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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贷投资合同(汇总22篇)

最新借贷投资合同(汇总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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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中借贷行为与投资行为的区别

毕业了,必须要提交毕业论文,合格方可毕业。现在的毕业论文要求挺高的,需要有理论部分,实际应用部分。毕业生们最好需要有充分的时间做好准备,写出有质量的论文。下面给大家提供论文范文一篇——浅谈交往行为理论与翻译中的角色定位,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论文摘要:传统翻译理论认为,着者、译者和读者之间呈不平等关系,译者处于“一仆事二主”的尴尬地位。根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翻译应该是主体间的交往与对话,因而译者与着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在翻译中应尊重译者的主体性和不同的译本,从而促进交往的达成。

论文关键词:交往行为理论;翻译;译者;平等;主体性。

一、戴着镣铐的译者。

综观西方的思想史,可以发现心物分离的二元对立是西方哲学的主要特点。“西方人的精神世界里,始终蕴含着强烈的二元对立色彩,比如理性与非理性、理性与信仰等诸多命题。”…这种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渗透在西方思想文化的各个方面,如宗教、哲学、文学等领域。在翻译界,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同样成为主宰。

译者与着者之间的关系是主客对立的关系,译者永远在着者的阴影下工作。以传统的“信、达、雅”“忠实”“通顺”等翻译标准为例,就是要求译者成为隐身人,成为机械的语言工作者,完全以着者为核心,以全面而忠实地传达着者的语言与风格为目的。

这样的标准集中于对外在规则的探讨与确立,语言成了一种纯粹反映客观世界和表达思想的镜像,译者则成为失去主体的机械的模仿者。这种理性传统使得译者片面追求“语言表达的确定性、唯一性和精确性”,希望通过设立普遍标准而使翻译规范化。这样的主客对立的研究范式使得译者处于从属地位,也使得翻译走向单纯的技巧探索。

译者与读者间之间同样是不平等的。在译者与读者的关系中,译者在翻译时除了考虑是否按照标准运用语言、忠实原着外,还要考虑他的接受群体,并依据读者的需要决定自己采用什么样的翻译方法。比如倾向于“归化”的译者考虑的是这样的译文更符合译人语的习惯,因此会帮助读者理解;而倾向于“异化”的译者是因为相信读者对外来文化的接受能力。总之,读者的接受能力和喜好口味是译者所关心的焦点所在。

这样,着者就成为译者极尽所能“尽忠”的对象,读者在译者眼里又是尽力想要讨好的对象。“戴着镣铐跳舞”是多年来翻译界对译者地位的一种认同,有些观点甚至认为这是对译者的一种赞美。而实际上,译者这种“一仆事二主”的尴尬地位是导致翻译舍本逐末、单纯追求外部标准、忽视翻译的本质与目的的根源。从根本上说,这是把翻译剥离出来作为孤立的客观对象进行研究的方法。事实上翻译不是孤立的行为,不是单纯的语言转换,而是一种对话;它不是一种“主体一客体”的行为,而是“主体一主体”的行为。总之,翻译过程不是一种单纯的来料加工的生产过程,是以人为主体的交往过程。译者作为翻译过程中联结两个主体的重要媒介,更应该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

二、哈贝马斯交往理性的启示。

1.交往理性的提出。

人类的发展过程可以概括为通过理性去了解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这种理性传统一直以来把人从世界中剥离出来。近代的科学实证的理性至上观点更是把主体的人与生活世界分离开来,人被抽象出来作为一个思维主体,世界则是这个思维主体的认识对象,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这种理性传统在人文科学领域也泛滥已久,甚至连人与人之间的主体问的关系也降格为主客体关系。当理性深入人类生活的一切领域,那时的理性不再是一种思想方式,而变成一种无所不在的****。许多哲人意识到理性带来的暴力,于是当代西方思潮一度矫枉过正地攻击理性,并把推崇非理性、反理性认为是抗拒工具理性异化的手段。

哈贝马斯针对理性泛滥、非理性矫枉过正的问题,提出了交往理性。他认为哲学的危机不是理性的泛滥而是理性的匮乏,认为现代社会的核心问题是工具理性侵入到一切领域,而人与人之间的主体交往关系不应受工具理性的控制,应按照交往理性进行。劳动生产过程崇尚工具理性无可非议,在这个过程中人作为主体,致力于征服作为客体的物与自然。然而人与人的主体之间却不应该是主客对立的关系,应该是通过对话达成共识,也就是一种交往行为。交往行为不是条分缕析的认知,不应该被机械僵化的工具理性所控制,不应因为拘泥于外在规则的理性解析而使交往无法达成,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为了沟通和理解。这种交往行为不是要完全摒弃理性传统,而是希望以人文理性取代机械的工具理性。所以,交往理性在肯定理性的前提下,肯定人的主体地位,让具有人文关怀的理性成为人类交往能够达成的基础,而不是成为障碍。

