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计划书的过程中,需对工作进行分解、排期、设置里程碑等,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值得学习的计划书案例,能够为我们提供启示和参考。
我们将以iso9000为基础,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以"高质量、高频度"的环境卫生维护,让业主和我们共同参与环境卫生管理与监督,建设好我们共同的家园,管理处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以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垃圾实行袋装化:住户的生活垃圾的收集,统一采用管理处提供的垃圾袋进行收集,清洁工按照垃圾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污染环境,收集的垃圾统一交给环卫部门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图例说明:
(1)管理处专门负责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对管理区域内的卫生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卫生情况和卫生工情况进行抽查。
(2)发现存在清洁问题,分析存在的大致原因(如果是保洁员偷懒要严肃批评)。如果有其他因素要求保洁员以后一定要及时注意。
(3)找来当班保洁员,到现场进行整改,整改过后进行复查并记录。
物业绿化是为使业主(使用人)创造清新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加强环境保护,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已成为人们共识和追求,反映到物业工作上来就是要做好物业绿化管理工作。根据所管物业类型、规模和绿化管理要求合理组织人力,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责任落实,管理到位,保证绿化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物业环境绿意盎然。具体工作程序及方案如图所示:
图例说明:
(1)管理处安排的绿化负责人每天对所管的绿化的浇水、施肥、锄草、修剪、防寒除虫等进行检查。
(2)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记录在案,对各个环节提出修整方案,该浇水的浇水、该施肥的施肥、该锄草的锄草、该修剪的修剪、该防寒除虫的进行除虫害等。
(3)由管理处绿化组进行人员的安排,对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4)负责人对整改过后的绿化环境进行复查,已经达到要求后填写《绿化管理统计表》存档。
(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项目工作要求及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室外20分小区道路清洁无尘土、纸屑、积水、杂物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房屋明沟无淤泥、污垢、积水、杂物、不堵塞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宣传栏、扶手栏、导向牌洁净无灰尘、无污迹符合4分,发现1处扣0.5分。
盆景花木保持鲜活。花坛无杂草、枯枝等符合4分,基本符合3分。
垃圾池垃圾日常日清,垃圾实行袋装化。符合2分,基本符合1分。
露天阳台清洁无杂物符合2分,发现1处扣0.5分。
消防楼梯踏步无尘土、杂物、扶手无灰尘符合3分,发现1处扣0.5分。
公用门窗、墙、玻璃、消防箱、消防管、信箱无灰尘符合5分,发现1处扣1.5分。
垃圾筒无异味、无污水、外表清洁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电梯门、轿厢地面无杂物痰迹、烟蒂,壁面无污垢符合4分,发现1处扣1.5分。
大厦内地面必须保持清洁光亮、小区保持清洁符合3分,发现1处扣1分。
地下室保持干燥,清洁,无乱堆杂物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
(二)、绿化养护工作。
项目工作要求及标准评分标准得分备注。
绿化养护管理30分生长茂盛无枯枝,修剪整齐,草坪无杂草符合5分发现1处扣1分。
新苗成活率95%以上,老苗保存率98%以上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
绿化设施无缺损,绿化建筑小品无损坏符合5分,基本符合2分。
按计划养护,按特殊要求养护实施情况符合5分,基本符合2分。
绿化档案齐全、完整,管理养护记录完整符合5分,基本符合3分。
为了管理区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的优化组合,规范部分管理水平,合理化区域内的管理要求,特制订管理规定及岗位职责如下:
(1)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1、区域内业主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垃圾桶清倒垃圾,严禁乱倒乱抛。
2、严禁随地吐痰;禁止向室外泼水、丢抛果皮、烟蒂、杂物等。
3、保持公共楼梯走道整洁,不得在公共走廊过道堆放车辆杂物等。
4、区域内不准养家禽和牲畜,合理、合法,规范饲养宠物等禽畜。
5、不准在大厦内公共场所摆佛堂、烧香拜佛、办理丧事等活动。
为使小区有一个鲜花盛开、绿树成荫、优美清新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绿化管理规定:
1、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
2、小区内的绿化综合管理有物业公司绿化队负责。
3、严禁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不准在树木上凉晒衣物、系铁丝、拉绳索、挂物件等。
4、不准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不准在草坪及绿化带内嬉戏、玩耍。
5、不准在爱绿化带内倒污水、垃圾、焚烧物品。
6、不准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
7、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
8、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穿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准在绿化带停放车辆。
(3)保洁员岗位职责。
1、服从管理处领导,执行管理组各项规定。
2、道路、走廊、平台、停车场、绿化场地等无明显垃圾尘土。
3、垃圾应日产日清,不能长时间的积存堆放。
4、公共配套设施、楼道、建筑物等外观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广告、标语等现象应及时清洗。
5、平台、天井无积水、墙角无蜘蛛网、尘埃。
6、楼梯、扶手、玻璃窗、信箱、电表箱、电梯轿厢等定期擦拭、清扫无尘土。
7、对厕所无手纸,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易堵塞物等及时清除,如发生管道堵塞现象应及时汇报。
8、对往楼下乱抛物的现象予以制止,并及时清除。
9、文明服务,作风廉洁,不收小费,拾金不昧。
10、卫生工具(用具)必须按规定使用,执行限额领料、以旧换新制度,对无故损坏者酌情赔偿。
