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不可或缺的一步,通过持续的改进来提高方案的效果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借鉴。
各建设主体要准确把握政策,完善工作流程,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一)组织立项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x月xx日前启动立项申报工作,并于申报工作启动前xx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本地实施方案、补助控制标准、申报方式、举报电话等重点信息和相关事宜,指导相关建设主体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或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开展申报工作。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x月xx日前,建设主体完成线上申报工作。x月xx日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立项审核,公示通过审核的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等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三)自主开展建设。建设主体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制定的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建设主体对建设和采购的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同时承担安全建设运营的主要责任。建设主体应于xx月xx日前完成设施建设,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四)及时组织核验。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有条件的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验收。验收工作应于验收申请提出后xx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及时公示。探索将合法收据、普通发票和完整建设记录等纳入核验凭据范围。核验工作应于xx月x日前完成。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
(五)兑付补助资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于xx月xx日前向通过验收的建设主体发放补助资金,并公示补助发放情况。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和编号。
(六)开展总结和绩效自评。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组织建设主体开展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于xx月xx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送整体建设情况总结、及其绩效自评报告。
清廉企业建设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集团党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v^党委关于清廉企业建设目标,坚持把“清”和“廉”的要求贯穿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企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夯实了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今年前*个月,*集团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实现了“开门稳”“开门红”,累计完成利润总额**亿元,同比增加**亿元,增长**%。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知责履责、筑牢思想意识,明确清廉建设任务目标。
织开展各类清廉思想意识提升的学习、研讨,高频次的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深入的廉洁教育,持续对清廉建设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同时,深入聚焦“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积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的工作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清廉企业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和治理成效。
(二)强化督查督办、制度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年,*集团纪委立案*起,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氛围营造,汇聚共识共创清廉企业的强大力量。
(一)推动政治监督常态化。
认真落市清廉**建设工作有关精神,强化国有企业的政治导向,履行政治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巡察指出的公司党建工作弱化、虚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决策程序的监督,明确党组织研究作为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纠正偏差,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二)持之以恒的推动“四风”问题整治。
认真贯彻__“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重点监督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务用车、酒违规参与局牌局等典型问题。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
强化内控监督,针对工程建设、工程计量、竣工结算、工程变更、财务审批报销、融资、大宗物资采购等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通过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整改清单,加强事先防控、事中监督、事后追责,逐步健全廉政防控机制。更加灵活的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扯袖咬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强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员工防腐拒变的意识。
(四)把制度建设作为推动巡察整改的重要保障。
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党工委、董事会、经营会议议事规则。督促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会计核算管理,出台公司账户开立及存款竞争性存放制度,完善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督促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度和薪酬分配制度,出台招待费、津补贴、福利费等相关细则。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招标采购办法、合同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公车使用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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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xx]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二)坚持以组织建设为基石,开展固本强基行动,构建党建业务融合体系。 。
(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开展清废改立行动,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 。
(四)坚持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开展正风肃纪行动,构建干部管理监督体系。 。
(五)坚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思廉践廉行动,构建清廉文化培育体系。 。
1.持续加强党员理想信念教育。通过组织医院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先进典型宣传片、开展“红色引领”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展、党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开办“红色文化大讲堂”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树牢理想信念。
2.强化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红色理论武装。推行“党建+教育培训”模式,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的方式,重点办好三类班次。办好主题班,组织党组织书记、中青年干部、党员干部轮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围绕业务抓党建的综合能力水平。办好示范班,分层次培养党务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培训做好示范。办好行业班,开办民营医院党建指导员培训班,不断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水平。
3.扩大党建宣传,繁荣红色文化。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标准,规范党员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建设“红色阵地”。在全县各级公立医院营造开展“红色引领”党建品牌的浓厚氛围,采取悬挂标语、医院文化墙建设、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使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了解“红色引领”活动的任务要求,动员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
(二)强化制度引领。
4.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和执行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和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坚持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行医院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帮包后进党支部制度,有效提升党组织组织力。
5.大力促进医德医风不断转变。结合患者评价反馈和医院党组织公开评价,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将医德表现与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持续开展重要岗位和时间节点廉政提醒等工作。充分发挥反面教材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制度,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6.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领导作用。各公立医院党组织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健全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医院“三重一大”问题均由党组织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哪里有业务工作,哪里就有党组织”的理念,积极构建党组织参与医院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机制,深度融入、深度参与医院发展。
(三)注重示范引领。
7.充分发挥党员发展的正向激励作用。强化党管人才,全面释放医院的“人才红利”。积极推动党建工作和医院中心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从理想信念坚定、医德医技好的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优先选派党员骨干到先进医院进修学习,培育技术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全面提升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崇尚典型、典型光荣的文化氛围,传递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正能量。
(四)提升服务引领。
9.强化先锋惠民,更好焕发医院的“党建活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实施好党员星级管理制度,分类评星定级,激励党员争星晋位。建立医德医风“一票否决”考评、病人评价医生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大力塑造“感恩为体、服务为本、礼仪为先”的医院文化,创新开展“做合格党员、提升医护能力、为党旗添辉”主题活动,细化“先锋形象、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等方面的党建载体,以党风促进医德医风的转变,有效提升医院服务的整体水平。
10.构建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做好医务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的诊疗技术水平,切实满足群众服务需求。
11.充分发挥党组织引领发展作用。各公立医院要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党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党建办具体负责党建的部署、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要组织开展“党建+医院文化建设”“党建+行风建设”“党建+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定期选派以党员为主体的医疗团队开展义诊和下乡坐诊,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组织医务人员通过咨询、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积极宣传健康知识,推动“健康xx”建设。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夯实基层工作,努力实现“创特色、增活力、站前列”的目标,落实好“常规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求突破、考核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出亮点”的思路,着重在“农村重巩固、社区再提升、两新全覆盖、机关转作风”等领域精准发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把2017年作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在全县分类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的要求,从党建基础工作入手,规范制定党支部工作标准。各基层党(工)委对所属党支部“软件”建设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按照要求坚持;“硬件”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40%的党支部,2017年11月底全部完成。通过一年左右的建设,普遍实现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提升,为着力打造“实力奉新、活力奉新、美丽奉新、幸福奉新、健康奉新”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建设范围。
全县农村、机关、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各领域基层党支部。
三、建设标准。
农村、机关、社区和非公企业等各领域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见附件,总支部参照支部标准执行。老干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由县委老干部局另行提出。
四、建设步骤。
1.对标创建。各基层党(工)委对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出安排,明确建设目标、举措、时限和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台帐。
2.分步推进。各基层党(工)委按照先易后难、从点到面,分步推进。“五星”级党支部要求在春节前完成,“四星”级党支部要求在2017年5月前完成,其他党支部要求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3.常态管理。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工作来抓,结合党支部“五星创评”工作,实行常态管理,从2018年起,每年倒排10%的“硬件”建设未达标的党支部列为规范化建设对象进行整顿,确保晋位升级、全面达标。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书记述职评议和年度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调查研究,精心谋划实施,有力有序推进。要把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与“五星创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和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检查。各基层党(工)委每月3日前以书面形式将进展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从今年12月起,进行跟踪问效,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查”,做到“月月有通报、季季有督办”,对工作滞后和推进不力的,下发督办通知书;对虚以应付、弄虚作假的,对组织员和党委书记进行问责。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大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要结合实际,对照标准,严格把关,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各基层党(工)委要对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3.注重总结宣传。各基层党(工)委要加大总结宣传的力度,大力推介和宣传在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好支部、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基层创新做法,形成党建工作新成果。
(一)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在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可建设或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二)建设任务。
xxxx年,支持一批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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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清廉xx”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和落实我院“清廉xx”建设工作,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水平,加强我院作风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建设“清廉xx”、“清廉xx”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廉洁作为我院立院之本,强化医院党组织主体责任和我院纪检监察室监督责任落实,探索建立医院防止腐败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推动医德医风、行业作风持续向好向善,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院内落地生根。
(一)政治建设。
1、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那个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健全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党支部织把握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要求党支部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2、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整治引领,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单位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加强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建设。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贯彻“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4、医院党委应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清廉医院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员医师、党员职工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重要事项决策制度,事项决策前应事先充分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大力开展“党支部建在科室”工作,强化支委会监督作用,推进医院科室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思想建设。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党规、廉洁纪律宣传教育。以党员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廉洁教育。结合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加大法律法规、党纪条规、行业规章制度等的学习教育力度,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全体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守责意识。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上清廉专题党课不少于2次。在党员干部每月不少于一次,职工每季度不少于1次开展党纪党规、行业作风制度等学习。
2、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洁警示教育,特别要善用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
3、加强院内清廉医院文化建设。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多形式创新清廉文化建设载体。开展清廉系列宣教活动。加强清廉文化墙、清廉讲堂等清廉文化阵地建设。
(三)组织建设。
1、院党支部是清廉医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清廉医院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牵头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明确班子成员分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清廉医院建设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党支部书记为清廉医院建设“第一责任人”,院长在党支部领导下全民负责医疗、公卫、行政管理等工作,担负行政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分管范围内清廉医院建设任务的落实。
3、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鲜明的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形象关,注重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执行《卫生计生系统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办法的通知》。
4、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院纪检监察室和干部队伍建设,在院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纪检监察、纠风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方式、机制和保障。纪检监察人员协助党委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清廉医院建设监督职责。
