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在读完一本书后对其中的内容、故事情节和人物角色等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接下来,请大家一起阅读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探究不同读者对同一本书的不同感受和理解。
我无法揣摩出当年劳伦斯是怀着怎样的复杂消极的心境诉说着书中这些人物的故事。
劳伦斯式的笔调,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的绝望。
就算是那他稍表现出的微弱的希望气息,也总显的格外吝啬。
但就更深层意义来看,男人们在这边小说中是更加的举足轻重。
杰拉德极具偶然性的死相信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他就那么的死在雪地中了,就像睡去了一样。
我相信劳伦斯是恨杰拉德的,就像他恨当时的英国一样,但是本能的爱国情绪让他最后安排杰拉德那么死去,安详的,就那么睡去了。
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在我看来就是代表了当时英国工业文明发展下的一种群“机械产物”,他其实在小说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
有着一副人的皮囊却没有灵魂的死人。
背负着曾经误杀弟弟的前科,杰拉德一直一直都迷茫着一种悲剧的气息。
劳伦斯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停重复着:杰拉德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迷人,他是那么的能干,那么的富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
可能杰拉德的外表就像当时英国工业文明那样,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
他没有灵魂,所以注定他不能爱,注定他精神上的匮乏,注定他不能快乐。
他似乎是爱着戈珍的,他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是爱她的,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的空虚才让他错觉,其实他根本没有爱的能力,对于伯金也一样,当伯金提出宣誓结成血谊兄弟时,杰拉德却闪躲了。
其实他渴望着爱情,与戈珍的爱情,与伯金的爱情。
可是他没有爱的能力这个事实却奠定了悲剧的基础。
他物质上的充裕与精神上的匮乏不停的矛盾冲突,这也是那个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其实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谋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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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
来源:我愿化成一阵风,沁人心脾的风,空气成了我的“爱人”
我就像一只小鸟,翱翔在天空中享受着蓝天妈妈的'拥抱。但我并不知足,于是低飞在檐上,那檐很低很黑,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我不再与“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我已到了另一个世界,有甜、有酸、有苦、有辣,但我从未后悔过,因为我第一次站在檐上就喜欢上了他,在我眼中他是那么的潇洒英俊,于是我爱上了他,开始了我新的旅途。我开始注重我的打扮了,披上了一件银装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爱上了他,明知是旋涡却心甘情愿往下跳,就这样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只小鸟,为了私爱而牺牲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得到一点温暖,就以为是幸福。
日子长了,记忆像酒一样,随着时间越陈越香,我被幸福包围着,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
幸福时,厄运来,我和他名落孙山,已“泯然众人也”。老师开始用心来察觉我们了,心似乎像电杆上的鸟儿七上八下杂乱无章。
心,久久不能平静,很不是滋味。
我,无奈的说:“分手,快乐。”
他也无奈的说:“分手,快乐。”
闭上眼,听!我的心在跳,好像我丢失了什么似的,好像到了世界的末日,我舍不得,然而我为了我父母亲,为了兄弟姐妹,为了老师,更为了我自己,不得不放弃。
初恋,你让我初次尝试了人生的苦与乐,泪与笑,我将放飞你,让我成为以前那只快乐、无忧无虑的鸟。
我当然不是第一次读这本小说。在『匆匆那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就立刻也跟风读过了。更何况当年黄磊一直嚷嚷着要拍,我等了好几年也没注意到同名电影上映或电视剧热播。
九夜茴也没写几部作品,非要比较的话,这本更打动我一些,让我流的泪更多一些。
即便我早已经知道故事的走向和结局,我依然被孟帆的暗恋感动到崩溃大哭。看吧,一定是因为我实在太情绪化了。才不是因为那些作者提到的歌曲正好也出现在我的青春回忆里呢。才不是因为我也曾经像孟帆一样卑微又无望的暗恋过某个人呢。才不是因为我也爱过也被爱过也错过也失去也遗憾也心痛过呢。
一本好的小说,也许有一天会有更好的影视化作品,也许永远不必非得拍出来。它存在于读者的心里,在那些曾经阅读的时间里,在那些后来回忆的碎片里。它闪闪发亮的样子真美。
读过了周作人的《初恋》,让我想起了她,以及当时那段蒙胧的“感情”。
dd题记。
转折是小学五年级时,一次我们共同参加绘画比赛,赛后,她把一张画纸给我,上面有几个字和一幅图,“赠班长**(我当时是班长)”说实话,当时真是太兴奋了,我也回赠了她一张,回家路上,就别提了,除了高兴,没有别的了。
小学毕业时,我们本来说是去同一个中学的,由于我的一些原因,我们分开了,旧这样,没有再见面,中学里,由于学习太紧,我们没有联系,就在我对她的记忆逐渐要模糊时,她来信了,我真的很感动,也很后悔,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我很薄情吗?信中,她写了对我的思念,我又何尝不是呢?很快,我回了信。
焦急的等待中,她的第二封信来了,随后是第三封,第四封,……我们。
习惯总把自己想大!其实我根本什么都不是!什么也算不上,就是一个失败者!在电影中主角看起来傻,但不知比我强多少倍。
他做的那些事我做不到,他的单纯,让我心痛。曾经我也是那样傻傻的过每一天。但我以不知那天起我变的肮脏了!面对这样没心没肺的自己我从未有过改变。
曾有过梦想,现在都成幻想。对生活麻木,对现实失望。
电影完全诠释了行动永远比说话强一万倍,亲情到最后永远都是离你最近的,爱情总是最心痛的!
看完后我想起了太多的人,第一个想的还是思,她是我最痛的!但那只是曾经。更想的是珍惜现在!
