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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20xx年竞技体育比赛经费合计100万元,其中:
(一)市本级划拨经费51万元、实际开支42.8万元、结余8.2万元。
1、市少儿游泳达标赛3.5万元。
2、市小学生网球联赛3.4万元。
3、市小学生乒乓球联赛4.3万元。
4、市小学生羽毛球联赛规4.7万元。
5、市中学生乒乓球联赛3万元。
6、市中学生羽毛球联赛3.8万元。
7、市田径锦标赛暨中小学生田径联10.9万元。
8、市中小学生游泳锦标赛6.6万元。
(二)下拨各县(市)区文体局及教育局经费49万元。
1、市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5.5万元。
2、市小学生武术套路锦标赛6.5万元。
3、市少年儿童击剑锦标赛2.5万元。
4、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8万元。
5、市少年儿童射箭锦标赛5.2万元。
6、其他开支21.3万元。
(一)绩效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18分,等级为优秀。
本项目年初共制定6个绩效目标,分别为:
1、投入-实效目标-目标完成率100%。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100%;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20xx人;
20xx年产出和效益目标均已完成,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具体为:
1、投入-实效目标-完成率100%,已完成。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91.8%,未完成;
3、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少儿竞赛5场,已完成;
4、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市级中小学生比赛9场,已完成;
5、产出-数量目标-组织参加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和会议交流4场,已完成;
6、效益-社会效益-参赛运动员3754人次,已完成;
(三)年度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
1、存在问题:相关经费有限,中小学生比赛安保、医疗经费不足,宣传方面有所受限。
2、改进建议:加大经费扶持力度,与公安、卫生、宣传部门进一步对接,提高安保、医疗、宣传工作力度。
20xx年我市举办中小学生比赛14场,参赛运动员教练员3754人次,对提高筛选输送体育苗子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的要求,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树立和增强绩效观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xx]167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内乡县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内财[20xx]7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自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内涵,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预算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常抓不懈,确保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按照《意见》及宛财绩效(20xx)4号“关于做号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结合本县情况下发了“内财(20xx)50号《关于做好20xx年县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就20xx年度县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明确了自评范围、自评内容、组织管理和实施,以及强化结果应用,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评。
财政部门与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明确分工,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自评,科学合理采用相关评价指标,并要求部门、单位根据自身项目特点设置适应本项目的指标体系,充分体现绩效目标特点,真正反映项目绩效水平和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在评价方法上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最低成本法、因素分析法、专家评议与问卷调查法等评价方法。并要求单位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县财政局将结合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资金和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截止目前已安排24个部门,97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金额4.2亿元。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系统工程。由于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起步晚,在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部门单位认识不到位,观念陈旧,需要再宣传、再认识、再提高,将思想统一到《意见》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2、项目指标体系不完善,自上至下没有相应的项目指标体系可参照,对于项目无法进行评价。
3、评价结果不能及时运用,对于县本级项目,由于县本级资金有限,一些项目都是一次性项目,因此评价结果很难在以后得到准确运用。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财政局20xx年年初预算项目4个,项目预算资金1010万元,全年支出759.18万元,预算执行率75.17%。分别是: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177万元,全年支出43.27万元,预算执行率24.45%。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1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预算执行率0%。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预算资金423万元,全年支出416.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38%。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预算资金369万元,全年支出258.77万元,预算执行率70.13%。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进一步理顺红河。
州财政标准体系,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工作,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印发《红河州刚性支出项目及其标准》《红河州运转类项目及其标准》《20xx年财政工作手册》《红河州20xx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xx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强化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继续落实《红河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意识。保护和传承珠心算文化,培养和选拔珠心算选手,促进珠心算水平的提高。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州委组织部干部培训要求,举办一期财政干部培训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监督。
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以下财政监督检查服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红河州财政局内部资金管理科内控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非税收入检查、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服务、财政部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专项检查、环保资金检查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财政支出绩。
效评价项目投资评审委托业务、政府购买ppp咨询服务、预决算公开检查委托业务和20xx-20xx年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验收项目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逐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规模和范围及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在20xx年的基础上,完成以下信息化运行维护任务:
(2)完成财政一体化等系统维护、设备购置、电费支付等;
(3)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
(4)红河州预算单位会计信息集中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费、设备租赁费;
(5)资产系统数据对接开发项目;
(6)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政采云”电子卖场;
(7)隐性债务监测平台新模块开发及服务项目;
(8)红河州部门决算业务管理系统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运维费。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
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任务分解清单。