2.交往理性与翻译。

翻译研究在工具理性的侵袭下,一直以来以制定机械的翻译标准为主要目标,译者则在工具理性的压制下成为“译匠”。“这一观念(技术理性)波及到人文社科领域之后,人们在翻译研究中便制定出一系列的翻译标准、原则、方法和技巧,并将它们奉为金科玉律,尊为亘古不变的定理和公式,从而使译者在翻译时的手脚受到了钳制,主观能动性也无法得以自由发挥。”事实上,翻译是一种典型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它的终极目的是促成一种独特的交往,这种交往是在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国家的人之间进行的。“人类活动的层面可以根据交往性活动的观念来进行划分,与其他种类的活动相比,交往性活动是为了达到意见的一致。”这也就是说,交往性活动是为了不同背景、不同意见的人进行交流,最终达成一致的看法。由于语言的障碍,这种特殊的交往需要有人来承担桥梁的作用。译者的作用就是进行语言转换,由此达成不同语言、不同国家的人的交往。

哈贝马斯在谈到语言的转换时说:“语言所发挥的是一种转换功能:由于诸如感觉、需求以及情感等心理过程被转移到了语言的主体间性结构中,因此,内在事件和内在经历就转变成了意向内涵,而认知则转变成了陈述,需求和感觉则转变成了规范期待。”译者在翻译中就是发挥语言的这种转换功能,这种语言的转换必然包含译者的情感、个性等主体内容,因此不可能完全以外在技巧的标准要求和评价译者。译者一方面应当遵循翻译的基本规范,方面不能忽视自己的交往主体的作用。“哈贝马斯的语言观是把言语视为言语行为,这个行为施行时,包括两个部分,即施行部分和陈述部分。译文只是陈述部分,其施行部分则是译者的文化立场、目的性、审美倾向、个人偏好、译文读者对象的选择定位等等。”翻译的标准问题之所以长期纠缠不清,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只把翻译视为单纯的语言转换活动,而忽视了施行部分即译者的主体性。

居民投资借贷合同

一、借款期限为____日。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元。

四、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息为____%,月利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按金额加收利息____%。

五、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六、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八、合同生效期、数量及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年月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

借款合同。

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

担保书。

”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19年月日19年月日。

我单位受(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

通知书。

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签字并盖财务章)。

借款方:(简称甲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

保证书。

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

申请书。

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签章)。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

(1)合同书合同编号: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方:

贷款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借款方为基本建设向贷款方申请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预计分年用款为: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年万元;年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归还贷款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商定为:

借款方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方可直接从借款方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份。

借款方(签章)贷款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担保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2)申请书。

基本建设借款申请书。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单位负责人:印。

财务负责人:印。

经办人:印。

投资借贷合同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投资借贷合同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加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投资借贷合同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年月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19年月日19年月日。

贷款偿还担保书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

我单位受(以下简称被保证方)的委托,同意作为被保证方向贵行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保证人。

我单位的担保责任、义务如下:

1.我单位保证被保证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按被保证方与贵行所签订之贷款合同的规定,归还人民币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2.我单位保证,如果我单位收到贵行发出被保证方未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通知或在贵行委托银行收款通知书后,我单位将按照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的规定,在被担保方未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后10天内,代其向贵行汇交所欠的人民币贷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归还贷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应增加的利息。

3.被保证方同贵行的其他权利、义务遵照“贷款合同”执行。

担保单位:

担保单位财务负责人:

担保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挂、电报及电话:(签字并盖财务章)。

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短期外汇借款合同编号:

借款方:(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投资银行湖南省分行(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签章)法定代表:(签章)。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签章)。

合同法中借贷行为与投资行为的区别

研究行为金融理论与证券投资的策略。

现代金融理论由于忽略了对人的心理活动及其行为模式的研究,造成了理论与实证的背离。行为金融理论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社会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证券市场的现象和问题,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框架,建立了行为投资决策模型。在对证券市场的大量统计研究基础之上,行为金融理论家们已获得了关于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大量实证研究结论,从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证券投资策略。因此综合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用行为金融理论深入探讨中国证券市场的投资策略,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作一些初步研究已显得非常必要。

