个地方的金字招牌.要把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工作,政府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必须100%兑现;要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做到说话算数,坚决克服和制止信口开河、朝令夕改的习气;完善信用体系,凡是协议约定的事项、凡是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凡是县政府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到位;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授信融资、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联合奖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依靠法治保障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可靠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防线,是规范行政行为、公民行为的一面镜子.法律不仅是用来规范老百姓行为的戒尺,而且更是用来规范公务人员行政行为的标尺.依法行政首先要用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从营商环境角度讲,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做到有情操作,严格制止滥用职权、从重处罚甚至极限处罚的现象.要严格执法,用法律法规约束所有的行政行为,用法律法规禁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行为,做到“法无许可不可为”;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为企业发展多设路标、多开绿灯、雪中送炭、保驾护航.要正确执法,把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秩序的“一把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手,坚决克服从重处罚就是严格执法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履行执法人的普法、教育、预防、服务责任;要科学执法,用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对象的经济损失,坚决禁止用法律伤害守法人;要公正执法,在处理违法事实的时候,在公民和法人间出现权益纠纷需要诉诸法律的时候,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做到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一碗水端平”,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要柔性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把法律法规当作行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个“杀手锏”,完善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把准违法处罚尺度,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能轻则轻,能免则免,慎用上限处罚、极限处罚.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要尽快制定优化执法程序、纠错容错、从轻或减轻违法处罚情形的制度;在道路交通执法方面,要依据法律规定建立轻微首违提醒、教育、免罚制度;其他执法部门也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行政执法“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倾向.

(五)发挥政策导向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执政的根基和施政的主要力量.营商环境不优的根源在于干部不作为,不作为的根源,除了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之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敢为,不敢为的根源在于怕违规、怕追责、怕风险.因此,要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明确要求,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容错纠错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政策机制.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轻微错误,只要是“为公、无意”,只要没“违纪、违法”,又能够“有错即改、有过即纠”,就给予包容、宽容,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要善于运用正向激励,通过必要、适度褒奖,树立弘扬正气、表扬先进的鲜明导向,改变干多干少、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广大干部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有为、担当善为、积极作为.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xx-20xx年)》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提升“中小股东保护”“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等指标,努力为北京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世界银行《20xx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其中北京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球第51位,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0位。在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1位,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2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紧依靠制度优势,建立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办和相关委办局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相关瓶颈性问题。

2、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及23个配套制度文件。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工作。全市三级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上门到企业、律协等征求意见建议306次,开展政策宣讲401次,参加人数5万余人。根据市场主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加强制度落实,有效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23 388件,同比增长78.55%。一是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186 525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二是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90 430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三是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934件,对涉外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加强与仲裁机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对接,营造了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司法环境。

2、依法保护产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实施《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与民营、外资与内资、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3、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2 332件,同比增长188.83%。一是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完善商标行政案件速审机制,通过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审理方式、开通“速裁绿色通道”等,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系统,实现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标准化、规范化处理。二是加大侵权行为制裁力度,探索适用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加强程序性措施的适用,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努力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三是严格依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

4、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一是完善专业化破产审判机制,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市高级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出台《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改革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加快了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三年来推进27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华都肉鸡、万瑞飞鸿等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是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北京市12个部门出台16项制度、25项措施,有效解决了破产经费不足和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开设账户等问题,全面提升了办理破产便利度。三是积极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出台《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信息的意见》,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

(三)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1、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一是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统一裁判尺度制度文件5项,在商事审判领域推出21项商事案件办理规范,明确同类案件处理标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二是发挥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严把审判质量关。三是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促进司法尺度统一。

2、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一是研发运行“立体化线上立案系统”,实现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一审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可以网上立案,京津冀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二是在全市法院一体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xx年,基层法院用21.6%的民商事法官在诉讼前端解决了65.4%的民商事纠纷,前端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后端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1天。三是加强审限管理,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等事项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推动案件快速流转。大力推广电子送达,上线“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20xx年电子送达使用率达到50.8%,民商事案件平均送达周期缩短了43%。针对鉴定评估周期长问题,对鉴定评估各节点实行信息化监控,全面推行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民商事案件鉴定评估平均用时从79个工作日缩短至27个工作日。四是深入开展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试点以来,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43.9天,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切实提升了审判效率。

3、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健全由全市49家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车辆、房产、工商、民政等9类政务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三是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三年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3万起,限制141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9.9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5.6万人参加小客车指标摇号,推动形成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经过艰苦努力,全市法院打赢了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正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

4、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一是全力打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手机端北京移动微法院两个在线诉讼平台,从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庭审等全部诉讼流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疫情期间,大力推广“云庭审”,今年上半年网上开庭13万余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在线服务不停步,既保障了当事人安全,又便利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二是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热线服务,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便民服务机制,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达到100%,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100%。上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律师”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等服务476 896次。三是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实行全流程在线诉讼,积极探索新型互联网诉讼规则,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平台。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在线审结案件53 307件,运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天平链”,解决了电子证据存证认证难题,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执行“一键立案”,成为司法领域智能合约技术全球首个落地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在线诉讼的“中国品牌”。

(四)加大审判人才培养力度,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考验干部、培养人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实施首都法院人才支撑行动计划,开展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百案云庭”专项技能比赛等活动,与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合作,对金融、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领域审判人才开展专门培训,切实提升了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抓不懈纠治“四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北京法院商事审判队伍中,已培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9人、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4人、审判业务标兵51人、入选首都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200余人,培育了10个模范审判团队、12个优秀审判团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外部环境变化给营商环境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经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民商事审判涉及市场经济各领域各环节,政策性、专业性、时效性强,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需要司法作出公正、审慎、恰当的评价。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需要把审判理念、思想观念同步更新到新时代要求上来,把新发展理念准确及时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更好地发挥司法裁判在树规则、稳预期、促发展中的职责作用,这对我们的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努力。

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格局还有待完善。我国的执行合同指标已经跻身世界第5名,在其中的二级指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北京已连续2年取得全球最高分。面对营商环境面临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保持高水平的基础上,从过去对标国际的“跟跑思维”转向引领国际的“领跑思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同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持续进步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离不开律师、鉴定评估机构、破产管理人的多方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整体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三是推动核心指标提升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标世界最佳水平,北京在执行合同用时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缩短诉讼用时上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虽然北京法院提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但在线诉讼需要当事人同意,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升审判效率是需要研究的新课题。部分案件中企业经营状况及财产调查难,尤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名或非实际控制人,企业实际财产状况难以查清,导致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办理破产”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指定规则,需要完善立法;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符合破产审判规律的绩效考评机制还需探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还有待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破产重整制度运用还不够充分,破产成本仍然较高,与全球最佳实践水平存在差距。

四是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影响到当事人的实际获得感。三年来,北京法院从推广网上立案、引导电子送达、规范司法鉴定、破解财产处置难题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在制度落实上还存在不够到位的情况。同时,一些便利化措施如今年推出的破产管理人查询等,尚在实施初期,运用中还存在衔接、运行不畅等问题,需要结合当事人体验进一步加以改进。

五是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面对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干警队伍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涉外、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审判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引领评价规则的创设,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坚持总体发力,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继续对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审理各类借贷、债券、证券等案件,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问题,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立足国际形势变化,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将北京打造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优选地。

三是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快财产处置工作,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北京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为世行评估提供新的最佳实践样本。

四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五是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做摸底调查,对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对律师和破产管理人的培训覆盖面,加强与世行专家组的沟通磋商,让企业、律师、破产管理人等切实感受到法院改革政策的成效。

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打造首都商事审判人才高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轮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专家型法官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北京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质就是要为经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营造这个良好环境的过程中,政府作为营造主体,它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因此,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将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劣。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对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应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即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可以说,现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决定政府职能的前提和依据。在目前开放和转型条件下,我国政府应具有哪些主要职能,取决于在开放和转型条件下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主要问题,这是正确界定职能的前提。

(一)政府的基本职能。

1、转型期秩序稀缺的一般规律,决定了供给秩序应成为政府重要的综合性职能。

要建立市场经济,必须首先打破传统的“伦理经济”观念,树立新的“法理经济”观念。这样就必然引起人们反抗市场的逻辑,市场的发展就需要一个“合法化”的过程。同时,向市场经济转轨不仅要求改变道德标准和价值观,而且涉及资源和权力的再分配。它可能为某些人提供发展机会,而剥夺了另一些人的传统特权,也可能造成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与现存的所有权、地位和权力不相配。这样就会引起社会冲突和政治的斗争,引起经济生活的混乱。而有混乱必缺少秩序。所以,在社会转型期,秩序的稀缺是一个一般规律。在我国,目前秩序的稀缺已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不正当竞争严重,信用的缺乏等等,都是秩序稀缺的不同表现。

在建立和维护秩序方面,政府应担负起不可推卸的责任。政府本身的强制力和再分配能力,使其自身在提供秩序的服务方面,能够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建立并维护与秩序有关的产权制度体系、市场法律体系和提供相应司法服务的最合适主体。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要受到有效的监督。为了实现秩序的优化,政府在秩序建设中必须倡导一种法治精神,遵循法治精神管理市场,与秩序相关的政策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被纳入法制轨道,政府调控和规制市场的权力应当受到合理制约,相关管理行为必须得到有效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并完善一套综合性的社会创新机制。就是指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和组织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以推动社会创新活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协调社会的创新活动。因为我国大部分企业的创新能力低,政府可在为企业创新构筑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通过政策、法规、计划、项目、采购、财政金融、服务等多种形式,影响、引导与干预创新活动的方向与效率。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的现状下,政府对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更是必要的。二是大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加强产业政策的引导,促进支柱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不完善、产业结构成长度低下、技术水平落后、资金匮乏,单靠市场力量难以实现产业竞争力的迅速提升。因此,政府应该继续制定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提出明确的发展规划、产业布局、规模标准、重点建设项目等,并以法律、法规等形式保证政策和规划的落实,建立和健全财政、税收、金融、外贸等与产业政策相配套的保障体系,推动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三是要把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我国虽然人力资源丰富,但在现实层面上,仍表现为潜在资源,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仍存在许多问题。为此,一方面必须加快我国人才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把人才真正确立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建设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选择机制、淘汰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完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提倡终生教育等。

在我国,目前所面临的社会风险主要有高失业率所导致的社会风险、企业困境所产生的社会风险、地区差距拉大产生的社会风险、贫富分化导致的社会风险。针对各种类型的社会风险,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对竞争的调控。另一方面,要尽快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系。最主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壮大保障规模和能力;改革社会保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现代化水平。还要注重提高政府处置社会风险的能力,尽量减少风险给社会所带来的损失。