2.制定《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修订完善《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3.各项目管理科室根据职责分工、管理流程,按各项目的具体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范围、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工作时间节点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4.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红河州财政局完成相关工作。
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绩效管理体系并全面正确实施,红河州财政局积极开展了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修订完善了《红河州财政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
2.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3.根据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xx〕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确保绩效目标设置更加科学、合理。
4.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在第三方机构人员的指导下,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形成评估成果。
5.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整体的绩效水平。
6.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7.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20xx年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整改,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财政改革业务经费,共设22个绩效指标,完成13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9个,预算执行率24.45%,自评得分61.4分,自评等级为“中”。
2.财政监督检查经费,共设8个绩效指标,完成8个,预算执行率0.00%,自评得分90分,自评等级为“优”。
3.财政委托业务经费,共设32个绩效指标,完成29个,未完成或部分完成3个,预算执行率98.38%,自评得分92.93分,自评等级为“优”。
4.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共设25个绩效指标,完成24个,未完成1个,预算执行率70.13%,自评得分95分,自评等级为“优”。
红河州财政局制定了《红河州财政局工作规则》(红财〔20xx〕28号)、《红河州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财党组〔20xx〕30号)等6项制度,以及内部监督、项目管理、债务管理等制度汇编,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办发〔20xx〕12号),对制度适时更新。建立健全合法、合规、完整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为项目的管理奠定了基础,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一)项目预算及自评工作不够精准,统筹协调不够,不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难以确保项目实现预期目标,各项目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并对后期的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增加了难度。
(三)部分项目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未完全按年初计划开展,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绩效指标的完成,拉低了绩效评价得分。如:因受疫情客观因素的影响,取消了财政干部培训和珠算心算比赛,影响了工作任务和相应绩效指标的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决策工作。
(二)进一步调整充实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单位年度考评目标任务。
(三)加大对绩效评价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信息化维护经费”项目的“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设备购置19.8万元”、“政府性债务系统建设咨询委托业务维护费40万元”经财政部门批准调整为“红河州债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经费10.8万元”、“20xx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合规性核查工作委托业务费49万元”,同时更新了相应的绩效指标。
xx年以来,在市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于家河水库管理所严格按照《安丘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20xx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府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好“防大汛、抗大旱”的职责,在20xx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比中,综合得分97.57分,考核结果为b。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单位管理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2、工作创新力度不够,科研成果少。
1、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
一是完善了相关规则制度:完善了人事劳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岗位职责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检查报告制度、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工作结制度、工作大事记制度、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防汛值班制度、工程日常检查制度、维修养护制度、防洪调度制度、供水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在日常管理中,做到按时上下班,有事及时请假,并有专门人员进行考勤;在日常工作中,每名同志明确自己的职责。防汛值班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防汛值班,每日对水库水位、库容及降雨量及时汇总上报,保证上级对防汛工作的全面掌握;工程日常检查制度:每天有专门的人员对大坝、溢洪道等工程设施进行检查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养护制度:每年根据上级安排的维修养护任务及时编制维修养护实施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工程养护;防洪调度制度:严格按照调度规程及时掌握水情,依照《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数据指标,及时上报请示,并按照批复要求对水库水位、库容进行调控,确保安全度汛。
二是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完善了相关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的从重罚处力度,杜绝了管理所干部职工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
2、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增加科研成果。
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为进一步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于家河水库在市水利局的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环境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水,坚持到库区周边村庄发放宣传单和张贴标语,并通过在主要地段、主要道口危险区设置宣传牌、标志牌、警示牌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二是按照省级规范化管理单位的要求,在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经济管理四个方面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整理保存好数据资料。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关于20xx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xx〕22号)和《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xx〕2号)精神,我局积极做好20xx年度全省中央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自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省林业局下达我县林业局中央转移支付预算资金共计2451.33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项目资金1299.35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中央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388.18万元,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见附表。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下达我县中央项目资金共计1687.53万元,地方转移支付资金763.8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生态恢复保护资金388.18万元,已发放337.57万元,资金执行率86.96%;改革发展资金1299.35万元,已发放1293.45万元,资金执行率99.55%。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资金和中央改革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合理,拨付及时;资金使用不存在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超标准开支等情况。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xx年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总体目标基本完成,各项绩效指标基本达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天保工程区外国有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1.468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6.4235万亩,天保工程区外国有林停伐产量0.4292万立方米,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7.1991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6.1293万亩,新增退耕还林转国家公益林0.12万亩,造林面积5598亩,天保工程区外抚育面积0.78万亩,上一轮到期退耕还生态林面积0.4791万亩,湿地保护与恢复数量1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7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的贷款额2647万元,上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补助面积0.95万亩,国有林场场外造林640亩,天然林巡护设备购置11.39万元。
