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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你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卫生法律关系参与人在法律地位上即存在平等性,又存在不平等性。一方面,在除卫生管理以外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具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卫生活动的专业性,在意思表达上,即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主体也达不到完全的真实、一致,表现出不平等性。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它以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为形式,以实现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保护实质。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必然主体。其它各方参与人因卫生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客体,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要素,该卫生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或继续存在。主体:即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公民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内容:即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卫生法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卫生法律义务;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紧密相关的其它利益。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卫生权利: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根据自己的遗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3)权利主体有权在自己的卫生权利遭受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卫生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卫生义务: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为了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1)义务主体应当依据卫生法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权利。
主体的某种利益;
(3)卫生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受到国家强制力的约束,如果义务主体不履行或者不适当旅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特征是:1,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2,是由卫生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通过对卫生法律关系的梳理,可以看出医疗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多层面的、纵横交错、内外交叉的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医疗卫生宪法法律关系表现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应当构建起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从而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医疗卫生民事法律关系表现为卫生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关系,但鉴于卫生行业的特点,这又是一种不完全平等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医疗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既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有监督与被监督,以及救济等关系;医疗卫生刑事法律关系反映的是国家公权力对医疗卫生活动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制裁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是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必要补充。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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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中赭曲霉毒素a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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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中高级醇的测定方法与调控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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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最好能建立在平日比较注意探索的问题的基础上,写论文主要是反映学生对问题的思考,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1、论无权处分行为。
2、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3、论居住权。
4、商品房预售。
合同。
中买受人利益的保护。
5、论保证期限。
6、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关系论。
7、论债权人代位权。
8、学生伤害事故中侵权责任研究。