4、转型期可能会产生严重的腐败问题,所以应把预防腐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职能。

腐败现象的产生与泛滥往往与社会转型有关。一系列的政治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秩序受到冲击与破坏,不仅使原来隐蔽的腐败现象显现出来,而且迅速地传播与蔓延。目前,中国正属于世界上腐败程度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从实际情况看,腐败已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并且,腐败意识正成为青年一代的一种自觉意识,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为此政府应把反腐败和预防腐败确定为转型期的一项重要职能性任务,应常抓不懈。

结合上述政府的职能界定,我们发现,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不“到位”,直接造成一些“缺位”、“错位”、“越位”现象的发生。

(一)规范、监管市场秩序的力度不够。

首先是各种市场法规的制定不完善,既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市场规范体系,也欠缺一定的应变性,难以适应变化了的市场状况;其次,在执行已有的法规时执法不严,这既有政府公共行政能力低下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政府执法意识和观念的缺失;再次,地方政府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地方保护主义放任自流,甚至同流合污,极大地阻碍了我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

(二)政府对微观经济特别是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依然过多。

一方面由于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变没有到位,政府的利益还没有从企业经营中退出;另一方面在于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政府角色还未明晰。有些政府职能仍旧采取直接干预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控制。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政府对于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等关键问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直接阻碍了企业真正成长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微观经济主体,使企业改革始终停滞不前,政府职能也迟迟不能切实转换到位。

(三)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滞后。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投融资管理职能侧重于对投融资活动进行微观控制。在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政府对投融资进行宏观调控的时候,我们的相关部门仍然习惯于用过去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难以适应当前投融资市场的要求。在我国投融资领域的许多层面,政府通常依然是投融资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单一性与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对主体多元化的要求相矛盾,产生了许多弊端,直接阻碍我国投融资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一些政府部门出现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化倾向。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历次机构改革都力求使政府部门从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专业经济事务中脱身出来,转向对经济事务的宏观管理。但在这一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出现了利益集团化和非公共机构倾向。在面对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时候,它们选择维护和不断增进本部门的利益。与此同时,这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弱化,甚至导致整个部门乃至行业的体制性腐败。社会公共权力沦为谋取个别部门和行业特殊利益的工具。

(五)依法行政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不高。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行政行为的约束性法律规范始终未能很好地建立起来;二是政府的行政立法缺乏敏感性,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的变化缺少应变性,这使得政府的行政法规经常滞后于发展迅速的市场;三是由于以往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存在着交叉,以及存在于立法体系中的各机关缺乏在立法方面的协调,造成有些法律规范相互矛盾,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的后果。同时,我国的政府行政管理基本上还是一种自为行政、封闭行政,缺乏对社会和公民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这一点在日益追求知情权等民主权利的网络时代更显得落后于时代潮流。

上面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造成了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服务缺位、角色错位、职权越位”现象。造成政府服务缺位的主要原因是职能部门的条块分割。如工商、技术监督、食品医药监督、税务等部门均为条条管理,地方政府统一协调的难度非常大。在角色错位问题上的表现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及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没有利益的事不愿意管;一类是行政违法,摆不正位置,不该管的却去管或该管的乱管,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以及为了罚款和收费而执法等问题仍然存在。一个地方错位了,就给整体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市场选择企业,企业选择环境,环境是政府培育的。如果政府总找不准位置,经常发生错位现象,就是在破坏环境,也是在自损形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的权利和责任就是承担公共责任,尤其就业、社会保障、国民教育及公共卫生管理等,这些都是应该管的,而且一定要管好。对应由企业和中介组织管理的事情,政府一定不要干预。

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使政府职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就必须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1)宏观与投资的关系。综合与专业并存,是政府部门职能交叉重复的源头之一,也是扯皮的源头之一。改组后的宏观调控部门,不再是专业部门工作基础上的综合,也不是微观部门工作基础上的宏观,而是独立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宏观调控。与此同时,还要实行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改革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把融资活动推向市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2)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政企分开,管行业不管企业。政府主要管行业的规划、政策、法规,行业组织则对企业进行约束和内部协调。

(3)市场与执法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的主要目标是盈利,投入以求回报,但必须遵循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政府应当促进市场发育和完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处非法行为,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执法应与办市场分开,这样,执法监督才具有公开性与权威性。

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要力求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继续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方式,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二是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特别要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是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政府的组织和管理,及时把政府决策、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向社会公布,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行政权力应当依据法律,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机关违法同样应当承担责任。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要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直接影响行政执法效果,关乎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减少行政干预。政府部门要充当市场竞争的“裁判员”,消除“长官意志”,依法行政,制止滥用权力,特别是对非公有制企业妄加干预,以及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刁难卡压和“三乱”等现象。

——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体系。要改变政府对企业的指挥、命令式的管制型管理,应当增强“服务也是管理”的意识,把管制型管理变为服务型管理。

——改革审批制度,创造公平环境。目前政府仍然保留了一些本来可以市场化操作的审批权,如土地、矿产、河沙、水资源的开发权,城市供水、环卫、公交线路的经营权等,使一些有“背景”和“关系”的企业能跑到批文和项目,而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则被拒之门外。

——开放融资渠道,解决资金困难。应当制定非公有制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进行资信评估,建立信用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理顺管理关系,避免政出多门。建议在县(市)设立非公有制企业管理局或中小企业管理局,具体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调研、规划、协调、服务、引导和监督。

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环境,事关人们生活的质量,事关经济发展的全局。因此,一方面要精心施工,加强监管,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的公路交通等级和通达程度,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要进一步完善城镇、交通、通讯、水电、市场以及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宾馆接待、旅游休闲等建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我市的各种优势,在抓建设、促发展的同时,要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综合环境效益,使我市成为生态环境更美、投资环境更优、人文环境更佳,客商纷至沓来、干部群众创业热情高涨、经济蓬勃发展的“热土”。

工业园区是推进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建设工业园区对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科学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是搞好园区建设的先决条件。要着眼于建成一个信息灵敏、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科学、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园,又要将工业园的生产区与生活服务区公开,做到功能完善、布局合理,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要求。二是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园区的道路、水电、通讯、排污等设施建设,真正把“巢”筑好,才能引来“金凤凰“。三要与推进城市化结合起来,把工业园区作为城市的扩张,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连动发展,使工业园不仅成为活力四射的工业经济龙头基地,也成为一片生机昂然的城市新区。努力营造客商招之能来、来之能留、留之能兴的良好环境。四是要增强经济活力,对园区内的企业要大力扶持,推动科技创新,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是要清理有关吸引客商投资的政策、法规和文件,要制订通俗易懂,简单明了的招商引资宣传手册。二是要制订新、出台新的政策,并及时通过相关渠道向大家公布,使投资者能真正体会到我市的政策“优”在何处。三是要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鼓励创业者采取多种形式,嫁接、改造国有集体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吸引客商参与基础设施以及城市公用设施、旅游场所的建设和经营,鼓励客商参与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用性事业建设。四是减轻企业负担,约束执法人员行为。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对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以引进资金和技术,加快我市经济的发展。

城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化蕴藏着无限的商机,城市形象也是经济增长点。因此,必须实施经营城市战略,运用经济手段向城市要效益,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一是规划设计要“佳”。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的龙头,这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经济繁荣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要高起点、精工艺、创特色,搞好城市建设规划。二是建设理念要“精”。要反把城市当作艺术品来经营,始终坚持非精品不取、非精品不建的原则,围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主题,努力形成满城批绿、举目苍翠的城市生态环境。三是城市管理要“活”。要调整和完善社区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下放权力,促进城市管理步入市场化轨道。城市管理有序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改善了,更能吸引客商前来观光、居住、投资、创业。

一是要加强对机关干部职工的教育,树立“服务企业就是发展经济”的观念,要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扶持服务力度。把帮扶企业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及领导干部身上,实行定位服务。不要只顾眼前利益,要有长远目光,勇于“舍小利求发展”。二是要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优化工作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要继续抓好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评议。要注意倾听企业、客商和群众的呼声,通过召开评议会、会后整改提高、发表电视公开承诺等形式,使部门和单位的服务工作能扬长避短,服务水平能更上一/:请记住我站域名/层楼。四是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打破经济发展的桎梏,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塑造我县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人是自然界最活跃的因素。我市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劳力资源、区位优势等,要发展经济,关键在人的运作;要让经济有活力,首先要让人有活力。因此,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任人唯贤、勇于创造。要在注重引资的同时,搞好引“智”,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大胆引进各种人才。要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诚然,优化环境发展经济固然重要。但必须把经济发展的视觉投放到更加关注人类的生存条件、生存质量上来,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以推动__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报告精选文档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居全省*个县(区)第*位、全市第*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五是完成“建设审批”和“企业登记”两大类*项并联审批流程及细则,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审批制度落实等*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县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看到空间,无法进入;

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

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截止*年*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户,虽然同比增长*%,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户的*%。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

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

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

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县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积极营造有利于安远县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是当前实现“苏区振兴发展、提升大产业”题中应有之义。为积极推进安远“构建大交通,打造大旅游,提升大产业,发展大教育,优化大环境”,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财源建设转型发展,摆脱安远农业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帽子,推动安远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安远县财政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为优化安远企业发展环境积极建言献策,形成本调研报告。

良好的环境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和条件,目前安远县企业发展总体环境呈现以下特点:

(一)经济投资发展环境日益改善。

1、“项目带动战略”深入人心、深得民意,赶超发展的氛围日渐浓厚。安远县确立“工业强县”理念,以矿产品和农产品深加工、信息电子、旅游资源及产品开发以发展新型矿业、生物制药业、食品加工业、旅游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蔚然改观,“三百山”城市功能、城市形象、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得到了显著提升,这些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2、突出重点抓建设,企业投资硬件资源更上台阶。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吸引外来投资的首要条件。在城市建设上,安远县坚持资金向工业园区倾斜投入,在县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力确保园区建设的资金需要,在县城南高标准打造九龙工业园小区,累计投入5400多万元进行水、电、路、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为满足产业园区建设发展需求,在版石镇建设了6700余亩的工业小区,投入1.44亿元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建设标准厂房,还全新规划建设了占地面积7000亩的城北工业园,县工业园呈现“一区三园”(即九龙工业园、版石工业园和城北工业园)发展布局,入园企业累计60余家。

(二)招商融资优惠政策日趋成熟。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和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2013年安远县财政共安排了近五百万元企业扶持资金,发挥财政的综合作用,有效推动了营业税盈利点上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营改增税制改革、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

2、通过引导信贷投入、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做优企业发展平台等举措,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2013年安远县实施了“小微信贷通”试点工作,该政策的实施为安远县的企业解决了近1亿元的银行融资贷款,有效缓解了小微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