(4)绿化工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区内绿化概况,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面积。
2、提高绿化养护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花草树木的品种、名称、特性和栽培管理方法,掌握花木病虫的防治方法,正确并熟练使用园林具械。
3、对花木进行适当挂牌,标明品种等方便居民欣赏。
4、对花草树木适时浇水、定期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及时修剪枝叶、补苗。
5、保证绿地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生长茂盛。
6、妥善保管好绿化械具、工具设备、设施、农药化肥和其他用品。
7、管理好自来水龙头,节约用水,做到人走水断,不准出现长流,其他开关用水龙头损坏要及时修理。
8、完成公司和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5)保洁员劳动定额。
1、梯级清扫:14层/小时/人。
2、地面清扫:300平方米/小时/人。
3、拖楼梯:13层/小时/人。
4、擦楼梯扶手、通花铁栏、地脚线:12层/小时/人。
5、洗地毯:360平方米/小时/人。
6、刮玻璃:4平方米/分钟/人。
7、清洁8层以下楼房(无电梯)1梯10栋/人;9层以上楼房(带电梯):1梯8栋/人/天。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园地植被的合理规划,根据各苗圃的土质,水源条件,市场行情,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的预测,合理安排苗木品种的种植。
2、植入的苗木,不管是购入的,还是圃内移植的,在种植季节内,带土球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95%以上,裸根树苗成活率务必到达85%以上。
3、圃内的树苗(新栽植的除外)务必到达苗全、苗旺、苗壮,期间无杂草,定期修剪和喷洒农药,不出现疫情及病虫害现象。
4、各苗圃所有苗木要登记造册入账,购进和售出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自然生长增值部分,由公司相关人员每年底评估一次,并计入帐内。
5、苗木购入,大宗购入树苗务必争取采取招投标,对少量苗木的购入,要货比三家,以质论价,择优购买,新进的苗木,须有两人以上验收,并签字入库。
货款,如有欠款,务必有公司内部人员担保,担保人负责催要其所担保的货款,半年内仍拖欠的,有担保人垫付。对外销售苗木,有二人以上办理出库,核实无误后发货,并在发货单上签字。
7、易耗品(农药,话费等)的购入使用。化肥和农药由园林绿化公司每年集团申请一次,购入后入账,使用时经苗圃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开具出库单,并由出库人和经办人签字。
1、司机务必热爱本职位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岗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司机出车要带齐证件,做到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驶,未经允许,不准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否则出现违章违纪交通事故车辆损坏等问题,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职责。
3、司机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持续车辆的技术状态良好,确保能够随时理解任务。
4、车辆的维修务必按照申请、签定、预算、审批、维修的程序进行,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要找厂家维修的,须向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待批准方可维修。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可是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到达95%,无0.1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
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创造优美、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适应建立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园林绿化的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化地包括:
(一)公共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陵园、小游园、街头绿地、广场绿地、行道树和文化宫、俱乐部、青年宫、名胜古迹区等公共场所内的绿地。
(二)专用绿地: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化用地。
(三)生产用地: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五)风景名胜区和风景林。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实行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原则。透过园林绿化专业队伍和全民义务植树垂直绿化活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设立市绿化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城乡绿化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委属市园林处具体承担全市的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所有单位和有劳动潜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其他绿化和爱护树木、绿地、花草的义务。
第七条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地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对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小区)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由市规划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市园林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凡规划确定的园林绿化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改作他用的,要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九条城市规划新区和改造旧区,必须要留住绿化用地面积。新建区绿化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30%;改造旧区绿地用地面积要占总用地面积的25%。不得占用现有绿地进行其它建设。
