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是为了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一份详细计划和安排。以下是经验丰富的策划师们总结的一些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对您的活动组织起到指导作用。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四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精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推动我校普法学习和依法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我校领导、教师依法管理,依法教学的水平,提高学生学法、懂法和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能力,经过一个月的法制集中宣传活动,收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现把本次活动的情况做简要小结: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学校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校的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切实组织青少年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从活动中获益。
2、突出主题,活动丰富。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为青少年积极创设主题突出、形式各样、寓教于乐、生动活泼的法制主题教育,为构建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3、加强宣传,及时反馈。各学校要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月活动收到实效。
4、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中,特别是班会课,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5、利用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墙报、橱窗等阵地,对学生适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学生能够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不断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根据坊子区教体局的通知精神,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宣传民法实践,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进师生心中、融入师生日常生活,提高师生运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特制定如下方案: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抓好全校《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教育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培养学生做一名既关切身边小事,又关注社会时事,更要关心国家大事的新时代的良好公民。
(一)观看《民法典》视频。
1、《民法典》在线课堂:
2、民法典宣传片下载地址:
(三)在学校教职工会上,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全体师生通过“线上+线下”学习方式,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加深了对民法典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治意识推动《民法典》宣传工作的开展。
(一)7-9月: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及时推送《民法典》宣传。充分利用学校公众号、微信、球球、学校宣传栏等载体,通过集中讲座、小讲师普法、成长礼等多种形式,把《民法典》条文融入日常生活中,倡导师生们共同学习《民法典》的.基本内容。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营造《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二)8-12月: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学校党支部《民法典》学习和全体教职工《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师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二是结合实际,将《民法典》相关内容融入学校法治教育宣传普及。
三是开展专题学习和主题班会,举办知识讲座、竞赛、征文、演讲等活动,在师生中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
四是选择《民法典》中与师生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学习宣传重点,掌握《民法典》中相关的法律条文,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规范师生行为,杜绝违法现象发生。
五是将《民法典》学习列入师生寒、暑假课外学习的内容之一进行安排,让广大师生充分学习《民法典》知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是一项覆盖全社会、面向全体师生的系统性工程。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民法典》要义,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民法典》知识帮助开展校园治理,提高法治校园建设水平。同时,要认真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领会《民法典》,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加强学习,提高师生员工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素养。
(二)提炼,形成常态。在学习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提炼方法,突出学习成效,使学习形成常态化。要通过学习,努力推动《民法典》知识入脑入心,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做到依法行事,依法治校,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增强法制观念,建设法治xx。
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按照普法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具体的宣传安排情况如下: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五)法律知识测试。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协助,结合海南省“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开展“四五”普法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测试活动。
(六)法制文艺巡回演出。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普法办在海口联合举办全省大专院校和中学法制文艺演出。(七)认真组织一次社会法制实践活动。各学校在活动期间,要采取“请进来”或“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开展“小律师”、“小警察”、“模拟法庭”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到监狱、劳教所或戒毒所接受直观、形象的“现身说法”教育。
(八)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由综治办协调公安、工商、文体等部门,大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文明校园、无毒校园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加大严厉打击以学生为侵犯目标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打击摧毁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帮派活动。按照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要求,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为加强对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团省委有关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落实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工作,检查活动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具体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联系。
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加强对全体教职工及幼儿的法制教育,幼儿园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提高广大师生法律意识,维护学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园进程,为我园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法制氛围。
让每一位教职工知法、懂法、用法;让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