(四)作风建设。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委“36条办法”和省卫生计生委党组“53条规定”。把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行政职能科室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上而下层层推进,督促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12类问题”,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2、严查行业不正之风。从严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浙江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处理规定》等要求,对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收受、索要“红包”、回扣、为商业目的统方、违规收费、出具虚假医学证明、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骗取医保资金或参与医药器械促销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不正之风行为,坚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3、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事前事中事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实验室安全等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加强合理检验检查管理。临床、医技科室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及技术操作规程,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及滥用药等过度医疗现象。医疗收入增幅、药占比和百元医疗收入卫生材料消耗费用达到目标要求。
4、加强资产资金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确保用好、用实、用到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和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财政资金低效无效、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行为。
5、深化阳光工程。
(1)阳光党务院务。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建立完善医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全面接受各方监督。
(2)阳光采购。加强医院采购管理,市直医院非财政拨款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采购管理的指导意见》与《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自行组织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纪律建设。
1、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医院党员干部和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
2、用好“四种形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全面推行党组织负责人约谈提醒制度,发现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提醒、谈话函询。从严管理干部和人才,特别是要管住管好一把手、中层干部和医疗专家队伍。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切实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
3、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组织维护党章、党纪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支部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对院内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等具体业务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落实医院中层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个人有关重要工作事项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六)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管住管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负责人,公开廉洁从业承诺,明确重大事项报告范畴并认真执行。建立健全本单位“小微权力”廉政风险预防和惩治体系,针对各种“潜规则”“微腐败”形成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2、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纪、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制度,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和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廉政档案制度。
3、建立健全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单位正职与副职,副职与其分管的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其科室人员、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党员廉政建设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把可能发生发腐败解决在萌芽状态。
4、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制定完善科学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体系,完善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切实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5、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医院建设的具体计划和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班子各成员和各科室,落实责任清单。根据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结合“五权三化”工作落实职权清单,完成情况作为单位内部考评重要依据。
(七)改革创新。
1、积极配合推进医共体建设,党支部在推进医共体和医联体建设时,应同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2、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围绕看病少排队、付费更便捷、检查少跑腿和配药更方便等方面,持续改进各项服务流程、服务措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3、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持续开展医疗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事前事中事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实验室安全等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对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患者权益。
(一)工作启动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2月)。单位制定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安排清廉医院建设,全面启动清廉医院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3月-2022年12月)。党支部牵头落实院内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院班子成员全力配合,监察室落实督查工作,将清廉医院工作纳入单位重点工作和各科室考核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院内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着力解决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关键问题、瓶颈问题,不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清廉医院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清廉医院建设的政治责任,研究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党支部书记要当好“施工队长”,坚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分管领域内的具体任务。
(二)加强监督考核。纪检监察人员要强化监督检查,要将清廉医院建设推进情况作为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大专项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指标,把考核结果与医院干部职工的绩效、年度考核、晋职晋升、干部任用、人才培养、推优评优等挂钩。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力度。通过清廉文化建设、宣传教育、会议部署等方式,强化全体职工对清廉医院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势,提升群众对医疗卫生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不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
清廉村居是建设清廉缙云的重要内容,为抓紧抓实我县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30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38号)精神,整合《缙云县清廉村居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缙农办〔20-〕1号)计划内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打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干群亲清的清廉村居,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证和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一)完善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推动村(居)全部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纪委监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改革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对目前涉及村级的总事务进行梳理分类,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后陈经验”,全面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推动实施“明星书记”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入开展“包网入户”行动,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二)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加快推广“村民说事”等有效做法,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8.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一肩挑”相适应的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9.提升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创新运用第三方代理模式,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升级版。提升代理水平,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全县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1.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补助、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村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工程项目等管理的公开透明、公平民主、公正安全(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筑牢反腐防线。
12.完善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组织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亷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破除奢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组织部、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4.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牵头单位: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加大村社财务清理和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审计机构加大农村财务审计的监督指导力度,探索第三方审计模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6.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堿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三农”扶持资金绩效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纪委监委、信访局、财政局、审计局、各乡镇街道)。
17.常态化打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滚动排查、精准打击、“一案三查”等工作机制,出台落实长效性、规范性的综合防控措施和办法,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确保对农业农村领域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牵头单位: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信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四)推进“数智”运行。
18.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19.用数据深入推动“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信息平台整合、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化,抓好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形成协同治理应用的流程闭环(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政法委。责任单位:公安局、司法局、大数据发展中心等、各乡镇街道)。
20.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设全省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子系统,对全省范围内宅基地资格权人、宅基地、农房等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省市进度,部署应用农民建房“一件事”审批办事软件,加快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对接,实现农民建房审批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街道)。
21.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结算,在实现无现金支付全覆盖基础上,确保村级日常支出有据可查。推进村级财务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县、乡、村三级联网的农村集体经济数字化管理,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智能预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2.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认定全面实行量化评分制度,设置建好组织、管好队伍、办好实事、用好权力和育好文化等五大类、十五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详见附件1)。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行政村,当年不得参与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申报创建;已经命名的,取消命名认定:
(一)村党组织三年内两次被评定为后进党组织的;
(三)本村发生重大越级访、群访问题或其他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五)其他经认定不符合要求的情形。
认定程序由乡镇(街道)初评、县级比选、上报市级核查和审定发布等环节组成。规范村由县级认定,市级公布。引领村由县级选送推荐,市级核查并公布。县级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明确职责、定期会商、督导推动等形式高效闭环抓好落实。
(一)乡镇(街道)初评和申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当年度下达分解的创建任务,组织力量对辖区内计划创建规范村、引领村的行政村进行初评,并将拟创建名单于8月16日前报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8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拟建设村进行负面清单初查。建设完成后,按照《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附件1)计分,得分在80分以上的,可申报清廉村居规范村;得分90分以上,可申报清廉村居引领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初步审查后,将本乡镇清廉村居“百村引领、千村规范”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报告、《xx村关于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情况的报告》、加盖公章的《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于10月15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与经营管理科。
(二)县级比选上报。由县纪委牵头,农业农村部门联合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对乡镇申报对象逐一审核认定为规范村,重点审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形。同时,结合申报对象初评得分、日常表现和区位条件等方面因素,比选确定清廉村居引领村创建对象,加强政策帮扶、实施重点培育、提高创建质量。11月10日前,引领村《丽水市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量化评分表》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报送市级审定。
(一)会商制度。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改革办、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审计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协调和汇总等工作。每季度末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汇报前期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并落实下步工作计划措施。
(二)检查制度。为准确掌握各地清廉村居建设推进情况,每年的9月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检查,并视情通报相关情况。
(一)考核激励。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考核参考依据。当年创成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的村干部在绩效考核中要酌情予以相应加分。
(二)政策奖补。对年度内创建为引领村的行政村优先获得县相关涉农项目扶持、政策奖补。
(三)评优评先。清廉村居规范村作为善治村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清廉村居引领村作为省级清廉村居标杆村的培育对象,其所在乡作为标杆乡镇的培育对象,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同时,清廉村居规范村、引领村村干部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乡村振兴带头人等评优评先中要优先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属地管理和直接责任,各乡镇要明确落实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推动清廉村居建设成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部门协作。清廉村居是清廉缙云建设的一个重要单元,县属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创新方式方法,明确分管领导,密切部门合作,切实在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中,抓出标杆,做出成效。
(三)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加强对村社主职干部的清廉教育培训。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共同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
自20xx年启动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点更亮、面更广”,根据“共建生态家园、打造美丽乡村”行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为目标,在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的基础上,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全力打造美丽乡村风景线、示范村、“六美”乡村,彰显常山新农村建设亮点,提升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六化六美”乡村建设,全力打造村点出彩、沿线美丽、产业精美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家园、市民休闲旅游乐园。到20xx年底,建设10个左右可看可学可借鉴的示范村,完成3条美丽乡村风景线建设,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力争创建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面上,以实行申报审批制为原则,在20xx年的治水示范村和重点村中,大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同时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在20xx和2016年度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村中,力争有美丽乡村创建成功,同时部分村完成“六美”单项创建。
(一)规划指导原则。结合县域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风景线建设规划,细化美丽乡村行动点、线、面的区域布局和功能定位。
(二)因地制宜原则。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顺应发展变化趋势,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挖掘各村文化内涵,在此基础上彰显常山整体以及区域的风格和特色。
(三)分类推进原则。坚持梯度培育,分类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乡村创建,确保取得实效。
按照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序化“六化”和环境秀美、布局优美、产业精美、生活富美、服务完美、社会和美“六美”要求,深入开展农村水环境整治,突出抓好重要节点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建设布局,通过扮靓“景”做亮“点”,凸显村庄特色。
(一)夯实农村环境基础,建设环境秀美乡村。把环境秀美乡村创建作为“六美”乡村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化村庄环境整治,大力实施水环境治理、养殖污染治理、户厕改造、村道硬化等项目。积极创建市级生态村,深入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庭院、道路、河道、村庄综合保洁工作。大力开展村道沿线、水体沿岸、活动场所、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的绿化、美化、净化、洁化工作,鼓励种植香樟、桂花、胡柚等乡土树种,抓好安置点和新建房的“赤膊墙”粉刷和生活污水设施建设。