(2)质量指标:造林完成面积合格率100%,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9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11%,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新造林面积合格率95%。
(3)时效指标:国家级公益林当期任务完成率100%,造林任务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100%。
(4)成本指标:天然林资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21.5元/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21.5元/亩,造林中央财政补助标准500元/亩(中央追加补助100元/亩)、林业贷款年贴息率3%。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
(1)经济效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挽回经济损失0.0125亿元、
(2)社会效益:职工收入水平增幅5%,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60人,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110人,造林带动就业107人,湿地保护与恢复聘用临时管护50人,社会保险参保率95%。
(3)生态效益:减少水土流失取得一定效果,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4.08%,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明显。
(4)可持续影响:国家级公益林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湿地项目区生态效益持续发挥显著生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退耕农户和社会公众满意度95%,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98%,造林补助政策宣传满意度95%,湿地辖区及周边群众满意度9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7%。
上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63.1%,原因是国有、集体退耕地落实不了退耕主体。有个别项目实施缓慢,资金执行率不高,下一步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把资金发放到位。
绩效自评工作充分发挥中央项目资金效益促进林业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同时对项目资金申报起到引领作用。按相关要求,我局20xx年中央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及时向县财政局、市林业局上报。
无
我区历来高度粮食安全工作,特别是20xx年,粮食收储政策重大调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云南昭通镉米公共应急事件、寒露风恶劣天气等多重不利因素,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确保不出现“卖粮难”,市财政从市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下达我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预分配资金1448.51万元,作为我区20xx年重金属超标粮食亏损和利费补贴市级配套资金,现将我区抗疫特别国债20xx年度市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概况
国家粮食收储制度进一步完善,收购质量标准更加严格,省财政对实行超标粮食“退坡”政策。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20xx年粮食收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函〔20xx〕33号)文件有关条款规定,价差亏损按省负担20%、市负担16%、县负担64%,利费补贴市、区县(市)负担比例为2:8。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区政府研究制定并下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收储企业召开早稻收购工作会议和中晚稻收购协调会。收购期间,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个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联合对临储粮进行了预验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发改委进行了验收。早稻临储粮已在湖南粮食交易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区发改局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和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程密切配合,全程监管,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20xx年收购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临储粮3963.438吨、中晚稻临储粮1113.672吨)确保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按时间节点拨付了临储粮利费,待竞拍企业出库完成,资金到位后,省、市、县三级承担的价差亏损比例立即拨付到位,由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贷统还,结算清本批次贷款,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农民种粮效益。
20xx年以来,我区坚定不移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稻谷收购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执行国家稻谷收购政策,坚定不移执行先检后收,坚定不移执行优粮优价,坚定不移执行溯源管理、坚定不移严防区外超标粮食输入,区、乡、村、组四级联动,层层宣传政策、层层压实责任,未出现“卖粮难”,未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未出现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未出现卖粮混乱等问题。
1.政治站位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靠前指挥。同时要求分管区长一日一调度、一日一点评,稻谷收储领导小组一日一报告、一日一督查、一事一处理,区委、区政府多次带队深入收储一线库点和乡镇(街道)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责任在一线压实、矛盾在一线化解、作风在一线改进,精心组织打赢早稻收储工作这场硬仗。
2.宣传发动很到位。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区、乡镇(街道)、村组层层发动,层层宣传。同时利用微信群、宣传海报、宣传手册、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宣传质量标准、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等。
3.溯源分类全覆盖。严格落实一表溯源机制,全区统一制定溯源表格,坚持散户一户一张,大户分片、据实申报,乡镇编号、建档发行,表随粮走,出售交表,留存备档。乡镇(街道)、村(社区)负责人要签字对溯源表真实性负责,并建立台账备查。收储企业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溯源制度),如实记录稻谷品种、稻谷产地、收获年度、供货方、收购或入库时间、质量等级、水分、杂质、卫生指标、存储货位及数量、销售去向、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从稻谷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严禁企业、粮食经纪人、粮农擅自购入区外超标稻谷冒充本地稻谷交售,弄虚作假,谋取不当利益。乡镇、村应严防严管,严格履职,一经发现,立即上报联合执法组,对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严查重处。
4.先检后收全覆盖。严格执行稻谷先检后收、定点检测、双检双控。区内稻谷收储前应先行检测,若符合国标三等并提供稻谷溯源表,则应收尽收,实行分仓储藏、分类管理;区外流入稻谷全覆盖先行检测,若符合国家原粮卫生标准且镉含量不高于0.2,同时提供稻谷溯源表、稻谷检验单,则可进行收储;在收储过程中,稻谷镉含量检测应在区政府指定检测点进行,由收储企业复检,对检测结果自行负责,样品和检测报告必须留存备查;行政执法部门检查发现企业擅自收购镉含量超标稻谷的,按违法违纪严查重处,并吊销粮食收购许可证。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初检,摸清辖区粮食镉含量情况,主要是为有序送粮服务。
5.外防输入很严格。所有外地不合格粮食禁止进入赫山,赫山粮食经纪人禁止到外地收购不合格粮食,严防超标粮食输入。乡镇及有关部门安排了专门工作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防控到位。
