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 模板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报(汇总18篇)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报(汇总18篇)



一份好的情况汇报应该准确、简明扼要地概括工作情况,使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到关键信息。在下面的情况汇报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有用的指导和建议,希望能对你的情况汇报有所帮助。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时的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落实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责任,确保本地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改委,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专班日常组织协调。

(二)主要职责。

统筹做好米面、食用油、蔬菜、肉类、水产品、蛋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方便食品、饮用水、饲料、能源等生活物资的应急监测、生产调度、物资运输、储备投放、终端销售、市场监管、宣传引导等工作,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一)启动和中止条件。

根据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启动和中止生活物资保障机制。

(二)监测预警制度。

1、每日监测菜肉蛋奶等重点生活物资价格。

2、跟踪监测粮油、蔬菜、肉类、水产品、鸡蛋、奶类、生猪等生产和流通相关情况,及时掌握供销状况和存在问题。

(三)报告处置制度。

1、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县生活物资保障情况。

2、高风险区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供给、需求、库存、价格等动态情况实行日报制度。

3、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协调处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生活物资保障有关情况。

(四)经费保障。

统筹调度可使用的既有资金和储备物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经费保障支持。

(一)粮油方面。

城区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含15天)市场供应量,并提高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比例。(粮储中心、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猪肉方面。

猪肉储备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城区常住人口3天消费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加强调运、投放猪肉储备等方式,切实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蔬菜方面。

因地制宜建立蔬菜应急库存,确保冬春季节重要的耐储藏蔬菜品种库存满足7天消费量,以满足突发情况下的调控需要。(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方面。

保障水电气暖及成品油正常供应。(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农村地区比照城区执行。

(一)抓好生产保货源。

1、组织好粮油菜肉蛋奶等产品相关的种养、采摘、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生产活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农资和仔畜雏畜、饲料等供应,为粮油菜肉蛋奶稳定供应提供保障支持。(农业农村局牵头,粮储中心、交通局配合)。

2、保障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接采购蔬菜、肉类等农产品时,严把食品安全关,鼓励索要查看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等可溯源凭证、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配合)。

3、加强成品油调配,满足汽柴油(含乙醇汽油)需求,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应对电力需求。(城管局、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4、解决农业企业、农资生产企业等涉农经营主体、能源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交通运输、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农业局牵头,交通局、经信局配合)。

(二)健全重点企业保障。

1、建立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发改委牵头,农业农村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采取储备轮换、协议储备等方式,提前与重点保供企业和运输保障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做好货源、运力组织和物资储备。(粮储中心牵头,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配合)。

3、动员生产、流通和物流重点企业承担应急物资的代储、代购、运输保供,引导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和代储。(交通局牵头,经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配合)。

4、组织上下游保供企业建立联供联储机制,推动代储代购物资有序轮换和产能储备提升。(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5、对承担重大任务的骨干企业,采取生产流通资质应急审批、原材料供应保障、运输保障等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稳产增产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经信局牵头,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做实货源对接。

1、组织商超、批发市场与规模种植、养殖企业(合作社)对接,进一步拓宽货源,加大采购力度。(经信局牵头,农业农村局配合)。

2、充分发挥大型电商平台筹措物资、对接产销的作用。(经信局)。

3、协助超市、商场等零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与生活必需品批发市场高效对接。(经信局)。

(四)组织应急储备投放。

1、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先投放地方储备物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2、当储备物资无法满足事发地需求时,在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工作的同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3、储备粮动用出库、划转、核销等手续可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补充完善。(发改委、粮储中心牵头,应急管理局配合)。

(五)增加经营场所供应。

1、组织引导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店等做好货源组织,有序营业。组织引导大型商超、社区菜店,倡议承诺价格不涨、供应不断、质量不降。(市场监管局牵头,经信局配合)。

2、通过落实好国家对商户的有关优惠政策、大型批发市场阶段性免收进场费等措施,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市场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交通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3、商贸经营场所适当增加蔬菜特别是土豆、白菜等耐储蔬菜及粮油、肉类、方便面、瓶装水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粮储中心、农业农村局配合)。

4、商贸经营场所应加大进货量,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存货在店、存货在架。(经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配合)。

5、一旦发现缺货,商贸经营场所应尽快补充货源并上架。(经信局牵头,交通局配合)。

1、依托骨干流通、物流等企业,切实组织建立好疫情风险区“配送网”。(交通局)。

2、建立健全应急配送机制,为配送骨干企业以及重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贸企业自有车辆,提供专用通行证,打通生活必需品运输全链条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流通企业出现的运输、物流、配送等方面问题,减少“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梗阻问题。(交通局)。

(一)做好封闭小区终端配送。

1、制定封闭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规范,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封闭小区内或邻近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实施封闭的,应纳入封闭小区终端配送统筹安排。其他区域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物资配送问题,由民政部门报请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协调解决。(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鼓励引导广大党员、社区工作者、机关干部、志愿者等担任“采购员”“配送员”,建立“专业物流公司+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的“最后一公里”配送队伍,按每10户配备1名配送人员的标准,提高配送组织效率。(交通局牵头,宣传部、民政局配合)。

3、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一一对接,根据企业供应能力,分包社区定向供应生活物资。(经信局)。

4、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在配送环节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帮助派送等方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5、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配合)。

6、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等进行线上购物。(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经信局配合)。

7、在配送保障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的工作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交通局配合)。

(二)做好困难群众帮扶。

1、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粮油菜肉蛋奶等民生商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2、对线上购物操作困难的居民,由社区或物业收集汇总居民购物需求信息,统一下单代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3、对鳏寡孤独和行动困难群众等群体给予特殊关怀,安排专门人员按时、足量配送相关生活物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民政局配合)。

