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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务必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状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职责。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构成的时候,我们在应对世界时,有完美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应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最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这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此刻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务必选取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务必懂法,务必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务必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能够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务必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告诉孩子,不认识的人给的东西不能拿。有时孩子会禁不住美味或者玩具的诱惑,在陌生人的劝说下接受这些东西,告诉孩子接受赠与是会受到侵害的。一定要让孩子养成这样的习惯。
2.熟记电话号码。
让孩子熟记家长号码、名字、家庭住址、自己的名字等一些有助于联系家里人的方式。另外尤其要牢记常用的报警及急救电话,如110、120、119等等。
3.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平时应教育孩子不准给陌生人开门,不管他说他是谁都不要开门,你可以隔着门告诉他,你爸爸在睡觉,让他过一会再来。然后,给家长或邻居打电话,告诉他们有一个陌生人在家门外,让他们不要挂断电话,直到陌生人离开为止。
4.上下学家长要陪护。
孩子上学和放学时,最好有家长接送,如果家长没空来接送可以让孩子跟他的同学一起回家,或者直接去同学家,家长晚上去同学家接就可以了,最好不要让孩子单独回家,以免发生意外。
5.教孩子学会拒绝。
放学了,陌生人或者父母单位的同事接孩子回家。只有父母或固定的几个亲友接送才能跟他回家。如果需要其他人接送,一定要给孩子打电话,亲口交代今天将由谁代替接送。或者打电话给老师,交代老师今天父母不来,由某某来接孩子。
6.报纸、电视中的案例作用。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可以和孩子一起看报纸、电视,一方面既能增长孩子的知识,也可以让孩子知道社会上发生的各种不安全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提高孩子的忧患意识。
7.自我保护意识,家用电器的使用,电源插销,热水,煤气都不要动。有时候在家里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情,热水烫伤是非常多见的,所以一定要让孩子远离热水。召气和液化气也很危险。教会孩子使用家用电器,这样孩子们就不会因为好奇心而出危险,就不会乱摸乱动了。
二、自我保护儿童安全。
1.生人来,门莫开(独自一人在家,千万别给生人开门)。
2.攀高处,使不得(要让孩子们懂得不要攀爬高处,危险)。
3.离电源,远一点(教导孩子们离开关电源远点,这些都是不能碰的东西)。
4.夏天到,别玩水(这个可能适合农村的孩子们,毕竟农村的河流啊多点)。
5.过马路,要小心(教导孩子们从小就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过马路)。
6.遇危险,喊救命(碰到危险,要大声呼喊救命)。
7如走失,找警察(万一走失了,可以去找警察,或者打110)。
8.生人食物我不吃(教导孩子陌生人给的任何东西都不能碰,不能吃)。
9.我的身体你别碰(要从小教导孩子,自己的身体谁都不能碰)。
10.滚烫东西不能摸(教育孩子开水刚做好的饭菜都不能碰,以免烫伤)。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我们每个人都要遵法、守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在一个平等、和谐的社会中生活。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应该从小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应该知法,懂法,守法。现在我们接受法律教育的途径有很多,在学校有老师向我们宣传,电视、网络上也总在播放有关法律的教育片。使我们深深懂得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法,作为一名刚上幼儿园的小朋友都懂得“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可有些人却偏偏为了抢点时间,少走点路就抢红灯或横穿马路,致自己的安危于不顾。前几天我在上学的路上就看到一个大姐姐一边低头玩手机一边走路,到了十字路口也不看是不是红灯低着头就走,还好车速不快,一辆车在她身边来个急刹车,把她吓了一跳,赶紧跑了。这是没出什么大事,要是受伤了可怎么办,后悔也没用。还有现在正在严查的酒驾,这是关系自己和他人的安危。交通安全意识不能总靠别人监督,要在自己心里做好安全意识才行。电视上的红绿灯节目每天都会播放许多起交通安全事故,全国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就有许多人。这些出事故的人都心存侥幸,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我们还是要把交通安全意识放在首位。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是从小老师父母就教育我们的,是自己的东西可以动,不是自己的再好的再喜欢的也不可以动。那天在楼下看到警察贴的警情提示,说某小区有入室盗窃发生,要提高警惕。现在家家都装上防盗窗,可安全还是没有保障。年轻力壮,有手有脚的做点什么工作不行,凭自己的力气吃饭,吃的踏实。
