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对成员行为的要求和规范,它能够保证每个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和尊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一、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主要工具。
二、各班班主任为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担任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的监督(包括: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及相关的'线路),并协助教师上好多媒体辅助教学课。
三、对信息化基础设备做到定期清洁,做到通风透气,防水防潮,切忌用湿抹布清洁,以免产生安全事故。
四、所有任课教师应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教育信息化基础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不同设备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未经班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电教设备,不准擅自把电教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六、因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鼓励广大教师积极运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积极收集教学成果。
八、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断开总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阳朝小学。
1、做好各类电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负责班级电教设施管理,加强对班级教师正确使用电教设备的指导和培训。
3、负责运用电教多媒体教学的指导、管理和推广工作。
4、对电教设备变动情况要及时登记在册,保证电教硬软件目录清楚。
5、负责全园大型活动的音响设施准备。
6、负责全园电子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负责管理幼儿园网站,及时更新整理内容。
7、参与管理并带好教学班教学工作,按要求按时完成电教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发挥电化教学的作用,合理地管理和使用好电教设备,充分利用电教手段服务于教育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为每个教室配备电视机、复读机、投影仪、投影屏一幅。
2、班主任为本班内电教设备的'直接责任人,若中间更换班主任,须由电教中心负责人检查所有设备使用正常后方可转交给下一任班主任。班主任有责任保管好班内所有仪器,并保持仪器的卫生清洁。丢失或人为损坏由班级赔偿。
3、未经电教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设备,不准带出教室使用。
4、为适应电化教学,任课教师要熟练掌握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使用时爱护设备,规范操作。任课教师在使用前应首先与班主任联系,使用完后关闭电源,将设备和线路恢复原状,所用电教资料及时归还电教中心。
5、使用电教仪器过程中,若发生机器故障,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止使用,通知电教工作人员检查处理。
6、教室内有线电视视频、音频信号均已调试好,使用时由电教中心统一播放,各班不得擅自更改。(各套节目的频道号另行通知)。
8、电教中心每学期要对设备维护情况检查一次,对损坏的查明原因交校领导协商解决,对管理好的班级,学校予以表扬奖励。
1.平时放置在班级的投影机、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负责全面管理。
2.班级的投影机、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的维修工作,由实验电教部负责管理实施。
3.班级的电教设备只允许在班级范围内使用,不准拿到班级以外的地方使用,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4.电教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说明,如果属人为故意损坏,应赔偿,
5.电教设备发生故障,应向实验电教部通报,不得私自拆卸进行处理。
6.每个班级应该设置一名电教协管员,负责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电教设备,协助各任课教师使用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
7.班主任在班级或班主任调动时,做好交接工作。
每学年末,由实验电教部对各班电教设备进行全面清查。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电教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为加强班级电教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为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级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设施,包括多媒体投影机、数字(模拟)视频展台、计算机(含鼠标、键盘)、打印机、投影幕布、不间断电源、移动柜(小推车)、收录机、高亮度投影仪等。
二、班级电教设备要建立两级管理责任制,即学校(主管部门)和班级。学校要有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和指导使用,班级要有班主任主要负责,实行管理人员责任制,保证设备安全,确保电化教学的正常开展。
三、班级电教设备均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学校总务部门应将设备登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按照有关规定对设备的进货、报损、外借进行管理。对每个班设备的配备情况和领用情况应有记录。学期初应有班主任填写班级电教设备领用表(表上应详细注名使用班级名称用人、设备名称、数量)。
四、学校电教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理,并做好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在设备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应有供应商负责,保修期结束后应选择有维护能力的单位继续签定“设备年保协议”。
五、教师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操作设备,使用上应以随开随用、用后关闭(除计算机外)为使用原则。对于液晶投影机等单位价值较高的设备,在使用上应以连续使用不超过两节课为宜,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尤其在天气炎热季节,更应注意做好设备散热工作。小推车在设备(主要指投影机)未冷却的情况下严禁移动。
六、每天放学(下班)前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应检查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移动小推车应送会年级组(教研组)集中保管,原则上不要放在教室内过夜。
七、本节课结束后,任课教师(或班级电教员)应将电教设备使用情况(使用设备名称、上课内容、设备完好情况、使用人等)进行登记,并认真检查设备完好情况。下一节课开始使用设备前,任课教师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不得强行使用。
八、班级电教设备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除学校组织的活动外,严禁任何班级或个人在非上课期间使用电教设备,不得播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音像制品。
九、对于已经固定在班级使用的电教设备,其管理工作应由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学校应将管理和使用情况纳入所在班级班主任的学期考核项目中。
十、原则上不得将设备外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如确需外借的应得到学校主要领导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教师、学生应按照要求使用电教设备,对于不按照使用规定操作或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办法各校可根据本校情况制定。
十二、班级所有的电教设备应纳入学校固定资产范围,并建立相应的财产帐。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设备报损、折旧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电教管理教师应经常对电教设备进行除尘等简单维护,并与有关设备供应商联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如遇寒、暑假等长期不使用设备的情况下,应给投影机、展台等设备加装防尘套。同时要认真做好防盗、放火、放鼠等安全工作。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各年级部、各位老师:
随着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不断发展,电教设备的'投入规模和档次都有了大幅度提高,这就给设备的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为了能让大家正常使用现有设备,享受到优质的服务,让设备发挥最大效能,学校在设备管理工作上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各部门和使用人员严格遵守。
