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内容进行再创造和再思考的过程,通过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书中的知识和情感。下面是关于一本经典小说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感受其中的魅力和智慧。
读了郭懿萱的《疯羊血顶儿》,我深有感触。
我想起了被嘲笑的贝多芬,他也被人嘲笑过,可是就是因为有人鼓励他、安慰他,他才成为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作曲家。可是疯羊血顶儿却没有一个人鼓励他。
可能只有一只羊鼓励他,他就可以活下来,就可以为羊群再做贡献,可以再次对付狼群。
我也被嘲笑过,可是有个朋友的安慰,我就提起勇气,勇敢的面对学习,面对生活。最后收获了成功。
我相信,只要不嘲笑别人,世界就多出一点爱;只要不嘲笑别人,别人也不会嘲笑你!
《疯羊血顶儿》中主要讲的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对面的盘羊群中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血顶儿是围绕出生时发生的一件需要纪念的事来取名的:血顶儿在刚刚出生时遇见了一只黑狼,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
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突然,血顶儿惊醒了,它撒开四蹄奔进了山沟,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狼口逃生了,它想要为母亲报仇。可羊杀狼是不现实的,血顶儿倔强地硬要把它变成事实:先是在其他盘羊休息时亮出自己的角,做出一副打斗的姿势。这是为了锻炼打斗技巧,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胜利几率高一些;然后又长时间凝望着雪山,这是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不胆怯;因为雪豹等食肉类动物喜欢看雪山,所以血顶儿将自己的生活尽量与食肉类动物的生活拉的近一些;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头上的角扳直,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一刻不停歇地训练着,做好万全准备。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不但是因为血顶儿经常做不符羊的习性的事,还向黑狼挑战。血顶儿凭着出其不意,用羊角狠狠地戳了黑狼一下,黑狼受伤狼狈而逃。于是后来直角成了羊群中最流行的模样了。
可这还不够!血顶儿要为母亲报仇,要杀了黑狼才行,便继续练习,向黑狼挑战。可黑狼知道了:羊群里有个不好惹的羊。于是每次都躲开血顶儿,以猎杀小羊羔发泄,没过几次,羊群里的羊羔就被黑狼屠宰殆尽了。
血顶儿将自己全身和角都绑在荆刺丛里,以吸引黑狼来。
黑狼小心翼翼地来了。在黑狼与自己仅相差几步时,血顶儿猛地从荆刺丛中挣脱了出来,就势把黑狼逼近了绝境中:左右是悬崖,后面是绝壁,血顶儿又守住前方的关口,黑狼无处可逃。
可就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变数发生了:羊群背叛了血顶儿。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
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觉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眼前的一幕激起了我心中的那团怒火,今天终于可以为妈妈报仇了,我拼了命地向那匹母狼奔去,追上它了,我瞄准它的屁股,想用力捅它一下,可是狡猾的母狼竟用它抓到的小香樟猛拍在我的脚上,我闪了个趔趄,险些跌倒,幸好我手脚灵活。
绕花鼎朝我叫了数声,在说:”算了吧,别跟自己过不去,羊根本不是狼的对手。“我当耳边风,继续追赶母狼,我很快有追赶上了,和母狼大战了三百回合,母狼一直扑在我背上,我后脚用力地跳啊跳,想把母狼从背后甩下来,母狼终于支撑不住了,”咕咚“从我背上掉了下来,母狼四爪一落地,又想再次跳到我背上,幸好我机灵,转过身来用角抵住狼爪。
母狼拿着小香獐逃走了,母狼逃走后我也跪倒在地,实在太累了,体力消耗到了极限。
”涛涛怎么了。“妈妈把我推醒了,我一看周围,原来刚才是做梦呀,哎,要是真的该有多好啊,这样我就可以保护需要保护的人了,就可以让他们不受到伤害了,我会努力的!