9、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0、 论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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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预约合同违约的法律职责。
3、论买房“跳单”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职责。
4、论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法律职责。
5、小区车位归属问题研究。
6、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7、论快递服务合同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8、快递丢失与毁损的赔偿职责。
9、论快递服务合同之保价条款。
10、网约车违约的法律问题研究。
11、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2、论“恶意差评”行为的法律定位与职责。
13、小区道路公共化的民事问题研究。
14、论不可量物侵害的认定与赔偿。
15、论有限合伙人的管理权。
科斯定理是一个与法学密切相关的经济学定理。本文运用法学的基本原理剖析在科斯定理中居核心地位的产权和产权界定问题,说明科斯定理与法学中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实践相左,从法学上看,科斯定理是难以成立的,科斯定理不宜作为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理论。
众说纷纭的科斯定理,从表面上看形式多样,但实质上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借产权和交易成本来说明市场机制可以解决外部性问题。
具体说明产权和产权界定在科斯定理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我们引述科斯本人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所举的农夫与养牛者的例子。假定农夫和养牛者在相邻的土地上经营;在两者的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那么,牛群规模的扩大就会增加农夫的谷物损失;农夫将土地用栅栏围起来的年成本为9美元;设农夫和养牛者都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进行各自的经营活动,谷物的价格和养牛所得收益都等于各自所耗费的边际成本,谷物的价格为每吨1美元,牛群数与谷物年损失数的关系为:养1头牛时,谷物总损失1吨,边际损失1吨,均合1美元;养2头牛时,谷物总损失3吨,合3美元,再增加一头牛所造成的边际损失为2吨谷物,合2美元;养3头牛时,谷物总损失为6吨,合6美元,再多养一头牛的边际损失为3吨谷物,合3美元。
科斯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产权明晰化,不论把牛对庄稼造成损失的权利给予谁,在交易成本为零时,通过农夫和养牛者的交易,能使社会总产出达到最大化,社会资源实现优化配置。这是因为:1.若把产权判给农户,养牛者对损害负有赔偿责任,那么养牛者就会自动减少自己养牛的数目,以减少对农夫庄稼的危害。当两者通过协商后,双方同意养牛者把牛群数目从3头减少到2头,养牛者收益减少,农户收益增加,而且养牛者减少的收益恰好与农户收益增加相等都是3美元,社会总产值不变。养牛者收益量的减少就是农夫收益量的增加,从社会来说,仍然实现了社会产出最大化。这时,养牛者不会用给农夫土地加围栏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那样需要9美元,对养牛者来说是不合算的`。2.若将产权判给养牛者,这样,养牛者就不必给农户以赔偿,农户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可以有两个办法:一是通过协议,每年付给养牛者3美元,让养牛者把牛群头数从3头减少到2头,这样对农户来说,就能多产3吨谷物,合3美元,农夫产值减少量是养牛者产值的增加量,社会总产出不变,仍处于最大化状态。二是自己建围栏,但那样要化费9美元,所需成本太高,农户一般会采用前一种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
科斯定理认为,上述有害的外在性问题有相互性,因此,对优化配置资源来说,产权明晰化或产权界定是重要的,而产权给予当事人的哪一方则是无足轻重的。科斯认为:“人们一般将该问题视为甲给乙造成损害,因而所要决定的是:如何制止甲?但这是错误的。我们正在分析的问题具有相互性,即避免对乙的损害,将会使甲遭到损害,必须决定的真正问题是,是允许甲损害乙,还是允许乙损害甲?关键在于避免较严重的损害。”“法院常常承认他们的判决具有经济含义,并意识到问题的相互性(而许多经济家却没有意识到)。而且他们一贯在判决中将这些经济含义与其他因素一起考虑。”“问题的关键在于衡量消除有害效果的收益与允许这些效果继续下去的收益。”(科斯等著:《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中译本,第4、24、32页,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
在科斯定理中,产权是起始概念,产权的明确界定是科斯定理的前提条件。从法学角度分析科斯定理中的产权和产权界定问题,所形成的看法难以支持科斯本人的主张。
1.科斯“产权”概念的原意。
尽管产权概念对科斯定理至关重要,但科斯本人并没有给出明确的产权定义。科斯定理中的产权定义是科斯的追随者在解释科斯定理时,根据法学概念给出的定义。产权被认为是一组权利,它包括“占有、使用、改变、馈赠、转让或阻止他人侵犯其财产的权利。”(〔美〕r?库特:《法与经济学》中译本,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125页)。
产权的这个定义,似乎与我国法学界通常使用的“所有权”概念相似,事实上,我国经济学界在分析科斯时所使用的“产权”概念已基本上混同于我国法学界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的“所有权”的概念。
[1][2][3]。
[3]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下小学德育现状与思考。
[4]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中实施幸福教育的策略研究。
[5]小学德育中渗透优秀传统文化的意义及策略。
[6]明理念重德育——小学课堂带给大学课堂的一点思考。
[7]张新课程背景下小学音乐教育中学生德育教育的培养策略。
[8]近20年小学德育课程育人功能的演变及超越。
[10]走向有魅力的德育课堂。
[11]小学语文教材中的德育渗透——以统编版三四年级教材为例。
[12]小学体育课开展德育教育现状及对策研究。
[13]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整合模式初探。
[14]德育教育在小学阶段的有效开展。
[15]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与德育融合课程资源开发的途径与方法。
[16]浅谈核心素养背景下中小学德育教育的创新策略。
[17]“微信平台”在小学德育教育中的角色。
[18]新课程下小学数学德育渗透的策略初探。
[19]皮亚杰道德发展理论视角下的幼小德育衔接问题研究。
[20]后疫情时代开展小学德育教育的探索。
[21]小学德育教育中的实践研究。
