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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实用21篇)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实用21篇)



通过编写计划书,我们能够更好地掌握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计划。下面是一些行业领先者的计划书范文,通过学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可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对零星分散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单楼独院实行整合归并,统一设置出入通道。

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实行通行证制度,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本小区车辆进出要严格落实登记制,车内人员一律按规定接受信息登记,定期做好车辆消毒。

非本居民住宅小区、楼院人员原则上一律禁止进入。如确需进入,相关人员要持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结果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

坚持“非必需不外出”原则,住宅小区居民一律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佩戴口罩,无口罩不出门,一经发现立即劝导劝返。要做好宠物管理和卫生防疫,严禁外出遛狗,严防宠物成为病毒传播源。人与人交流保持2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习惯。

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一级网格到街道,二级网格到社区,三级网格到楼院;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物业公司负责人书面承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街道社区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由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组成专门队伍,落实防控措施。

从外地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教育引导居家隔离人员必须减少与家庭其他成员密切接触,实行单人单间,做好居室通风消毒,督促家庭其他成员落实安全防护距离(距离2米以外)、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共用餐具物品等)和居家隔离人员排泄物无害化处理。

各居民住宅小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是要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法律责任。严格社区防控责任,全面落实“五有一网格”管控模式(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和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等措施,有网格员管理),对重点疫区来返人员开展地毯式滚动摸排,排查工作到小区、到楼栋、到房号。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居民或住户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可疑接触史、暴露史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故意隐瞒或不主动报告、拒绝接受测温、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实行强制隔离,并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居民住宅小区必须对居民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实行严格管控,其中居家隔离人员要将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自行密封装入塑料袋后再投入专门容器。物业公司要建立医废垃圾收集、运输台账,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集、运输、处理。对故意随地丢弃的要追究责任。

对居民住宅小区庭院、凉亭、便民超市、药店、电梯、楼道、门厅等公共场所均坚持每天消毒杀菌,小区居民做好居家消毒杀菌工作。

参与社区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的工作人员,均须知晓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配备合格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做好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卫生保洁和消毒杀菌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通过居民住宅小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小区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疫情防控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居民,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认真落实南通市政府防控疫情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闭式管理,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区防疫指挥部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区所有小区100%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小区100%建立管理责任体系,100%建立管理工作制度,管理人员100%到岗到位,上级交办排查任务100%完成,政府通告、防疫宣传100%覆盖,对留观人员关爱100%符合要求,一线管理人员100%有防护措施,党员模范引领作用100%发挥。

(一)建立管理责任体系。所有小区均建立街道领导、社区领导、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并在小区入口处公示。所有区级机关下沉社区人员重点参与小区封闭式管理工作。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小区物业公司必须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管理责任体系。对无物业管理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等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可以整合相邻小区,科学合理确定封闭的出入口,进行封闭式管理。

(二)建立管理工作制度。小区人员进出测温、查询登记有专人负责;人员作息、轮岗有合理安排,人员防护设施有保障,管理需要的水电等设施安全可靠。

(三)严格管理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纪律,管理人员在岗在状态;严格保护小区居民隐私信息,严格保密防疫工作信息。

(四)落实管理工作部署。

1.加强出入口管理。所有进出小区人员必须全部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劝返。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武汉、温州等,以下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其他非本小区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备案,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

2.认真排查核实。按照上级要求,配合公安机关排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核实筛查近14天有外省及疫情重点地区行程史的人员,动员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报告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营造宣传氛围。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喇叭广播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政府通告、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楼栋、每一个人,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的防控氛围。鼓励居民群众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小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小区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落实出租人主体责任,加强承租人员的管理,遇有情况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责任。

5.暂停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煤气管道改造、雨污分流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煤气、路灯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6.禁止集聚性活动。小区小游园、居民楼车库前不得集聚、聊天、跳广场舞等;车库内、居民家不得打牌、打麻将、串门、聚餐等。对反复劝告,仍然对抗管控的,报告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7.严控公共场所。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

8.关心弱势群体,关爱留观人员。关心小区弱势群体、特别是孤寡老人、生活困难群众,解决他们生活困难。重点关注、解决因为防疫引起的相关问题。督促居家观察人员严格执行防疫要求,积极关心他们的生活,切实解决生活困难。

9.发挥网格化机制作用。要在社区统一调度下,借助网格化机制,利用网格与警格、网格与邻里、网格与社会组织的融合优势,在信息收集、排查摸底、服务居民、矛盾化解、协调联动中发挥作用。

10.关爱一线人员。要关心一线工作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对收集重要情况、化解重大矛盾、消除疫情重大风险的,及时给予褒奖,对防疫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水平,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为目的,整合服务力量,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保障,全面凝聚社区治理合力,进一步理顺我区封闭式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职责和权责关系,按照“政府负责、行业管理、部门配合、乡(镇)组织、社区落实、企业服务、业主自治、属地管理”原则,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元参与的公共协商平台,形成组织引领、多方互联、民主共商、协同共进的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组织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解决社区建设、物业管理、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全区社区物业工作水平,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三)组织机构。

1、成立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借鉴周边县区经验及我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三级物业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好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物业服务管理问题,真正做到“问题发现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小区、难点处置在一线”,以依法治理和优质服务,提升城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最终全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成立以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全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