(二)推进村庄建设规划,建设布局优美乡村。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结合“三改一拆”工作,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拆除村内破旧房和违法建设,着力打造“无违建”村。加快空心村整治,推动农民建房整齐有序、布局合理,积极引导农民到安置点、安置区建房,促进人口向中心镇(村)聚集。
(三)彰显乡村特点特色,建设产业精美乡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为平台,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来料加工、农家乐等二、三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家庭农场、乡村休闲旅游等特色产业。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生活富美乡村。扎实推进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异地搬迁和农民素质提升等工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盘活和经营好房屋、山场、林地等集体资产,探索建立宅基地收储和管理等制度,发展物业经济,实现村级集体经济较快增长。
(五)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完美乡村。统筹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建成集管理、教育、服务、活动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服务中心,加速构建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农村公路联网、农村饮用水安全等工程项目,切实完善农村文化教育卫生设施。推进社保救助广覆盖,积极组织实施新农村合作医疗、居家养老服务和银龄互助、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做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六)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建设社会和美乡村。深入实施“三民工程”标准化建设,坚持“三个一”村级工作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村级组织和干部的社会管理能力。切实抓好平安维稳工作,不断完善基层网络建设和社会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平安村”、“法治村”建设,逐步实现平安维稳长效化。
(一)建设美丽乡村风景线。按照“整线(片)统一规划、点线面有机结合、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沿线产业、生态等资源禀赋,大力推进沿线河道清理、道路绿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景观设置、墙面美化等环境综合整治。一是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依托青石镇丰富的花石、青石资源,加快推进中国观赏石博览园建设、砚瓦山观赏石市场改造和道路沿线市场整治,建设青石镇砚瓦山村至青石镇大塘后村的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和农户发展集生产、加工、销售、休闲旅游一体的石产业经济。二是乡村休闲旅游长廊:依托黄冈农家乐、长风渔庄以及“月亮湾”(原溪东村)的生态资源,建设g205金川街道徐村村至何家乡长风村的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打造省级农家乐特色区块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渔家乐一条街。三是生态农业示范长廊: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彤弓山历史文化村等资源,建设“上红线”球川镇后弄村至同弓乡彤弓山村的生态农业示范长廊,带动周边村庄及农户大力发展旅游观光、农家乐体验游、水果采摘游。同时,谋划建设胡柚景观大道。
(二)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以水环境治理为基础,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主导产业转型提升,特色文化培育发展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夯实农村基础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带动村庄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提高农民生活品质。美丽乡村示范村实行“推荐申报、竞争建设、动态管理”,县里推荐10个村优先申报(“中国观赏石艺术长廊”沿线的砚瓦山村、溪口村、大塘后村;g205“乡村休闲旅游长廊”沿线的长风村、黄冈村、徐村村;上红线“生态农业示范长廊”沿线的后弄村、芙蓉村、彤弓山村以及路里坑村),开展竞争性建设,全面实行动态管理,优中选优,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鼓励其他村申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
(三)创建“六美”乡村。根据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建设重点,围绕“六化六美”要求,对照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及评价标准创建一批“六美”乡村。对“单村创建”考核评定分在90分以上的,给予单项命名表彰;对全面完成“六美”乡村创建,符合“六化”的要求,各个单项考核评定都在90分以上的,予以美丽乡村的命名表彰。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各工程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计划安排、督查指导、协调服务、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美丽乡村建设上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采取务实措施,积极开展工作,带领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建设好美丽乡村,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密切配合协作。相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共担、成果共享”的理念和“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加强配合协作,捆绑落实建设计划,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房改造、中心村培育、村庄整治、异地搬迁、农民饮用水工程、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事一议等各种涉农项目有机结合,并将相关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美丽乡村创建村,发挥项目叠加效应。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县机关部门重点挂联帮扶美丽乡村示范村和“六美”创建村,组织和引导社会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和农村先富起来的群体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三)加大扶持力度。以“乡村为主、财政奖补、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县财政安排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以奖代补。对照“六化六美”标准,制定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验收合格按照农村户籍人口数进行以奖代补,其中户籍人口在1600人以下的行政村,补助100万元;户籍人口在1600-2300人的行政村,补助150万元;户籍人口2300人以上的行政村,补助200万元。“六美”乡村单项村给予定额奖励,其中“环境秀美乡村”奖励40万元,其余的单项村分别奖励5万元。同时,对各条美丽乡村风景线的创建也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考核单列,作为乡镇(街道)、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新农村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使各项建设工作目标具体化和责任化。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采取“一季度一通报”的形式,严格落实长效管理的人员、制度、职责和经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浓厚舆论氛围。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形成声势。县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载体,积极宣传造势,凝聚县内各方力量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参与宅间硬化、庭院绿化等以农民投入为主的项目建设。要积极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品牌经营文章,提炼总结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和典型经验,采用专题报道、领导访谈、专家调研、相关会议介绍等方式,加大对外的品牌宣传和推介力度,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知名度。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速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按照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发展品牌产业、建设品位村镇、培养品质农民,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现城乡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风文明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每年建设不少于50个“1+n”模式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市20%左右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推动乡村建设从“一处美”迈向“一线美”到“一片美”,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域化。
全面实施“五大工程、十大行动”,以兴致富产业、编乡村规划、清村庄杂物、补设施短板、美庭院环境、整危旧屋棚、建生态公墓、植绿色屏障、兴文明乡风、强乡村治理为重点,一体化推进各项工作。
现代农业发展工程。
1.实施市场主体招培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围绕“稻田鱼虾蛙、旱地果药菜、池塘鳖蟹特”等特色产业,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保每个产业有一个“龙头”作引领、每个村有一家市场经营主体作支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双赢”局面。
2.实施三产融合发展行动。立足保障供给、生态涵养、休闲旅游等功能定位,发展各具特色、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功能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推进特色农业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实现一村一特、一村一品。利用乡村景观、田园风光、人文特色,拓展农业功能,建设一批集休闲、观光、体验、展示为一体的精品农庄和田园综合体,扶持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名村,打造一批乡村旅游品牌。实施宽带进村工程,创新“互联网+三农”模式,推进“智慧仙桃”建设向乡村、向农业延伸,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示范村和“智慧农业”示范点。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注重发挥地标农产品的品牌优势,加强原产地保护,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精品化、高端化、电商化、产业化。
村庄环境整治工程。
3.实施村庄规划提档行动。各地要因地制宜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结合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统筹编制产业发展、村庄布局、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农房建设等规划。除危房改造外,没有完成规划编制的村,不得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镇人大审议,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通过后实施,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报市乡村振兴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4.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大力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长制改革。按照“万树村”目标,重点推进“一网四旁”绿化体系建设。沪渝高速、随岳高速、孝仙嘉高速、318国道及汉宜高铁、城际铁路沿线要按照宽度不低于50米的要求,全面开展宽幅林带建设。东荆河、汉江沿线依法依规全部规划为林业用地;全面修复通顺河、通州河及其流域市管河流、湖泊,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目标。开展绿色街道、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集镇、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福利院、绿色污水处理厂等“八个绿色”建设活动。
5.实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按照“荆楚派”建筑风格,持续开展农村房屋改造,力戒形式主义。到2022年,全市村庄形象明显提升。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保证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引导节能环保绿色民居建设。广泛发动群众自己动手,全面整理自家庭院环境;开展绿进农家、家庭清洁日、庭院创意设计等活动,打造“美丽庭院”品牌。全面推进村内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和农村厕所革命,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公用设施,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深入推进畜禽养殖和农药化肥污染治理,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6.实施基础设施升级行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排灌设施和产业通道建设。提档升级一批“四好农村路”,完善组级道路硬化,加大危桥改造力度,提升农村道路通达水平。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供电保障能力。推进光纤到村建设,实现通信网络全覆盖。加快农村路灯建设,全面提升亮化水平。
7.实施公共服务提质行动。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小规模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引导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加大镇级中小学校师资力量投入,鼓励优秀教师扎根农村。推进村镇卫生服务体系升级,建立基层检查、市级诊断的“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建设精品示范村卫生室和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以老年人“幸福食堂”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老人互助照料服务中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快生态公墓建设,打造生态化、园林化的单村或联村墓园。
乡风文明培育工程。
8.实施乡村文化建设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小孝星等评选和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培育乡土文化队伍,扶持乡土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艺创作,组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健康有益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形象化,着力培养新型农民。整合闲置资源,统筹推进村级综合文体服务中心、健身广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文化向农村辐射,深入开展“送图书、送电影、送戏曲、送科技”活动。建立特色文化村落名录,编制村落保护规划,落实保护政策。坚持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重的方针,充分发掘和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古树名木及古建筑、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遗迹遗存,讲好村庄故事,打造文化品牌。
乡村强基固本工程。
9.实施农村人才培育行动。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技能免费培训,实行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实施农业人口转移创业就业促进行动,围绕中心城区、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就业需求,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创业就业能力提升。完善乡村创业创新支持服务体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解决好用地、贷款等困难。
10.实施乡村治理善治行动。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继续向农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继续选聘一批大学生村干部到村任职,增强农村党支部战斗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从严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坚决防止借建设之名新增村级债务。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模式,落实“四议两公开”,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级道德评议团、乡村振兴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机制,推行积分制管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服务平台,实行一村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完善农村网格化平台建设,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由市乡村振兴办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任务涉及的市直相关部门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形成上下衔接、整体联动的合力。各地党委、政府是实施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发展定位和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
创新投入机制。采取“大类间统筹、大类内打通”的办法,市财政每年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各地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各地要科学谋划项目,落实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和补充耕地“两项指标”,合理申报使用国开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并多方筹措、配套资金,集中建设。镇、村各级要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担保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导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安排、项目建设管理中,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通过“以资代劳”方式,支持和引导群众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
严格考核结账。进一步细化考核措施,加强日常工作推进力度,每4个月组织一次现场观摩拉练活动,对每次拉练评比前5名的村予以奖补,结经济账;年底综合全年考评得分,按照全市政绩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结政治账。
根据《关于开展“五廉共建”行动高质量匹配“重要窗口”建设的实施意见》(xx委办发[2021]7号)和《关于印发深化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x直委〔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就建设清廉机关(站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以“清廉思想、清廉组织、清廉作风、清廉纪律、清廉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清廉机关(站所)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干部清廉、文化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站所)样板。通过建设实现xx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更强,清廉机关(站所)氛围更浓,清廉机关(站所)制度更加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清廉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机关清廉指数显著提升,群众满意度显著增强,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关政治生态,为xx区打造“一区五城”、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建设清廉机关(站所)、创建模范机关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在践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忠诚之心、对信念的笃定之力、对使命的担当之责。进一步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好党支部常态化学习。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强国”学习任务。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各党支部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党内法规和廉政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清廉环保思想教育,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决策、想问题、办事情,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明政治规矩,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方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针对党员队伍思想现状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探索完善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常态化监管机制。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自觉把建设清廉机关(站所)放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去思考、去定位、去谋划,着力增强建设清廉机关(站所)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做好清廉建设任务细化、责任分解、日常督查等工作,把建设清廉机关(站所)情况列入绩效考核评价范畴。