(三)政务服务建设综合提高。

1、机关效能建设严治实督、齐抓共管,服务企业作风进一步强化。通过抓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开展“四城同创”,治理“三乱”,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打击非法集资,整治“四风”,治理“收红包”,“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相关工作,创造性地开展了财政系统“理财精细实,为政忠公能”主题活动,提升政府工作效率,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市场秩序整治,有效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干扰,经营环境进一步优化。

2、提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质服务,扶持企业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项目,将企业的重大技术研发项目纳入地方科技发展计划,积极组织对企业员工的管理与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资助;并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营销策划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这些年来,安远县的经济发展环境虽然有了较大改善,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不少亟待改进和提高的问题,既有政策上的限制,也有市场方的影响,更有安远自身发展的因素,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投资软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1、政务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依然是困扰安远县发展软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虽然目前正在开展效能建设,但办事效率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上面政策虽好,下面落实很难,拖沓麻痹、懒散庸冷的机关作风“顽疾”仍没有去根,导致在建项目审批过程过长等。

2、企业激励政策细化程度不足,企业贡献率还不够强。涉企优惠扶持政策力度与周边县区相比情况,本县对现行各类促进工业企业激励扶持政策引导有待细化,在企业上台阶、纳税贡献、入规及对优秀企业家的奖励上存在资源分配机制不够细化,协调性不强,难以形成整体发展合力。扶持重点不够突出,目前财政扶持的专项资金名目较多,资金分散化明显,难以有效发挥引导和带动重点工业投资的作用。

3、信息沟通渠道不畅。目前政企信息互通常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政府的有关发展规划和各项扶持政策不能及时传达到企业。

(二)投资硬件要素保障有待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安远县是赣南唯一一个不通高速、不通铁路、不通国道的县,交通的不便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增加;融资方面,受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增速放缓影响,资金链紧张,加上房地产市场低迷、整治非法开采稀土行为以及果业黄龙病等影响,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安远县45家重点税源企业2013年生活总值、销售收入及上缴税金与上年同期都有轻微下滑;用地方面,规划地上拆迁不到位,导致签约项目无法落地,部分产业转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等待落地,用地需求存在缺口。用工方面,“普通工人难招,技术工人难留,科技人才难求,管理人才少有”,成为企业用工的共性问题,尤其是季节性、结构性用工矛盾突出。

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是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当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是推动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和各方面的意见,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一)采取有力措施,改善企业投资和发展软环境。

1、进一步营造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环境,全面促进政府工作提速增效。一是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引向深入。抓实开展企业发展环境和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加快以网上政府为主要载体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绿色通道建设行动,以此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水平。二是梳理汇编优化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梳理、公示各部门的执法依据和法定职责,对涉及多部门职能确需共同办理的事项,应明确主协办关系限时办理,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扯皮及效能低下。统筹考虑引进项目效益、本县可优惠的承载度、周边地区优惠力度等因素,制定较为平衡的优惠政策。三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继续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招投标中心建设,强化投诉受理中心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逐步建立覆盖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系统和监察系统。探索“一表制”审批、“一费制”收费。根据需求适时调整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等绿色通道审批制度。界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关系,督促中介机构规范开展业务。

2、强化扶持奖励政策,增强企业投资信心。

要紧紧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特别是国家交通运输部、供销合作总社对口支援安远的历史机遇,加大与相关央企、国企的对接力度,争取在培育状大主导产业、推进转型升级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以夯实财政体制保障,提供优惠的政策环境。一是要发挥资源的优势,要对现有的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一次系统的清理,能兑现的要继续实施,不能兑现的应该进行调整或废止。要制定扶持和激励政策,有选择地运用加速折旧和税收手段,引导和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热情,同时,要放宽非公有制经济进行经济领域的限制,发展多元化的投资格局。研究出台稀土废弃物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通过落户奖励、税收优惠、纳税奖励、财政补贴等措施,吸引总部企业或区域总部入驻我县。二是要整合资金,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扶持资金列入明年的年度预算,运用财政资金和政策两大手段,推动融资方式创新,针对重点发展的行业项目,完善税收返还和税率优惠等政策,支持优势产业与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我县现有优惠政策与周边其他城市的差距,进一步调整、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力争做到在政策的优惠程度上,不低于其他城市;在费用的收取标准上,不高于其他城市。三是狠抓政策落实兑现。要认真制定具体的奖励兑现措施,确保承诺得到切实、及时的兑现。

3、多管齐下,优化政企沟通。一是是做好与企业的牵桥搭线服务工作。严格落实对客商的优惠承诺,要切实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跟踪服务制度,成立专门机构,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协调各方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使投资商放心投资、安心建设,真正使投资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二是落实服务监管制度。要落实责任。完善工业企业帮扶工作机制,对于部分企业困难和问题,会议逐一进行了研究,明确了具体帮扶措施、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办结时限,有关乡镇和各部门单位工作要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制度。探索设立企业投诉中心,坚持铁面执纪加大督查力度,以“钉钉子”的精神,建立定期调度,定期跟踪,定期通报制度,把工业企业帮扶和工作落实情况列入机关效能督查范畴。通过走企业,走单位,走人员等方式加强对部门单位帮扶工业企业的跟踪,强化实际效果。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优化支撑工业经济发展的硬件环境。

一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入的力度。建议以“大建设”为契机,加快道路建设,改造老城区路网,加快濂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寻全高速(安远段)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做好对现有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完善配套,实施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编制,高标准实施,大力推进重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硬环境。二是化解融资难题。出台优惠政策引进大型金融机构入驻安远,积极争取中央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创新银企合作模式,组建担保机构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三是化解用地难题。实施园区再造工程,充分利用废弃厂房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园。加强对批而未供土地指标的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项目试行剥离用地指标再分配,提高利用效率。三是化解用工难题。利用安远职校、职业技术应用学校等培育技术学工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引导、参与企业招工协作,解决季节性、结构性缺工问题。

总之,相关部门和乡镇要主动担责、主动作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推进安远县企业发展环境优化,进一步加强配合,齐心协力,鼓足干动,集中解决阻碍企业发展的热难点问题,以宽广的胸怀,为广招“天下客”奉上精致的菜肴和贴心的服务,真正让企业家舒心、放心投资,推动招商引资工作的良性循环,努力形成思想放开、政策放宽、干部放胆、企业安心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安远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大跨越,以发展最新成果造福全县百姓。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该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汇报,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我局积极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涉林企业营商环境,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大局。现根据市发改委《关于报送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的函》要求,就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年来,市林业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精神,全力优化林业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按照能下放的一律下放、能取消的一个不留、能合并的全部合并的原则,将审批过程中涉及中介服务收费、不合理设置的前置要件,全部予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为企业减轻负担,为我市重点项目审批开启绿色快速通道。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并在市行政中心办事大厅和局网站上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实施对象、审批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承办时限等,全面实现林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效率化。三是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作了运行流程图,完成“两单一图”更新工作。全市林业系统完善行政权力清单166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行政处罚88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

(二)打造“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抚州样板,扶持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启动市级龙头企业评选是我市发展林业产业的一个“创新样板”,通过连续开展三届评选市级林业龙头企业,我市林业企业争创市级林业龙头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已从2013年首次评定的3家发展到如今的40家。截至目前,抚州市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共86家,包括2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44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0家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积极申创林业龙头企业,有效带动了产业扶贫,林农增收。特别是近几年在全市开展“四进四联四帮”精准扶贫活动中,我市市级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订单农户等形式与农户结成利益联结,在产业扶贫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积极帮助涉林企业争创“龙头企业”等荣誉同时,企业也将享受银行贴息贷款等林业政策支持。

(三)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助推非公企业快速发展。

以林业优势产业和特色林产品为依托,围绕“扶持”下功夫,积极引导林农走联合经营的道路,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顺利实现了林农“小群体”对接“大龙头”和“大市场”,加快了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进程。截止2018年11月,全市林业专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11个,其中国家级林业合作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13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4家(其中金溪县被评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0家,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数17.95万户,初步显现了“不砍树也能致富”的良好态势。在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方面,林业部门主动为合作社找路子、寻机遇、上项目,逐步实现合作社与市场、项目、金融等方面的有机融合。

(四)科技创新带动非公企业转型,助推民间投资政策落地生根。

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林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可迅速做大或者带动产业发展的产品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涉林企业打造了一批知名品牌。支持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支持申报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食用林产品等资格认证。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四家企业被评为“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分别为:江西省舒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抚州苍源中药材种植股份有限公司、崇仁县味味黄花菜专业合作社。获得“江西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证书的单位,可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可食林产品的包装、标签、产品说明书以及产品宣传上使用认定证书,大大提高了企业品牌知名度和产品附加值。而品牌的提升同样激活了民间投资的热情。

(一)涉林企业比较优势不强。主要表现在资源型企业多、高新技术企业少,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结构单一,多数企业位于产业链的前端和价值链的低端,产品附加值低,自我创新能力不强,知名企业和品牌还比较少。

(二)民间融资能力不足。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自主创新,产品同质性多,导致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等“瓶颈”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大。去年下半年,我们走访调研了几家园林景观企业,他们在争创行业龙头企业上积极性高,如江西仕琪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是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江西艺景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是省级林业龙头企业。但在获评龙头企业头衔后,在实际享受贴息贷款、争取项目资金等政策方面力度不大。另外,作为我市口碑信誉好,发展潜力大的综合性园林企业,在享受当地花卉苗木采购方面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全市也没有功能齐全的大型花卉苗木交易专业市场。

(一)健全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窗口运行、工作考勤、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科学规范管理;理顺和完善审批与事后监管的协调运行机制,做到有效衔接和反馈。