[22]立德树人背景下小学体育课堂德育渗透的研究。
[23]小学德育途径与方法研究。
[24]浅析小学班主任开展德育的有效策略。
[25]探析核心素养下进行小学德育教育的有效策略。
[26]新时期小学班主任德育教育活动的开展。
[27]新时代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德育教育的思考。
[28]浅谈核心素养下如何进行小学德育教育。
[29]基于立德树人的小学数学德育渗透研究。
[30]素质教育下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中的德育教育研究。
[31]网络时代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2]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情感教育的途径和策略分析。
[33]小学数学课堂中德育渗透的探究。
[34]小学德育系统化构建育人机制创新实践探索——以成都市双林小学为例。
[35]浅议德育在小学语文教育中的渗透。
[36]新时期小学德育的现状及对策。
[37]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38]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过程中德育渗透策略初探。
[39]新时代小学班主任班级管理德育教育的思考。
[40]小学英语课中德育渗透的几点做法。
[41]小学班主任做好德育教育的有效策略。
[42]简论小学体育课程中的德育渗透。
[43]浅谈小学班主任开展德育工作的途径。
[44]小学班主任德育中激励措施应用探讨。
[45]让德育助力学生更好成长——谈小学如何做好学校德育工作。
[46]为什么从事德育?——论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师的道义动机及其建构。
[47]提升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有效性的创新策略研究。
[48]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的幸福教育策略研究。
[49]班级文化在小学德育教育中影响策略探究。
[50]《教育漫话》中的德育观对小学班主任德育工作实效性策略的启示。
2、论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本事。
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研究。
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研究。
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维稳工作探析。
6、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腐败问题研究。
7、人治与法治辨析。
8、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9、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10、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探析。
11、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2、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3、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4、论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及解决。
15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探析。
16、论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17、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2、对当前社会征信体系完善的法律思考。
3、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路径。
4、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关系研究。
5、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制度研究。
6、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研究。
7、对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界定标准研究。
8、反垄断法的实施问题研究。
9、互联网背景下的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问题研究。
10、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研究。
11、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
12、当前背景下的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眼睛。
13、产品职责的归责原则研究。
14、产品召回制度研究。
15、虚假广告法律治理研究。
2、地方人大保证宪法实施职能研究。
3、合宪性审查制度研究。
4、人大监督权与宪法实施研究。
5、我国宪法实施路径与方法研究。
6、论宪法解释的功能。
7、论大数据时代公民保密权保护。
8、我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问题研究。
9、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的定位与职能调整研究。
10、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
11、论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
12、论公务员的廉洁义务。
13、论教师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
14、行政诉讼跨区管辖改革研究。
15、社区矫正的现、问题与对策--以六安市某县(区)为例。
16、公共服务外包法律规制。
103幼儿园新教师专业能力期待的研究。
104幼儿园亲师沟通状况研究。
105幼儿教师合作的内隐观研究。
106幼儿教师生命教育观研究。
107教育机会均等视野下师幼互动研究。
108少数民族地区幼儿园多元文化课程实施研究。
109男幼儿教师专业认同的个案叙事研究。
110关于教师对幼儿读经的价值取向研究。
111少数民族地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112幼儿社会教育实践性问题研究。
113生态学视野下的幼儿园主题教育研究。
114幼儿园园本课程资源整合利用的探索。
115父母婚姻质量、亲子依恋与幼儿焦虑的关系研究。
116幼儿的焦虑及其与母亲心理健康、教养行为的关系。
117民办园教师专业自主权的缺失与回归。
118幼儿园教师教学行为的知识学研究。
1194~6岁幼儿小组合作学习的研究。
120兰州市幼儿教师职业认同与专业发展研究。
121幼儿教师课程改革认同现状研究。