(五)开展对照排查整治行动。各科室(单位)要参照《xx市xx区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监测标准体系》(见附件1),组织自查、开展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生态环保实际情况,厘清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内控机制,探索构建一套可操作、可量化的“清廉环保”建设标准,推动我局机关(站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营造机关清廉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局机关(站所)办公楼廊道资源,推动清廉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融入清廉文化元素。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清廉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文艺创作、趣味竞赛等文体活动,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对清廉文化的认同感,使清廉文化在机关蔚然成风。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消除应付交差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清廉机关(站所)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总支,由张展略任办公室主任。将清廉机关(站所)建设作为2021年度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列为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责任分工。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四个亲自”制度,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开展“清廉环保”建设,各科室(下属单位)立足业务工作,按照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研究清廉机关(站所)建设牵头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进度。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清廉环保”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评价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运用,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责任追究。
(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强清廉机关(站所)主题宣传活动。及时总结提炼“清廉环保”建设中特色亮点,努力营造“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为贯彻落实市委实施“清廉”建设工程部署,按照《“清廉”建设工程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清廉”建设工程工作机制》,围绕建设清廉企业,营造良好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构建清朗和谐的社会根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现就“清廉企业”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企业的绝对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企业延伸,引导广大企业经营管理者将诚信廉洁、守法经营的发展理念融入企业制度、文化和经营活动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不断推动企业诚信合法经营、落实生产安全责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全面建成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企业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国资委为责任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任务,做到有计划、有安排,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成立“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强力推进“清廉企业”建设。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2.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廉政建设作为企业“一把手”工程,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与项目审批、资金申报、奖励评优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有违反廉洁纪律的企业当年一律不予支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3.切实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重要内容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市国资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提升“清廉国企”建设在企业年度领导班子考核中的比例和权重。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二)加强制度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规范》,加快推进“亲清政企通”服务平台推广和应用,助力政企聚正气,清上更加亲,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指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科学决策、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重点加强关键岗位和环节监控,健全工程招标、物质采购、产权转让、资产租赁、财经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超前化解权力运行中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的风险。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已建立并运行现代企业制度的优秀示范企业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深化法规纪律教育。举办企业经营管理者专题培训班,将企业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培训,加大法制观念培养,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的能力。督促指导企业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廉政法规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不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破解难题。
7.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为推进“清廉企业”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机关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作为,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推行行政审批“无差别受理”新型服务模式,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8.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沟通桥梁,畅通企业服务途径,通过座谈会、恳谈会、走访调研,建立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方式,及时掌握和解决企业诉求;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升企业服务效率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
9.为企服务解难题。拓展企业服务渠道,通过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税收、社保等国、省、市涉企政策解读的线上线下宣传培训。开展重点企业全覆盖大走访,积极宣讲和推动政策落实,收集整理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党建引领发展,倡导廉洁从业。
10.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一切责任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突出政治功能,推动企业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小微企业党组织建设,扩大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消除企业党建盲区。市国资委要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落后党支部。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1.积极发挥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引导企业打造“廉洁守法、诚信经营、服务社会”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坚守廉洁从业底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12.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压紧压实“清廉国企”建设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机制,推进清廉文化“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形成全员参与清廉文化建设的局面。发挥国企清廉文化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国企标杆示范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决扛起实施“清廉企业”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责任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落实。各级企业党组织书记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强化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部门党委(党组)和企业党组织要聚焦“清廉企业”建设,积极创新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进展动态、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打造一批典型做法和样板经验。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清廉企业”建设任务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指导,要将“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单位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将适时对清廉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对思想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以及协作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建设清廉企业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支撑。根据湖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现就清廉企业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诚信,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清廉市场主体。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各级企业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更加自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企业党员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显著优化,清廉文化深入人心,企业运行规范透明,亲清政商关系有效构建,职工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促进清廉国企建设走深走实。
1.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深化拓展“党建入章”成果,全面完成二级及以下独立法人企业“党建入章”工作。制定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从组织上制度上机制上确保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厘清党组织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制定各个治理主体议事规则,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治企、合规管理,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2.构建科学高效的国资国企综合监管体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探索推进建立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机制,增强信息共享、督促整改协同、责任追究协同等方面的监督合力。探索建立“提级式”“点穴式”“交叉式”巡察机制,加强对企业内部巡察工作的指导。全省各级国有企业探索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法务、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全面风险管理协同联动的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法人治理监督有机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和工作体制机制,依法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发展需要的阳光企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管及社会监督。
3.搭建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原则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数据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国有企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实时在线监管。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大数据共享中心建设,构建企业集团组织层级全覆盖、集团管控业务全覆盖、集团境内外全覆盖的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与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全方位动态监管。
4.加强对“一把手”等关键少数的监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省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加强对各级国有企业“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和国有企业党组织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湖北省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对归口管理的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出台《湖北省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指导意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鼓励国有企业结合自身特点探索建立廉政教育基地,丰富宣传教育活动载体,推动清廉文化建设。
5.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全省各级国有企业要严格执行国资监管规定,重点在企业改制重组、项目投资、物资采购、资产评估、境外投资经营、选人用人等领域,完善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透明的工作程序,建立全过程监督体系,扎紧制度的笼子。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定期开展各业务领域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针对不同时期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及时督促企业停止或纠正违规操作,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对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定期分析研判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洁风险,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相关问题线索与信访举报,对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发挥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作用。
6.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紧盯腐败易发领域,结合国资国企发展大局,坚持“小切口”精准施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谋划推进国有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整治、违规担保专项整治、国有企业对参股企业“重投资轻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整治、国有企业违规出租出借房产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逐个解决影响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症结,有效净化国企领域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深化清廉国企建设。
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鄂纪励十二条”,激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作为,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职尽责。
(二)加强宣传引导,着力推动清廉民企建设。
1.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持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活动,引导企业家从自身做起,推进法治企业和诚信企业建设,自觉抵制利益输送、权钱交易,打牢清廉企业建设的法制基础。党员企业家要按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在清廉企业建设中作示范当表率。
2.引导全省民企加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构建企业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权责明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到位的廉洁防控机制,有效实现内部监督、源头管控。
3.推动民营企业清廉文化建设。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推动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廉洁从业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具有行业和企业特点的廉洁文化。以倡议书、集体签名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各地开展创建清廉企业的倡议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家争做守法诚信清正廉洁楚商,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在企业间和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
4.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民政部门及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指导商会在加强自律、促进发展、强化监管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和廉洁观,增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意识。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管理规范、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开展政企面对面交流活动。全省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与企业家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召开“亲清”政商关系座谈会,促进“私交远距离、服务零距离、对话等距离”的政商交往观念的形成和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全省各级工商联加强非公企业投诉服务平台建设,高效受理、办理企业投诉服务事项。
3.加大清廉企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对我省企业加强清廉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行集中报道,对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服务企业的典型做法进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有媒体,线上线下结合,用好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打好“组合拳”,提高宣传辐射力和影响力。
4.强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工商联抓好先进典型示范宣传和违纪案件警示教育,推动企业清廉文化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倡导全省企业争做依法依规经营、重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表率,守住不行贿、不欠薪、不逃税、不侵权、不逃废债的底线。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9月一10月)。将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纳入全省党风廉政宣教月的重要内容,采取召开工作部署会、现场调研等形式,积极宣传清廉企业建设的主要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内容,提高企业各级党组织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辟网络专栏、制作宣传橱窗、编发企业刊物等多种方式宣传清廉企业建设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工作方案阶段(2021年11月一12月)。各企业按照《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鄂发〔2021〕21号)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完善清廉企业建设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检验性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鼓励大胆探索创新,确保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全省各级企业将工作方案分别报各主管部门。
(三)全面推动阶段(2022年1月一12月)。各企业对照本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对已开展的工作进一步进行深化,巩固工作成果;对正在开展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强化工作效果;对未开展的工作,抓紧时间落实,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在推动过程中,各企业要采取自主排查方式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病灶、靶向治疗、抓源治本,该建章立制的要建章立制,该检查督办的要检查督办,该追责问责的要追责问责。各企业将全面推动情况特别是排查情况报各主管部门。