我是一个特别爱看书的小姑娘,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但是,渐渐地,我觉得杨红樱和沈石溪的作品最好看,看完他们的书,我会回味无穷,而感到其他的书是那么的平凡无味。(嘻嘻,咋能这样说呢,郑渊洁看了就要《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了。)今天,我就来写写沈石溪《疯羊血顶儿》的读后感。
血顶儿其实不是真正的疯羊,它一出生就看到自己的母亲死在一头黑色母狼手下,母狼的血溅在它的头顶上,在它的脑子里刻下了一个念头:“为母亲报仇。”它们是盘羊群,角会往后弯着长,作为一种装饰品,可它为了报仇,把嫩角撞进了大的石缝里,就这样,它的角直直地向上长,变成了复仇的尖刀。黑母狼很怕他头上的利剑,不敢惹它,但在一次事故中,血顶儿不幸被黑母狼咬死。。。。
羊本身就是食草动物,天性温顺,是人类和猛兽的口中之食,羊很少有自然老死的情况,要不就是被吃了,要不就是病死了,再要不就是被杀死了,所以说,死羊是很正常的事,你为什么不想多活一会儿,而去送死呢?血顶儿,你不值得!
不过,血顶儿,你为母亲报仇的精神,我高兴,如果你不是羊,这样去为自己的母亲牺牲生命,我会为你欢喜,喝彩!
血顶儿,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说你,但我还是祝福你在天堂和你的母亲一起快快乐乐,幸福美满!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自相残杀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凶残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袭击,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平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其实,说血顶儿是一匹疯羊,不是很确切。也许在羊群其他羊看来,它是疯了,可是,它为何而疯?它是为了他的母亲啊!就想想,一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被杀戮,而且最后为了救自己,甚至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他会怎么样?难道是淡漠,毫无变化么?不会的,因为这个为救你而丧失性命的,是你的母亲啊!
我非常欣赏血顶儿这种对母亲深切的思念以及那报仇的决心,看到它偶遇黑母狼而拼命打斗的部分时,我觉得,任何人的眼眶都会湿润的!
同时我也觉得,金蔷薇,那只漂亮的小母羊,完全可以评为最佳妻子,虽然她知道,血顶儿再同类中无疑是一个怪胎,可是她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血顶儿,因为,她知道,这只羊有着非凡的智慧和勇气,而且,在事后她的表现当中,我们也难能够看出,金蔷薇对血顶儿是一等一的.忠心!她为了血顶儿,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而唯一一个可以为血顶儿这么做的,就是他的母亲!
人类啊,看看,看看这些动物所做的事情!想想,想想你们自己,你们在自己所谓的文明之中都做了些什么?不赡养父母,敬老院里毒打老人等等,这些事情吗、,人类处理的连动物都不如!虽然是小说,可能有加工编造的地方,可是想想生活中的那些真实的动物,它们,没有同类之间无理的杀戮,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人类,虐待老人,是为了生存么?拒绝赡养父母,是为了生存么?人类啊,你真该好好反省反省!