大量的事实证明,投资者的行为方式及其深层次的心理特征对投资活动的结果具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在研究复杂的金融市场时,我们必须考虑人类自身行为所具有的复杂多变性特点。在借鉴行为科学、心理学以及社会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以投资活动当事人的心理因素为基础的行为金融理论体系。对应于现代投资理论的假设,行为金融理论给出自己的理论假设:(1)人是有限理性的;(2)非完全市场的存在;(3)投资者的投资具有群体行为特征。行为金融理论基础主要有:(1)期望理论(prospecttheory1979);(2)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3)行为金融资产组合理论(behavioralportfoliotheory)。在此基础之上构造的行为金融投资决策模型有:(1)bsv模型与dhs模型;(2)统一理论模型(unifiedtheorymodel);(3)羊群效应模型。

1.过度自信。人的心理中往往有过分高估自己能力和知识的倾向,表现为投资决策中过分相信自身的判断和决策,而忽视了客观情况变化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由上交所组织完成的《中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研究》指出,我国股市6500万投资者中无业者占较大比例,有理由相信这些无业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人,由于无事可做,也不考虑自己的能力,就想到股市赚钱,由此可见我国投资者过度自信之严重程度。

2.抛锚性错误。人们在对某件商品的价值进行判断时,通常需要一定的信息锚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同样,投资者对于证券价格的变动预测也需要一定信息作为参照的锚。抛锚性往往导致投资者对新的、正面的信息反应不足。我国投资者往往是利用类似行业、板块、股本大小、经营业绩等的股票价格来衡量其投资股票的价格的。但是锚并不能长时间一直保持准确性和有效性,即锚会使投资者判断出错。

3.羊群行为。股市中的“羊群行为”是指投资者由于受其他投资者投资策略的影响而采取相同的投资策略。其关键是其他投资者的行为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对他的决策结果造成影响。我国股市中存在的大量“跟风”、“跟庄”、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类同等都是典型的“羊群行为”.孙培源(2002)通过构造股票收益率的横截面绝对偏离和市场收益率的非线性检验,实证了中国股市羊群效应的存在。

4.噪声交易。非理性投资者把与价值无关的信息认为是与价值有关,或者某些投资者人为地制造虚假信息,而其他投资者无法识别其真伪,这两种信息被认为是噪声,相应产生的交易称为噪声交易。我国股市近400%的年换手率中至少300%可以归因于噪声交易。施东晖实证研究表明,由于技术分析方法在上海股票市场被广泛使用,当某此技术信号显示“上升”或“下跌”趋势时,将引发大量的买卖行为,从而强化现有的股价趋势。

5.过度反应与反应不足。过度反应是由debondt和thaler(1985)最早发现的,他们发现投资者对于近期的好消息不是做出正确的贝叶斯反应,而是过度反应致使股票价格超过其内在价值。我国王永宏(2001)运用dt的方法研究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过度反应现象证实了中国股市存在着明显的过度反应现象。反应不足是指投资者对自身的判断过度自信,或是一味依赖过去的历史经验作为判断的参照标准(犯抛锚性错误),对市场中出现的新趋势和新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获利的良好时机。我国股市中存在的“轮涨效应”就是一种“反应不足”.

6.处置效应。“处置效应”是指投资者长时期持有套牢的股票而过早抛出赢利的股票的现象。这意味着当投资者处于盈利状态时是风险回避者,而处于亏损状态时是风险偏好者。赵学军(2001)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与国外相比,我国投资者更加倾向于卖出盈利股票,继续持有亏损股票。我国股市的处置效应在年末相对增强,个人投资者的处置效应强于机构投资者。

7.动量效应。在一定持有期内,平均而言,如果某只股票或某些股票组合在前一段时期内涨幅较好,那么,下一段时期内,该股票或股票组合仍将有良好表现。通过对我国股市历年大盘及个股的统计分析,我们认为无论是在大盘还是在个股上,我国股市都存在动量效应。大盘的动量效应以日为时间单位比较明显,而一些典型个股无论是以日、周还是以月为时间单位都非常显着。

8.过度恐惧与政策依赖性心理。当股市虚假消息满天飞、股市暴跌时,投资者不计成本的大量抛出股票,表现出十足的恐惧。在股市暴跌时,我国投资者往往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政府的救市政策上,这种对政策的依赖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9.遗憾。遗憾理论认为投资者为了回避曾经做出的错误决策的遗憾和报告损失带来的尴尬,可能避免卖掉价格已下跌的股票。还有,即使决策结果相同,如果某种决策方式能减少投资者的后悔心理,对投资者而言,这种决策方式就优于其它决策方式。因此,投资者有从众心理,倾向于购买本周热门或受大家追涨的股票,因为当考虑到大量投资者也在同一投资上遭受损失时,投资者可能降低其情绪反应或感觉。

