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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财务的管理制度(优质20篇)

学校内部财务的管理制度(优质20篇)



在学校里,我们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学科,开拓自己的视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学校生活的经验和感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处内部牵制制度应与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相结合,遵循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帐物分离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记账人员应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三条财务公章由会计科科长保管,校长私章、财务处处长私章和出纳员私章由出纳员保管。使用时由分管人员审核有关凭证后亲自盖章,严禁他人代盖。

第四条各种印鉴(章)、空白凭证在上班时须妥善保管,下班时锁入保险柜。

第五条所有银行结算凭证,由会计科和结算部统一购置,支票和支付密码要分人保管,使用人按规定领用并进行备查登记。

第六条按规定填写或打印银行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存根与票面内容完全一致。由持章人审核后盖章,裁下存根,将支票交给出纳员办理。支票使用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盖章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作废支票由出纳员交科长审核后进行备查登记,月末钉在最后一张记帐凭证后面,归档保管。

第八条所有现金、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均由会计人员审核制单(输机)后,交由出纳员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银行往来业务,在记帐凭证上要注明原始凭证字号。

第九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与计算机打印出的当日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表核对相符。

第十条出纳员无权编制或更改记帐凭证,无权勾对银行帐,无权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十一条会计科和结算部指定专人负责银行帐的勾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调节表交科长审阅;对于未达帐项必须及时到银行查询并向科长报告。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限额现金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会计科可与结算部联合办理现金送存业务。

第十三条大额存单由科长登记备查簿并负责保存;到期前应向处长报告,需要转存的应及时办理转存。

第十四条科长要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限额的执行、帐款是否一致、对帐是否及时等现金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当日凭证当日复核,科长应按顺序号逐一复核当日记帐凭证;发现差错,及时通知记帐(输机)人员按规定方法予以更正,并再次复核更正后的凭证;复核后的凭证方可登记机内帐簿。输机人员和复核人员须在凭证上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对计算机上机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机房维护人员定期更换密码,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由专人保存上机操作记录。

第十七条会计科和结算部工作人员应避免接触与本人工作无关的资产。非财务处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会计科和结算部的柜台内。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财经大学财会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装订各类凭证、帐簿、会计报表等资料,并检查有无缺损,然后交档案室保管;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会计档案;如需查阅已归档的会计资料,必须由两人以上同时进行,并确保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处。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一、学校建立和健全治安保卫制度,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各项措施。

二、学校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政府有关标准对重点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监护。建立贵重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三、学校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需要,检查进入本单位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2.在学校范围内进行治安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整改记录;。

3.维护学校内部的治安秩序,制止发生在本单位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

四、学校门卫应当由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持证上岗。学校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政府有关部门及特种车辆除外),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以及动物带入校园。

五、学校出入口安装坚固、防撞、防撬安全门(栅栏门),高度应与围墙相匹配;围墙应不易攀爬、翻越,高度符合有关标准。按标准安装校园周界入侵报警装置,学校出入口和学生宿舍楼出入口按标准安装电视监控设施。校门卫室、校长室等处安装110报警装置。

六、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教师离开办公室要随手锁门,不得将现金等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内。财务室应当按照规定存放现金。学生上体育课或离开教室时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各部门总监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总监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对于财务部的职能,各有各的理解,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出不同的分类,例如,也可以分为:组织计划职能、管控职能、监督职能、处理职能、辅助决策职能;还有人认为可分为:筹资、调节、分配、监督四职能,这是不含会计核算的一种财务职能。本人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认为,按照如下方法划分比较科学,这种财务部职能确认方法也可以叫做“四保(宝)”职能:

一、基本职能:保持部门基础工作扎实可靠。

2、实现会计电算化,科学规范记账,安全快捷处理账务;。

3、严格执行会计法、票据法、统计法、税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二、管理职能:保护企业资产安全、经营高效。

1、准确及时完整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作出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4、管理各类费用;。

5、加强开发成本核算与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控制;。

6、照章纳税、合理避税;。

7、结合企业经营开发计划,编制企业各期间财务计划、融资计划、综合平衡计划;。

8、动态调整并落实上款各项计划;。

9、参与各类合同的起草、执行的财务审核。

三、决策职能:保证投资利益最大、风险最小。

2、根据企业中长期规划,编制企业中长期财务规划,辅助决策;。

3、对市场和项目进行调研,提出调研报告;。

4、提出不同的投资开发方案,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作出评估对比,得出优选方案;。

5、对企业经营进行预测分析,提出调整意见方案;。

6、对行业发展趋势、专业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职能: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枝叶繁茂。

2、监督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轨道持续发展,避免经营风险。

3、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监督企业员工违犯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财务部四大职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汇贯通。不得割裂理解。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会计法、票据法、统计法、税法、财务通则、会计准则、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二、管理职能:保护企业资产安全、经营高效。

1、准确及时完整编制各项财务报表,并作出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4、管理各类费用;。

5、加强开发成本核算与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用控制;。

6、照章纳税、合理避税;。

7、结合企业经营开发计划,编制企业各期间财务计划、融资计划、综合平衡计划;。

8、动态调整并落实上款各项计划;。

9、参与各类合同的起草、执行的财务审核。

三、决策职能:保证投资利益最大、风险最小。

2、根据企业中长期规划,编制企业中长期财务规划,辅助决策;。

3、对市场和项目进行调研,提出调研报告;。

4、提出不同的投资开发方案,对不同方案进行分析,作出评估对比,得出优选方案;。

5、对企业经营进行预测分析,提出调整意见方案;。

6、对行业发展趋势、专业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和判断,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职能: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枝叶繁茂。

