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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机安全协议(热门16篇)

吊机安全协议(热门16篇)



合同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违反合同条款可能导致法律纠纷和损失。在签署合同协议前,可以参考一些成功案例,了解行业内常见的合同条款。

安全协议

根据北京市、学校有关安全的规定及要求,现就教师公寓有关安全问题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公寓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没有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水壶、电水杯、伪劣接线板电器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反规定一经查出严肃处理。处以经济处罚____-____元,严重者行政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乙方的家用电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现问题,发生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2.楼道不准堆放杂物及做饭,垃圾不准堆放在家门口楼道上,必须装入垃圾袋投入楼外设置的垃圾箱内。

3.公寓房只能承租人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查出房产科即收回公寓房另行安排。

4.房间离人时必须拔掉电源插头,关掉电源开关,保证安全用电。

5.房间内的暖气、水、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到房产科或后勤物业公司修缮中心报修。

6.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备,简单装修的需报房产科批准,未经批准私自装修的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____。

甲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全协议

根据工作需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施工。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管理,明确安全责任,牵制各类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同书的同时,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如下:

(一)甲方安全责任。

1、根据发包工程内容,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审批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待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2、保证施工现场公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使用。

3、通过甲方安全生产部对乙方安全施工进行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对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等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令其停工整改,并进行教育和处罚。

4、未经签订此合同,甲方有关部门即批准开工的,此批准人承担安全责任。

(二)、一方安全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分工,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2、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甲方有关“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3、开工前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身体检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试卷和体检表存档备查。

4、维护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5、根据承包工程内容编制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要明确责任,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应具有可操作性,安全技术措施要经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专工审查合格签字,现场措施完善后方可开工,施工中严格实行安全技术措施,修改或变更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安生产部同意,从事危险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不得录用体检不合格或换职业禁忌症以及老、弱、病、残人员和儿童,已注册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冒名顶替,新增补人员,应在上岗前报告甲方安全生产部,履行安全管理程序,不擅自派出上岗作业。

7、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主动处理,发生工伤事故必须及时报告甲方安全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

8、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未达到甲方文明施工要求,根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之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罚金由___________________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

10、发生事故,要尽力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无安全合同书的项目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乙方不得在甲方现场施工。

三、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书的附件,具有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四、本合同受甲方安全生产部监督。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试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生效。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

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

安全协议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人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有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照学校指定地点食宿(走读生在家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照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由学校保存,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17、学前班学生上、放学应由监护人接送,如监护人不接送发生意外的,学校不负责任。学生:

甲方(盖章):镇原县城关镇高庄村民委员会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代表签字:电话:

电话:1879445613签订日期:2013年9月6日

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地建筑机械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在起重设备装、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为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

工程名称:新疆阜康市青龙管业钢桶生产车间、安拆工程地点:新疆阜康市青龙管业。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施工前,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夜间施工提供照明设备,负责设置作业区域安全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有违反,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3、施工前,,乙方派通知负责机械设备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派同志负责联系并予以协助,双方应经常联系、合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4、乙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安装、拆卸工艺规程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如违反,造成后果,有乙方负责。

5、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记录、制度、法规。

6、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一起参加验收,向有关部门申报,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7、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双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按《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进行作业,对任何一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双方都权拒绝执行。

9、乙方在施工中因施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0、未尽事宜酌情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接建站修库工程。

2、作业内容:基础承台、框架柱、砌筑、吊装屋架等厂房施工项目。

3、作业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影响范围: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施工责任地段:

2、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甲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乙方: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20__)29号;。

2、《行车组织规则》哈铁总[20__]226号;。

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部令第30号);。

5、《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哈铁总【20__】33号。

10、《铁路电力管理规则》及《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

11、《铁路电力设备安装标准》(80)铁机字1817号;。

12、《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__)69号;。

13、《哈尔滨铁路局接触网作业车管理办法》哈铁供电[20__]240号;。

四、安全防范内容、措施。

甲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作业地点以及施工作业影响范围内甲方不得安排行车作业。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在施工区域所属信号楼设监控人员,落实好安全控制措施和行车组织办法。