2、成立xx区物业行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性组织,切实加强行业间的统筹联动、沟通交流、良性竞争,进一步促进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积极加强与市物业协会对接,及时获得行业最新动态信息,在联系企业、连接市场、服务政府等方面发挥重要优势,更好地提升我区物业企业品牌。

3、加大业主委员会建设力度。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吸收到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要依托楼栋长、单元长等机制,注重吸纳不少于50%的党员进入,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并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打通社区党建末梢,探索出“党建引领、有序参与、依法依规”新模式,切实推动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一)纠纷调解机制。在物业行业管理联席会议下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专班和联动机制,吸收懂法律、懂政策、懂操作的民间调解高手参与,着力协调在物业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矛盾,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推动矛盾在基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二)考评奖惩机制。把文明创建、投诉处理等要求指标量化,建立考核清单,每年由区物业行业协会依据清单对物业项目开展考核工作。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70—79分为一星级物业项目;80—89分为二星级物业项目;90分以上为三星级物业项目;对得分在60分以下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对物业项目及个人进行适当表彰和奖励。

(三)信用管理机制。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在五年内禁止参与我区辖区内物业项目竞标;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一)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的准入制度。

1、实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区房管局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禁止房地产开发商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

2、实行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制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如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参与投标的,应事先征求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的意见。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区物业行业协会每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进行考核,由小区所在地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签署意见。对处于整改期内、评价差、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限制承接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未消除不良记录的,禁止参与新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

(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在住宅小区房屋竣工验收时,规划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停车场(泊位)、公共设施设备(含地下水管网、电网、雨污水管网等)验收应当由区房管局、属地乡(镇)政府、社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盖章,避免因权属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三)建立诚信档案,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1、建立诚信档案,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五年内禁止参与物业项目竞标。

2、对星级物业项目实施奖励支持政策:

(2)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小区成立人民调解组织,为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3)星级物业项目采取司法程序追讨物业费的,可向物业管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区五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富硒食品园、现代物流园、综合产业园(朝阳产业城)、新型材料园、汽车产业城等。

本办法适用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与工业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优势互补、园区承载、产业集聚目标,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特别是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工业园区作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特色优势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立足和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通过科学布局,形成产业定位明晰、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一区多园、分步实施、重点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七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全面体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发展前景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分区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八条工业园区分阶段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项目承载能力。

第九条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环境等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区域。

(一)富硒食品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富硒食品。

(二)现代物流园。合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加工企业。

(三)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四)新型材料园。着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五)汽车产业城。以汽车零配件加工和汽车整装为主,突出机械加工制造业。

第十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管理,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属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管理工业园区的党建、经济和行政事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上有关文件精神。

(二)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七)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八)负责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园区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园区投资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作为工业园区投资融资平台。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与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

第十二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项目投资强度。

1、注册资本的要求:入园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供地标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亩的项目原则不单独供地,全部进驻标准化工业厂房。

(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度可以放宽。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或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入园。

第十三条申请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或有效资产证明。

(五)有效的前置审批项目批准文件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或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入园可行性评审后,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享有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按时填报园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报表。

第十七条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委会。

第十八条入园企业用地由园区管委会与国土部门先期衔接,审查拟入园企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条园区管委会负责入园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资料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建设选址、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初步设计、勘测定界图件及报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条经国土部门实地勘察、预审同意后,由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资金由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交纳,园区管委会负责向被征地单位和拆迁人兑付。资金兑付方式经镇办、村组和统征中心三方确认后方可兑付。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税费,由税费征收单位提出收费依据和数额后,由园区管委会代征代缴。

第二十一条确定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后,由园区管委会协调,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须返还企业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衔接办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投资额度,对已动工但完不成投资额且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的,由国土部门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经区政府同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违法占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产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用地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用地面积。多余的用地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让价的二倍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之规定,园区管委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将该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签订的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应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视为投资人违约,将终止履行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十二个月的,项目单位则限期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复工;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或不复工建设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件。

(五)减免土地出让金单位的项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第一年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10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三年仍不投产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

停产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恢复生产,确因无法恢复生产的,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中介机构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企业厂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前,须与园区管委会先期衔接,并按照工业园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制作企业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工程建设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一书两证”。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占地率、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

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主、次干道规划控制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要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负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内的建筑设计须经园区管委会、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共同评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的围墙和绿化,园区管委会统一设计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和管护;企业厂区出入口设置位置须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入园企业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拉乱接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讯等管网设施。

(二)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

(三)损坏园区公共设施。

(四)乱堆滥放建筑垃圾、临时工棚和脚手架等,影响工业园区卫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坏园区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行为。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打造和睦、温馨家园,进一步规范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机动车辆进出、行驶、停放秩序,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苏州工业园区优租房小区文明公约》有关规约,结合优租房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优租房租户凭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在小区物业登记、申请办理《车辆出入证》、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由于小区车位有限,合租型租户每人限办理一张《车辆出入证》。申请停车位时租户须出示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保险等单证并提供复印件备案。未按国家规定购买保险及无环保标志的车辆将不予办理。