其实我觉得沈石溪的很多作品都值得拜读,他通过描写动物写出了人性,通过动物的一面,生动形象的刻画出人类的内心世界,推荐大家都去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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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十分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本人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时练习身手,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尖利笔直的尖角。它开端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恨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宁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固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突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别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中央,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本人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由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巨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尽本人最大的努力,哪怕是龙潭虎穴也会为了本人的孩子往前冲!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分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本人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主要讲了一只叫血顶儿的羊怎么对付黑母狼的故事。
血顶儿的`妈妈是一只名叫猴戏的母羊,血顶儿出生时有一只狼来到它们的盘羊群中,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它被狼吃了。
当血顶儿长大后,它为了给妈妈报仇,把自己的羊角弄直了,终于有一天狼来了,还带着自己的孩子,血顶儿用它的羊角把狼的孩子捅死了,狼于血顶儿最后一战是在悬崖上,最终血顶儿被狼吃了。
血顶儿的勇敢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但是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保护好自己,如果血顶儿能够通过智取,不是硬碰硬,也许结果会不一样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爱看《十万个为什么》,有人爱看《格林童话》……而我喜欢看沈石溪的《疯羊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三个故事,分别是《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个个都很精彩。《血染王冠》讲述了一个老猴王,因嘴角边长了一些白点,所以大家叫它麻子猴王。一天,一个考察队来到了这儿。他们看见一只叫黑披风的猴子没把自己找到的蜂蜜给麻子猴王吃,违反了规定。麻子猴王便和黑披风打了起来。经过几次打斗,麻子猴王被打伤了,但它还是坚持战斗。厄运并没有停止,麻子猴王被撞到了大河里,渐渐沉了下去。皇后见状也跟着跳了下去。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麻子猴王坚持不懈、勇于面对挑战的精神,也体会到了皇后愿与猴王同甘共苦的情感。
《雪崩》讲述了牦牛艾蒂和我,还有她的牛犊花面仔去日曲卡雪山。在半路上,突然要雪崩了。一阵风刮过,把花面仔吹到了小山坡下。花面仔滚了下去,摔在了石头上死了。艾蒂一直守护在花面仔旁边,转眼间黑牛变成了白牛。没办法,我只好自己走出了山坡。从这个故事中,我体会到了艾蒂无私奉献的精神,它是一位很好的妈妈。
《疯羊血顶儿》讲述了血顶儿的妈妈被黑母狼吃了。为了报仇,它把黑母狼的幼崽杀死了。黑母狼也很气愤,与血顶儿打了起来。最终,血顶儿被打死了。其实生活中应该少一些恩怨,多一些友爱,这样大家才能和睦相处。
《疯羊血顶儿》是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我非常喜欢沈石溪的小说,因为沈石溪的想象力很丰富,把动物写得跟人一样有精神。看得出来,沈石溪是一个有毅力、热爱动物的作家。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我去过那个地方的旧石阶,风景依然,石缝里还是记忆的荒草,抬头还是那片湛蓝的天空,蛰虫在墙角里诵读明月星辰。所有的心事都朗朗上口。萤火虫提灯走过一片浪漫,倒影瘦小的只剩下明亮的清纯,看一半往事入斜阳。
有此情此景我有种的想起了那只疯羊,临死之前的母羊猴戏,用自己的生命做担保,让自己的儿子幸免于难,母亲留给他的也仅仅是额上的一滴血,一条命,这就是本能,作为母亲的本能,也便就是母爱了。
当他被所有的羊嘲笑时,当所有的羊骂他不合群、异类时,当所有的人都排挤他时。只有,也仅仅只有金蔷薇对他不离不弃,随他左右。当血顶儿被母狼残忍地杀死时,她也不独活,在他死的地方跳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便无侮了。
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是无私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最大的努力,不让自己的孩子受一点点的委屈,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现实生活中的亲情,随处可见。而爱情上的相濡以沫,确实十分稀少。一生中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与你相遇。然后相濡以沫,共闻花香。正如舒婷那首《致橡树》中写的一样,变成了奢望。“遇到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我结婚没有想过和别的人。”这是钱钟书和杨绛之间,决定一生的遇见。
静置的岁月。
……。
疯羊,你来时满山浓妆,你走后时光不老,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知道。
在一个平凡的盘羊群里有一只不平凡的羊,他就是血顶儿,在他出生时母亲被狼咬死,妈妈的一口血喷在了他的额头上,他看到了狼的残忍和丑陋,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当时的他就决定为母亲报仇,伴随着这种意志,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同时又是那么勇敢,那么别出心裁,他的羊道不同一般,他不是逆来顺受,懦弱无力,只会咩咩叫的小绵羊,他是一只勇气非凡,敢于和狼单挑的年轻大公羊。他不走寻常路,励志把羊角磨尖,去为母亲猴戏报一箭之仇。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
普通羊的羊道是做一只正常的羊,过正常的生活,看见狼朝自己扑来,就闭上双眼,听天由命。血顶儿的羊道是杀掉那只母狼,让羊群过上安宁的日子。他把羊角磨尖,勇敢的与侵犯者——狼厮杀。他甚至还把母狼弄成了重伤,追着她四处逃窜;三只小狼崽,惨死在他的角下······确实,他很勇敢,这种勇气难能可贵,但同时,他也很愚蠢。
一意孤行的他,不顾头羊花鼎的反对,去杀小狼,其它羊看见他如此英勇,都照着他的样子把角磨尖,在发情期大开杀戒,杀了许多大公羊。后来,母狼知道她的孩子被羊杀了,悲愤欲绝,把近一半的盘羊杀了,以解心头之恨,血顶儿这时才明白自己闯了天大的祸——这使盘羊几乎濒临绝种!