(二)完善行政许可服务制度。按照便民、高效、规范、廉洁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的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审批依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三)正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充分释放民间资本潜能。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民间投资者提供项目、信息、市场等服务,指导投资者发展新兴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创办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更多投资绿色生态产业。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环境。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中,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监管对象、检查人员数据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五是夯实工作责任深入督查督办。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目标工作要点》,将各县市区、x个市级部门及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境,抓环境就必须抓作风”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禁锢思想创新解放的思维定式,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压”和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撤销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切实清除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调办理;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二是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认真审视研判基层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政府行政权力等“四张清单”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明晰权力边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三是加快“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绿色通道”建设。推进社区、街道和乡镇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渐将群众生活服务分散到基层,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办理项目、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机制。组织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督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要认真跟踪研究中省关于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出台指导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三是加强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重新审慎评估我市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正确对待整体经济下行对我市的冲击和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下放收回省级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纪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企业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要用好用活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贷款担保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防止和纠正先承诺后变卦,不问青红皂白对企业抽贷断贷,对于能按时清息,正常经营,但暂时无法偿还本金的企业由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给予展期、续贷,“放水养鱼”,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要创新用地模式,改革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土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给土地;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批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拔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五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平衡区域电网建设现状,搞好地方局域电网试建试点,积极争取扩大直供电范围,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低成本优势;建议省上抓紧研究出台支持x电力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门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跨网交易,解决现有交易规模小、范围窄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审核;对负面清单中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法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工作流程,并全程对外公布;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入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轻微违规首违不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权力任性;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三是树立审慎、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和执行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集资诈骗等界限;审慎使用查扣、冻结企业资产、拘押企业负责人等司法手段,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寻衅滋事、无理阻工、收“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法治观念,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诚信x”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设立x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制定发布《机关单位政务诚信征信名录》《企业诚信征信名录》《公务人员诚信征信名录》,使政府部门、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要增强重诺守信意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要重诺守信,不能作出有违现行法律法规或者超出自身职权职能范围的承诺,一切承诺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执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避免埋下政策和发展的隐患;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红黑名单认定、退出、修复和记录留存更新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和信息公开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失信公务人员的曝光惩戒力度,在转岗、调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组织“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平台,最大限度的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在做好刚性人才引进的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发现挖掘和培养使用,注重本土企业家的培育联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结合胡志强、辛耀峰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为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助推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今年9至10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3个调查组对全县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采取上门访谈、会议座谈、问卷调查、事实核查等方式,对8个乡镇20多个村60多家经济实体200多名基层干部和人大代表,进行了调查,发放和收集了200多份问卷,全面了解了我县营商环境现状,查找存在问题的症结和原因,征求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努力改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人文环境,全县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一)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普遍共识.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敢为人先的精神状态,破除陈旧观念、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生产经营环境,打造有利于市场主体生存发展的气候和土壤,高目标自我要求、自我约束,力求把竹溪打造成审批事项最少、办理时间最短、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县;对标对表优化营商环境18项评价指标,一项一项找差距、一项一项抓落实,努力提升整体营商环境的质量;勇于自割“肿瘤”,自我革新,大胆突破,合并、减少、取消了一批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行政收费;领导力量下沉,主动服务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使了一批新项目投产,受到了企业好评.如竹溪外国语学校、百草堂、桃花岛等项目.

(二)落实惠商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在优化政策环境上下功夫,深入落实上级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护企援企,松绑放活,一大批中小微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困难得到解决,助推了企业轻装上阵,落实各项扶企政策,完善信用体系,让企业放心经营;在优化法治环境上下功夫,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在理顺政府和市场关系上做了大量工作;在优化政务环境上下功夫,持续改进行政作风,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问题,让市场主体看到了党和政府的决心和魄力,让企业感到了舒心和满意,提振了市场主体创业发展的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改进政务服务,打造高效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当好“店小二”,落实“五个一”联企扶企服企工作机制,推行“最多跑一次”,实行“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落实“六张清单”制度,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开设政务服务窗口,优化用电、用气、用水限时办结服务,推进网上办理、不见面服务,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简化流程,压缩时间,整治“推皮球”,打破“旋转门”;持续推进“四减”,精简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材料、压减审批时间、减少报建材料,提升项目投资审批效率;推进“五合一”,实行“多审合一、多评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联合踏勘”改革,整合办理流程,加快了行政审批进度;继续实行领导包联企业“五个一”服务制度,真心实意为业主着想、为企业服务、为发展解难,得到了众多的企业家好评;一些部门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当好企业的“娘家人”“贴心人”;项目乡镇、责任单位少讲不能办,多讲怎么办,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限期办,办理有困难的与企业一起想办法、找路子,等等一系列举措得到了企业真心点赞,受到了群众一致拥护.

(四)紧盯短板弱项,释放发展动能.县委、县政府奔着问题去、瞄着短板改、着力补弱项,把营商环境中的问题汇总成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展开靶向性治疗,着力解决审批环节多、耗时长、成本贵、关卡严、服务差、检查乱、处罚重、“新官不理旧账”等10个方面的问题,补齐了营商环境中的短板和弱项,促使市场主体释放了发展能量.同时,大力发展回归经济、专家经济、商会经济,加强招商力量,建立4支招商队伍,采取四种招商模式,招商引资与上争项目并举,为全县经济发展增添了动能、富集了能量、奠定了基础.

尽管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短板、问题,与新形势下大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解放不够,发展意识不强.面对县域发展已由“政策驱动”转向“环境驱动”,区域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没有真正强化“发展是硬道理”的理念,没有真正树立“企业家老大”的观念,没有真正做到设身处地的为企业解决问题,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缺乏创造比外地更宽松更优质创业环境的大手笔真胆量;部分单位部门利益至上,没有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凡事首先考虑自身利益、部门利益,把民众利益、整体利益搁置一边,唯我独尊,我行我素,耍权威、斗狠气;在解决复杂问题时,“帽子”至上,唯书唯上,凡事找依据、等上面、看外边,文件没说的不敢说,外地没干的不敢干;存在惯性思维和定势,习惯于“新瓶装老酒”,用时髦时尚装点门面,沿用老办法老套路.小事不愿干,大事不敢干,好事慢慢干,凡事讲规矩、等批示、怕担责,导致审批过长、环节太多、结论太慢,贻误了大好的发展时机;市场动力运用不够,能用市场解决的问题,行政伸手太长.调查中反映“工程建设结算难、行业监督规矩多、项目报建耗时长、答复事项不落实、企业发展被人为折腾”情况较多.

(二)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依然存在.推进工作图形式、走过场,不重视解决具体问题,只求工作过程,不求工作实效,有责向下推,有事向下指,为官一身轻;有的干部缺乏责任担当,决策问题,不弄清事实真相,不注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信口开河,盲目决策,甚至出尔反尔、朝令夕改;在指导具体工作时,不认真调研,不弄清事实因果关系,不科学分析利弊得失,凭经验判断问题,想当然解决问题,高谈阔论,简单应付,敷衍群众;在服务联系企业中,存在不到位、不及时、不用心的问题;在行政服务中,仍然存在“肠梗阻”问题,领导说办,下面不办;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杂,文来文往,费力耗时,有的审批事项,互为前置,互相推诿,互相钳制,导致企业左右为难.重视招商引资前期签约,全程代办服务、“两个隔离”不到位,解决项目落地具体问题、扶持生产经营不热心;县级许可事项“全域通办”没有真正做到“只进一个门”,“五进大厅”运行和目标设计存在差距;有的工程项目,由县直部门招标,资金拨付乡镇,由村干部组织施工、协调服务,造成责任和权利两张皮、管理和服务相脱节;有的基层干部反映,经常忙于接待,应付领导走访,准备汇报材料,没有多少时间忙于群众工作;有的业主反映,整天忙于接待,疲于应付检查,没有时间和精力操心自己的经营;动态管理过滥过细,凡事搞记录、求留痕,形式性的学习太多,会议太多,汇报材料太多,应付性注册app、打卡太多,学习测试太多,档案资料太多,大量的行政时间浪费在了没有效益、毫无意义的过程之中;在为市场主体服务上,强调行业规矩,本来由服务行业负担的费用,强行让用户承担,加重企业负担.

(三)行政执法过度,规范执法不够.有的部门执法理念缺失人民性,是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具体表现.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服务不够,普法不够,善意提醒不够,不是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而是为了处罚而执法,为了多收罚款而改善基础设施.有的部门违法执法,不按规定行事,有的甚至故意挑毛病、找问题,想方设法寻找罚款的理由;有的单位见了违法事实就罚款,不讲理由、一罚了事,甚至投诉不理,缺失人性化执法;有的过度执法,上限处罚,丝毫不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甚至不考虑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执法过程中行为不文明、不理性、不规范,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有的单位以罚款为目的,把罚款当作单位生存的手段,为了罚款而执法,定数字,下任务,搞考核;有的只考虑执法,不考虑整体环境和经济发展,基层反映强烈、怨声载道;有的单位为了多收罚款,故意放纵服务对象违法,甚至协商收取罚款;城区停车难,分时段管控停车不够,民众办事极为不便;行车罚款多、扣分多,处罚不预告、不提醒;有的部门搞选择性执法,执法讲人情、看交情.

(四)契约精神不强,诚信建设缺失.不重诚信、失信于人、失信于民,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障碍.招商引资、兴办实业,承诺的事项不能及时兑现,签订的协议不能认真履行;项目申报限制条件多,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服务态度差,提醒服务少,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少,前置审批手续繁琐,少数环节存在故意拖延问题;投标成本高,贷款难,融资难,找人办事难;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仍然没有根本解决,人性化服务、贴心化行政严重缺失;在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方面,不及时、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企业普遍反映存在招工难、用电报装难问题,相关单位有动作、无效果,当面承诺的好,事后不认账,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够.调查显示,部分招商引资企业,殡葬改革、农村土坯房拆旧复垦、三廊建设等工程政府承诺的事项、应该拨付的资金、事前定的规矩,都没能如期完全得到落实.在投资评审过程中,存在刻意降低项目投资额度现象,机械把握标准,导致必须做的项目不能做,投资评审后又二次签约、二次施工,人为给工程建设增加难度、拖延时间.如密云小学在外墙粉刷施工中,县住建局要求使用保温材料,但在投资评审时被核减了,导致整体工程结束后再重新粉刷,浪费了材料,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环节多、耗时长、拨付难.

针对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必须以认真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抓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改问题,以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提升思想引领力,于变局中开新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所有问题的前提,只能依靠解放思想这把“金钥匙”.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一切不利于发展的条条框框,都要破除;一切不利于激发发展活力政策和制度,都应调整;一切不利于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规矩,都应修改.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要求,从传统思维定势中、陈旧的条条框框中、过去的习惯动作中,跳出来、走出去,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自我疗伤,善于创新突破,建立健全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鼓励和促使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断解决新问题、破解老难题、实现新跨越;要敢于改革、善于创新,做到改革接“天线”,创新接地气,决策问民心;要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思维,从全局视野、发展角度思考问题,学会算大账、算全局账,全面、科学、系统思考单方面的工作,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要始终咬住发展不放松,把发展真正放到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把是否有利于发展作为检验所有工作的标准,一切工作都要用发展来定位,一切事业都要围绕发展定规矩、找出路.