(四)深化巩固阶段(2022年7月起持续推进)。2022年7月一2024年12月,各主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重点开展三项行动,强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定期对国有企业执行国资监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抽查,推动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开展专项调研。适时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举措,指导推动企业深化清廉企业建设的成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在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针对重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责任。2025年上半年,各企业对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于6月底前将总结报各主管部门。下半年,清廉企业建设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将整合相关力量,对企业清廉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企业好的经验做法进行积极广泛宣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建立清廉企业建设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企业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由省政府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省工商联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的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准确把握清廉企业建设中的重点和难点,统筹指导督促各企业开展清廉企业建设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谋划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层层抓实清廉企业建设各项工作。各企业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督查制度,强化督查督办。清廉企业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多种方式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宣传清廉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各主管部门每年初明确清廉企业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底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紧密衔接。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将落实清廉企业建设情况纳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底,企业党组织要向主管部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清廉企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宣传,引导全省各级各类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企业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营造有利于清廉企业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清廉企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根据省《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州《关于印发〈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委印发的《关于推进清廉xx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村居基层延伸,向每个党组织和党员覆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以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为总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总揽,以新时代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健全村居监督体系和提升监督能力为抓手,大力加强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四清四廉”工程,努力打造xx清廉村居生态系统。到20xx年末,全县清廉村居建设制度机制建立、成果初步显现;到20xx年,全县村(社区)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不断强化、干部队伍清正廉洁、村风民风淳正向善、自治法治德治环境优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xx年,全县清廉村居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成为新风尚,清廉深入人心,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坚持党建引领,实施“清正奉廉”工程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和党组织书记领学带学督学机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务公开、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组织生活制度,将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向基层拓展,建立村(社区)党员干部廉洁档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等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守好基层意识形态阵地。抓好“道德讲堂”推进德治建设,巩固“律师进村”法治成果,完善党建统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一统三治”基层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稳妥开展行政村优化布局调整后的各项工作,推进组织融合、生活融合、法治融合、解决好村庄“空心化”、村级经济实力不强、带头人难选等问题。严明换届纪律,高质量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全面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健全村党组织体系,选优配好党小组长,推行将党小组长依法推选为村民小组长。强化农村党员分类管理,推行有职党员定岗履责、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3、选优配强村(居)主职。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县级联审。健全村(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届期履职规划+年初实事承诺+年底述职考核”制度。实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书记论坛”,定期选派农村党组织书记赴先进地区跟班学习。持续向脱贫村、易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基层组织涣散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优派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用活驻村尖刀班,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指导和帮带作用,推动村(居)社会事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健全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机制,打通村(社区)干部提拔晋升渠道。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村(社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注重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认真落实“鄂纪励十二条”,规范实施容错纠错,鼓励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落实落地。创新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严禁新增村级债务,逐步化解现有村级债务,20xx年负债1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清零,其他村完成年度任务。(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党委)
(二)推进阳光村务,实施“清源固廉”工程
5、落实村(居)事务公开。厘清村(社区)基层组织权责边界,明确村居工作事项范围,减轻基层组织负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现党务、村(居)务、财务“三务”公开全覆盖,设置村(社区)固定地点公示栏,积极推动村(社区)事务智慧化“阳光运行”。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四议三公开”制度。(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6、严格集体“三资”监管。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修订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实现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利用湖北农村资产产权交易系统和“三资”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实时查询监督。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实体化运行,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加大村(社区)集体“三资”审计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县经管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
7、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建优建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工作机制,科学制订“小微权力”清单,按照“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的要求,推动村(社区)小微权力监管清单化、流程化、规范化,积极开辟线上线下“小微权力”公示专栏,做到阳光晒权。推进“大监督”格局形成,各级政府及农业农村、民政、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动监督向村(社区)下沉,形成监督合力。(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三)织密监督网络,实施“清浊扬廉”工程
8、持续推进反腐“拍蝇”。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严查“腐败”。推进“一村一警”和行政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防范和整治宗族恶势力、“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问题长效机制,保持扫黑除恶举报平台常态化运行,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实行统一分流转办、分级核查和上级复核办结制,确保露头就打、消除后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9、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开展5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突出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持续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开展监督检查,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处理到位。(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党委)
10、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加强整改清单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恩施州六条实施细则,加大村(社区)“四风”典型案例定期通报曝光力度,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树立新风正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使广大基层干部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机关;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
(四)强化宣教引导,实施“清风育廉”工程
1、弘扬法治清廉文化。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文化阵地的作用,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普纪普法“大篷车”和“学党史、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清廉文化。深入挖掘清廉文化资源,整合板栗园、忠峒里红色文化、野椒园家风家教,伍家台茶廉文化等,鼓励开展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串点连线成面。深入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驻村工作队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加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创建1个乡村治理示范村。(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文旅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
2、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定期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村入户。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作用,持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规范制定和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把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有效发挥正面清单引导、负面清单约束作用。规范建立群众自治组织,推行道德评议会、红黑榜曝光等评议机制,引导和支持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参与基层治理的作用,严厉整治“大操大办、天价彩礼、整无事酒”等陋习,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塑造清朗乡风。稳步推进公益公墓建设,加强活人墓、豪华墓清理,逐步解决散埋乱葬问题。开展诚信教育、科普等活动,确保乡村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坚持以“出彩系列”为载体,开展“乡风文明”百姓宣讲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司法局、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党委)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10一12月)。制定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激发全民参与热情,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1月一20xx年12月)。建强培优村(社区)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完善清廉村居制度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织密监督网络,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深化标本兼治。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清廉文明乡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丰富完善内容和形式,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深入挖掘典型事例、人物,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打造清廉村居“xx风采”。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领导领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一以贯之。乡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清廉村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责任人,分步骤、分阶段有序推进。县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推进、一年一考核”的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办检查。县委考评办、纪检监察机关、各乡镇党委要把清廉村居建设情况纳入党建考核内容,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和情况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提醒、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示范。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托“xx发布”短视频平台、“浪漫xx”“贡水清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总结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果,选树、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打造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清廉村居建设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扎实推进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的原则,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到20xx年,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明显加强,打造乡村建设湖南样板。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城乡统筹、乡村一体”推进乡村规划编制,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管理依据全覆盖。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合理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优化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守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农村居民建房规划审批管理。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加强乡村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科学保护大树古树,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注重乡村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管理,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建立政府组织领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加强规划刚性约束和执行落实。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全面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统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在规划设计时将更多村组串联起来。以县域为单元,构建外捷内畅交通网,到20xx年,实施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改造3000公里,新增约250个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有序推进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建设新村与撤并村间便捷连通路6000公里;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建设农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1.8万公里。到20xx年,实现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省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水平。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到20xx年,完成约3.3万公里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
(三)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优先支持以灌区“中梗阻”畅通和骨干山塘清淤加固为重点的小水源建设。推进椒花、犬木塘、大兴寨等在建水库工程建设,加快金塘冲水库等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十四五”期间开展8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3528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争完成主要支流治理6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1500公里和重点山洪沟治理47条,完善抗旱水源工程体系,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坚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动态清零,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到20xx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指导县级制定并公布本地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规定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供水,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实现专业化管理。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到20xx年,力争全省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85%,农村户均配变容量达到2.6千伏安。在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较优的区域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适度规模化开发,到20xx年,力争风电、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达到2500万千瓦。可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各类试点示范村、旅游资源丰富的村及民宿场所,支持开展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建设。推动新建农村住房的节能建设和既有农村住房的节能改造。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牧、水产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建设预冷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通风贮藏库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到20xx年,全省新增冷藏保鲜能力100万吨以上。构建“一核三区多基地”冷链物流格局,布局建设长株潭冷链物流核心区块和湘南、洞庭湖、大湘西地区冷链物流区域中心。发挥怀化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改造提升县城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打通农产品进城“最先一公里”,构建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xx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全覆盖。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数字乡村试点扩面,到20xx年,建制村千兆光纤通达率和5g网络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加强农村仓储、物流、冷链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在农业生产、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xx年,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除外)。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实现所有建制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深入实施“雪亮工程”。集中开展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指导地方因地制宜设置农村地名标志。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规范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设施管理,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构建县、乡、村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有序推进村庄“亮化工程”,逐步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持续推进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门前十小”工程。