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这句话一语点破了血顶儿的结局,羊群在他最需要帮助时离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送入了母狼的狼口。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疯羊血顶儿》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其实,说血顶儿是一匹疯羊,不是很确切。也许在羊群其他羊看来,它是疯了,可是,它为何而疯?它是为了他的母亲啊!就想想,一个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母亲在自己面前被杀戮,而且最后为了救自己,甚至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他会怎么样?难道是淡漠,毫无变化么?不会的,因为这个为救你而丧失性命的,是你的母亲啊!
我非常欣赏血顶儿这种对母亲深切的思念以及那报仇的决心,看到它偶遇黑母狼而拼命打斗的部分时,我觉得,任何人的眼眶都会湿润的!
同时我也觉得,金蔷薇,那只漂亮的'小母羊,完全可以评为最佳妻子,虽然她知道,血顶儿再同类中无疑是一个怪胎,可是她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血顶儿,因为,她知道,这只羊有着非凡的智慧和勇气,而且,在事后她的表现当中,我们也难能够看出,金蔷薇对血顶儿是一等一的忠心!她为了血顶儿,可以放弃自己的生命,而唯一一个可以为血顶儿这么做的,就是他的母亲!
人类啊,看看,看看这些动物所做的事情!想想,想想你们自己,你们在自己所谓的文明之中都做了些什么?不赡养父母,敬老院里毒打老人等等,这些事情吗、,人类处理的连动物都不如!虽然是小说,可能有加工编造的地方,可是想想生活中的那些真实的动物,它们,没有同类之间无理的杀戮,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人类,虐待老人,是为了生存么?拒绝赡养父母,是为了生存么?人类啊,你真该好好反省反省!
其实我觉得沈石溪的很多作品都值得拜读,他通过描写动物写出了人性,通过动物的一面,生动形象的刻画出人类的内心世界,推荐大家都去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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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了解羊的内心世界吗?你想了解疯羊血顶儿的故事吗?你想了解狼与羊的激烈战争吗?快来跟我一起走进《疯羊血顶儿》一书,来体会动物们的内心感受吧!
