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运行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指南。推荐阅读一些成功组织的规章制度范例,可以帮助理解和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别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须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1.目的为防止不合格品的散失,以及由于疏忽而使用、销售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需进行特殊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2.适用范围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不合格品的纠正、处置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别、标识、记录和隔离工作,并判定处置;负责不合格品的分析和提出处置意见。
3.2办公室和生产部分别负责对原材料、包装材料的不合格品的拒收和处置工作。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鉴别质检部按企业的有关规定对产品、原辅料、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凡检验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品。
4.2标识和隔离凡判为不合格品,必须做好识别标记并进行隔离保管,严禁与合格品混存,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不合格品。
4.3评审对不合格品批量较大,造成经济损失较大或严重影响生产进度等,由总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出现的不合格品进行质量分析和评定,以确定适当的处理方式,不合格数量较小时,由质检部直接提出处理方式。
4.4不合格品的处理。
4.4.1原辅料、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4.1.1对外购的原辅料进厂验收不合格的可予以拒收退货处理;
4.4.1.2对保管过程中出现的原辅料变质或超过保质期应做报废处理。
4.4.2生产过程的不合格品的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返工,不能转序。
4.4.3成品的不合格品的处理。
4.4.3.2降等销售或用于企业内部的使用:凡属于理化指标不合格的不合格品可以用于降等销售或企业内部使用。
4.5质检部保存不合格品评审记录和处置记录。
5.记录。
为了更好的打造本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各部门的职责,特订立如下规章制度,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具体负责并维护负责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4、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7、审核不合格医疗器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企业员工医疗器械质量方面的教育或培训的;
9、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10、完成其它核实的质量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年、季、月度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并且实施;
2、向财务部提供资金需求及付款计划;
3、收集供货商及市场信息资料,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
4、负责供货商的前期考察,筛选及供货商考核、评价;
5、负责医疗器械货源和价格行情的调研;
6、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并提交审批核准;
7、依据国家物价有关规定对购进药品的价格进行审核;
8、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9、负责本部门员工业绩考评。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对在采购计划范围内的来货进行接站,完善交接手续;
5、加强在库医疗器械的保管养护,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分类分区存放;
7、对经营用车进行管理及调配,医疗器械运输应捆扎牢固,防止破损及事故发生;
9、连锁门店配送医疗器械送货要及时准确送达各门店做好交接手续;
10、做好月、季、年度的库存盘点工作,确保帐、货、卡相符。
2、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1、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4、到货医疗器械应在待验区内,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入库;
5、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不足6个月(含)的不得入库;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7、退货验收按进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3、库存医疗器械产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的产品不得混垛;
10、养护人员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养护的管理规定要求,定期对在库器械产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对有问题的产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配送发货。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2、医疗器械出库必须经发货、配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
3、医疗器械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人中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医疗器械超出有效期。
1、医疗器械凡应标明有效期的,未标注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伪劣医疗器械处理;
3、未标注有效期的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4、在近期6个月的产品应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有效期不是6个月的,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产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产品发出流入市场。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企业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的管理机构;
5、在医疗器械养护,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和发货。同进按配送记录追回已发的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产品移放于不合格产品移于不合格产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1、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办公场所应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物;
2、办公场所屋顶、墙壁平整,无碎屑剥落,地面光洁,无垃圾,尘土和污染物;
3、办公场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4、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地面光洁、无积水,垃圾,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5、库房门窗结构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
6、库内设施设备及医疗器械包装不得积压污损;
9、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经体检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十
1、为了便于对医疗器械产品是行物理检测和养护保管,所有经营品种均应取得产品标准;
2、医疗器械检验的标准为: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2)《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5、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采购新产品必须向厂方索要产品技术报告,产品性;
9、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损,销毁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存xxxx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交质管部存档,没有以上报告的新产品,一律拒收。
十
3、公司总部和门店不得经销无产品注册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医疗器械产品;
4、总部和门店不得经销过期、失效、不合格及国家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
6、总部和门店不得误导、欺骗顾客、散布违法广告、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7、应收集用户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
8、应对用户意见或质量问题跟踪调查,并正确处理用户意见和质量问题;
9、需要维修的医疗器械产品总部和门店积极度为消费者做好退换货的管理工作。并做好退换货记录。
十
4、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的不良信息。各部门、门店应注意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不良信息,及时填报不良反应报告,上报质管部。
十
1、医疗器械必须从总部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医疗器械;
3、门店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总部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5、陈列医疗器械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干净;
6、凡有质量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车间生产正常进行,让员工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伽马一车间所有人员。
(一)、考勤管理:实行电子考勤和手工考勤相结合的办法,两者不符合时以电子考勤为准(考勤机工作正常的情况下)。
标准考勤时间:办公室人员;上午07︰30—11︰15,下午12︰0017︰00;生产人员;上午07︰30—19︰30,晚上19︰30—07︰30.