10.暴富心理与赌博心理。中小投资者短线频繁操作,其目的是为了快速致富。面值1元的股票炒到100多元还有人敢去追涨;公司亏损了几亿元,已经资不抵债还有人敢去接盘;st现象是指那些被冠以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其股价在特别处理消息公布后不跌反升的现象。明知上市公司巨额弄虚作假还有人敢去炒底,这些都充分暴露了我国投资者实足的赌性。

11.轮涨轮跃效应(补涨补跌效应)。在一次行情中,如果某些股票没有上涨(下跌),那么它们就具有补涨(补跌)的潜力。没涨的要无条件补涨,没跌要五条件补跌。长期以来我国股市个股轮番炒作就是一例。

12.小盘股、新股效应。我国股市对小盘股、新股独有情忠,逢小必炒、逢新必炒已是我国股市的惯例。我们统计分析发现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小盘股、新股的收益率显着高于大盘股和老股。但自2001年6月中国股市长期下跌及证券投资基金大量发行以来,这一状况有所改变。

三、行为金融理论指导下的证券投资策略。

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意义在于确立了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因素在投资决策行为以及市场定价中的作用和地位,否定了传统金融理论关于理性投资者的简单假设,更加符合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行为金融学的实践指导意义在于投资者可以采取针对非理性市场行为的投资策略来实现投资赢利目标。在美国证券市场上,目前有数家资产管理公司在实践着行为金融学的理论,其中有的基于行为金融的共同基金取得了复合年收益率25%的良好投资业绩。考察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行为特点,我们总结出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策略:

1.针对过度反应的反向投资策略。反向投资策略就是买进过去表现差的股票而卖出过去表现好的股票来进行套利的投资方法。行为金融理论认为,由于投资者在实际投资决策中,往往过分注重上市公司的近期表现,从而导致对公司近期业绩情况做出持续过度反应,形成对绩差公司股价的过分低估,最终为反向投资策略提供了套利的机会。

2.动量交易策略。即预先对股票收益和交易量设定过滤准则,当股票收益或股票收益和交易量同时满足过滤准则就买入或卖出股票的投资策略。行为金融意义上的动量交易策略的提出,源于对股市中股票价格中间收益延续性的研究。

3.成本平均策略。指投资者在将现金投资为股票时,通常总是按照预定的计划根据不同的价格分批地进行,以备不测时摊低成本,从而规避一次性投入可能带来的较大风险的策略。

4.时间分散化策略。指根据投资股票的风险将随着投资期限的延长而降低的信念,建议投资者在年轻时将其资产组合中的较大比重投资于股票,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将此比例逐步减少的投资策略。

5.小公司效应策略。小公司效应是指小盘股比大盘股的收益率高。banz(1981)发现股票市值随着公司规模的增大而减少的趋势。siegl()研究发现,平均而言小盘股比大盘股的年收益率高出4.7%,而且小公司效应大部分集中在1月份。根据小公司效应而采用的投资策略称为小公司效应策略。

6.组合投资策略。行为金融学认为,证券市场并不是有效的(一般指半强式有效,semlpefficient)。这就意味着传统的证券组合投资理论中,“在有效市场中,投资者不可能获得与其所承担风险不对称的额外收益”的提法在实践中是不成立的。也就是说,通过选择合适的组合投资策略,投资者将可能获得额外收益。

7.针对羊群行为的相反策略。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的羊群行为,证券价格的过度反应将是不可避免的,以致出现“涨过了头”或者“跌过了头”.投资者可以利用可以预期的股市价格反转,采取相反投资策略(contrarianstrategy)来进行套利交易。中国的股票市场素有“政策市”之称。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历史走势,我们会发现在重要的顶部或底部区域,在消息面上总是伴随着一些重要的股市政策的出台。不同的投资者对政策的反应是不一的。针对个人投资者的行为反应模式,投资基金可以制定相应的行为投资策略――相反投资策略,进行积极的波段操作。

8.购买并持有策略。个人和机构投资于股票应执行几种能帮助控制认识错误和心理障碍的安全措施。控制这些心理障碍的关键方法是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都要实施一种严格的交易策略――“购买并持有”策略。投资者在为组合购进一只股票时,应详细地记录购买理由,而且要制订一定的标准以利于进行投资决策。长期采取“购买并持有”策略,通常业绩将超过高周转率的短期交易策略。

9.利用行为偏差。心理学和决策科学提出,在某种情形下,投资者并不是尽力使财富最大化,并且在某些情形下投资者还会在智力方面犯系统性判断错误,这些行为偏差将导致证券定价的错误,合理利用这些偏差将给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行为型投资人则尽力寻找由于行为因素而被市场错误定价的证券从而获取超额利润。可见,对人类行为偏差的正确把握是获取市场超额利润的来源之一。