1223~6岁回汉幼儿心理理论发展的跨文化研究。
123幼儿园课程园本化。
124幼儿教师教学反思现状的调查与研究。
125农村幼儿园混龄教育现状调查及对策研究。
126在沪韩国幼儿园生活教育研究。
127h省a市幼儿园利用家庭、社区教育资源的研究。
128幼儿教师教育活动反思的调查研究。
129园长领导力的反思与重构。
130幼儿社会技能培养的生态环境创设方案研究。
131幼儿教师关于早期阅读教学的信念与教学行为研究。
132关于父母教养方式与儿童适应性的研究。
133内蒙古地区幼儿园园长课程管理现状与对策研究。
134人类学视阈下的城市蒙古族幼儿家长教育观念研究。
135蒙古族幼儿园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136熟悉环境下幼儿对抚养者依恋行为的研究。
1374-5岁儿童欺负行为与儿童气质、母亲教养方式的相关研究。
138回族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回族幼儿教育。
139幼儿教师职业角色认同的研究。
140幼儿园教师科学素养的调查研究。
1413-5岁儿童自主性与母亲心理控制水平的相关研究。
1425岁儿童约束性顺从行为与社会观点采择能力的关系研究。
143大连市幼儿教师主观幸福感与教学动机的相关研究。
144西安市幼儿园教研工作现状调查与研究。
145我国幼儿园英语三种教学模式的比较研究。
146父母对3-7岁儿童的期望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147对幼儿教材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148英语浸入式教学中师幼言语互动研究。
149幼儿同伴合作行为研究。
150西安市高年级小学生心理健康与父母、教师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
151师幼交往中幼儿主体性素质建构的研究。
152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学指导语策略之研究。
153幼儿音乐教育档案袋评价的'探讨。
154故事讲述与扮演的结合对幼儿叙事能力的影响。
155幼儿园男教师实际工作情况以及影响男性参与学前教育因素的研究。
156父母数学教育观念及其与儿童数概念发展关系的研究。
157对广州市幼儿早期阅读父母参与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158对课程管理中幼儿教师自身角色定位的研究。
159课程视野下广州市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现状研究。
160父母关于儿童入学准备的观念研究。
161幼儿园课程建设现存问题之研究。
162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示范作用发挥研究。
163幼儿园课程评价与幼儿创造潜能开发的研究。
164农村幼儿意外伤害现状与对策研究。
165幼儿园艺术教育中的教师角色研究。
166自在世界与规范世界。
167幼儿园大班社会退缩幼儿的同伴关系状况研究。
168论童话对儿童心理发展的价值。
169幼儿同伴冲突解决策略研究。
170大班幼儿对图画书的解读。
171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养方式的现状研究。
172幼儿园观摩教学中教师表演的研究。
173幼儿选择性缄默症干预个案研究。
174社会支持对幼儿教师教学效能感的影响研究。
175幼儿教师心理素质基本结构的研究。
176蒙古族民间游戏在幼儿园课程实施中的个案研究。
177家长关于早期教育相关问题观念的调查研究。
178在园幼儿人身伤害事件的个案研究。
179幼儿园团长课程领导的个案研究。
180情绪调节方式及其对幼儿教师工作满意度的影响研究。
181幼儿父母自我效能感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182幼儿园教师课程决策的个案研究。
183长春某幼儿园开展民间儿童游戏的个案研究。
184幼儿园园本教研的特点及存在问题研究。
1853—6岁幼儿合作学习的水平与特点研究。
186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科课程设置研究。
187生命化幼儿园体育活动及其实施原则研究。
188“做中学”活动中幼儿的学习过程及其特点研究。
189心理理论视角下3~6岁儿童情绪理解能力发展研究。
190探寻走向专业化的职业历程。
191幼儿园档案袋评价的实施策略研究。
192幼儿园活动区教育的策略研究。
193关于幼儿园男教师角色职能的研究。
194幼儿教师的情绪教育观研究。
195选择性小学入学测试现象透析。
196幼儿园教育活动中教师非正式评价行为的研究。
197幼儿园教育过程中的教育公平研究。
198“幼儿弱势群体”的人际交往研究。
199主题探究教育活动形式下的幼儿艺术教育研究。
200幼儿焦虑状况与气质、家庭环境的关系研究。
1、锅炉控制系统的优化设计与实现。
2、某工业锅炉能耗分析与节能技术研究。
3、利用增压锅炉烟气的余热锅炉的热力性能研究。
4、循环流化床锅炉dcs系统的研究与应用。
5、基于小型燃煤锅炉氨法脱硫技术研究。
6、大型cfb锅炉在劣质无烟煤中的应用研究。
7、锅炉直流燃烧器改造及运行优化。
8、工业锅炉汽水系统和燃烧系统控制研究。
9、工业燃气锅炉控制系统的研究和设计10、300mw燃煤矸石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研究。
二、汽轮机相关。
1、汽轮机dcs系统的设计与研究。
2、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汽轮机deh改造及控制优化。
3、电站汽轮机通流部分故障分析与应用研究。
4、用于小型汽轮机排汽冷却的蒸发冷凝器设计。
5、汽轮机真空辅助冷却系统的研究。
三、供暖相关。
1、热电联产供暖系统与发电厂热泵供暖系统对比分析。
2、热泵与热电联产耦合供暖系统研究。
3、热电冷三联产应用实例分析。
4、既有公共建筑供暖系统节能改造的研究。
5、北方住宅冬季集中供暖无线节能监控系统研究。
6、新疆地区太阳能地源热泵的应用研究。
7、无线传感器网络温度采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8、基于无线传感器网络的室内温度监测系统设计。
9、分户计量供热系统运行调节与室温控制的研究。
10、基于无线通信技术的热泵供热控制系统的研究。
11、深层地热水资源在暖通空调领域中的应用探讨。
12、供热系统监测与控制改造技术研究。
四、其他。
1、提高中速磨煤机出口温度的可行性研究。
2、等离子点火技术的应用与研究。
3、燃煤锅炉干式排渣系统的研究。
4、西部地区新能源开发与利用研究。
5、太阳能-水源热泵辅助供暖系统的研究。
注:可根据个人需要对题目进行合理变动,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要先给老师看过。
摘要:司法中的正义问题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加强对司法正义问题的研究对我国社会稳定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本文首先从司法中的正义问题的涵义及其构成的相关概念出发。然后对司法中的正义实现的价值进行分析,并具体阐述了司法中的正义实现对我国法治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最后明确了实现我国司法公正的建议与构想。
关键词:司法;正义;实现。
一、司法正义的内涵与构成。
(一)司法正义的内涵。