4、摸排社区患有重大慢性病的人员,定期收集购药需求,由社区统一对接药房,及时配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一)引导稳定消费预期。

1、利用新闻发布会、专家解读、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活物资供应情况方面的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2、重点宣传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测、兜住民生保障底线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提振市场和群众信心,引导合理消费,鼓励官方和重点企业对外发布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水平。(宣传部牵头,粮储中心、经信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二)畅通诉求反馈渠道。

1、开通24小时保供服务热线电话,组建热线工作专班,及时接听、处理居民来电,密切关注物资品种短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宣传部)。

2、坚决遏制和打击不实传言和恶意炒作,对于故意造成社会恐慌情绪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公安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强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和价格巡查,对以次充好、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曝光。(市场监管局)。

医院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迅速有效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北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联防联控,明确责任;平战结合,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科学应对;快速反应,规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指挥,作出疫情处置重大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成员单位。疫情发生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相关成员单位自动转化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工作组和部门职责,执行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四)现场应急指挥部。疫情发生后,事发地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化为街道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和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一)监测。

根据《北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预警方案》要求,区卫健部门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药监部门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海关要利用入境人员、进口食品检验检疫系统,网信部门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疫情防控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并基于监测数据分析结果,综合考虑疫情形势、本地防控能力、经济社会影响等因素,对疫情传播风险和趋势作出评估研判,并根据需要提出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二)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区政府、区卫健局和有关部门报告新冠肺炎疫情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留置,并报告区卫健局和区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送至定点医院(区人民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标本进行检测。

(2)区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向区卫健局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等工作;并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出现聚集性疫情时,区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根据对事件的调查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并报告。

(一)病例发现。

区人民医院接诊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时,应第一时间转至隔离病房,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区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区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送到市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按市卫健委要求在本院隔离治疗。

(二)调查处置。

区疾控中心接到疑似病例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疑似病例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触者登记,事发地街道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做好疫点、病例活动区域和其他重点场所的消杀工作。一旦确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卫健、公安、事发地街道等力量,协同开展应急处置。

(三)分类应对。

基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根据相关方案、预案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的四种情景分类应对。

1.散发输入性疫情。

(1)情景描述:全区范围内疫情处于基本阻断状态,即绝大部分街道无病例,个别街道出现输入性散发病例(以境外和区外输入为主),无聚集性疫情发生,调动较少资源即可应对。

(2)防控目标:及时发现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下同),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传播,维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控策略调整。

(4)防控措施:快速处置疫情,阻断病毒后续传播。

a.及时发现调查。加强境外和重点地区来仑返仑人员排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住院筛查,尽早发现感染者。对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在2小时内完成疫情报告,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充分发挥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尽快查明感染来源、追踪活动轨迹、全面快速排查接触者。

b.传染源隔离治疗。发现的新冠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立即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患者出院后,应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出院后按要求进行随访、复诊。

c.接触者管理。密切接触者均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按规定开展检测,因特殊情况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须落实好硬管控措施。对于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等相关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及时就医,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采取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措施。

d.疫点处理。科学评估、精准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无症状感染者采样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室内场所,均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根据病人、无症状感染者的活动范围,将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办公室、教室,与病人同个出入口进出的楼层、楼道、电梯、单元和楼栋,同一病区或诊室,同一航班,同乘的列车或汽车车厢、船舱等划定为疫点。如病人、无症状感染者活动史回忆不清,疫点可扩大至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范围。同一病人、无症状感染者可划定一个或多个疫点。疫点在确定后实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应及时开展卫生处理和终末消毒。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应做好相应消毒。疫点所在小区、单位出入口严格执行卡口、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取消所有人员聚集活动,引导居民非必要不出门,外来人员、车辆非必要不进入。

e.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发布更新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开展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要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做好公众个人防护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或暴露机会。

2.传染来源不明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

(1)情景描述:个别街道出现较多的散发病例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相应风险。

(2)防控目标:集中力量扑灭疫情,防范疫情扩散。

(3)防控策略:实施主动搜索病例和全力控制疫情形成蔓延趋势的策略。

(4)防控措施:全力查找传染源和传播因素,阻断疫情进一步传播。在情景一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全力开展溯源调查。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合大数据等技术,尽最大可能查明传染来源。采集病例可能暴露场所的食品、环境、从业人员等标本开展核酸检测,追查各种可能的传播因素。对于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可通过基因测序分析进一步判断可能的感染来源。对于聚集性疫情重点调查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结合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范围进行核酸和血清学检测,查找潜在的传染源。

b.严格基层单元管控。疫点所在社区、行政村等基层防控单元实施封控管理,所有小区、单位设置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出入口严格执行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措施,禁止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加强防控单元内部巡查,避免人员聚集,开展重点区域消毒。必要时,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将疫点及其周边区域划定为疫区进行封控管理。对有流行病学史、出现相关症状人员及时专车转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其他区域内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须落实好防控措施,对公共场所实施必要的限流限客措施;避免非必需的人群聚集活动,尽可能减少参加活动的人数,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c.应急监测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人员开展主动追踪及核酸、抗体扩大检测,提高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主动发现能力。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生产生活可能污染的环境、物品等开展核酸检测。扩大零售药店、环境和从业人员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和样本数量。在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入户主动排查,发现有可疑症状者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断排查。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提前做好疫苗接种计划方案,经过评估,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和时机。

3.本地暴发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街道间疫情传播,即部分街道发生持续社区传播,并构成全区扩散蔓延风险,需要调配全区资源进行跨街道紧急支援,阻断疫情扩散。

(2)防控目标:阻止疫情向其他街道扩散,逐步扑灭疫情,努力恢复到情景一。

(3)防控策略: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局部阻击,防止疫情在全区大范围扩散,实现流行街道扑灭目标。