第十条凡属中心城区新、扩、改建工程,建设单位要按规定将园林绿化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留出绿化用地面积,绿化所需经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园林绿化设计未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设计方案。绿化任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新建工程竣工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
第十一条凡城市规划区内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务必由有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按规定到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领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可进行园林绿地施工。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绿化设计图纸务必经规划和园林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园林管理部门缴纳工程造价5%的绿化保证金,并领取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方能进行施工。绿化完成一年后,经园林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合格者如数退还绿化保证金;如绿化不合格,则按实际状况将保证金抵作绿化费用。
第十三条园林绿化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花草树木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十四条城市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园林管理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园林部门所有,并由园林部门管理。
(二)各单位的专用绿地由单位自行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本单位所有。
(三)沿街单位在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营造的公共绿地,由营建单位管理,其范围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营建单位所有。
(四)居住区内的树木、花草及设施,归负责此区绿化投资单位管理和所有。
(五)居民个人私有庭院和房屋前后种植的树木、花草归个人所有。
(六)各单位在指定地点义务栽植的树木,栽植单位负责养护管理,树权归园林管理部门所有。
(七)属国家所有散生在单位“门前三包”职责区和居民庭院的树木,由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
第十五条城市的园林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古树名木所有权属国有,由园林部门建立档案和标志,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或迁移古树名木。生长在城市街巷、广场等地的古树名木,由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养护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负责管护,园林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务必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七条城市所有树木非经园林部门批准,不得移植或砍伐。申请移植或砍伐非本单位和个人所有树木,要按规定的标准缴纳补栽费;砍伐树木的,按“砍一栽三”的原则进行补栽,在领取砍伐证时,应按补栽数以每株150元的标准缴纳补栽保证金。对补栽树木成活的,要如数退还保证金;未成活的,保证金抵作栽植费用。
第十八条对树种树苗,要建立严格的检疫制度。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不准调入或调出本市。发现有疫情的树种树苗,由种苗管理部门采取打药、销毁等措施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园林绿地。确须占用的,应向园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绿地重建费。临时占、挖绿地的,要经园林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标准缴纳绿地占、挖费和绿地恢复费。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在绿化带(岛)设置任何指示标牌,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务必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树木、绿地、草坪等,要严加保护,按实地状况缴纳保护押金。工程竣工后,经园林部门验收合格的退回押金,不合格的用押金补偿。
第二十二条城市市政养护,公用事业,电力电信部门因业务需要移植或修剪树木时,应事先征得园林管理部门同意,按规定缴纳绿化补偿费,在园林主管部门指导下移植、修剪。
第二十三条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是供群众游览休息的园地,务必持续树木繁茂,园林整洁美观。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风景区投掷污物,排放污水,捕鸟钓鱼,不得在建筑物及竹木植物上刻画,不得挖壕野炊、玩火,不得破坏水源水体、地质地貌。
第二十五条对公园、动物园、风景区内的古建筑、文物古迹、风景点应采取措施重点保护。不准在其保护区内修建格调与之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公园、风景区内为旅客服务的饮食、照像、小卖部等服务网点由园林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六条游人应遵守公园的有关规定,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爱护公园设施。
第二十七条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园林绿化部门具体行使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组织开展城市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
(四)开展园林绿化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园林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摇树、爬树、攀枝、采花、摘果、刻画树皮和竹子;。
(二)上拴铁丝、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拴系牲畜、靠放铺板;。
(三)绿带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四)穿行绿篱、翻爬栏杆,在绿地内嬉戏斗殴;。