实施县域城乡广播电视建设一体化行动,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县域节目传输覆盖。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木竹结构等安全可靠的新型建造方式。加强新建农房选址的引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山洪危险区和地下采空区,与交通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危险危害源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不随意切坡建房。省级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化管理,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科学设置农村防灾避难场所,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推进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推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支持美丽屋场和美丽庭院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美丽乡村。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实行“首厕过关制”,做到农村户厕愿改尽改,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厕,到20xx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统筹推进厕所粪污、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打造一批“水美湘村”,建设一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xx年,实现全省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健全“户投放、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五点减量”“二次分拣”“绿色存折”“积分银行”等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依法探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受益农户合理付费机制。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共同体,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和美乡村。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从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对村级幼儿园的辐射指导作用。加强芙蓉学校内涵建设,持续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实施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实现农村学校网络和多媒体教室全覆盖,加快推进乡村教育数字化转型,构建城乡数字教育资源共同体。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各县重点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加强高职院校涉农专业建设。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提升县级疾控机构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中心乡镇卫生院,鼓励有条件的建设发热门诊。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加强村卫生室标准化和产权公有化建设,持续提升村卫生室健康管理水平。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推动城乡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和服务协调发展、均衡布局。支持卫生院、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大力推动殡葬改革,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实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全覆盖。除一些确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村外,力争在“十四五”时期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原则上每个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县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村民自治、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保障救助等工作,推广“乡村振兴月例会”等典型做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进法治乡村、清廉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经常性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大力发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发展农村网络文化阵地,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开展“欢乐潇湘”“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乡活动。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动非遗工坊建设。推进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支持一批革命老区基点村利用红色资源推动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的作用,推动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大力开展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广积分制、数字化、“湘妹子能量家园”等典型做法。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省直牵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重点任务专项推进方案,制定相应专项推进方案;要结合湖南实际,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列出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推进。其他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推进。专项推进方案和年度工作方案及时报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相关责任部门每半年报送一次工作落实情况,由省乡村振兴局汇总形成年度建设任务和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十四)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建立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实施简易审批。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屋场会、恳谈会等方式组织农民议事,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支持将政府投资村庄建设项目产权划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承担管护责任,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十八)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村建设。省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重点支持乡村建设,在资金项目安排上,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将乡村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强化资金筹措和奖补。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
(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依法合规开发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对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等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稳妥拓宽农村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开展保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圈舍、养殖设施等抵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发行政府债券。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防止发生区域性、涉众型金融风险。
(二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和驻村帮扶工作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作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作用,深入开展“迎乡贤建家乡、改陋习树新风、兴产业振乡村”活动。
(二十一)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等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不突破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及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以项目所涉及区域确定范围边界,编制特殊单元详细规划,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管制方式,满足“点状供地”合理用地需求。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在建制村域内规划村庄集中建设区,集中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鼓励在符合集体建设用地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产业用地政策,不需要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或转移登记手续的,可以暂不进行规划修改、不办理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省级以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及时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审批手续。推行小型村庄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
(二十二)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开展“湘才乡连”万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
(二十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压实县级党委和政府责任,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地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
(二十四)实行清单管理。全省按照近细远粗、分步建设的原则,按年度确定建设任务,细化到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
(二十五)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
(二十六)强化宣传引导。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建设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推进乡村建设浓厚氛围。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改进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全镇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x大、省、市纪委以及县纪委十x届x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教育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改进干部作风、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继续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着力构建教育主导、制度配套、监督有力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为金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1、继续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各村、各单位党支部要督促干部职工部学习、贯彻《规定》要求,并将《规定》学习贯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真正使《规定》成为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准则。
2、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制定党员干部教育的季度、年度计划,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六进”活动,全镇要高标准建设5个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每个村和单位要有1条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方面的固定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3、认真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乡镇建便民服务中心,村建便民服务大厅,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镇国土所、城建所、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人设中心、等单位必须派人进驻中心办公,一站式服务。各村便民服务大厅要提档升级,服务内容要充实完善、服务流程要便民高效,实行干部轮流值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意识和保障。
4、开展“三抓一促”,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在全镇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的“三抓一促”活动,认真执行好镇村干部上班纪律,工作日不饮酒、上班时间不打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作风建设的规定。
1、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入管理、开支审批和债权债务管理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确权,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底数,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建好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平台。按照有固定交易场所、有专门工作人员、有健全管理制度、有规范操作程序的要求,搞好交易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应进必进原则,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
3、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代理行为,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自主进行经济活动,依法自愿签订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建账核算。
4、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管。在项目交易管理工作中,各村是实施主体,镇纪委和财政部门是监管主体,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服务平台。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要履行民主程序,进行科学评估。交易前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交易过程中邀请村民代表现场监督,完工后邀请村民代表参与验收;凡发现农村“三资”项目应进未进、违规操作、违法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依法依据追究责任。
1、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已建立的村确保依法行使职责;没有建立的村,加快建立,力争实现全镇全覆盖。要配套设立纠风组织,乡镇要设立纠风工作组,村要设立纠风联络点,小组要聘请纠风联络员。
2、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和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全面推行“五议三公开”等民主决策办法,鼓励制作村务“流程图”、实行规范化管理。
3、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要真实、及时,建立“点题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村必须建有标准规范的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服务、事务户外公开栏,按季度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1、加强对“三农”政策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落实发展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社会事业发展、土地管理等政策措施,加强对涉农补贴资金村级公示、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等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农户。
2、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纠正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土地流转、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深化平安创建、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各种形式犯罪。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及时受理并办理各类信访举报,防止越级访、集体访、重复访的发生。
3、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和作风粗暴、态度生硬、欺压群众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村级事务管理、服务或执法中乱用职权、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行为。
4、严肃查办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基层干部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林地、荒地等资源的案件,在征地拆迁、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的案件,查处骗取、截留、私分征地补偿款以及各类强农惠农富农补助资金、项目扶持资金的案件,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中违规违纪的突出问题。
1、积极推进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镇纪委要按照“有牌子、有队伍、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有制度’’的七有要求,建设到位。村级要按照“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保障落实”的五落实要求,建立健全村级纪检小组。
2、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要全面加强纪检组织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市投融资中心任务,加强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从严治党,严明党的各项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的力度,全方位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着力建设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城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特制定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一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公司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一是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结合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分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研究部署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要点;二是签订一份责任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三是坚持“一月一警示”制度,每月工作例会上通报省、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公布的反面典型,或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以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四是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公司党委成员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一次各自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交流工作,相互借鉴,共同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年终由公司党委成员进行述职述廉述法评议,每半年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自查,年终进行考评。
2、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及其他重大事项,公司党委都要召开党委会,在会上经集体研究再作出决定,公司党委书记末位表态,确保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3、落实腐败风险防控“十个全覆盖”。公司党委紧紧围绕资金使用安全、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四个重点”,全面排查腐败风险,对项目融资、土地收储、工程建设、资产运营、财务管理等五条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按照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危害程度的高低、自由裁量权的大小等,将风险分级。针对风险对应的不同岗位、不同级别,制订相应的防控措施,对风险等级高的环节,一律经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4、建立和完善各项体制机制。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建立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公司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开展一次廉政谈话,党委书记对党委成员谈,党委成员对分管部室负责人谈;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每年底进行一次廉政评议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廉政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完善城建资金拨付管理规定、储备土地管理流程、工程建设管理和干部推荐任用等相关程序,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和约束权力,坚决惩处各种滥用权力行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制度成为约束干部的有效规范。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建立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严格执行个人收入及财产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履职问责力度,推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规则,强化责任追究,对消极腐败行为作为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案件移交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该移交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不遮掩、不袒护。