20xx年12月4日至12月9日。
1.幼儿园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教育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不乱拨打电话号码;以幼儿争抢玩具导致家长发生斗殴致人重伤的教训,教育幼儿和谐相处。各班还通过早谈、主题活动等环节组织观看法律宣传片,学习童谣儿歌让幼儿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3.通过会议学习、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短片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水平。
4.请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重点进行宪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5.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各年段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宣传,家园共育。
通过宣传栏、家园联系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家长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达到家园同步宣传教育。
组长:xx---园长(全面负责)。
副组长:xx---副园长(相关工作布置)。
组员:xx---安全保卫、政教主任(具体负责方案制订、资料上报)、xx(负责宣传教育)、xx(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主题。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三、宣传时间。
20_年7月-20_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对此作了一系列部署。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是对青少年学生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的重要形式和措施之一,是实现依法治校的重要步骤。各地、各部门和各院校一定要按照依法治省、依法治校和我省”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不走形式,突出重点,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
(二)整合资源,综合治理,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要把专项教育活动与普法部门开展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海南省第三个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教育部门开展的”依法治校示范校园“创建活动、共青团开展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综治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和社会法制实践的有机结合。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活动开展得既有声势,又注重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从当地学校的实际出发,作出活动的具体安排,做到专人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活动。宣传部门负责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刊,制作系列专题节目,对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全方位报道。同时,各新闻单位要加强与中央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提供文字、图片、声像信息,将我省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在全国各大新闻媒体上得到展现。
1、重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并根据青少年自身成长特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高对校园欺凌的防范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增强分辨是非和管理情绪的能力,远离校园暴力及软暴力(如身体伤害、危险侮辱性“游戏”、孤立排挤“冷暴力”、针对钱物的暴力、语言暴力等等),有效预防和避免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
2、积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并加强教师的法律意识和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
引导学生按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严格要求自己,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并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提高青少年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1、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工作力度,扩大教育宣传面,增强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
2、积极组织学法、用法活动,师生参学率达100%。
3、积极配合市区教育局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4、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各类教育行为。
5、构建“法制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和谐的教育环境。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xx一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六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六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就做好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从20xx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2)开展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区法宣办将于12月中旬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拟组织五个街道司法所人员举办xx区”人民调解法“有奖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2月2日,特邀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在胜利北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增强法制观念,建设法治xx。
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文明。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法制自护教育月要利用队会、晨会、板报、橱窗、园地等时空和阵地,通过组织知识问答、个案分析、自护演习等形式,认真落实“七个一”活动。
1、举行一次“法制自护知识竞赛”
各班在召开法制自护专题活动的基础上,以选择题、判断题等简洁明了的内容,以小队即兴问答比赛形式,在轻松愉快地氛围中,帮助学生掌握法律自护小知识,远离危险,保护自己。大队部将组织3-6年级每班推荐一个代表,参加校级“法制自护”知识竞赛,评出获奖者若干名。
2、听一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学校请法制副校长做一场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各班班主任组织学生及时进行听后感想与体会的分析,组织学生撰写活动体会,参加校级法制专题征文评比。
3、观看一次法制专题片或阅读一本法制书籍。
组织学生到图书馆、阅览室、微机室阅读相关的《少年与法》或《警钟常鸣》等杂志和书籍,进行专题读书活动,学校红领巾电视台将选择法制题材的教育影碟片进行播放。班主任要组织学生及时进行有效交流,撰写观后感,参加学校“法制自护专题征文”比赛。
4、举行一次庄严宣誓活动。
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天,学校电子媒体、班级小黑板要及时宣传活动口号,营造浓烈的教育氛围。各班要利用晨会课时间,举行班级集体宣誓:誓词为“国旗在上,我们的一言一行决不玷污民族的寄托;宪法在上,我们的一思一念决不触犯法律的.尊严;祖国在上,我们的一生一世决不辜负人民的期望;老师在上,我们的一举一动决不违犯法纪的规范。为了中华民族的兴旺发达,我们以生命的名义庄严宣誓: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通过仪式教育,给学生留下难忘的回忆。
5、改变一个不良行为。
继续深化“幸福快车”主题教育,及时组织学生寻找身边的一件幸福小事,懂得珍惜美好生活。以身边的同伴为榜样,学习一种好习惯。观察和反思自己或他人一个不良的行为习惯,分析这种习惯的危害性,互相启发督促,帮助学生形成法律意识,自觉地以法律规范为准绳辨别是非、选择行动。
6、收看一次专题红领巾电视节目。
学校大队部通过红领巾电视台,举行一次“法制自护我能行”专题电视节目,组织学校的小小法制宣传员,搜集身边的或者典型的法制小案例,进行专题论坛辨析、讨论,让学生在分析思考、相互交流启发中,明白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自觉提高守法意识。
7、上好一节法制教育主题队会。
