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活动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市场分析,了解目标群体的需求和市场竞争情况。下面是一些实操经验丰富的活动策划人员分享的方案,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9月9日上午,为做好中秋节养老反诈宣传,再掀养老反诈宣传新高潮,按照上级要求,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卫健(老龄)办、镇计生协联合齐村镇卫生院开展中秋节系列敬老、为老、助老反诈宣传服务活动。
时值齐村大集,人流络绎不绝。活动期间以“团圆幸福时刻不忘养老反诈"“月饼带回家养老反诈也要到家"“请父母收下这枚待殊的月饼。养老反诈守护父母健康幸福”为核心,借助中秋节家家团圆的有利时机,策划开展“佳节送平安、守护养老钱”活动。设置制作富有节日特色的`养老反诈宣传内容,借助横幅、大屏、滚动屏、宣传画等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并将信息通过微信群消息,公众号等方式向各村(社区)发布,努力营造积浓厚氛围,让老年人理解并认知、认同、认可反诈的重要性。并在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海报及宣讲。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的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的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的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政法委关于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问题有关工作部署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风险,有效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摸排对象。已经登记的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严肃认真开展摸排。将日常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二)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区各镇办负责摸排。
(三)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四)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本轮摸底排查工作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要求,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问题专项行动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上报区政法委,在区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
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细,制订了《玉泉区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
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以本次摸排整治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要持续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宣传渠道,时刻加强防范充分发挥养老机构作用,将防骗宣传知识积极向老人进行宣传。为加大宣传效果,深入到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精准宣传工作。通过向老年人进行诈骗典型案例宣讲、老年人防诈骗指南解读、悬挂横幅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常见的养老诈骗方式,并就养老涉诈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通过宣传,进一步揭示了养老诈骗的欺骗性、风险性及社会危害性,提高了广大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意识,引导老人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远离养老诈骗陷阱,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大爷大妈,如果遇到免费领小礼物、推销保健品的`,我们一定要多提防啊,小心被骗!”近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老年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道德街街道新世界阳光花园社区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新世界阳光花园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向小区的老年人进行普法宣传,讲解骗子的诈骗手段、常用手法、话术等诈骗套路,提醒老人要警惕上门推销、投资虚假养老项目、低价旅游陷阱等。社区网格员走进社区给老人们发放了相关宣传资料。不少老人表示,要把宣传单拿回家给家人一起看,共同提高反诈能力。
下一步,新世界阳光花园社区将持续以党建为引领,常态化开展养老防诈宣传,牢牢守住老年群众的“养老钱”和“血汗钱”。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
为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以“除险保安”晾晒机制为载体,依法严惩养老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详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上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app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基层治理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4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要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打击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二)打击整治阶段(20xx年5月—9月)。对辖区全域养老领域涉诈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通过排摸掌握一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积极协同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对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大力宣传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基层治理、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整治社会环境。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派出所配合,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协调全镇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部门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镇专班开通举报电话,对市统一举报平台和电话做好宣传,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排查评估。各部门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对存在的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养老服务活动和场所、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组建工作专班。由镇打造“平安洲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镇专项办),由镇党建办、综治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文体站、派出所、洲泉法庭、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自然资源所等10家成员单位组成。镇专项办主任由镇党委副书记姜惠明兼任,副主任由顾立强、蔡瑶、周炜、朱沉潇、钱亚平、顾如强兼任。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4个专项工作组,其中综合组、整治组、宣教组在镇综治办,打击组在派出所。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社会事务办:牵头整治养老服务领域渉诈问题隐患,排摸上报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配合督促、指导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整治工作;排查上报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二)镇党建办:牵头组织开展网上巡查,排查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协同上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