(五)在公园、动物园、植物园、苗圃内狩猎捕鸟,逗打、恐吓动物。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给予警告、限期清扫拆除、没收装置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
1.在树旁、绿地、绿带取土、倾倒垃圾污水;。
2.在绿地、绿带内停放机动车辆;。
3.在树下、花坛、绿地内明火设灶、借树搭棚或在花坛、绿地内摆摊设点;。
4.公园、绿地、绿带内放牧割草、挖壕野炊、往喷水池抛废弃物。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可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一)、(二)项违章行为损伤了树木花草;。
2.车辆撞伤、挂伤或机械损伤树皮、枝丫、花草;。
3.撞倒、损坏公园、风景区、小游园等绿地栏杆及其它设施;。
4.圈围树木或废气、废水、废渣造成严重污染,危害树木生长。
5.擅自移植、修剪树木;。
6.在树下搅拌混凝土、打三合土,危害树木正常生长的。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管理绿化条例》第二十九条,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损失,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1.由于以上第三项违章行为造成树木死亡;。
2.践踏花坛绿地,造成严重损失;。
3.盗伐、盗窃树木花草。
(九)没收采集物,依法处以罚款。
未经园林部门批准,擅自砍伐国有树或虽经审批(无论国有树还是单位树)而擅自超出砍伐量的,由市园林管理部门责令其赔偿树木死亡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处以罚款。
(十)未经市园林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擅自)占用规划区内山场及绿化用地,已占用的要限期退出。对限期未退出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xx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景观效果绿化养护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记录健全,管理得当,到达黄土不露天。
1、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2、花坛、花带轮廓清晰,花坛地势平整或顺平,浇灌不积水,边缘留深不低于7cm。
3、绿地内各类摊点应证、照齐全,遵守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定点、定位、定数量,持续场地整洁、造型美观,不影响交通和园容园貌,持续摊区卫生整洁、无废弃物,不经营国家禁止的或劣质的商品。
4、广场、游园内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园内无违规车辆出入现象,各种车辆定线定点存放。5、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游路、休闲场地卫生干净,随时清扫全日保洁,地面破损恢复及时,无各类杂物堆放。
1、树冠完整,树形整齐美观,分枝点适宜,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挂树,无徒长直立枝、交叉枝,树基部无萌蘖,树体无倾斜现象,修剪科学合理。
2、行道树定干高度相同或相近,规格一致,修剪造型美观,不妨碍行人、车辆透过和影响交通视线,无缺株,树上无枯死枝条,折断枝条存在,种植穴无垃圾,土质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行道树树穴平整留深不低于7cm,浇灌不漏水。重要地段有植物、树穴砖等材料或设施覆盖,每年适时刷白一次。
3、落叶树生长健壮、返绿、发芽、抽梢正常,叶片大小、色彩正常,一般条件下,无黄叶、卷叶、焦叶,正常叶片保存率95%以上。针叶树针叶寄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乔木和小乔木被病虫危害株数不得超过1%,无虫蛀,病害落叶,枯黄萎蔫,死亡等症状出现,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上平均每30cm长度不得超过2头,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5、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控制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6、花灌木:苗木生长旺盛,叶色鲜亮具有光泽,冠幅丰满,群植时株行距均匀,高低错落有致,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栽植地或株下无垃圾,杂草;土壤疏松,墒情良好,每年秋季施基肥一次,根据其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造型,确保植物造型美观大方,及时清理枯死衰败枝条,种植区域内无缺株现象。
7、绿篱、模纹等整形植物生长旺盛,枝叶繁茂,整齐一致。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子保存率95%以上,无枯死衰败苗木,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野树,乱挂乱扯,无杂物及垃圾附着,无缺株。脱脚、断带现象。株行距均匀,种植地土质疏松,肥沃,墒情好;修剪及时,到达图形清晰美观,曲线圆滑,三面平整。
8、草花:生长旺盛。花繁叶茂,冠幅丰满,无明显病虫害发生,无杂草,无旱象;广场、街道、园内彩化造型新颖,整齐美观,无破损、凋谢、残缺现象。
9、草坪:植物生长整齐,长势旺盛,色泽均匀嫩绿,无杂草、无疯长现象,覆盖率99%以上,修剪均匀整齐,无漏剪、少剪现象,草地平坪边缘切整齐,效果好,修剪后及时清除草屑;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及时浇水,无旱象,入冬后草坪全面浇冬灌水,冷季型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0、地被:植物生长旺盛,叶色正常,开花适时繁盛,土壤疏松,覆盖率99%以上;栽植株行距均匀,高低整齐,品种或花期一致,及时清理残花败叶;绿地内无杂草,及时浇水,无旱象;适时、适量、适法施肥,无生长不良和任何肥害现象,病虫害观察仔细、全面,防治及时有效,用药科学,方法得当,无药害发生。
11、按照宜植必植原则,棚架、花架处种植攀缘植物和藤本植物应根据不一样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绑缚、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植物生长良好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1、园林设施完整率达80%以上。
2、雕塑定期刷新,景石、小品清洁完整,果皮箱、导向牌、栏杆定期油漆,残缺、破烂的及时维修、更换;桌椅等休息设施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健身、休闲娱乐设施及时维护、修缮,保证安全。
3、各类灯饰、喷泉、喷灌等水电设施运行良好,及时维护和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湖、渠、池等水面清洁、无漂浮物,警示牌醒目、完备,定期更换;喷泉严格按照规定定时开放,并能保证各类应急要求。
4、公厕全天持续干净整洁,做到地面无垃圾、污垢、便溺,无蚊蝇蛆虫,无异味.
