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参与者的反馈和评价,以便在未来的活动中进行改进和提升。接下来是一些针对不同人群和场景的活动方案,希望能满足大家的多样化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7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国开办〔2017〕xx号)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xx开发〔2017〕xx号)要求,结合xx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扶贫开发重要部署,通过“扶贫日”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广泛开展专题扶贫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切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扎实推动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活动范围。
在市级及各县(区)、各行业全面开展。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倡议活动。“扶贫日”期间,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xx日报、xx新闻网xx频道等市内主要媒体及其所属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社论评论、宣传我市扶贫开发成就、宣传先进典型、制作播放专题节目、播刊“扶贫日”公益广告、倡议书等宣传活动,在街道、社区、乡村张贴海报、制作墙报、悬挂扶贫日宣传标语,营造浓厚扶贫济困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局)。
(二)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扶贫日”期间,市、县(区)各帮扶部门(单位)利用至少一天时间,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走进帮扶村,开展驻村帮扶活动,宣传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宣讲《xx省扶贫开发条例》,与村社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脱贫大计;走进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部门)。
(三)开展医疗卫生扶贫活动。市、县(区)组织专家医疗工作队深入贫困村为患病贫困群众,开展集中免费诊断治疗。今年底前,完成699个贫困村的因病贫困群众的诊疗。(市卫计委、各县区)。
1.对象范围。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市国资委负责动员市属国有企业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组织各银行、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扶贫日活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个协负责动员全市民营企业、在巴商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市级各部门负责组织单位干部职工捐款,并按要求汇总统计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2.捐赠原则。坚持单位自主、职工自愿的原则,不设募捐底线。
3.捐赠方式。资金捐赠:捐赠款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分别指定受赠机构,开设专用账号(市级受赠机构:xx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开户行:邮储银行xx市分行,账号:xxxxx),实行专人管理。有定点扶贫任务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所募集资金直接捐赠定点扶贫村和贫困户的,需注明捐赠意向,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在5日内定向划拨到指定对象;其它无定向意愿的捐款,由相关使用部门(单位)根据统筹捐赠款使用方向确定的项目进行申请,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审批。物资捐赠(原则上不接受物资捐赠):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不受地域限制,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整个捐赠过程的物资管理责任由捐赠者自行负责,受捐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供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按要求汇总统计后逐级上报至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4.捐赠统计。市级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分别统计本单位、本地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将总结和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5.大额捐赠证明。一次捐赠额度超过20万元的单位和5万元的个人,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捐赠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7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由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也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主抓,切实增强活动实效。
(二)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捐赠款物的监督管理,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募捐款物。募集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或网站上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各级审计、监察机关(部门)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涉及违规违纪的要及时严肃查处。
(三)加强总结表扬。各市级“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统计表请于10月20日前、全年活动工作总结及统计表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方式,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综合后报省扶贫移民局和市委、市政府。各地、各部门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
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推进全镇党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凭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发挥党员主体作用,开展服务群众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激发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党员活动日”制度成为增强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具体抓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使广大党员成为引领先进性的鲜红旗帜、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奋斗的先锋模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党员活动日”要紧紧围绕全镇整体工作大局,紧密联系本单位中心工作来谋划、部署和推动,使“党员活动日”的成效最终体现在推进本单位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上。
(二)结合实际,讲求实效。把开展“党员活动日”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广大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出发,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期待的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多办解民忧、增民利、化民怨的实事好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员活动日”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机关部门、村、企业、“两新”组织等单位的不同特点,针对党员的从业情况、职业构成、思想状况的不同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活动方式、提出活动要求,不搞一刀切、齐步走。
(四)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在总体落实全镇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法,在内容上注重通俗易懂,在形式上注重灵活多样,不断探索更加贴近单位实际、更加简便易行、党员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活动新模式,增强“党员活动日”的丰富性和吸引力。
三、组织形式。