投资策略。上市公司被宣布为特别处理,意味着公司陷入严重困境。但同时,st公司也成为潜在的并购目标。考虑到壳资源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稀缺性,st公司的价值无疑是巨大的。作为一种投资策略,st公司是可以被纳入证券投资组合之中的。

总之,行为金融理论寻求并确定投资者可能对新信息产生反应过度或反应迟钝而导致证券定价错误的市场情形。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的目标就是在大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前,投资那些定价错误的股票,并在股票价格正确定位之后抛出获利。

四、应用行为金融理论指导证券投资要注意的问题。

行为金融学的科学性在于它始于公理并寻求建立在公理上的理论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行为。它试图理解和预测心理决策过程的系统的金融市场意义。如上所说,中国股票市场中存在着普遍的运用传统金融理论无法解释的金融现象,而用行为金融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之,并由此导致了许多有价值的行为投资策略,但在具体运用这些投资策略时还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1.行为金融理论本身也是处于不断发展之中。行为金融理论的投资策略是:在大多数投资者尚未意识到错误时投资于某些证券,随后当大多数投资者意识到错误并投资于这些证券时卖出这些证券。一旦证券市场的绝对多数投资者认识到这一问题并采取相同的策略,那么结果又会怎样?我们相信随着行为科学的深入研究、证券市场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会进一步发现更多的行为金融问题,并且一些已有的行为金融现象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因此在应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要防止教条化。

2.要切忌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现有的行为金融理论主要是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产生的。我国证券市场同成熟的证券市场比较,还是一个新兴的证券市场――历史短、不规范。中国金融市场与发达的金融市场的共性与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在运用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时,不是对国外现有行为投资策略的简单模仿,而应当掌握行为金融学的理论方法,对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研究,探索适应我国证券市场运行特点的我们自己的行为金融学投资策略。

3.行为投资策略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深入及投资者结构的改善,我国金融市场行为金融现象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例如小公司效应现象就不如过去明显、庄股由于监管的加强从而动量效应也明显减弱。我们预言随着管理层对股市认识的转变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我国的st现象迟早会消失。

4.不同投资者需要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将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成果运用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实践中,可以合理引导投资者的行为。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要通过教育来使其趋于理性化,提高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能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对于机构投资者,要提高其投资管理水平。投资者决策中的心理偏差是与生俱来,而这些认知偏差可以通过学习、训练等手段得到有效缓解,因此,不同投资者应该采用不同的投资策略,只有呼吁所有各层次的投资者共同参与探讨我国行为金融问题,行为金融投资策略才能在我国有用武之地。

[参考文献]。

[1]阳建伟。蒋馥。行为金融:理论、模型与实践[j].上海经济研究,2001,(4)。

[2]杨胜刚。金融噪声交易理论对传统金融理论的挑战[j].经济学动态,2001,(5)。

[3]孙培源。基于capm的中国股市羊群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02,(2)。

[4]王永宏。中国股市“惯性策略”和“反转策略”的实证分析[j].经济研究,2001,(6)。

[5]施东晖。中国股市微观行为:理论与实证[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2.

[6]赵学军。中国股市“处置效应”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1,(7)。

[7]宋军,吴冲锋。基于分散度的金融市场的羊群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01,(11)。

合同法中借贷行为与投资行为的区别

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截止到底,已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90484户,合同外资金额达7459.0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3954.69亿美元。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已经占据重要地位。20,fdi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为10.73%,在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为24.06%;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占工业资产总额的10.1%,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4.6%,销售收入占全部工业销售收入的26.8%,利润占利润总额的29.2%,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8%;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增值税占全国增值税总额的比重达25.91%(江小涓,见图1)。

fdi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行为是否合理,国内一直存在担心和争论。争论的'核心是: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大量投资,是否会产生垄断。如果形成垄断,就会抑制国内投资,阻碍新投资者进入,并且向消费者索取高价,产生垄断利润,从而损害国内生产者和国内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这种情况存在,就意味着吸引外资导致的投资增加、技术进步和效率改善等多方面的利益,不是以更适用产品和较低价格的形式转移给我国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而是以较高利润的形式被跨国公司吸收。

附图。

图1fies在中国重要经济指标中的比重。

这种担心和争论在近几年有所加强。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著名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一些项目的规模很大,远远超过中国国内同类企业,占据着企业规模排名的前列,产量占全行业产量的较高比重。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微电子、移动通讯设备、轿车、制药、工程机械等行业中排名前10位的大企业,跨国公司投资企业都占据着2/3以上的席位。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占据手机市场九成的份额,占据着轿车2/3以上的份额。其中一些企业,独家占据了市场很大份额,市场集中度很高。从理论上推论,有产生垄断的可能性。