院内所有草坪、绿篱、行道树、植木、花坛、生态护坡等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打药、翻地及部分绿化工程的施工和养护工作。
1.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每日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在夏、秋两季根据旱情情景可提早浇水,对自我的职责区内的绿地按质量标准进行养护,工作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工作期间禁止干与工作无关是事情。
4.工作期间严禁结伙在路边、墙角、绿地内休息。
5.绿化工人要不断提高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6.对于故意损坏花草树木的学生、教工均要制止。
7.发现职责区内植物病虫害及受损的花草树木要及时上报后勤处。
8.工作中操作剪草机等机械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生产,由于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负全责。
1.搞好院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浇水,防止病虫害,适时修剪等。
2.草坪养护要适时浇水、修剪。
(1)浇水:草坪生长良好与正常的养护浇水是分不开的,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见湿见干,地表不积水,避免只浇表土,浇水深度10-20公分。一般在上午浇水,中午、晚上不宜浇水。喷灌时专人看管,以到达地面径流为准;无喷灌设施处接软管浇水,进行缓流浇灌。严禁高压水流冲毁土堰。
(2)修剪:4月下旬草高10公分进行修剪,留茬高度6公分左右,剪后要及时搂出草叶。5月份,坚持草高10公分,每隔10天左右修剪一次,留茬高度在5-7公分。6-8月,每10天到15天剪草一次,留茬适当高一些,一般在6-8公分,避免雨天浇水。病虫害发生时修剪草坪应对剪草机的刀片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病害蔓延。
3.职责区内修剪的杂草、杂物等当天清理干净。如遇特殊情景未清理,第二天必须清理干净。
4.每年对草坪及花灌木进行施肥2-3次,开春时应视气候情景进行一次施肥,施肥后及时浇水,促进植物返青生长,在生长期进行应视其植物长势情景进行一次追肥,保证植物旺盛生长,冬季在植物休眠期以施有机肥为主,促其根系生长,以利越冬。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保存率:绿地保存率100%,新建绿地“黄土不见天”,不留死角,乔、灌、草等保存率95%以上,大乔木保存率98%以上。新建绿地中,植物成成活率95%以上。
2、乔灌草配置:绿地植物群落层次分明,季相分明,景观优美。植物间有适当的生长距离,绿地内植物覆盖率85%以上。绿化布置适应生产功能的要求。
3、绿化面貌:植物生长茂盛,乔灌木主干挺立,枝形完整优美。绿草如茵,绿篱连续、无空档、无死树枯枝;修剪合理、适时,绿地内清洁整齐;病、虫不造成明显危害,无药害;绿地设施及硬质景观保持良好形态。
(一)草皮。
1、每年对草皮修剪2~4次,保证草皮在10厘米以内。
2、生长季节生长势良好,不枯黄,春季返青较好。
(二)花卉:
1、花卉生长繁茂,植株整齐,群体效果较好。
2、花卉应时开花,基本无病虫害和残花败叶。
3、花丛式花坛花卉整齐一致,不缺株,三季有花。
(三)绿篱:
1、断面形式、高度、宽度基本符合设计要求。
2、适时修剪,保持篱顶篱壁平整。
3、生长健壮,枝叶细密,基本不缺株断条,无明显脱脚。
4、无明显枯枝黄叶,造成损害及病虫危害株数在5%以下,基本无虫网、灰网。
(四)乔木、花灌木:
1、生长茂盛,植株健壮,树冠完整。
2、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比较及时清除有碍观赏的败花、残果。
3、叶色正常,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的株树在6%以下。无枯死枝杈,基本无交叉枝、并生枝和徒长枝。
4、树体基本无蛀杆害虫,具有虫粪、虫网等危害的株树在4%以下。
5、同一路的行道树的修剪方式相同,主侧枝分布合理,剪口处理完好。
(一)草坪养护:割草修整、喷药施肥、浇水排涝、清除杂草垃圾。
1、割草修整,一年2—4次,从4月到11月,具体视草皮生长情况而定。
2、喷药施肥,视病虫发生情况和草皮长势进行,使用品种为绿色环保化肥和无害农药。
3、浇水排涝,浇水主要在夏季节,排涝主要在霉雨季节。
4、清除杂草,清除杂草一般在春季杂草高发时不间断进行,夏秋季则定期清除。
(二)绿篱养护:修剪、施肥、松土、防止防治病虫害、浇水。
1、修剪,春秋嫩枝萌发后进行修剪整形。
2、施肥、松土、在开春后入冬前进,施用有机复合肥为主。
4、浇水,在草皮浇水时附带进行。
(三)乔木、花灌木养护:松土培土,修剪,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
1、松土在春季进行;培土在入冬前进行。
2、修剪,一年一次在冬季落叶后进行,常绿植物则在春季萌发前进行。
3、施肥、浇水、病虫防治同绿篱同时进行。
为加强社区绿化管理,确保绿化带不受破坏,现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丁是居住区绿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绿化的培育、维护和管理。园艺作品必须是:
1.熟悉居住区绿化面积和布局,花卉、植物、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点和栽培方法,并公布植物名称、产地及种植季节、生长特点和管理措施等,方便居民休闲观光观赏。
2.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培土、施肥、除草、病虫害、修剪枝叶、补苗、洒水,并塑造大型灌木,丰富绿化资料。
3.保持绿地清洁,草坪、灌木林无杂物、缺水、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
4.有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和绿化知识,帮助业主做好家庭绿化工作。
5.园丁有权防止违反相关绿化管理规定。
二、小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使用者,有权利和义务爱护小区绿化。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破坏绿化用地,不得向绿化用地。
2、内排放污水、扔垃圾。禁止在绿化区饲养牲畜、追逐嬉戏等破坏绿地的行为。
4、禁止使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物品。
5、行人和车辆不得穿越有警示标志的绿化带,不得破坏绿化围栏。
6、不得在绿化区堆放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和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他标志牌。
三、故意损坏花木和防护设施的,由管理处责令改正,赔偿损失。不听劝阻、刁难,违反绿化规定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有关部门处理。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小区公共绿化养护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场所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项目:
第二条绿化养护范围。
第三条绿化养护内容。