所有人员使用设备需到电教保管室履行借用手续,承担设备保管责任,用完后按时归还。液晶投影仪等贵重器材不外借,需要时前半天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由现教中心安排专人提供服务。
如遇全校性活动(如“青春杯赛课”等参与人员多、涉及面广的活动)需使用电教设备和技术服务要提前与电教保管室预约,如果由活动组织部门统一安排,有关部门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协调工作,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筹安排。
学校现有设备总体可分为共用设备,班级固定使用设备、专用教室设备和个人长期借用设备等几大类,为了让设备能得到及时、优质的维护,请设备使用责任人到现教中心填写“设备报修单”,如设备损坏又不及时报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保管者负责。(现教中心在三楼,与教研处在一起)。
1、共用设备发生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3、个人长期借用设备由借用人负全责;。
4、具体赔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备注:1、原有关规定仍然有效。
2、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摄影、摄像、录象、电化教室使用、闭路电视使用、校广播电台使用及其他特殊电教设备使用必须先预约,后使用。
二、如使用设备有冲突,由使用部门协商解决,或由主管部门协调。
三、电教设备的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经电教组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四、除特殊情况外,电教设备的使用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将预约单交电教组,以便作好准备工作。
五、要健全电教设备帐目。做到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六、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陈列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七、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事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八、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九、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需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归还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十、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维修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十一、严格实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因管理或借用人员随便玩弄、拆卸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损失,一律由当事人按价赔偿。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
十二、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报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十三、加强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
十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书面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给予必要的增添和补充。
十五、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信息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教科室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学习委员为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二、各班班主任为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可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同学担任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使用的'监督(包括:电脑、电视机、录音机、投影仪及相关的线路),并协助教师上好多媒体辅助教学课。
三、对信息化基础设备做到定期清洁,做到通风透气,防水防潮,切忌用湿抹布清洁,以免产生安全事故。
四、所有任课教师应掌握各种电教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教育信息化基础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不同设备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五、未经班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电教设备,不准擅自把电教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六、因操作失误造成人为损坏及不良影响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鼓励广大教师积极运用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积极收集教学成果。
八、离开教室要关好门窗,断开总电源,注意防火防盗。
一、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无论是购置的或是赠送的或统配的均要登记入帐。
二、对电教设备的记帐,要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一件物品进行详细的登记,一物一卡,账物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三、“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使用人对固定资产负完全责任,部门管理员负管理责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电教设备丢失、损坏的,管理人负赔偿责任。
五、要有资产存放地点的分布账。
六、对部分共同使用的资产,由所在科室的负责人负责管理。
七、学校资产,外单位借用,必须有校长批准,且办理有关手续。
八、每学期末对资产进行彻底清查,并及时登记账簿。
1.平时放置在班级的投影机 、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由班主任负责全面管理。
2.班级的投影机 、视频展台、计算机等电教设备的维修工作,由实验电教部负责管理实施。
3.班级的电教设备只允许在班级范围内使用,不准拿到班级以外的地方使用,否则造成丢失或损坏的,由班级负责赔偿。
4.电教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说明,如果属人为故意损坏,应赔偿,
5.电教设备发生故障,应向实验电教部通报,不得私自拆卸进行处理。
6.每个班级应该设置一名电教协管员,负责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电教设备,协助各任课教师使用电教设备,出现故障时,向实验电教处报告。
7.班主任在班级或班主任调动时,做好交接工作。
每学年末,由实验电教部对各班电教设备进行全面清查。
附:电教设备价值表:
一、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二、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电教教材软件应按gb3792.4——85《非书资料著录规则》著录,采用《中图法(儿童馆、中小学馆版)》分类和存放。
三、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学校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四、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教研室(组)、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教室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学校摄像机、微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主管电教工作的校长批准。
六、学校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七、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微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八、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中学由总务主任审批,小学由校长审批;200—500元以内的,中学由校长审批,小学由教育办仪电专干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市仪器电教站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校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它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录音、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力争小修不出校门,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鉴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防火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1、健全电教设备帐目、橱签、标签、实物四统一,每学年清资核帐一次。