(二)强化举措感召力,促进市场主体成长壮大.一个地方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工业化、信息化时代,企业是带动一个地方发展的“核动力”.“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好不好,企业业主是“温度计”;种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人才、资金、项目等经济要素择良木而栖,哪个地方适合生存,哪个地方能够带来利益最大化,这些要素就会自然而然地流向哪里;营商环境一流,人才、资金、项目才会更容易汇集,产业才会更容易集群,经济发展才会更有韧性.就我县而言,要想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要有比外地更好的环境、更优惠的条件.要把企业家当上帝,尊重企业家的自主地位,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家的创业热情,解决企业家的合理诉求,真情真心与企业家交朋友;要不怕企业发大财、不怕企业家赚大钱,企业发大财,地方才能大发展,民众才能得实惠;要支持企业家做大做强实业,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坚持完善政策措施,强化亲商惠商的政策支撑.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积极主动服务、公开透明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真正把国家对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要坚持多点发力,在行政效能方面再提速,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创新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压减一切可有可无的行政审批,落实一切有利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措施,减少一切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政行为;要排除企业生产经营干扰,建立企业生产经营“隔离墙”,除执法行为外,取消一切不利于经济实体健康发展的检查,除依法纳税外,取消一切加重经济实体负担的收费;要想方设法盘活可能盘活的经济实体,整合所有经济要素,让所有经济潜能展现活力、发挥作用.

(三)提高政府公信力,着力建设诚信政府.人民政府,必须是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在一个地方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和示范性,也是一个地方的金字招牌.要把诚信政府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首要工作,政府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合同必须100%兑现;要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做到说话算数,坚决克服和制止信口开河、朝令夕改的习气;完善信用体系,凡是协议约定的事项、凡是集体讨论决策的事项、凡是县政府承诺的事项,坚决兑现到位;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立“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授信融资、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联合奖惩,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四)依靠法治保障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律是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的可靠保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防线,是规范行政行为、公民行为的一面镜子.法律不仅是用来规范老百姓行为的戒尺,而且更是用来规范公务人员行政行为的标尺.依法行政首先要用法律规范和约束执法者的执法行为.从营商环境角度讲,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做到严格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做到有情操作,严格制止滥用职权、从重处罚甚至极限处罚的现象.要严格执法,用法律法规约束所有的行政行为,用法律法规禁止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行为,做到“法无许可不可为”;加强权力内控机制建设,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为企业发展多设路标、多开绿灯、雪中送炭、保驾护航.要正确执法,把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持社会秩序的“一把刀”,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出手,坚决克服从重处罚就是严格执法的错误倾向,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履行执法人的普法、教育、预防、服务责任;要科学执法,用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当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服务对象的经济损失,坚决禁止用法律伤害守法人;要公正执法,在处理违法事实的时候,在公民和法人间出现权益纠纷需要诉诸法律的时候,要严格依法公正处理,做到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一碗水端平”,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要柔性执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把法律法规当作行政行为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个“杀手锏”,完善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把准违法处罚尺度,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理,能轻则轻,能免则免,慎用上限处罚、极限处罚.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要尽快制定优化执法程序、纠错容错、从轻或减轻违法处罚情形的制度;在道路交通执法方面,要依据法律规定建立轻微首违提醒、教育、免罚制度;其他执法部门也要以教育指导为先,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行政执法“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倾向.

(五)发挥政策导向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基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执政的根基和施政的主要力量.营商环境不优的根源在于干部不作为,不作为的根源,除了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之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不敢为,不敢为的根源在于怕违规、怕追责、怕风险.因此,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的明确要求,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关于容错纠错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政策机制.对于干部在改革创新、优化环境中出现的工作失误和轻微错误,只要是“为公、无意”,只要没“违纪、违法”,又能够“有错即改、有过即纠”,就给予包容、宽容,充分发挥容错机制的导向作用;要善于运用正向激励,通过必要、适度褒奖,树立弘扬正气、表扬先进的鲜明导向,改变干多干少、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激励广大干部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有为、担当善为、积极作为.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xx〕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xx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xx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xx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xx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按照省政协统一要求,市政协抓早动快、精心安排,成立了机构,制定了方案,启动了优化营商环境市县两级联动监督性调研。调研人员深入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走访调研x多户企业,收集x份调查问卷,召开x次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社情民意信息座谈会,与x多户企业进行座谈交流,现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市委市政府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第四大攻坚战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扭转我市在全省的落后局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市市场主体增幅明显加快,同比增长x%,项目投资额同比增长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其中民间投资增长达x%,开创了新高,累计减免企业税额x亿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精心安排部署。市县两级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并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及“十大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各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有序展开。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提升优化措施。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省市营商环境工作简报发布信息,在各类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新闻报道,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电话问询调查,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等,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按照“十大行动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专项行动,企业开办时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纳税服务、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等改革成效明显,办理时限、流程、成本和资料大幅度精减压缩,“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次办结”的“三个一”模式有效推广。

三是强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市级x个部门单位,x项行政许可事项和x项公共服务事项已全部集中进驻政务大厅并严格执行效能监察;县级x、x等x个县市区“三集中三到位”进展顺利,全市进驻政务中心事项x多项。市级政务网已改版上线并与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正加快全市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整合优化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县区平台部署正在进行,政务服务环境、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改善;全面清理废止失效文件x件,承接中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x项,取消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x项,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x项;再造流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产业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改革。

四是加强政府监管营造公平环境。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主体中,试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监管对象、检查人员数据库,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信用信息核查使用制度、诚信失信“红黑名单”披露曝光制度、试点推行“灰名单”管理,加强联合奖惩。

五是夯实工作责任深入督查督办。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2021年目标工作要点》,将各县市区、x个市级部门及单位纳入考核范围,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组织专项督察组明察暗访,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反馈问题,明确整改时限。

根据调研,我市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政策制定有些照搬上级文件,一级套一级,征求各利益相关方意见不够,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的较少,且有的政策前置条件苛刻,审批程序繁琐,精准度不高,操作困难。比如:县城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涉及评价指标多,而南部县区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部分评价指标无法监测;产业扶持政策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产值、利税设置的门槛较高,政策难以落地,企业获得感不强。所以在调研过程中,有些企业反映“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二是信息不对称。政策发布渠道比较分散,公开形式单一,企业知晓度不高。由于存在信息壁垒,上下层级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部门之间,数据难共享、难统一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你不问,他不说,导致企业与个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多次提供资料,反复跑腿。

三是涉企违规收费仍没有彻底清除。各类涉企检查收费和罚款禁而难止。各种认证、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收费程序不规范、标准不公开、透明度不高“红顶中介”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垄断行业违规收取的“扩容费”“开口费”等群众有怨言。

四是顶层设计不够精准完善。县级层面的行政审批、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等缺乏明确可遵循的顶层设计。主要表现为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批、监管或办理环节,所需资料没有标准化,规范化的统一要求,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相关推进或配套政策,指导性意见出台的少,影响工作高效展开。比如,快递业在市级由邮政局监管,在县级则没有监管部门,处于失控状态。

(二)“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一是简政放权“含金量”不高。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权责与边界还不清晰,一些相对重要的,本该直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审批事项,仍在政府体系内部循环打转;有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审批事项,权限下放不配套、不同步,造成企业上下奔波。国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观念守旧,引入外部资本等方面力度更小。

二是县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度、标准参差不齐,市级直接服务面积,硬件设施处于全省前列;x、x等x个县区也能基本满足需要;x、x等x个县区政务中心面积均小于x平方米,无法满足“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导致出现厅外审批现象。

三是审批权限下放不够科学合理。有些没有充分考虑基层的承接能力,致使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么大量积压,要么反委托上级部门代审,时间拖的更长;有些职能虽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但授权不充分,运行不规范,仍不同程度存在“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服务窗口变为“收发室”“中转站”;商事制度改革还不彻底,企业注销等市场主体“退出难”问题还未得到很好解决。

四是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现象依然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的范围、频次、方式不够规范合理,与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全程留痕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多头监管、重复监管仍未根除,让企业疲于应付。有些部门习惯于运动式监管或以罚代管、以停代管。比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环保督查等,往往就会多部门出动对同类企业进行运动式、反复巡回检查,或者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强制关停。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政府部门创新服务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上下层级之间协作不畅,对业务流程、时限要求等省市县三级相关规定不完全相符;同级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各管一方,项目审批互相前置,相互掣肘,影响办事效率。

二是干部职工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许多部门面临机构合并、业务整合、流程再造等问题,一些管理方式、业务流程、人员岗位还没有完全调整到位,窗口服务人员政策不清、业务不精;有的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怕冒风险,凡是只讲“不能办”,不讲“怎么办”,有些事大事小要请示,等待上会研究。特别是税务部门,大家意见比较集中,也比较尖锐,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

三是“政务服务+互联网”覆盖率不高。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工作进展不平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展缓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智能化平台建设技术力量薄弱。

(四)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贷款难、难贷款”现象并存。受前几年经济下行和我市部分民间借贷崩盘的影响,银行业出于强化风险管控的需求,将我市列为信贷高风险区域,贷款审批权限收回省级银行,严重压缩贷款指标,并对化解不良贷款只压任务,不想办法,造成市县金融机构只还不贷,强行抽贷、断贷,事先承诺事后变卦,出现了“银行贷款难,企业难贷款”的恶性循环。尤其是面对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不能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能形成推动脱困发展的支撑力量,企业有时不得不高息从民间借贷,提高了融资成本。

二是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不高。金融主体创新能力不足,一些金融租赁、消费金融、信托投资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具有创新性质的现代金融主体以及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权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产业链金融等金融创新产品在我市还处于空白阶段,无法满足企业多元化的融资需求。

三是再担保机构发展不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还没有全面铺开,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x亿元贷款担保基金未发挥应有的作用,企业既无担保资金,又无过桥资金,无法获得贷款;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一些企业信用意识差,处于观望状态,还款意愿不强,长期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既使自己贷款受限,也让银行产生了不愿与企业打交道的想法;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评估价值低,抵押率逐次降低,质押门槛高,贷款数额逐次减少,企业质押有顾虑,慎贷、惜贷、拒贷心理较为普遍,加重了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是金融市场融合不充分。市内各类金融机构各自分口管理经营,横向之间联系沟通不紧密,有时还处于恶性竞争、相互挖墙脚的境地,商品流、现金流、信息流还没有做到有效整合,严重影响金融资源向企业配置效率,没有形成支持企业发展的合力。上述问题对民营企业而言尤为突出。

(五)用地难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用地指标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多,土地价格也在不断攀升,国家对土地使用的调控政策日益严格,土地资源变得日益稀缺,省上每年初下达我市工业用地计划不足x万亩,年终可追加x万多亩,实际每年需求x万亩,用地指标受限,供需矛盾突出。“用地难”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