2、监督企业遵循科学合理的经营管理轨道持续发展,避免经营风险。

3、监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监督企业员工违犯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财经制度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财务部四大职能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汇贯通。不得割裂理解。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行为,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精神,参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原则是: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财务活动有序进行;正确处理国家、举办者、出资人、学校和受教育者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三条 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配备合格的财会人员,保障财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民办学校财务状况和办学活动情况。

第四条 民办学校的财务工作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并由民办学校实施“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民办学校尽可能独立设置财务科(室),统一管理民办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集中管理民办学校的各种资金。民办学校不得在财务科(室)之外设置同级的财务机构。没有设立财务科(室)的要指定专人负责财务工作。

第五条 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由校长提名,经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下同)批准后任命,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制度,决策机构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同时被聘任为民办学校财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六条 民办学校预算是指民办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经费支出需要编制的综合性财务收支计划。年度预算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民办学校的收入预算,以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为基础,参考本年度维持民办学校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概括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测算编制。

民办学校的支出预算,应根据民办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的需要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首先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统筹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七条 民办学校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八条 民办学校必须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方法和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校长负责组织财务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拟订年度预算,由学校决策机构审核,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预算一经备案,对民办学校的业务活动具有约束力。未经规定程序原则上不得改变。

第九条 民办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时,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教学所需经费的前提下,由民办学校财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民办学校决策机构审核,并报财政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调整实施。

第十条 收入是指民办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第十一条 民办学校收入内容:

(一)财政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民办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民办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二条 除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收入外,为民办在校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等)和代收费,不列入学校收入。服务性收费根据非盈利原则,按实际服务成本收取。代收费采用按学期收取,定期结算,不得挪作它用,按实列支,多退少补,并须每学期向学生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三条 民办学校各项收入都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确保及时足额收取,全部纳入民办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不得自行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隐匿、截留学校收入或抽逃办学资金。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支出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根据“确保必需、突出重点、效率优先”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民办学校全部支出应当统一分类、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指民办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指民办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民办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指实行收入上缴方式的民办学校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六条 民办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经营活动中,应当根据收入与支出相匹配的原则,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要加强支出管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严格的内部控制,并将内部管理制度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项支出不得虚列虚报,也不得以计划数或预算数代替。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俭,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团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俭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职责。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理解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团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供给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一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资料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它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勤俭办学方针,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包括预算内、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为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教育事业服务。

二、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块包干、权责结合”的原则。凡学校的一切预算内、外资金和财务往来,都必须由学校统一收支,集中办理,由会计人员记入账册。不得搞帐外资金,不得私设“小金库”。重大财经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三、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通过调查研究,校内各部门年初编制预算,由校长办公室根据收入预算情况平衡后,切块包干,作为正式预算,预算方案报会计室后有计划地控制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计划、盲目开支,年终结算,公布收支情况。

四、健全财务指挥和监督系统:

校长办公室会议是决定学校财务计划、经费分配指标和方案的最高权力机构,教代会是审议、监督机构。为了实行民主理财,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组织由学校领导、教工代表、财务人员参加财务审查,并向教工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为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应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制度和财务人员的职权规定,建立和健全会计出纳制度、审批制度、经费支付报销验收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

六、具体审批方法:

1、工会会费用于工会有关活动,由工会主席审批。由学校拨给工会用于教师福利等经费,学校拿出标准,工会具体经办,分管财务校长审批,年终由工会会审小组审查。

2、各组包干的办公费用,按学校规定的申请、批准等手续审批。

3、有关的预算中切块的费用,由有关领导现场审核签字后,由校长审批。

4、特殊支出项目,办公会议研究审核。

财务内部的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报表(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绝支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并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方可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主管部门和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具、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并由财务科保管,后交医院档案部门保管。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二、用款制度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各项预付款项,在未取得发票等合法报销凭证之前,按照规定一律先挂记经办人的个人往来,经办人员应及时向对方索取合法的报销凭证并及时报销冲帐。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3、大额现金需求,按照银行现金管理要求,需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以便财务部门准备。

三、借款制度

1、借款要求按照用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借款人按规定在《借款单》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属部门、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预计报账日期。

2、借款数额要求严格预算,不准宽打窄用或挪作他用。

3、借款在办理完有关业务后一周内到财务报帐。特殊情况需由借款人出具书面说明,报总经理审批。

4、前款不清,后帐不借。

5、确因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可借给一定额度的备用金。

四、差旅费制度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五、材料及设备采购的规定

1、良好的采购计划是反映工作计划性的重要方面,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2、长期、大宗原辅材料的购买申请,需依照正常的生产进度情况及供货周期提出并签订供货合同;其它物资、材料的采购申请,应根据生产、销售情况,在核实仓库现有存量的基础上,一般每周或每月可提出一次。

签批。500元以上的急迫采购,经请示总经理后方可办理。

六、材料及设备到货验收及发放规定

1、所采购货物入库前均需经公司仓管员会同采购员或经办人一起监督,依照单据验收货物,查验货物质量,核对进货数量与单价,是否同单据相符,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赠送物品也应开《入库单》入仓,按数量登账,严格实行实物管理制度;如所购货物为急需使用的物品由仓管员开具《商品调拨单》,并由实物领用人签字确认。