(三)市场监管洲泉分局:牵头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综合行政执法洲泉分队:负责查处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的行为,防止老年人误导和“洗脑”。
(五)派出所: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摸清5年来未破的养老诈骗案件底数并力争破获一批积案;惩处犯罪团伙幕后组织者、中介机构,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查清资金流向、冻结被骗资金、追缴赃款赃物。
(六)综治办:将专项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履行专项办职责,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职能,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
(七)自然资源所:牵头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加强信息共享、监督管理、政策宣传等工作。
(八)村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牵头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
(九)文体站:牵头整治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审核面向老年人的旅游项目内容,严格做好风险把控。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制,压实村(社区)属地责任、各单位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平安洲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有所侧重,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准排摸宣传。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调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推进方案实施和整治工作,与市级部门协调互通信息,形成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考评。专项行动纳入今年平安村(社区)考核专项指标,进行排名赋分考核。镇专项办将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并依据除险保安挂牌整治机制对问题突出的村(社区)进行挂牌整治;食品药品、保健品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无资质机构、人员非法诊疗,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等涉老问题隐患,以及养老院、医院诊所、老年活动场所等涉老机构将作为今年督导检查重点,问题突出的,列入除险保安专报晾晒;后期,镇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成效突出的村(社区)、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为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实效,迅速遏制我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势头,确保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两降”(即发案数、经济损失数下降)工作目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识别、防范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20xx年第一季度全县网上贷款、网上投资或、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等四类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10%以上,第一季度全县全部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20%以上,全年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发案数、损失数同比下降30%以上。同时,总结一批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予以固化后形成长效宣传工作机制,长期开展。
20xx年1月10日至3月31日。
1、宣传对象。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2、宣传内容。宣传工作重点为网上贷款、网上投资、网上刷单、网购退赔等高发、多发电诈类案的防范知识。
集xxx统一部署,县公安局具体推进,各乡镇和各县直单位落实。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宣传、培训素材交由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自行印制、发放。每1周通报各乡镇电诈案件发案情况(具体到社区、村)。各派出所将防诈与防盗、交通知识、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有机结合起来进行宣传。xxx做好督导、检查、考核等工作。
各镇在本级党委统一部署下,xxx入户宣传和社会面、管理对象的宣传工作。各地入户宣传和社会面宣传工作由乡镇、社区(村)的工作人员及居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具体开展。县委平安办负责对各镇防范宣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公共媒体、自媒体的电信诈骗宣传防范工作,并定期对宣传情况进行督导。
县委政法委负责对各乡镇、各县直单位电信诈骗宣传工作进行考核。
县政府办负责定期召集旌德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会商。
县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加大对公安局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指导力度。
县民政局结合殡葬改革宣传一并开展防电诈宣传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对所有学校以及学生家长的宣传防范工作。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服务对象、相关企业尤其是企业财务人员的电诈宣传。
县司法局负责对电信诈骗类案件的普法宣传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对全县的财务人员尤其是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县文某某负责相关娱乐场所的宣传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各种宣传矩阵对防范电信诈骗知识进行纵深宣传。
县妇联负责对女性群体尤其是离异妇女的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县人行负责全县银行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工作,以及各银行网点的宣传标语,同时加大对银行卡“实名制”工作的监督。
县电信、联通、xxx负责定期免费向全县人民投送防范电信诈骗短信,同时加大对电话卡开卡“实名制”的监管。
1、开展社会面宣传。组织部署在本地社区(村)、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车站、码头、商场、广场、写字楼以及单位食堂、大中学校校园等人群密集区域悬挂反诈防诈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在居民小区、街面、车站、商场、行业场所等地的室内或户外电视屏、led显示屏上循环滚动播放反诈防诈信息;通过广播喇叭在居民小区、村组循环播放防诈反诈内容。确保实现每个社区(村)、居民小区、单位的路口、楼道口、电梯内都悬挂宣传标语、张贴醒目宣传海报,做到社会面全覆盖。
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xx年1月31日前。
2、开展上门入户宣传。
(1)开展全覆盖、无遗漏的入户反诈防诈宣传,向群众详细讲授防范知识,发放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确保不漏一户。
(2)对辖区内所有个体工商户及在校师生及家长开展集中上门宣传。
(3)对辖区内所有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上门见面宣传,重点宣传针对企业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qq、微信诈骗的防范,督促企业不断健全并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审核审批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加强新任负责人或财务人员的防诈教育和提醒,杜绝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联工具下达、传递转账、汇款等工作指令。
