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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人社局(优质13篇)

就业协议人社局(优质13篇)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协议起到了保障双方利益和维护合法权益的作用。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一份实用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就业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协议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协议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协议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协议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协议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协议。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协议: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乙方欲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协议终止。

八、违反劳动协议的责任。

第三十条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协议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协议,包括劳动协议部分无效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协议后,未按本协议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协议,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协议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协议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协议后,亦不得在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协议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协议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年月日。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协议,续订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续订协议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协议,续订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续订协议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

乙方: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书,共同遵守本协议书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书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毕业生委托乙方安排其就业,推荐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三条甲方推荐的毕业生将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乙方保证甲方推荐的人员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甲方推荐的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荐的人员自行安排。

第五条乙方延长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作时间,应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七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推荐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方推荐的人员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_________元。

第十条乙方安排甲方推荐的人员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协议书第四条规定的,按《劳动法》第44条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乙方应为甲方推荐的人员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为甲方推荐的人员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推荐的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乙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乙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乙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协议书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八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书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协议书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书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荐的人员: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据本协议书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甲方推荐的人员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解除与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劳务关系。

第二十五条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荐的人员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1.在试用期内的;。

2.乙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违反和解除甲方推荐的人员劳务关系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经济补偿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荐的人员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_________%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推荐的人员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满_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甲方推荐的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前_________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个月:

1.经与甲方推荐的人员协商一致,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2.甲方推荐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其他约定。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第三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就业协议

甲方到乙方进行_________职业技能培训,合格后由乙方负责安置在_________就业,为了共同督促,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学员不得有犯罪记录和传染病史,若经发现,乙方有权停止对其培训,所交费用一概不退。

2.学员必须遵守国家、_________市各项法律法规和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3.在培训期内,乙方给学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并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学员自理)。

4.在培训期内,学员屡犯培训制度、不认真培训、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延期培训、不予安置,一切损失由学员自负。

5.学员在培训期内,应注意人身安全。学员在教室培训上课时间,安全由乙方负责,其它时间及地点的安全由学员自负。

6.培训合格后,乙方根据学员的`自身情况和成绩将其安置在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及相关单位工作。服务期为_________年。如在_________年内出现工作变动,除本人违反单位劳动纪律或国家法规而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外,乙方仍负责重新安置。若乙方_________年之内未能给其提供就业机会,学员有权申请退还相应学费。

7.学员如在培训期结束后,在认真学习的情况下成绩仍不合格者,可延期免费培训,延期就业安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协议之中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就业协议

尊敬的就业指导中心老师:

您好。

我叫xxx,现为xxx学院xx级xx专业研究生,学号是xxxx。我于xxx年xxxx月份与xxxx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编号是xxxxxx。由于我父母非常希望我留在家乡发展,现极力反对我去xxxxx工作而父母年事已高,身体不好。他们生我养我辛苦一生,都是为我着想。

因此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还是尊重他们的意见。经过与xxxxxxx单位友好协商,同意与我解除就业协议。对于我的提前解约给您和学校带来的不便与麻烦,我感到深深地内疚和抱歉,同时对于我之前没有慎重考虑而给学校造成的麻烦表示检讨。请您和学校原谅我的错误,并批准我的就业协议书申请,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范文二:

学校领导、老师:

我是xx学院xx专业的xx。在x月x日因为……而与同学发生了争执并动手打架,此行为严重违反校规,在老师和同学们心中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响。后学校对我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后经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来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应该改进;二来在与同学老师交往中,应该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现此事已过去很久,但对我的教育确实深远的。深刻认识到了自我的不足。自学校处分下发后,我不断地告诫自己、鞭策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大学生。几年来,我再未发生类似事件。

因学校要求受过处分的同学需提出申请,经校领导同意批准后,才予以发放就业协议书,现特向学校老师、领导提出申请,取消我四年前的留校察看处分。

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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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19号),结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确定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书,是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统一编号,必须按照编号使用。