3、人身安全:施工作业期间,甲方人员进出施工作业区域,做好人身安全防护,不得干扰乙方正常天窗内施工作业。

4、结合部安全分工:甲方负责按照乙方请求,对乙方登、销记内容进行审核和签认,及时向上级部门申请并转发命令。

5、按照乙方要求组织乙方工程车辆进出作业地点,对乙方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乙方:

1、行车安全:施工作业期间,工程车辆在站内进行作业时,由乙方自行负责止轮;作业机具禁止超出作业地点范围。

2、施工安全:施工作业不得扰动、破坏管线、电缆等隐蔽设备,施工负责人职务不到位,作业人员不足、准备不充分、影响范围不符,严禁进行作业,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控制办法。

3、人身安全:自行承担自身作业的人身及作业安全责任,施工前乙方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规》等相关文件规定,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4、结合部安全分工:

1)按规定在施工作业地段,行车管理单位管辖行车室(信号楼)设置专职驻站联络员,作业现场设置现场防护员。

2)按要求认真准备施工,设专人到车站进行登记请令,驻站联络员要按规定在作业前40分钟完成《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记。

3)牵引供电施工“天窗”作业应认真执行《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施工作业期间与车站值班员共同确认好v型停电行车限制内容。

五、对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部、局营业线施工有关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施工预备会,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3、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运输组织要求和施工安全动态。

4、发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车安全险情时,施工单位要全力抢修,车务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要积极配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双方必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甲方:

1、对乙方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邻近营业线施工登记簿》登、销记的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2、对乙方违章、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必要时停止施工作业。

乙方:

1、提供作业内容,进行技术交底,承担内容不明确,数据不清楚造成后果的责任。

2、按照施工作业计划提供的影响范围作业,承担超过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的责任。

3、按照施工作业要求作业,承担违反施工作业要求造成后果的责任。

4、乙方遇有特殊情况引起施工作业进度变更时提前通知甲方。

5、由于施工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

6、电气化区段停电单元作业时,必须凭停电的调度命令方可进行作业;送电时,在具备送电条件后,凭送电的调度命令方可送电,由乙方承担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责任。

7、提报的牵引供电施工作业应符合《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错误提报《接触网v型天窗停电行车限制卡》造成后果的责任。

8、乙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及车站关于站序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发生问题由乙方负全责。

10、在作业中产生的行车、人身安全问题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11、未得到车站的准许严禁施工机械等运输工具在站内及线路上随意运行,如违反由乙方负全责。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按部、局有关规定办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经双方领导签字后,各报主管业务部门、安全监察室审查。本协议一式五份。

甲方:

乙方:

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精神及总公司、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经双方商定,特制定2009年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施工工长必须经常的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和检查督促,反对违章作业,抓好事故隐患整改。

2、所有工地职工必须报公司备案,(附身份证复印件)如不办理手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工地不发生职工因工伤事故,不发生电气及机械伤人事故,无重大经济损失事故。

4、无违反治安条例规定的打架斗殴事故。

5、做好工地上的一切安全措施。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宣传贯彻安全合同法,及时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做指示和要求,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目标管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协议,上岗培训,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班组的指导和服务,并进行检查督促。严格处理违章作业。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并进行考核。

2、乙方应积极对职工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做到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事故发生。对责任目标全面负责。

三、奖惩办法:

1、分公司所有班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发生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商定作业,不用好“三宝”等一律按公司安全文明管理奖惩条理处罚。

2、凡不遵守安全法规,进行野蛮施工、违章施工者造成事故,一经查实后医药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按情节轻重按责任大小从重处罚。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如不服从指挥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上班不戴安全帽或不扣帽带,无论干部职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4、不听从工地领导和安全员教育,无理取闹,又不虚心接受批评教育的,视情节给予处罚。