我的人生还很长,我会让它完完整整走完。
呵呵,语文那是那么不好。
。
细雨敲打着梧桐。
敲打着一个。
硕大无朋的句号。
心漂在雨中。
听云留下的。
一握四溅的泪。
那是扯着云霞的岁月。
浅浅的海湾。
盛不下远航的心念。
青春甲板上。
你披着华彩。
立成一动不动的桅杆。
我是起落的风帆。
和着你的韵律。
追寻风浪中时隐时现的灯塔。
一起吟诵狄更斯的那句。
爱能使世界转动。
一盏熬夜的灯。
聆听风霜凝成的雪。
在窗外呼啸。
火苗熄灭的瞬间。
颠覆了所有时光。
爱的帷幕裹着。
黎明与黑夜交织的人生。
如一块石子落进湖泊。
波光荡漾,摇碎。
织女的痴情。
牛郎的.思绪。
当年的圆月还在。
润心的清辉。
穿过沾满尘埃的窗棂。
闯进我的梦里。
你笑脸酡红,背影无言。
我被岁月佝偻的腰。
一瞬间变得笔直。
那时我十四岁,她大约是十三岁罢,我跟着祖父的妾宋姨太太寄寓在杭州的花牌楼,间壁住着一家姚姓,她便是那家的女儿。
伊本姓杨,住在清波门头,大约因为行三,人家都称她作三姑娘。姚家老夫妇没有子女,便认她做干女儿,一个月里有二十多天住在他们家里,宋姨太太和远邻的羊肉店石家的媳妇虽然很说得来,与姚宅的老妇却感情很坏,彼此都不交口,但是三姑娘并不管这些事,仍旧推进门来游嬉。她大抵先到楼上去,同宋姨太太搭讪一回,随后走下楼来,站在我同仆人阮升公用的一张板桌旁边,抱着名叫“三花”的一只大猫,看我映写陆润痒的木刻的字帖。
资料。
“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东西,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的。”
我不很明白做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道,
“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
大半年的光阴这样的消费过去了。到了七八月里因为母亲生病,我便离开杭州回家去了。
一个月以后,阮升告假回去,顺便到我家里,说起花牌楼的事情,说道,
“杨家的三姑娘患霍乱死了。”
我那时也很觉得不快,想像她的悲惨的死相,但同时却又似乎很是安静,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
发现你在西单图书大厦第七排畅销小说书架后偷看我,是半个小时前的事。
我头皮有些发麻,因为我看你第一眼便想到了金城武,我看你第二眼就开始神经兮兮地联想你是不是和书里那个男人一样,正在预谋着某个不可告人的绑票计划。所以我几乎是用逃的速度离开了图书大厦。
正当我捂着胸口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偷笑自己终于安全无恙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声尖锐的叫声瞬间刺穿了55街的楼顶。而你,脸红得如同一颗冻坏了的番茄。
“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会把你吓成这样。”
这是我们第一次认识,情节足够作一个精彩的电影开场白。你说你在图书大厦看到我的第一眼就觉得面熟,后来终于想起我长得和你笔下的短片女主角有点像。说到此,你又抓抓头,“那什么……你愿意免费出演我的短片吗?”
麦辣鸡翅在我的唇齿间停留了十秒钟,然后我爽快地接过你递来的剧本光盘,爽快地丢下我的手机号码和姓名,事情就这么搞定了。
约定日期的那天早上,天有点阴,15度的天气我只穿了件凉快的白纱裙,下面配一双宝蓝色圆头鞋,姿态考究地坐在北电木椅上等你。半个小时过去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大老远传来,“同学!同学!你别走啊!”
你的第一幕场景设在学校后门一条偏僻的巷子里,筒子楼里最北边的那扇窗口就是男主角家,他常常躲在破了一个角的窗口后面,偷看女主角从楼前走过。而我的任务,就是姿态绰约地在镜头前走来走去。
我没想过自己这么没有演戏的天分,一面对你手上那黑乎乎的摄像机我就特紧张。第十遍cut的时候你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根烟,皱着眉头抽了起来。
我偷瞄了你阴沉的脸一眼,委屈得快要哭出来。想当初在图书大厦硬拉着我要拍戏的人是你,现在摆着一张臭脸的人也是你。我想了想,走到你面前说:“算了,别浪费时间了,我看你还是找别人拍吧。”没想到你一反前几次亲和的面孔,眉毛一竖,“我真是看错了人,你以为拍戏就和吃麦当劳一样只是用来打发无聊时间的吗?同学,这是创作,你要把那些矫情全部甩开,你要忘却时间抛却本我,让自己完全沉浸在戏中世界里!”
我没看过你这么认真的样子,一阵寒风吹过,我瑟瑟地打了一个寒颤,你见状立刻脱下外套披在我身上。这外套暖烘烘的,还带着几分你的体温和淡淡的烟草味。
我不想再被你骂,于是打起十二分精神想像自己就是故事里的那个女孩。
我渐渐找到了感觉,被喊cut的次数越来越少。
收工的时候已是华灯初上,你很豪迈地搭着我肩膀对大家说:“今天真是辛苦大家了,走!我请大家喝酒去,不醉不归!”
这个晚上的收获可真多,我搞清楚了原来你真名叫夏武,导演系大四学生,最崇拜的导演是张艺谋,最喜欢的明星是安吉丽娜?茱莉,你喜欢她女王般冷冽的唇角和性感迷人的身段,因为她和你的梦中情人张佳有那么点相似,都是如此生猛火辣,都是如此性情中人。
我未见到张佳本人,可当晚的记忆却如此深刻。
关于张佳,她显然是迥异于我身边的种种女生,我们只会温书,上课,小打小闹,周末的时候三五成群凑在一起跑去西单看电影,幻想一场绵延而轰动的浪漫邂逅。
而张佳,她是一株逆着阳光生长的植物。这个女生从不穿长裤,从不,即便是冬日也是裹着色彩斑斓的长裙穿梭在表演系的楼道里,或者楼下等待她的不同款车里。
有那么一瞬,我突然很想吃张佳的醋,可转念一想,我算你的什么人呢?