第三条每年9月15日前,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按各系毕业生生源情况将协议书及编号表下发到各系。

第四条各系在协议书“院(系)意见”栏内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将协议书发给毕业生,作为联系单位的凭证。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聘用意向后,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协议书送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持一份,三方必须签章完备,否则无效。

第六条协议书不得私自涂改、转借、交换。

第七条协议书如果出现损坏、撕裂等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各系审批登记后,持系领导签字的申请书及破损的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更换手续。

第八条毕业生持有的协议书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在遗失地省级报纸挂失。见报后,凭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先到各系由系领导签注意见,再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发手续。

第九条遗失的空白协议书补发后,首先到所在系加盖公章,之后可直接和用人单位联系并办理签约手续;如协议书遗失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则补发后必须和原单位联系签章,作为毕业派遣的依据。

第十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需重新签约的,须持原签约单位解约函、原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和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就业协议

解约函:

在充分考虑个人选择意愿和我单位现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

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贵校研究生院某学生与我单位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请贵单位予以协调。

特此函告!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实习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给同学们良好的实习锻炼机会,经深圳富士康集团委托,并签订协议,由赵前代理招聘。本着互惠、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愿将自己从学校招募来交给甲方。

2、协议期限自20__年7月初起至20__年9月初,为期2个月。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作其他安排。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的招聘信息必需真实、可靠。

2、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置及调配。

3、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工作、生活、休息等相关规章制度安排,如有违反规章制度之行为,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如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伤害、交通等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合同期内,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如偷窃、聚众斗殴、酗酒等)或其他有违刑事法行为,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此合同,且不做任何赔偿。

5、乙方在公司工作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操作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操作工作之外的机器设备如因自作主张而导致的工伤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乙方在公司因工伤亡、伤残或患职业病的,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有关费用除社会保险负责部份外,其余按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负责。

6、乙方身体应保证符合甲方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重大疾病。乙方进厂时由公司组织体检,体检费用(合格后公司退还)、交通费自理。

7、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招聘信息,如有疑问,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询问。

8、乙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及旷工,因病或其他正常理由需经甲方指定人员批准。

9、乙方进入公司后,公司免费提供食宿,周日自费吃饭。

三、薪资计算及发放。

1、底薪1200元/月,平时加班10元/小时,周六日加班13元/小时。

2、进厂发工资卡,工资每月发放,按时结算打入卡内(工资由公司发放,不经任何中介过手)。

四、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退还报名费、押金并补偿乙方车费。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此协议,报名费、押金不作退还。

如乙方工作时间未满实习期(2个月),押金不作退还。

五、如本协议与政策、法规有抵触时,应无条件以有关政策、法规作调整。出现争议的应秉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仲裁定或提请法院裁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赵前。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人社局稳就业保就业情况报告

疫情期间,我局积极做好生活必需品的日常监测,组织和督促各区县(市)商务部门督促做好全市各大市场、商超企业全面开工,确保市场供应。印发了《长沙市商务局关于积极做好商贸企业复工营业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5号),充分发动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及各相关行业协会指导落实9大类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服务指南。调研走访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情况,建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工作联系群,了解掌握企业诉求。通过协调省厅、区县(市)等为50多家重点企业解决相关防疫物资、物流配送等方面困难问题。同时,指导各行业协会进行行业倡议,开展金融需求调查摸底等,为企业服务。指导市美容美发协会深入基层社区开展“义剪”活动等,彰显企业的社会责任。

为有效提振消费市场信心促进复工复产,拟定了《长沙市生活性服务业有序复工调度工作制度》及市商务局内部工作调度机制,召开专题调度会议13次,同时协调银行机构联系对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融资需求300余次,为11家企业发放贷款10.74亿元,并实现新增授信7.43亿元,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全面摸排和强有力的调度,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复工营业稳步上升。截止4月30日,除酒店住宿、沐浴业外,全市生活性服务业整体复工率达到98.35%。