5、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纪律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
1、监督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党委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党委书记及成员履职履责、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并邀请行风评议监督员对公司党委在党风政风、党纪政纪方面进行评价。监督公司党委将“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到位。
2、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加强对“三重一大”问题风险点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机制,加强同外部监督检查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市纪委、市检察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建立外部民主监督会议制度,公司纪委邀请社会监督员定期收集反馈的意见建议,通过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构建信访举报信息互动平台,加强对案件线索和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分析和研判。加强信访工作领导,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健全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等工作的具体制度,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和质量。
3、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围绕关键岗位、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从细处入手,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砥砺正直、正派、正气的职业品质,养成严的工作作风。督促各部室履行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公司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配套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要严肃对当事人的处理,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室及个人,实行“一案双查”,既严格查处当事人的违法违纪问题,又要对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领导,承担领导责任,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责任制的威慑力。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锁定对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核心,划清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建立权力清单制度,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拆迁安置补偿的监督;三是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公司业务的监督;四是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的监督;五是加强对工程项目变更签证的监督;六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七是加强对资金拨付的监管;八是加强对存量资产出租出售的监督;九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十是加强作风纪律的监督。
1、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将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坚决抵制说情风和圈子用人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审核把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做到“八个不允许”,即:不允许搞小团体小宗派活动;不允许拉票贿选;不允许在选人用人过程中跑风漏气;不允许为别人封官许愿;不允许找领导说情打招呼;不允许在党委会上临时动议干部;不允许违反民主程序用人;不允许打击排挤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坚决克服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论资排辈等问题。
1、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牢固树立个人“廉政安全”是最大安全的意识,在加强业务知识培训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市场经济工作能力和法律意识,请相关专家来进行讲课,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确保干部职工具备基本的履职能力。
2、加强思想教育,教育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强化警示教育,自觉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党纪国法“红线”,时刻做到自律、自励、自警、自省。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建立台账制度,注重平时检查,加强年终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对已出台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1、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党委研究决定增设一名纪检联络员,协助公司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公司纪委行使纪检监察权,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监督职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2、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一线,倾听群众意见和社会反响,敢于碰硬,敢于同“四风”作斗争。按照“正人先正己”的原则,对公司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全面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根据中纪委xx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地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按照大党廉办[201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
主要任务: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协助党委督促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组织各单位和部门将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结合廉政考核对各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切实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规定行为的追究力度。
承办部门:区纪委组织部。
责任领导:姜国学孙森。
主要任务:完善纪检、组织、宣传、群团、文化及新闻媒体共同抓反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集中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列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典型教育,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有影响的大要案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开展阵地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讲廉政党课;四是开展预防教育,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教育,五是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教育,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廉洁自律教育的重点;六是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活动。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要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舆论氛围。
承办部门: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由区纪委牵头责任领导:董立国。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
责任领导:董立国。
2、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工商局区纪委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3、严禁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
公安局公安局牵头。
责任领导:王志军。
4、严禁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事宜敛财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民政局精神文明办公安局交警队区纪委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5、落实党员干部不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规定,认真治理换届选举中“跑官要官”和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组织部牵头。
责任领导:崔龙林。
6、落实不准超标准和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财务科审计局公安局交警队区委办和政府办牵头。
责任领导:李丽萍王志军。
7、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歪风的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公安局审计局区纪委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8、严禁用公款变相旅游(包括控制公费出国境团组)工作。
承办部门:组织部政府办公安局旅游局组织部牵头。
责任领导:王志军。
9、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及入住高级宾馆工作。
承办部门: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审计局财政局和财务科牵头。
责任领导:王贵林。
10、严禁公车私用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监察局公安局交警队监察局牵头。
责任领导:董立国。
11、加强公费缴费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脑费用的管理。
承办部门:区委办政府办财政局财务科财政局和财务科牵头。
责任领导:王贵林。
12、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工作。
承办部门:区纪委组织部区工会计委财政局。
财务部监察局审计局计委牵头。
责任领导:张永华。
主要任务:重点抓好《党内监督条例》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落实措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四项制度”要求,重点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实施廉政承诺。继续实行谈话和诫勉制度。加强对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加大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把领导干部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经党政领导研究,特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望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实质性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附诸实施,决定成立领导组:。
组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纪委书记。
成员: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宣传、工会、团委等相关人员。
1、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以艰苦奋斗、廉洁从业为主题,进行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不断强化腐败风险意识.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要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各单位的学习计划.同时,对领导干部家属、单位财务人员、企业法人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洁教育活动.要进一步提高教育的文化含量,创新教育载体,改进教育方法,深化教育效果.通过教育,使廉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
2、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充分运用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文化样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吸引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使干部职工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要利用图书、书画比赛、摄影比赛、演讲比赛、读书活动、辅导讲座等形式,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活动内容,使群众文化与高雅文化相得益彰.
3、大力创新廉政文化建设.依托集团公司现实生活素材,积极为繁荣廉政文化献计出力.积极举办各类廉政文化赛事,不断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
4、努力拓展廉政文化阵地.充分利用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在报纸、橱窗、专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的声势和效果.建立一批廉政文化阵地.注重个性特色,通过建立廉政文化园地、设置“清风书角”、建设廉政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努力扩大廉政文化阵地.
5、扎实推进廉政文化“三上六进”工作.按照集团公司部署加快廉政文化上网络、上电视、上舞台;进机关、进队组、进现场、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寓.让廉政文化走进企业,使尊廉崇洁成为社会风尚,形成人人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的良好企业环境和文化氛围.从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对全体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入手,与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家庭文化相结合,以“尊廉崇洁”营造幸福家庭,倡导“清廉家风”、“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民主政治建设”等主题,通过征文、演讲、廉政教育、团队活动、廉内助教育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廉政文化的辐射面.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意活动,努力形成一批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的示范群体.
6、不断深化廉政文化理论研究.廉政文化理论研究要密切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在廉政文化建设实践中发现问题、把握特点、总结经验、揭示规律,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实践,并注重运用研究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实现理论研究与实践工作的良性互动.积极开展廉政文化重点课题研究,努力形成廉政文化的科学体系,借鉴和吸收他们的理论成果,为我所用.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从广大干部职工创造的经验中汲取理论研究的营养.
根据中共市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正风肃纪净化政治生态建设清廉的意见》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市委关于建设清廉的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构建企业诚信体系,促进企业廉洁文化鲜明、防控体系健全、监督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经营,增强企业竞争力,充分发挥清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一)坚持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设。
1.坚持党的领导。全市工业企业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的政治功能,突出加强企业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业企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2.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以党员的示范作用带动企业员工廉洁从业,结合基层星级评定和党员队伍特点,推行党员“先锋指数”、党组织“堡垒指数”指数管理,深化推进工业企业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3.加强法纪教育。将廉政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坚持教育为先,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党纪法规、优良传统、工作作风、厂纪厂规等内容的教育,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
(二)强化权力约束,健全防控体系。
1.健全联系制度。市工信局建立联系企业制度,班子成员和股室按镇乡分片服务联系企业,精准对接,精准施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入企复工复产服务大走访活动,积极做好企业的纾困解难工作。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依法经营和管理现代企业法治理念。
2.健全防控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以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为抓手,以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部位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科学技术为支撑,建立起企业廉政风险排查、发现、预警、防范、治理、化解为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企业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营安全、项目建设安全。
3.落实公示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建立党务、企务公开制度,积极推行阳光审批、阳光财务、阳光人事,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运行流程,全面及时公开公示。
(三)规范监督管理,提升监督质效。
1.健全监督机构。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设立党组织的企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廉洁从业、经营情况的监督。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谈话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承诺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职代会、审计等制度,全面构建基础监督、决策监督、内控监督、专项监督、纪检监督、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系统化惩治腐败、预防腐败的体系。
3.强化行业监管。市工信局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全面开展诚信守法承诺,探索不诚信行为发现披露机制,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定期公示信用等级。在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营销采购等领域积极主动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树立企业新风,鲜明廉洁文化。
1.培育廉洁文化。把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深入挖掘,着力培育有特色的企业廉洁文化精神,打造企业廉洁文化品牌。充分利用宣传文化栏、期刊、党报等各类平台推广企业清廉文化,组织提炼和宣传倡导企业廉洁文化理念或用语,通过廉洁标语、格言警句、廉洁年画、文创作品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2.打造廉洁阵地。大力开展读廉书、写廉文、廉洁书画摄影比赛、廉洁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打造廉洁文化路、廊、场、室、展厅等,建立廉洁宣传栏、网页、橱窗等,倡树勤廉先进典型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良好氛围。
3.提高社会评价。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现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完善机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发挥职工创业激情,端正职工态度;确保企业良性经营,监督营商环境建设;针对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及时采取关心关爱等相关措施。
第一阶段:前期培育阶段(2019年—2021年)。
制定市清廉企业建设的工作方案,通过走访、指导、会议安排等方式,确定“清廉企业”建设试点单位,正式启动清廉企业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创建1家“清廉企业”示范点。
第二阶段:创建推进阶段(2021年—2024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全面推进市域内清廉企业创建工作,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约束,提高社会评价。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4年—2025年)。