5、公司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年度进行评比,对年度安全工作好的进行表彰,奖惩情况如下:

a.奖励:在一年工程中工地不发生安全事故,遵守安全法规、服从领导安排者奖。

励500~1000元;

b.处罚:对其它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不符合安全防护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

予处罚。

四、以上条款请乙方严格遵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时间:时间:

安全协议

甲方: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就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安全责任问题,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钢结构雨棚部分制作、安装,建筑面积169.3平米,包括埋件制作、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防腐、防火涂料,围护板安装,门安装等的专业施工作业(具体根据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贯彻国家、行业有关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施工。

2、甲方应向乙方明确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3、甲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发现违章行为及安全隐患,有权停止乙方作业,并督促乙方整改。

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严禁没有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和工具购置、发放由乙方自行负责,所选用安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佩戴应规范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14、乙方在甲方施工区域内施工作业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动用甲方的施工机具、设备、消防器材等,对于因乙方违反本条之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承担全部责任外,还应赔付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6、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7、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线路的安全,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严禁使用未成年人、童工和不适合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19、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并确保使用性能可靠。乙方因检查、维护不利造成其使用的机械设备发生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6、乙方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对作业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作业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将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培训情况向甲方报备。

27、发生人身伤害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损失和影响。

28、施工期间,甲乙双方需指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9、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险情的,甲方有权根据协议有关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损失由乙方负责。

30、其他相关事宜。

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3)发生施工场地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3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

安全协议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确保您孩子的上、下学安全,使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作为学校和家长应共同监督,共同参与,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安全问题,制定家校安全协议书: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出校门口之后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及监护人全权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应配合学校共建学生家庭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互通,随时了解您孩子的学习及安全情况,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其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级上课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家长应按学校的作息时间督促孩子按时到校,按时回家。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长全权负责。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上下学安全,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许骑自行车、摩托车,家长同意骑车到校的请家长与学校签订《未成年骑车协议》,学校不保障学生骑车安全责任,责任由家长及监护人全权负责。

3、学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校或需要中途离校,家长必须拿请假条向班主任请假,并亲自到学校接孩子离校。

4、孩子如果有特殊疾病(如心脏病、抽风、癫痫、精神病等),家长应提前如实告诉学校;因隐瞒病情酿成的一切后果(不管校内、校外),责任由家长全权承担。

5、学生间发生纠纷,家长应及时和班主任或学校联系,妥善处理。住宿生在住校期间吸烟、酗酒及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应由班主任及值周教师及时通知家长,并由家长将其学生及时带回。应吸烟、酗酒造成严重后果及危机生命安全的,责任由家长及监护人全权负责。

6、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由班主任及值周教师及时通知双方家长,双方家长应及时赶到学校,如发生严重后果的,先由双方家长商议解决,再由学校调解,如发生重大人生伤害的由学校上报司法机构处理。

7、学生离校后的过夜、游戏等一切活动,全部由家长监管。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全部由家长全权负责。

11、学生进餐在校食堂出现的安全事故,属学校饮食卫生问题,由学校及相关人员承担责任,学生私自在外购买食用不合格产品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予承担责任。

12、学生上室外活动课、体育课,按规定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校、当班老师承担责任,违背规范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及当班老师不予承担责任。

13、如果您每天接孩子,请按时到校门口接孩子;如果您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孩子,请及时给班主任老师打电话;如果您没有打电话,孩子自己回家,学校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1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管理好自己的钱、财、物,以防丢失被盗。不允许带手机等贵重物品,否则,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15、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爱护室内、室外的校产校具,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16、如果孩子是自己回家,学校要求老师一定按时放学,并护送学生出校门。因学校没有能力监管学生离校后的安全,所以请您一定教育孩子不游逛、不贪玩、不跟任何人走,按时回家!孩子走出校门后发生的不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家长及监护人全权负责。