法律是神圣的、公平的,不容任何人侵犯的,不论你是老人,还是小孩,不论你是多大的官,还是平民老百姓,在法律面前都是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就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不仅要懂法,还要学会如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小时候,经常听到爸爸妈妈和大人这样教训我们小孩子“要听大人的话”、“要听老师的话”,现在我小学四年级了,我再听到大人这样说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太对了,因为我们有自己想法了,如果大人们再这样把他们自己的想法强加给我们的话,我会认为他们是不对的。有一次我悄悄把我的想法告诉了老师,老师竖起大拇指表扬了我,还告诉我我们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少年保护法》呢,还说《青少年保护法》规定家长、老师、学校还有社会都要对青少年担负责任,要好好教育我们,不准让我们做不能做的事情。
我把这个事情告诉了同学们,好多同学高兴极了,说,那这下子没有人再来管我们了,我们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喽,可我又觉得同学们的想法更是错的了,你想啊,如果上课有人为了自由大声讲话,影响其他同学多不好啊,如果在马路上自由玩耍,不遵守交通规则多危险啊,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式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儿空中飞,鱼儿水中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儿放在水里,让鱼儿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会很快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比如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见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一个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啊,因为人人都遵守图书室的规定,大家就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遵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所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小学生遵守纪律,听老师的话是对的,纪律看上去是限制了好多好多自由,但就是因为这样,纪律才让大多数人在同一个规则下享受了自由,也保护了自由。有了约束,人才是安全的,社会是有序的。我知道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比如有的人在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讲别人绊倒;有的人故意损害公共场所物品;有的人以大欺小。所有这些都是法律和学校规定不允许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听老师的话,听老师的教诲,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宽松安定的学习环境,自己和同学们才能安心学习玩耍,我们才能健康成长,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同学们,听了我刚才的演讲,你一定也会觉得我们要听大人的话、要听老师的话是对的了吧,让我们一起努力,成为一个听话的好孩子吧!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法律在心中,我们生活的地方处处需要法律,处处需要遵法、守法,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经常看关于法律的书籍,学习法律,不能成为一个法盲,因为法盲惹事经常发生,而且后果严重。
去年发生在北京八达岭动物园的老虎伤人事件,一个家庭来到北京八达岭动物园,买了开车进动物园的门票,门票上附着一张法律合同,上面其中有一点要求:把门窗关紧,如果无法做到此要求,一旦出事,动物园不承担法律责任。但那个家庭连看都不看一眼,就签了字,开车进去了。
结果女儿在游园时下了车,被老虎叼走了,她妈妈为救女儿也下了车,与老虎搏斗,最后女儿获救了,妈妈却被老虎咬死了。
后来,爸爸向法院起诉动物园,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原告说被告没有及时来救人,酿成了这场悲剧,要求赔偿,被告也不甘示弱,说原告已经在合同上签字,动物园已尽到了告知义务,活动过程中下车被老虎伤害与他们无关,双方在庭上各不相让,大吵大闹。
结果,法官给出的结果令人在跌眼镜:双方都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原告已经在合同上签了字,相当默认应当遵守不开窗不下车的规定,所以原告对此事有责任。而被告搞了一个如此危险的活动,又不加强防御措施,出状况后不能及时来救人,所以要接受法律的处罚,并关闭此活动。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遵法守法,首先要学法知法,不要成为一名法盲,因为规则无处不在,法律无处不在。
法律在我心中,时刻提醒自己遵法守法。
学法辨是非,守法践于行,宪法广宣传,社会更安宁!