司法正义的内涵具有三个重要要素:第一要素是法的来源来看,立法的环节必须对利益主体充分衡量。第二要素从法律关系的范畴来说要做到法的本体的正义;第三要素是法的适用要做到正义,而司法正义最直接的体现在于法院在审判过程中要做出公正的裁判。司法正义从其内容来说正义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因此,要深刻理解司法正义的内涵在一定程度上离不开对正义的关注。以上三个要素就是司法正义的内涵,就司法正义的外延来看,通过对其具体对象与内容来看,司法正义又可以体现为法官的个人正义和司法的制度正义。
(二)司法正义的构成。
司法正义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重要的价值目标与价值追求,司法公正问题一直被重视。司法正义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与社会价值。司法正义的构成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司法正义要做到实体公正。实体公正要求法院的具体裁判要做到公平公正。实体公正主要表现为:一是面对同样的法律行为,法律要做到公平对待。二是对带所有案件,其适用法律的依据要平等。另一方面司法正义要做到程序公正。程序公正具体表现为:一是要求司法独立。二是要求在诉讼过程中要无偏见地对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做到公平公正。三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能因为个人出身地位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二、司法正义实现的价值。
(一)司法正义实现的法治价值。
法治理念是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其价值不仅仅体现在于法治理念的发展对于专制权力的限制,更体现于一种社会秩序。司法正义所实现的法治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司法正义是法治社会发展的终极理想和基本价值目标。从司法权力的来源来看,司法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的间接让渡,人民将权力赋予司法机构,让司法机构将司法权力分配给司法人员。司法人员通过适应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的过程,使纠纷与矛盾得到合理的解决。另一方面,司法公正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一个法治国家的秩序的正常有序的运行,其主要依靠法律这种工具。通过运行法律这种工具实现社会有序的运行,在运行过程中体现法律至高无上的地位,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司法正义实现的社会价值。
社会的稳定以及公平正义的实现的一个重要手段是通过加快司法体制改革,防止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现象出现,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减少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障碍,促进社会的更加和谐。具体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将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作为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长远战略理念。另外一方面可以加快推进我国司法建设过程中各项改革创新方法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使司法服务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推动社会的发展。
三、实现司法公正的建议与构想。
(一)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
司法人员的素质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自身优良的职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这需要司法人员平时注重自身的言行加强自律和道德修养培养自身的道德情操。另一方面要求完善的制度和纪律作为约束。只有内外两种因素综合而来才能有效的促使司法人员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达到道德自律,作出公正的结论,从而使司法人员在司法活动过程中保持中立性与独立性。
(二)坚持司法公开、完善司法监督。
要做到司法公正,需要有两个必要前提,一方面是要求司法公开,另一方面要求完善司法监督。从司法公开而言,不仅仅意味着外在的诉讼程序过程中的公开,同时要做到对案件管理流程的公开。忽视了对具体案件管理流程的公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容易造成对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丧失,从而出现司法不公的现象。另外一方面要完善司法监督。在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下,在司法权力的行使过程中要求做到司法独立,同时也不难回避的是有司法腐败情况的出现。这就说明,在司法正义的实现过程中单独只考虑司法独立是远远不够的,这要求我们在司法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充分衡量司法监督的重要性。司法监督不仅仅是实体正义的监督,而且应该是对程序正义的监督。促使当事人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同时,在对司法权力的行使过程中要求确立科学的问责制度。使司法权力的行使受到合理的约束,避免司法权力滥用的现象出现,从而推进我国司法正义的实现。
(三)完善立法。
司法的就是法律适用的具体过程,在法律适用过程的依据就是具体的法律,要做到司法公正必须要求立法体现出公平正义,要实现良法之治。立法正义需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要求立法民主化,要充分衡量各方面的利益,避免出现立法专制的情况。二是要求完善立法监督。明确立法过程中公民对法律权力行使享有充分的监督权,使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实现司法正义。
综上所述,在我国法治国家的建设过程中要做到司法正义,必须完善司法监督,提高司法人员的素质,保持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坚持司法公开,只要这样才能最终实现我国的司法公正。
参考文献:
[1]潭世贵.中国司法改革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2]肖建国.程序公正的理念及其实现[j].法学研究,2009(3).
[3]陈光中.司法公正和司法改革[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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