1.严禁迟到或早退、不打卡或代人打卡。如果出现代人打卡者,双方违反当事人扣除当月全勤奖。
2.如果出现因考勤机故障或员工卡不能正常打卡的,则由本人到车间进行登记,并由直接上级签字认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到达车间均属于迟到,30分钟以上未到岗位也未请假视为旷工一天,每迟到或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均罚款50元。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3次者(含3次),记旷工一天。
4.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10次以上(含10次),或半年内累计迟到的次数达20次以上(含20次)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车间将对其进行除名。
(二)、班前会、班后会。
1.早晨07︰20及晚上19︰20召开交接班会议。
2.如果有事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给班长打电话说明原因。
3.交班班长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为下一班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基础,如问题未能解决,做好详细交班记录,并上报车间主任,在交接班时与接班负责人解释清楚后方可下班。
4.交班时交班班长必须如实反映生产状况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接班者要严肃认真,仔细检查,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5.如果交班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有意违反规定,虽然接班者已接班,但发生的后果视情节严重由双方共同承担。
6.交班人员应明确回复接班人员提出的问题,并和接班人员共同核实,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7交班人员在接班人员因故未到现场,或未完成接班检查工作前不得擅自离去。
8.接班人应按交接班内容逐一检查核对,符合实际情况即可交接班,不得无理刁难或无故不接,由于接班人检查核对不周而引起的后果,由接班人负责。
9.接班人员发现交班人员未认真完成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向交班人员提出,如交班人员不能给予明确回复,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0.当交班人员检查工作完成,并且接班人员无任何疑问后,交班结束。接班人即可在交班记录表上签字,记录交班时间,让交班人员下班。
11.班后会由当班班长总结本班生产运行情况,产量、点检、岗位纪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要对其进行分析和讨论,或向上级反映。
(三)、工作纪律:
1.上班时生产人员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安全帽、胸卡;禁止穿拖鞋上班。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上班时间员工应该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工作期间未经班长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电话或口头请假方可离开岗位。
3.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流程和指标。
4.操作记录要认真填写,不得乱写乱图,填写内容必须和实际相符合。
5.工作时间严禁打瞌睡,睡岗。如果发现,当事人罚款5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
6.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串岗、打私人电话、玩手机、吃零食、闲聊等。
7.没有特殊情况未经车间主任同意吃饭时间不得回食堂就餐。当送饭人员送到岗位时,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前去拿饭,必须有两人留守岗位。
8.在生产区内,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将打火机、火柴等点火用具带入。一旦发现罚款50元。
9.严禁在生产厂区内吸烟,如有违反,车间将其本人除名并送至人力资源部。
10.如果因有事需要请假则提前24小时请假,不允许事后请假或电话请假。一天内则先由班长批准后交车间主任审查,4天以内(含4天)最终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
1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2.送样人员严禁在化验室逗留和闲聊,不能随意自动用电脑,或私自更改结果。
(四)、工具管理。
1.工具箱钥匙由班长进行保管,领用工具和别人借用时要进行登记。
2.领用货架上的配件必须进行登记,需注明领用人,型号规格和数量。
3.点检人员要定时对工具箱内工具和货架上的配件进行清点,并对其进行整理、整顿。
(五)、本制度为试用草稿。
1、在执行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是执行总经理、生产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报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组织和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7、制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8、负责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对安全要害部位及岗位、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管理。
10、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发放情况。
12、组织有关科室督促检查承包工程(项目)安全工作,做好职业中毒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在生产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定和决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新职工、调换人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节能型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威胁员工生命的,有权责令人员撤离,立即向领导报告。
4、协助领导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督促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有权制止和拒绝厂、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作业指令并监督、纠正各部门、工段长、班组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7、做到预防为主,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组织实施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违章的统计报告。
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1、协助企业负责人抓好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改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安全和生产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
6、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9、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年度安全规章计划,逐步落实在当年工作安排中。
车间负责人职责
1、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符合规定,理解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及治安动向,防患于未然。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过程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制定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执行。
5、参与制定、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员工学习,并检查、督促执行。
6、明确本单位这点要害部位,明确重点要害部位的职责和责任人。
7、组织车间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要及时报告。与危机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决定停止作业。