二是征用地手续繁杂。办理征用地手续需要涉及省市县多个层级,多个部门,手续环节繁多,协调难度较大,流程推进缓慢,一般需要x年时间,甚至更长。有些等办下来,项目实施的最佳时机已经错过,有些长期办不下来,企业一方面面临巨额罚款,一方面要承担违法用地的风险。

三是企业用地效益不高。一些企业打着办项目的名义圈占土地,等待观望,想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改变用地性质,进行营利性商业活动,造成部分土地资源长期闲置。也有一些企业用地规划不科学,集约化程度较低,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六)企业运行成本居高难下。

一是电力体制改革滞后。由于市域内存在国电、地电两家电网企业,且电源规模与用电负荷严重不对等,弃大用小,国网有电负荷小,地网无电负荷大,造成局地“窝电”与“缺电”并存,地电只能从周边省区低价购电予以缓减。随着省政府断开外省电源政策的加快推进,低电价电能来源大幅减少,地电不得不从国电高价趸售电量再转嫁给企业,导致我市企业用电价格高于周边省区x元-x元/度,弱化了各类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二是水资源严重短缺。区域内多干旱少雨,可利用水资源十分有限,黄河引水工程推进迟缓,导致域内工业用水十分紧张,预计到2021年总需水量将达到x亿立方米,其中“两区多园”需水量x亿立方米,而现状供水能力仅有x亿立方米,不到需求量的x%,水资源的短缺极大地推高了水价,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

三是物价居高不下。经济高速运行十年推高了我市的消费价格,现在虽然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物价并未回落,高物价、高地价、高房价、高人工工资、高运输费用等都增加了企业运行成本。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建设开拓创新的思想环境。

一是继续解放思想、转变作风。要牢固树立“抓发展就必须抓环境,抓环境就必须抓作风”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禁锢思想创新解放的思维定式,机制体制,着力解决“官本位”“等靠要”“管卡压”和为市场主体服务意识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坚决克服“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等不良思想,以思想观念的深刻解放,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干部作风的深刻转变,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列为市县两级政府的“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强考核监督。成立由不同类型企业、社会团体、各阶层代表共同参与的督导机构,对优化营商环境阶段性工作目标、效能、服务水平进行评议、评价、监督,并逐步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三是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要开展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适应机构改革合并,办事流程整合调整对服务工作带来的挑战,防止出现门好进了、脸好看了、业务不会办了,或办了些错误业务的现象,真正做到“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切实解决“明放暗不放”的问题。

四是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要形成制度机制,对领导干部、职能部门深入企业、蹲驻企业的时间任务等作出硬性规定,督促他们经常深入企业“解刨麻雀”、帮助制定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像关爱贫困户一样扶持企业发展,理直气壮地与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家解难题、办实事,营造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

(二)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县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审批系统,撤销独立设置的服务大厅,切实清除各层级、各部门、各业务系统数据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充分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调办理;对企业注册登记、资质认定、商标专利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户籍户政、产权交易等服务事项,积极推动网上办理,最大程度提高行政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力促“企业、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

二是继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简政减税减费为重点,认真审视研判基层承接能力,重新梳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将政府行政权力等“四张清单”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开发布,明晰权力边界,增加透明度;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动态评估管理和协调机制,对拟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防止出现审批事项边减边增、先减后增,对确需审批的事项,最大限度地做到前置条件少,手续简化,时间缩短。

三是加快“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和“绿色通道”建设。推进社区、街道和乡镇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渐将群众生活服务分散到基层,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办理项目、企业和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应筛选一批投资规模大,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龙头项目纳入市县重点项目计划,为其建立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提供特殊服务。

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考虑市县实际,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类别的评价考核办法。

五是建立企业投诉协调解决机制。充分行使“八办四组”和联席会议制度职责,畅通12345政府热线电话和投资环境x的作用,切实解决企业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诉求,防止出现企业有苦无处诉,有诉无处调的窘况。

(三)建设安商富商的政策环境。

一是完善政策制定落地机制。组织专班,定期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开展督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要认真跟踪研究中省关于简政放权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修订出台指导性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要打通政策落地渠道,凡是可以公开的政策信息,原则上发布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光、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在新闻媒体以访谈问答或请权威专家解读的形式进行充分宣传,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群众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知晓率。

三是加强信贷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重新审慎评估我市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正确对待整体经济下行对我市的冲击和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下放收回省级银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严格遵守风险管理纪律,改革和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尽职免责机制,引导和激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把银行业绩考核同支持企业发展挂钩,解决不敢贷、不愿贷的问题;要用好用活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贷款担保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要防止和纠正先承诺后变卦,不问青红皂白对企业抽贷断贷,对于能按时清息,正常经营,但暂时无法偿还本金的企业由贷款担保基金担保,给予展期、续贷,“放水养鱼”,更好地帮助企业发展;要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激活本地市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发挥好企业债券、股权、再贷款、再贴现、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各种办法,扩大企业直接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是着力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要创新用地模式,改革工业用地出让制度,在招拍挂基础上支持弹性出让土地、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供给土地;要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从严配置土地指标,严把项目审批关,严防圈地占地现象。要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及时清理依法收回闲置土地,调拔给急需用地的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要积极借鉴浙江等地经验,在各类园区、工业集中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行“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把土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环保标准、用地效益及产出标准、利税、达产规模、时限予以明确,企业根据自身实力和产业定位情况做出承诺,受让土地,发改部门“一窗受理”,企业按标准要求直接开工建设,职能部门加强监管。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切实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破解企业“用地难”瓶颈。

五是加快电力体制改革。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平衡区域电网建设现状,搞好地方局域电网试建试点,积极争取扩大直供电范围,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低成本优势;建议省上抓紧研究出台支持x电力发展的相关政策,降低门槛,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跨网交易,解决现有交易规模小、范围窄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我市输配电价结构,下调火电上网价格,统一价格标准,实现同区同价,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正确认识各类市场主体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招投标等各个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从根本上清除各种隐性壁垒。

二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中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审核;对负面清单中限制准入事项,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法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三是规范中介市场。借鉴云南等地“中介超市”经验做法,深入整治“红顶中介”,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争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制,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

四是大力推动垄断行业服务改革。要突出整治铁路、电力、通信、消防、供水、供热、供气等利用行业垄断独占地位强制交易、强制认证、随意定价、滥收费用、强揽工程等。严厉打击垄断行业违法犯罪和行业腐败,最大限度地遏制涉垄断行业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

(五)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要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和责任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工作流程,并全程对外公布;规范行政执法,全面落实入企执法检查备案登记,轻微违规首违不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一系列制度,遏制权力任性;强化依法行政监督问责,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等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强重点监管;建立完善市县监管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清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三是树立审慎、文明、规范的办案理念。妥善办理涉企民商事纠纷和执行案件,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集资诈骗等界限;审慎使用查扣、冻结企业资产、拘押企业负责人等司法手段,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企业家人身权益;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周边环境整治,持续打击强买强卖、垄断市场、寻衅滋事、无理阻工、收“保护费”等不法行为;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坚决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恶意欠薪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促进企业守法合法经营。

四是加大法治宣传和舆论引导。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各类窗口单位、旅游景点、运输行业、餐饮服务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普法力度;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企业管理层及员工法治观念,提升营商主体守法意识;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六)建设重诺守信的信用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诚信x”建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设立x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制定发布《机关单位政务诚信征信名录》《企业诚信征信名录》《公务人员诚信征信名录》,使政府部门、企业、个人信用记录直接可查,培育政府、企业、个人三大信用主体;要增强重诺守信意识,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和企业都要重诺守信,不能作出有违现行法律法规或者超出自身职权职能范围的承诺,一切承诺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体现执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避免埋下政策和发展的隐患;要强化契约精神,政府带头重诺守诺践诺,新官理好旧事,打造诚信政府,带动全社会信用环境根本好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信用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红黑名单认定、退出、修复和记录留存更新机制,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惩戒和信息公开披露曝光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失信公务人员的曝光惩戒力度,在转岗、调动、提拔、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必要限制,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信息共享制度,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一平台发布。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载体,组织“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发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褒扬诚实守信先进事迹,鞭策失信失诺负面典型,通过社会舆论和道德谴责形成社会震慑,努力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失诺失信为耻”,全民重诺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建设宜居宜业的人文环境。

一是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环境保护和治理,优化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有效化解各种“城市病”,加快推进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新型城镇化进程。要结合城市创建、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改造、精准扶贫项目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提升城乡生态建设水平,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宜居环境。

二是打造宜业环境。借力呼包鄂榆城市群协同发展,积极开展与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之间的产业对接,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方便快捷的宜业环境。

三是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岗匹配工作,积极为高层次人才落地搭建平台,最大限度的实现专其能,致其力,尽其用。在做好刚性人才引进的同时,注重本地人才的发现挖掘和培养使用,注重本土企业家的培育联系合作;要完善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的股权激励政策,加大对重大专利和发明创造奖励力度,提高知识和脑力等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改革,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和税收减免支撑,既注重调动科研院所、高校成果转化积极性,又注重突出企业成果转化主体地位,让市场主体“动”起来,科技人员“富”起来,科研成果“活”起来,着力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

四是培育全民文明意识。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挖掘x文化,着力培养全民文明风尚、文明习惯、公德意识,引导全民诚实、守信、文明、友善、大气、包容,争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八)建设担当干事的政治环境。

一是重塑x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结合胡志强、辛耀峰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重塑x政治生态;建立健全治庸治懒治散治无为长效机制,充分运用法律、纪律、行政等手段,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着力净化优化x的投资环境,项目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强化督查问责。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重要部门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懒政怠政、新官不理旧事、不想干事、不愿担责、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专门的督查考核问责办法,用督查“利器”推动工作落实。三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对担当作为创新竟进的干部在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舞、经济上奖励,实现有为者有位,无为者失位。同时要区别对待工作失误和主观不作为、乱作为等,对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都应予以宽容,对破坏影响营商环境的要坚决调整,对阻碍改革的及时予以免职,切实做到干部“能者上庸者下,懒者受处分”,使“三项机制”真正落地落实。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李克强总理提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促进经济增长、拉动社会就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作用重大。我局于2019年5月份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题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查相结合,深入了解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形成该调研报告。

20xx年以来,按照省、市委和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度,为增强全市发展竞争力、加速追赶超越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有力。一是围绕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政策制度。2017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成立“最多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政银合作”深化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机构,从而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工作动员大会。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列为头等大事,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各县区也相继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上下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任务,夯实了责任。