2、所有入库物料的领用,均应填列《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由领料人填写,部门主管审核,仓管员签字后,由仓管员按《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填列的品种和数量发放物料,并据以登记入账。月底前将《出库单》或《物料汇总领料表》中记账联移交给财务会计签收,用于计算和编制成本、费用凭证。

七、各项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一个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

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

4、固定资产成批采购或数额较大的,必须事先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价格和结算方式。

5、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由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购固定资产的用途、品种、规格、数量。

(2)、交由指定的采购部门审定。

(3)、办理有关的报批手续。

(4)、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后,交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采购部门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6、固定资产使用的管理

(二、)固定资产经财务部会同综合部进行登记造册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接受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综合部)监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公司另将制定专门的资产管理办法。

(三)、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四)、低值易耗品购置,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五)、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物品的其他管理要求参见《设备用具用品管理办法》。

八、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保管好公司入库的各项物资,并根据各项物资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摆放整齐,保证库房物料的安全。日常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潮,防火,防鼠工作。

2、仓管员必须根据合理设置的各类物资明细账簿(台账),对当日发生的进出仓业务及时逐笔登记,做到日清日结。每月还应不定期做好各类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同时月底必须与财务人员一起对各类库存物资进行检查盘点,出具盘点表,以此查对帐簿与实物是否相符。在平时检查中如发现一些特殊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人员反映,以便及时处理。

3、物料进仓时,仓管员必须凭送货单、发票等有关单据办理入库手续;入库

物资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项目,如

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

资一律退回,马上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检查合格后方可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

收,同时按实际入库物资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填写本公司《入库单》,并要求

采购人员、经办人员、送货人员等相关人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单》必须

连续使用,字迹清楚,不得跳号填写,写错作废原样留存,不得撕毁;《入库单》

是公司凭以向供货方结算款项的凭据以及入账的凭证。

4、仓管员应根据前几个月各项物资的使用量,并结合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情

况,来确定库房物资日常最低存量,对于出现低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安全限量的存

货,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马上补充新货。

5、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资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

并做到限额领料,生产车间、营业部门领用的物料必须由主管(或其指定人员)

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主管开具的领料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

有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领取,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

记入帐。

6、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

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7、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

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

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老化、变

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九、报帐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主要包括法定的发票、收据等

及相应的原始凭证附件、清单等)。 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主要包

括《入库单》、《商品调拨单》、采购申请单等)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

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 各项费用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

肃处理。

3、报销时,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要求

审批各项业务,审核签字人员对其审核的有关业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各种报销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帐。

(二)、报销审批程序和要求

1、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

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核,主要审核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

合理性。

3、到财务部门将有关单据交会计人员审核,主要审核其有关单据的合法性、

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报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批。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最后,到财务部门交由财务人员报帐。

(三)、各项用款申请及其它会计业务,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十、工程付款的有关规定

1. 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

经济签证需经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后方可执行。

2. 工程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工程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各项工程款按工程

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及按进度付款计划,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

权委托人批准。

3.凡须支付的工程款项,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凭施工进度预算,填制《工程

款支付会签单》,由公司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方所报进度,按施工规范的质量

要求,验证、签字认可其质量、数量。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 方可

到财务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

4. 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

算同样的程序报公司领导小组部复核,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

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

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5.工程项目施工方预算以外的自购设备、材料等物品的采购、进出、报销手

续比照以上公司日常物资采购报账的规定办理。

十一、其它规定

(一)、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由综合部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办

公室应建立有关的台帐,登记各种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情况。公司将定期对其

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购买。事先要填制物品申

购单并报批签字。凭批准的申购单到财务请款和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到人的办法。公司员工,在配齐有关办公用具后,日常

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时定量并尽量旧换新的办法执行。金额较大的办公

用,须单独申报。对于金额大但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应纳入低值易耗品,参照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通讯费用的管理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定。

2、通讯费用标准批准后,批准文件交存财务部门一份,按照批准的标准,按

月在职工工资表中给予补补或者凭发票在标准内实报实销。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

标准严格把关。

(三)、车辆费用的管理规定

1、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由综合部统一负责安排。

2、综合部车队应根据车辆状况编制车辆的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具体的用款计

划,报经审批后执行。日常车辆维护费用,经公司领导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

掌握使用。

3、各种车辆日常用油应根据送货路线、收箱路线、其他出车需要以及突发事件等

情况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并加强管理,油费开支票据实行统一报账管理。具体

报账手续参见第九条报账有关规定执行。

4、各种车辆保险费由公司统一到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

(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一般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使用时,

应按照必要、合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

(五)、广告宣传费的管理

1、广告宣传费用主要包括各种广告宣传费、设计制作费以及相关费用。

2、广告宣传费实行按单项广告项目单独预算、专项管理的办法。

3、各项广告宣传,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

4、由有关具体操作部门事先提出报告及项目预算、用款计划,按程序报经公

司批准后执行。批准后有关合同、批复报告、预算、计划交存财务部门一份,以

便监督执行。

5、当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应将当月实际需支付的广告宣传费用单列,以便财

务部门区别不同费用进行考核。

(六)、合同的'管理

公司目前的经济合同主要有工程类、采购供应类、租赁合同及其它合同四大

类,

1、按照公司规定,各种合同,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或经其书面授权同

意签订方可有效。

2、财务部门对各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应从财务分析的角度

进行分析、咨询和监督。对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活动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在签订