各地首次上门入户宣传工作必须在20xx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3、开展微信群宣传。各地应以居民小区楼栋、村民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本单元,科学合理建立反诈微信群,每个反诈微信群须明确一名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予以登记建档。各派出所组织社区(村)民辅警每周至少一次向居(村)委会有关工作人员推送防诈反诈宣传信息,再由居(村)委会有关工作人员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逐层级推送至各反诈微信群。
各地微信宣传群构建及首次宣传工作完成时间为20xx年2月28日前。其中,党政单位微信群由平安办借助收文员群搭建,各镇、各行业群由各镇、各主管单位自行搭建。此后,该项宣传工作应作为一项常规工作长期坚持。
4、开展考核通报。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压案降损工作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1、各乡镇各县直单位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集中防范宣传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各派出所要先期组织对入户宣传人员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培训,确保宣传人员在开展宣传时能讲深讲透讲彻底,能够及时、准确答疑释惑。要制作入户宣传工作登记表和工作进度表,详细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进展,以备督查、倒查。
3、各镇、各单位要紧抓春节前后,学生、陪读父母及外出工作、经商或务工人员等群体纷纷返乡的有利时机,及时开展上门入户宣传,确保此类人员全部及时接受防诈反诈宣传。
4、各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和服务对象的防诈反诈宣传教育,确保实现“系统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无遗漏”的宣传工作目标。
5、各单位开展入户宣传时,要注重宣传实效,不能仅见面发放宣传品,要当面向宣传对象详细讲授、告知相关防范知识和电信网络诈骗的手段伎俩,实现人人能识别防范,确保实现宣传效果和预期工作目标。
6、入户宣传人员在开展上门入户宣传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xx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民老〔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手机版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12345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xxxx引导。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结合1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本站锦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5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附件2)。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入党志愿书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附件3)。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表》(附件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xxxx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xxxxxx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xxxxxxxxxx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心得体会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xx〕x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xxx省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x民规〔20xx〕x号),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xxxx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xxxx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xx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直接抓,分管负责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附件1),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任组长,分管负责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本站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xxxxxx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17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附件5)、战果表(附件6)。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积极安排部署、创新形式、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工作会议,结合实际出台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提高辖区老年人群体知晓率、参与度,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充分利用电视、市场主体微信群、公众号、工作简报等发布消费警示。同时,线下动员药房、超市、大型餐饮、食品经营户等市场主体通过led、宣传栏等载体,滚动播放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标语,多维度宣传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全力抓好面向市场主体条线延伸宣传工作。此次宣传行动共悬挂宣传条幅3条,电子屏15条,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商户36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全面提高社会关注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为扩大宣传效果,执法人员深入到社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精准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共计600余份。通过发放宣传单,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免费体验”“专家讲座”“药”到病除等保健品常见消费陷阱,引导老年消费者正确认识保健食品,鼓励大家科学理性消费,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同时,对遭遇养老诈骗情况,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不断加强校园宣传教育防范,持续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反诈氛围,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转发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的通知》(闽公刑〔20xx〕7号)文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5月26日-6月5日
全校师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第一时间把文件精神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加强反诈宣传工作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宣传教育防范责任,发动所辖师生员工,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各自宣传载体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密集宣传,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宣传周工作,形成宣传合力。(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突出宣传重点,力求精准有效