(4)防控措施:阻断疫情向周边街道传播和扩散蔓延,尽快扑灭疫情,恢复常态。在情景二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适时调整或根据省市级要求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加大对发生疫情的街道防控工作的指导力度。合理有序调配全区资源,统一部署安排疾控、医疗等力量支援疫情发生街道。

b.划定区域管控。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以社区(村)、街道为单位、不同层级的低中高风险区域,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原则上,低风险区域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开工开业开学,但须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中风险区域应停止人群聚集活动,公共场所和密闭交通工具通风消毒、健康监测、降低人员密度等措施;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工和公共场所开放开业负面清单,并及时调整,关闭列入负面清单的单位和公共场所,培训机构停止开展线下服务,疫点相邻的餐饮店、理发店、超市、便利店等视评估情况缩短营业时间或停止营业;根据防控需要,可采取学校停课停学措施;对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人员外出离开本区域应持7天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高风险区域应实施封锁管理,可全面停工停业停学、关闭公共场所、停止人群聚集活动;经专家评估后,可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的规定采取有关紧急控制措施,实施局部或全域交通限制,交界口岸、交通卡点管控,严格限制人流、物流、商流,人员原则上不能离开本区域。

c.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提高风险防范等级,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对新接收人员、新上岗工作人员实施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仍需继续在场所内相对独立区域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探视人员须凭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探视,并保持社交距离。发生疫情街道的特殊场所禁止人员进出。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晨午检等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追踪登记,实施“日报告”和“零报告”,发生疫情街道的学校采取停课停学措施。

d.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经过评估,组织对疫情波及人群实施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

e.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4.持续性社区传播疫情。

(1)情景描述:发生跨街道较大范围疫情传播,及较多街道发生持续性社区传播,全区扩散蔓延局面基本形成。

(2)防控目标:降低疫情传播速度,压低流行高峰,保障医疗服务秩序,减少生命损失;兼顾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需求的平衡,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和社会秩序。

(3)防控策略:实施疫情“压制”策略,压低和推迟疫情流行高峰,努力维持医疗服务体系正常运转,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人群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4)防控措施:防止疫情向外输出,压制传播速度,维持社会基本运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在情景三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a.调整响应等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级要求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在统筹全区资源的基础上,全力加强后备资源调度,争取市、省和国家支援支持。

b.依靠社会力量,开展群防群控,做好社区管控措施,完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网格化管理,健全区、街道、村(社区)一体化防控体系,严防疫情扩散。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保障公众心理健康并减少公众恐慌情绪。

c.疫区封锁。可以部分街道或全区为单位划定为疫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划定的整个疫区采取封锁措施,禁止人员、车辆进出。引导公众减少出门,限制有基础疾病、老年人等脆弱人群非必要出行,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等暂停运营。严格落实交通卡口管控,强化对外综合交通管控,在高速、国省道、轮渡等主要交通干道入口设立检查卡点,禁止疫区人员外流,劝阻外来人员进入疫区。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严格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新成员。

d.停课停工。疫区内学校、托幼机构全面停课停学,实行在线教学;除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企业、重要民生保障相关企业等特殊行业外,全面实行停工停产停业,关闭所有公共场所。

e.应急检测。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必要时实施全民检测。采样和检测应注意优先顺序:第一批为疑似病例、发热病人、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人员;第二批为疫点内其他人员及疫点周围人群,近期到访过病例活动场所的人员,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快递外卖等公共服务人员等;第三批为疫情重点区域社区居民;第四批为其他所有愿检人员。

f.应急接种。根据疫苗研发生产进度,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和接触人群实施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如条件允许,实施社区普遍接种。

g.省、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四)工作评估。

随时组织就疫情形势及相关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效果评价、资源需求、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评估报告上报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制定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五)响应终止。

新冠肺炎疫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一)队伍保障。

疫情处置队伍。疫情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和防控联动应急队伍(公安、大数据、街道等)。各部门、各街道要组建和完善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演练,不断提高疫情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

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储备。应根据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救治药品、设施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杀药械、检测仪器和试剂以及辅助应急设施、用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

区财政局应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部门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快速拨付机制,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经费。

(四)检测保障。

在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已具备核酸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基础上,要继续推进其他医疗卫生单位pcr实验室建设,使其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具备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需求时,可与海尔施医学检验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核酸等病原学检测。

(五)制度保障。

各部门、各街道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按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规定,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应急工作机制。

(六)纪律保障。

区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落实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一)科普宣教。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引导社会公众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健康良好生活习惯。

(二)社会监督。

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一)本预案由区卫健局牵头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定期进行评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街道、各部门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为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体教职工和小朋友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指示要求,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的发生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标。

(一)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生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建立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幼儿健康状况。

4、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园工作方案;疫情报告制度,幼儿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防疫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7、开展校园隐患排查,实现供水、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工作,掌握师生中的舆情动态。

(一)开园前的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开园时间。正式开园前,利用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延迟开园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通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的,要暂缓返校。

3、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幼儿健康状况、生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幼儿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级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师生行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在确定开园日期前三日内,通知教职工和幼儿家长填报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7、做好开园后后勤保障准备。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8、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9、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幼儿园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方案

为加强我园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因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健全我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确保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充足。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物资储备以保障幼儿和教师的`生命安全和维护稳定为宗旨。通过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防疫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教育教学的稳定。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原则。幼儿园总务处负责储备全园常用的及基本生活物资和处置事件种类所需的专业防疫物资和装备。

园长任组长:马xx。

副组长:杨xx。

成员小组:周xx、杨xx、苏xx、周xx、杨xx、黑彩燕、周xx、黑娅娜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制定好开学物资储备规划及物资储备方案,确定物资资金及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落实情况,指导有关部门的物资储备工作。