第二条《车辆出入证》一车位一证,应放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部位。《车辆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违反,小区物业有权收回出入证,没收押金。《车辆出入证》遗失、车辆变更,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不能提供《车辆出入证》的将视为临时来访车辆。

第三条临时来访车辆经核实来访人、事由无误,登记、换发临时《车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小区。访客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小区过夜。出租车载客进入,租户下车后,出租车须立即离开小区。

第四条各种卡车、厢式货车、中型以上客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油罐车、无牌无证的车辆、明显故障、漏油车辆不得进入小区。遇客户搬家或运送大件物品时,经核准后放行。

第五条车辆携带物品驶离时,小区物业有权询问和检查,并请客户出示《大件物品出入单》,客户须积极配合。遇到客户陈述与实际携带物品不符或其他可疑情况时,由物业管理处做出判断与处置。

第六条执行公务特种车辆如(如公检法车辆、120、市政抢险抢修、消防车等)登记放行。

第七条进入小区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标志、标线缓速行驶,遵循行人优先原则,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八条行驶时不得碾压、损坏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违者照价赔偿。

第九条小区内禁鸣喇叭,禁止进行机动车辆修理、练习和教练。

第十条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险情及其他意外情况,须等候交管部门及小区物业处理,所有损失后果由肇事人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所有机动车辆须停入停车位,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安全距离,禁止占用他人专用车位,严禁跨车位或在停车位以外的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隔离带、残疾人专用下车位及消防通道(含消防登高位)停放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违规当事人负责。

第十二条车辆安全停放后,租户应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十三条业主及小区物业仅负责提供停车场地,车辆停放期间发生失窃、自燃、划痕、人员伤亡、意外突发及不可抗力等事件,租户应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派出所报案,业主及小区物业不承担任何损害或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车辆违规行驶、停放或发生其他违章时,业主及小区物业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通报所在单位或报警等方式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小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

第十六条车辆出入证、道闸遥控器分别收取押金及工本费(收费标准见小区公示),租户须妥善保管,随车携带,不得转借。如有遗失或换车请及时到小区物业补办或重办,补办或重办时须缴纳工本费。

第十七条租户在签订车位租赁协议时缴付起租日至房屋租赁合同结束日期的车位费,租赁车位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租户因故须提前终止车位租赁协议的,预缴的车位费退回(当月不退)。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租户续租的,须在新合同开始前向小区物业支付下一租赁年的车位费,否则将视为放弃租赁停车位。

第十八条租户到期未续签车位租赁协议、支付车位费,视为自动放弃该车位。

第十九条业主及小区物业(经授权)有权根据需要对本规定进行修订,新规定一经公示租户即应遵守。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具体实施过程中,与市、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封闭式园区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在校期间全天封闭。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1、在疫情期间,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和行程码、安全码登记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向客人礼貌招呼――让客人填写《来客登记表》――模清来意――连线客人要找部门。

人员――征得同意方可引荐――客人走后,要在《来客登记表》上注明客人离企时间。

1、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的领导与工作安排。

2、在员工上下班时间段严禁离开门卫室,应监督员工打卡及有无将公司物品带出公司。

3、监督员工自行车和电瓶车统一停放到车棚,准时做好上下班打铃。

4、8点以后,自动门关上,关到留一车辆可以进出距离。员工下班时将大门自动门开大点。

5、忠于职守不擅离岗位、严禁值班睡觉、酒后上班、严禁监守自盗,情节严重移送法办。

5、注意形象,重点把好来客进出公司大门关,填好《来客进出登记表》文明礼貌对客。

6、严禁陌生人进入园区,善于识别是不是本公司员工和有无异常行为或面露凶相人。

7、做好《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引导停放与管理,加强出门物资检查、按凭证放行。

8、接收外来信件报刊,填《外来信件报刊登记表》,并派发各部门或打电话叫当事人来取。

9、加强对上班途中进出公司大门员工管理,认真填写《上班中途进出员工登记表》。

10、上班期间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领导及行政人事部,并记录。

11、员工下班后,应先关上大门,然后到大楼各角落检查一遍。关好门窗,自动圈拉门。

12、加强夜间安保管理,填写《夜间安保巡查记录表》,特别是加强重要部位巡查。

13、保管好手中持有钥匙,知晓其对那门;打卡机色带不明,安排更换。

14、及时制止不和谐事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掌握消防设施及报警运用。

16、接班人员应提前10钟到岗,未处理完做好交待,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

17、有事临时走开门卫室时,要么关上大门,要么叫行政人事部人员临时照看,速去速回。

18、熟悉监控器、报警器使用,发现监控设备出现故障,及时通知电工或行政人事部解决。

每周早上及下班时间段抽查员工打卡情况,抽查门卫涉及‘管理表格’填写情况,如违规出公告,第二次出现同样问题罚款。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每年修订一次,以适合企业发展及新形势需要。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各种社会弊端和陋习纷纷涌现,交通、疾病、饮食等安全隐患威胁着人民的生活。为了避免社会恶习对学生的影响,防止各类交通、疾病、饮食安全隐患对学生的伤害,同时为了更好规范学生行为,美化校园环境。特制定本方案以加强学校对学生管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宁静的生活学习环境。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体班主任。