(二)多措并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相关科室采取多种措施,精简权力事项,简化办事程序,着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务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2016年以来,先后多次组织梳理公布部门“最多跑一次”事项。同时,启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服务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立了“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政务服务办公室,涉及项目审批和市场准入及监管行政部门审批科人员、事项向政务中心集中,我局审批科已入驻市政务中心,原食药、质检等部门的审批科到位。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大项)。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新模式。利用微信、微博qq及手机app等媒介对外发布政务服务办事信息,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四是开展名称自主申报试点工作。办事群众通过电脑等工具自主选择申请的名称、经营范围和行业,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三)对标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时限,在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能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登记非常快捷。我局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简易注销登记和“证照分离”等改革。市县三级企业名称库和禁、限用字词库全面向社会开放,实现同一登记机关名称预先核准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0.5个工作日办结。对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推进多渠道办理注册登记。开通了“政银合作”平台,在银行网点为新设立企业提供注册登记、账户开立、网上银行、结算等服务便利的“一站式”综合服务。申请人可以通过微信、网上办事大厅、政务大厅等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缩短公章刻制时间,可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章刻制。优化开户流程。企业开办和注销都较为便利,1-5月,全市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1148户。二是办理许可时间大幅压缩。通过完善窗口建设,推出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举措,简化许可审批环节平均办理时限15天。

(一)私营企业、个体户用工难招工难问题突出。主要因城市区位因素、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存在招工难、缺少技工、服务人员缺乏、人员跳槽频繁等问题。市区一般服务行业难以提供高薪水、高待遇,往往招不来、留不住青年服务人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聘用人员老龄化严重,本地招工人员普遍不能满足行业所需的业务知识、服务水平要求。

(二)私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在。一是贷款门槛高、融资成本高、贷款渠道少、小额贷款手续繁杂等,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因自身利益驱使,在抵押物评估等方面委托并指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形成了行业垄断,造成评估费用高、服务水平降低、银行之间互不认可的问题,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产品推介、企业还贷提醒等方面服务不到位,企业融资便利度有待提高。

(三)部门履行承诺落实不足。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审批事项还比较繁杂,机关内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效率不高,在办证办照方面效率不高,不能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予以办结,企业重复跑路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门之间还存在“信息壁垒”,在企业评定、资质审查、办证办照等方面沟通衔接不到位,给企业办事增加了困难。三是部分政府部门在外包工程项目方面合同履约率低,存在拖欠企业工程款的现象,导致企业回款不及时,间接造成了农民工工资拖欠、企业信用受损等一系列问题的产生,为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四)部门服务保障力度不够。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民营企业和个体商户还存在认识不到的盲区,在商品质量保证、查货验货等方面缺乏法律意识,容易造成经营损失和名誉损失。二是企业商户权益保障不到位。主要在消费争议调解中,存在对消费者的倾向性维权,在依法维权、保障企业商户正当权益上做的不够。三是在法治纠纷解决面前,向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难、咨询难,反映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不够畅通。四是在行业从业人员知识培训、法律法规宣传、行业规则宣传方面不够深入。

(一)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总量扩张。一是优化准入环境。商事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内容,要进一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更大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大力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全面建立“一次办好机制”,不断创新便利化的服务措施。二是调动发展力量。一方面出台人才引进的“一揽子”优惠政策,加大市校合作,大力引进和留住青年人才、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引进外商,把项目、资金、企业引进来,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新一轮大发展。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学习借鉴发达地区集群经济的经验,大力发展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协作、小资本大聚集的生产经营模式,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小商户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连接起来,带动产业格局转变升级。

(二)加快培植民营企业骨干群体。一是重点培植规模企业。用发展的眼光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力度,从资金、技术、人才、项目、信贷、电力、土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扶持成长型民营企业进一步扩大投资、壮大发展规模和提升综合竞争力。二是切实打造企业品牌。在巩固和提升现有品牌的基础上,支持一些前景好的民营企业通过向大企业、大集团挂靠或联合的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一体化管理,加速品牌和资本聚集。

(三)加快构建市场主体和政府部门沟通平台。一是创新载体和形式,大力发挥市个私协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团组织的服务职能,为民营经济与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强化社团组织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和谏言作用,保障政府行为和政府决策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二是着力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效应”,进一步畅通协调联系渠道,提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不断缩短办事服务周期和提高服务水平。三是配套出台人才引进机制、激励机制和公共服务保障机制,着力解决人才“留不住”的问题,加大对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加快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围绕民营企业、个体户融资难、征地难、招工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制定和落实具体方案举措,加快推进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二是优化法治信用环境。树立“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认证、评级、披露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偷税漏税、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坚决用好部门执法权力,推进依法行政,使绝大多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三是优化人文环境。借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打造魅力眉山,进一步推进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杜绝城市中不文明、污染环境的行为,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打造适于营商创业、生态宜居的城区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3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为期1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陕西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综合排序中,石泉县以56.23综合得分,位居138个县、区(高新、自贸、经开区)52位;居全省107个县(区)第46位、全市第4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石泉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13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互助平台,设立5000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20xx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县政务服务中心36个入驻单位、服务各类事项759项,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二是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473项,占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总数的62.3%;推行互联网+,网上及手机办理和发放微信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电子发票等,117项事项实现“零跑路”目标;三是按照“一窗”改革目标,实施金融服务专区、联合办税区、自助服务等分厅改造标准化建设;四是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五是完成“建设审批”和“企业登记”两大类6项并联审批流程及细则,建立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办理事项压缩至5个工作日,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出台《石泉县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效能监察的实施办法》、《石泉县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及现场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在县纪委设立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到营商环境的信访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二是围绕县委营商工作“九项机制”、资源交易中心运行及并联审批制度落实等8类情况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专项检查,倒逼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49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我县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1.相关机制不健全。县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成立了石泉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县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20xx万元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截止20xx年6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193户,虽然同比增长19%,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472户的40.89%。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宣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石编发[20xx]5号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1.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县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2.强化政府服务力。以营商环境提升年为契机,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我县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3.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头切断中介收费和行政职权的利益关联,打破“中介性质、行政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为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x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x相关部门深入xx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x讲话精神,促进“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成果转化,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相关部门深入**各企业园区等地,听取了企业主管人员的相关意见和建议,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企业座谈会方式,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此报告。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总体安排部署,我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

(一)人才短缺。我镇调研组在调研时,多个企业反映现阶段存在“招工难”的问题。本地企业招工难,特别是招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本地人宁愿到上海、深圳、浙江等地区打工也不愿留在本地,外地人愿意进来的更少,且流动性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工缺乏已成为制约我镇民营企业发展的普遍问题。

(二)资金困难。我镇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较小、管理制度不健全,再加上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出现了资金断链、资金运转困难的问题;再加上部分民营企业由于没有有效抵押物,也很难获得银行贷款,导致部分企业一时难以为继。

(一)强化政策支撑,**企业发展难题。镇委、镇政府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文件及工作机制。

1、通过政策支持强化企业实体经济能力。相关部门为企业转发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向上争取贷款资金申报。现阶段,我镇已为以意丰、中诚为首的8家企业申报了物资保供,其中意丰肉联加工(加工)集团有限公司和盘锦市中诚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审核并已获批。

2、向企业推荐各银行机构创新型金融产品情况表。同时,组织企业参加了县里举办的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

3、做好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于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4、鼓励企业参与“抖音推广交流会”、“创客中国”、“中小企业线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1、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尽可能实现“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

2、加强全程代办服务工作,按照企业代办、项目代办、民生代办、镇村代办等进行分类,由各代办责任单位牵头推进,形成了全程代办工作体系。

3、转发并鼓励企业利用“网上国网”线上渠道获得用电申报,从而提高硬伤效率。

4、转发“2020年工业互联网大会”邀请文件;。

5、组织企业参加统计法培训。

(三)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1、协调疫情期间企业运输受阻问题、产品滞销问题;。

2、指导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农民工返岗工作;。

3、及时向企业通报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调整情况;。

4、指导企业做好防暴风、防台风、防汛抗旱工作。

(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工作。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做好:。

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沙岭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集合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调研报告的写作者必须自觉以研究为目的,根据社会或工作的需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研计划,即将被动的适应变为有计划的、积极主动的写作实践,从明确的追。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集合4篇,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中院部署要求,结合安丘法院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走访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6月15日,我院共新收案5522件,结案4393件,结案率为65.9%,结收比77.7%,简易程序适用率89.1%,平均办案用时60.4天,正常审限内结案率98.3%,一审服判息诉率87.5%,上诉改判率10.3%,发回率2.9%。

(一)案件结构变化情况。

1.民事案件。截止6月9日,全院共新收民事案件2589件,同比(2901件)下降10.75%。其中交通事故案件下降33.5%,民间借贷下降14.4%,离婚案件下降4.4%,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上升9.2%,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下降9%,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持平。以上六类案件在今年的新收民事案件中占71.3%,较去年73.7%基本持平。交通事故类案件收案数量下降明显,一方面是我院对这类案件实行诉前鉴定,疫情期间诉前鉴定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另一方面由于居家隔离,交通事故大量减少,并且在省高院出台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意见前,部分当事人处于观望状态,当时未立案诉讼。案件整体下降的原因,与今年疫情有一定的关联。

2.刑事案件。今年以来新收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24件,判处罪犯459人,案件较去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危险驾驶类案件增长明显,目前共受理此类案件399件,同比增长439%,主要是因为去年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400多件危险驾驶案件陆续起诉至我院,导致案件数量增长。

3.执行案件。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新收2221件,较去年同期新收案件2312件,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新收68件,恢复执行115件,共计183件,去年同期该类案件仅收案36件,同比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安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的200多件非诉执行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部分案件恢复执行,增幅较大。

(二)速裁机制建设情况。

去年12月底,根据省院部署要求,我院调整优化了速裁团队力量,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1+1+1+1”的配置,成立了4个诉前调解速裁团队,负责诉前调解、诉前鉴定、简案速裁等工作。速裁团队调整以来,受理各类案件676件,审结583件,15天内审结的案件数为260件,速裁团队办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29.20%。为提升诉前调解成功率,我们进一步扩大诉前鉴定的范围,对道交事故、健康权纠纷、医疗纠纷等案件集中统一进行“鉴定前置”,共处理“鉴定前置”案件210件,已出具鉴定、评估结论192件,结论作出后促成诉前调解69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审判压力。

为充分发挥速裁团队人员优势,调动工作积极性,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我们专门制定了速裁团队质效考核制度,对速裁团队实施差别化绩效考核。对速裁团队进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以法官为中心的个人与整体两级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在整体团队考核机制中,细化个人工作绩效,定期通报速裁团队的质效结果,并将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通过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各类人员作用,调动整体工作积极性,将团队效能彰显到最大。