当然,所有的商业性公司都在追逐利润最大化,而不论其是国内公司还是全球性公司。如果市场监管力量薄弱,无论跨国公司还是国内企业,都有可能产生垄断行为。但是,跨国公司具有规模、品牌和技术等许多方面的优势,市场影响力更强,因此其行为特别引人关注。

[1][2][3][4][5][6]。

合同法中借贷行为与投资行为的区别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投资是指一定的经济主体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收益或社会效益而将现期的一定资财(有形或无形)转化为资本的过程。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由借款双方约定,可有偿亦可无偿。约定有偿的,必须在事先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

投资是指一定的经济主体为了获取预期不确定的收益或社会效益而将现期的一定资财(有形或无形)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其基本特征是:

(3)投资所获取的效益是未来时期的预期效益,而且是不确知的。故投资具有风险性;。

(5)投资所形成的资本有多种形态,如真实资本与金融资本,其表现形式为有形的实物或无形的权证。

投资与借贷虽都是一定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但其在性质、来源、运用及目的等方面又有着本质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7)投资收回的是效益,而投资本身一般是不能收回的(联营除外),“抽逃出资”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借贷则是可以而且是应该收回的。

投资承担有亏损的风险,而借贷则可通过担保、债务转移等来减少风险,投资则不可。

四、“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几种表现形式。

(4)“投资协议”中规定了投资收回的期限,而且还有担保的,则应视为借贷;(5)投资者一般享有对投资项目的收益、表决和知情权等权利,而借贷一般不享有此权利。

五、共同投资合同范本。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

投资借贷合同

委托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1.1鉴于甲方欲在中国国内外寻找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为全权代表,授权乙方可根据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和条件,寻找投资项目、与项目融资方洽谈投资事宜。

2.1甲方与乙方协商后,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并代表甲方与项目融资方洽谈项目投资的相关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2.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单位为其代理人洽谈该项目投资的一切相关事宜。

2.3根据合同乙方作为甲方委托的全权代理,代表甲方引进开发项目。经乙方联系,项目方与甲方签定项目合作合同,甲方应予以承认乙方的代理行为并支付佣金。

3.1甲方应及时满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乙方与项目方洽商有关事宜。

3.2甲方投资意向有所变动,或有其它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3.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一切有关资金的信息都是真实的、确切的。

4.1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努力与项目方洽谈,向项目方取得最好的开发项目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甲方及时准备投资工作。

(1)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甲方引进开发项目并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作合同。

(2)尽全力为甲方的投资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权代理人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甲方代理任何事项;

(3)不论以任何方式从甲方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项目、服务于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5.1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引进项目投资总额的%的佣金。佣金在投资合同签署之日日内以支付。

5.2甲乙双方同意项目方与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条款时,甲方应根据约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时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届时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及时支付。

6.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期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1按照本合同规定期满或终止对乙方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合同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2按合同规定,乙方促成了项目方与甲方的投资谈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与项目方签署投资合作合同,将视乙方代理责任完成。

8.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8.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9.1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条款的争执,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2若协商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凡有关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电传、电报等方式传递。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投资银行借贷合同

建设项目: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19年月日签订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国务院(1985)29号通知发布的《。

借款合同。

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19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19年月日至19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19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

担保书。

”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借贷合同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元整.

第二条借贷期限为____年/月,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贷款月利率为%,即每万元月息元,甲方以每一个月为单位给乙方支付利息一次,贷款为先付利息方式,放款时先扣除第一个月利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拖欠.

第四条逾期拖欠利息一个月,利息转为本金,逾期三个月不还利息和本金的乙方可经地方法院起诉追还甲方所借贷款及利息,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利息按整月计算。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贷款,逾期未还清贷款本金的,乙方按贷款金额的3%收取日滞纳金。

第七条丙方为甲方还贷担保人,如甲方偿还贷款及利息存在问题时,丙方应付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及滞纳金。

第八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属辖区法院裁决。

第九条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10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借贷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署日期:

资金出借单位(甲方):

资金借款单位(乙方):

为调剂资金余缺,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照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借款期限自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第2条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和时间(见附件)以银行转账方式(方式)汇款,并按借款金额计收利息。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于当日将款项汇入甲方账户并停止还款。

第3条本合同应按固定利率执行,即每月利率为5.3(当前利率)。

第4条如乙方未按约定的还款时间将还款汇入甲方账户,逾期部分按日利率0.5支付;)收取罚息,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第5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解除本合同,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6条乙方按季度计息,合同到期时,乙方在还本时将利息转移给甲方。