(2)实施方案:查证(学生佩戴出入证)列队出校门(规范学生行为,美化校园环境)。

(3)职责范围:

组长:负责整个封闭式管理的规划、调度;

值日领导:验证并维护学生有序出校门;

年级组:负责整个年级各班学生列队直至出校门以及违规学生的教育处理;

食堂:保质保量供应学生进餐,并维持好秩序。

(4)操作过程:

1、学生队列集结地:各班外走廊;

2、各班组织学生按3-4纵队在制定集结地列队(指定一名学生负责带队),每人将走读证挂在胸前,做好出校门的准备(骑自行车出入的学生与住读生待走读生走完后,以铃声为准,方可离开教室)。

3、根据队列整理快慢的情况而定先后,分年级挂牌出校门,由年级主任总体调度;每个楼层由一个领导管理(各分管校长负责调配),谨防学生拥挤、打闹,保证学生有序下楼。

4、由校领导值班人员安排列队出校门的班级,各年级每班排列成一纵队,每次共分七列同时出校门,学生要求整好队挂好牌,不允许有散员出校门,特殊情况需有班主任开具的请假条方可外出,且只能等全校走读生走完后,方可出校门。不到各自班级整队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出校门。

工业园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将《屯溪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小区(村庄)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公告》(第8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对街道辖区各小区划分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屯溪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老街街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部署,以“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总体目标,全面落实住宅小区封闭式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督导、执纪执法监管力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一)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要求街道全体党政领导、各部门、各社区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区直下派干部、党员志愿者作为重要力量,志愿服务者作为补充力量,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活动中起带头表率作用。

(二)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实行最严格问责制度,所有包保责任人员一经定岗,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玩忽职守,由街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纪监督查组负责。

(三)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的划分和人员配置应结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实施。所有小区纳入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街道领导按照领导联系社区的范围进行包保,区直、街道、社区干部职工及志愿者分时段进行包保,各小区卡口的人员配置由各社区负责安排,卡口物资保障和日常管理由各社区负责,重要物资由街道统一调配。

(四)街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各社区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情况进行督查。

(一)所有住宅小区原则上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及通行卡。

(二)在住宅小区进出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实行一天3班制(8:00-17:00;17:00-20:00;20:00-8:00),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对住宅小区(村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隔离观察14天。对筛查出的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其它外省输入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成立包保工作小组具体负责。

(四)强化生活物资保障。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一张出入通行证,每两天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特殊困难户由所在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控公共场所,杜绝人员聚集。关闭住宅小区非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街道商铺。菜市场、超市、药店提升一级管理,严把入口、控制开放时间、增加消杀频率和测量体温等措施。未佩戴口罩、未测体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主动劝阻和举报。“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民委员会)备案。所有人员一律不串门、不集聚,对拒不听从管理劝阻,聚众闹事者,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六)加强环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杀等工作。

(七)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广播大喇叭以及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生活防疫等知识和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小区居民防控意识,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

(八)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组织住宅小区内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协助社区开展疫病防控。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模范带头作用,按有关要求鼓励支持志愿者参加,引导带动群众科学防控。

(一)成立机构,保障经费。街道、各社区及时制定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工作方案,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督促检查物资及经费保障的使用情况,做到专款专用、管理有序。

(二)与考核挂钩,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有效的督促检查机制,把落实小区封闭式管理包保责任区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并作为考核街道领导、社区干部、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

小区封闭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xx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应对严峻疫情形势,坚决落实“外防输出、内防扩散”“严格管控、措施到位”的小区封闭管控原则,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方案。

疫情发生后,根据防疫指挥部指令,属地街道应迅速明确封闭等级、封闭范围、起始时间、管控要求、组织架构等内容,经防疫指挥部批准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小区封闭管控工作。

小区封闭工作由属地街道牵头抓总,承担主体责任。人社、农业农村、卫健、商务、住建、公安门履行行业管理责任。

疾控部门确定小区出现呈阳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将信息推送至社区,街道组织社区迅速启动封闭管控措施,协助转运人员,及时对小区内各类通道及相关公共设施进行消杀。小区居民全部居家隔离,严格做到里不出,外不进,每家每户入户门和小区楼道入口全部张贴封条,建立居家隔离人员台账,对隔离人员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记录,每三天采集一次核酸。小区只保留1个人车出入口,进出小区防疫工作人员要测温登记并采取二级防护措施,工作车辆要登记、消杀。小区内部商业网点全部停业并张贴封条。由社区工作者、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组成“三包一”巡查组,对小区路街进行不间断巡查,对不配合封闭管控人员进行疏导教育,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街道办事处负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建立并落实物资供应和医疗保障机制。

1、成立区、街两级工作专班,下设封闭管控、物资保障、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组。

2、落实街道、社区、小区、单元楼、楼道五级具体负责人员及工作职责,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要保证每个楼道至少有1名志愿者。

3、设立小区生活保障服务热线,确保随时有人接听,及时安排专人解决居民生活困难。

4、建立老弱病残等特殊xx台账,实施一对一帮扶和24小时跟踪联络机制。

5、切实加强物资供应和医疗保障,要制定及时有效的物资供应方案,建立物资供应点和供应链条,制定外出就医及药品供给方案,满足封闭小区居民生活需要。

封闭式学校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防控技术指南》及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