法律是每个人都要遵守的,正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意思是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法律的存在就是用来规范我们的行为,从而使这个社会变得井井有条。
人人都知道触犯法律是要接受惩罚的。虽然如此,但是还有许多人去触犯法律。
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
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并且带有鲜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来,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
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犯罪是一棵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就像面对毒品一样,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好奇,想尝一口,然后,又想尝一口……慢慢的,就陷入了吸毒的深坑。先是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毒品,零花钱用完了之后,就开始偷家里的钱,长大之后,就开始偷。抢别人的钱。一个人就这样犯罪了。所以我们应该远离毒品,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是正义之火!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我经常会透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明白很多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就应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齐,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潜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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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从每个人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都会受到它的约束,它就是——法律。从一个人哇哇落地的那个时刻起,法律就一直陪伴在我们左右。法律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无处不在,人们时时刻刻都要将法律牢记在心,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也不能让别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更不能违法,甚至犯罪。
最近,一则广告在电视台热播:一只母鸡妈妈带着三只小鸡宝贝在田野中散步。突然,在他们的身后出现了一支棒棒糖。走在最后的小鸡没能够抵得住诱惑,朝着棒棒糖的方向走了过去,就在走到棒棒糖的旁边时,一个大铁笼从空中坠了下来。显然,他是中了坏人的圈套了。这里的小鸡代表了就是我们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社会大多数时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但社会也有不美好的一面,侵害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绑架,勒索,敲诈……因此,作为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我们更要培养我们对是与非,美与丑的认知和辨别能力,学会依照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母鸡妈妈和另外两个小鸡继续向前走,遇到了一个大水池,母鸡妈妈和其中的一只小鸡跳了过去,但第二只小鸡却掉入了池中,从中我们知道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离开了生命健康权,其他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要学保护自己,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是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第三只小鸡也难逃厄运,在不经意间,他就被天空中的老鹰给叼了去。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均未发育成熟对事物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权利更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因此我们更加要学会防范自己,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很显然,这三只小鸡都代表的未成年人,法律是平等的,未成年人也不例外。生活是美好的,且有法律为我们护航。所以,我们要更加学会依法保护自己,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让我们的青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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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遇到许许多多的法律,如《人民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刑法》等多种法律。
这些各式各样的法律无处不在,一直陪伴我们长大。
多种的法律中大家最熟悉的应该就是《人民交通法》了吧,毕竟我们从小学老师让注意交通安全到长大以后学驾驶都离不开它。
《人民交通法》在2007年12月29日发布,在2011年4月22日成功确定。《人民交通法》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当然,《未成年人保护法》也与我们息息相关。它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比《人民交通法》发布得早许多,它是1991年9月4日颁布的.,因为我感觉它要比《人民交通法》重要一些,它关注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祖国的未来。
一些人可能不知道我们身边有这么多法律,但正是这些法律守护了我们的健康与安全。我们要谢谢这些法律,没有它们就没有我们现在的好生活。光有这些法律是没有用的,还要遵守法律。所以,让我们来遵守法律吧!