6.市场化收购很踊跃。鼓励粮食经营者与主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拓展销售渠道,引导粮食经营者积极入市开展市场化收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积极组织民营企业边收购边外销稻谷,外销量占61%以上。
7.绩效考核全覆盖。制定了20xx年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从宣传引导、信息摸底、溯源管理、稻谷检测、作风建设6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
8.驻守巡查很到位。按照“双随机”原则加强稻谷收购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群众利益和“以次充好”“先收后转”“转圈粮”“以陈抵新”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9.干部督导在一线。区粮食收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镉专项工作组全员到岗到位,区发改局派出6个驻库点监管组,现场督导收储企业严格执行收储政策,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不跑偏。
10.责任压实到镇村。各乡镇(街道)、村组进一步加大收购政策宣传,加大稻谷溯源管理力度,派专人协助维护收购现场秩序,按照赫山区稻谷收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预约收购的工作部署,组织农民分时、分序、分乡镇(街道)有序售粮。
坚决贯彻“先检后收、优粮优价、应收尽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二十字”总要求,没有出现农民“卖粮难”,没有出现任何粮食质量安全问题,资金管理合规合法,拨付及时,临储粮管理到位,处置程序依法依规,评价结论为“优”。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园区)和收储企业意见,研究制定并印发了《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实施方案》《赫山区稻谷溯源管理办法》《赫山区稻谷收购先检后收实施办法》《赫山区20xx年度稻谷收储工作考核办法》。参照《赫山区县级储备管理办法》,与临储粮存储企业签订了《赫山区临储粮收储合同》,从承储品种及标准、分仓储存、承储数量及期限、收购价格、利费补贴标准、损失损耗、利费拨付、存储要求、出库规定、数据报送、监督检查、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我区早稻临储粮收购于8月5日启动,9月6日结束,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于10月23日启动,2021年1月31日结束,湖南湘粮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凭赫山区稻谷溯源表,收购20xx年赫山区内生产的国标三等以上(含三等)、镉含量0.4以上、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指标的地方临储粮5077.11吨(早稻3963.438吨、中晚稻1113.672吨)。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目前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拨付早稻二个季度、中晚稻一个季度利费131568.77元,资金到位率100%。早稻临储粮于3月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分2个标的.,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19仓3544.179吨、0p22仓419.259吨全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90元/吨和1800元/吨。早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3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2175698.31元,5月底,中标企业出库完成。6月2日,销售粮款已归还农发行赫山区支行。中晚稻临储粮于5月25日,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邀标竞价交易成功,0p23仓1113.672吨,由益阳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分别为1780元/吨,中晚稻临储粮收购价为2540元/吨,价差亏损合计846390.72元,中标企业尚未出库。价差亏损两项合计3022089.03元,市级承担价差亏损483534.24元。早稻第三季度、中晚稻第二季度利费53599.81元,目前已向区政府提交请示,待区政府批示了按要求拨付到位。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确保了农民余粮应收尽收,调动了种粮农民利益性,增加了种粮农民利益,种粮农民满意度达96以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赫山区临储粮收购和处置,按省、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稻谷收购政策,全面实行先检后收、溯源管理、分仓储存、分类保管要求,我区的粮食初检办法、溯源管理体系等多个举措在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中得到推广。临储粮处置严格执行政策,市、区两级组织预验收,省级统一组织验收、统一抽样检测、统一在湖南粮食交易中心批发市场定向竞价处置,资金按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处置要求和相关政策,拨付到位,不存在出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问题。
根据《巴中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4号)精神,我局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为部门整体支出。按照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巴财监绩〔20xx〕6号)要求,我局及时对20xx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组成
市投资促进局是巴中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投促一科、投促二科、项目科、投资服务科、对外联络科等一室五科。
(二)机构职能
负责投资促进、利用外资等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推进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市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投资促进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我市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参与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的工作,监督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受市政府委托,代管市政府驻上海、重庆、深圳、西安办事(联络)处。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编制
现有行政编制11名、事业编制8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6119.79元,其中:上年结转865596.79元。人员经费收入2751323.00元、公用经费收入609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收入577379.13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1902217.6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20245.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2617024.00元、公用经费支出582828.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00.00元、运转类项目经费支出427442.5元、招商引资项目经费支出1566750.31元。
20xx年,“屏对屏”“线连线”开展网络招商活动12场次,举行在线专题推介会8场,洽谈项目120余个,“云端”签约项目11个。借力20xx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第八届巴人文化艺术节等省市重大平台活动,举办系列投资推介活动,累计集中签约项目169个、协议投资345.81亿元。促成重庆岸嘉专业建材生产、居然之家家居城等30个重大产业项目签约落地。承办四川省服务业“4+6”产业项目集中开工巴中分会场暨巴中市20xx年第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集中开工项目146个,总投资446.1亿元。
(一)经费预算有待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申报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
(二)部门项目预算调整程度较高。年中调减预算3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预算调整变动率为18.59%。
(一)进一步加强经费预算。细化做实绩效目标预算申报,全力做到经费预算与实际执行数相符。
(二)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全过程管控。针对常态化项目,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积极总结经验,持续优化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支出管理,量入为出,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一是公共文化阵地持续优化。红色交通纪念馆、秋林镇红星村村史馆等一批公共文化阵地建成开放,文化馆完成升级打造,图书馆升级打造有序推进。博物馆创建为梓州历史文化科普基地和社区教育基地。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成功创建县级示范村镇25个、市级示范村镇2个;“三馆”数字化建设初见成效,疫情期间为群众提供各种在线服务。二是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成。全县数字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三年任务、一年完成”,全县建成县应急广播平台1个、乡镇前端33个、村(社区)前端462个、应急广播接收终端7478套、县镇村视频调度会议系统496套、城区防洪应急广播40套,通达率、长响率均提高到95%以上。三是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深挖本土历史文化和红色资源,创作音乐故事剧《红色交通站—红蝴蝶》、音诗舞《启航.烈烈忠魂》等精品力作近10个。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等,开展文艺活动40余场。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旅游日”策划文物宣传、文艺展演、旅游推介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开办书画研修班和“5.12汶川特大地震亲历者大型口述史—听亲历者讲述”临展,举办党史知识竞赛、“学党史·读经典”等系列活动,吸引观众近5万人次。支持群众文艺团体、戏曲团队发展,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服务。