按照学校统筹、分类管理,落实责任、依法防控,精准施策、预防为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原则,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内实行封闭式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未进入校内的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学生严禁出入校园。

3、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允许外出,确因特殊情况(因病或确需出校处理的重要事项)需要外出者,需经辅导员审批、院系领导审批、学生处审批并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入校门。出入校门时必须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流调显示未到过中高风险点证明,佩戴好口罩,按要求进行查验、测温、扫码、登记、消杀后入校。

4、在校学生若出现违反各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二)教职员工管理。

1、严控教职员工外出。未进入校内的教职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在校教职员工严禁出入校园。

3、确需进入校园的人员,须经校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进入校门时,严格实行入校身份核实(扫企业微信)、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体温监测,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的教职员工进入校园。

(三)校外人员管理。

1、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家长和其他校外无关人员,无特殊情况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须进入学校的校外人员,须与校内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由部门派人到校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报批。经审批同意后出示身份证及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符合低风险要求方可入校。

3、按规定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不在校内串门、聚集,处理完相应工作,尽快离开学校。

(一)校门进出。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高于37、3℃人员进入校园。

2、西门为人员进出通道,人员进出按照要求经过疫情防控专班审批同意,保卫处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企业微信、行程码并测量体温。

3、北门为物资运送(防疫物资、生活物资、维修材料等)进出门,进出时须出示校内对接单位证明和本人证件(进出人员应固定),在门卫处进行登记,车辆和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毒,按规定路线行驶,驾驶员不下车,由校内人员转接物品。商用物资在北大门东侧门外履行消杀程序后由商店派车拉运。

4、校医院为临时集中隔离观察点的临时进出通道,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开关,避免和其他区域交叉。

5、北校区北门为人员进出和物资进出通道,严格执行渭北社区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规定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检测体温、核实人员身份后进入。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禁止进入。

6、进入校园人员、车辆须主动接受检查、询问、登记工作,凡不予配合、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校园封闭式管理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学方案》和《教育局开学准备工作函》的`精神以及我校《教职工考勤制度》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对我校师生员工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从即日起,校园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一)前门口

正常开放

(二)后门口

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禁止校外、教职工车辆进入校园,因公来校或物资采购、运输货物的,请对接部门与政教处联系,车上所有人员须下车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一)教职员工、教工家属、后勤服务人员、施工人员入校,应该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向门卫出示健康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佩戴口罩。

(二)因公来校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登记身份证件信息和入校原因,并由相关校内人员迎接。

(三)教职员工带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的,进校前必须主动进行登记,随同人员须进行体温检测。

(四)学生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校或者离校。

(五)无有效证件或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校。

(六)谢绝校外人员入校游玩、锻炼等。

(七)禁止外卖进入校园。

所有入校人员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统一管理,登记相关信息,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

学校封闭管理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坚决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五个一律”,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有效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保证校园内安全环境与正常秩序,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指示精神,按照省市上级部门以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有效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学校两校区校园在规定时间内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校正门向开放,翔安校区地铁后门暂停使用,全天封闭。

(一)所有进校教职工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先行核验防疫健康信息并确认同意,并上报校长或负责校区疫情防控的校领导审核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进校。所有进校教职工从正门出入,驾驶车辆人员经扫码、出示行程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体温检测正常后,需车牌识别系统扫描进校。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人员经扫码、出示行程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体温检测正常后,登记后进入学校。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进校,并在临时置留区观察,进行下一步检测。

(二)所有的学生进出校园要经过校长或负责校区疫情防控的校领导审核批准,进校前要提供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健康码,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本人或共同居住人有去过中高风险区域的,按厦门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上课老师、所有住校教师、物业食堂等后勤人员、学校值班人员到校原则上只进不出。

(四)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所有外卖禁止进入校园,快递必须严格消毒后,由学校物业人员送进校园。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

(五)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物业、食堂等后勤部门准确掌握本部门聘用人员,供货送货人员的健康情况及活动轨迹,并开展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传教育。

1、供货送货人员

食堂供货送货人员及垃圾清运人员需要提前摸排个人健康信息(本人及共同居住人14日行程、健康码、核酸监测情况等)以及车辆信息(车辆做好每日消毒、提供消毒证明、原则上车辆不更换),并将信息提交学校总务处保卫科并打印放在学校门岗供进校时核对。进入校园时从正门出入,驾驶车辆人员经扫码、出示行程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体温检测正常后进校。进出校园时学校门岗按照主管部门提供的表格核对相关信息,驾驶车辆人员主动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健康绿码)并进行扫码登记,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校。

2、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垃圾清运、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一)保卫课继续落实、加强值班制度,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全体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三人,负责管辖内各校门体温检测、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三)加强校园巡逻,全天不定时、不定点,点面结合,全方位、无死角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封闭式园区管理方案