(三)简易程序适用率情况。

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根据省法院《民商事简案和繁案立案识别参考标准》,依托“分调裁”平台,我院采取自动识别为主、人工识别为辅的模式,精确区分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的范围。今年以来,全院共分流民商事案件2604件,其中简单案件2570件,占总数的98.69%;复杂案件34件,占1.31%。

二是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刑事审判简易和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42.6%,简易程序平均办案天数为15天,速裁案件平均用时5天,简易和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6.6%,进一步提高了审判效率,较好地实现了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目标任务。

(一)深化一体化解纷机制建设。

我院参照“道交一体化”做法,将“两个一站式建设”与“分调裁审”机制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积极融入诉源治理格局,依托多元解纷机制化解纠纷,减少进入法院诉讼环节的案件数量。充分利用诉调对接工作中心,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司法局、妇联、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对金融、保险、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多发易发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加强与非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解纷方式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院《关于民事诉前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诉前调解或委托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时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调解书。今年以来,共诉前化解纠纷227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审判压力。

(二)针对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进行专项梳理。

1.劳动争议案件基本情况。截止6月10日,我院劳动争议案件共立案148件,与去年同期持平,与潍坊长安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案件为62件,与破产企业有关的共计26件,总计占立案总数的59%。当事人诉求方面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两倍工资、欠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及涉及工伤待遇方面的有关问题。因疫情原因,企业营商环境受到影响,当事人之间亦形成诉讼连锁反应,因欠发工资等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数额较高,特别是工作年限较长的老职工,加之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劳动者保护知识方面的欠缺及不作为问题的存在,这一部分支出已成为困扰企业的难题。

2.治理措施。一是加强诉调对接与专业化调解的实质化运作,为减少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应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先由专职调解人员组成团队,引导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经济的重要职能,通过召开营商环境等工作会议,预防化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培养企业职工的向心力和团结力。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裁决的终局性。在审判实践中,很多职工的起诉是因为一人起诉胜诉后,其他相继跟风,对企业来说应接不暇。充分发挥法院判决的终局性,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分流进入诉讼的数量,通过判决培养人们的法律意识。

(一)收案情况。

2019年至今,我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0件,结案5件,收结案件数量走在潍坊市各基层法院前列。所受理的安丘市华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丘市同力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均经营时间长、企业规模大,职工数量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破产审理工作难度大。新收破产案件中,执转破案件5件,助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维护了经济秩序稳定。截止到目前,我院还有2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6件。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争取在今年年底清理完毕。

(二)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和职工维稳工作机制。依靠市委、市府领导,成立法院、市政府、管理人联动工作组,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通力配合,方案完备,措施得当,做好破产过程中职工安置、土地厂房设备处置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始终有序、可控、平稳推进,杜绝职工、债权人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化审,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我院自2017年起已经全部实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但由于有些破产财产存在土地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建工程没有办理建设审批手续,变现有时比较困难,充分利用网络司法拍卖手段,积极推进财产变价工作就显得格外重要。鉴于疫情影响和债权人人数较多等因素,我院受理的安丘盛源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均通过网络方式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来自各地的债权人通过网络平台阅读会议材料并进行网络表决,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提升效率。

三是严格把控管理人选择。在管理人方面,在其指定上把好关,不合格的坚决不用,工作中充分调动管理人的积极性,促使其利用法律手段,努力查找和追收债务人财产,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利益。对于发现妨碍破产清算行为的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机关,确保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一是妥善办理涉企诉讼案件。对于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害投资环境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诉讼案件,畅通立案渠道,缩短审理周期。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及疫情防控所引发的各类合同纠纷,引导合同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调解不成需要裁判,对涉及不可抗力或者情势变更等情形的,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及相关意见、政策精神,审慎分析、正确认定。

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法官联系企业制度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常态化调研走访机制。广泛征求企业、特别是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法官到有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送法进企业。今年4月,我院组织法官对辖区10余家涉民生重点企业进行了调研,充分听取了代表委员、企业负责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较好地了解了企业当前在复工复产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对企业债权的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行精准化执行措施。健全查办拒执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车辆的常态化联动机制,高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全力解决查人查物难和财产变现难等问题,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涉企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维护企业胜诉权益。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利用《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时宣传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据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定边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边县23个部门、387项划转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办理,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上线12.54万件,办结率为99.61%,群众满意度达100%;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定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进驻单位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所有进驻部门均已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定边县全面推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驻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好相关业务。

(二)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一是简化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定边县将企业开办环节数由2017年底的7个缩减到4个,将企业开办的时间由2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将企业申请材料件数由25件缩减至5件。二是强化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累计降低人工成本4459万元、生产要素成本920万元、物流成本1267万元,融资成本由过去的每笔2800元降至现在的融资零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难度。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获贷渠道,着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定边县各类商业银行共向小微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近2亿元。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定边县成立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拖延、推诿等影响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起,并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二是围绕《定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开展专项督查,倒逼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38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审”“管”分离做法存在质疑,对于如何推进落实研究不够。二是存在“体外循环”的问题。一些部门审批烦琐,存在“多头办理”“两头审批”的情况;一些部门授权不充分,“中心”窗口成了“挂号室”;还有一些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聘用人员多、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三是存在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单位不按合同和承诺履行职责,仍然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一些部门办事手续烦琐、随意性大,“拖等压”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同时,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恶意欺诈、恶意阻工、吃拿卡要等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四是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而为”,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为政不为、弄权设障、推诿掣肘、敷衍塞责等衙门恶习仍然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办事“推拖绕”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

一是集中办理要到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在应进必进上下功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中心,确保驻厅事项在窗口实质运行。二是简政放权要到位。要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胆创新,不折不扣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确保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三是加强监管要到位。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事项和责任要求,切实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现象,真正推动审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型。四是政府服务要到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方便企业开办、简化审批办理、降低信贷难度、优化纳税服务、降低运行成本”等方面,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五是环境保障要到位。要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下决心整治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故意设卡、无端刁难等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向投资者索要钱物、敲诈勒索,以及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无理阻工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六是诚信建设要到位。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企业家诚信档案,建立“红黑榜”,强力整治“老赖”、恶意逃债、公职人员欠贷等行为。要增强政府公信力,政府承诺的事项一定要严格兑现。

1、2019年处理破产案件完结的平均时限:我院自2017年起,分别审理了(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2018)*0922破1号**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2019)*0922破1号**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目前3个破产案件均在审中,审理期限均超一年以上。

2、2019年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企业收回债务所需平均时限:(2017)*0922破1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由于债务人及管理人在规定期限内并未实质性引进新的投资人,也未能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30日裁定转入破产清算程序,仍在审理中。

3、2019完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中担保债权人收回债务占债务额的比例数据:因三件案件尚在审理中,债务尚未收回清算。

鸿运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现已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但由于涉及债权人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且涉诉情况较多,相关债权审核工作仍在进行,相关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完成;**黑与白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财务账册等相关凭证缺失以及承租人未退场等问题,现在相关工作面临一定困难,需要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联动,稳步推进相关工作;**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委托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并已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务人账目不规范以及厂房租赁等问题,现在仍处在债权审核资产评估阶段。

5、我院高度重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对涉及相关企业的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均归口于民事审判庭,并成立了专门的审判团队。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相关联动机制,组成了包括法院、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安局、人社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在内的领导小组。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推进,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努力推动破产案件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我院已向县委、县政府里告,准备通过争取财政支持、部分从破产管理人报酬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部分争取社会资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1、2019年提交和送达案件、案件审理和获取判决、执行判决等处理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我院对该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争议不大的案件走速裁程序,30天内完成立案、审理、判决,速裁案件占比达67%。对案件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审限内完结,整个商业案件的平均时限为35.7天。

2、2019年查封、扣押、冻结金额与起诉标的额比较情况:

2019年我院执行局查封、扣押、冻结金额13187.6万元,起诉标的额55083.61万元,查封、扣押、冻结金额占起诉标的额的23.94%。

3.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要依法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的执行情况:

我院对于已经履行生效裁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会依职权在第一时间解除限制高消费,屏蔽失信,2019年对已履行生效判决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解除限制高消费632人次,屏蔽失信421人次;删除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2人次,及时恢复了企业家的信用。

4.执行办案中是否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我院在执行办案中不存在随意处置、错误处置案外人财产的情况。

债务收回时限(天或年)。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债权人回收率(%)。

目前3案均在审理中,债务未收回。

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天)98。

解决商业纠纷的成本(占索赔金额比%)7%。

根据某某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转发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精神和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通报》的紧急通知要求,现将我窗口全面做好自查整改,现“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当前政务服务工作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与路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改革实效与社会各方期盼还有差距。政务服务中心是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平台,但目前有些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了中心,实际是还有“两头办理”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功能作用的发挥。有的“一个窗口办结”、“一次取件”貌似节省企业取件频次和时间,实际前提是全部证件办齐了一次才能取走。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办事流程多、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工作人员素质不佳等问题,改革实效与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放权”和“接棒”衔接不顺畅。一是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专业性、业务性强,权责不匹配问题突出,存在“接不住”或“接不好”现象。如农经局对应市农业、林业、水务、畜牧等多个局,我区现无专业技术人员,有些下放职能一时难以履行到位。二是个别放权与实际契合度低,如交通、地震等在区级办理量很小,部分事项甚至“零办理”,造成设专人浪费、不设专人又不懂专业的两难局面。

(三)政务服务效能有待提高。一是行政审批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限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还比较突出。一个备案项目从立项到开工,一般都要经过10多个职能部门、20多个审批环节,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依然繁多。二是各系统改革缺乏统一标准。如减证便民工作,民政部门不再开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等,但申请廉租房、征地拆迁对象认定、银行贷款等,这些证明又必不可少,导致群众不知所措。三是工作作风亟需转变。“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办不成”的情况还客观存在,特别是服务新经济方面,基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素质能力跟不上,敷衍塞责、推诿拖沓现象偶有发生。

(四)信息共享存在壁垒。“互联网+”等创新手段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相关部门联通和审批信息的共享,但不少部门的核心业务系统都是在纵向网上运行,条块分割严重,尚未互通共享数据,公民的户籍、教育、就业和企业的工商、税务等基本信息处于碎片化状态,使得同一件事项需要多次录入,增加了基层工作量,影响了审批效率,“一网受理”仍有局限。

(五)专业性人才面临挑战。随着审批局的组建,审批工作涉及范围不断拓展,人员数量和素质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正式人员还未到位,目前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大多是各单位推送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超前服务意识不强,主动对接项目、服务项目氛围还不够浓厚。行政审批局人才建设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窗口部门人员紧缺。比如:实施“多证合一”登记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窗口的业务量呈爆发式增长,“人少事多”影响登记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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