8、负责对本车间职工安全意识和尊章守纪教育,纠正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9、组织召开车间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研究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
10、协助、参加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11、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督促班组开好班前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和造成事故者,提出奖励和处罚分意见。
各工段、班组安全负责人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和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经常检查斌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5、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
6、发现员工违章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处理,不能解决的要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值班长。遇到紧急情况,有权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交-班时应将本班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存在的问题向下班交代清楚,不得隐瞒。
8、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严重情况立即报告班组长。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的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具。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勿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举报。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工作的建议。
电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积极参加本班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活动,真正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落实到工作中。
2、熟练掌握电工系统原理及安全操作规程。
3、严格执行电气工作标准制度。
4、严格执行检查、检修施工安全措施,无措施不准施工。
5、班中不准睡觉、不会客、不看报,不做与本质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
6、详细填写运转日志,爱护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等。
7、未经领导许可,有权拒绝参观学习和入看者,要执行登记手续。
8、爱护设备、精心保养,经常保持设备和机房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专题会议、安全科工作会议、车间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其他会议。
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公司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作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和规定等。
二、安全科会议
每周下午两点在安全科办公室召开。由安全科长召集和主持,安全科全体员工和专职(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本周安全工作。
三、车间调度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各车间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工段长、班组长参加,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周的安全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本周安全工作。及时处理协调生产和安全之间的关系。
四、其他会议
部署紧急安全工作、班前班后等会议。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安全科、车间、科室可根据实际和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内容:政治思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及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厂、车间、班组)
2、对全体员工的经常性教育。
3、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
4、对换岗、调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总交易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
1、教育内容: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运用安全技术,有关安全技术,有关事故案例教育。
2、厂级安全教育由生产经理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本厂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危险岗位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3、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实施。
主要内容: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及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的作用和正确使用方法。
三级教育必须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对职工经常性安全教育
成立安全生产日活动,利用好班前班后会。根据安全检查ingk或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还要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布置进行专项特殊教育。
五、起重工、压力容器工、电工、电气焊工、厂内车辆驾驶等特殊作业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无证不得上岗,已取得上岗证的每两年进行一次复试。厂、车间、班组要根据市场方法改变,增设新设备和职工调换工种等情况下必须对换岗、调岗人员进行新操作法和信岗位的安全教育。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制度
1、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做到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依据不同的生产工艺分别制定不同车间不同工种的发放和使用标准。
3、劳动防护用品的防范和使用,发放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做好记录,注明领用人工作岗位、发放品种和使用期限。
4、工人变动工作岗位,新的岗位需要的用品不足的,应补发增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发放的劳动用品,上岗时必须使用。否则,按安全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奖惩制度
1、安全生产负责人每年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详细规定奖惩内容,并每年一签订,每年一落实,每年一考核,每季一兑现的考核办法。
2、安全生产负责人每月下达一次安全生产计划,月末进行一次考核。根据安全生产任务考核情况与奖金挂钩,奖罚分明。
3、实行安全生产抵押承包制度,各生产小组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年底未发生事故抵押金全额返还。如发生事故扣除全部抵押金外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再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
4、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三违”现象。凡不按本厂规章制度执行出现三违”现象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处罚。