为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学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当前,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具体部署,学生居家线上接受教育、校园实施全封闭管理,还有部分学生封闭在学校学习生活,给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了新情况和新要求。各地各校对此要有一个清醒认识,深刻认清“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下的学校安全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等重要性,克服重疫情防控轻安全稳定的错误倾向,强化政治认识,负起政治责任,体现政治担当;要认清学生居家、校园封闭等因素给抓学校安全工作带来的松懈思想,强化风险意识,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原因分析透彻,不放过每一个安全隐患和风险因素;要认清封闭管控下的校园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强化主动意识和责任担当,做到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以疫情防控期间强有力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在实处。

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

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和食堂燃气安全管理,使火患源头得到有效管控,消防疏散通道确保畅通;要切实加强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运输、索证、加工、用餐、留样等关口,保证学生吃的好吃的安全;围绕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和保洁、保安、教职工等重点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校园安全值守。

要做到疫情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校级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必须保持在岗在位,不脱岗、不断岗;校内封闭值守人员要严守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责,加强安全巡查,切实做好看家护院的工作;要与保安公司沟通协调,固定保安员居校值守,并为他们解决好饮食、居住等生活问题,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监督他们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是突出在校生安全管理。

要开展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跟进采取化解措施;要联合部门机关组织开展一次在校生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及时消除学生人身伤害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封闭学生安全管控和心理疏导,及时提供关爱行动和心理健全救助,消除隔离状态下的`心理健康安全隐患,提高“心防”水平;要抓实校园学生坠落防范措施,突出重点部位,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堵塞学生坠落安全漏洞。

着力抓好学生居家安全,大力开展关爱未成年学生安全健康成长“护蕾行动”,有效开发和利用家庭教育资源,提醒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家长真正肩负起监管未成年孩子的责任,通过家校携手,筑牢“家庭护蕾”防线;多途径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渠道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线上生命与安全教育教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置各种危机的、能力;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线上课程,及时推送心理健康教育微课和家庭教育微课,缓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居家上课带来的心理压力,加强家校共育,改善亲子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自我伤害事件的发生。

一是强化风险预警防范保障。

设立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服务热线,24小时不间断接听教师、学生和家长诉求,及时掌握居家学习和疫情封闭隔离状态下的群众诉求和问题,及时调度解决问题;严防激化升级引发事故事件,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要认真接听和办理热线电话诉求事项,及时解决教师、学生和家长的诉求,使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化解于初萌。

二是强化应急管理保障。

要切实加强与属地应急、防疫等部门的联系,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照规定逐级报告,确保信息上下通达,及时有效处置。

封闭式学校管理方案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主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身体,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

三、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四、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经常保持室内外地板、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食堂周围无垃圾,无污染、无杂物。

五、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六、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七、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八、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工业园区管理方案

第一条为加强区五里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入园项目的质量和水平,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区域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园区包括富硒食品园、现代物流园、综合产业园(朝阳产业城)、新型材料园、汽车产业城等。

本办法适用工业园区内的所有企业和与工业园区管理有关的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通过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创新管理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现优势互补、园区承载、产业集聚目标,使工业园区成为我区经济特别是县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为我区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产业发展及原则。

第四条工业园区作为我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开发建设应科学、规范,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二)特色优势原则。工业园区建设应立足和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按照区域工业产业发展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突出自身特色,形成优势特色产业或产品。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把工业园区建设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五条通过科学布局,形成产业定位明晰、规模优势明显、集聚效应突出、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

第六条按照“统一规划、一区多园、分步实施、重点发展”的思路,实施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产业规划和建设规划。

第七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全面体现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考虑发展前https:///景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分区布局和配套设施。

第八条工业园区分阶段进行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一定规模和项目承载能力。

第九条工业园区实行“一区多园”的发展模式。根据区位、环境等因素,科学布局产业区域。

(一)富硒食品园。充分利用资源优势,重点开发富硒食品。

(二)现代物流园。合理利用交通和区位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及相关产业的加工企业。

(三)综合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电器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

(四)新型材料园。着力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五)汽车产业城。以汽车零配件加工和汽车整装为主,突出机械加工制造业。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为加强工业园区的组织管理,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属区政府派出机构,代表区政府管理工业园区的党建、经济和行政事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市上有关文件精神。

(二)受区政府委托,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权限,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

(三)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定园区各项管理办法、优惠政策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园区内项目用地的规划布局。

(六)负责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运营管理。

(七)负责园区内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监督管理及服务。

(八)负责与市、区有关部门就园区管理工作进行协调。

(九)负责园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为加快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成立区五里工业园区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投资公司)。园区投资公司在园区管委会领导下,作为工业园区投资融资平台。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与开发。实行有偿服务、独立核算。

第四章准入条件及权利。

第十二条进入工业园区的企业或项目,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

(二)符合市、区产业发展规划。

(三)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

(四)符合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五)有相应的资金保障,且资金来源明确。

(六)项目投资强度。

1、注册资本的要求:入园企业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3、供地标准: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下和用地小于50亩的项目原则不单独供地,全部进驻标准化工业厂房。

(七)省级以上高新技术项目,投资额度可以放宽。

(八)高污染、高耗能、低产出企业或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得入园。

第十三条申请进入园区的企业或者项目,应当向园区管委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入园申请书或投资总额承诺书。

(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

(四)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或有效资产证明。

(五)有效的前置审批项目批准文件或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十四条凡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或项目,由园区管委会组织入园可行性评审后,签订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