说来奇怪,一部短片不能立刻把两个心有妄念的人凑在一起,却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熟络了起来。送醉得不省人事的你回去的夜晚,有风呼呼地洞穿黑夜,宽阔似海的街道上,你的兄弟秦生在我下车前嗫嚅着问了我的手机号码。
我当然不喜欢秦生,可是他是最接近你的人,于是我便自然而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你依然会找我来拍些小短片,题材一律灰暗单调,多半是些流水多情落花无意之类的陈词滥调。对于电影我显然是个外行,可看你这个样子,我总有些莫名的愤懑在心里暗涌,于是在第n次被你大叫着cut的时候,我终于爆发了!
我说夏武你听着,以后这样烂的故事你爱找谁演就找谁演,我不干了!最后我转身,狠狠地看着你说,“夏武,如果还爱,就回去找她,如果不能挽回,那这样只会让我更看不起你!”
后来的后来,故事就这么淡了吧。
我恢复了乖学生金书婷的身份,这个城市如此地大,相遇和躲避都是如此地容易。
我没有说话,然后我和秦生就这么坐着,看窗外天光将暗,夜幕渐渐降临了。
只是,夏武的唱片不会说谎。那张被刻录的光碟,从头至尾一直在唱着一首歌,那首歌的名字叫:“可惜不是你。”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我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子,他每天与我一块儿下楼,背上背着个大书包。与我不同的是,我向右边拐弯,而他则拐向了左边,左边也许有他的学校吧。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泪水涟涟,放假回家时,疯疯癫癫地去找他,却没有结果。小屋一直锁着,人去楼空,问房东时才知晓,这是一个男孩子租下的房子,现在退租了。他的租期只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正好是他与我相处的整个时光。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我知道你孤身一人,便想着帮你,我故意租房子住了下来,害怕你寻短见;我喜欢你,可是,我却没有文化,我拼了命地补课,可时间太晚了;我没有考上大学,失了约。就是这些,我的父亲也入了狱。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长吁一气,终于将这本书读完,读这部小说,常常会把人拉近矛盾与绝望的挣扎之中,小说留给读者的,是一种莫大的虚无感和一种内在的现实性思考。
《恋爱中的女人》代表了劳伦斯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他以非凡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心理问题。看过这部书之后,感触良多,故事实际上很简单:厄秀拉和戈珍是一对姐妹,认识了本地督学伯金和矿主杰拉德,然后这四个年轻人分别相爱,包括伯金和杰拉德两人之间的一段暧昧情愫,最后杰拉德死于旅游时的雪崩。
而更深一步的死因,我认为是源于他可怕的工业意志。
更令人头疼和不解的是那个漠视死亡的伯金。难道是因为他的艺术家身份而有与众不同思维方式?也略微叹服于他的超自然思想,在他的世界里,艺术与生活是有质的区别的。对生,他了无渴望;对死他不畏不惧。对他进行深入的思考,到不自觉的想到了佛家的“万物皆空”。
我想在写这部作品时,作者本人必定是怀有巨大的心灵煎熬和颤栗的。我们可以更加深入的看到死亡的多重方面的`存在的多种可能,更为悲剧的死亡是人的意志和人类的灭亡。我们希望并需要的,是人类摆脱死亡的束缚,获得新生,或许这也正符合了那句“死亡是新生的起点”。
《恋爱中的女人》代表了劳伦斯小说创作的最高成就,他以非凡的热情与深度探索了有关恋爱的心理问题,来看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
《恋爱中的女人》终于看完。
翻看了一下记录,从7月2日开始,今天是21日,历时20天,除了有几天有事缺席,差不多每天是以两章的速度看的。
这个定时定量的看,一是为了打发时间,二是寻找一份寄托。
可是,这二十天读下来,这份阅读的感觉很不好,之所以强迫自己看完,是想看看自己的忍耐力有多强。
也是一位了不起的改革家,实业家,在现实的物质生活里游刃有余,可是无法走近试图恋爱对象古德伦的艺术空间和精神世界,也曾一度想要从伯金那里寻找精神依托。
没有温情,没有灵魂,物质上的富裕与精神的虚空形成尖锐的矛盾,这种冲突和矛盾,让他不快乐,唯有靠意志力去掠夺,去占有爱情,结果当然是徒劳。
伯金,相对杰拉尔德,也许不如其锋芒,可是这也是一个内心阴郁的人,总喜欢高谈阔论,谈人生,谈爱情,痛恨现实的肮脏,抨击社会的腐朽,有超前的意识,渴望寻找人类的一种新型关系,曾经一度,对生了无渴望,对死毫无畏惧。
与厄秀拉的相恋,他暂时寻求到心灵的一份平静,可杰拉尔德的死让他再度迷茫。
故事中的两个女人,妹妹古德伦美貌绝伦,冷漠高傲。
富有艺术气质的她,对现实的丑陋充满厌恶, 对现实中一切的人与事,总是极尽嘲弄和讥讽。
在与杰拉尔德的恋情纠葛中,她以同样的顽强意志力对抗着,偶尔的温情是对和谐宁静的一种妥协,一旦意识到对方的控制时,便会奋力抵触。
两人注定是走不到一起的两只刺猬。
厄秀拉,在四个人当中,是人格想对健全的一个。
她热情、可爱、乐观、活泼。
在五六个兄弟姐妹中,她排行老大,很小就承担了家务劳动。
与兄妹相比,她最懂事,她爱学习,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兴趣。