防护用品:重点储备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n95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隔离眼罩/面罩、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一次性医用帽子、一次性薄膜手套、水银温度计、红外线测温仪(含测温枪)等12品种。

消杀用品:重点储备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75%酒精消毒等3个品种。

专业防疫物资、基本生活物资的日常管理由园长亲自管理,防疫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

幼儿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为认真做好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遏制疫情的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细化落实处理幼儿园开学后的各种疫情突发事件的方式方法,切实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学后各项防控工作,结合石林县第一幼儿园实际情况,秉持“安全第一,确保有序,责任明确,落实细节”的原则,特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演练前,相关教师讨论演练方案,强调岗位职责,明确具体要求。对参加演练的教职工介绍整个应急演练流程,并对各个环节工作要点作详细说明。准备演练所需、口罩、医用手套、含氯泡腾消毒片、酒精、84消毒液、消毒喷雾器等。

情景一:

情景二:

幼儿入园。

日常晨间检查(家长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手部消毒、鞋底消毒、幼儿常规检查……)

晨检时发现身体状态异常幼儿,让家长带回就医。

幼儿进班晨检,并按照“七步”洗手法洗手。

情景三:

教学活动中发现异常幼儿,教师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走疫情应急通道,将幼儿带到隔离室,安抚幼儿情绪,通知家长。

班级教师分发口罩给其余幼儿,做好防护,安抚幼儿情绪,教师快速组织幼儿有序撤离到备用教室,依次对幼儿测量体温及询问身体状况。

其他教师立即对教室、睡室、盥洗室、玩教具、走道等进行全面消杀。

保洁人员对将此幼儿经过的通道消毒并封闭。

对与该幼儿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迅速切断感染源,防止疫情扩散。

“疫”心防控,“童”遇春天。为了孩子的健康,石林县第一幼儿园通过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提高师幼疫情防范意识,也在此呼吁全体家长,加强自我和孩子的保护,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大家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共同筑起了一道坚固的园所安全堡垒,期待疫情早点结束,我们共同相遇在美好的春天!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监管局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托幼机构要因地、因园制宜,一园一案,确保适应本地疫情发展形势和本园实际,实事求是做好开园安排。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各级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做到妥善有序开园。

2、落实多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家庭和个人责任。托幼机构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须制定完善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化各项防控措施,对全体教职员工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

3、坚持联防联控。在卫生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卫生、教育、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加强应急演练。托幼机构开园前与属地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公安机关、社区等做好对接,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5、做好物资储备。做好儿童和成人口罩、洗手液、手消毒剂、消毒用品、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设置足够数量的盥洗设施,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园内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安排专人负责。

6、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做好垃圾清理,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

7、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托幼机构食堂及饮用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洁消毒,所有饮用水设备设施均应取得行业监测、检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陈旧、已经损坏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在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8、报备健康状况。按照当地防疫规定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旅居史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园方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监测。对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9、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1、落实返园要求。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加强园门管理。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3、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4、加强场所管理。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5、加强活动管理。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9、落实家校协同。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0、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做好手卫生行为宣教。

1、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2、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在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做好手卫生。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还应当戴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做好幼儿途中防护。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

3、加强近视防控。托幼机构要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障充分户外活动,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确保充足睡眠时间,提高机体免疫力。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晚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教职员工应立即停止上岗,幼儿应及时通知家长带离,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过程要全程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三)启动应急机制。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提醒其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报告、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需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学峰;

成员:韦春江、张战胜、黄亚其、殷和、秦泰。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纳林湖这片净土。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通风、消毒两项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向公司员工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本公司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员工防病知识宣传,提高公司员工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财务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综合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游船部、项目管理部:做好码头、游船等工作区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检票、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公司全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检票口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园区、办公区、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公司全体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xx汇报单位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员工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员工到医院等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公司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应急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厂区内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经理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公司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公司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根据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社区)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一)对各村(社区)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10.30前上报党政办,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药店向当地村、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

(四)如本村(社)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一)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2个,乡际交界处设置1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二)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三)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xxx、xxx、xxx等重点疫区人员,从xxx、xxx、xxx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xxx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社区)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社区)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社区)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社区)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白沙镇:xxxxx)。

(一)各村(社区)要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8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村(社区)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一)由村(社)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三)各村(社区)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一)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中央、省委、xxx市委和xx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农村地区和农业领域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也是防控难点。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连日来,海拉区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多次组织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春节期间联防控防工作,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

xx月xx日上午,区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召开后,区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传达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xx月xx日春节假期第一天,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zzz区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畜禽防疫检疫检查小组、动物运输检查小组、农产品供应保障小组、农畜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信息综合小组等5个小组,具体负责对应业务开展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按照“应急与预防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站科室对照工作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方案,切实强化工作措施,压实责任,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细化防控措施。制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4个专班,开展全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严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蔓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进一步加强农村垃圾死角、黑臭水体等清理,切实做好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干净整洁。

加大对私屠滥宰的查处打击力度。成立专门队伍,由分管领队干部带班带队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和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现象。

三是保障市场供应。为保障疫情期间蔬菜供应,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加强对蔬菜基地的检查与指导,确保本地蔬菜产量质量。积极协助蔬菜基地办理车辆通行证,确保蔬菜运输安全畅通。目前,我区本地处于蔬菜上市期的蔬菜面积zz亩,日供应量z公斤,各蔬菜批发市场及超市蔬菜供货正常。

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1月28日全体人员取消休假、到岗到位。

二是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每日督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重点排查全体干部职工及亲属有武汉返z人员、有无与武汉返z人员接触情况、有无往返外省情况并签订了《承诺书》,排查结果每日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是做好舆论引导,教育并告知干部职工及家属所有信息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信谣、不传谣,未经证实不得转发假新闻、小道消息,对网络及社会舆情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下一步,我局将实行每天一调度,每天一总结、每天一通报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群众农畜产品供应安全充足、运输通畅。