5、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劳保防护用品,或因个人违章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将按本厂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危险源管理制度
1、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质,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物品,称为危险品。
2、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腐、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为堤等安全措施。
4、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
5、渔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场地存放。
6、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气体、液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7、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箱、袋、瓶、桶等容器,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制定专人负责。
8、要加强废旧物质的安全管理,凡有危险性物质的废容器、设备、管道、管件、阀门等,必须进行彻底清洗。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三、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适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检查规程》的规定。
2、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3、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4、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
6、每季度对全公司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8、重大危险源运行时,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鱼本岗位无关的事。
9、操作人员必须每4小时对所有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有严重缺陷,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或否则安全的技术人员有权越级上报。
10、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1、各类压力容器包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严格按国家标准定期检验检查。
12、按安监局要求定期为所有在用压力管道进行在线检验及全面检验。
13、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维护好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生产动力设备、设施,凡非正常原因造成事故,影响生产,造成停工、停产降低设备性能等,均为设备事故。
2、凡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期间玩忽职守造成停工,停产影响生产,损坏生产设备、设施的事故,均属人为事故。
3、企业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立即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
4、事故发生后,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值班调度长和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任何部门不论发生任何事故,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
5、安全办公室负责全厂各类事故的综合统计,各职能部门应将有关事故报告抄送安全办,以便汇总和存档。
6、事故发生后,要召开事故分析会,要有当事人参加,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并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最后提出整改,防范措施。
7、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予以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8、对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追究刑事责任,并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与个人,企业将给予表彰奖励。
9、企业生产事故由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和报告。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管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必须对设备执行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检修并重的方针,做到科学管理,安全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安装、验收要根据说明书或由厂家为其安装,安装完毕,经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设备检修,应编制项目齐全的检修计划,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凡是具体有两人以上的检修项目,必须制定一人负责安全。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整个检修中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代好检修内容及设备安全状况。
3、凡检修与保养几点传动设备,维修工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运转。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查领导思想认识,查劳动纪律,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查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查隐患整改落实。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各个角落,不留死角。重点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及生产中有无违章操作行为。
二、安全检查方式:日查、周查、月查相结合,自查互查和专门检查相结合。车间班组负责人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查违章、查纪律、查设备安全、查隐患。搬迁办后要有安全记录。
三、企业坚持领导每天安全值班制度,对全厂各方面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清除,无法清除的要及时上报。
四、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各级领导要亲自研究,采取措施,指定专人,限期整改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逐级向上汇报。
生产区明火作业管理方法
一、为加强火源管理,减少流动明火(包括气割、焊)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把火警事故降至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生产区各类防火区域划分
一类防火区域:原棉裤、成品库、配电室、风电机及所有建筑物的房顶;
二类防火区域:生产车间现场、空压机房和其他仓库;
三类防火区域:车间附房、办公场所及其他部位;
职工食堂制作间内为明火作业区。
三、明火作业单的申办
在一类防火区域作业,由部门负责人办理明火作业单并履行安全监护人的责任,在其他防火区域作业,由明火作业操作人所在的工段(班组)长负责办理并履行安全监护的责任。
外来单位在生产区域内明火作业,由工程监督部门负责办理制定本部门一名专人履行安全监护的责任。
四、明火作业单的审批
1、在一类防火区域内动火,由生产经理审批;
2、在二类防火区域内动火,由安全科长审批;
3、在三类防火区域内动火,由值班长审批;
五、明火作业的实施与监督
1、消防值班人员在填写明火作业单前,要到明火作业地点查看现场,确认无可燃物后再进行制单。若施工场地达不到要求,由施工单位和被服务的单位共同负责清理,达标后再办理。明火作业的时效为本班次的值班时间,超出本班要与下班交接好,但一次明火作业单的时效最长不超过10个小时,特殊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批。
