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让我们不断地掌握更多的交通安全知识,时刻遵守交通规则,做一名遵守交通的文明学生吧。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总结篇1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__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总结篇2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增强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配合江州区迎接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区考评工作,全面提高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水平。我校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创建平安畅通区考评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指导,积极配合教育局的工作部署;以交通安全教育为基础,以文明行路为突破口,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让交通安全意识渗透到每一位学生。
二、目的要求
全校师生大力营造宣传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乃至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努力。
三、时间安排:
3月份,学校开始启动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在启动阶段,各村小学要认真阅读中心校发放的《推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建平安畅通区活动实施方案》、《20__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计划》等相关材料,了解我校对此次活动的总体部署。
4月至5月,为学习、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出板报及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活动,使师生家长都能参与到这个活动中去。让学生在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中学会交通法律法规,树立“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宣传交通法规我能出力”的意识。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动员,使广大师生群众充分认识开展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
6月至7月,开展以“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月。利用各种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开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月主要通过黑板报评比、交通漫画评比、广播等形式进行教育宣传。学生的黑板报、手抄报及漫画作品在圩日组织粘贴至宣传栏,摆放在街上,让全体群众都能关注并学习交通常识。
9月至10月,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学生学以致用的巩固阶段。新学年开学后,开展以“我是小小交警”为主题的第二个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月,主要通过邀请板利中队到校上交通法制课、教师教案评比、全校性的知识竞赛、交通文艺汇演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效果。
11月至12月,为迎检和总结阶段。
11月迎接自治区考评后,12月,我校举行总结表彰会,对在本年度的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好名次的学生,对教育工作到位、教育成效突出的教师个人进行颁奖。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师生员工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要结合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等,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措施,共同为江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2、教育为主,突出成效
通过班会、队会、广播等形式开展细致入微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此次活动以学生教育为主体,各校要在课程表内每周至少设置一节交通安全教育课,扎实有效地合理安排教育内容,让交通安全教育渗透于平时的教学中去;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要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作导向,使学生获得对交通安全的真知;要不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在开学、放假、春秋游、家长会及升旗仪式上都应不失时机地对学生进行有关的交通安全教育。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掀起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重视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热潮。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举行生动活泼、富有校园特色的“八个一”(一个月的宣传广播、一期主题宣传橱窗和黑板报、一次主题班队会、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讲座、一次交通安全图片展、一份致家长一封信、一次专题国旗下讲话、一次文艺汇演和知识竞赛)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广播站”、少先大队的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交通安全”专题专栏,每周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4、突出主题,强化活动。结合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把6月和10月定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月”,6月的活动月主要突出“遵章守法,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意识主题,10月要突出“我是小小交警”的学以致用的应用主题。同时,还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漫画比赛,不断扩大教育效应,努力培养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不断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5、警民共建交通安全文明校。聘请交警为校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请交警为学校作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专题报告,同时指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交警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积极邀请他们走进课堂、走进家庭、走进学生身边,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学校每年至少要组织一两次较大规模的主题教育活动,邀请交警或法制副校长到校上专题教育课。
6、总结经验,深化活动。
学校要注意总结经验,对在活动中涌现出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进行表彰,加以推广。活动结束后,要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号召全体师生持久深入的学习。使全体师生明白活动的结束不代表学习的停止,全体师生要一如既往地深入学习各种交通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活中遵行。
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总结篇3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曾涛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海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何彦忠镇党政办主任
高强镇安办主任
赵全武贵福派出所所长
李瑜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秀彬镇安办副主任
吴海泉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发布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第四阶段:集中整治(8月6日至8月31日)。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选择突破口集中行动,对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件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在集中整治行动时要通知有关部门片区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违法行为要交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阶段: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9月30日)。镇道路交通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镇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出管办、县农机局。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负责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总结篇4
为响应市政府号召,切实加强我校师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师生的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平安校园。遵照《宜春市中心城区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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