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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用14篇)

大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用14篇)



应急预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突发情况,从而确保能够做到有备无患。附上一份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制定和完善自己的应急预案有所帮助。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当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应立即断开电源开关或拔出插头,若一时无法找到并断开电源开关时,可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棒、竹竿、手套〉将电线移开,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切断电源,如果触电者在高处,要采取防摔措施,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摔伤。

1、呼救并拨打报警电话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大声呼救并拨打报警电话120和110,同时报告上级主管或应急指挥部门。

2、紧急救护

根据触电者情况进行简单的诊断,并分别处理。

(1)病人神志清醒,单感乏力、头昏、心悸、出冷汗,甚至有恶心或呕吐,此类病人应使其就地安静休息,减轻心脏负担,加。陕恢复,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小心送往医疗部门检查治疗。

(2)病人呼吸、心跳尚存在,但神志昏迷,此时应将病人仰卧,周围空气要流通,并注意保暖,除了要严密观察外,还要做好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的准备工作。

(3)如经检查发现病人处于休克状态,则应立即针对不同类型的休克进行对症处理,如呼吸停止,应用口对口的人工呼吸法来维持气体交换,如心脏停止跳动,应用体外人工心脏挤压法来维持血液循环。

1、紧急求救

第一时间紧急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医生前来救治,并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势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医生。

2、紧急救护

(1)应尽快迅速挖掘被掩埋伤员,解除重物压迫,并转移至安全地方口。

(2)挖掘被掩埋伤员及时脱离危险区进行简易包扎、止血或简易骨折固定,对呼、心跳停止的伤员予以心脏复苏,消除伤员鼻内泥块、凝血块、呕吐物等,将昏迷伤员舌头拉出,以防窒息。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应急抢险指挥部。尽快与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1、及时报警组织扑救

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及报告主管部门领导及应急指挥部,并尽快组织人员扑灭火灾,特别在火灾发生初期要把握好扑救的最佳时机,迅速在火源起点部位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扑灭。

2、集中力量控制火势

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应先控制,后灭火,首先利用灭火器材集中力量,在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进行补救,以控制火势蔓延,然后具备灭火条件时,再展开全面扑救,一举消灭之。

3、疏散撤离火场可燃物,阻止火势蔓延扩大。

组织安排人力和设备将受到火势威胁的可燃物质转移堆放在上风向的安全地带,以阻止火势蔓延扩大,在进行物质疏散撤离时,应首先疏散通道,然后利用通道迅速救援被困人员及疏散撤离物质,其物质不得堵塞通道。

4、抢救被困人员

(1)救人重于救火,应尽快安排人力、物力,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发生火灾,要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撤离危险区域,安排熟悉情况的人做向导,积极寻找和抢救被困的人员,使被困人员得到及时救援。

(2)人员撤离火场途中被浓烟围困时,应采用低姿势行走或匍匍穿过浓烟,有条件时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嘴鼻,以便顺利撤出烟雾区:如无法进行逃生,可向外伸出衣物或抛出小物件,发出救人信号引起注意。

5、施救伤员

如果发生员工伤亡时,要马上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拨打“120”进行电话求救,如伤势较重时,应尽快转送医院救治。

1、发生事故后要马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抢救被困人员。

2、及时用梯子或其他工具将被困人员施救出罐池,并及时进行救治。

3、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法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1、高处坠落事故

(1)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情,不要随意搬运摇晃以免引起二次伤害。

(2)立即呼叫“120”急救医生来救治。

(3)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

(4)注意固定颈部斗胸、腰部脊椎、搬迁时保持运作一致,手稳。避免脊椎弯曲,震动,错位等加重伤情。

2、遇创伤事故

(1)遇创伤时,原则是先抢救后固定再送医院。

(2)当伤员身体有外伤或出血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感染,外部出血应立即采取止血措施(伤口加压法、手压止血法、止血带法等〉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

(3)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堵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1、机械伤害造成的受伤部位有手部、头部、颈部、胸部、脊椎、四肢等。