有思想有主见,对伯金迷恋却并不盲从,重视内心的交流,渴望精神的平等。
尽管与伯金的情路还很漫长,相信她的智慧会越走越好·
我无法揣摩出当年劳伦斯是怀着怎样的复杂消极的心境诉说着书中这些人物的故事。
劳伦斯式的笔调,在我眼里,永远是那么的绝望。
就算是那他稍表现出的微弱的希望气息,也总显的格外吝啬。
虽然小说的题目是恋爱中的女人。
但就更深层意义来看,男人们在这边小说中是更加的举足轻重。
杰拉德极具偶然性的死相信在所有人看来都是“情理之外,意料之中”。
他就那么的死在雪地中了,就像睡去了一样。
我相信劳伦斯是恨杰拉德的,就像他恨当时的英国一样,但是本能的爱国情绪让他最后安排杰拉德那么死去,安详的,就那么睡去了。
杰拉德这个人物形象在我看来就是代表了当时英国工业文明发展下的一种群“机械产物”,他其实在小说第一次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死人了。
有着一副人的皮囊却没有灵魂的死人。
背负着曾经误杀弟弟的前科,杰拉德一直一直都迷茫着一种悲剧的气息。
劳伦斯一直在絮絮叨叨的不停重复着:杰拉德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迷人,他是那么的能干,那么的富有,在我看来更像是一种讽刺。
可能杰拉德的外表就像当时英国工业文明那样,金玉其外却败絮其中。
他没有灵魂,所以注定他不能爱,注定他精神上的匮乏,注定他不能快乐。
他似乎是爱着戈珍的,他不停的暗示着自己是爱她的,仅仅是因为自己内心的空虚才让他错觉,其实他根本没有爱的能力,对于伯金也一样,当伯金提出宣誓结成血谊兄弟时,杰拉德却闪躲了。
其实他渴望着爱情,与戈珍的爱情,与伯金的爱情。
可是他没有爱的能力这个事实却奠定了悲剧的基础。
他物质上的充裕与精神上的匮乏不停的矛盾冲突,这也是那个他所处的时代的特征,换句话说,其实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谋杀了他。
其实女人要的不多,很好哄,只要你了解了恋爱中女人5个特别心理,就知道该如何应对自己的女朋友啦。
1、不受控制的嫉妒。
女性对周围的人或事甚为敏感,尤其在恋爱中,她会不断地将自己和他人作一比较,脑海里总担心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对方的承认,因此便产生嫉妒,有时会使自己无法得以解脱。
2、口是心非。
女性在恋爱过程中表达自己欲望的方法一般比较含蓄委婉,有时还会是反向。她说“不”的时候,内心往往是“好而愿意”。如约女友去看电影时,男友要去买票,女友说不用,男友就不去了,等着女友去买,那么这场电影肯定看不成。女性的这种奇异心理,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计策,当然,有时也是女性真正内心的表示。
3、令人费解的“消费”
女性在恋爱时,为满足其虚荣心理,会一改往日的节俭生活习惯,其心理是为了显示自己的男友如此地爱自己。此外,在失恋时也会大肆“消费”,如买一些不需要购买的东西,高档时装或高档食品等,其目的是以此来发泄自己内心的痛苦与烦恼,把加大消费作为发泄内心积郁的方法,从而获得心理上的补偿。
4、甜言蜜语。
女性在恋爱时,常常希望自己的男朋友有亲密的语言和温柔的举止。她们喜欢听男友说“亲爱的”“我爱你”之类的甜言蜜语。然而男性很难了解这一点,因为,一般来讲,这一类话对他们来说也是不易脱口的。
5、喜欢体验被紧张的感觉。
恋爱中的女性具有一种施虐的潜意识,如在与恋人约会时,会故意姗姗来迟,或有意不赴约,让久等的恋人焦急烦躁疑惑担心甚至痛苦,备受煎熬,以得到男友为她付出苦楚的快乐。恋爱中,这种轻微的偶尔的“施虐”也是不可缺少的“作料”,但经常过分的施虐却是一种变态的心理,是万万不可取的。
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打算将他送给我的礼物情信全都打包还给他,但是我收拾着收拾着,我就变卦了,因为他送我的那只大狗熊,实在太大,要打包的话,我不知道要支付多少快递费呢。
这只大狗熊,是他为我用心的最佳证明,那天下雨,他牵着我走,十指相扣,是我停住了脚步,在一面窗子前,目光透了过去,那只狗熊,笑容可掬,张开怀抱,等我去投。我对他说,我要这只狗熊。然后我们目光就一起瞧见熊掌旁边的标签。我记得那时候我是说,太贵了,我不要。
他有些窘迫,你刚才不是还说要的吗。
但是你买不起呀。
因为我的这句话,我们闹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他不懂,我喜欢他,并不是喜欢他可以快意掏钱给我买一只大狗熊,我喜欢他,是喜欢他因为不够钱买而心里难过,气急败坏。这一星期,他再没有来找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打工了,他是真的在一星期内,挣到了那一只大狗熊。
你是怎么做到的呀?我那时候是真没有想明白。
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用上好面料的毛巾擦嘴,就是与他亲嘴时候感觉,我匍匐在他的舌尖,一寸一寸往前走,在他的舌根,再往下,是万丈深渊,我看见他的心,掉在那里。
之后是我的生日,他没有给我买生日蛋糕,他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把匕首。
什么意思?
若是有一天,我背叛你了,你就用它,把我杀了。他很认真地回答。
他说这是他的初恋,他还是个小孩子呢,我希望他永远是现在的模样,阳光雨露,也不要强加到他身上,他永远不要发芽长大。
我的这个愿望,与小飞侠彼得潘无异,但是这个世界上,哪里真的有无忧岛吗?