各单位要以发布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检法类诈骗五大高发类案件为重点,依托教育和校园反诈宣防机制开展宣传教育。学工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家校沟通机制,在加强在校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日常防骗教育基础上,重点围绕非法买卖、出借、出租“两卡(银行卡、手机卡)”和网络账号、支付账号进行警示宣传,预防师生、家长遭遇刷单诈骗和从事买卖“两卡”等违法行为,提高师生、家长守法懂法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充分发动辅导员、学生干部力量进行防骗提醒,提高宣传覆盖率和知晓度。(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三)扩大宣传渠道,提升宣防实效
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线下反诈宣传,加强对所辖师生员工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国家反诈中心微信视频号、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微信公众号和国家反诈中心抖音官方号,进一步扩大福建警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知晓率,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识骗防骗意识,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保卫部门要加强警校联动机制,定期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驻地派出所交流沟通,及时通报新型诈骗手法和典型案例;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主阵地作用,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网上宣传载体,健全系统化、立体化的宣传矩阵,向全体师生推送防骗知识,形成批量化、全覆盖的宣传效果。(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工处、各二级学院)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教育活动,固化形成长效机制,为日常宣传工作提供经验做法。请各单位将20xx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等各类材料),于6月7日前报送至保卫处邮箱。
暑期即将来临,为了进一步提高家长及学生的安全警觉性,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中班年级组于6月21日开展了“防骗防拐”安全教育的系列活动。
系列活动一:“防拐防骗”安全演练
1、年级组发动家长参与到活动中来,专门请平时不怎么来接送学生的家长来学生园充当“骗子”,利用诱人的美食,新颖的玩具去“诱拐”孩子们。
小结:
老师们利用照片和录像等形式记录下活动的过程,然后根据活动的具体情况,各班再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拐防骗的教育活动,如:“一个人在家有人敲门了怎么办”、“出门旅游或逛超市时与大人走散了怎么办”、“路上有陌生人跟着你怎么办”、及“怎样拨打报警电话”等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方案。
这次“防拐防骗”的安全系列活动,不管是对教师、家长还是对学生都是一次特殊的经历,更起到了警醒和呼吁的作用。安全教育需要学生园、家庭共同努力,在引导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教师及家长也应提高防范意识,将安全教育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不断强化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防范为主,以宣促防〞的工作原则,履行高校社会责任,深入推进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使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大幅降低电信诈骗案件的发生,保护师生财产安全,营造和谐安定的教书育人环境。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持之以恒深入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多样式、多角度、多维度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入耳、入脑、入心,提高师生识别和防范电信诈骗的能力,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进一步筑牢学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坚固屏障。
具体任务目标:
1.全校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知晓率100%;
2.全年师生受骗案发数量较20xx年下降50%以上;
3.全体师生下载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做到“三个100%”,即:100%下载安装、100%实名注册、100%开启预警。
4.争创“无诈班级”“无诈学院”,全校实现“无诈校园”。
学校综治委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综治办公室(保卫处)负责具体牵头,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共同成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位一体的网格化联动组织。
1.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为组员的反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各单位学工办主任为反诈工作联络员。
2.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责任人,各班委为组长,寝室为单位的网络化管理小组。确保能够将最新的消息、最新的通知、最新的方案、活动等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学生,每位学生都要有班委覆盖。
3.各二级学院成立反诈志愿者团队。学院团委成立反诈志愿者社团,班级选出由团支书或班长等主要班干担任的反诈联络员,各志愿者团队要相互联合,深入班级、寝室开展互助类反诈宣传教育,使学生们在实践活动中增强反诈意识。
1.健全工作机制。各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方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应对预案”和“无诈学院”“无诈班级”创建方案,明确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重点及目标。
2.明确主体责任。学校与各学院、学院与各班级、辅导员与各寝室逐级签订“反电诈”责任状,明确各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每学年防骗课程必讲、防诈知识必宣、防骗视频必看,发生电诈必倒查等“四必”措施。
3.筑牢宣传阵地。各学院要将班级、宿舍作为“反诈”宣传教育主阵地,让辅导员利用下班级、下宿舍、开会查寝等时间开展反诈宣传,重点普及“灵魂8问”“六个一律”“十个凡是”(详见附件)等内容,努力实现全面立体的反诈宣传。
创新方法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六个一”活动。即:学院、班级、寝室师生联名签写一个防诈倡议书,并张贴在班级显眼位置;班级qq群、微信群每日发布一条防范电信诈骗提示;学院网站、公众平台每周推送一篇反诈文章或视频;班级每月召开一次反电诈主题班会;各学院每学期组织一场反诈专题培训;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无诈学院”“无诈班级”。
4.注重常态预警。根据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法,及时做好常态化反诈防诈预警工作。
一是通过以案说法,将学生遭受诈骗的众多情形以案例的形式展现出来,深入浅出的讲解提示,增强反诈宣传实效。
二是构建校园反诈咨询平台,建立以反诈中心民警、各学院负责人、辅导员和反诈志愿者为主的防电诈专群,定期推送学校防诈骗工作动态、典型案例,遇到关于兼职、打工、交友、网贷、投资等问题可以随时进行咨询,及时帮助引导被骗学生识破诈骗伎俩,终止被骗情形。
三是建立校警快速联络机制,在被骗学生已经转款的情况下,通过校警快速联络机制,及时将案件信息告知警方,尽快进行紧急止付,减少学生损失。
5.做好心理引导。学校和各学院共同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台账,重点记录被骗学生的案件经过,家庭情况和被骗资金来源等,积极做好被骗学生的心理咨询、矫正、疏导工作,避免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给被骗学生造成财产损失之外的其他伤害,从而有效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6.督导检查评比。学校综治办将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学校主要领导将对其党政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各单位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量、案发金额作为学校年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评先考核重要依据。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高政治敏锐性,把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作为当前校园治安整治、净化校园风气的重点工作来抓。