2、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对受伤人员进行检查。急救检查应先看神志、呼吸,接着摸脉搏,听心跳,在查瞌孔,测血压。检查局部泊污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3、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求助医生前来救治。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式、行驶路线、伤员伤势症状情况等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救护人员。

4、遵循“先救命、后救肢”的原则,有限处理颅脑伤、胸伤、肝、脾破裂等危及生命的内脏伤,然后处理股体出血、骨折等伤。

5、如果呼吸已经停止,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6、检查伤者呼吸道是否被舌头、分泌物或其它异物堵塞。

7、如果脉搏不存在就,心脏停止跳动,立即进行心肺复苏。

8、如果伤者出血,进行必要的止血及包扎。

9、大多数伤员可以平稳的抬送到医院救治,单对于颈部、背部严重受损者要慎重,以防止其进一步受伤。

10、让患者平卧并保持安静,如有呕吐同时有颈部骨折时,应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以防止噎塞而产生窒息。

11、动作轻缓地检查患者,必要时剪开其衣服,避免突然挪动增加患者痛苦。

12、不要给昏迷或半昏迷者喝水,以防止液体进入呼吸道而导致窒息,也不要用拍击或摇动的方式试图唤醒昏迷者。

13、机械手外伤的急救措施。

(1)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

(2)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清洁布料包好,切忌将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止细胞变质。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周围放些冰块,或用冰棍代替,速随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14、发生头皮撕裂伤急救措施

(1)必须及时对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它对症措施。

(2)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京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

(3)使用抗菌素,注射抗破伤风血清,预防感染。

(4)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1)坠落在地的伤员,应初步检查伤惰,不要随意搬运摇晃。

(2)迅速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求助医生前来救治。在电话中应向医生讲清伤员的确切地点、联系方式、行驶路线、伤员伤势症状情况等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救护人员。。

(3)采取初步急救措施:止血、包扎、固定。

(4)注意固定颈部、胸、腰部脊椎、搬迁时保持运作一致,手稳。避免脊椎弯曲,震动加重伤情。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

时值岁末年初,为防止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发生,杜绝储存运输和燃放等环节发生事故,根据县安委办〔xx办发[xx]17号〕文件精神,xxxx镇人民政府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大清剿行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有非必打,除非务尽”的原则,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

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4、零售经营户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烟花爆竹的;

5、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产品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

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的;

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

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场所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五)非法燃放领域。

1、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无审批手续从事烟花爆竹燃放业务的:

2、未经许可擅自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3、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军事训练、社会实践、旅游考察等大型群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群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队教师疏于管理、学生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自行活动或离队;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1、学校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在组织、举行学生校外活动前,学校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学校要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学校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要配备专职教师带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师,并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参加集体食宿的所有人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服从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学校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学校在组织学生异地参加军训、实践、游览、参观等活动时,对需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查看就餐地点,查验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堂和小卖部等)以及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饮水卫生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并将就餐地点和人数告知当地的教育部门及卫生监督部门,经卫生部门认可后,方可组织学生就餐,确保活动的环境、饮食饮水的卫生安全。

4、学校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

(1)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学校报告,学校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2)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学校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学校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回学校或去安全的地方。

5、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学生家长),做好安抚工作。

6、落实公安、卫生、教育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学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参照《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中或车辆上,可参照《校车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开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器械(具)、设施、设备引起的,学校要与活动场所、活动承办单位交涉,并配合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8、学校要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

9、及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10、必要时公安介入。

学校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我校对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和职责,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

组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级、副校级领导。

成员:各处室、专业部主任。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办公室主任、教育处主任、教学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应急救援领导组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组平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和监督工作,适当的时候组织全校师生进行应急救援的演练;事故发生后实行首长负责制。

2、负责组织实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向市教育局和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应急救援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在事故发生后十分钟内达到事故现场,各工作组按预案开展工作。

4、负责师生的思想稳定及事故的善后调查、处理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5、根据上级的授权,按统一要求,负责向新闻媒体发布事故的相关信息。

6、领导组成员在事故发生后,预案终止前,必须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三)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职责。

1、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校级领导担任,负责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抢险救援组:各职能处室职工和专业部教师,负责实施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本着“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的原则,全力抢救受伤人员。