(二)资金安排情况。主要表述政策(项目)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20xx年全系统项目资金共计22056.9483万元,其中县级安排项目20397.1783万元,争取中央、省、市项目资金1659.77万元。预算下达到全系统各个单位资金情况:机关20943.3483万元;文化馆110.6万元;图书馆63万元;文物管理所940万元。其中机关项目资金17478.4万元主要用于印象涪江美丽岛旅游康养综合开发项目和西部写生基地道路建设。
(一)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主要分析政策(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情况。
20xx年项目严格按照预算实施,20xx年整个系统全年完成项目预算21356万元,占预算96.8%,全系统有7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其中文物管理所500万元、机关200万元没有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对照总体目标分析全年完成情况。
20xx年工作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执行,职工工资各种补贴按月执行,不存在拖欠职工工资补贴等情况,文化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民生工程按项目进度执行,其他特定项目除上级资金预算下达较晚无法实现,其他的及时按进度执行,所有支出都很好地完成了目标计划。
20xx年我局一是以夯牢基础为目的,文旅融合发展相得益彰。乡村旅游发展推动有力。编制《三台县“两江一湖”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和北坝、乐安《乡村旅游修建性详细规划》。创建梓州杜甫草堂、红花园脱贫攻坚等省级研学基地2家,培育具备研学课程设计及活动执行的承办机构2家。举办春季赏花季等乡村文旅系列活动2个。组织经营业主到明月村考察学习,文旅能人参加省级培训1期,6位文旅能人进入省库。研学基地建设有序推进。制定打造1个特色品牌和构建“1356n”基地建设规划战略目标,构建“一营多基”“3+2”(3天在营地,2天到基地开展研学教育活动)的研学教育体系,形成营地引领、基地协同的研学教育模式,在东南西北中5个片区打造10条精品线路,提升全县研学旅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旅运营推介提质增效。利用《川报观察》《学习强国》、“文旅三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介宣传三台文旅100余次。组织各类文旅产品参加陕甘川宁旅游博览会等推介活动6次。围绕“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与重庆北碚区等对接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积极参加乐山旅博会、成都宽窄巷子旅游专题推介会活动,编印《三台旅游画册》,提升县域文旅影响力。
二是是以保护传承为使命,文化遗产利用亮点纷呈。文物保护不断加强。推进实施重点文物保护项目4个,在国家文物局新增立项2个、申报专项资金项目3个。查处2起在潼川古城墙保护范围内违规建设。组织公示重点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消防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野外抢救性保护4次,协助完成全县石窟寺调查、涪江流域郪王城遗址考古调查等项目。开展“革命文物展览展示”问题排查,完成县域内红色资源普查。邀请省级专家进行馆藏品鉴定,新增珍贵文物124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15件)。非遗传承得到巩固。以“创意天府、动感绵碚、遇见梓州”为主题组织首届川渝文创设计大赛,评选奖项118名。组织非遗传承人和项目参加省市非遗展示展览活动,潼川豆豉、剪纸等非遗项目在科博会、国际非遗节精彩展示。组织非遗传承人申报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全年非遗传承人入选全省文旅能人3名、突出贡献能人1名。宣传普及方式多样。制播“三台文物有话说”专题节目,在三台电视台、三台文旅等平台展播。举办“小小讲解员培训班”公益课程。在“5.18国际博物馆日”、送戏下乡等活动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多角度、多形式、多途径讲解文物及背后的故事。与绵阳、遂宁等市、县博物馆开展馆际交流,组织藏品参与“四川宋代窖藏文物精品展”。
三是以日常监管为抓手,文旅市场监管稳定有序。市场监管常态化。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属地、部门、业主的具体责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组织星级酒店、文保单位、公共文化场所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安全培训,狠抓防汛减灾防范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假日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等专项检查,守牢文化和旅游安全防线。关键环节精细化。加强重要时段、重点点位安全生产监管,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守疫情防控红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3次,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旅行业疫情防控拉网式检查两轮。“四不两直”开展安全检查10次,检查星级酒店、a级景区等60余次。联合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落实鲁班水库水环境整治,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情况,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评价,并进行分析说明。
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全年目标建设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圆满完成了各项项目绩效目标任务,目标完成率100%。
(四)项目效益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预期目标绩效指标按时圆满完成,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没有超额支出,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0xx年未完成项目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保护项目、机关文化旅游资金,未完成主要原因主要是项目正在实施中,不具备拨款条件,今后工作中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20xx年我局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经评价,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资金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项目和资金管理较为落实,整体项目效果良好。
无
1.存在问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性质使用资金,不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存在问题:资产处置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开展单位资产定期清查,提前对需要处置的资产进行安排,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及时按程序报废,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重新调配使用。
3.存在问题:新购置资产使用率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评价中提到的打印机问题,我厅在大数据局配发的适配国产化电脑到位后立即分配了该批新购打印机,已在xxxx年9月领用完毕,现已正常使用。
4.存在问题:资产信息有误。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委托资产清查公司,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更正了错误的资产信息,确保账实相符。
5.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不精准,未考虑司法警官学校迁建工程支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预算申报指导,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xxxx年7月1日我厅召开了部门预算培训会,对各处室和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具体经验办进行预算编制培训及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反复强调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需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结合近年经费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合理性、必要性,对确定纳入年度工作的项目要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精准测算,将所有收入及支出均纳入预算编制,完整反映单位收入情况。
6.存在问题:预算编制中存在资金设置不足,与实际偏离较大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对于超预算或结转结余大的项目,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对于确因工作发生变化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调整预算。
(二)项目管理方面。