(一)活动时间。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党组织“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各村党支部“党员活动日”时间为每月28日,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可与“民主理财日”同步开展;各企业党组织要结合班前会、周前会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经镇党委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并报组织科负责登记备案。
(二)参加对象。各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按时参加,各支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内容,视情况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村民代表或群众代表等参加。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妥善安排好年老体弱、长期患病、流动党员的组织生活。
(三)活动方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一般在党员活动室开展活动。经镇党委同意,也可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考察活动现场开展活动。
(四)活动内容。以“党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议事或党群议事等活动为主。
1、“党会一课”: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其中,支部党员大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
2、党员集中学习培训:通过党委组织集中培训、党支部组织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确保每名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村级可利用党员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开展学习活动。
3、专题组织生活会: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会前开展专题学习活动,落实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委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民主评议党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本支部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参与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可邀请部分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般不低于参会人数的20%)。每年开展一次,可结合全体党员大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
5、召开党员会议或党员群众会议商议有关事项。
四、主要措施。
(一)确定活动主题。除重要时期、重点工作由镇党委统一确定主题外,一般由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阶段性工作重点自主确定活动主题。确定主题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新形势、新任务,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使活动主题顺应群众意愿、切合工作实际。
(二)组织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远程教育、上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学习活动,即学党章党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必须”、“四个坚持”,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学系列讲话,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版)》。学政策法规,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会议、文件精神,学习计划生育、村务党务公开、村民自治以及有关土地、农业、经济、民事、财务等法律法规方面内容,使广大党员懂政策、守法纪。学实用技术,学习种植、养殖、加工、维修等方面的实用技术,提高党员的致富、带富和服务本领。学业务知识,学习本职业务以及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管理学、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使广大党员优化知识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在学习方式上,可以组织一些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演讲、竞赛、娱乐等活动,增强学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调动广大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过好组织生活。各党支部每半年利用“党员活动日”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组织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开展“九查”,即检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检查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检查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情况;检查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检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检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检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开展严肃认真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每名党员查找存在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切实交流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
(四)积极参政议事。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进行研究讨论,主要开展好“三议”:一是议党务工作。讨论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包括党费交纳、组织生活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决定处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内容。二是议事业发展。围绕推动本单位科学发展,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署、党组织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重点工作开展等方面情况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三是议热点问题。及时反映、认真讨论党员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及迫切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措施,使“党员活动日”成为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效平台。
(五)开展实践活动。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组织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围绕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党员形象,广泛开展党员联户、党员责任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争创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挂牌上岗等活动;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入户走访、调查研究等活动;围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干部群众恳谈、信访案件攻坚等活动;围绕保护生态、美化环境,开展义务劳动、卫生整治、环境绿化等活动;围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在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上取得新成效。
五、运行制度。
(一)情况反馈制度。各党支部要在开展“党员活动日”4天前向所属党支汇报情况,各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由各党支整理汇总后2日内报党委组织科。
(二)督导指导制度。镇党委将组织党政办公室、组织科、督查室等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巡回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按照职责分工和帮包党支情况指导各党支部“党员活动日”的工作开展情况,各党支书记参加所属重点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包村党员机关干部要参加所包村“党员活动日”,对活动主题、内容、程序进行全程指导。
