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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莱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学生用储物柜、卫生工具柜、课桌凳采购项目顺利交货,我公司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产品营销推广100例。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为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聚焦应急供应,着力提升蔬菜综合产能。稳定设施蔬菜生产,引导扩大蔬菜面积,增加蔬菜品种。加强田间管理,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蔬菜稳产、灾害预防、病虫害防护等指导服务,使用良种良技良机良法,提高蔬菜产量。提前研判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开展关键农情监测、预报和处置,有效防范、积极应对农业自然灾害。(责任部门: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聚焦科学调控,着力稳定生猪稳产规模。落实育肥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巩固扩大生猪稳产规模。落实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疫情排查制度,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指导养殖场完善防疫设施,建立隔离、消毒、封闭管理等制度,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聚焦依法监管,着力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行为。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力度,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聚焦突发事件,着力保障农产品应急供给。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及时、准确掌握本市农产品稳产规模、产量、上市周期,加强精准调控、及时供应。加强农产品价格监测,稳定市场预期。加强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下、运得出、供得上。(责任部门: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全体成员,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一)建立种植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50个农资保障小组,确保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其中16个农机合作社保障小组(本溪县10家、桓仁县5家、高新区1家),14个农资生产保障小组(本溪县5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1家、高新区3家),20个农资销售保障小组(本溪县6家、桓仁县5家、平山区2家、溪湖区1家、明山区3家、南芬区2家、高新区1家),确保春播期间封控区农资供得上、农机能下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粮食生产指标播种面积75.75万亩(其中大豆2.1万亩)、产量达到6.5亿斤的任务指标。(责任部门: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二)建立畜牧业生产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9家饲料企业保障小组,并与外市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包括饲料企业5家、兽药企业3家、疫苗企业9家,与交通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对生产物资实行绿色通道,确保应急状态下的饲料、兽药、疫苗等生产物资运输畅通。(责任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动物疫控部,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三)建立屠宰应急保障体系。全市共建立16个屠宰场保障小组(猪9家、牛羊5家、禽2家),对需要屠宰的畜禽协调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责任部门: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四)建立销售保障体系。全市规模设施农业小区13家(20亩以上),主要生产草莓、西红柿。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22家,其中生猪58家、奶牛1家、肉牛13家、绒山羊13家、蛋鸡23家、肉鸡14家。与商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在生产的蔬菜、畜产品等农副产品出现滞销时帮助农民解决销售问题。(责任部门: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科,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生态办)。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产品生产应急保障专班,局长胡勇任组长,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士平任常务副组长,市局、中心、执法队有关领导任副组长。成员部门有局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畜牧渔业管理科、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农机(农垦)科、种植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市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以及市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部门。
专班主要职责:负责农产品生产保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决定农产品生产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解决农产品生产保障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做好联络协调、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科:负责信息的管理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动物卫生监管与防疫科、中心疫控部:负责做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开展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监测。
农机(农垦)科:负责农机作业机械化生产。
种植业科、畜牧渔业管理科:负责做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负责行业疫苗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科:负责结合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推广使用卫生厕所。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维护应急供应秩序;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做好动物及其产品输入监督工作。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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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特别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特别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特别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组长:孙庆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冉茂万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光禄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占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杨骥商贸综合业务科负责人。
何艳商贸服务科工作员。
张浩安全监督中心负责人。
李宗榜规划投资科负责人。
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商务局商贸流通业务科,杨骥同志兼任调度员和信息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工作。各科室、中心要相互配合,确保本辖区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为保证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有组织地应对。安全管理组由中心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以便在第一时间有序进行指挥。
电话:xxx或xxx。
中心应急车辆一台,应急车辆随时保证车况良好,能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中心储备的有应急车一辆,千斤顶一个,灭火器随车配备每车3个,医用急救箱一个,防滑链二条。防雨篷布一块绑绳100米。
1.货物装载时要严格标准,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过程安全。
2.驾驶人员在货物运送中须遵守道路交通运输规定,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因违规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而影响接取送达任务完成。
3.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xxx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管理安全行车管理》等法律、法规。