乡镇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四)加强防疫宣传。各场馆通过设置提示牌提示、led显示屏播放、网站宣传等多种方式,使公众和员工充分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建立我市疫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保持市场稳定。

保障人民生活。

(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摸清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的采购供货渠道、存量和销售情况。

精准监测批发零售环节生活必需品的日均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

畅通上下联动沟通机制。

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囤积居奇、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保护合法合规市场经营行为。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物资调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分级预警与快速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分级预警机制。

分级建立预警机制。

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坚持保基本与保安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保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供应充足。

不出现断供和断货;做到生活必需品来源可查、质量安全放心。

要加大宣传商务部门保供工作成效、稳定社会预期。

消除疫情期间消费市场对蔬果肉类蛋奶供需的恐慌情绪。

按照商务部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要求。

确保10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及瓶装饮用水。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

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

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

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

强化检验检疫措施。

确保市民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

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等本市、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

加大全市成品油在各加油站的存量。

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

优先保障我市应急保供企业。

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

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当地防控领导小组。

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指导企业开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四)利用好城市电商优势做好生活必需品配送。

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

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开展净菜加工业务。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

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通过提前研判。

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

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强化市县统筹管理机制。

市商务局要在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超市、批发市场保供工作。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县区相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成立抗疫保供应急小组。

负责当地超市保供工作。

在可能出现疫情扩大的情况下。

及时发挥组织保障作用。

最大限度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二)做好商贸行业疫情防范。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日常巡查。

督促商贸行业主体落实防疫措施。

一是加强对营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疫情防控。

所有工作人员发现疑似症状要立即隔离并上报疾控部门。

二是改善商业公共区域卫生条件。

确保室内商业场所通风良好。

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三是做好蔬果肉类蛋奶商品的检疫消毒。

(三)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护。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应急保供企业要建立保供专班或工作组。

并开展自身疫病防控监测。

坚决防止内部疫情。

保障商贸流通战线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警报级别分为:无警、三级(蓝色)、二级(黄色)、一级(红色)。

其中特级(红色标示)为最高级别。

各级预警信号参照标准如下:

(一)无警:各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均可支持15天以上供应。

(二)三级预警(蓝色):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15天供应。

且暂时不能通过外调补充。

(三)二级预警(黄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小规模哄抢事件。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7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补充货源极其困难。

(四)一级预警(红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哄抢、断供情况。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3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本地补充货源都很困难。

各级警情发生时。

按以下标准开展应急工作:

(一)无警:警情未发生时。

按现有日报制度报送物资储备和销售数据。

指导应急保供企业按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增大应急商品储备量。

(三)二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组织本地供货企业加大对各应急保供企业的供货力度。

(四)一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调用本地供货企业产品。

并以本地生产可替代产品列入应急商品清单。

保障各应急保供企业的储备量。

同时。

及时将信息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非常严重的国家,这也是因为我国处在特殊的.地理位置所致。我们处在北半球中纬度自然灾害带和环太平洋自然灾害带的交汇点上,这就决定了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种类多、灾害分布广、而且损失大的世界上极少数的几个国家之一。近几年来,我国的自然灾害也呈现出多发、频发、灾害损失重的特点,自然灾害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落实中央三中全会的精神,就是要建立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增强我国综合防灾减灾的能力。在这方面,民政部主要有以下工作打算:

第一、要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果断应对。根据灾情的级别,要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按照自然灾害管理条例,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从一级到四级的响应机制,所以我们还要建立抢险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一般以地方为主的一体化救援救灾应急机制。同时民政部也视灾情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要完善灾害救助政策,推动地方科学合理地制定受灾群众的灾害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能够公平地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同时民政部也要适时商中央有关部门调整中央自然灾害的救助政策,切实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三、提高我国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灾情的评估机制,要建立和提高救灾物资保障的能力。大家都知道,自然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包括帐篷、饮用水、食品和衣被等这样的物资,对于保障灾区群众生活至关重要,因此我们要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能力建设。同时还要推动落实国家“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工程的项目,特别是自然灾害信息化工程的建设,能够实现对灾情和救灾的决策、智慧、调度的信息快速反应和传递,进一步完善对自然灾害的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快速联动的工作机制。

第四、提高社会动员能力。畅通社会参与的渠道,完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和救灾的政策。另外还要加强对社区的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和社区的灾情风险评估,加强全民的减灾防灾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识和素养。

最后一条,运用金融和保险手段来提高我国和公民的防灾减灾实力。要完善农房保险制度,扩大农房保险试点。现在已经有5300万间农房实行了保险,这些农户一旦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他们就可以得到政府补助给他们的一块,保险赔付一块,这样就可以迅速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简报

12月1日,安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主要负责同志率队到安庆市物资和能源储备中心(安庆市军粮供应站)督导调研防疫物资储备情况及调拨工作。

督导组听取了当前物资储备和本轮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调运调拨等工作汇报,对防疫物资储备、调运有关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就物资代储、应急调运、出入库流程等工作进行深入调研。

督导组强调,市物资和能源储备中心要切实扛稳责任,在抓好防护物资保障的同时,也要做好防寒御寒物资的供应。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物资调运、调拨流程,提高保障效率,依令充实代储和库存物资品种和数量,确保任何情况下调得出、供得上。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统筹,强化人员值班值守,加强情况预想预演,确保任何时候每名同志拉得出、顶得上。要进一步加强自身防护,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加强入库人员车辆盘查,坚决杜绝“源头感染”。

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机构改革以后,我局积极履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新职能,组织实施好应急物资储备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不断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按照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部署要求,我局对全市储备物资安全和规范化管理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现将整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银川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情况。