(三)台账登记制度。各党组织要建立“党员活动日”台账,主要登记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成效,以及党员出勤等方面情况,由专人记录和保管。各党支也要建立台账,主要登记所辖党支部活动开展成效以及督导检查等方面情况。
(四)定期通报制度。每次开展“党员活动日”后,镇党委将采取各种形式对各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下发各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推进工作交流。
(五)考评奖惩制度。把开展党员活动日纳入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对不能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工作严重滞后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党组织当年评先资格。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干部考评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不能及时参加活动的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为其安排补课;无故3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诫勉;无故6次以上不参加活动的,要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
六、组织领导。
规范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是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本保障,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的有效载体。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参加活动的制度落到实处。
(一)明确领导责任。开展“党员活动日”,各党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是具体责任人。各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开展理论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开展主题活动,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
(二)精心组织推动。各党组织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活动中创造的新经验、新方法,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认真研究组织农村党员、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积极动员所有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来,确保“党员活动日”全员覆盖。
(三)营造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广播、板报、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开展“党员活动日”的强大声势。及时总结推广各党组织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以学的先进典型,引领全镇“党员活动日”深入开展。
本次活动从xx年8月28日开始,至xx年10月20日结束。
通过开展扶贫日活动,使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卫计系统干部熟悉健康扶贫政策,提高各级卫计部门和医疗机构责任意识和政策执行力,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权益。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捕捉新闻素材,切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扶贫日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有重点、有亮点、有特点,进一步增强健康扶贫工作的影响力,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一)更新签约信息。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应与扶贫部门做好信息核对,更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底数,及时兑现签约服务项目,开展个性化的随访干预活动,并将履约情况录入基层卫生信息网家庭医生签约模块。对扶贫日活动期间临时外出贫困人口,通过电话联系、邮寄签约协议书等方式,开展签约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兑现签约服务“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漏”的目标要求。
(二)开展五项服务。一是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各种形式指导贫困人口学会常用健康保健知识和防病治病知识,引导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方式,做到生活规律、心态乐观,防止过度劳累,保持良好睡眠,科学摄取营养,低脂低盐饮食,膳食合理,戒烟限酒,达到满足人体所需营养和预防慢病的目的。二是开展中医保健。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向贫困人口提供中医药服务,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指导贫困人口运用刮痧、艾灸、拔罐、药浴等简便的保健方法,引导贫困人口积极利用中医适宜技术、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展家庭保健,达到治未病的目的。三是开展优生优育宣传。举办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育咨询等活动,优先为贫困人口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育龄人群妇女病普查、出生缺陷干预、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四是开展健康体检。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65岁以上的疑似慢病对象进行健康检查并登记造册,根据检查结果甄别健康、亚健康、慢性病、老年病和患病人群,做出疾病诊断和制订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科学指导、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五是开展健康管理。根据体检排摸结果,对贫困人口目标人群健康问题实施跟踪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积极利用中药材、食疗方法、运动疗法、心理疏导等综合干预措施,对健康、亚健康、患病贫困人口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程干预,达到节约医疗费用支出、维护健康的目的。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县(市、区)卫计部门、总医院要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医和计生专干进村入户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卫生计生惠民政策,让每个贫困人口的扶贫资料袋中都有健康脱贫政策宣传品,让每位贫困群众明白健康扶贫政策、熟悉报销程序。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合理分级就诊,减少医疗资源浪费和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提高贫困人口对各类医疗资源的合理选择意识和各类利好政策的受益程度。
(四)做好健康关怀。9月底至10月上旬,各级卫计部门领导要对挂包责任村进行入户走访贫困户,在宣讲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同时,深入了解生产生活情况,适时提供资金、项目技术、物资、信息等方面的`帮助,重点解决因病至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迫切需求。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xxxx年9月1—9月10日)。制定扶贫日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作悬挂扶贫宣传牌匾,编印宣传手册。
第二阶段宣传报道(xxxx年9月11日—10月20月)。主要围绕上述扶贫宣传举措及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报道健康扶贫工作中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效,报道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吸引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扶贫工作。
第三阶段经验总结(xxxx年10月21日—10月25日)。做好成果展示、整理资料存档及总结上报,及时总结活动经验,为下一阶段健康扶贫工作提供参考资料。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卫计部门切实把扶贫日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及方法步骤上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具体规划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开展扶贫活动,收集相关信息,及时报送材料。