1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甲方刘坝小学:(盖章)。

学生家长签名:。

刘坝小学。

2016年9月6日。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购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

本安全协议的签订是基于甲方双方根据年月日在签署的清库承揽合同(编号:)。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清库作业中的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同时作为清库承揽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和终止。协议如下: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履行合同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保障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在高空作业、交叉作业时,乙方应按安全要求布置警戒区,设安全标志(符合gb2894要求)、安全灯、安全网;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带、软梯、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护、管理。

2、乙方从事清库工作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签字后交甲方生产处备案,经备案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乙方应禁止非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甲方在乙方进厂之后进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有权现场制止乙方的违章和野蛮作业;因乙方违章野蛮作业造成停止作业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清库前,甲方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生产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清库作业过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5、乙方所进行的特种作业必须由乙方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作业,在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须将此类人员的保险复印件交甲方生产处备查。

6、乙方进入甲方的车辆应按甲方指定路线低速行驶,按甲方指定区域规范停车。

7、乙方工作所需供电线路应按供电、配电规范布置,用电设施应符合规范,在经甲方电气主管审查后,由甲方进行提供电源,乙方自行接电,应保证用电安全和制止私拉乱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如因此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9、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应保持通讯畅通。

10、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发生的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及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一份事故报告副本交甲方生产处;乙方因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赔偿与责任相当的损失。

11、安全上的费用:保险、劳护用品、税费等已含在合同总费用中。

12、其他未尽事项按《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20xx-20xx)相关要求执行。

13、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柯秋璧法人代表:韦龙泉。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文档为doc格式。

安全协议书

为响应低碳糊口、节能减排的号召,本着互惠互利、公道分摊部门直接本钱的原则,甲乙双方及直系支属代表经慎重协商,同意建立在完全非贸易盈利的基础上互助拼车上放工。现就乘车途中安全责任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人:驾驶方(以下简称甲方)。

搭乘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为车主方,驾驶已经年检合格的、正常保养的、已经按常规交纳“车上职员座位险”的牌轿车一辆,牌照为苏e,并提供驾驶服务。

2、甲方主观上信守诺言,按照预先商定的乘车时间、地点提供利便,但并分歧错误任何的延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完全按照商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车。临时变化时双方及时电话联系,但不管协商的结果如何,均互不追究延误责任。

3、甲方保持车辆完好,严守交通法规,严谨酒后驾车,谨严驾驶,主观上努力保证包括自身在内的所有乘车人的安全。但并分歧错误任何的原因造成的任何后果对乙方承担任何的责任。乙方应当提醒、支持甲方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车,但除怂恿、胁迫甲方违法驾驶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的违章处罚或造成对第三方的责任/及或车辆损坏的/亦或甲方自身受到的伤害责任仍由甲方自行负责。

4、部门直接本钱的分摊方式:仅象征性的分摊部门高速通行费、油费:单趟15元/次、来回25元/天,由乙方于每周末一次性主动放于车内。

5、本协议自双方及其直系支属签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不再拼车时自动失效。

双方及直系支属签。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直系支属代表:乙方直系支属代表: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塔吊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各种机械设备都应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2、对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的安全,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委派专人对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装置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5、机操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二、设备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通知,作出详细实施方案并安排落实。

2.执行、建立和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安全使用的规章制度。

3.组织对项目使用施工设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4.做好机械操作的三定工作,坚持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操作维修工的安全技术学习与培训。

5.做好新机械和重新安装大型设备的技术试验和检验验收以及安全交底工作;负责机械事故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上报工作。

三、(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现场使用的施工设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负责检查整改完成情况,同时填写相关安全资料。

2.执行定机、定人、定岗和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机械作业人员遵守作业规程。发现制止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人提出处理意见。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使用机械的安全状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提出改善措施,并报告领导安排人员着手整改。