在巩固前两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各企业要深化总结和提炼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经验,强化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企业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企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作用,指导企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清廉企业建设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工作措施,保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各企业党员领导职工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企业要把清廉企业建设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党建工作、企业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通过报刊媒体、微博微信等各种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作用,加强对清廉企业建设的广泛宣传,增进企业广大党员职工、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清廉企业建设的认同与支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中共泰顺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泰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委发[2018]35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我县国有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按照县委关于“清廉泰顺”建设的部署,坚持党委主导、坚持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坚定不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泰顺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我县国有企业中形成规则明、关系清、行为廉、风气正、结果可预期的发展态势,助力我县改革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加强我县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激发员工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引导国有企业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
(一)筑牢国企清廉文化阵地。
1.指导国企制定清廉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把清廉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精神文明建设、企业经营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结合党建示范点建设,设置清廉文化长廊,建立廉洁图书专区、廉洁影视角,开辟企业清廉文化专栏、专题节目和屏保等,教育引导企业领导、管理人员增强遵纪守法认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增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通过专题报告、理论研讨、党课教育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廉洁诚信、守法经营”主题教育活动。
3.着力打造清廉文化进企业示范点,坚持以党建示范点建设为抓手,努力提升企业的文化品位,培养企业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价值观念、道德修养和廉洁操守,逐步建立企业清廉文化建设长效机制。企业领导班子和全员参与的清廉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二)确保党组织“双核心”作用发挥。
1.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2.因企制宜落实实施细则,指导各国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会议前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办法,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基本要求、内容和程序。
(三)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
1.以日常参会为手段,强化监事会日常监督,部署开展以“防范重大风险、规范内部管理”为主题的国有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的摸底排查,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
2.健全完善监事工作动态反馈机制,发现重大问题“一事一报”。完善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机制,应整改事项落实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落实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1.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党务公开、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载体,推进党务公开、厂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评议、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询问质询等机制落实,全面加强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国企重大信息公开。
2.指导各国有企业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代会的监督作用,整合监督力量,创新监督形式,规范监督程序,增强监督实效。全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企业及时整改。
(五)加强县级重点监督项目督查。
1.定期开展“三重一大”、资产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监督项目的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制定项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具体进度、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
3.加强信访件的办理,配合做好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以及县委巡察组的有关工作。
4.积极探索国企对二级企业的巡察,切实把整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契机。
5.建立月报制度,掌握工作动态,适时开展抽查工作。
(六)优化县国资办办事流程。
1.修订国资监管制度体系,优化缩短办事流程,重新梳理各类审批、备案、审核事项的流程及时限,尽可能精简优化流程、缩减办事时限,并将各类业务办理流程汇编成册,方便企业对照执行。
2.结合工作实际制作“一次性告知单”,即办事项即时办结;手续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避免服务对象多次往返或报办,建立“一次性告知”督查机制,倒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七)建立国资国企权力清单。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按照职权法定、规范行权的要求,围绕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调整、精简、优化国资办职能,实现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等目标的有机结合与共同发展。
2.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相匹配原则,对照《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县国企实际,进一步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明晰出资人职责权力,避免出资人过多干预企业事务,最大限度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领导。成立“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国资办主任周士姜任组长,翁霜珠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或分管负责人、各国企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我县“清廉国企”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资办企业监管科),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查等具体工作。健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指导落实下属企业“清廉国企”建设。国有企业要按照建设“清廉泰顺”和“清廉国企”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清廉国企”建设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清廉国企”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广泛宣传建设“清廉国企”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调动各国有企业共同参与建设“清廉国企”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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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按照《中共郑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郑州市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教党〔2022〕44号)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扎实推进我校“清廉学校”建设,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郑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区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坚持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坚持目标导向和系统观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教育教学一线延伸。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学校的清廉之风,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推进“五个一”工程,着力打造清廉校园文化品牌、开发清廉教育校本课程、梳理学校权力清单、建设学校清廉宣传阵地,争创示范清廉学校,从党的建设、文化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一体化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大力开展2022年“清廉学校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清廉学校建设力度,使清廉学校建设出成效、上台阶。学校及师生依法治校、清廉从教、诚实守信的意识显著增强,校风、教风、学风、作风明显改善,清廉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清廉学校的建设成果初步形成,家长对我校品牌教育的满意度、认可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一)推进清廉文化建设,打造清廉校园文化品牌。
深入挖掘校史、校训、校友等校本文化资源和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努力打造独特的清廉文化品牌。分类制定干部、教职工、学生清廉公约,倡导清廉、诚信、公正、守法的行为准则,将签订清廉公约纳入每学年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新任教职工、新入学学生、新任班主任、新任干部、新党(团、队)员等专项清廉教育方案,将清廉教育作为岗前“必修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清廉文化活动,利用各类校内外活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开展清廉书画、清廉故事、清廉情景剧、清廉微电影等艺术创作、表演展示活动。
(二)推进清廉教育进课堂,开发清廉教育校本课程。
将清廉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整体规划,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清廉教育进课堂,使清廉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组织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教师编写清廉校本教案、校本教材,邀请老红军讲革命清廉故事,把清廉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环节、融入育人全过程。结合党团队建设,邀请法制副校长、纪检监察干部进校园,开展法纪宣传活动,把清廉价值理念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有机结合起来。结合研学活动,组织师生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学生社团、研学基地、清廉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清廉课程,开展清廉教育。
(三)推进风险排查防控,梳理学校权力清单。
聚焦招生、招聘、招标、财务管理、食堂管理、教辅、师德师风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对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开展学校廉政风险排查,从岗位、内设机构、学校三个层面,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权力重要程度、易发概率及后果等因素,分高、中、低三级制定廉政风险清单。建立防控体系,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及时分析研究、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制度流程,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及时预警、及时校正、及时纠错。健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制定有效管用的“小微”权力清单和办学行为负面清单,从而强化学校“小微”权力制约监督。
(四)推进清廉环境营建,建设学校清廉宣传阵地。
利用好学校宣传栏、led屏、党建活动室以及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建好学校校园和网络两个宣传阵地,营造弘扬清廉、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在校园开辟校史馆、党建馆、家风馆和清廉宣传专栏等阵地,在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清廉学校建设专栏,组织开展主题征文、辩论、演讲、作品展示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宣传优秀典型案例、事迹、人物和崇廉尚廉的乡风、家风、校风、班风。发挥美术、数字媒体等学科、专业优势,结合党章党规学习和清廉学校建设、作风建设的具体内容,创作清廉漫画,讲好清廉故事,开展警示教育,传播清廉理念。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2年3月)。
召开2022年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对本年度清廉学校建设作总体安排部署,同时做好清廉学校的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制定出本学校清廉学校建设方案,发动全体师生参与清廉学校建设。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2年4月—10月)。
积极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清廉学校第一批示范点参观观摩学习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组织校内清廉校园文化展示评比活动,通过微采访、微电影、社团情景剧、说唱等形式,开展具有观赏性、教育性的展示活动,开展清廉教育校本课程评比、说课展示活动,推进校园清廉文化传播。
(三)总结反思阶段(2022年11月—12月)。
对征集的优秀案例、校本课程、说课活动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进行展示,促进校内交流学习,并对照清廉学校示范点建设细则和要求进行总结反思。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周华党委书记。
王丽娟校长。
副组长:胡应彬纪检委员纪委书记、行政副校长。
谷月云群团委员党总支书记。
刘淑清组织委员德育副校长。
王延钊学习委员教学副校长。
孟占彪文体委员工会主席。
程彩霞女工委员学区负责人。
徐琳宣传委员办公室主任。
程洛佳保密委员政教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琳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他处室主任任副主任。
(二)强化支持保障。
立足学校实际,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过程管理,加大培训指导和支持保障力度,注重首创精神,结合实际推进清廉学校建设。
(三)注重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清廉学校示范点创建过程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新亮点,采取座谈会、交流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创建工作的舆论宣传,为全面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郑州外国语中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
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纯净党内政治生态,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校风教风学风更加清朗,提高学校整体廉洁程度。根据x教党〔2018〕xx号《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意见》文件要求,2019年xx“清廉学校”建设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不断增强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把握这一光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在学思践悟中融会贯通,在考验磨砺中提高觉悟。
三是要加强对“八八战略”的学习,勇当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把弘扬红船精神内化为最大的前行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当好红船精神的坚决扞卫者、忠实传承者、自觉践行者。
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部门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学校”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相结合、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清廉学校”建设情况分析会(廉情分析会)。
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清廉教育纳入“三会一课”,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忏悔录、观看专题片、集中培训、廉政谈话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清廉意识,加强廉洁教育。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
五是突出“关键少数”,严格校级领导干部监管。全面落实述责述廉述德述法,校级领导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关于规范校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落实。
一是把清廉文化融入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全过程,把党的神经末梢延伸到校园最深处。按照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示范带头,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学生敬廉崇洁、诚实守信三个层次分层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活动。
二是把清廉文化融入到校园环境布置中,结合红船精神进校园,建设红色文化走廊或红色文化传播区。把清廉文化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的重要内容,开展“清廉课堂”展示活动,充分利用下发的`《xx古代监察御史》等清廉主题读本以及通过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
三是把清廉文化融入到校园特色文化活动中,利用“六一”节开展学生“清廉”书法比赛等活动。
四是推动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同向而行,让好家风与好校风相得益彰,加强校内校外、网上网下宣传文化影响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和减少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开展好家风家长论坛,推动家庭教育。
一是积极倡导清白、廉洁、正直、奉献的师德师风,引导广大教师做“四有”好教师。全面推行每月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
二是深入开展师德教育、师德承诺、师德实践、师德评比活动以及师德满意度测评活动,坚决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损害学生身心健康、推销教辅材料和违规请吃喝。
三是严格课堂和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教师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考核监督,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考评体系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一是要严格学业管理,推广“轻负高质”课堂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二是加强学生学业诚信教育和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作业抄袭行为。
三是大力推广“互联网+教学”,建设“数字校园”,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在教学中的融合应用,探索开展精准教学、精准学习。
一是完善学校章程建设,推动学校健全以章程建设为统领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的体制机制。
二是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食堂管理、审核审批、招生招师、职称评审、干部选拔、人事管理、服务外包、合作办学、资金运作、科研经费管理、补助经费管理、教育资助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结合近年来审计、巡察、督查过程中以及自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经常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深化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覆盖,定期分析学校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防控措施,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四是规范学生资助或帮扶对象审核手续。规范做好资助学生的认定、公示和助学金管理、拨付、发放工作。重点防范教育资助资金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挤占挪用等腐败问题。
五是要梳理编制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公平正义对待学生。
一是切实落实行风治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教育收费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点整治教育乱收费、违规办学、违规招生等现象。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坚持学校食堂的公益性原则,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挤占学生伙食费或从学生餐饮中营利并用于非食堂经营性服务支出。
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36条办法”。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纪律,给广大教师和党员干部敲警钟,划红线。
四是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做到周计划、月小结,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一是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重点公开招生入学、教育收费、学生资助、评先评优、食堂管理、教育质量等信息,不断提高公开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及时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的信访件,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xx附属小学。
20xx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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