这对于我们这个阶段身体与心理的迅速发展成熟的时期,学法更是尤为重要。
这是为什么呢?青少年由于年龄和经历的限制,缺少生活经验,辨别是非的能力还不强,认真学习法律,能够促进青少年依法律己,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能够促进青少年依法行使公民的权利和履行公民的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在这一时期,学法对于我们是尤为重要的。
但是,时至今日,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许多青少年沉浸于中,无法自拔,整天活在打打杀杀的虚拟世界之中,经常做出一些不良行为,为他们的一生抹上了浓浓的灰色……虚拟的网游世界结出的是现世的恶果。我们不仅是家长的孩子,也是国家和社会的孩子,所以,我们要积极进取,不沾染任何不良习气,为社会,也为自己添上一双羽翼,不迷恋网络,保持身心健康。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青春昂扬的我们在这里茁壮成长。法律用它那雄大的枝杈为我们撑起一片顺畅的未来之路。相信,在法律的保护下,这个社会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的!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从一只没有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一群展翅高飞的雄鹰。
法律在我们的身边是十分重要的,无时无刻都需要法律的制裁,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它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杀人,纵火,盗贼等等,如果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难道还会犯罪吗?由此一来,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
这个故事是我在网上看到的,我看了之后,深受感动,这个故事讲了:绑架事件发生在北京的一所小学附近。学校放学后,一个小男生独自一人在回家的路上被两个大人所绑架。父母发现自己的孩子放学后,没有回家,就非常的着急。不久之后,就接到了一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那个人在电话里说将他们的儿子绑架了,要求他们支付十万块钱。父亲很着急,但是,在接电话的时候自己的心还是心平如镜,他要求电话里的陌生人一定不能伤害自己的孩子,并且要他们证明自己的孩子在他们的手毫发无损,电话那边的人立即将电话嫁给那个被绑架的小学生,小学生在电话中证实了自己被陌生人绑架,号啕大哭并且大声呼喊:“爸爸,快来救我,我好害怕,他们对我好凶。”
电话很快就断了,十万块对他们这个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但还是救孩子重要,最后,他们采用的方法是报警。警方对这件事十分的重视,于是,小男孩的父母随同警方来到了绑架犯要求交赎金的地方——是一个茂密的森林,警方伪装了一下。他们来到绑架犯要求的森林里,警方发现了绑架犯,绑架犯也认出了警方。他们十分地慌乱,两个绑架犯,一个紧紧地拉住小男孩,另一个拿出手枪对着小男孩的头,要挟警方不准过来,否则小男孩就会被他们杀死,警方以为绑架犯不敢这样做,就上前一步,用手抢指着绑架犯,而绑架犯在慌乱之中,把小男孩给杀了,两个绑架犯被处了死刑,而小男孩的父母因为失去了孩子,非常地悲伤,结局成了一个悲局。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虽然两个绑架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白白的牺牲了一个生命,是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四分五裂。绑架犯的这种恶劣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影响,警示了我们正处于青春年华的青少年朋友,并告诉我们不能误入歧途,从小要要懂得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要学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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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妈妈送我一件生日礼物——《皮皮鲁和419宗罪》这本书。这是一本教我懂法的书,上面各种案例都是用幽默的手法描写的。学着不累,还越看越想往下看。这才叫快乐学习啊!其中“伪证罪”、“遗弃罪”、“虚假广告罪”、……这些罪名有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读完这本书,我的法律意识迈进了很大一步。现在一般的罪名我都知道,在这么一个文明的国家了解点法律是很有好处的。