第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贷款总额有限,甲方可根据需要随时借款。

第八,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9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乙方还本付息后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保留三份,一份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借贷合同

经贷款人、借款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在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期间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种类与用途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各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约定为准。

第三、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贷款人、借款人根据当笔贷款时国家利率政策商定,具体以当笔借款借据为准。

第四、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月预付息,逾期付息视为违约。本金到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归还,利随本清。

第五、贷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担保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借款人、担保人另行签订展期还款协议。利率按前约定利率计。

第六、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据所约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天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2、不按期偿付贷款利息的,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的贷款在挪用期间按约定利率加收________%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4、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贷款人对未超半个月的借款提前归还的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实际天数加收5日的利息。

5、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2)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使用情况的查询或监管的;

(5)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

(6)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6、借款人所提供的担保应在本合同贷款人权利消灭前保持应有的担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担保失去担保作用或保证人发生本合同第六条(一)之5中相同或类同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贷款。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下列责任:

1、按逾期罚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向借款人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赔偿范围)。

第七、合同的履行:借款人应提供最少二个账户,贷款人将借款划入该账户之一时即视为贷款人履行了发放贷款之义务。

第八、合同的成立、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借款人应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担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借款人未为贷款人债权提供适格的抵押担保,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附则。

1、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将本合同字体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的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均在订立前进行了充分磋商。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贷合同

借款单位:

主管部门: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

中国投资银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20xx)29号通知发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投资银行投资贷款试行办法》,甲方向乙方申请为进行项目所需资金,乙方经审查后同意按照下述条件提供资金,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外汇(大写),其中:本金,建设期利息;人民币(大写)元,其中:本金元,建设期利息元(以下简称“贷款”)。

上述贷款,已包括按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签订的准备贷款协议支用的外汇(大写)。

第二条贷款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其中宽限期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按本合同所借的外汇和人民币贷款,都必须在乙方开立帐户。本合同签署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提送本年度“投资贷款年度用款计划”(以下简称“用款计划”);并在项目用款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天前,提送下年度“用款计划”,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按季存入甲方开立的存款帐户使用,自转存之日起,乙方计收贷款利息,同时对未支用部分的存款,向甲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四条乙方按审查同意的用款计划,保证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资金。如未按期提供,乙方应按未提供的贷款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按第六条规定的固定年息或浮动年息(按起息日的年息计算)加百分之二十计付。

第五条甲方用款需要超过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总额时,由甲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后追回贷款,并签订书面补充贷款协议。作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汇贷款,甲方必须用外汇还本付息,人民币贷款用人民币还本付息。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还款期内,人民币贷款为年息百分之,外汇贷款实行固定利率为年息百分之/浮动一利率按个月浮动一次,本次基期利率为年息百分之。

第七条实行浮动利率的外汇贷款,同时实行分摊汇率损益。甲方同意按《中国投资银行外汇贷款利率和汇率损益分摊试行办法》承担损益。

实行固定利率的外汇贷款,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日起,按季对本年度“用款计划”贷款额的未支用部分支付千分之七的承诺费。甲方当年用款需要超过年度用款计划时,必须提出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才能追回年度用款,追加部分从一月一日起补计承诺费。

第八条对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的期限内还清全部本息。本合同贷款的还本计划如下: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20年外汇,其中:上半年;。

人民币元,其中:上半年元。

如果甲方不能按年度还本计划归还的,从当年十二月份银行结息日开始对逾期贷款加息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为减少乙方贷款风险,甲方同意提交“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交的按期偿还外汇贷款本息担保书如果只是外汇额度担保的,在人民币担保书内应包含购买等值外汇所需的人民币数额。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本项目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如有挪用,被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加息百分之五十。贷款期内,甲方应向乙方定期送交有关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会计、统计报表,乙方有权调阅有关资料或进行现场检查。甲方如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或提前收回贷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自动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分送单位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在投资、信贷等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和规定有新的变更时,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附件,除第九条提到的外,如有财产抵押担保书、工贸合同、公证文本等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按期偿还外汇本息担保书。

二、按期偿还人民币贷款本息担保书。

三、

四、

五、

借款单位(公章)贷款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地址:地址:

20年月日20年月日。

借贷合同

借款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电话: 传真:

贷款人(乙方):商丘华商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地: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本合同2.1条的需要,特向乙方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乙方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xxx 。

2.2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个月。

自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3.3甲方应按本合同3.2条的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如因特殊原因经乙方书面同意可提前或推迟 日提款。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4 甲方提款须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及其附件已生效;