3、现场秩序维护组:保卫科科长及相关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现场秩序的维护。

4、组织人员疏散组:教育处主任、专业部主任、现场教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师生的疏散工作,特别是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要有序的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迅速撤离事故现场到安全的避难场所。

5、伤员救护组:办公室主任、校医,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救治和医院抢救工作的联系。

6、救援物资保障组:总务处主任,负责救援物资的组织和保障。

7、家长接待工作组:教育处主任、教学处主任、专业部主任、班主任,负责接待受伤学生的家长,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稳定家长的情绪。

各工作小组分工协作,全力参与抢险救援,把抢救师生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安全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一)火险。

1、学校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校园、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的巡查,一旦发现火情,一方面组织就近人员使用消防器材进行及时扑救,火情较大,要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另一方面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火情(电话:2383060),同时及时通知和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报警工作要做到谁发现谁报告。报警时,首先要沉重冷静,不要惊慌;二是要讲清楚起火单位、地址、燃烧对象、火势情况,并将报警人姓名、电话告知消防队;三是要早报警,为消防队灭火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2、保卫科在接警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并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位后,立即按预案各施其职开展工作,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4、应急救援工作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生命损失。

(二)社会安全事故。

1、学校门卫要加强对入校人员的盘查、登记工作,防止不法人员入校给师生带来安全隐患。校园内一旦发生恐怖暴力事件,知情人员要设法拨打110电话报警,并立即向学校保卫科报告(电话:2383060),现场教职工要设法与犯罪分子周旋,稳定当事人双方的情绪,争取救援时间。

报警时,一是要讲清发案的地点、现场人数、危及生命安全的施暴工具(如:刀、枪、炸药)等基本情况;二是要注意回避犯罪分子,防止激怒罪犯;三是要早报警,尽量减少损失。

2、保卫科在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组织救援工作,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

3、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位后,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密切与公安人员配合,立即按预案各施其职开展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应急救援工作应将组织事故现场师生安全疏散和抢救受伤人员生命摆在第一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文档为doc格式。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20__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__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月22日至20__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__年1月27日至20__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__〕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本辖区内的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将危害降到最小程度。

1.3.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1.3.3平战结合、资源整合。坚持全面规划,资源整合,加强培训演练,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发挥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1.3.4加强沟通,通力合作。有关社区和单位应通力合作,加强信息的沟通。

1.3.5广泛宣传,加强防范。加强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各界支持、参与事故处置的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择情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措施并严格遵守《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辖区生产安全事故。

2.1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2.1.1设立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由办事处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办事处相关科室、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

2.1.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安监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辖区应急体系建设和指挥部交办事宜。

2.2营市街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a.核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b.协调与上级应急机构、部门、辖区单位之间的关系;

c.决定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d.组织、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e.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和营市街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f.承担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g.协助区政府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执行;

h.及时汇报并请求区政府启动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2.2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d.组织指导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培训、演练和交流工作;

e.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1几类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3.1.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

a.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尚未爆炸的危险物品并疏散人员;

b.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c.协助公安部门查明爆炸物品的种类和数量。

3.1.2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撤离或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

c.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3.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3.2.1事故报告

规模以上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将事故概况同时分别报归口管理部门、110指挥中心、区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x)、区安监局(值班电话:x)。

规模以上单位和规模以下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街道科所队、社区居委会要在得知事故信息后的第一时间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2.2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分别响应。指挥部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在1小时内报告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监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及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置的有关事宜;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区级以上有关应急机构给予支持。

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程序

3.3.1先期处置

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办公室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a.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b.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c.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d.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e.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f.其他必要的先期措施。

3.3.2应急决策

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报区有关部门。

3.3.3预案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应急救援队立即到位,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

3.3.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指挥部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a.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b.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c.迅速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险区域,维护秩序;

d.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e.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f.向办事处和区安监局(电话:87589832)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3.3.5措施要求

e.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出现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等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对一般事故,现场指挥部在确认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已经消除后,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办事处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对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级及以上政府决定是否停止应急状态。

5.1善后处置

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者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5.2事故调查与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区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5.3奖惩与责任追究