7.存在问题:司法警官学校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迁建工程存在未及时按准则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落实情况:省司法警官学校在xxxx年3月已完成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我厅加强了对竣工项目的结(决)算管理,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结(决)算工作,并根据竣工财务结(决)算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转入工作等具体要求。
8.存在问题:司法厅本级项目竣工结(决)算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我厅在xxxx年6月已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并转入固定资产。
(三)绩效管理方面。
9.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设置不清晰。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规范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计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10.存在问题:绩效指标值细化量化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对绩效指标值设置进行了指导培训,要求绩效指标设置逐步从定性向定量深化,避免指标“不清晰、不可衡量、不便考核”的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在编报2022年预算时,严格按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绩效,并提供测算依据。在绩效运行时发生偏差及时进行调整。
11.存在问题:部分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要求各业务处室及所属二级单位严格按照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开展项目自评,并提交印证材料,如未提供相应材料,视为未完成,按比例扣分。从而达到提高绩效目标自评质量的目的,为下步绩效管理工作积累更多经验。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今后工作中,我厅将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合理规划预算绩效管理计划并严格实施。同时我厅将加强人员培训,持续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和“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资金使用原则,全面树立绩效理念,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实施”,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绩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市本级20xx年度部门支付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就本单位的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1、机构人员构成。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依照“三定方案”局机关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局机关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城镇建设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村镇建设科、监察室、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等12个科室及4个纳入预算的事业单位。即:怀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怀化市燃气管理办公室、怀化市城乡建设档案馆、怀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2名。市本级住建局现有在编48人,离退休58人,共计106人。
2、主要职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对全市建设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三)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负责编制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级工程建设办法、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指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的实施。
(五)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法律、法规,制订建筑行业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劳保统筹、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参与省外和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六)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七)负责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一定规模的城市扩建和改建工程;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市绿化建设,绿章的管理;负责市本级规划区内和指导县(市、区)燃气管理;负责市本级和指导县(市、区)建设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省、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一)负责市本级并指导县(市、区)城市建设执法和房建开发执法工作;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
(十二)负责城建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市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建设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三)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的执业资格的审核。
(十四)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建设系统各行业学会、协会工作;负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
(十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责。
(十七)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征收工作计划;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相关配套办法;负责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实施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市管项目及国家、省重点项目在怀化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评估价格专家委员会工作;负责鹤城区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备案工作;对各县(市、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指导。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中央、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通知要求,先后制定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待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支管理制度》、《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针对“三公”经费探索建立公用经费标准定额体系。上述制度规定基本执行到位。
(一)基本支出。
自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本单位除在支付局设立银行存款账户和经批准保留的存款账户外,不再开设其他任何帐户。原则上统一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公务支出业务,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场所所发生,且单笔金额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开支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使用现金结算。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xx年度全年收入2906.56万元,2017年度全年收入3220.1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61万元,减幅9.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发放。20xx年度全年支出26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68万元,比上年减少1.6%。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923.36万元,上年数1,946.27万元,比上年增加977.09万元,增幅50.20%。主要是20xx年因为并帐导致结余结转资金增加。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专项、运行维护专项等。20xx年我科室共争取财政专项经费639.15万元,具体为历史遗留办工作经费5万元,筑博会工作经费40万元,施工图审查服务费500万元,“气化湖南”燃气专项整治经费10万元,《怀化市古村落保护条例》立法专项业务费20万,装配式建筑专题培训费14.62万,拆除主城区长期停工房建项目建筑机械设备及设施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两新组织基层党建经费9.53万。共计947.15万元,更好的保障了我局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控“三公经费”