4. 遇货物发生破损时,要及时向车站货运人员反馈,妥善处理。
5.遇大暴雨(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严禁出车。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xxx、xxx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联系人: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1)由于交通管制、途中意外事件不能按时交货处理:与学校沟通,双方在尊重实事的情况下协商交货时间或由我司配送员或学校派员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司承担。
产品质量问题时,我司将在2小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补送给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学校验货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我司在以不影响饭堂伙食供应为前提2小时内补送。
(3)如学校原因需临时加单处理,公司按要求2小时送到。
服务是留住学校的重要因素,也是提升学校满意的关键,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深层次地介入每一位学校的生产、经营过程。对于学校生产过程中提出的任何工作要求,我们会尽全力去为学校排忧解难。
(4)对于学校要求合同外的协议产品,如非我公司常备产品,我们将会通过生产厂家或行业协会等渠道进行资源调配,在2小时内指定专人专车送到。我公司对于临时协议产品价格遵守市场规则,保证低于市场同期批发价,在产品调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配送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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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食盐市场应急情况下的保障供应工作,结合我市食盐供需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应急保供预案适用于济南市辖区内,在食盐市场受到食盐供应不足、价格调整、自然灾害、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造成食盐市场波动,发生供应紧张、脱销断档等情况下启用。
为稳定市场、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建立市和各县(市)区两级应急管理机制,以市政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为主,各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为辅,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在市盐务局,由盐务局分管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各自具体情况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协调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联合开展食盐应急供应工作;提出建立市级食盐储备计划和使用市级储备食盐数量,根据预警级别及时下达动用市级储备食盐投放市场指令;按市政府的指示联系协调省级和国家级储备食盐指标。
负责与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应急机构保持沟通联系,组织落实食盐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及时采集汇总有关食盐市场信息,掌握全市食盐市场供需动态,为指挥中心提供决策参考;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指挥中心采取有关调控和应急措施;依据市场波动程度,及时通报全市各县(市)区;应对媒体采访和组织宣传报道;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完成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各自承担职责和相关预警级别行使相应的职能行为,以保证特殊情况下食盐市场的正常有序供应。
为确保突发事件早发现、早处置,根据《济南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四级预警,并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20。
%以上(。
15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100。
吨左右,并持续四天以上。
50。
%以上(。
21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120。
吨左右,并持续三天以上。
26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160。
吨左右,并持续二天以上。
400。
吨左右),其中市区日销量达。
240。
吨左右或出现其它特殊情况。
市盐务局负责对食盐批发、零售单位和大型超市、商场的食盐销售量等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当食盐市场销售出现异常波动,达到一定预警级别时,由市盐务局提出预警报告并迅速报市食盐应急指挥中心研究确认,决定启动相关预警。
四级(或蓝色)预警启动:
市盐务局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测与监督,加大盐政执法力度,防止无碘盐、
劣质盐或有毒无机盐乘虚而入,冲击食盐市场,确保市民吃上合格碘盐,维护食盐市场稳定,并督促各级盐业部门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市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按各自职责加强对食盐市场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坚决打击以假充好、仿冒伪造、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涉盐违法行为。
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联动配合。
三级(或黄色)预警启动:
在实施四级预警措施的同时,采取如下措施: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开辟“食盐绿色通道”确保运送食盐车辆安全畅通。
市盐务局、市财政局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政府食盐储备动用计划,经指挥中心批准并下达指令。
当食盐库存不能满足市场供应时,市盐务局、市贸易服务局负责确定食盐批发和零售企业以及大型超市、商场为定点销售点,按市食盐储备投放计划,限量投放和供应。
各县(市)区政府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在市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二级(橙色)、一级(红色)预警启动:
除实施四级、三级预警措施外,指挥中心成员保证。
24。
小时值班和联络畅通。必要时实行集中办公,并视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
市盐务局首先保证储备食盐用于市区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各销售点和大型超市商场不断档脱销。同时,加大食盐调运的力度,必要时请求各食盐厂家或临近市地给予支援。
2
必要时由市指挥中心报请市政府向上级申请动用省级国家级食盐储备投放我市市场。
因我市无食盐生产基地,本着交通方便、路程短、运输快捷、生产储存能力强的原则,将储备盐生产加工定在泰安岱岳盐厂和肥城盐厂,由市盐务局统一协调生产。同时建立我市食盐储备库,实行专盐专管专用,市盐务局负责落实和监管,并按照食盐保质期每年更新,滚动储存,保质保量。根据《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要求和世界卫生组织建议人均每日摄入食盐标准,建立我市市区。
2300。
吨的政府储备盐,储存的品种以各种。
500。
克小包装食盐为主。
根据《山东省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储备食盐发生的贷款利息市区由市政府安排财政贴息,县(市)储备食盐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同级政府安排财政贴息。。
食盐储备是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引起食盐市场供应异常而采取的保障市场基本需求的必要措施。储备盐的动用原则:食盐市场供应受到严重影响,达到预警等级;正常食盐供应无法满足市场基本需求,供应持续紧张。
当突发事件发生时,首先由市盐务局根据市场供需形势,判断食盐市场是否达到预警级别,当食盐市场符合动用储备盐的原则时,由市盐务局及时报请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再由市食盐供应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下达储备盐投放指令。
发生下列行为导致事件处理不力或事态扩大,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
食盐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未及时报告导致食盐抢购事态扩大,或出现区域性食盐脱销。
2
放任食盐抢购,指挥或应对措施不力,不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造成事态扩大的。
3
在食盐销售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食盐市场秩序的。
4
应急事件发生期间,不执行市食盐应急供应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和工作安排,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5
对食盐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4月20日,颍上县通报盛堂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盛堂乡李店村前刘庄、盛堂农商行等13处区域为封控区、盛堂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盛堂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盛堂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8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4月21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涉及有可能由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人为恶意破坏引发的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启用本预案。