(二)全力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卫计局要会同扶贫办、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对在宣传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和宣传报道,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参与健康扶贫工作的热情。
(三)严格督导评价。各县(市、区)卫计局要对辖区内开展扶贫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县级总院要将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扶贫日开展系列活动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相关内容,进行综合督导和考评,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兑现奖惩。
(四)做好经验总结。各级卫计部门要认真总结扶贫日活动的经验做法,收集活动影像图片和文字资料存档备查,并于10月20日前将扶贫日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电子版以及纸质盖章件报送市卫计委基层妇幼科。
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现结合我社实际,就20xx年开展“党员活动日”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主要任务,以全面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和创“五型”机关、“三型”党组织、做“三识”党员干部为目标,紧紧围绕全区“一五七六”发展思路,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的作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通过抓基层党建示范和试点,大胆探索创新,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为供销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1.总体时间:20xx年4月25日至20xx年11月25日。
2.集中活动日:每月25日(遇节假日顺延)。
三、活动形式。
1.集中学习。集中学习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采取领导上党课、交流学习心得、观看专题片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2.谈心交心。党支部成员和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普遍开展谈心。通过谈心找出问题、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组组织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活动内容。
1.科学发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发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传达学习党内文件、学习时事政治。重点要围绕党的十八大、全国“党会”、市第四次党会和区委十三届三次全委会的主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新党章和市、区党会文件,学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重大理论观点和重要工作部署,切实转化为工作的措施。
2.党风党纪教育。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增强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通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等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自觉以党纪条规来规范行为、约束自己。
3.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措施,检查落实情况。
5.开好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邀请党校教师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
7.汇报个人思想情况,自觉缴纳党费。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主题实践活动。
五、成立机构。
组长:梁xx(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汤xx(纪委书记)。
王xx(党委委员、副主任)。
黄xx(党委委员、副主任)。
徐xx(副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党建办陈xx任办公室主任,陈xx、邹xx、王xx、杨xx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个一周的星期四(详细安排见附表),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工)委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委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用好走村访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五城同创、机关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6、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党内“双评”、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办公活动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外出(天门市外)流动党员每季度应参加1次固定活动日活动,其他党员每年参加固定活动日活动不得少于8次。各党组织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率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除公示可以不参加活动党员外)的80%。
4、严格考核运用。局党委将加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对各支部每月活动安排、活动开展、结果运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支部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专人负责记录《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做好痕迹管理,要有记录、图片、报道等存档资料,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月9日是党员志愿者活动日。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验小学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志愿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特制订党员活动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奉献爱心,倡导文明新风,营造优美环境,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发挥党员志愿者在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
二、活动主题:
凝聚党心,奉献爱心,增强团结,推动发展。
1月9日党员志愿者活动日,活动时间为下午半天。
四、参与对象。
实验小学全体党员志愿者。
五、活动任务:
1、捐款、买慰问品:
党员志愿者自愿捐款,为老年公寓的退休老校长买慰问品;
2、咨询:
党员志愿者到老年公寓慰问老校长,询问生活有没有困难,是否需要帮助等;
3、做卫生:
党员志愿者为老年公寓慰问老校长做卫生、扫雪;
六、活动形式:
1、捐款、买慰问品;
2、谈心、询问;
3、做卫生、扫雪。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中国“扶贫日”。 “扶贫日”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继续向贫困宣战的一个重要的举措。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社会风尚。xxx5年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为开展“扶贫日”活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级政府的“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活动,切实抓好全县“扶贫日”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县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饮水难、发展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起过上好日子。积极倡导“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1、做好省“五项”活动的衔接工作。按照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xxx5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扶组发〔xxx5〕4号)文件精神,省里将开展“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等五项活动,为将五项活动项目争取到位,我们要根据活动项目内容做好基础性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申报项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2、制作一批户外广告。在国省道、高速路出入口、公路沿线、乡集镇等处悬挂一块精准扶贫宣传牌匾,在扶贫村制作悬挂一块扶贫工作宣传横幅,掀起精准扶贫热潮。(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的政府)