第十五条入园企业享有工业园区公共服务及相关优惠政策的权利。

第十六条入园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三)按时填报园区管委会及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各类调查和统计报表。

第十七条入园企业因法定事由合并、分立或注销的,在作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园区管委会。

第五章项目用地管理。

第十八条入园企业用地由园区管委会与国土部门先期衔接,审查拟入园企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用地政策。

第十九条园区管委会负责入园企业用地资料的收集整理。

用地资料主要包括计划立项、建设选址、环境影响评估、项目初步设计、勘测定界图件及报批所需的文件材料等。

第二十条经国土部门实地勘察、预审同意后,由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委托园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工作。

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资金由项目单位向园区管委会交纳,园区管委会负责向被征地单位和拆迁人兑付。资金兑付方式经镇办、村组和统征中心三方确认后方可兑付。

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征用管理费等税费,由税费征收单位提出收费依据和数额后,由园区管委会代征代缴。

第二十一条确定项目单位建设用地后,由园区管委会协调,国土部门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出让金须返还企业的,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衔接办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投资额度,对已动工但完不成投资额且造成土地闲置二年以上的,由国土部门或委托园区管委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二十三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由园区管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并报经区政府同意,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第二十四条项目单位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违法占地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的法律责任:

(一)投资额度、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产出密度其中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按该项目最低标准核算用地面积。多项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以最低一项为依据核算用地面积。多余的用地面积依法收回或按土地出让价的二倍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未经审批将工业用地改为其他用途的,依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之规定,园区管委会报请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将该宗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因项目单位原因造成未按合同规定不按期开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

(四)签订的入园项目投资建设合同书,应约定开工之日起连续三个月未开工建设的,视为投资人违约,将终止履行合同,收回项目用地;已动工建设但建设面积占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总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十二个月的,项目单位则限期缴纳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复工;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或不复工建设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件。

(五)减免土地出让金单位的项目已竣工而未按期投产,第一年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5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二年仍未投产的,按该宗土地当年评估价的100%补缴土地出让金,第三年仍不投产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其建筑物等不动产评估作价予以拍卖,动产部分由项目投资者自行处理。

停产企业,应在六个月内恢复生产,确因无法恢复生产的,由园区管委会组织中介机构拍卖处理,并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六章项目建设规划。

第二十六条企业厂区建设工程在设计前,须与园区管委会先期衔接,并按照工业园区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制作企业厂区规划总平面图和效果图。

工程建设报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一书两证”。施工中要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

第二十七条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控制指标。

工业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占地率、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总用地的比例执行国家的控制性标准。

工业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厂区建筑物、构筑物退让主、次干道规划控制红线最小距离按园区规划的标准执行。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项目单位要限期改正。预期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则强制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项目单位自行负担。

第二十八条工业园区内的建筑设计须经园区管委会、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共同评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施工。

第二十九条工业园区内企业沿路的围墙和绿化,园区管委会统一设计后,由企业组织实施和管护;企业厂区出入口设置位置须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

第二十三条工业园区内企业不得建筑民房式的厂房,不得擅自分割、转让房产和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一条入园企业工程施工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拉乱接供电、供水、供气、网络、通讯等管网设施。

(二)在公路和园区道路上堆放砂石、水泥、钢材等建筑材料。

(三)损坏园区公共设施。

(四)乱堆滥放建筑垃圾、临时工棚和脚手架等,影响工业园区卫生的。

(五)其他造成污染、破坏园区环境和公共卫生的行为。

封闭式学校管理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坚决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提出的“五个一律”,切实强化阵地意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有效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保证校园内安全环境与正常秩序,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指示精神,按照省市上级部门以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把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有效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对照上级部门要求,学校两校区校园在规定时间内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学校正门向开放,翔安校区地铁后门暂停使用,全天封闭。

(一)所有进校教职工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先行核验防疫健康信息并确认同意,并上报校长或负责校区疫情防控的校领导审核批准,经批准后方可进校。所有进校教职工从正门出入,驾驶车辆人员经扫码、出示行程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体温检测正常后,需车牌识别系统扫描进校。行人、自行车、电动车等人员经扫码、出示行程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体温检测正常后,登记后进入学校。体温检测异常者不得进校,并在临时置留区观察,进行下一步检测。

(二)所有的学生进出校园要经过校长或负责校区疫情防控的校领导审核批准,进校前要提供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健康码,本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本人或共同居住人有去过中高风险区域的,按厦门市政府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上课老师、所有住校教师、物业食堂等后勤人员、学校值班人员到校原则上只进不出。

(四)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所有外卖禁止进入校园,快递必须严格消毒后,由学校物业人员送进校园。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

(五)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物业、食堂等后勤部门准确掌握本部门聘用人员,供货送货人员的健康情况及活动轨迹,并开展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宣传教育。

1、供货送货人员。

食堂供货送货人员及垃圾清运人员需要提前摸排个人健康信息(本人及共同居住人14日行程、健康码、核酸监测情况等)以及车辆信息(车辆做好每日消毒、提供消毒证明、原则上车辆不更换),并将信息提交学校总务处保卫科并打印放在学校门岗供进校时核对。进入校园时从正门出入,驾驶车辆人员经扫码、出示行程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体温检测正常后进校。进出校园时学校门岗按照主管部门提供的表格核对相关信息,驾驶车辆人员主动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健康绿码)并进行扫码登记,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校。