印发了《关于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长商务发〔2020〕6号),将开展促销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安排45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并提前拨付360万元给高新区、各区县(市)用于组织活动。修改完善《长沙市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长沙市商务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稳定发展项目资金(第一批)申报的通知》(长商务发【2020】23号),并于5月7日完成申报,通过初审、处室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对35个项目给予补贴487万元。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有效降低疫情影响稳定经济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8号)文件精神,以及3月20日、4月26日衡华书记就疫情期间对商户免租金诉求问题的批示精神,为有效帮助商户缓解租金压力,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风险,4月29日市委常委、副市长谭勇主持召开了落实疫情期间商户租金减免政策专项调度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商务局关于全市生活性服务业复工营业及相关政策落实的情况汇报。根据专题调度会议精神,各相关市直部门对惠企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各区县(市)政府对辖区内的社区、企业、门店等重点场所走访摸排,重点排查了商业企业因停工破产、员工下岗、工资拖欠、房租减免、合同纠纷等带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掌握情况。我处汇总了各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惠企政策兑现落实情况及问题排查情况,并形成了《关于落实疫情期间商户租金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并于5月8日报送至市委办公厅。

专题研究策划确定了“春天有约”“夏季有礼”“秋天有韵”“冬季有味”长沙消费季四个系列主题开展促销费活动,坚持每周一调度一信息专题上报相关市领导。一方面加强政策引导激活消费,将“开展促进消费活动”作为重要措施列入市级流通发展政策(长政办发〔2020〕60号)及有关降低疫情影响促进商贸流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长商务发〔2020〕6号),今年已提前拨付并安排536.2万元用于全市系列促销活动。同时,充分发动各区县(市)、行业协会、平台公司及重点企业开展促进消费活动。截止8月28日,全市“春天有约·夏季有礼·秋天有韵”长沙消费季共开展341个系列子活动,共计投入资金达30亿元(其中各级财政投入近1亿元,企业配套超过20亿元),通过红包、福袋、现金优惠劵等发放给消费者,直接吸引和带动线上线下消费者超过1000万人次,撬动全市实体消费超过500亿元,仅春回潇湘百业兴”和包购物活动共使用3.62亿元消费劵,消费劵撬动全市实体消费近60亿元;7月26日开幕的首届“夜星城”消费节系列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充分挖掘我市夜间经济消费潜力,打造一批夜间经济消费商圈、街区、场景和名片,长沙夜经济品牌影响持续扩大,引爆消费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据不完全统计,截止9月20日,活动期间共举办各类子活动147个,各级政府投入超1780万元,参与企业超万家,企业让利近1.63亿元,累计带动销售金额超过96.05亿元,同比增长29.96%,累计增加客流量超过1666.81万人次,同比增长33.79%,有关夜星城消费节及系列活动的报道有149家媒体发表364篇稿件,累计曝光量超2000万次。活动期间,全市推出了四大版块主题活动,点燃了市民消费热情,促进了消费的快速增长。

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等央媒及省、市主要媒体和各部门、区县(市)公众号、网络进行对全市防疫保供促生活性服务业复工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其中长沙晚报刊发报道近40篇,进一步提振了全市消费信心。

一是支持黄兴路步行街申报创建国家级试点步行街。7月23日商务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现场会,会上公布了首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名单(南京夫子庙、杭州滨湖步行街、重庆解放碑步行街、成都宽窄巷子步行街、西安大唐不夜城步行街),并在长沙黄兴南路步行街、哈尔滨中央大街步行街、深圳东门步行街等12条步行街开展第二批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我局联合天心区政府及时向建新市长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并拟定《关于召开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工作调度会议及相关工作的请示》,提请成立由郑建新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对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部署。并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国家级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专题调度会议,加强街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工作机构和职能。二是积极推进省级示范步行街申报创建。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省级示范步行街申报创建的相关要求,岳麓区阳光100凤凰街和开福区北正街申报了省级示范步行街创建工作。