二、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组织领导机构公司特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郭斌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张安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员工、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组织实施。
四、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认定:
1、凡属轻微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助处理,及时清查事故根源;
2、凡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本预案的实施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或即将造成职工身体健康影响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市应急办。贯彻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统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第一时间内向市应急办如实报告(事发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食品中毒物及危害程度、简要经过、波及范围、中毒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问题等),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依法报告的同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应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对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防患于未然。
6、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毁,做好防范工作。
7、查明原因后,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商讨,如何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8、消除或减轻危害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9、对于中毒危害的人员,应积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抓紧实施抢救工作。
10、危害食品物排除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通报全公司。
11、对可疑投毒事件,除向辖区xxx门报警外,本公司保安及时控制可疑人员外逃,协助xxx门调查。
六、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以上仅供参考!
为加强我院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20__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我院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和抢险,我卫生院特制订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这一主线,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加强我院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我院安全,工作开展无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演练争取通过演练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在演练中完善应急体系,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锻炼应急队伍,让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感受到应急处置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完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
三是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争取使我院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三、演练计划。
(一)由我院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我院演练科目为“消防应急演练”,地点:卫生院大院。
(二)4月份,举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形式:卫生院统一安排,各科室协同,地点:卫生院大院。
四、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要重视本部门的演练工作,使演练工作要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依照我卫生院下发的预案制定本单位相应的预案,认真把演练工作完成。
(二)各科室应急演练要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的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三)各科室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各科室结合本单位情况要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五)在演练时要做好记录工作对整个演习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和总结。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为指引,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在本公司涉及有可能由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人为恶意破坏引发的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启用本预案。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总经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组织实施分级监控、分级管理。
(三)依靠科学,加强协作依靠科学妥善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在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公司特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郭斌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张安总经理助理担任,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并立即派专人到事发地保护好现场、疏散员工、维持好秩序并设立临时警示标志,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的调查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组织实施。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认定:
1、凡属轻微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助处理,及时清查事故根源;
2、凡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或即将造成职工身体健康影响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市应急办。贯彻市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统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第一时间内向市应急办如实报告(事发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食品中毒物及危害程度、简要经过、波及范围、中毒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问题等),积极配合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依法报告的同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应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和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5、对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防患于未然。
6、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毁,做好防范工作。
7、查明原因后,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商讨,如何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8、消除或减轻危害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9、对于中毒危害的人员,应积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抓紧实施抢救工作。
10、危害食品物排除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通报全公司。
11、对可疑投毒事件,除向辖区公安部门报警外,本公司保安及时控制可疑人员外逃,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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