3、制作播放一个宣传片。结合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特色,制作精准扶贫宣传片,在每天的宣恩新闻前后播放。(责任单位:县电视台)
4、举办一期精准扶贫影展。以扶贫脱贫为主题,收集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和贫困村、贫困户自发图强,奋力发展的`照片,举办精准扶贫影展,展示我县精准扶贫正能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办、县摄影家协会)
5、组织一次募捐活动。组织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捐赠资金用途另报方案。(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开展一次访贫问苦活动。各乡镇、县直驻村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户家中,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帮扶措施。同时,县领导要带领驻村单位对联系的贫困村的特别困难户进行走访慰问。(责任单位:各驻村单位、乡镇)
7、成立一个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由团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立足县直机关、社会组织等,成立宣恩县扶贫志愿者协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年学生等开展扶贫志愿者活动。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教育局、各乡镇、其他县直单位、事企业单位)
8、协助开展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评选推荐活动。按照州扶贫办的安排,组织好“最美扶贫民营企业”、“最美扶贫社会组织”、“最美扶贫社会人士”的推荐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
9、发表一篇精准扶贫主题电视讲话。10月17日,县领导发表“全县行动,全民参与”扶贫的精准扶贫主题讲话,在电视台播出。(责任单位:县委办)
(一)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有活动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协调其他责任单位迅速制定出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有效开展。整个“扶贫日”活动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实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按照更加注重营造氛围、更加注重社会参与、更加注重整合资源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家、公益慈善团体参与开展“扶贫日”活动,使“扶贫日”活动更具人气,更具实效。
(三)注重监管,督促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县乡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集中采写、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统计数据,总结经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宣恩县“扶贫日”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于10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办210室,联系人:龙艳琼,联系电话,xxxxxxxxx,qqxxxxxxxxxxxxxx)。
20xx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一个“扶贫日”,为了使“扶贫日”扩大影响,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安徽省发布了20xx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该方案提出,“扶贫日”期间,将做好认领贫困村扶贫项目和为贫困地区捐款的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持贫困村发展经济,帮助困难群众提高生产技能,早日脱贫致富。
扶贫项目公开认领。
据省扶贫办数据显示,目前,我省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全省还有186万贫困户,484万贫困人口,3000个贫困村。
在“扶贫日”活动期间,将开展“贫困村扶贫项目认领活动”,公布3000个贫困村经审核确认的扶贫项目及所需金额,以及认领流程和捐款账号,号召全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认领。
10月9日上午,省慈善协会发布了接受全国首个“扶贫日”社会捐赠的公告,公布捐赠户名、开户行和账号,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鉴于我省尚未成立扶贫基金会,本次公募活动使用省慈善协会账号,省慈善协会也是唯一代接受社会各界捐款的单位。
公募资金定期公布。
据悉,我省将开展“扶贫日”专题宣传,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利用各大媒体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其间,将展示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全省各地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
同时,还组织全省各市、县、乡镇集中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举办扶贫图片展、开展政策咨询、知识竞赛、解决实际问题等各具特色的活动,引导全社会关注扶贫开发、关心和关爱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扶贫开发。
此外,还组织扶贫公募活动,活动包括扶贫项目认领、社会各界认领,并且将拟定于10月17日举办“扶贫日”公募现场捐赠仪式。据介绍,公募资金管理将定期向社会公布接收资金和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xx年10月17日、18日(星期六、星期天)
xx广场人民广场社区
爱心助困益路同行
扶贫政策宣传。现场发放扶贫宣传资料,提高对于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扶贫知识讲解。现场发放扶贫知识资料,提高对于扶贫知识的.掌握和了解;
“爱心助困义卖助残”爱心活动在xx广场举行。
志愿服务知识讲座走进人民广场社区,为居民和现场志愿者讲解志愿服务及志愿者基本知识。
志愿者招募。xx市xx义工协会现场招募志愿者。
当天义卖产品由残疾人士xx提供,现场桌椅等硬件由xx市xx义工协会准备,并提前进行现场布置;xx区团委、车城街道班团委、人民广场社区负责协调好综合执法局。
区团委具体负责横幅、宣传资料准备;
志愿者由xx市xx义工协会招募,活动当天确保志愿者不少于15名;
5.活动宣传报道由团区委、区扶贫办协调联络。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十二五”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国开办〔20xx〕26号)、《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扶贫日xx系列活动的通知》(川开发〔20xx〕7号)、《广元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广元活动方案的通知》(广开发〔20xx〕6号)和xx县《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扶贫日xx县活动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xx〕100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国家设立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关心爱护和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扶贫日xx活动的开展,引导全乡各单位、村委会更加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推动我乡精准扶贫深入开展。
以“爱心助贫、共同奔康”为主题,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广泛开展募捐、特色扶贫、“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系列活动,精准帮扶贫困群众,推进我乡到20xx年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全乡各单位、村委会、各行各业。
(一)广泛宣传动员
发20xx年扶贫日xx乡活动倡议书
9―10月,在乡场镇和各村委会张贴扶贫日活动倡议书。
开展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活动
扶贫日活动期间,向全乡手机用户发送扶贫公益短信,宣传扶贫日活动主题、“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和“xx爱心扶贫网”等相关信息。
采取多种形式立体式宣传
扶贫日活动期间,乡、村组织联动,在乡内必要路口、重要通道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制作永久性扶贫宣传标语2幅以上。
(二)乡领导集中走访活动
9―10月,乡领导集中到联系的贫困村、贫困户开展走访活动。
(三)举行座谈会