按照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6.01万元,与上年36.59万元相比,减少万20.58元,降低56.24%,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9万元,与上年27.25万元相比减少13.66万元,降低50.13%;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上年9.14万元相比减少6.72万元,降低73.52%。20xx年度因公出国(境)组(参)团0个;公务用车购置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7次,接待人次305人。
本单位无专项建设资金,仅专项工作经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为确保来年更好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的资产及往来账进行全面清查,为确保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做好准备。
本单位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对单位确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部门的副局长签署“拟同意购买”或“拟不同意购买”的意见后,报局长审批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对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采购与验收实行专人负责。对大宗、贵重物品,局领导必须亲自参与验收。
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实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科室,对故意或者失职造成财产物资毁损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另处被损财产价值的1到3倍的罚款。
处置固定资产时,由财务人员到财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被处置资产的有关资料(包括被处置资产原始凭证复印件及有关证明等),按权限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或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经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进行处置。对固定资产以外的财产物资,由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意见,报计财科审核后,按金额大小分别报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
1、部门预算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未超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控制良好。除积极主动压缩“三公”经费外,我局20xx年还严控打印费等办公经费。
2、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了盘点和资产清理,总体执行较好。
3、预算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为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了有效保障。
1、建设工作点多面广,近年来,市财政对建设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但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工资,保基本运转进行。城乡建设档案馆收费减标,由252元/卷降至100.8元/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取消收费。工作经费不能保证日常开支。
2、差旅费开支偏多,20xx年差旅费支出50.87万元。
3、培训费投入较少。我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日趋老龄化,对青年干部的专业技术培训缺乏。
4、资产管理方面,对除车辆外其他资产的报废、维修方面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
1、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无纸化办公系统,提高现有设备的使用效率。制订计划,采购服务器、办公软件,建立局域网。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适当调整资金流向,适当加大差旅费、培训费等投入,加强对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4、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xx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xxxx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xx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xxxx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实施单位职能职责。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南江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具体实施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项目,包括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906113315);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3.资金管理及支持条件、范围、方式。县住建局严格按内控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对20xx年县城公厕日常管护预算资金进行管理,确保项目专项资金安全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职、专账“两专”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县市政园林管理局安排专人对项目涉及政府采购进行项目采购申报,同时建立内控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管护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账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该项目主要负责县城内由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的38座公厕日常清扫、保洁及完成公厕日常管理,达到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为目标。
2.具体绩效目标。蹲位、小便器无污垢、无粪便,纸篓无长期沉积纸屑;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板干净整洁;洗手盆、镜子无污迹、无灰尘;室内气味无异味或较轻;厕所内设施完好,损坏;室内苍蝇不超过3个,蚊子较少;室内墙壁或厕所隔板无小广告;每月出勤,特殊情况可以找人代替值班,开放时间无无故迟到早退;无市民投诉;态度和蔼,热情大方。
3.申报内容分析评价。通过每月日常考核,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3家管护企业均达合格标准,管护期间无市民投诉、无媒体曝光、无上级通报,完成了管护目标,社会评价及群众较满意。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6月,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0xx年8月4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626400元,县财政局20xx年8月17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南财采20xx0804114802);20xx年9月6日向县财政局申报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申报资金972000元,县财政局20xx年9月14日审批同意实行竞争性磋商采购;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控制价259200元,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川财规〔2020〕11号)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市本级和县(市、区)级在3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纳入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即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实施,反之由业主自行组织采购。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成交价238000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xx年南江县财政局(南财预〔20xx〕1号)下达20xx年县城公厕管护费1200000元。
2.资金到位:实际到位资金1200000元。
3.资金使用:20xx年县城38座公厕日常管护实际发生公厕管护费1619680元,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住建局严格按照内控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市政园林管理局报送的.月考核结果按月支付,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管护单位凭月考核结果及合法的税票等资料进行报账,所有项目资金的支出,都由管护单位开具税务发票,县住建局审核人员根据报帐凭据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后,通过对公转账方式支付。项目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申报、采购、日常管护、监督管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组织实施管理规范有序,项目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市政园林局安排1名副局长分管,并落实2人具体负责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为体现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企业之间有竞争、有对比,20xx年我局将县城公厕日常管护分成三段,委托四川宇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10座公厕及中河坝公园等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xx年9月14日确定四川辰碟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431280元;委托四川祥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25座公厕及黄金公园、城市公园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0月21日确定南江聚贤建设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950400元;委托四川世晨鸿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20xx年县城红塔公园及3座公厕人工管护购买服务采购,20xx年11月15日确定南江县安泰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238000元。三段公厕管护合计成交金额1619680元。