2.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单位要始终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正面宣传教育,深入班级、宿舍开展系列宣传引导,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自觉,为专项行动和各项活动营造良好声势。
3.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各单位既要加强学生群体的教育,也要注重对教职员工的宣传;既要加强普法教育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又要加强对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点手段和识别应对方法的宣传;既要防范师生上当受骗,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学生应聘误入诈骗公司或从事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
4.加强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无诈班级”“无诈学院”创建活动的有关文字、照片、影像等资料,及时总结提炼反诈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学校综治办将选取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我机构广大教职工及家长的切身利益,我机构开展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防范为主,打击跟进”原则,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从我做起”为主题,最大限度地整合宣传资源,拓宽宣传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无死角的宣传工作,普及防范常识,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全体教职工及家长的财产安全。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我机构第一时间成立宣传小组如下:
组长:
职责: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单位各项工作指示,确定我机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方案,并检查宣传工作的落实与实施情况。
组员:
职责:落实各工作站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反馈上报信息。
(二)利用微信公众号、机构所通知、微信群等先进媒体网络,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xxxx部署要求,根据xx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xx中国组〔20xx〕x号)、省委xxxxx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市委xx连云港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和县委xx灌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x委xx组〔20xx〕x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发挥xxxx优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统筹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又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围绕“宣传有效果、整治有成果、打击有战果”的目标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xx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施步骤。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3个环节。从20xx年4月22日启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发动环节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发动群众,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打击整治环节约5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切实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3个环节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省、市、县专项办将视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4月22日至5月中旬)。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这项工作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1.广泛动员、广辟渠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专项行动。各村(居)和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办。扎实做好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市、县专项办交办线索办理工作。要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警情案件等专业系统中滚动排查研判相关线索,实现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各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群众诉求,并及时按要求报送线索办结情况。落实保护举报人措施,切实消除后顾之忧。
2.正面宣传、正确引导。精准把握时度效,充分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突出宣传重点,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3.严格把关、严防炒作。宣传报道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漏政法机关侦查手段。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不得对尚未终审的'案件作定性报道。注意保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人员、举报人、xx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等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升温,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5月中旬至10月中旬)。公安部门牵头,坚持依法严惩、重拳出击,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确保打出声威。
1.加大打击惩处力度。派出所与有关行业部门加强对接协同,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宣称“以房养老”、xxxx“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并及时与县公安局做好对接。深挖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度,快侦快破一批影响大、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注意发现、识别、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xxxx和“保护伞”。
(三)深化整治规范,健全长效机制(10月中旬至11月)。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切实铲除养老诈骗的滋生土壤。
1.加大监管力度。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主动开展专项摸排,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相关机构、企业,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对存在明显问题但不构成犯罪的,及时警示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引导其抓好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涉诈问题线索上报镇专项办公室,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xx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