2、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垃圾清运、配送必需品车辆外,其它无关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一)保卫课继续落实、加强值班制度,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二)全体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三人,负责管辖内各校门体温检测、人员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三)加强校园巡逻,全天不定时、不定点,点面结合,全方位、无死角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四)严禁私自将学生带离或带入校园,严禁私自翻墙进出校园,违反规定者,将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工业园区管理方案

1、全面承担工业园区的建设工作和工业园区管理工作。

2、在工业园区建设期间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建设的前期手续办理、施工力量、材料的考察和招投标的手续办理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图纸的方案修改与协调。

4、按建设工程《施工规范》,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四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工作。

5、做好工业园区与外部关系的协调、沟通;协调施工方与监理方的关系,保证园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

6、从服务大局出发,完善本部门职责,有计划的做好工业园区的综合管理。即:做好工业园区的绿化、环卫以及道路、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建设道路畅通。

7、做好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档案存档、管理工作。

8、加强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为集团公司和园区单位、部门创造有序的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9、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

封闭式学校管理方案

食堂供餐是针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为确保此工程顺利进行,切实保障学生利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200天实施标准为学生提供免费午餐。

2、各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职责。学校是食堂管理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抓好日常管理,细化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3、各校安排值班领导和教师负责学生就餐前和就餐后的秩序和安全。

4、各校要建立食堂供餐经费专账,报账员负责。

5、食堂内各项规章制度要健全,要上墙。

6、食堂从业人员要办理健康证,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7、要注重膳食的科学营养搭配,周一至周五的膳食表要在餐厅显著位置公示。

8、食品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9、严格执行陪餐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销毁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10、严把签字关,谁签字谁负责,逐级审核。

11、制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

(一)学区校长职责。

1、学校成立食堂膳食指导委员会,学区校长任主任,分管任副主任,由学生代表不少于2人、家长代表不少于2人、教师代表不少于1人等组成,此委员会名单及电话每学期初报总校,总校定期了解情况,委员会每学期最少召开一次专门研究会议并存档备查。必要时总校召集膳食委员会中的家长开会。

2、企业供餐学校要主动和供货商、承包公司沟通,相互协作,学区校长要严格查对食材的进货渠道。

3、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学区校长每天须保证两饭两菜,可根据季节时令调整,冬季每天要有炖菜,再加一个炒菜,不宜过咸。吃馅包时(肉馅不能买现成的),必须要有鸡蛋汤;吃面条时要有肉丝卤或鸡蛋卤,以上为一道饭菜,同时也要保证两饭两菜。

4、学区校长须保证每天都要有肉、豆腐。肉每餐每生要高于1两以上(肉要进优质的肘子肉或五花肉,不能进其它部位劣质肉);豆腐生均1两左右;吃面要打鸡蛋卤,生均一个鸡蛋左右。

5、食堂供餐要专款专用,须全部用于食堂,严禁任何形式的截留、克扣、挤占、挪用,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或做它用,教师餐费自理,确保资金正常运转。

(二)主任职责:

1、各校明确一名主任具体负责食堂记录,总校提供专用记账本,主任负责记录。

2、主任负责一天一记、一周一总、一总一篇。

3、主任监管食堂不能进熟食,不能做凉菜,不能吃剩菜。

4、主任负责每日上传图片到局营养办群和总校晒菜群,以便相互比对交流。

5、食堂进出台账要清楚规范,分类管理,不得任意涂抹。报账单据必须真实,每天就餐学生数,每月实际就餐天数要准确无误。

(三)总校职责:

1、总校定期召开负责食堂供餐的主任会议。

2、本着查对、记录、负责的原则,总校要求供货商提供原始单据,一定要记录实数、实底,总校签字时和原始单据比对,和主任原始记录比对。要求供货商每次送货后,随时将送货单交到总校,供货商须签字。

3、总校是学区、教学点食堂供餐的直接监管单位,以上工作总校定期下乡督导检查,并对财务进行监督管理。

1、根据上级要求,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按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要做到帐实、账清、账单相符。

2、食堂供餐学校必须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会计负责货物的接验收、入库工作,并及时登记入账;出纳负责资金的周转、支出、结算等,每次出账,要同会计核清数目,须学区校长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出纳负责食堂银行卡(须为食堂专用卡)的保管,学区校长不得持有银行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4、学校食堂的月结余款要并入下月伙食开支,不得用于其它项开支。

1、校长全面监督,主任负责落实。

2、非食堂从业人员及管理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3、严防因饭菜质量问题出现上访事件,并做好预案。

4、要从源头抓起,主任要“真管实抓”,对于问题较大学校,总校将责令学校和供货商解除合约。

5、鉴于此项工作的特殊性,务必保证食品安全,务必合理使用专项资金,真正把工作做好。

1、立即责令整改。

2、总校班子对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3、通报全镇批评。

4、免职或撤职。

5、上报教育局政法股处理。

6、构成违法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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