上述第二条范围的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盆栽等绿化的日常绿化清洁、除草、浇水、施肥、病虫防治、修剪、补苗移植、中耕松土、做保水圈、防风防寒等工作。
第五条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要求及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检查方式见附件。
第六条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即养护肥料、养护水电、药物、待补苗木、绿化垃圾清运)、包工具、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的方式。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计划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2、批准乙方依据季节和植物生长特征编制的年度养护计划;。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存放养护工具的场所;。
4、甲方应按时、足额(扣除违约金后)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服务费用;。
5、不得干涉乙方内部员工工作分配、日常的绿化养护保洁安排、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提供绿化养护服务的报酬;。
7、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确保住户、甲方员工、行人及他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1)暴雨、飓风来临前大型乔木加固;。
(2)增加可能影响到行人、游人安全的树木加固设施;。
(3)及时拆除固定树木的支架、铁线;。
(4)加强带刺树木对人身安全的防护;。
(5)路边、停车位(场)边等公共场所树木、花草定期修剪;。
(6)绿化垃圾及时清理;。
(7)喷施农药前、中的安全通告与警示;。
(8)修剪、更换树木、花草时现场的安全防护;。
(9)养护工具的安全使用、管理与使用时现场安全管理;。
(10)使用安全、达标的养护设备设施、病虫害防止药品;。
(11)采用安全、合理、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
(12)其他可能发生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作。
9、乙方工作人员应穿着统一服装,形象端正;。
12、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对生长不良、已老化的花卉及时进行更换;应保持草坪平整,经常性积水的低洼处,应逐步用河沙或黄泥填高;保持工程环境干净整洁;可修剪类的灌木、草坪修建整齐;自然造型类花草长势良好;向外移植花苗,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小区绿化设计、配置。
第十条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注:含税,未扣违约金)。
1、绿化养护费用按月计取,每月甲方应付费用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年度总费用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
2、绿化养护费在每月15日前支付,如支付日为节假日、公休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工作疏忽导致甲方、住户、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责任,当该疏忽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承担的全部责任;乙方员工故意偷窃、破坏甲方及住户财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扣除两倍偷窃或破坏物品价值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更换肇事员工;乙方员工辱骂、殴打甲方工作人员、住户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1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乙方员工侵犯住户、甲方员工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应依法承担责任外,根据性质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倍经济责任的违约金。
2、合同有效期内,非因苗木老化、他人故意破坏造成乔木、灌木、花草死亡的,乙方承担更换或赔偿责任,更换的苗木应基本与死亡苗木的品种、规格、长势相当,否则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3、乙方提供的绿化养护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甲方可责令乙方现场负责人随时整改。若整改不及时或多次违反同一质量要求,可按合同附件扣分(支付违约金)标准扣除违约金;严重违反质量要求、特定质量要求的,不经事先通知可直接扣除违约金。违约金从下月支付上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4、违反第九条第5款规定,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交年度方案、月计划的,应按每日3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方案、计划实施且没有合理理由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300元,且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弥补未实施措施的权利。
5、违反第九条第3、6、7、8、9、10、12规定的,根据性质每次/每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200元,严重的应支付违约金200——600元。
6、因甲方原因每推迟一天支付绿化养护服务费用,甲方应每天向乙方按延期支付总额款3‰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
1、若双方之一方宣布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仍需清算。
2、乙方每年违约金累计超过2016元,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违反第九条第4款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约议定项目直接或者间接方式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及其他个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16元。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1、乙方更换现场管理人员应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确认相关管理人员紧急联络方式。