2、电教设备应根据不同类别分科分类编号、入册、存放、定橱、定位有序,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3、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专室专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借出。特殊情况确需借出,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
4、严禁任何人将电教设备用于接受、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播放淫秽录音、录象。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借用手续,由借用人验收,用后由管理人员验收,并记载情况,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电教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勤检查善保养,损坏部件能修理的要及时修理或添置,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电教设备人员因管理人员随便玩弄或因保管不善,或因擅自借用于非教学活动而至损坏、损失,一律由管理人员照价赔偿,对于因对某些设备性能不熟悉,违反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和设备能否修理等情况,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部分或全部。
8、凡属正常报损报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认真填写《报损报废设备审批表》,经鉴定、审批,同意亏损报废的设备要销帐,并妥善处理,不得私人占有。
9、加强设备存放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必须检查电源,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0、定期向学校领导及有关上级汇报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状况,并根据教学的需要请求给予必要的添置或补充。
11、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严格办理移交手续。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为了使多媒体设备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加强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意见: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拆卸任何电教设备,更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2.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管理好本班电教设备,教育学生自觉维护班级电教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各班设专职电教管理员一人(从班干部中产生),负责本班多媒体设备的日常看护和清洁,杜绝其他同学使用。
3.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一周一次)。
4.教室应每天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室内吐痰、吸烟、乱扔杂物等。定期做好设备的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保证每台设备处在良好状态。(放电脑插座的讲桌柜严禁放任何物品,讲桌不得移位)
5.多媒体设备仅供任课教师教学使用,严禁播放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娱乐性、黄色淫秽的音像制品。
6.教师如需在教室计算机上安装软件,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软件,严禁随意拆卸设备,杜绝学生非法操作设备。
7.任课老师在使用前做好一切检查、准备工作,可在使用前五分钟开机,课后任课老师关闭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如下一节课有人使用,可以不关机),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工作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使用后,应按操作规定依次正常关闭计算机等多媒体设备,严禁直接关闭总电源,并认真填写《班级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表》。
8.在有老师上课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不得利用多媒体设备制作课件或办其他事宜,等到下课时方能继续使用,以免影响他人的正常教学。
1.要规范设备管理,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每学年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将帐物核对一次。
2.所有电教设备应科学分类,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做到有序摆放并作好登记编号。
3.所有电教设备要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学习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学教育活动,不得移作他用,非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借出。
4.严禁任何人使用电教设备接收、散布、录放谣言、小道消息或淫秽录音和录像。
5.严格实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归还时由管理人员验收,并作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6.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经常检查所负责的电教设备,并作好保养工作。力争小修不出校,使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因管理不善、私拆玩弄、擅自借用或用于非教育活动而致设备损坏丢失的,一律由管理人员按价赔偿。对于因不熟悉性能或操作不慎而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8.凡属正常报损设备,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经专业人员签定,并填报固定资产报损表,由校长室审批,总务处、电教组销帐后,统一由总务处处理。
9.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电源、消防、防盗状况。
10.定期向校长室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1.电教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2.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3.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易耗材料,做到财物相符。
4.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5.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6.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1.各类设备器材一律不外借给个人。
2.贵重仪器、设备及材料原则上不出借。
3.向园内其他部门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必须填写借用单,并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园外其他单位借用,须经园长批准。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专供本园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本园教学前提下方可出借。
6.出借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7.归还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1.外单位借用损坏、遗失,一律照价赔偿,批准人负责追回赔偿款。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使用不慎损坏,可酌情赔偿。
3.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要照价赔偿。
4.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损坏,免于赔偿。
5.赔偿办法,由仪器设备管理人员核填赔偿单,经园长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1.已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除部分可拆零件用做维修外,应交后勤部门处理,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2.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的一半,可以报废。
3.报废报损仪器、设备及器材须填写报废报损申请单,一万元以内经园长批准,一万元以上须经上级部门批准,方可报废报损。
4.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及器材,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同时调整教学仪器、设备及账册。
5.教学仪器、设备及器材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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