时,应当事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

3、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都要及时交综合部机要室存档,同时一份(复印件)

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检查和监督执行。

4、合同签订应规范、严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5、各部门应严格对照合同条款监督履约情况,做好记录归档管理。

以上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具体监督执行。并将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

进行补充和完善。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我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促进企业财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矿综合经济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依照《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结合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会计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进行计账、算账、报账,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晰。

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计划;编制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月10日前向公司领导及时、真实、准确地报送会计报表,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并按季度进行财务分析。

3、责会计核算,特别对应收、应付等往来账要及时清算和催收;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等财产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帐相符,账实相符,发现不符,必须查明情况及时汇报。

4、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与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确保资产的资金来源。

5、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等档案资料。原始凭证须经有关人员审核后,在保证合法、合格情况下方可录入,凭证号应避免重号、漏号、断号。

二、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2、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坐支营业款。

3、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4、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5、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银行存款、现金出纳日记账,保证账款相符。

6、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7、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8、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10、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11、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密码不得泄露及外传。

三、 财务科长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关系。

2、 参与企业经营成本决策,完成股份公司下解的各项经济指标。

3、 负责财务科全面工作。执行国家上级部门财经、法纪、廉洁自律。

4、 主管企业财务开支、工资资金管理、维简资金调度,财务会计责任工作。

5、 负责月度财务收支计划,月度财务成果及经营成本分析。

6、 负责定期不定期向领导和职工代表会报告各项财务开支成本执行情况。

7、 搞好与上级各主管部门业务协作关系。

8、 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抓好财务科内部其它工作,组织决定对职工各种奖惩。

1

四、印章使用的管理

1、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等。公章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合同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3、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使用必须做到用章登记。

五、财务开支、物资采购审批规定 (一)财务开支审批人员、权限程序

1.涉及财务开支的审批对象实行 总经理“一支笔”签批制。副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内额度的各项 经 营性财务开支对象。超过5000元以上项目提交矿党政会计审定后由总经理签批,总经理外出,支付紧急的由委托主持经营工作的矿级领导审批、签字和电话申请。

2、公司员工报销,需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二)、各项开支,本着严格管理,节约使用的原则进行控制及审批。

1、材料物资采购,严格材料物资采购的计划管理,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及生产经营实际需求,提出材料物资采购的申请计划,经供应部门门审批、汇总,报请副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供应部门门负责采购,货到由技术人员签字,保管人员验收入库后,由副总经理签批,财务科办理资金支付。

2、计划外采购或临时增加的项目,也要制定计划或报财务室审核。

3、财务室对各部门采购计划和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的计划交行政部门监督实施。

4、计划外和临时少量急需品,需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采购。

5、物资采购价值超过5000元,要有2人以上购买,卖方要求付现金的,必须由财务室审查,经批准后,方可付款。

6、采购人员采购费用必须在次日办理报销手续,由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如总经理不在,由主管经理审查单据交往财务室挂账保管,待报销。

六、公文及合同的管理规定

1、以公司名义向外发送的正式文件需经部门经理审阅,总经理签发。

2、以公司名义对内、对外签定的文件由办公室人员管理,接收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统一由财务室负责办理,并在办理完毕后将原件分类存档,以便随时备查。

七、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

1、电算化系统运行环境及操作环境参数设定后,未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实施改动。

2、用于会计核算的计算机属专机专用,非指定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指定人员不得将专机作其他 用途。

3、任何人员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随意增、删、改数据。

4、服务器操作应建立操作登记簿,记录操作人、操作内容及时间。

5、软件操作人员要按其工作性质、内容、操作权限设置密码,并定期更换新的密码。

6、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步骤开关机和按程序要求安全进入或退出软件系统。

八、固定资产的管理规定

1、 实行固定资产统一协调与分级归口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负责任,物物有人管,使固定资产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得到可靠保证。

2、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在使用时的大修理、折旧计提、内部转移、停用等都 应在卡片上进行登记,报请批准报废,调出后,应及时进行卡片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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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购入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完工交接时,财务科门应参与现场验收、鉴定,主要参与固定资产及工程项目的合同,发票验收单、形象进度、竣工报告等资料的整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4、 固定资产的使用应根据其性能,安排熟练工人上岗操作,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运行台帐及维护检修记录。

5、 财务科门经常与各分管部门查对帐卡,以帐对卡,以卡对物,达到帐、卡、物三相符。

6、 各分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修理,应加强计划性,事先做好固定资产修理的计划和各项准备工作。在修理过程中要注意节约修理支出,合理地节省修理时间,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

九、 材料、存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 供应部门门根据本矿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求,认真核定各种材料的合理库存量,认真执行材料发出限额、定额制度。

2、 所有材料存货应按实际成本价(不含税价),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入库计价,发出并登记帐薄。

3、 低值易耗品归口建立领用、使用台帐,管理部门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进行台帐登记管理,并负责清查盘点,财务科行使监督职能。

十、公司员工差旅费的规定

1、职工因公出差,按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一律乘座火车,可购硬卧车票。如因特殊情况需乘飞机者,必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座,否则不予报销。若需乘船可购四等舱船票。矿上工作人员因工下山需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批准,登记签名方可下山。