2.加强分类处置。各村(居)、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加强相关涉稳情报收集研判预警,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xxxxxxxxxx的底线。
3.抓好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相关行业规定。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健全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线索、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机制。对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等相关领域工作的,要严格资格审查,纳入重点监管。
(一)强化组织推进。在xxx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镇专项办”),由xx等8个单位组成,成员由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负责担任。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真抓实干。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xx建设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辖区本部门xx建设重点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村(居)要针对本地区养老诈骗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有诈反诈、有乱治乱,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协调配合。健全部门之间、村(居)与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会商,加强研判分析,联动化解处置。履行牵头职责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推动,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参加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村(居)与派出所、市场分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坚持“一案一整治”,对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及时上报专项办并与县对接,强化跟踪问效、督办问责,实现全链条打击整治。
(四)强化督导考评。镇专项办对重点辖区组织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把专项行动纳入今年xx建设考评,对成效突出的村(居)、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要依规依纪问责。
为了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高发状况,切实维护人民大众的`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大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上司的配置要求,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特别行动。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成立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副主任组长、政法委员负责常务副组长、派出所所长负责副组长、村(社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成为成员的领导组,领导组在开发区、黄塘派出所分别设立办公室,管辖区派出所负责欺诈防范工作的同志负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宣传和建设。
通过大力开展通信网络网络欺诈犯罪的集中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大众对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入户宣传,确保入户宣传率达到xx0%。同时,围绕社区、学校、银行、百货公司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全面垄断,人人都知道,人人都知道,有效抑制通信网络欺诈犯罪在我区蔓延的势头。
从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一)积分宣传。
(1)银行、酒店、超市、商店、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公园广场、沿街公司、交通主干道等有电子显示器的要点,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宣传内容的循环播放频率,设置宣传卡,在大厅服务台发布打击通信网络欺诈犯罪通知、宣传图画书(责任部门:宣传科、三产服务科、市监分局、城管中队、文体站、卫生科、派出所、国际学校、xx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2)在绿化灯箱增加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的宣传内容。(责任部门:公共设施管理科)。
(3)在公共汽车、出租车、公共汽车站、公共汽车站等利用电子显示器、卡片或标语加强宣传。(责任部门:交通运输)。
(4)在交通要道、居民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配置横幅。(责任部门:宣传科、物管科、派出所、各村(社区)。
(二)网络宣传。
(1)利用开发区公共编号,动员指导所有成员充分利用其平台资源,发布原创新闻,积极转载防止通信网络欺诈犯罪的相关信息,实现一条信息,全网传播,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影响力。(责任部门:宣传科)。
(2)以手机邮件的形式向全区许多人分批推送防止通信欺诈的犯罪信息。(责任部门:组织科、宣传科)。
(3)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安排专家,在阳光村务群、网格工作群、单位工作群、学生家长群等微信群中,每周至少推出两次以上防止通信网络欺诈为主要内容的照片、文字等宣传资料。(责任部门:有关部门、各村(社区)。
(三)实地宣传。
(1)派出所率先科学制定宣传方案,有序开展宣传活动,在村(社区)、基层站、公园广场、超市、学校、农贸市场、客运站等显着位置贴上通告、宣传标语,广泛利用卡片、电子显示器等多种形式宣传,全面复盖(责任部门: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2)以住宅区大楼单元或村生产组为单位,将通知、公开信一起贴在各大楼单元门口或生产组的显着位置。(责任部门:各村(社区)、物管科)。
(3)加强机关干部员工及其家庭反欺诈宣传,给机关干部员工发信。(责任部门:组织科)。
(4)各线分工率先宣传,发行给市民朋友的信。其中学校给每个学生发信,学生带回家,让监护人在收据上签字后,收据回收存档。(责任部门:宣传科、城管中队、交通运输、卫生科、司法所、民政科、文体站、国际学校、黄塘中心中学、派出所、各村(社区)。
(四)活动宣传。
(一)在主要公园广场分批举行万人签字反欺诈承诺仪式。组织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在社区人流量大的地区发行通知、给市民发信等宣传单,提高大众知识率。(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各村(社区)。
(2)开展法治进入社区系列反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司法所、各村(社区)。
(3)开展捂住钱包手牵手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宣传科、国际学校、xx中心中学、各村(社区)。
(4)开展企业员工盖钱包系列欺诈宣传活动。(责任部门:企业管理科、各村(社区)。
(五)创建无欺诈社区(村)。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大众,积极开展无欺诈社区(村)创建活动,将创建结果纳入社区民警年末审查和区综合治安审查。(责任部门:派出所、综合管理、各村(社区)。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重视通信欺诈宣传和无欺诈社区的制作,摆在重要位置,明确负责人,制定工作方案,周密配置,切实执行。宣传科要创新宣传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组织重点报道,确保有势、有力、有影响。
2.明确职责,确保宣传效果。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按方案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提前规划,深入发动,突出重点,展示亮点,精心开展各种宣传工作,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
3.重视统一,形成工作合作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切实形成工作合作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垄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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