2、在一类防火区域内明火作业由消防值班人员现场监护,在二、三类防火区域内明火作业由明火作业单上载明的安全监护人负责监护,消防值班人员每两小时到现场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配备适当的消防器材,在明火作业完毕后会同安全监护人共同进行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双方签字收回明火作业审批单留消防值班室存档备查。
六、管理与处罚
不执行本办法一经查出每次给予罚款100员并在公司内进行通报批评,造成火警的,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确保各岗位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操作人员要知道本岗位的签字啊危险和安全措施,具备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
二、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三、岗位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遵守劳动纪律和生产工艺纪律。
四、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
五、开好班组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
六、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七、如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重大险肇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如实说明事故有关情况。
八、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九、对违章遵纪者要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一、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作业现场要清洁,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村子啊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2、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证整改,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整改工作结束以后,整改部门要按照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部门向安全科递交全部整改资料。
4、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生产。
5、对隐患整改实行年度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制考核。
设备检修保养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证设备正常高效的运转,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设备操作中的安全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本公司范围内所有操作人员。
三、设备保养
1、设备操作人员应掌握关于设备的三好、四会,三好、四会指的是: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坚持、会排出一般性故障,润滑五定指的是定人、定期、定质、定量、定点。
2、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保养,做到机床内部无加工碎屑,工作台清洁,保持外观整洁,设备处于初始状态,并填写完《设备保养记录表》。
3、设备关机前前应先结束当天运行的加工程序,将设备各运动部件回到原点,然后下按急停按钮,然后关闭电源(严禁直接拉闸)。
4、设备维护保养时,应在停机后进行,严禁用水、冷却液冲洗或直接清擦电气元件、电柜,更不允许用压缩空气直接吹电气元件或电柜。
5、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允许有电柜或按钮箱或分线盒敞开(除设备散热需要)。
6、设备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严禁擅离岗位。因检查工件等原因确需离开,必须将机床停止加工。离开5分钟以上时,必须暂停设备运行。
7、设备维修时,操作者应积极配合,维修结束后,操作者必须立即进行空运行并检查设备各部分安装是否正确,然后进行首检,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不进行空运行而直接进行生产,设备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并由操作人员和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8、操作者不得擅自更爱机床参数、加工程序、设置密码,设备在自动加工过程中,操作者严禁擅自调节主轴倍率或进给倍率,严禁按下复位按钮,当发生以外情况时(如断刀)一般应先按进给保持按钮,而不应直接按下急停按钮。
9、当设备发生较大的故障,操作者不能自行处理时,应立即向维修人员反映,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合理安排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0、操作者不得将私人物品放置于设备上,严禁将电柜作为储藏室,摆放擦布、工具等杂物。
四、保养标准
1、保养优秀:设备各部位外观整洁,无油污杂物,各组成部分运动部件运转正常、可靠,设备周围生产环境(如温度、适度等)满足产品生产的工艺要求。设备各部分包括操作面板上的各按钮完好无损,功能正常,并填好维护保养记录。
2、保养合格:设备主要部位无油污杂物,功能正常,按规定做好保养并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一、企业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一条:为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确保生产秩序,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仪表车间、红冲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三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四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七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群众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个性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聊天、嬉戏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禁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员工领取物料务必透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所有剩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职责人依据《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十六条:生产时如果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处罚)。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务必做到礼貌生产,用心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行政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务必分清楚,务必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务必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第二十四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务必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职责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务必捡起。否则,按《行政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掉。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职责。