2、办事处人员不出永胜县住宿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矿上工作人员下山住宿宾馆,需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实报实销。

3、办事处住勤伙食补贴每月4000元。矿上工作人员下山伙食补贴,每天20元/人。

4、公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借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外出人员每人每天补助150元,需有任何活动,需经上级领导批准同意,特殊情况灵活掌握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5、办公人员话费补助每人每月100元,

6、休假制度:每人每年3次休假时间,每次休假20天(包括春节,春节放假日期由公司统一安排,包含路途,不得超期,否则按每天300元扣除)补助标准每次往返1500元,员工不休假每次补助3000元,全年不休假补助10000元。

7、车辆外出安全规定,司机应由主管领导统一安排出车,不得私自出车,超过范围内由个人原因出现事故、违章、罚款,由个人承担。

8、出差需调车,由总经理临时安排解决。

附 则

一、 本矿的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行为,接受股份公司审计部门的年度定期不定期审计。年终决算按股份公司统一布置进行汇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接受股份公司财务科指导。

二、 本制度经煤矿领导会议审查后执行,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三、 本制度由煤矿财务科负责解释。

四、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宁蒗县兰草箐煤矿二号井

2012年9月16日星期日

3

为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我县水利(水务)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 资金管理职责划分

局财务室统一管理局机关、局属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各项经费收支,及时反映资金使用情况,负责财务登记入账;参与拟定本单位年度收支计划、基建计划、投资决策;参与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协议),检查分析预算、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监督省市直拨各项事业费、工程费等;对局系统内其他单位财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 财务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局财务室要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各业务科室要积极予以配合。部门预算一经确定,即严格遵照执行,要树立“先计划、后支出”的预算概念,确保全年预算顺利执行。对超预算的开支,财务室有权拒付。

三、 有关收入规定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水资源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费),由局财务室依据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工作量或部门年初下达的指标,交有关科室、单位执收,款项缴入财政部门。财务室根据业务需要按月向财政上报用款计划,申拨上述资金。

(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有偿服务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所收款项缴入财政,作为单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执法的罚没收入,局财务室依据水政科作出罚款决定的处罚决定书由水政科应督促当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银行缴款。按有关规定实行当场收缴罚款的,执法人员应将当场处罚罚款在三日内缴付指定代理银行,同时到财务室科核销当场处罚专用收据。

上述各项收入,由局财务室统一管理,结合预算内财政拨款,统筹安排使用,报局长审批。

四、 有关费用报销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主要包括:办公用品费用、文印费、报刊杂志订阅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办公设备维护费、物业管理维修费等支出。

1、办公用品费用。因工作需要购置办公物品或成批办公用品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拟定采购计划报局长批准后方可采购。

报销费用时由经办人、验收(证明)人签字,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文印费。机关工作中的文印业务应由承办科室自行处理或交局文印室处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特殊情况需要到外面打印(复印)文字材料的,须报经局领导同意。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3、报刊杂志订阅费用。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局机关报刊杂志订阅年度计划,报局长同意后方可按计划办理订阅事宜。费用报销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图书资料购置费用。购置政治理论、宣传教育、行政管理、党务工作、年鉴志书、文学作品等图书资料,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后统一购置,专业书籍由相关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报局领导同意后购置。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5、办公设备维护费报销。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修理,由办公室统一办理。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附相关清单或合同 (协议),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6、物业管理维修费报销。物业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维护和修缮由局办公室视情安排。费用报销由办公室办理并应注明维修内容(附清单或合同),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二)会务费及招待费报销

1、会务费。召开会议由局党委、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长确定,会

议费用由办公室编制预算,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承办科室应于会后7日内会同财务室办理结算。报账时,必须附会议通知、参会人员报到册及住宿、就餐清单,费用报销由承办科室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招待费。局机关对外接待用餐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上级机关领导,兄弟省、市水利系统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或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陪同,局办公室具体承办;本市水务系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需要用餐的,原则上由局领导出面接待,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县区一般工作人员来我局办理公务,需要用餐的,由各业务科室或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须从严控制,确需用餐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费用报销由经济科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审批。

(三)差旅费报销

1、因公出差发生的差旅费仅限于住宿费、车船费、飞机票、订票费、出差补助费、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等,其它费用不在此列。差旅费报销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2、差旅费报销实行 “一事一报”和 “月结月清”制度。差旅费报销按次填报。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须在差旅费报销单据上签字。

3、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因公外出,特殊情况需乘车的,由办公室

派车(或乘出租车)。乘出租车报销时须注明乘车事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在本市城区范围以外出差,特殊情况需用车,经局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或租车,租车报销时由办公室统一结算,乘车人签名,并注明乘车事由及时间,附经局领导批准的用车申请单,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4、局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城区范围内因公外出视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补贴。超出本城区范围的出差,按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出差补贴。出差无单据报销,其出差补贴可于当月一次性填单报销,报销时须注明出差时间、事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四) 汽车费用报销

1、汽车维修费用报销。单次维修费1000元以内,由局办公室安排,单次维修费超过1000元的须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依据规定汽车维修一律实行定点维修,由局办公室与确定的维修厂家签订维修合同。定点维修车辆的维修费用,未超出经费指标的,据实核报;超出经费指标的维修项目,报局领导同意后,由局办公室 、本车驾驶员共同与修理厂洽谈维修价格。费用报销时附维修清单,本车驾驶员 、办公室主任签字,财务室审核,报局长批准报销。