血顶儿本来不是一只疯羊,因为出生时,他的母亲猴戏为了从狼口中救出他,自己扑上去,被狼活活吃掉了。从那一刻起,发誓要为母亲报仇的血顶儿变成了一只“疯羊”,一只羊儿们心中公认的“疯羊”。
虽然所有的羊儿们都认为血顶儿是只“疯羊”,但我觉得他并不是一只疯羊,而是一只孝顺、勇敢、有头脑、有方法、意志坚强、宁折不弯、为了替母亲报仇敢于面对狼的一只羊,是“前无古羊,后无来羊”的千古第一羊,他的这种精神不就是世代传颂的沉香救母的精神吗?只是沉香成功了,而他失败了。虽然他最终被母狼吃掉了,但是他死的有意义,是为扞卫羊的尊严而死。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插进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一看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要进入书中狼与羊的世界。
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奥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睹了凶残的黑母狼咬死了他的母亲猴戏,猴戏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念。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
故事的结局,依然是狼吃羊,但是因为血顶儿的牺牲,奥古斯盘羊群不再受到追杀,因为血顶儿的牺牲,救了整个盘羊群。我认为,血顶儿虽然看似没有为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但是,他的精神早已成为奥古斯盘羊群历史上辉煌的一笔。虽然狼吃羊,天经地义,整个食物链无法颠倒,可是,假如说当时所有的羊团结一致,哪怕当中没有疯羊,哪怕所有的羊角都盘成圆圈,那羊群应该也不会就这样懦弱下去吧。而他们,把希望放在一个人的身上,最后,肯定也不会“转败为胜”。
书中狼与羊的世界,就像是现实中的社会。社会里有各种各样的人,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和所有人团结一致,这样才能创造更好的明天;在这个社会里,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主见,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但是也要适当听取别人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暑假,当我翻开这本沈石溪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时,就被这扑朔迷离的狼羊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一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吸引了母狼,它的母亲为了救它,牺牲了自己,刚出生的小羊,就受到了血的洗礼,在它的心中留下了一个深深的恐惧。它决心为母亲报仇,它不甘心做一只懦弱的小羊。因此它吧羊角弄直对抗母狼,这在家族中是前所未有的。最后因同伴的背叛而死它就是血顶儿。
血顶儿傻吗?为什么要把羊角弄直?那还是盘羊吗?为什么要和狼斗?不!它不傻,十分的勇敢,处处为羊群着想,那次没有它,羊群能逃脱吗?那次没有它,滚雪球它们不知还要顶死几头羊它和狼斗纯粹为了羊群的后代着想,它是羊群中的勇敢者!舍己为人的勇敢者!
勇敢是光荣的,就像血顶儿和那位不知名的保安一样;勇敢是可敬的,只在于你是否勇敢,不在于你是否成功;勇敢是高尚的,勇敢者才受敬仰!向勇敢者学习吧!他们是生活的先行者!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羊血顶儿》。它让我学会了人要自强自立。
《疯羊血顶儿》讲的是盘羊血顶儿在出生时看到了母亲被黑母狼吃掉。母亲的鲜血溅到它的头上,成了血顶儿永恒的印记和报仇的信念。血顶儿把角在电击石中夹直,一次次与黑母狼交锋,被同类视为疯羊。一次血顶儿为与黑母狼搏杀而补充体力熟睡时,在一旁放哨的羊群们悄悄地抛弃了它。最后血顶儿被黑母狼咬死。盘羊群又回到了平静的生活中。
看着《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我不住地为血顶儿冒险与黑母狼作战的想法而感到担心和不可思议。血顶儿虽然在电击石里把打着花结的角板直,可是它毕竟还是一只羊,一只注定会被狼吃掉的羊。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地敬佩血顶儿,它在出生时目睹了母亲的死,下定决心要为母亲报仇。它的勇敢和冒险我们都只能敬佩并不能真正学习,而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另一个知识,却让我感动自愧不如。书中说盘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小时,半小时后就能和爸爸妈妈一起躲避危险,一起奔跑,也能自己独立。
人的幼稚期不知是盘羊的多少倍,有的人十岁开始就能独立生活了,而有的人二十几岁还在依赖父母。我就是属于第二类人,都已经13岁了,还像小孩子一样依赖着父母。独自在家时,温饱会出现问题;睡觉前我房间和爸爸妈妈房间的门都必须开着,让我能看见爸爸妈妈那屋的灯光,不然就会睡不着觉;去远的地方必须要有人陪着,而且必须寸步不离;人多的地方我会紧紧地拉住爸爸妈妈的手。
想想血顶儿,再看看自己,我真觉得自己很没用。在暗地里不止一次告诉自己要学会自强自立,可总是等不到实现诺言的那一天我就放弃了。现在我是时候该努力、奋斗了,真正变成一个自强自立的人。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狼崽。而这时,黑母狼又出去打猎,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复仇机会啊!血顶儿绝不会让它们从眼底下溜走,血顶儿用利角捅死了三只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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