2、甲、乙双方工作衔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现场主管人员签署意见。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企业经营许可执照等相关法定证照正本供甲方验证,复印副本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三十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6、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及时协商处理。
7、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8、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9、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及各执一份。
10、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城市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部分,其有利于对城市的环境及空气进行净化,提升城市的外观形象。提高人民的生活品味。如今城市建设正在加快发展,如何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水平,从而坚持城市建设与绿化协调并进,这是当下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的实施能够有效的改善城市环境、对市容进行美化,提升城市的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状况。城市绿地管理主要是对绿地景观效果进行提升,是城市美化的必要手段,所以,应合理的对生命植物进行浇水及施肥等养护管理工作。经过对植被进行连续不间断的养护,促使在现有绿化环境的效果上实现绿化的生态价值、景观价值及人文价值得到提升确保园林绿化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其关键在于对绿地进行正确的养护管理。
目前,我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依旧沿用陈旧的传统管理观念,有关园林建设、管理、规划等方面仍然存在单一性,甚至会发生错位或缺位的状况。尚未调整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协调、联动管理工作。例如:企事业单位与开发区等部门构成拥有自身流程的园林绿化工作,可是并没有采取规范性、整体性的管理措施,从而在保护整体绿化环境的工作中难以发挥其主动性和协调性。与此同时,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并未创立健全的绩效评价系统,没有参与到政府的工程会议之中;相关法规缺少地域性配套的绿化条例,导致绿化工作无法真正落实、规划。应对园林绿化工作,相关管理部门与监督部门未能根据实际履行自身的公共管理职责,工作力度低。
一般来说,园林绿化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城市环境质量的优劣,而对城市进行科学的园林规划设计是园林绿化和城市环境的重中之重。针对现阶段的城市环境来说,虽然我国大多数地区城市已经实行园林绿化规划体制,可是因为缺少科学性、长远性的宏观建设指导方针,在创立编制与实施过程中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一般会出现缺位的现象。异常是当个人单位侵占公共规划绿地时,而造成园林绿化工作落后于城市现代化的现象发生,最终无法实现保护城市生态绿地的客观要求。
3、园林绿化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低。
在进行规划城市的工作中,园林绿化事业一向以来占据较小的位置,同时缺少赏识园林与专项管理技能的人才;园林机械设施落后,无法满足城市园林绿化的需求;仅有极少部分技术人员能够到达采用先进技术进行绿化植物养护管理的工作要求,一般位于一线的绿化工人,都属于未经专业训练的民工,所以导致绿地植物无法到达预期景观效果的状况发生。另外,管理人员在行政执法时,因受传统处理方式的制约,无法遵守园林部门定制的标准监督职责。
根据分析目前的实际情景,许多政府部门依旧盲目的进行宣扬传统生态环境理念,却真正忽视了在建设生态化城市中园林绿化管理占据的位置和发挥的作用。例如,城市整体规划往往与建设城市整体园林绿化互不协调,使得绿地预留面积所占比例降低。尤其是处于县城开发区中的商住小区,绿化率仅占5%-10%,远远低于30%的标准绿化率。归根结底这与个人利益问题有着密切联系,土地资源的日益贫乏使得绿地面积大大降低。植物配置与草坪规划互不协调,人工景观往往会与自然植被产生冲突,使得绿化的整体生态效益低于景观效应,比如一些景区为了建设硬质景观而破坏了原有的自然植被,最终造成整体生态效益下降的现象发生。
1、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制度,加强园林绿化产权管理和监督管理。
做好所有绿地的养护管理,使其茁壮成长,是发挥绿化效益,巩固绿化成果的关键。所以我们要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森林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并针对园林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制定一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改变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政府大揽的做法,将绿化养护管理管理工作以招标或者区域职责划分的形式分给具有必须养护资质的单位去做。加强政府监督,提高广大市民惜绿、护绿意识,激发他们参与支持园林绿化事业的热情,巩固现有绿化成果,促进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
2、完善城市绿化规划。
园林绿化应以树木为主,科学选择植物,不盲目建植草坪,重视城市绿化的生态效果,尽量选择乡土树种,减少大树移植。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并结合现有的公共绿地、专用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绿地功能,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明确近期发展目标。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主要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不应仅仅追求美观,应重点研究如何让其发挥最佳生态功能。所以应根据地理位置、气候类型尽可能地选以抗病虫害本事强、适应性强的乡土树种为主,辅以能适应当地气候条件的外来树种。要充实园林绿化管理队伍,开展人员技术培训,从而改善人员结构及专业素质。配备专门的养护管理设备,提高养护管理的机械化水平以及工作效率。经过群众性的义务植树、认养绿地、建纪念林等措施,对群众进行普及教育。
(1)主城区方面。应大力加强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增加绿化量。内环以明城墙风光带为轴线,可结合天然绿地等自然条件,向两边辐射区分别规划15m以上的绿化带。同时对主城道路的绿化带进行美化,大力打造园林景观路,尤其是新扩建的规划道路应预留绿化区,其绿化率不得低于30%。
(2)城区边缘及其他方面。绕城公路的两侧各规划100m宽的生态防护林带,绕城绿化带长度坚持在54km左右。滨水绿化结合人工设计构成绿色景观带,沿江地区坚持其自然景观的独特性,并加强养护。重点规划江北地区城市防护林体系的生态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功能。