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虚假广告罪”了。作者郑渊洁是这样写的:一个叫朱春花的女孩记忆力不好,常考不及格。她的妈妈看见了一种叫“终生难忘”的药物广告。上面说“终生难忘”服用一周会提高记忆力80%。妈妈立刻买了价格昂贵的“终生难忘”给朱春花服用。结果一周过去了,朱春花在路上昏迷过去。到病院检查,发现朱春花因服用“终生难忘”造成脑部严重受损。“终生难忘”成了真正的终生难忘。这时朱春花和她的妈妈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工和国刑法》第222条规定,“虚假广告罪”,最高刑期2年。
“强迫卖血罪”你听说过吗?我也是第一次知道。卢保国是乡下人,好不容易进了城却找不到工作。有一天,一个大耳朵男人建议他去卖血。饿了好几天的他用血换来的20元钱买了酒。当他在喝酒时,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喝的不是酒而是自己的血。后来,为了谋生,他开始不断地卖血,他甚至要开发这条红色资源,发横财。他把村里的乡亲们骗进城,用暴力强迫他们卖血,贫困村里出能人,要么是万幸,要么是不幸。“强迫卖血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规定,最高刑期20__年。
这一宗宗案例时刻提醒我法律的重要性,让我不去犯法。如果受到了伤害,要用法律武器给自己撑腰。如果犯了法,不能有侥幸心理,应该坦白。只有坦白能及时刹住你误入歧途的车,还可以减轻法律对你的惩罚。这是犯法后的上上策。其实以前我也不懂这些,都是《皮皮鲁和419宗罪》的功劳。我也希望大家都来看看这本书,一起认识法律,了解法律,运用法律,做一个法律小顾问。
“三、二、一,我们可以走了!”看着红灯的秒表,从背后传来倒计时的声音。放学时间的路口,黑压压的一片,眼巴巴地望着前方的红绿灯,嘴里默默的倒计时。而那几个“红灯行”一族,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显得格外刺眼,就连乘坐学生的出租车,也向路过那头缓慢的挪去,不管左右流有多急,似乎人们的法制观念也就在这茫茫人海中被淹没了,也或许他们只是出于习惯。
“上啊,就打那一个,穿白色衣服的!”不禁回头望去,一群人正向我们车区飞奔而来,显然不是冲我来的,但个个样子凶神额煞,想必一定有什么深仇大恨吧,就在我考虑之际,这群人已蜂拥而至,有拿车锁的,有用脚踢的,一转眼,车区的车已到了一大片,他们的打斗也正在高潮时刻,不管你与我,据战后邻班一个观战者自述,他无缘无故的被踢了两脚,真又是又可气。似乎同学们的法制观念就在这战斗的呐喊声中消失了,也或许他们只是出于哥们儿义气。
“星期六跟我上网去吧,我请客“。又到了周六,同学们也都做了各自的计划,当然再这个时候,也是网吧的春天,网吧老板们可对那些年龄不详的小孩子来者不拒,而同学们,当然也愿意来着“宽容”的老板这儿上网,或许再心里,他们已经到了十八岁,但为什么进网吧现象如此普遍的原因,也不但是我们中学生的责任。似乎人们的法制观念就在这金钱的利益下和诱惑的游戏中变淡了,也或许只是怀着对游戏的一份痴过和金钱的一份追求。
现代社会是一个崇高发展的社会,我们的一切行动都要考法制观念,我们是中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如果我们不从现在树立法制观念的话,那么今后的祖国可想而知。
但是,要怎样树立自己的法制观念呢?那就要从我们的日常生活做起了,从小事做起,不要以为闭红灯是也个习惯,不要以为结群打架只是为了哥们义气,那都体现着我们法制观念的高低,所以我们应重视生活中的小事。
中学生要培养自己的法制观念,社会应为我们中学生的法制观念提供榜样,而不是反面教材,就拿网吧来说,如果自个网吧老板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话,中学生进网吧的普遍现象也就不会存在了,如果每一个司机都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话,那么闭红灯的同学也会觉得自己刺眼了。
总之,树立法律观念不仅是我们中学生的责任,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那就让我们一起努力,拾起我们的法律观念把。
因为我们是充满活力与希望的,所以我们常常被比喻成幼芽、花朵……但是在我们充满热情与向往的同时,我们也是较弱的。娇弱的我们经不起风吹雨打,经不起烈日暴晒。我们需要人们呵护、管理、培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结出累累硕果。而保护我们茁壮成长的,正是我们国家日益完善的法律法规。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花草树木的蓬勃生长,尚且需要阳光雨露的滋润;需要人们为它们浇水、施肥;需要人们为它们除草、捉虫,消除病害。更何况培养一代人?这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花费更多的精力。国家、民族、家庭只有做好人的培育,才能得以接续、繁衍、传承,才能江山代有才人出,才能永续繁衍、生生不息!