我想有一天,带你走,带你去鼓浪屿,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下雨的时候,不打伞,雨水俘虏了你的发丝,它们的柔顺,全部溺水身亡。这是我十六岁时候的日记。
写在并不漂亮的本子上,然后我又会扮成他,用左手在我的日志下写回复。
亲爱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也想这样无忧无虑地与你一起生活下去,但你只看见了岁月静好,哪里知道现世艰辛。
你为什么喜欢我。像是所有的女子一般,我也不免这样问他。
不是有一句话说,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这样回答我。
我不要你油嘴滑舌。
没有为什么,我不是为了什么而去喜欢你,我只能是喜欢了你之后,才可能会去想这个问题。
他的这个回答,我无法挑剔,总的说来,他不是一个会说花言巧语的男人。我们年岁加起来,也才是而立之年。但是我们年少老成,我们从不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们知道肩膀上这份爱,是多么伟大,而我们,是多么认真地去面对这份伟大。
外界的磨难,终于到来,也是因为他傻。但是我喜欢那样的傻。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学校里现在严打早恋,我们班级里是没有人谈恋爱的吧,有吗,有的话举手看看。
没有人举手。
班主任又说,我就知道,你们也许两个人的时候,会说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到现在,却懦弱地不敢承认。
傻子都知道这个是可恶的班主任在用激将法,可是偏偏,他就举手了。
我喜欢夏洛。
班主任面对自己的班长这般反戈一击,早已经是面如土色,他反应不过来。我的他于是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他从来没有说过肉麻话,这一天,却对着我的班主任大声说出世界上情人耳朵都要听的那几个字。
我——喜——欢——夏——洛。
他一步一步将事态升级,最后无法挽回,我记得是在他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被学校开除,我和他站在教学楼顶。那一天,天空很懒,夕阳,晚霞都是敷衍了事,像是一个拙劣的画家随便涂鸦。我们一起看学校国旗队的同学把那面五星红旗慢慢收下来。
我笑对他说,如果是拍电影,我一定要用平行蒙太奇,一边是你神情落寞,一边是国旗缓缓下落。
我们坐在天台上折纸飞机,曾经他把未来挂在嘴边,但是这一天,他没有对我说未来,我也没有问明天,好像那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去保护难得的温存。九十九架飞机摆在地上,看起来是满目疮夷,我们把它们飞下去吧。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到最后,教导主任气急败坏地跑上来,他粗短的胳膊在空中乱舞,但是许多架飞机朝他扑了过去,我们便从一边逃跑。
你是故意的!我们一起迎着风跑,说出来的话一下子被风卷走。
他也大声回答我,对啊对啊,我就是故意的!
在他被开除的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正好去旅游了,没有在家,他便来了我家里。
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一年三个月三天。
天很冷,我把我冰透了的脚贴在他小肚子上,他是抖索了一下,不过还是忍受下来。
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在这一刻,我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冷静,他是手忙脚乱的,而我呢,冷静得就像是一个观众。我没有感觉到肉体上的快乐,也没有感受到精神上的欢愉。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人了。
我可以自己做主,让我的心成了他的心,但是只有是他,能做主,让我成为他的人。
最后他说,关于这只熊,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呢?
我不告诉你!
你说还是不说。我去掐他,但是力气没有他大的,终于被他制服,开始了另一番的甜蜜。
之后一段时间,他还是每天陪我去上学,放学后陪我回家。
我没有问他中间的这许多时间,他都去做什么了。只是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与憔悴。但是我却为其他事情不安起来,他可以陪我一天,十天,一个月,一个学期,只是这样子,他能陪我一生吗。
在我生日那天,下雨,他对我说,我要去打工了。
去哪里?
鼓浪屿。我要让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我培训,在几年之后,你来这里,发现所有一切都是用着最饱满的情绪在欢迎你。
他还说了好多好多,我无法确定是当时的我听不下去,还是现在的我记不起来了。
其实我不害怕他的离开,空间再远,即使十万八千里,只不过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能到,可是时间就艰难了,大话西游里面,区区五百年,孙悟空想要回去,就要耗尽一个故事的始末。我要留住他,斗的不是上海与鼓浪屿的距离,而是流年易碎,时光不停。
我爱的他,是十七岁那年,他温柔缱绻,目光里情话锦绵。是他身体青涩,动作粗笨。伟大未来,在舌尖铺开。可时光的利刃,一刀一刀,刻画他更骨骼分明的脸庞,更笑面倾城的容貌,更深邃如夜的眼神。
只是这些,我都不要,我都不要,我都不要!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冷笑看我。
当时我认为,这是一把无用的匕首,山无棱,天地合,而我的他,也不会与我绝。但是此刻,我骤然想起,这把刀,不止是他背叛了我,我去杀了他,不止是这般用的。
他走的前夜,我们去了一家简陋的小宾馆。
我们放纵地拥抱,接吻,我们的时间似沙漏,点点少。
我是那么爱他,那么爱他,我不允许时间的轮子在他身上碾过,让他出落成一个瓜熟蒂落的男子。
我可以把脑袋放在你的小腹上吗?我这样问他。
嗯。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成了一根最柔软的舌头,从他性感的肚脐进去,猛力,而坚决。我听见他的叫声,像是歌声一样,在深蓝色的天空飘荡。有一个秘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大狗熊,是他去献血车用献血的钱买来的。
然后我就惊醒了。
我竟然做了这样一个瓷实质感的梦。我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匕首,月光下我与它对视,彼此目光都阴冷。事实上,他告诉我,他是打算乘明天早上一早的火车去深圳。但是最后一晚上,我们没有缠绵。我看到了一边的大熊。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匕首从大熊的肚脐里进去,这次是轻柔与缓慢。
虽然通过刀子,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我的刀子触到了一个信封。原来他说的秘密就在这里,我把信封打开,是一张病检报告单,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白血病三个字,然后我的眼睛里就下起了雨。
有一刹那我想跑到火车站去,但是他那么聪明,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在火车上了吧。我感觉到一面旗帜缓缓升起,遮住我们十七岁最忧伤的天空。
1、只要你完整,我乐于破碎。
2、拥有你就拥有世界,没有你就什么也没有。你在哪里?亲爱的!
3、一见钟情爱上你,二话不说抱住你,三天两头来找你,四下无人亲亲你,五天之内娶到你,六十年内不分离!
4、一个女人必须了解和牢记,男人--只要他是是男人,无论老幼,他都爱漂亮的女人。
5、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6、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7、眼泪是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男人唯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
8、选择你所爱的,然后爱你所选择的!
9、小伙子们,特别是那些先生们,他们喜欢的是女性的诱惑,而不是那些让他们等得恼火的女人。
10、我用手记忆了你的样子,用耳记忆了你的声音,用唇记忆了你的味道,用眼睛记住了你的点点滴滴,用心记忆了你的一切,我爱你,宝贝!