2、车辆保险费报销。车辆保险,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财务室审核,报局长批准报销。

(五)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固定资产包括一般设备单价在 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 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物质形态的资产。捐赠或调拨的财产,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须计价列入固定资产。

2、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订货、采购、验收和登记以及日常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局财务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报销 、入帐,协助办公室定期进行帐、物的清查核对工作。

3、固定资产购置须报局领导批准,固定资产购置后,实行实物验收和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局办公室应安排人员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型号、质量、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登记备案手续。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后,财务室审核,报局长批准报销。

(六)其它。

1、考勤奖。事业单位职工考勤奖按出勤天数发放,每天10元。考勤奖由办公室提供出勤单,下月初公布上月出勤汇总单,由财务室统一制表、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发放。

2、通讯费。事业单位由承办科室办理,财务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报销。

3、福利费。事业单位职工按有关规定和在岗时间发放。退休人员与在职人员同等享受。福利费由财务室统一制表、审核后,报局长批准发放。

室审核后,报局长批准。

五、有关报销手续的规定

(一)局机关所有支出的申报一律由经办人员按支出内容分类填报报销单,并由证明人(验证人或分管领导)在汇总报销单上的相应位置签名; 多张小额同类原始发票可汇总填入。

报销单中“核定”及“人民币(大写)”金额由经办人员填写或负责办理;“单据张数”按实有原始发票张数填写,原始发票上反映其附件单据数;“金额”应与原始发票汇总金额相一致,不一致时应注明。

报销单的原始发票及其附件,经办人均应签名;百元以上原始发票局领导审批时应签名。

(二)财务审核。按照有关报销规定,对所申报的原始发票及报销单的内容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其报销金额。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或指定的审核人员)提出支出意见后,报局长(或其授权人)在己审核的报销单(或原始发票)上进行审批。

不属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报销单,在完成审批程序后,由有关财务人员制作记帐凭证并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关借款事宜的相关规定

(一)严格控制借款。职工借款仅限于因公长途出差、采购、维修等公务事项。

(二)职工因公借款应坚持“一事一借”、“前清后借”原则 ,并办理借款手续。由借款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其中1000元以上的借款,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办理借款。

(三)因公发生的预付款项,必须根据合同或协议办理付款申请单,财务室并报局长审批后办理付款;付款手续不齐备的,财务室不得付款。

(四)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财务室必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附汇款回单),作为原始凭证。

(五)因公借款应按照“一事一结”原则 ,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所借款额或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到财务室办理还款手续;还款时限为当年内。

(六)财务室要加强对备用金和预付款项的管理和监督,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清理,对超过规定期限未能报销而又未归还的借款,财务室应及时督促办结,并严格坚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

七、财务档案的管理

1、财务档案是本局经济活动的记录,各种报表、凭证、账簿、

有关资料,年度内由财务室负责整理、装订,隔年度移交局档案室统一保管,按财政部规定的保管期限做好档案的整编、归档和销毁工作。

2、档案保存必须年度、月份连续,不能短缺。财务档案非经办人员不得擅自查阅和复印等。

八、会计人员的管理及分工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财务部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 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核算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 1

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单位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2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公司按规定人员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同意不能改变转款单位名称。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和总经理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其他事项

二十七、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二十八、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二十九、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内保处,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安保人员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记忆体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储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帐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帐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帐帐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1、应收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帐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登记相应的帐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帐,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1、社区学校开办资金有各成员单位和状元街道政府承担,开办资金不撤资、不挪作它用。

2、鉴于社区教育的公益性,社区教育的收费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

3、社区学校的经费使用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重大支出由校委会讨论通过。

4、社区学校所租赁的场地及财物损坏及其它支出按市价支付。

5、社区学校财务事项一律归财务处管理,必须建立统一帐目,各部门不得私设外帐,各种教育培训活动的收费一律按规定标准执行,所受费用一律上帐。

6、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费用后,各成员单位在办学结余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回报。

7、用于社区教育的资产及其设备,不得出卖、转让或提供担保。

8、在成员单位进行变更时,须进行财务清算。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适应中国xx发展总公司深化改革、转换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推行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三者分开又相对统一的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合理规范xx系统各所属企业(不包括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管理,保证企业沿着健康和良性循环的轨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财务体制。各企业必须根据自身特点和规模,按照会讨“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设立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各企业的财务领导权,为各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各企业财务部门在本企业总经理直接领导下工作,同时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会同投资管理部对总公司重大项目实行资金的筹措、调拨和管理,以及重大项目的投资改造、财务预决算、利润考核与收益分配等实行直接控制。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因所属行业和经营范围不同,应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10个分行业的企业财斧制度和13个分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具体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凡总公司财务本部制订的明确规定运用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办法,各所属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各所属企业制订的财务制度和办法不得与总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并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实行,财务本部对其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会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总公司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财务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变更与修改,须经财务本部批准或报财务本部各案。

第七条各企业领导应注意发挥财会人员的作用,努力为财会人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贸易合同的谈判及投资、融资或其它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应有财务部门的经理(负责人)参与,决策者应认真听取其意见。