银川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中,仓库建筑面积2960平方米,20xx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因机构改革,20xx年由市民政局划转我局管理。市储备库房内共有2吨位、10立方米规模物资储备货架120组,其中89组货架已储满救灾物资,还有31组货架暂时可使用。库房南约有100平方米空地,按照四周1.5米安全通道设置,还有约60平方米空留地可用于储备物资。市物资储备库现由申请的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和聘用的1名区库经验丰富库管员共3人负责日常库房管理及应急值守工作。

(二)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及生活必需品协议储备情况。

1.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职能自市民政局划转我局,主要是储备各类灾情民用救灾物资。目前仓库内储存完好可用救灾物资主要包含帐篷类、生活用品类、防护用品类及救援设备类等共41种44940件价值736.37万元。部分物资由市民政局划转,20xx年度,以我局为主体完成了300万元的救灾物资采购任务。

2.生活必需品代储职能自市商务局划转我局。目前全市委托代储的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包括方便面、饼干、奶粉、矿泉水、取暖器、卫生纸等12种108.95万件物资,价值368.62万元,代储中标单位为银川新华百货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委托代储铅丝80吨,价值47.60万元,中标单位为银川金运达工贸有限公司。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升物资保障效能。

1.实施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20xx年,我局及时组织对市物资储备库进行维修改造,解决了屋面渗雨、卸货平台缺损、地下消防管道长年破裂无法供水等安全隐患;20xx年初,通过并联区物资储备库消防联动和安防监控智能化系统,保障在库储备物资安全。

2.加强物资管理,提升储备能力。对库内物资制作标识牌、分区域管理,并建立物资出入库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人员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支持,统筹管理机制,备勤供给到位,为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做好充分准备。通过对代储应急物资企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确保各类代储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安全,应急关键时期调得出、用得上。

3.严格调拨规程,全力保障应急。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局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物资调拨工作,成立物资保障工作组,快速处置,高效应对,时刻准备着做好各个阶段、各个应急时期的物资调拨响应。按照市应急管理局调拨指令和调拨规程,我局积极同各接收物资部门沟通协调,保障了物资及时、有序出库。共调运:棉大衣2560件、棉被2585条、棉褥759条、帐篷50顶、发电机18台、折叠床791张、消毒原液7.8吨,并紧急采购代储应急生活必需品电暖器60台,为疫情防控、地震等各种灾害演练提供物资保障。

4.加密检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入汛以来,我局多次对市物资储备库、生活必需品应急物资代储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针对当前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对市物资储备库仓房顶部外檐、装卸平台、排水管网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检查重点企业应急抢险设备运转、仓库码垛、应急排水泵房、排水沟渠、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等重点区域、部位、环节防洪泄洪以及防渗情况,切实加强防洪能力建设,确保在库储备物资安全。掌握重点防汛物资、设备运转、调度准备情况,对市物资储备库16个品项的防汛类物资开展盘库整理和设备调试运行,核实数量和质量,细化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影响,强化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5.提高应急意识,加快物资补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自我局接管市库两年来,财政先后投入救灾物资储备专项预算670万元,我局已进行招标采购应急救灾物资3批次,采购物资包括帐篷、棉大衣、发电机等19种物资10170件,所有采购物资已全部入库验收;20xx年度采购预算200余万元,根据在库储备物资实际结合当前防汛备汛需要,正在组织完成招标采购任务,拟采购帐篷422件套,棉大衣3000件,白布25000米,应急灯1670套等应急需求较大、应用范围较广的救灾物资,目前采购计划建议已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待指标下达后我局立即组织公开招标,严格规范做好年度采购任务。

6.加强应急值守,提升储备能力。严格落实节假日及周末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市物资储备库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重大事项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时间上报汛情、灾情信息,确保储备物资安全,为防灾减灾争取主动。市物资储备库人员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物资储备库支持,统筹管理机制,备勤供给到位。加强市库消防安全管理和在库物资储备管理,每季度对物资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盘点检查,核对保管账、统计账和会计账,定期组织对储备物资搬到晾晒,每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巡检,为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做好充分准备。

(一)永宁县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永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的储备物资主要有直储救灾物资和代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直储救灾物资共14类,物资价值9.95万元,存储于永宁县民政局物资库,可随时调用。代储物资主要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共64种,价值776.72万元。

永宁县应急物资储备库改扩建项目正在实施。该项目位于永宁县望洪镇望洪村,将原望洪粮库部分改扩建为永宁县应急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规模为4420.4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1730.58平方米,拟定总投资1064.44万元。

(二)贺兰县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贺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的直储物资设有2个储备库点,分别为贺兰县救灾物资民政存放点和贺兰县救灾物资政府存放点。其中:贺兰县救灾物资民政存放点物资20xx年10月从贺兰县应急管理局移交至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包括堵漏、生活、照明、通讯、救生等共计五大类1028件,价值36.5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贺兰县救灾物资政府存放点物资为20xx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自治区、银川市调拨、企业捐赠及自行采购的防疫物资,防疫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消杀、检测检验设备、生活、照明五大类693829件,价值265.03万元。代储物资方面,贺兰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贺兰县新百联超市、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贺兰瑞合超市、贺兰县光明西路永佳商行4家超市为救灾物资储备应急点,代储方便面、矿泉水、面包(饼干)等生活类物资,只与超市签订了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协议书,未明确具体生活物资数量及价值。目前由贺兰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正在建设一座800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储备库。

(三)灵武市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灵武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目前没有管理任何应急储备物资,该局正在与应急管理局和民政局对接物资储备相关事项,明确机构职能职责。灵武市目前有市级物资储备库4个,分别是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库,由市水务局管理;灵武市草原防火物资库,由市自然资源局管理;银川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由银川市应急管理局主导依托银川市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正在建设中。