11、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见到你的那一天!
12、我是一座安静的火山,只因爱你而爆发。
13、我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就是不能没有你!
14、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15、如果我是亿万富翁,我就要把全世界的玫瑰都买下来送给你。我是富翁吗不是,所以我只能将心奉上。
16、如果你想被别人爱,你首先必须使自己值得爱,不是一天,一个星期,而是永远。
17、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18、亲爱的,你是正数,我是负数,我们都是有理数,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19、七情六欲人皆有之,我也未能免俗啊!求求你,见一面吧,地你挑,钱我掏!
20、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流露两分。
21、女人会在快乐的爱情中忽视自己,当她预感到有危险时,会重新开始关心自己的仪态、衣着、打扮,重新开始整理房间,积极出没于社交场所,这架势有如在打仗。
23、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24、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25、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26、即使飞越一亿个光年,也找不到我对你爱的终点!
27、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28、跟女人打交道,最终总是这个结局:应该把爱献给她;对所有的女人,都应该给予特有的爱。
29、给我一个小小的家,蜗牛的家,能挡风遮雨的地方,不必太大。
30、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31、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轻的犀牛饲养员马路爱上了他的女邻居,带着复印机味道和柠檬清香的女孩——明明,但是明明不爱他。如同马路的朋友们所说的那样,马路是“过分夸大了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但马路坚信,明明是他“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太阳光气息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他为了明明做了一个人能做的一切,然而他的爱情在明明的面前不值一提,反而使自己陷入了更加绝望的境地。明明要远赴他乡了,绝望中的马路绑架了明明并且杀死了钟爱的黑犀牛,将它的心作为自己爱情的礼物奉献在明明面前。
前几天看了久闻大名的话剧《恋爱的犀牛》,很感人,哭了几次,唉……。
我想应该是有一种精神在里面的,总有人被那种东西打中,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它就像一团火,我不能用理智去看待它评论它分析它,它是年轻时所有的火焰,是荷尔蒙在巅峰状态的爆发,带着强烈的性的意味。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是荷尔蒙高涨的要炸开一样,他想献身,想爱一个人或做一个工作,然而就是在这种最热烈的时候却没有出口,不能抒发,不能像烟花一样绽放。他和世界不能融合,自己那么有力却得不到呼应,找不到可以献身的东西,所以迷茫又不肯屈服……这是年轻的必然的过程,编剧如是说。爱情是作者写作的一个出口,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爱的人,对待爱人的方式就是他对待世界的方式,每个人都在寻找与世界的接口。其实“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人要连爱都没爱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作者写下杜拉斯的话:“爱情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想这应该也是每个人内心的梦想。
正像插曲中唱到的“这是一个物质过剩的时代”。在这个物质,感情、知识、信息充斥我们生活的`时代,一切事物都像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在忙忙碌碌之中我们很难再去真正拥有什么,抓住什么,坚持什么,“空虚郁闷”成了处于忙碌中人们心情的代名词。《恋爱的犀牛》以一种先锋的姿态,反传统的表达方式,反对着现代社会这种情感的不沉积与浮躁。在男主角马路的声嘶力竭的呐喊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两个字——坚持。
《恋爱的犀牛》是柔弱的:对于所爱的人,我们总是把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微小的细节,作为快乐享受的凭借:“他房间刚换的灯泡,他刚吃完的橙子留在手指上的清香,他忘了刮的胡子刺疼了你的脸,这一切作用下神经末梢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我们所说的爱情。”马路爱上了明明但是明明不爱马路,明明爱着另一个人但是那个人也不爱明明,那就是,爱情上的失落与放弃,这也许是许多人心中的伤疤,会疼痛一生的根源。
看了这部中国话剧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10大经典话剧之一,感觉到实为经典,等于接受一次爱情的洗礼。我们津津乐道的爱情,我们努力追寻的爱情,我们幻想爱情,我们憧憬爱情,可是我们并不关注爱情本身是什么。我们所说的爱情与喜剧、体育和音乐没有不同,只是用来装点美丽的人生。很多时候,爱情只是一种剩余的情感。而我们那多愁善感的心灵呢?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多愁善感的心灵正在走向枯竭。”
我爱你,永远的年轻!
百年来。
爱情。
一直是人们乐于言说和表现的话题,爱情无论从个体上说还是从社会上来看都是不可忽视的经历,两性因力比多的吸引在一起之后爱情便具有了社会属性,爱情是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体,爱情也不可否认的具备了本体意义和社会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感动的初恋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像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的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的美好又恬静,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的坚定且执著:“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给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脚步声走到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在医院里,她没有哭泣。她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眸子里刮起悲凄并且绝望的大风。
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她的人生,不过才刚刚开始。
他陪在她的身边,心如刀绞。对她,他是深深爱过的,那些爱惊天动地,那些爱缠缠绵绵,那些爱惊涛拍岸,那些爱细流涓涓。当然那只是从前,当生活沿着一条单调的弧线往前滑行,当他似火的激情不在,当她如花的容颜不在,当日子变得琐碎,当诱惑无处不在,他对她的爱则被生活的利齿一点一点蚕食,直至踪影全无。离婚是早就策划好的,甚至与她,提上了议程。可是这时候,他的女人,竟然被医生残酷地宣判了死刑。
他感觉一起被宣判死刑的,还有他,还有他的生活。分手是一回事,永远失去她是另一回事;与她早无感觉是一回事,让她在优雅的年龄死去是另一回事。这时候突然念到她的好,竟是那般真切和刻骨。他扭过头去,一把一把抹着眼泪。