各班可以利用班队课等活动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自护专题教育主题队会,要求展示前期活动成果,采用丰富有效的手段,让学生受到一次深刻的守法护法教育。如:低年级可以采用童谣、儿歌、表演等形式;中年级可以采用讲故事、小品表演等形式;高年级则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案例讨论等形式开展。同时,六年级进行“青春期专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顺利完成童年期向青春期的过渡。
备注:
活动月结束后,请各班班主任上交1份活动情况反馈表,及时反馈开展专题活动的成果和经验。各班上交规定主题活动方案1份,参加校级“法制自护教育月”主题活动方案专项评比。
附:玉小“法制自护教育月”各年级活动主题参考。
一年级:我是快乐小交警。
1.了解交通法,认识常见的交通安全标志,掌握日常交通规则。
2.能劝阻身边的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3、争做路队纪律好榜样。
二年级:我是文明小卫士。
1、批评不文明现象,评比班级文明小卫士。
2、争做绿地保护员,墙壁保洁员。
3、个人卫生大检查。
三年级:我是环保小卫士。
1、参观环保长廊,认识绿色环保标志,争做环保宣传员。
2、学习环境法相关知识,知道市区环保问题举报电话。
3、掌握“低碳环保金点子”,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
四年级:我是防水防火小专家。
1、珍爱生命,了解水灾、火灾的相关知识。
2、掌握煤气中毒、烫伤、触电、溺水等逃生自救基本技能。
3、懂得节约水电的妙招。
五年级:防灾减灾我能行。
1、学习地震、暴雨、泥石流、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办法。
2、学习危险发生时必备的自救、互助技能。
3、积极参加手拉手活动,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好传统。
六年级:争做快乐的阳光少年。
1、知道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控制,进行艾滋病预防、远离毒品等教育。
2、树立远大理想,保持阳光心理,进行青春期专题教育。反对邪教。
3、倡导绿色上网,掌握突发暴力等事件的应对方法。
4、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为了第八个"六月法制宣传月"顺利实施,成立六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负责六月法制宣传月的宣传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李玉福(院长)。
副组长:袁增秀(副院长)。
成员;李伟、金永刚、唐玲、马颜和、朱春丽、陶治礼、殷舒萍、张翠丽。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院务办公室,由袁增秀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xx一年,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确立六周年,为了宣传和展示“六五”普法成就,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进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区将于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2月20日开展“12·4”法制宣传月宣传活动。现就做好20xx年“12·4”法制宣传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今年全国的“12·4”法制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从20xx年11月20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
要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要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要大力宣传“六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六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我区开展“法律九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城区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1、通过区办公楼广告宣传屏滚动播放12.4的法制宣传及相关宣传口号,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以张贴宣传日活动标语、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成果展示等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辟专栏、制作专题节目等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报道活动;出动宣传车到全区主要街头及部分社区开展法制宣传。
3、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更换在主要街道、重点社区设置的法制宣传栏内容。
4、区科技、文体、卫生、农委、计生、五一路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要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法下乡”,向农村赠送法律图书、光盘、法制宣传挂图、法制春联等宣传资料。
5、教育系统要组织全区青少年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6、区法宣办在“12·4”活动期间将开展“五个一活动”,即:
(1)建立一个法制宣传博客。利用网络资源在新浪网开通xxxx区法制宣传博客,设文件精神、普法活动、志愿者活动、法律知识等栏目,并利用留言板功能和评论功能进行互动交流。
(2)开展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区法宣办将于12月中旬邀请知名专家、教授为全区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3)组织一次法律知识考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各级干部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4)组织一次“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拟组织五个街道司法所人员举办xx区“人民调解法”有奖知识竞赛。
(5)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志愿活动。12月2日,特邀河北北方学院教授在胜利北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义务为居民进行法律咨询、代书、诉讼评估等服务。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增强法制观念建设法治xx。
增强公民宪法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养。
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治理。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要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口号,辖区内的社区和乡村要及时更换法制宣传专栏。
要切实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区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法制节目。要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新闻宣传,使其更加深入人心。
要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使“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区直各部门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今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并将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
1.幼儿园在显要位置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教育幼儿从小守规则、长大守法律。不乱拨打电话号码;以幼儿争抢玩具导致家长发生斗殴致人重伤的教训,教育幼儿和谐相处。各班还通过早谈、主题活动等环节组织观看法律宣传片,学习童谣儿歌让幼儿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从小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
3.通过会议学习、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短片等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执教水平。
4.请法制辅导员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重点进行宪法、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广大教师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5.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各年段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6.积极宣传,家园共育。
通过宣传栏、家园联系栏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对家长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使家长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达到家园同步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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