2、甲方已按乙方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4、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6、甲方已向乙方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7、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上述提款条件未满足,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提款申请,但乙方同意放款的除外。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月的20日/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日为非银行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2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按下列 方式确定:

4.2.1 年利率为 %的固定利率,合同期内不调整。

4.2.2 本合同利率确定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 (上/下)浮 %。合同利率实行一期一调整,以(年/半年/季/月)为一期。第一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第一期利率,即年利率%,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利率确定时间为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由乙方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的相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和双方约定的浮动幅度确定当期利率。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合同生效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

分期提款的,一期内无论分几次提款,都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或对应日确定的当期利率执行,并在下一期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同时调整。

贷款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是指贷款合同生效日满一期之后的相应日期,如,贷款合同生效日为某年5月9日,则以一月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6月9日;以一季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8月9日;以半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该年11月9日,以一年为一期的第二期对应日为次年5月9日,以后各期依此类推。

4.2.3 其他方式:。

乙方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4.3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利率确定办法,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5.1 借款发放账户

甲方在乙方处开立如下账户作为借款发放账户,借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本账户办理。

户名:

账号:

5.2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

5.2.1 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执行,单笔提款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应在提款申请书中予以确认,乙方认为提款申请书中选择的借款资金支付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变更支付方式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

5.2.2 乙方受托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乙方内部管理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

a.乙方与甲方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甲方信用评级未达到乙方内部要求;

b.提款申请时支付对象明确(有明确的账户、户名)且单笔金额超过 万元; (提款申请时,甲方为乙方重点客户中信用评级达到乙方内部要求且无贷款挪用记录的客户,可不受此条标准约束。)

c. 乙方规定或与甲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5.2.3 甲方自主支付,即乙方根据甲方的提款申请将借款资金发放至甲方账户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对手。除前款约定应采用乙方受托支付方式的情形外,其他借款资金的支付方式为甲方自主支付。

借贷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借款人为基本建设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实际分年用款以国家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和上级行下达的信贷计划为准。

第二条借款人保证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分年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_______年_______万元;_______年_______万元。

第三条贷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计算,按季计收并计算复利。借款人如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分年分次还款计划归还的部分作逾期处理,加收利息3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利率变动,本合同贷款利率亦作相应调整。

借款人对偿还贷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抵押(或保证)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人还款通知三个月后仍未归还,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或担保单位的各项投资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可变卖抵押财产归还贷款。

第六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人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息100%。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人、贷款人、担保单位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份。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的名片: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1.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借款人还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同期限内返还。但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利息的规定。

(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

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贷合同

经银行县支行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略)。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款方。

贷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公证单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借贷合同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 元(人民币,下同)。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直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乙方下述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2、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借款利息

每月1日,乙方按借款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转入甲方下述银行指定账户。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

4、借款担保

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选择下述第 种担保方式

5、甲、乙、丙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交付借款本金;

5.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利息。

5.3乙方应按时偿还甲方借款;

5.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利息;

5.5乙方保证借款用做于 加工厂的注册资金;

5.6丙方按本协议约定为本协议项下借款提供担保。

6、违约责任

6.4乙方违反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途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借贷合同

贷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金钱消费借贷,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借贷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金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贷与乙方,而乙方愿依本约借用。

第二条甲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将前条金钱如数交付乙方亲收点讫。

第三条本借贷金钱约定利息,其计算方法按每百元息人民币________分________厘。

第四条前条约定利息的支付期为每月________日,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

第五条本借贷金钱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乙方于借贷期间届满时,应将借用金钱向甲方全部清偿,不得为部分清偿或怠于履行。

第七条乙方如逾期偿期限时,期逾期后违约金定为每百元按日人民币________分计算。

第八条乙方如有怠于支付利息贰次以上时,虽在借贷期间存续中,甲方不得随时终止本借贷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九条本借贷合同依前条为终止时,乙方应即将借用金钱全部及积欠利息一并清还甲方,不得拖延短欠。

第十条本借贷合同的履行地点,为甲方的住所所在地。

第十一条乙方如有对于借贷金钱不为清偿时,应径受强制执行。

投资借贷合同

借款方:____(简称甲方)

贷款方: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短期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金额:____外汇贷款(大写)美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本期贷款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本期贷款年利率为%,乙方按季计收利息,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借款使用:____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订货卡片对外采购合同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有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帐户中支付款项。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国外银行手续费等,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帐户中扣收,并将“支款通知”联寄交甲方。

第六条借款偿还:____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担保: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2‰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和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____(公章)借款方:____(公章)

法定代表:____(签章)法定代表:____(签章)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经办人:____(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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