一是着力保护发展老字号企业。目前全市共有老字号企业40家(其中“中华老字号”15家、“湖南老字号”25家),今年7月充分宣传发动摸底和初查审核的基础上已向省商务厅推荐14家企业申报第五批“湖南老字号”。近三年来共争取省、市各级资金支持老字号企业发展超过600万元。二是推进发展自有品牌。近三年来共培育和发展自创知名品牌以及最具成长性企业153家。

就业协议

甲方:武汉铁路桥梁学校(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中专学生)(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公平原则,达成如下的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和操行表现的考核与评定;乙方受到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记录者,取消推荐就业资格。

(二)甲方负责推荐乙方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就业。

(三)甲方根据择优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本着对社会、家长、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乙方符合下列条件者,甲方负责推荐就业。

2、思想品德好;

3、身体健康;

4、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

(四)对品学兼优、专业能力强的学生,甲方负责优先推荐就业。

(五)非毕业生本人原因,乙方三个月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学校可再次推荐就业。

二、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学习成绩良好。

2、按照学校规定,参加顶岗实习,坚持岗位,按期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和顶岗实习手册,取得实习单位认可,实习成绩考核合格。

3、按期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会,接受用人单位的挑选,服从学校安排。

4、学校推荐就业,三次不服从者,取消再推荐就业资格。

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随录取通知书寄发乙方,待乙方入学报到缴费后,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就业协议

乙方:_________。

双方以公开、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介绍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环境、用人要求、薪金待遇及各相关福利待遇方面等情况。

2.把企业需求的情况用书面或电传等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对乙方进行初步的面试,考核。

4.甲方按乙方个人要求,在自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至少为甲方提供一次面试机会。

5.跟踪服务:如面试不成功,根据个人反馈意见继续为个人寻找发展机会。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如实向甲方提供学历证书和个人身分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真实的个人背景资料,详尽地提出委托推荐职位的岗位要求、薪金福利、待遇、工作条件和工作地点等。

2.遵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要求所安排的.用工面试。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一般按到任第一个月的月薪资_________%向乙方收取委托推荐的服务费。

2.具体支付方法为:

(1)本协议签订之门起三日内支付预付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按本协议的20%计)。

(2)被推荐人员到岗后十日内支付余额。

(3)甲方若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推荐人选,乙方可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退还已收的全部费用;若乙方面试后对甲方推荐的职位不满意,并认为无需再继续推荐,要求协商的,乙方按每一岗位酌收咨询服务费_________元后,退还已收余款。

(4)付款形式若为委托银行转帐,乙方转入帐号为:_________;账户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四、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培训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不予安排乙方就业,费用不予退还。

1.违反国家法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影响恶劣者;或提供虚假的个人材料。

2.未按规定如期缴交就业综合费。

3.甲方通知乙方到企业面试,通知三次没有回应者。

4.面试成功后由乙方的个人因素(如_____、不能胜任等)造成失业或被辞退的。

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人社局稳就业保就业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青白江区人社局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大兴市战略”、区委“五区”发展战略为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截止4月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均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实现良好开局,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产业升级转型为导向,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个性化”服务和“网格化”就业实名制服务,深入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特色产业工人培训、订单定向培训、技能人才提升培训、技术能人创业培训、就业困难群体技能培训“五大”创业就业培训,大力推行就业援助巡回服务、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工作,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持续扩大就业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和体面就业。截止4月底,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75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5.03%;城乡失业人员再就业115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2.17%。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21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1.99%;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3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46.32%;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开展就业培训187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62.57%;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9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29.12%;劳务转移输出9531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2.82%;实现劳务收入34107.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40.60%;成功向富士康项目输送647名人员,完成目标任务的110.41%;落实社保、岗位、培训等各项补贴94.028万元。