第八条xx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企业的任务,由总公司统一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给各企业。总公司主要下达完成年度利润计划、上缴管理费基数并辅以营业额等指标。各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计划指标,并据此制定具体的财务计划和全年财务预算,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下同)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主管)和财务人员统一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对各子公司和有独立人事权的专业公司的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负责人)总公司财务本部有任免建议权。

第十条各企业的流动资金是为保证完成业务经营和生产任务而使用的`周转金,它包括总公司拨给的流动资金、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信贷和其它资金。总公司财务本部除提供投入资本中的流动资金外,原则不再提供其它流动资金。非经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各企业不得将流动资金用于正常经营以外的其它用途,或非法转移给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信贷资金是各企业自行向银行申请的借款。各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筹资、融资活动,可向总公司申请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但应符合总公司制定的《关于资金担保和开立信用证的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必须与总公司签订“保证书”。各企业需要总公司为其垫付的货款、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等,总公司在审核批准后,视同发放贷款办理。凡各所属企业向总公司申请的借款,除按总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申请外,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参考银行贷款利率加息计算。

各专业公司一次从外部借款500万元以内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必须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十二条各企业的所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其它资产,不论其是总公司投入的还是经营中形成的,均属国有资产,都应纳入本单位财务帐目进行核算和监督,各所属企业都不得持有帐外资产,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各企业要制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凡购置的资产都要建帐登记、定期清查,发生溢损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处理。企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本企业的资产时,应努力实现本企业资产结构的最优化,提高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四条各所属企业进行重大项目开发和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周密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减少盲目性,做到科学决策。各所属企业占用总公司的资金或惜款对外投资或开发项目,以及超出授权权限的,均应按规定报总公司审核批准。

第十五条各所属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确立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努力增收节支,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力争做到每一笔业务都有所盈利。

第十六条各所属企业的一切收入均应及时进入其在银行开立的帐户,纳入本单位会计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截留收入,或者私设“小金库”,搞帐外资金。

第十七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总公司的指导思想和计划指标,编制相应的年度销售。利润和资金计划,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

第十八条各所属企业编制的各项计划应对总公司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以便于控制和考核。各项成本费用的开支标准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同行业标准实事求是地确定,不互相攀比。

第十九条各所属企业要根据本单位的行业特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科学完整的成本核算体系,严格区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不得乱挤乱摊成本。成本项目、计算方法、开支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全面预算中各成本项目的指标(按收入比例确定的除外)不得任意突破。如确有必要改变和突破的,应事先报总公司财务本部批准。

第二十条各所属企业都应切实树立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第二十一条各所属企业按国家税收征管条例规定的办法纳税,即:应按属地原则就地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库;应由总公司统一交纳的税种,各企业必须及时足额将税款上缴总公司。

第二十二条各所属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公司制度合理分配。原则上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弥补上年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益金和公司留利。

第二十三条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一一10%提取,用集体福利;企业留利应先适当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余自主决定使用。上交或管理费按年初总公司下达任务数及时足额上交总公司。愈期不交者,总公司将派出工作组对其进行审查,并按有关规定对其领导班子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按规定真实、及时地编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按规定单独编报报表的企业,其各种报表应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不单独编报报表而与总公司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应于当月终了后5日内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报送规定的内部报表,财务本部于当月10日出汇总合并报表。

第二十五条根据重要性原则,有关重大事项应予单独披露或附加文字说明,年终报表必须要有关于本企业财务状况的分析和说明。

第二十六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权减少或增加各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财务本部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数量,或者要求补报有关资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是对xx系统各所属企业财务工作的原则性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同各方面经济关系的基本规范、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现代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企业面临的新的经济形势要求企业必须建设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目前许多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仍停留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尽管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已有多年,但我国大多企业的财务管理,依旧是会计和财务不分、财务仅是作为会计的附庸而存在,其对象仅限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其内容充其量也只是成本费用的控制而已,而对如何按公司制度的要求筹集资金、用好资金、合理分配利润等,则研究不够。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摘要:物业管理企业中如何控制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的人力成本支出,通过合理的岗位配置,以及充分利用公司的资源,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交替管理使用降低人力成本,为企业赢得最大的利润。

关键词:物业管理企业人力成本控制。

在现代物业管理企业中,随着人力成本的不断提升,企业的盈利变得越来越困难,但追求经济效益也是物业管理企业这个经济组织最主要的功能之一。

物业管理是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成本在全部成本支出中占60%以上的比重。

因此,对于物业管理企业来讲,控制人力成本的支出对于企业盈利水平具有重大的意义。

笔者根据多年的物业管理经验,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管理人员人力的成本控制。

物业管理企业的性质决定了物业管理企业成本费用主要是人力资源成本。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活动及其管理是基于一定的企业制度而建立的。在公司制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中,作为股东的出资者,具有终极财产所有权;作为代表股东利益的公司董事会,其有完整意义上的法人产权;公司的总经理,具有公司的经营权;公司的财务经理,则具有公司决策的执行权和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权。在公司制模式下,股东作为出资者,为保证资本的保值和增值,一般通过间接控制,来行使其监督权,在财务上形成以出资者的管理主体的出资者财务行为;在公司内部董事会和总经理通过行使法人产权和直接经营权,全面而直接地参与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和管理,在财务上形成的经营者为财务管理主体的经营者财务管理层次;公司的财务经理,行使财务决策事项的'执行权与日常管理权,在财务上形成以财务经理为管理主体的财务经理财务管理层次。