然后,他就决定和她出去玩一次,出一趟远门,越远越好。早就想出去的,可是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成行,他决定在她临死以前,尽到做一名丈夫的。
责任。
他揽紧了她的腰。
推开门,将花藏在身后,他装成若无其事。
“我的花呢?”她问他。
“什么花?”他装模作样。
“快拿出来吧!”她笑,“我早看到了。”
她早看到了。她趴在窗口,一直注视着他。他走进商场,他从商场出来,他顶着风,他一路小跑,他在花童面前站定,他掏出钱,他从花童手里接过花,他把花藏到身后。所有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她一直追着他看,就像初恋时,追着他的影子。
目光将他追随,因为她关心他。在异乡,在寒冷的清晨,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初恋时他做过吗?初婚时他做过吗?记不清了。她只知道,很长一段。
时间。
他们就像生活在冰窨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空气两个人更是形同陌路。
可是这一刻,她竟有了感激,有了感怀,有了感动。她一边看着他,一边为他冲一杯咖啡。她甚至用嘴唇试了试咖啡的温度。温度正好,她满意地笑。
那天,两个人重新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特别是他,他确信他对她的呵护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因了她的疾病,更不是因了她即将死去。他爱上她,只因了关切的眼神,因了贴心的话语,只因了那一杯恰到好处的咖啡。爱情在婚后十年的某个清晨突然降临,世界开满鲜花。
她呢?她也同时爱上了他,却只因了几件御寒的衣服,因了他的一路小跑,因了那枝又小又丑的玫瑰。爱情真的很简单,真的很单纯,真的很容易发生,也真的很容易满足。但假如,假如爱情与过日子剥离开来,与柴米油盐剥离开来,与婚姻剥离开来,那么,爱情就会变得复杂,变得劳累,甚至变得褪色,变得索然无味。
就像很多个,他们从前的日子。
路途很远的旅程,时间很长的旅程,初恋中的男人女人,一路走下来,手握到一起,心也越靠越近。初恋里的人,必是幸福的,他们也不例外。
可是女人毕竟要死去的,可是他们,毕竟要在几个月或者十几个月以后,失去彼此的恋人。生活就是这般残酷,鲜血淋漓。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给我讲起过她的初恋。
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战士。她暗恋着一个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
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毕竟不是卡门。她和卡门完全不同,她对异性的暗恋是一种隐忍的激情。
她甚至从没有单独和那士兵在一起。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边,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走到村外。
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路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
后来那个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条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
半个多世纪过去,年过80岁的女作家告诉我说,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
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个女作家的简朴而诚实的爱。而这样一种隐忍的纯情,我相信不同民族的听众都能够理解,这是人类的心灵能够共同感受到的东西。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作家的初恋故事。
。
忠告:别以为男人是傻瓜,他只是不想与你太较真。
二、我希望你对我坦白。
所以在他的面前,你可以说出你的想法,你想要的感受。直来直去,不要暗示。也别打哑迷,男人没那么细腻。他们可能在你表演完了一番后,还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忠告:别让男人以为你在耍心计,他们能力有限。
三、我要你对我放下掩饰。
男人喜欢干净的女人。对于你的浓妆艳抹,他更欣赏你的素面朝天。虽然适当得妆容是对人的礼貌,可是过了不就缺乏真实感了吗?在他的面前不用如此的掩饰自己。
忠告:别让男人看到你的粉墙,会让觉得很做作,你不放心他。
四、我周日想休息。
男人喜欢运动,喜欢健康的女人,星期日意味着体育时间,而不只是一次或二次,或全天的`体育运动,比如:逛街、腻在床上。不要让他觉得你很燥,其实周末可以一起做些彼此都想做的事情。
忠告:别对你的男人要求过多,这样会让他厌恶,
资料。
五、我在你的心里趋于完美。
记住他的优点,遗忘他的缺点,经常对他的才气、能力、魅力加以表扬,而对他的缺点常常忽略不计,让他有个好的形象,好的心情。男人的心比女人更小,也会受伤,所以别过火的玩笑。
忠告:你的男人不是神,也会有小毛病,可是你也得让他在你面前有信心啊。
六、我也是需要爱的。
告诉他你在爱他。发自内心的。大胆的,没的掩饰的愿望。让他觉得你想他想得忘了自己的存在。真挚而纯洁的渴望,对男人来说是最性感的魅力。
忠告:对他有岂求要说,不然过了这村下村可就没店了。
七、我有原则不要触摸我的底线。
别模棱两可,不清不楚的。调情是性感,逗弄是残忍。别让男人在两种诱惑中忘记了当时初见时那份悸动。过于执着于某一点,必生饮恨终生,再想弥补就难了。
忠告:把握你手中的标尺,别把两者弄混淆了。
八、我喜欢各种表达爱的方式。
偶尔耍些小聪明的女人,也会让男人爱不释手,在一些特殊的场合给他一份小礼物,如生日、纪念日,如果实在没有理由时,大可以说“今天星期一我就想说我爱你”。
忠告:别吝啬你的小聪明,对你的男人什么方法都是值得的。
九、我喜欢你的任性恨你的无理取闹。
有些小缺点的女人,会给男人很真实的恋爱感觉,可是,如果你把他对你的在乎当成无理取闹的筹码,那么你就错了。任性是撒娇的一种方式,可无理取闹就是毒瘤哦。
忠告:别把你的男人当出气筒,他也会有烦恼的时候。
过程中有推理,但是真的不如之前的《白夜行》、《解忧杂货店》、《时生》那么好看,但是作为一本书的终结,还是写写读书笔记吧。实在也是没什么可写的,把知乎上两个人的读后感借鉴一下吧。
贡多拉,威尼斯的水上法拉利,第一次接触是在朱自清的走吧,去欧洲这本书里听到了,据说威尼斯的叹息桥下有很多贡多拉在水上摇曳,本应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的,可让东野大叔写的却是如此凄凉,不知是巧合还是东野叔有意而为之,贡多拉算上水手一共可以乘坐7个人,而书中细数主人公也刚巧有7个人。创作源于生活,书中这7个人关系的巧合让人觉得荒谬的不可思议,可这又恰恰反映出来了现实生活中种种可能的存在。爱情的贡多拉,最后不管大家都经历了什么,最终都做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可这些选择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尊严?没有人说得清,广太是不是因为内疚?村水是不是迫不得已?日田是不是别无选择?桃实又是不是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在所有现实面前,爱情显得那么卑微,同床异梦,善意谎言,一场完美的恋情,需要的不仅仅是爱。
一本与众不同的恋爱推理。但是小说中推理的部分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注意力也全在主人公身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是为了掩蔽那个不能说的秘密,广太的`人设真的是渣男,从最初到最后,每一个图谋不轨或者达到期望的计划,都是他渣的表现,而同样渣男人设的水城,却出乎意料的讨人喜欢。静雪和秋菜一样的相似,面对那个人喜欢的人,想要说服自己去接受他们的不完美,甚至是曾经的背叛。最心疼的是桃实,一切都是因为遇到了错误的人。推理不再是遥远的故事,生活处处是推理!