市辖三区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银川市辖三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管理的应急物资均为直储物资,其中:兴庆区储备物资15种,价值19.96万元,储存在银川市兴庆区治平路与友爱中心街交会处向东400米的兴庆区武装部院内;金凤区储备地点分布于9个小区和1所学校,主要包括折叠床、担架、钢钎、榔头、铁锹等救灾物资,十个储备点物资共计5万元;西夏区储备救灾物资有帐篷、行军床、棉被、棉大衣、担架、对讲机、铁锹、救生绳、雨衣、胶鞋、雨伞等应急物资共4742件(套),物资价值55万元。根据西夏区自然灾害发生的规律,借用镇北堡镇临时安置点作为储备库,主要是临时安置镇北堡镇受洪水灾害居民。

(一)银川市物资储备库无专门机构、专项编制和专业人员管理,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挂靠在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存在人员编制紧缺甚至无人员编制、无领导职数、无专项工作经费的现实问题,日常工作开展十分困难,同时,县级财政预算内物资采购经费少,除了永宁县正在改扩建物资储备库外,其他县(市)区都没有专用的物资储备库,现有物资只能存储在办公楼或其他租用临时库点,无专人保管,物资储备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二)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机构改革完成后,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面临新的职能和挑战,尤其是应急物资储备板块,自上而下都在研究论证阶段,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上位和本市储备制度不完善,影响到采购、轮换、报废和管理,储备品种目录和标准暂时未更新完善,原有的制度和标准已不适用当前的应急保供形势。

(三)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不足。我市各县(市)区未设专门的应急储备物资仓库,且随着全市人口规模的增长,现有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种类难以适应当前防灾救灾需要和应急救援形势。从民政移交的部分物资年代久远,急需更新补充。

(四)生活必需品委托代储难度较大。由于我市大型连超的物流体系规模较小,三区范围内具有生活必需品动态应急储备能力的流通企业除新百连超、北京华联、华润万家等几家大型商超外,其他流通企业在仓储、物资轮换、日常管理等环节均显乏力,县(市)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委托物资储备的代储积极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仓储能力不足;二是代储物资与代储中标单位经营品种不匹配;三是占用资金较大;四是容易造成商品超保质期;五是补贴标准较低,难以吸引企业参与投标。

(五)救灾物资储备库信息化建设滞后。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点)设施陈旧老化,信息化建设滞后,日常监管难度大、效率低、质量不高。

银川市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将按照机构职能要求,组织实施好应急物资储备的采购、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一是协调各县(市)区落实人员机构编制,指导县(市)区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供能力,完善全市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和调用响应机制。二是根据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上位和银川市相关政策,尽快制定出台《银川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和《银川市救灾代储商品管理办法》,明确采购、入库、轮换、报废、调用等标准和规范。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应急物资储备专项补贴资金的投入,合理调整补贴标准,吸引更多生活必需品流通企业积极主动参与承储计划。三是积极申请预算资金,不断充实全市物资储备品种数量,按期完成年度救灾物资采购工作。尽快按规定核定报废相关老旧实效物资。四是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监督检查,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储备安全、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密切关注天气、雨情、汛情变化,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随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强化救灾物资保障应急预案演练,快速处置,响应及时,确保汛期应急救灾物资出库高效有序,保障有力。五是根据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对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提档升级,加强信息化建设。

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应急储备保障工作方案

统筹推进14家市属医院17个院区在11月底前完成发热门诊提升改造,改造完成后开设发热门诊的市属医院增加至17家,发热门诊诊室由40间增加至97间,隔离床位由94张增加至223张,预计单日最大接诊能力由2600人次增加至7400人次。同时,推进新建及优化提升17间核酸检测实验室,做好核酸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储备,配备快速核酸检测设备,有效提升核酸检测效率,市属医院在秋冬季到来前全部具备核酸检测能力,预计11月底每日最大检测能力达到10.3万份。

一旦有需要将根据情况依次启用,确保快速收治病例。

危重症救治方面,遴选112名重症医学科青年骨干力量,构建市级重症救治合成营,分3批组织到朝阳医院和安贞医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临床实践培训,作为重症救治储备力量。同时,各市属医院组建院级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并在此基础上抽调组建市级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建立分层培训机制,在市属医院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实战化培训和综合演练等。此外,还从市属医院抽调人员组建流调人才储备队伍,作为应急后备力量,在必要情况下协助疾控机构开展病例流调溯源工作。

按照“市―区―机构”三级医用物资设备储备体系要求,各市属医院已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对11类防护物资和多种消杀产品进行动态储备监测,各类防护物资储备量满足医疗机构30天满负荷运转的需求。同时,组织市属医院与相关企业合作建立渠道储备机制,进一步确保物资储备安全。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报

政企合力,企业包联小组着眼急需解难题,协助落实政策、物资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防控措施“八到位”,确保企业安全复工、生产提速。建立未复工企业问题清单台账,倒排复工时限。新增复工企业_家,累计_家,复工率75.7%(其中规上工业113家、复工率88.3%)。复工重点项目23个,复工率88.5%;新开工重点项目14个。个体工商户复工6372户、15929人。开展免费健康服务6888人次,农民工返岗出行37163人。收集岗位需求5000个,已上岗2989人。调用6辆货运车辆运送工业盐等防疫原材料295.3吨。

10个摸排小组完成密切接触者排查_人,集中隔离_人(含新增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_人),人医留观_人。抓细抓实“五类人员”管控,细化网格,定社定人定责,目前摸排武汉返乡人员仍在_的1919人(已筛查1905人)。购买退热药、感冒药人员16525人,未见异常。