(二)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加强宣传、执行和征缴基金力度,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对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采用新账不欠、旧账尽快了断的方式,对欠费及时进行清理,积极向市政府争取支持,力争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人人享有”;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社保基金监督和两定机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效益最大化;认真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选择”门诊统筹制度;全力配合做好医保关系转移宣传工作,并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和手工办理转移工作,积极完善医疗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谈判定价机制、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减轻参保人员的就医负担。截止4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02万人,参保率达79.9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5.53万人,参保率达98.3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增931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新增1931人;生育保险参保新增1007人;工伤保险参保新增1064人;失业保险参保新增727人;为31571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调整金额合计675.63万元,人均月调整金额214元;有964人次享受“可选择”门诊统筹报销2.40万元,报销比例达48.58%;办理医保关系转移137人,其中转入79人,转出58人。

(三)人力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围绕我区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将高校毕业生作为主要储备对象,借助鼓励政策和招聘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将我区经济发展所需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缺高层次人才配置到各企事业单位,并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着力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截止4月底,共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15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25.5%;保持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大学生志愿者,“支教”大学生志愿者5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75.32%;“支医”大学生志愿者23名,完成目标任务的115%;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名,完成目标任务的40%;新增副高级职称技术人才46名,完成目标任务的92%;正式启动了2012年我区面向社会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化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并结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加强宣传并积极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专项检查活动。同时,及时启动了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加大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深化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宣传年初施行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人社部第17号令)。截止4月底,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65起,结案65件,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7户;排查各类用人单位359户,未发现违法行为;为劳动者追讨回被拖欠的工资80.41万元,涉及劳动者28人;签订集体合同31份,涉及企业830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5份,涉及企业5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4件,已结案110件,结案率达96.49%。

虽然今年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均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被征地农民社保问题亟待解决。由于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数量庞大,且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历史遗留欠账太多,被征地农民信访问题日趋严重,为确保我区社会稳定,恳请市委、市政府在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上给予倾斜,以便我区尽快解决在社会保险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难度大。近年来,由于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先后引入了大批项目,征用了一大批土地,致使我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的数量逐年增加,而这部分人员在被征地后,均由征地部门按相关政策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导致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数减少,为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在下达扩面目标任务时,予以充分考虑,确保我区年度目标能顺利完成。

(三)圈城待遇差距较大。青白江区地处成都市二圈层,各项工作、政策均按照二圈层予以执行,但在工资待遇上却一直处于二圈层最低,与三圈层持平的状况,这导致了我区引进的各类人才大量流失。因此,恳请市委、市政府能在制定各项资金补贴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即:在各类资金补贴政策上享受三圈层待遇),切实解决人员待遇问题,以推动我区各项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按照“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青白江”发展目标,区人社局将充分发挥民生后勤保障部门的作用,坚持以“人才优先、民生为本”为工作主线,以“创先争优、改革创新”为工作动力,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取向,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管理服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和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一)突出公平就业,努力促进城乡就业更加充分。一是把帮扶困难企业与稳定就业岗位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大力开发新的更多就业岗位,以稳增长保就业。二是以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依托,优化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全面实施“人居为主、画地为格、责任到人”的单元管理模式和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快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继续规范和完善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部门联动、政策支持、服务多样的创业带动就业模式。四是积极深化“订单、定向、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严把培训质量关,逐步实现就业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确保全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城镇新增就业3900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00人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750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5100人以上;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二)突出人人享有,努力促进社保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继续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参加社保,并稳妥解决因历史原因而未参保的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二是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对社保功能的服务作用,力争在促进购买服务和业务外包方面取得新进展。三是充分发挥耕保基金帮助农村居民参保缴费的作用,全力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工作,扩大社会保险制度受益面。四是巩固和深化基金监管工作成果,加大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力度,并继续加强对“两定机构”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健康平稳运,确保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新增人数1.5万人;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0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9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9.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7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6万人,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三)突出人才优先,努力促进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一是积极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二是开展好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增加高级人才总量。三是抓紧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四是积极引进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五是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大学生创业产业园、人才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加快培养自主创新、转型升级急需的紧缺人才。确保全年为驻区企业引进各类大学毕业生600名;为我区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性事业人员230名以上;选派78名城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支援农村基层建设;全区每个村(涉农社区)有2名、城镇社区有1名大学生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特岗教师计划”志愿者75名,“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志愿者20名。