可以说不懂法的孩子是最可悲的孩子,没有法律保护的孩子是最可怜的孩子。我们的成长不仅需要高山一般的父爱,大海一般的母爱,更需要春天般温暖的社会之爱!所以国家针对我们未成年人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赋予了我们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武器。但仅仅有法律的存在是不够的,我们还了解和懂得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自己受到危险和伤害时,知道如何才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捍卫自己!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这是我们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我们不仅是小学生,更是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我们必须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既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又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坚信,沐浴着法治的阳光,感受着社会的关爱,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一定能够灿烂的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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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这个词在我的脑海中是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伴随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指引着人们走向光明的道路;法律,就像孙悟空,用它那双火眼金睛,分辨黑白,惩恶扬善。法律就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就在那肃穆的法庭上,就在禁猎区那些举着猎枪的猎人们心中。法律无处不在。
因为在我们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与我们紧密相连,所以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只有我们懂得了法律,才不会误入歧途,如果不懂法,将会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的一件事:几年前,一个仅有七八岁的小男孩被他爸爸的两个好朋友骗到山坡上,原来那两个人早已染上了毒品,在无可救药的情况下,他们想利用这个小男孩得到一笔金钱来吸毒,于是他们就向小男孩的家里打电话,叫家里拿钱来赎回儿子,但是,小男孩的父母还没赶到,他们就用绳子活生生地勒死了一个无辜的生命。当小男孩的父母和警察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奄奄一息地躺在地上,只见小男孩的两手深深地抓在泥土里,并且带有鲜血的指甲都向上翻了起来,绳子还紧紧地勒在他的脖子上,看到这种残忍的情景,他的母亲晕了过去。由此,许多家长都心惊胆战,生怕自己的孩子也受到如此遭遇。虽然这两个人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但是他们这种恶劣的行为,却对社会治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他们犯下的错误,警示了我们这些正处于青春年华的少年朋友,并且告诉了我们从小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做一位社会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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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西站路小学053班的周竹一。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是一个幸福的孩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讲法制的国家;我是一个新时代的主人,因为我肩负着振兴祖国的重任;我是一个懂法、守法的少年,因为我知道只有提高法律素质,才能完成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
法律,像一根正义的绳索,它能约束住你,让你远离那些浑浊与黑暗。但是,如果你违反它的话,你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7岁的朱某家住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板家里。在城市里住了一段时间以后,他们觉得一个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板不注意,将老板放于枕下的2000元货款盗走后,逃回老家,案发后被捕。
朱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构成盗窃罪时,认为自己在盗窃后曾打电话给老板,说钱是他们拿的,以后有了钱会还的。因此,自己的行为不是盗窃,只是借用一下。这一番话让闻者哭笑不得。当其了解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后恍然大悟,后悔地说:“早知道这也是犯罪,我们就不干了。”
法律既是无情的,又是有情的。当你犯法的时候,法律便会无情的惩治你,决不手软;当你被人侵害的时候,法律又像保护盾,保护你不受伤害。
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有些农民工辛辛苦苦打了一年的工,到头来却拿不到工资。于是,他们向法律求助,最终每个人都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又如,在学校旁边有许多网吧,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网吧。瞧,这不就是法律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保护吗?法律时时刻刻制约着你我;也时时刻刻保护着你我。它既惩罚了违法者,又帮助了守法者,它多么像一把双刃剑啊!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话说的真好!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用法。只要有法律在我们心中,它就会为我们保驾护航,让我们健康成长!
谢谢大家!
家说一说发生在我身边的有关法律的事情。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放学了,妈妈开车来接我。我坐上了那辆十分舒服的汽车,向家驶去。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爸爸。
“喂!爸爸。有什么事情呀?”
“丫头,你在哪儿呢?我找你妈妈,刚打电话给你妈妈,没接呀!”爸爸似乎很着急。
“妈妈,爸爸找你。”说着,我就要把手机交给妈妈。
妈妈并没有接过手机,看都不看我一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说:“丫头,告诉爸爸咱们在车上,到家再打给他。”
挂掉电话,我好奇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为什么不接爸爸电话?”
妈妈似乎有些愤怒了,说:“你这是法律意识淡薄!你难道不知道吗?驾驶员在开车时接打电话,就是在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对交通安全这一方面还不怎么了解:“那么,妈妈,开车时都应该注意什么?”
“不要打扰我,这样是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会有很惨重的后果!”妈妈依旧严厉地对我说。
见到妈妈这样目不转睛地目视前方,专注地开车,听了妈妈的一席话,我也就没再跟妈妈说话。
跟我聊这些,是在警告我,我长大开车时,也要注意这几点,要不,就是拿生命开玩笑!
车人的性命,谁来负责?
通过收看新闻、报纸等一些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我懂得了: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更要学会在某些时候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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