监督权、决策权、执行权三权的分离、有利于明确权责、有利于公司财务内部纺束机制的形成。

1、出资者财务规范体系,主要是指股东在何时何种状态下对何种财务事项进行何种决策。一般而言,由于对剩余收益权的关注、有关公司分红及配股方案的决策,是出资者财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2、经营者财务的规范体系。

有关董事会的财务规范。董事会的财务规范范,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是董事会的财务权限;二是董事会对经费管理者财务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有关公司经营者财务的规范。公司经营者受董事会委托负责日常经营决策与管理,它是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主体、同时又是日常非重大经营的管理事项的决策主体。应明确公司经营者在财务审批、签订合同、提供对外担保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体财务权限和为履行出资人受托责任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

3、财务经理财务的规范体系。财务经理受公司经营者委托对公司的日常财务运作进行管理协调,主要有以下内容:

明确公司内部各有关利益主体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和职责,建立财务管理的岗位责任制。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的分项管理制度,包括筹资管理制度、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收益和利润分配制度、财务分析和财务评价制度。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特制定如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经办各种事项,有计划、有控制地安排各项开支。鉴于公司统一管理需要,各项财务支出,一律实行总经理审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的各项开支,采取有计划性管理和日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具体管理方式。

1、日常性采购及其他正常开支项目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审核签字手续后交财务办理付款。

2、非日常性用款,需办理用款申请,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1、差旅费的报销标准依据《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签字报销。差旅费实行按章办理、超支不补的原则。

2、有关差旅费开支的具体标准参见《差旅费报销开支规定》。

1、各部门应根据需要作好采购申请,按计划提出采购申请,尽量避免紧急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单位价值在2,0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一个适合本企业的标准),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范畴。

2、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固定资产购置,原则上由指定部门统一采购。

4、固定资产成批采购或数额较大的,必须事先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规定采购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成交价格和结算方式。

5、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1)、由有关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所购固定资产的用途、品种、规格、数量。

(2)、交由总经理审定手续。

(3)、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集中办理。必须遵循货比三家、优质优价和经济适用的原则。

(二)、固定资产经财务部进行登记造册后,进行监督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和完好情况。

(三)、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比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办理。

(一)、基本要求。

1、各项费用报销,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主要包括法定的发票、收据等及相应的原始凭证附件、清单等)。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各项费用反映的经济业务必须真实。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必将严肃处理。

3、报销时,各项手续必须齐全,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审批各项业务,审核签字人员对其审核的有关业务事项,承担连带责任。

4、各种报销业务,有关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报帐。

(二)、报销审批程序和要求。

1、经办人员根据有关的发票单据及附件及时填制报销凭证。对有关的业务内容、数量、金额、单据张数等必须经核对后如实填写。

2、所属部门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核,主要审核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性。

3、到财务部门将有关单据交会计人员审核,主要审核其有关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以及有关费用标准、计划的执行情况。

4、报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审批。

5、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6、最后,到财务部门交由财务人员报帐。

(三)、各项用款申请及其它会计业务,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需经工程领导小组审核,报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后方可执行。

2.工程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工程经济合同的相关条款,对各项工程款按工程项目和工程进度编制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及按进度付款计划,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批准。

3.凡须支付的工程款项,施工方必须按合同,凭施工进度预算,填制《工程款支付会签单》,由公司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施工方所报进度,按施工规范的质量要求,验证、签字认可其质量、数量。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委托人审批。方可到财务办理有关付款手续。

(一)、办公用品等消耗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安排专人进行登记,并按照标准严格控制。办公室应建立有关的台帐,登记各种办公用品的购买和领用情况。公司将定期对其登记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购买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统一购买。事先要填制物品申购单并报批签字。凭批准的申购单到财务请款和报销。

3、办公用品实行定额到人的办法。公司员工,在配齐有关办公用具后,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按每人每月定时定量并尽量旧换新的办法执行。金额较大的办公用,须单独申报。对于金额大但又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应纳入低值易耗品,参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通讯费用的管理。

1、有关费用报销标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制定。

2、通讯费用标准批准后,批准文件交存财务部门一份,按照批准的标准,按月在职工工资表中给予补补或者凭发票在标准内实报实销。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把关。

(三)、车辆费用的管理规定。

1、车辆管理、维修和保养,费用,经公司领导核定标准后在标准范围内掌握使用。

2、各种车辆日常用油应确定一个合理的范围,并加强管理,油费开支票据实行统一报账管理。(提供填写报销单,加油发票及行使记录明细,经司机,财务会计复制人,总经理签字,财务记录管理费用)。

(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一般应贯彻先申请、审核、批准,后使用的原则。使用时,应按照必要、合理和统筹安排的原则使用。

1、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交通费凭原始单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2、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填写“差旅费审批报销单”,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报销凭证,在规定的限额内,经领导审核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出差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

1、按照公司规定,各种合同,必须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或经其书面授权同意签订方可有效。

2、财务部门对各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等,应从财务分析的角度进行分析、咨询和监督。对一些涉及公司财务活动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在签订时,应当事先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

3、所有经济合同签订后,都要及时存档,同时一份(复印件)交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必要的分析、检查和监督执行。

4、合同签订应规范、严密,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以上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并具体监督执行。并将根据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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