(四)突出柔性协调,努力促进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一是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建立灵活的工资增长机制,确保全区企业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巩固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乡镇、街道成果,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三是继续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和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及时灵活处理案件争议,最大限度地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四是加强执法检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进一步加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年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达100%;处置因劳动关系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率达100%;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5%和85%;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对规模以下小企业的覆盖率达到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期结案率达95%以上。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人社局稳就业保就业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全区上下都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安排,推进“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举措。退役军人作为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富贵财富。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优先,市场导向、需求牵引,自愿选择、自主作为,社会支持、多方参与,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保障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再给予特殊优待。

(一)完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全区的教育培训机构,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多样化、开放性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以及其他专项培训协同推进,均衡发展,促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与服役期间专业特长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改善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

(二)积极组织开展退役后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结合退役军人接收报到,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统一开展以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为目的适应性培训,及时跟进开展心理引导、政策宣讲、形势分析、经验交流等。引导退役士兵合理调整就业预期,树立正确择业观。针对新接收的退役军人,进行培训需求的分类汇总,建立培训需求台账,以需求为导向,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提前熟悉掌握地方开展工作的技能。督促指导承训机构突出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所需知识及技能,按需求进行实用性培训,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推进培训精细化、个性化。

(一)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推动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以及安保等岗位招录退役军人的比例。积极协调辅警等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选用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组织、村、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二)强化就业服务。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设立退役军人窗口,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其就业搭建平台。鼓励专业人力资源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三)实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帐,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掌握就业情况。对出现下岗失业的,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

(一)搭建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区退役军人信息系统建设全区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畅通信息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推进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台账、实名制管理等工作,做到数据结构规范、信息更新及时。

(二)建立指导队伍。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及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等专家学者和优秀退役军人创业先进典型,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

(三)引导多元服务。积极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开展评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单位和创业先进个人等活动,按规定落实评选表彰并在全区范围内宣传褒扬。

就业协议

为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工作,保障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及完善的教学设施;。

实习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考核实习生。实习期满后甲方应认真客观评定学生的实习成绩(绩效及考勤),认真填写《实习生手册》中的实习鉴定。甲方可择优录用乙方实习生并把结果通告乙方,被录用的实习生由甲方与其本人另签劳动用工合同协议,并办理正式招工手续。

2.按国家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安排课程,并配置相关专业教师授课;。

3.在乙方毕业前三个月或毕业后三个月,负责将毕业生推荐到_________相关单位工作。

二、乙方责任。

第五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分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人:20xx年xx月xx日。

2.学完本专业规定全部课程,全部科目考试合格,道德操行评分合格;。

3.服从学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费用。

1.学校保证所推荐的单位试用期间每月总收入不少于_________元;。

3.面试期间学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给予补贴;。

4.无须学校推荐就业的学生,可退还就业推荐费。

四、违约及责任。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2.乙方在校就读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由乙方自谋职业:

(1)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

(2)有打架、斗殴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影响恶劣;。

(3)受记过或以上处分(被撤消处分除外);。

(4)未按甲方规定交清学、杂费,就业推荐费或其他所欠费用者,或中途退学、转学。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学校不再安排就业:

第11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1)不服从学校安排或学校通知面试而不到达三次者;。

(2)学校安排成功,学生已同意就业而不上班者;。

(3)就业后无正当理由自己辞职或因主观原因被单位辞退者。

五、其它约定。

1.学生一经报名交费,如因学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学或被学校开除,学校一律不退费。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实习结束或者培训结业到达甲方后,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安置完毕,其间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自理,逾期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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