4.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填写事故报告单。

5.组织新进工人和即将派驻工地上岗的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学习。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四、机电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大型机械的定期检查,深入现场对大型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指示装置进行检查测试,发现隐患立即安排机电人员排除改正,以确保施工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动作灵敏可靠。

2.在大型机械进出场过程中,严格遵照预先制定的施工方案进行作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施工作业顺利进行。

3.参与对安装好大型施工机械的试验验收,填写收集验收必需的安全及技术资料。

4.经常对机电设备巡视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检查出来安全隐患或不合乎规范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并安排落实下去。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使用、安全检查,并负责分析处理一般的机械事故和上报工作。

6.组织好机械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向操作、指挥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出具体要求。

7.执行机械定机、定人、定岗三定原则,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8.新进和重新要装的机械,在投入使用前,都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的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失修、安全装置失灵的施工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9.负责机械设备各种资料收集、积累、保管、上报工作。

五、设备科机电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每班检查

1.项目机操班组每天上班前由机长负责检查试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常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机电维修人员予以修复。

2.项目机电班每天对设备电气装置、机械结构、传动制动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管工长或技术领导后立刻予以解决。

(二)、不定期检查

1.设备科领导、项目工长经常深入现场巡视、询问、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和不合规范的地方及时安排解决。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予以制止、纠正和处理。

2.按照上级文件通知和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3.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项目机电工长召集相关机电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防护,确保机械不受影响。风雨过后,由机修电工对设备的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认没问题后才可投入使用。

(三)、定期检查

1.项目机电工长和安全员每周一次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解决。

2.设备科汇同质安部人员在每月25~30日对各项目使用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以及小型施工机具及施工用电进行检查评分,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消除。

六、设备科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1.对新进工人必须从建筑施工的四大伤害以及机械作业的一般安全知识进行教育学习,树立其安全防范意识。

2.安排从事机械操作指挥的工人由设备科申报本地的劳动局,按照安全技术、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禁止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电工、机修工、电焊工、驾驶员等特殊工种,设备科、质安部安排,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与工作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即将安排到工地从事机械操作的人员,由分管工长和安全员负责按照相关安全操作知识进行进场前教育。

5.变换工种作业的工人,在上岗前必须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学习。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租单位出租的建筑起重机械和使用单位购置、租赁、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

第五条出租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安装前,应当持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六条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一)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二)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第八条建筑起重机械有本规定第七条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第十条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第十一条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第十二条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三)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第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第十五条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

建筑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二)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四)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并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

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五)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七)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二十三条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第二十四条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在作业中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五条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统一的样式。

第二十六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建筑起重机械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二十七条负责办理备案或者登记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的;

(三)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安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十二条第(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的;

(三)未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第十八条第(一)、(二)、(四)、(六)项安全职责的;

(二)未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

(三)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的。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一条第(一)、(三)、(四)、(五)、(七)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施工:

(一)未按照规定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多台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二)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未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发现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存在严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依法处理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工地塔吊机械购销协议书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电话:电话:

销货方(甲方)签章:购货方(乙方)签章:

安全协议合同

为了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明确双方安全职责,乙、甲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特签订本安全协议,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人员应遵当地治安处罚条例,禁止、酗酒、偷盗、打架斗殴和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行为。

2.乙方负责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

3.乙方所提供的机械设备,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在设备使用前,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并因此发生机械设备毁损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负责。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配定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调离甲方施工范围,如有调动需要须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许可。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听从管理人员及安全员的指导,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保护好自身安全和机械安全。违反以上条件,由乙方操作人员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义务。

1.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中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施工机械检验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复印证件,以备核查。

2.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间施工,乙方需保证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机械出现有施工安全隐患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乙方须及时进行抢修,确保机械设备在性能良好的情况下使用。

4.乙方在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应承担保护机械作业人员及操作安全的义务。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在施工前未接到甲方施工交底或施工方案时有权拒绝甲方开工进行机械作业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危及机械设备及人员安全的指挥信号,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经济合同范围外的、存在施工安全风险的工程施工作业。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制定与施工机械有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及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对乙方施工机械、施工场所等各种安全装置与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责任编制及审查施工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致力于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指导。