10月,邀请县级帮扶部门在xx乡挂职扶贫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召开全乡及村干部扶贫座谈会,为xx乡扶贫攻坚提出意见和建议,献计献策。
(四)开展扶贫捐赠活动
对象范围。制定本乡扶贫捐赠活动方案,自行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全面参与扶贫日xx捐赠活动。
扶贫捐赠组织。乡成立专门机构并制定扶贫捐赠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分别牵头组织实施。
捐赠原则。是否参与捐赠、捐多捐少、以何种方式捐赠,均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不得搞硬性摊派。
活动时间。捐赠活动为全年常态化工作;扶贫日集中捐赠时间为20xx年10月17日前。
捐赠方式。捐赠款实行统一管理,捐款按县上要求统一上交专户或者用于本乡建卡贫困户。
捐赠统计。乡扶贫办分别统计本单位、本辖区捐赠款物情况并按要求报送总结和统计表至20xx年扶贫日xx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额捐赠。一次捐赠额度超过5万元的单位和5000元的个人将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颁发捐赠证书。
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活动。乡政府将组织干部职工到困难户家庭中了解他们生活、发展产业致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用实际行动为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实事好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开展扶贫捐款活动。全乡要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爱心助贫、共同奔康”的号召,开展一次扶贫捐款活动,为贫困地区群众献爱心送温暖。同时,号召全乡机关单位党员干部职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围绕奉献爱心、扶贫济困,积极参与扶贫捐款活动。活动坚持自愿原则,严禁硬性摊派。
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乡政府将积极联系帮扶部门与我乡贫困户家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形成一帮一、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本次活动所募集的资金将直接捐赠给贫困户,主要用于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贫日xx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20xx年扶贫日xx乡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扶贫日xx乡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在乡扶贫办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相关工作。9月,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活动内容、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监督管理。捐赠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要公示、公告捐赠单位、个人和捐赠额度。捐赠款项使用情况在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公示。乡纪委要依法对捐赠款物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
(三)做好总结表扬。要认真总结开展的具体活动和成效,探索以扶贫日系列活动为载体,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攻坚的长效机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我省新时期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拓宽我省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圆满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20xx年,通过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4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每年120名),帮扶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创办村级店(每年20户)。
三、实施范围和扶助方式。
(一)实施范围。
全省农村地区。
1、安置就业。
安置处于就业年龄且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其家庭成员优先在县级商贸流通龙头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就业,享受与健全职工同等劳资待遇。
2、创办村级店。
扶助农村残疾人低保户或其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的贫困残疾人(户)创办村级店(扶助对象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项目实施。
(一)省残联于每年年初根据各设区市实际情况制定分配计划,商省商务厅同意后下达各地。各设区市残联与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任务计划共同确定本地分配计划并下达项目实施县(市、区)。
(二)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按照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配送中心、乡级店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和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向用人单位推荐,并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和思想教育工作。
(三)项目实施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年度任务,协调用人单位,在当地残联推荐的贫困残疾人或家庭成员中,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就业。
(四)用人单位逐步建立残疾人岗位预留制度,明确个别岗位专门用于安置残疾人或家庭成员就业。鼓励新开办的乡级店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协助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开办村级店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开店申请,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批准后,残联应与商务主管部门共同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做好村级店的筹办工作,并履行工商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正式营业后要在店铺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项目标识(附件1)。
(六)项目实施县(市、区)残联要将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并落实有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可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也可以用于扶持残疾人(户)村级店的开办。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所在设区市残联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推荐工作,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岗前培训,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情况,协调配合商务主管等部门解决创办村级店的残疾人(户)妥善解决店铺用地、装修、营业证照、税费减免、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并对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和创办村级店的贫困残疾人(户)进行实名制登记、造册。
(二)项目实施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残联的协调配合,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安置贫困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就业。下达村级店设立方案中要明确扶助贫困残疾人(户)指标,在审批村级店设立时,对贫困残疾人(户)要优先审批。
(三)项目实施设区市残联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共同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残联、省商务厅。省残联与省商务厅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四)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宣传,充分发挥主要媒体作用,在全省广泛宣传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贫助残项目”的目的和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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