恋爱中女人的情绪就象六月的天——说变就变,总是上一秒钟兴高采烈,下一秒钟就暴跳如雷,让身边的男友伤透脑筋!这是为什么呢?来看看专家的见解吧!
最新一期《新科学家》杂志报道,意大利女科学家马拉齐蒂研究发现,热恋中的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性会变得更温柔多情,女性则会变得更热情奔放,所以表现出来女人在恋爱中更容易“野蛮”,更爱对男友“找茬生气”。
这项研究结果恰恰与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情况不谋而合。
女孩子在恋爱中有意无意地耍脾气是在考验男友,这实际上是出于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心理。
24岁的马小姐目前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一年前她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小马说,我在同事们的眼里是出了名的脾气好,总是乐呵呵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与我男友正式谈起了恋爱,动不动就向对他发脾气,生气。其实,我知道他也没有什么错,有时候觉得他就应该让着我,宠着我。尤其是到了每月的那几天,一想起我的男朋友,就会反感他,越想越反感,总是想找个茬冲他发火,幸亏我男朋友脾气好,要不然早不理我了。
心理咨询师说,女性的这一心理,实际上也是出于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通常她们会想如果在恋爱时对方都不让着她,那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所以女孩子在恋爱中会有意无意地给男友设置一些障碍,看男友是否能容让自己,耍脾气只是其中的一种考验方式,当然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比如,在约会时自己故意迟到,主要看男友会有什么反应,只要他稍有不愉之色表露出来,必然会遭到女友的“狂轰乱炸”,说不定在遭到一番痛斥之后,就gameover了,其实发脾气的女人是很可爱的,如果和一个从不发脾气的女孩待在一起,就好像喝白开水,虽然解渴,时间久了肯定会觉得索然无味,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好新奇,不喜欢一成不变。
恋爱中的女性对更多事情产生焦虑,女性的易怒情绪也来自于一种不安全感和不自信。
身边的男同事也总是抱怨自己的女友难伺候,你浪漫了吧,他说你是情场高手,不浪漫了吧,他说你没情调。总之,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资料。
同时这也是女人在情绪上不独立的表现。
女人的包容性相对来说比较小,在内心深处还是觉得自己是弱者,有些事情一旦难以承受,就会寻找发泄的出口,身边的男友自然就成了发泄的对象了,恋爱中,男性就不像女性那样爱生气。这是因为男性理性思维比较强,比较独立,在社会中总是扮演强者的.角色,这种角色的扮演会被带到恋爱关系中去,会表现为包容心强,责任心强,不爱发脾气。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总是要求男性要大度、慷慨、沉稳、有容人之量,不要斤斤计较。而对于女性,社会则能够接受她们多变的性格。
这一点,生理心理学中也有研究,最新一期《新科学家》杂志报道,意大利女科学家马拉齐蒂研究发现,两性性情差别并不那么明显,因为男女在恋爱时期体内的雄性激素水平趋于一致,换句话说,热恋中的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性会变得更温柔多情,女性则会变得更热情奔放,所以表现出来女人在恋爱中更容易“野蛮”,更爱对男友“找茬生气”。
女人对男友有要求和期望,当期望与反馈不对等时,常常会失望、失落。
小王和小张是在工作中认识的,两人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双方互有好感,但交往以后,在小王眼里小张的表现与以前简直判若两人,之前他眼中作为同事的小张是那种做事有条不紊,遇事冷静,标准的知识女性,可是当两人正式开始交往以后,成为女友后的小张动不动就向他发火,有时仅仅因为一点甚至不能称之为理由的理由而发一场大大的火,比如,一次去吃饭,当小王问女友吃什么,女友答随便,于是他按照惯例点了女友爱吃的东西,可一会功夫就看女友的脸色晴间多云,终于火山爆发了,他只好不停的赔不是,虽然他不知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最绝的是女友最后将这件事上升到了理论高度,老吃一种东西腻不腻啊,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小王根本不关心自己的真实想法,说明小王根本不爱自己,肯定又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小王叫苦不迭,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从何说起!
中国心理学会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说女人可以为了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发一场大得不能再大的脾气。这是因为女人对身边的男人有所要求,有所期望,当期望值与反馈回来的信息不对等时,常常会失望、失落,因此,女人容易对男人发脾气。
而恋爱中的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与男人对待女人更是大不相同,并且她在这一特定场合与她在日常工作中待人接物的态度也大不一样。当一个女人完全处于一种工作状态时,她通常是以她的社会角色和男人打交道的,这时她们不可能或很少表现出任性或不讲理,此时男人们往往会觉得“她”是通情达理的,至少他不会感到她有什么不正常。而一旦在和男人交往时需要动用的是她的性别角色而非社会角色时,女人在很多时候就会表现出令男人无法揣摩的任性。同时由于女性对周围的人或事甚为敏感,尤其在恋爱中,她会不断地将自己和他人作一比较,脑海里总担心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对方的承认,这样往往会造成心理焦虑,表现就是多疑、爱发火。
而有些时候,也是因为女人特有的生理原因,在月经周期变化中,内分泌平衡失调,身体虚弱,抵抗力较差,引起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女人大多会表现为暴躁、易怒,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男友更应在这一时间段体贴、呵护女友,不要过分的刺激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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