第二十七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及时拆除,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第二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殊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第二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考核的资料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职责感及道德行为规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潜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服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职责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潜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用心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1、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组织全体成员召开1次安全例会,学习和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总结部署上、下月的工作和传达上级任务,分析企业内安全生产现状,通报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各车间每月必须召开1次安全生产例会,全年不少于12次,会议内容为分析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讨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
3、厂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交流所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厂部报告。
4、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要及时向各车间、科室传达,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5、安全生产例会和其他会议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均应作好书面记录,定期整理归档。对安全生产例会上形成的重要意见、决定和工作部署要根据厂部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文件或纪要,并及时传达到各车间、科室。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抓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和技能。
5、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析、监督、检查、布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6、及时购置发放职工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7、发生安全事故,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奔赴现场救助,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上报。
为了规范管理一车间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建立团结、高效的生产团队,树立良好的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一车间所有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
车间主管—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及监督执行。
部门经理—对本制度有修改、审核权,并监督执行。
车间组长—负责对本制度进行培训,并贯彻执行,可根据实际情景,对本制度某些条款有修改提议权。
4、1考勤管理
4、1.1每一天早上全体员工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参加早会,由车间组长主持,如有特殊情景由生产主管主持。早会主要安排当日工作计划及需要注意的重点事项,并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否则按迟到处理。
4、1.2迟到早退的,30分钟以内的每分钟1元钱罚款,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所有旷工按公司制度,扣三倍底薪。
4、1.3生产一线员工请假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详细填写《请假
单》。8小时以内由生产组长同意,生产主管批准。8小时以上三天以内主管同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三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厂,特殊情景请示总经理意见,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特殊情景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批准。
4、1.4上班时间内未经车间组长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若有事需要离岗,需在车间组长处领取离岗证后方可离岗(离岗证由组长统一管理发放),一次离岗时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一天离岗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按消极怠工处理。
4、1.5上班时间,员工若需外出,需开《放行条》组长级以上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离开厂区,否则按旷工处理。
4、1.6如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所有人员必须加班,如未按时到岗者按旷工(4、1、2)处理。
4、1.7安排值班人员无故不到岗且无请假说明者,按旷工(4、1、3)处理。
4、1.8所有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未按时参加按旷工(4、1、3)处理。
4、1.9禁止代打卡,违者按行政部规定予以处罚。
4、2作业纪律管理
4、2.1上班时间内必须服从直接上司的安排,如有不服从安排或未按时完成任务者,视其情节给予30~~50元的罚款,顶撞上司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处罚200元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处理。
4、2.3各位员工如果认为上司对工作安排不当,必须先服从,事后能够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车间组长、主管、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讲明自我意见。如果在车间内争辩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4、2.4上班时间应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擅自换岗、聊天、打瞌睡,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抄本制度1次,情节严重将进行罚款50元每次。
4、2.5所有员工在车间内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发信息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带手机进入车间的员工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无声振动,特殊情景要请示管理人员同意后,可到车间外面(如洗手间或饮水区等),违者罚款10元每次,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除外,若有聊天或与工作无关话题将处以30元每次的罚款。
4、2.6工作过程中,如有表现散漫、消极怠工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将人退回人事行政部。
4、3车间品质管理
4、3.1新进员工必须在半个月内熟记并理解自我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及作业规范进行生产作业。如有违规现象,每次给予20元内处罚,如造成严重品质问题,将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相关项目处罚。
4、3.2生产前必须按要求做好首件三检,并认真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如果未依照要求做首检而擅自生产者,将依据《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第6、1条所规定项目予以处罚,当月累积两次者追加处罚200元,并予以辞退处理,如因首检问题造成损失过大,将作无薪开除处理。
4、3.3在未按照《作业指导书》作业的情景下,人为造成产品报废,按情节严重性,处以20~100元左右分罚款,异常严重者,为公司造成超过5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处以补偿损失金额罚款并做辞退处理。