3.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安全风险予以监控和治理,确保乙方施工作业安全不受环境因素危害。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在有义务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时协助乙方提供各级关系协调服务,创造施工便利条件。

2.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行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甲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甲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施工情况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展开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三)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针对乙方施工内容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办法,并予以实施。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措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加以经济处罚。

3.甲方有权利制止乙方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发生大规模的打架、斗殴等事件,甲方有权利上报地方派出所,对于滋事人员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乙甲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两份,乙、甲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乙、甲方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的损失。

3.本协议实施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

3、甲方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5、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7、甲方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

8、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甲方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三级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体人员花名册,如乙方不及时提供三级教育卡、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记录及花名册,甲方将从工程款中扣除1%做为经济处罚。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对新进场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上岗的,将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施工中,焊工、架子工等操作人员必须为专业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应随身携带),违者,甲方有权中止乙方施工,且工期不做顺延。并处每人每次200元罚款。

9、乙方负责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0、乙方施工中使用电气焊时,必须办理动火证,并在现场配备灭火器,现场必须设有专职看护人员。未办理动火证而擅自施工的,未按规定设置专职看护人员的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11、高处气割、焊接作业时,应提前将地面易燃的材料物品转移并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地面安排好专人看护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违反者将处以每次500元罚款。

12、施工机械的使用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13、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由于乙方原因,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处罚的,甲方将予以双倍罚款,并由近次拨款中扣除。

1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施工现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20元。

15、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仅限于在施工现场(工作区域)及生活区活动,严禁随处乱走乱窜,一经发现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罚款。

16、木工加工区灭火器材严禁私自动用。使用木工加工机械必须为有经验专职人员,严禁非专职人员擅自使用,由此而导致的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方必须保证生活区卫生,卫生脏乱者每次罚款100元。

18、乙方人员在施工中作业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9、乙方必须对自己的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有相应了解,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合装修改造作业人员进入本现场工作,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将其清除出场,并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擅自使用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0、乙方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期间严禁打架斗殴,不管和任何单位任何人,如若发生打架斗殴现象,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进行5000元-10000元处罚,并将当事人清除出场。由此而产生后果的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发生酗酒闹事、发生争吵的,也将对乙方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当事人清除出场。严禁老幼病残工人及女工进场施工作业,违者罚款200元。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严禁将小孩带入生活区、施工区等区域,擅自带入而出现各类问题的,其责任由乙方及当事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担负任何责任。

21、生活区内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拽,严禁擅自改变室内线路走向,违者罚款100元。

22、乙方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若发现罚款1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带每次罚款50元。现场吸烟罚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罚款20元,发生其他违章作业情况的罚款20元。

23、工地严禁容留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住宿,若擅自留宿他人,而出现的各类问题其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4、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施工作业期间木工班组需注意事项:

8、起吊钢筋骨架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m以上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盖章):乙方:

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协议合同

租户在租期中的安全责任,本着双方能够顺利的履行合约,现与租户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内的水电设施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设备,使用煤气炉等明火设备需在屋外进行并告知甲方,由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2、乙方在租期内在租住房屋内需时刻注意防火,防盗,放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身为监护人的乙方人员有义务对其被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应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乙方在租期内由于自身疏忽而导致本人或其被监护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在租期内有保管好自己所租房屋内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遗失,损坏的,甲方不负责任。

4、乙方必须文明租住,依法租住,不得在所租房屋内存放政府禁止存放的危险品和违法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甲方如询问乙方在租住房屋内所存放可疑物品或从事可疑活动时,乙方需如实作答,如有所隐瞒而被公安机关查处的,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需保证所租房屋及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6、如乙方在安全方面的实际行动损害到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要诚信守法,共同遵守并履行本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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