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关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制定,报区安监局备案。为适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改进完善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每年修订一次。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组 长:李秋军

副 组 长:王伯勋、郝振清

成 员:柴宏伟、王新平、郭强、韩兴华、马林平、崔春林、王秀芹

根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校上下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包括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内发生的其它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 1 人以上死亡、 3 人以上受伤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一)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值班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其他教师及时向校长报告。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信息后,岗位主管人员必须在 5 分钟内向主管领导、校长报告,必须在 5 — 10 分钟内向镇和区教委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 、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2 、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 、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 、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学区和县教育局。

2 、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 122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 、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 、学校 d 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 d 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 、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镇、区教委。

4 、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 110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 、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

2 、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 、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 119 、 120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 、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要持证上岗,并购买特种行业保险。

2 、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做好其他师生疏散工作,及时报告 110 、 119 、 120 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并迅速将情况报告镇区教委。

3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 、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报请镇、区教育局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必须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

2 、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镇区教委。

3 、及时报警 110 、 120 、 122 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 、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 、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3 、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 、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 、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 110 、 120 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 、学校对传染病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 、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区和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九)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 、食物中毒发生后,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 110 、 120 请求援助。

2 、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 、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教育局要求、和中心学校安排,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我校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周杰。

副组长:赵一锋、赵有芬、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

(一)、传染性疾病。

1、学校学生或教职工在家中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或教职工在校内出现传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校隔离室休息,由村医作初步检查,需转医院治疗的立即转传染病医院。学生出现传染病症状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校医或班主任老师护送去医院。

3、在校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诊治。

4、学校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6、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7、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食物中毒。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中心校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建筑物倒塌或发生火灾时。

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的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

(四)、突发事件。

1、遇来人来防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不得放行,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师及有关部门领导,及日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3、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如有事件发生,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五)、楼道安全管理及疏散。

1、每天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迎接师生的到来。

2、禁止在校园教学区内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值日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在校园内上述违规现象。

3、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其他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4、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5、学校要不定期的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楼梯照明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教育局和中心学校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工作建立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一律取消该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学校以及幼儿园新建、改建和扩建食堂前,设计施工图纸要送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经预防性卫生监督、符合卫生学要求签署意见后,再行组织施工,以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工程竣工后要申请卫生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均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就业。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查证、验证制度。

(四)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学校要对食品采购严格把关,到相对固定的场所采购食品,以保证其质量。

(五)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每餐的各种食品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原则上,所有熟食不应隔餐过夜。食堂剩余熟食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学校以及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七)学校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八)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九)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十)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2小时内)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十一)学校食堂与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学校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一)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采取电话、传真、行为、网络等多种方式同时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保准确、及时,万无一失。并视情况向事故可能波及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报。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2)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有关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

之一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加强和改进学院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中心校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区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司衍福。

副组长:肖淑敏李承俊。

成员:张维斌翟所水王业华翟所文王开忠翟乃舜。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5080034。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学校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含学校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学校重大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学校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学校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学校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学校外来暴力侵害事故,学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学校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1、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中心校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中心校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

四、

l、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2、学校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l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在实验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及时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情况报告中心校。

3、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抢救,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学校d级危房一律不允许使用,封闭的d级危房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3、学校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组织师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时将事故信息报告教体局。

4、对受伤师生组织抢救,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要定期检查锅炉使用情况,做好锅炉工的培训工作,购买特种,行业偎险。

2、事故发生后,及时抢救受伤师生,及时报告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预案。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中心校。

3、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警1lo、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利用学校隔离室对患病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警110、120电话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和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中心校、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的跟踪工作。

(十)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突发。

事故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时迅速切断有关电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

2、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领导。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4、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二)食物中毒处置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报警。

2、立即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同时将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传染病处置应急预案

1、发生传染病时及时通知家长隔离治疗。

2、迅速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做好环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疗、病理和传染源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其它伤害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医院诊治。

2、及时向校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3、及时通知受伤者的家属或家长。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搜集有关材料,妥善处理事故。

应急指挥z

手机z

牌界派出所z

牌界医院牌界供电所z

牌界水厂z

医疗急救中心:120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消防: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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