4、3.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藏匿不良品或半成品,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警告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根据具体情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5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时巡检,各工位根据实际情景制定合理的巡检频率。并记录巡检数据,若发现未按要求及时巡检、或记录虚假巡检数据、巡检时未发现明显异常情景,将严格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2所规定项目予以罚款。
4、3.6各工序在接收半成品~制造产品~转出产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不”原则,即不接收不良品、不制造不良品、不流转不良品。下道工序有检查上道工序流转出产品质量的义务,并保证本工序制造的产品为良品,产品转交时有保证产品质量合格的职责。具体要求及违反处罚规定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6、3~6、4所规定项目执行。
4、3.7其他各工位详细品质管控要求按照《公司全面质量管理规定》上6、5、1~6、5、3所规定项目执行。
4、4车间“5s”管理
4、4.1各员工应对“5s”职责区域负责,清扫频率及标准按照《岗
位说明书》上所规定之严格执行,检查时若发现不达标,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2各员工应对所安排需要保养的设备按工程部要求保养的频率,按时保养,并将保养结果记录在《设备保养点检记录表》上。未按要求及频率保养,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3各员工应保证所辖“5s”区域的整洁度,要求工具、量具应摆在规定的区域,不可压住斑马线甚至超出斑马线。并且要按区域标识对应摆放。未按要求执行,一经查实,当月头两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处以每次罚款10元。
4、4.4车间员工需注意公共区域卫生,例如卫生间、走廊,在公共卫生区域不允许乱扔垃圾或者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废弃物品也应当丢弃在相应区域内。
4、4.5遇车间放假或者停产下班,必须将对应管理区域内的水、门、窗、空调、电、气、除湿机等关掉。若未按要求执行,负责人每次罚款20元,监督人每次罚款10元。
4、4.6车间员工不得私自将非本公司人员带入车间,违者职责人处罚50元。
4、4.7全体员工进入厂区上班必须按公司要求穿工衣、佩戴厂牌。不可穿奇装异服,不可整奇怪发型等,一经发现,可拒绝其进入车间上班。
偿所有损失并做辞退处理。
4、5其他管理要求
此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出入厂规定,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离职手续办理规定,员工作息时间规定等。以上所有规定均按人事行政部要求执行。
4、6奖励制度
4、6.1在月终时,对全体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综合评估,对表现优秀者,给予优秀员工的奖励。本车间优秀员工人数为2~4人,奖励金额为50~100元。
4、6.2本月如有其他突出贡献者,根据其贡献程度给予100~200元奖励,具体人数视当月实际情景而定。
4、6.3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提议,在综合评估其效果后,按其贡献大小进行奖励50~500元。
4、6.4根据车间品质状况,每月提报0~2人为车间品质标兵,奖励200元。
4、6.5年度累积被评6次及以上优秀员工(可加上其他奖励次数)并且未有罚款,年度请假未超过10天者,提名为生产部年度优秀员工,按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本制度如有任何疑问可向车间主管或生产部经理咨询,生产部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为确保安全教学、安全生产、确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则:
1、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作区,更不能开动设备。所有人员均不得带小孩进入车间。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或紧身衣服,袖口要扎紧。
3、不允许穿凉鞋、拖鞋和高根鞋进入车间。
4、操作者一般均应戴工作帽。女同志或长发者的头发或辫子,必须塞进帽子里。
5、工作时,头不能离工件太近,以防止切屑飞入眼睛。如果切屑细而飞散,则必须戴上护目镜。
6、手和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靠近正在旋转的机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卡盘、工件等。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7、工件或刀具必须装夹牢固,否则会飞出伤人。
8、机床开动时,不允许用量具测量工件,也不允许用手摸工件表面。
9、当工件或机件太重时,不能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请他人帮助。
10、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使用钩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11、不允许用手刹住转动的卡盘、夹头或工件。
12、不允许任意装拆电气设备或机件。
13、在车床、钻床上工作时不允许戴手套。
14、车间内严禁打闹。
1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逐出车间,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布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
2、建立建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建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3、确保安全生产“组织、制度、管理”三落实和“责任制、管理网络、防范措施、安全设施”四到位。
4、亲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文化素质。
6、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奔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照规定程序如实上报,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为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吸取事故教训,积累事故资料,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特制订如下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派专人看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清理事故现场需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
3、发生伤亡事故,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切实做到原因清晰,责任明确,处理公正,认识深刻,措施到位。
4、对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1、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划分区域整齐摆放。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个人物品,如手机、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3、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50-80cm以上的距离,不得挤坐在一起,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套或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品检与组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4、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5、小零配件必须用兰色胶盒盛放,一个盒子只可装一种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6、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7、员工在工序操作过程中,不得随意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8、工作时间离岗时,需经班组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任何会议和培训,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3、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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