5、提高绿化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养护与管理水平。
(1)配置高素质的园林绿化队伍,选择有经验、有技术、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队伍、监理公司、养管公司来承担城市绿化的设计、建设与管理,促使绿化建设规范化,确保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的质量。
(2)加强城市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复合型的园林养护人才,这样才能适应以及满足现代化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
(3)推动全民参与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经过绿地认养的形式来使单位和个人参与到绿化养护管理中来,提高人们自觉爱绿护绿的意识,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百姓支持的良好氛围。
(1)病虫害的防治措施。针对病虫害的产生通常采用药物毒杀及生物防治两种。在对病虫害进行防治时,首先应对并沧海产生的原因及规律进行了解,采用综合治理的措施,在时机成熟的情景下经过采用最少人工及药物来实现病虫害防治的进行治理。
(2)施肥措施。当植被进入生长状态以后,应对其采用肥质相对淡薄的肥料进行施肥,施肥工作的开始通常在多日未降雨、土壤干燥且经过松土粗糙以后进行。
总之,园林绿化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都扮演者重要主角,它是衡量一座城市环境礼貌程度的标准,被誉为是城市的一张“绿色名片”。仅有一座城市的园林绿化管理水平提高了,才能在生态环境有保障的前提下,使城市园林绿化更好地发挥其功能,带动城市投资环境的发展,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从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城市增资添彩。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职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务必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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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资料。
3、持续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忙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透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1月:全年气温最低的月份,开放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进行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修剪大小树木上的枯枝、残枝、病虫害枝以及妨碍架空线路和建筑物的树枝。
2.路旁树木检查:及时检查路旁树木的绑扎、立桩情况,发现绑扎松动、导线植皮、桩体晃动等情况,应立即整改。
3.害虫防治: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蛾蛹和蚕茧可以收集在树下松软的土壤中烧死。1月中旬,介壳虫开始移动,但此时它们移动缓慢。我们可以刮掉树干上的幼虫。在冬季控制害虫往往事半功倍。
4.绿地维护:清除绿地、花坛等处的大型杂草,及时采草,修剪边缘,注意绿地防冻浇水。
1.保养与1月份基本相同。
2.修剪:继续修剪大小树木的枯枝和病枝。在月底前修剪各种树木。
3.病虫害防治:继续重点防治刺蛾和蚧虫。
1.植树:春天是植树的好时机。土壤解冻后,我们应该抓住机会立即植树。在种植大小树木之前,我们应进行规划设计,并提前挖掘(规划)。树坑应同时开挖、运输、种植和浇水。种植灌木时,应同时开挖、运输和种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幼苗成活率。
2.春灌:由于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应及时浇灌绿地,防止春旱。
3.施肥:土壤解冻后,向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溉。
4.防治虫害:本月是防治虫害的关键时刻。有些苗木有煤烟污染,瓜子黄杨也出现卷叶病(喷洒杀虫剂如杀虫脒)。挖蛹法可继续用于控制刺蛾。
1.继续植树:4月初要抓紧种植发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接班人等)要及时移栽,新树要充分浇水。
2.灌溉:及时对养护绿地继续浇水。
3.施肥:草坪和灌木结合灌溉,施用速效氮肥,或根据需要在叶片表面喷洒。
4.修剪:在冬季和春季修剪干燥的树枝,修剪常绿树篱。
5、病虫害防治:
(1)第二次蜕皮后,蚧虫依次转移到树皮裂缝、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部位,分泌白色蜡状薄茧和蛹。它们可以用硬竹扫帚扫过,然后掩埋或集中浸泡。或者他们可以喷洒杀虫剂,如蛀虫松。
(2)当天牛开始移动时,它们可以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除去幼虫,但伤口越小越好。
(3)其他病虫害的防治。
6.绿地维护:注意清除大绿地内的杂草和攀缘植物。草坪上也应进行选草和切边。
7.草与花:五一节更换冬季草与花,注意浇水。
1.浇水:树木在展叶高峰期需要大量的水,所以要及时浇水。
2.修剪:修剪残花。路旁树木应第一次修剪。
3.虫害防治:继续重点抓捕天牛甲虫。第一代刺蛾已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应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以蚧虫为害的蚜虫也进入了高峰期(紫薇、桐树、夹竹桃等),1020次松香合剂和15002000次50%磷三硫化物乳剂在5月中下旬喷洒,防治病虫害。(可以使用其他杀虫剂,如杀虫剂和护花剂)。
1。浇水:植物需要大量的水,所以应该及时浇水。不要“在白天吃饭。
2.施肥:松土、除草、施肥、浇水相结合,达到最佳效果。
3.修剪:继续剥行道树的花蕾和分蘖。修剪树篱、球和一些开花灌木。
4.排水工作:如遇大雨,注意低洼地区的排水工作。
5.病虫害防治:六月中旬、荆棘蛾进入高峰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在基本上喷50%杀螟松乳剂500800次。(或喷洒复合bt乳液)继续捕捉天牛甲虫。
6.防洪、防台风前对树木进行检查,对松散、倾斜的树木进行整平、加固、重新绑扎。
1.移植常绿树木:雨季水量充足,可移植针叶树和竹子,但要注意天气变化,高温时要及时浇水。
2.排水:大雨后及时排水。
3.追肥:雨前干施氮肥。
4.路边树木:进行抗台风花蕾剥离和修剪,修剪所有与wir冲突的树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别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元/个每月、车库车位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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