引导五金、百货、餐饮等经营场所逐步恢复营业,签订《承诺书》1142份,严格控制进场人员,缩短营业时间,杜绝人员聚集。目前恢复营业6161家,返岗15402人。调整小区管控责任,有序撤回县级机关包联人员,_个物管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无物管小区由属地落实相关人员负责,对外来人员开展“四问四登记”,做到内控聚集、外防输入。组建10个工作组,对全县29家敬老院开展防控督查。细化看守所防控方案,严把勤务人员入口关,落实公共场所消毒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出台更大力度的就业政策,开发消毒保洁等临时公益性岗位,优先保障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强化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关注流浪乞讨人员,确保困难人群得到有效救助。保市场稳供应,全县今日供应生猪510头(其中供应泸州130头),农贸市场供应蔬菜54.9吨,商品价格总体平稳,部分商品降幅明显。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查漏补缺,精准做好因疫情致贫、返贫农户的帮扶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坚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全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任务。

建立我市疫期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快速反应机制与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保持市场稳定。

保障人民生活。

(一)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全面掌握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便面、火腿肠、瓶装饮用水及成品油等本地生产企业的库存和销售情况。

摸清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的采购供货渠道、存量和销售情况。

精准监测批发零售环节生活必需品的日均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

畅通上下联动沟通机制。

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囤积居奇、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保护合法合规市场经营行为。

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物资调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坚持分级预警与快速响应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分级预警机制。

根据可能存在疫情扩大、外地物资无法进入安顺、本地物资储备不足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分级建立预警机制。

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三)坚持保基本与保安全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保障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必需品供应充足。

不出现断供和断货;做到生活必需品来源可查、质量安全放心。

要加大宣传商务部门保供工作成效、稳定社会预期。

消除疫情期间消费市场对蔬果肉类蛋奶供需的恐慌情绪。

按照商务部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要求。

确保10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包括大米、食用油、猪肉、禽肉类、蛋类、蔬菜类、食用盐、方面便、火腿肠及瓶装饮用水。

(一)摸排生活必需品本地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对大米、食用油、肉类、蛋类、蔬果类、食用盐、方便面、火腿肠、瓶装饮用水和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本地有生产加工或储备的企业(合作社)进行摸底。

了解企业库存和销售情况。

动员企业做好库存保障。

(二)全面细致开展市场摸排及产品溯源工作。

全面掌握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及加油加气站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严格执行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突发情况要客观反映原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同时对应急保供企业商品的来源开展溯源工作。

切实掌握企业商品信息数据。

强化对来自、途经疫区的产品管控。

强化检验检疫措施。

确保市民购物安全。

(三)加大商贸流通主体生活必需品储备量。

一是加大蔬菜、猪肉、禽肉、蛋类等本市、本地应急保供产品在市场、超市中的投放比例。

加大全市成品油在各加油站的存量。

确保在跨区域运输受到阻断时。

优先保障我市应急保供企业。

最大限度保障市民正常供应需求;二是指导应急保供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保供商品的储备能力。

原则上应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如遇企业储备仓库不够。

应主动帮助企业寻找本地储备仓库进行补充;三是主动对接当地防控领导小组。

采取多种方式确保应急保供企业跨区域运输通道畅通。

指导企业开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疫情防控及个人防护等工作。

(四)利用好城市电商优势做好生活必需品配送。

积极引导美团外卖、饿了吗等本地配送电商企业与超市、便利店、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合作社)开展合作。

将蔬菜、水果、粮油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纳入配送范畴。

鼓励有条件的本地企业开展净菜加工业务。

通过开展各类宣传。

引导本地居民通过电商采购生活必需品。

(五)做好应急商品替代品的研究工作。

通过提前研判。

在可能出现部分应急商品断供且无法通过外调解决的。

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本地有生产或储存的替代品研究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强化市县统筹管理机制。

市商务局要在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超市、批发市场保供工作。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县区相应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成立抗疫保供应急小组。

负责当地超市保供工作。

在可能出现疫情扩大的情况下。

及时发挥组织保障作用。

最大限度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

(二)做好商贸行业疫情防范。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开展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日常巡查。

督促商贸行业主体落实防疫措施。

一是加强对营业人员和消费者的疫情防控。

超市工作人员上岗和消费者进场必须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经过体温检测并且无发热症状。

所有工作人员发现疑似症状要立即隔离并上报疾控部门。

二是改善商业公共区域卫生条件。

重点加强对购物车、购物篮、结账设备、电梯、自动扶梯、主要通道、卫生间、垃圾收集场所等公共区域消毒。

确保室内商业场所通风良好。

并做好消毒记录台账。

三是做好蔬果肉类蛋奶商品的检疫消毒。

(三)指导企业做好内部防护。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各应急保供企业要建立保供专班或工作组。

并开展自身疫病防控监测。

坚决防止内部疫情。

保障商贸流通战线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一)无警:各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均可支持15天以上供应。

(二)三级预警(蓝色):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15天供应。

且暂时不能通过外调补充。

(三)二级预警(黄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小规模哄抢事件。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7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补充货源极其困难。

(四)一级预警(红色):疫情大规模爆发。

出现哄抢、断供情况。

部分商务领域生活必需品存量不足支持3天供应。

且通过外调、本地补充货源都很困难。

(一)无警:警情未发生时。

按现有日报制度报送物资储备和销售数据。

指导应急保供企业按不低于正常销售30日进行储备。

(二)三级预警:提前研判每日供应量、及时上报、组织各应急保供企业与上级供货商、本地供货企业加强共同。

增大应急商品储备量。

(三)二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组织本地供货企业加大对各应急保供企业的供货力度。

(四)一级预警:联合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部门。

对各应急商品需求进行研判。

调用本地供货企业产品。

并以本地生产可替代产品列入应急商品清单。

保障各应急保供企业的储备量。

同时。

及时将信息上报省级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