根据政府采购结果,该项目分别由三家管护企业实施具体的日常管护业务。一是日常运行管理,由管护企业按公厕管理办法和标准实施具体管理工作。二是设施维修维护。由管护企业向市政园林局申报,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核实后,安排管护企业具体实施维修维护,维修维护结束后,市政园林局派人现场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制定了公厕日常管理维护考核细则,明确了公厕管护制度、标准、考核、惩戒措施。
每月日常考核中,采取市政园林局邀请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或市政园林局局长或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对所管护公厕按考核表内容逐项打分,最终凭分数确定当月管护费用支付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
县市政园林局对公厕管护实行严格考核、管理,具体为:
1.管护合同期内,月度考核合格等次达到90%以上,或年度考核全部为合格等次的,在下一轮次管护企业招标中,同等情况下,可优先确定中标。
2.对日常巡查或月度考核发现的问题,管护企业必须立说立改、限时整改,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的可重复扣分。
3.将考核结果作为日常维护费核拨的依据:考核为合格的,全额拨付当月维护费;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低于90分),每低一分扣减当月维护费200元,最多扣减6000元;考核为不合格的,当月维护费扣减20%。
4.对于一年期管护合同,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对于三年期管护合同,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或一年累计4个月或合同期内累计6个月月度考核不合格,或一次绩效考核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5.因考核不合格被解约的管护企业,三年内不接受其在南江进行的县城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投标活动。
(一)目标完成情况。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经考核,20xx年完成了全部县城公共公厕日常管护任务。
2.目标质量完成情况。20xx年度,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公厕管护标准、考核细则。
3.目标进度完成情况。已全面完成当年公厕日常管护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城公厕日常管护主要目的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属于公益性项目,项目效益主要体现为社会效益。通过实施本项目,确保了县城市政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达到了便民利民的目的,得到市民和游客的充分肯定。
项目实施程序合法合规,县城公厕日常管护落实落细,达到了预期目标。项目资金支付符合相关规定,使用范围符合预算安排,会计核算规范。该项目实施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具有现实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20xx年至今,新建的公山镇安置房广场aaa旅游公厕、东榆大桥桥头滨河路aa旅游公厕、春场坝滨河中段aa旅游公厕3座旅游公厕及红塔公园公厕(含公园保洁、维护等)等4座公厕管护资金均未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仍按照20xx年核定的1200000元预算标准下达资金,而实际发生额1619680元,造成当年下差公厕管护费419680元,形成了新的债务,如不及时有效化解,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稳定。
(二)相关建议。
建议相关部门科学测算县城公厕日常管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经常性预算,确保公厕管护工作正常开展。
20xx年绩效评价,我局实施的相关项目未发现问题。
开远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放在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资金到位率较低。
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xx年预算为26,000,000.00元,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25,039,272.00元,资金到位率为96.30%。
(二)绩效目标编制不全面,考核指标有待完善。
部分指标设立与部门重点工作不相匹配;部分绩效指标设定不够完善、全面,未突出项目经费重点支出方向;部分指标、指标值设定不够合理,可衡量性不足;部分三级指标设置不规范。
(三)资金预算、分配不合理。
根据《开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远市20xx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开组〔20xx〕2号)、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xx预算公开表、开远市乡村振兴局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20xx年小额信贷预算金额4,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3,022,800.00元;健全防止返贫及致贫动态监测帮扶资金20xx预算金额2,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435,300.00元;开远市大抓电商促农增收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20xx年预算金额1,000,000.00元,但截至20xx年12月31日仅支出200,000.00元,存在类似实际支出金额远小于预算金额情况,预算额度测算与实际相差较大;预算资金额度分配不合理,与实际不相适应。
(一)严格执行预算目标,预算资金足额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与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对接,依据实际情况编制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及时关注项目执行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对项目进行跟踪监管,确保项目及时开展、资金及时到位、资金有效使用,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发现及时调整。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编制科学的绩效目标,完善考核指标。
整改措施: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一是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并与该专项的特定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二是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表述;三是合理可行,绩效目标以及为实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措施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四是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合理分配项目资金。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开远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及《开远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2024年的项目充分估计,早准备,早计划,早安排,用规定的程序编制部门预算,提高预算质量。一是认真做好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彻底查清单位的资产、资源状况,认真测算支出范围、开支标准,并分析近年来的财务收支状况及预算执行情况;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来源,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三是认真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估算各项业务所需资金,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四是预算支出认真细化到项目的各项支出,根据项目发展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支出,充分反映项目所需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五是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严格按照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与财政局加强对接,确保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更精准,资金到位率达100%。二是已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重新修改设置。三是进一步与乡镇、项目实施单位加强沟通,确保2024年项目预算精准,资金分配合理。
加大我局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培训,杜绝本次问题再发生。
(一)项目概况。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20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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