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学习他担当作为、公正司法的敬业精神,始终坚守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学习滕启刚事迹心得启示(8篇精选),希望您能喜欢!
学习滕启刚事迹心得启示【篇1】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为积极响应关于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深入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弘扬英雄精神,营造崇尚英雄、争做英雄的浓厚氛围。4月19日,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专题会议,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芮彬主持。
会上,何芮彬检察长传达学习了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会议指出,滕启刚同志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对党忠诚、爱岗敬业、一心为民、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成就了不平凡的人生。部分参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围绕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要把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的生动教材,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新动力,对标先进找差距,汲取力量创佳绩。始终保持赤胆忠心,坚持人民至上,坚守公平正义,做到作风过硬,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在当前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防疫、办案两不误中彰显平城检察担当。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同为基层政法工作者,要以滕启刚同志为榜样,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勇气和担当,苦干实干拼命干,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为建设平安平城、法治平城贡献检察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滕启刚事迹心得启示【篇2】
滕启刚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扎根基层法院工作30年,历经刑事审判、行政审判、派出法庭等多岗位锻炼,对党和人民始终怀着深厚情感,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勤勉履职、忘我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6月4日突发疾病去世,终年57岁。
滕启刚同志坚持严格公正办案,总是深挖每一处细节,求证每一个真相,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他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主动走进群众中间,用乡亲们熟悉的语言、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创建用心调解、用情疏导、用法释疑的“滕氏调解法”,真正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他甘于清贫、廉洁自律,珍惜法官名节,涵养家庭美德,从不用身份和权力谋私利。他崇德向善、心有大爱,不计得失、不慕名利,以赤诚之心、无私之爱、公正之举、廉洁之德树立起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滕启刚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忠诚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新时代人民法官中忠诚敬业、倾心为民的杰出代表,是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的先进典型。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滕启刚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有力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学习滕启刚事迹心得启示【篇3】
通过学习滕启刚的先进事迹,我认识到他在完成职业所赋予的职责与使命中,肩负起了作为法官应有的担当。我深刻体会到向英模学习必须要落实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冲锋阵地,接到案件,他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查清案件事实。我要学习他对案件的“较真”,对真相的执着追求。
见贤思齐、奋发努力。我要向先进看齐,以先进为榜样,身处行政岗位,要以“螺丝钉”的精神,沉下心,耐得住寂寞,把忠诚担当镌刻进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中,将默默奉献书写在平凡岗位里,以扎实可靠的作风,以奋斗拼搏的姿态,主动投身到辽河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滕启刚工作和生活中的大爱情怀打造了他独有的人格魅力,甚至影响着身边人的职业理想。一件件日常工作事迹,是审判一线的同志学习的榜样,一桩桩故事折射的精神也为我们行政岗位干警立下标杆。
我们要学习他“一切听从组织安排,无论在哪个岗位,他总能满怀激情,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奉献精神,忠诚审判事业,勤勤恳恳一丝不苟尽责尽心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学习他朴素的价值观,潜心扎根基层30年,牢记为民宗旨,认认真真坚守正义勤俭持家当好法庭和自己家庭的大家长;学习他“心中装着百姓,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体现人民性”的百姓情怀,善于换位思考,踏踏实实沉下身子幽默智慧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学习滕启刚事迹心得启示【篇4】
滕启刚同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身心投入党和人民的审判事业,是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基层法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辽宁政法战线的杰出代表。他一生爱党、一心为民、一贯公正、一身正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满满的正能量、感人的好典型。他扎根基层法院30年,把对党的忠诚融入每个岗位、每次审判,矢志追求公平正义。他把群众的利益看得最重,常说老百姓打官司不容易,能调解的要尽量调解,审理的886件民事案件中,调撤率达68.9%。他潜心钻研业务,一步步成长为同事们眼中“行走的法律辞典”。近三年,主持审理的36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100%,平均审理时间仅为法定审限的四分之一。他敢担当、善作为,排除外界干扰,坚持秉公办案。身为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讨论案件时直言不讳发表意见,力求找到最客观公正的审判方案。2020年,鞍山市千山区组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他主动牵头负责调处中心工作,110件行政争议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他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利用权力为自己和亲属谋取私利。他爱人下岗,不找组织、不托关系,自己帮助爱人摆摊自谋生计。一名亲戚因抢劫被判刑,他严词拒绝讲情。多年来,他累计审理案件1958件,无一违纪违法举报,无一冤假错案。生前曾荣获“全国法院优秀直播法官”“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30项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带领团队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省党员、干部在辽宁振兴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省委决定,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党员、干部要向滕启刚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永远信党爱党为党,自觉把人生追求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用实际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学习他敢于斗争、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直面问题,决不“绕道”,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学习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滕启刚同志先进事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党员、干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初心使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清正廉洁、敢于斗争,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奋力开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滕启刚事迹心得启示【篇5】
2021年6月4日,准备汇报普法宣传活动筹备进展情况的同事和等待开庭的当事人,没能等来滕启刚。当天早上6时,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在家中因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生命定格在57岁。
滕启刚,“全国优秀直播法官”“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个人三等功”等30项荣誉获得者。扎根基层法院30年,他心里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生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忠诚信仰、甘于奉献、勤勉敬业、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
9月8日,辽宁省委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政法机关学习宣传滕启刚同志的先进事迹;11月4日,辽宁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追授滕启刚同志“辽宁时代楷模”称号。
1991年,滕启刚从教育行业考入法院工作,30年来,他始终扎根基层,先后从事刑事审判、民事审判、信息化管理、行政审判等工作。无论岗位如何轮转,滕启刚的初心始终不变,他以生命肩负使命,为公平正义不懈奋斗。正如26年前,他在入党申请书上写道:“无论何时,集体利益高于我的个人利益,一切服从组织需要,党叫干啥就干啥。”。
30年来,滕启刚不停歇地奔走在法庭、行政单位、村屯之间,把对党和事业的忠诚融入每一份公正判决中。他主审过各类案件共计1958件,审结1932件,结案率98.67%。其中,民事案件886件,调解撤诉率近70%。
对待工作,滕启刚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他常说:“一个案子,对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就是他的人生。在守护司法公正的这条生命线上,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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