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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私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私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全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将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作为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水平。
2.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全市各党校(行政学院)把民法典纳入教学内容,列为培训重点。依托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职业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专门开辟民法典主题区域,组织青少年举办模拟法庭,参与法律宣讲、法律援助等法治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4.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和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组织开展民事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民事检察人员和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的全员大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最新规定和原则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5.组织开展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加强法治人才民法典学习教育,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责任单位:市法学会、市社科联)。
6.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来抓,纳入《法治xx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xx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来共同推进,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将推动民法典实施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结合起来,深化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7.深入推进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分级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发挥市县两级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作用,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在全市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把民法典纳入“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等重点宣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创作,打造一批民法典宣传精品。
8.深入推进民法典全媒体普法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组织各新闻媒体结合实际利用专栏专刊专版,制作播出专题节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普法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社交平合,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9.强化民法典关联法规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全面梳理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时发现、整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地各单位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梳理研判民法典实施后产生的影响,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11.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基层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依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
12.加强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深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13.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促进人民调解、商事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全方位推进民法典实施。
14.加强民法典相关法律制度理论研究。开展全市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等结合我市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工作。
15.严格依法履职。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民法典,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得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6.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17.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实施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18.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以民法典的实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9.明确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尽快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xx月底前完成,民法典宣传工作要在xx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20.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协调、情况调度和跟踪问效,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市委综合考核和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建设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在已经建成开放的各类法治宣传、法治文化阵地中增添民法典宣传的内容;在区法治文化主题街、法治文化长廊设立民法典专区;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挡、出租车和公交车及公交站点等设施新建一批民法典宣传阵地,使民法典宣传内容随处可见。各沿街部门通过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民法典学习宣传标语口号。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内容的更新和“法治公交专线”的打造,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出租车车载led民法典宣传标语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月29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市直教育系统、走入教职工,按照市法学会和市直工委安排部署,制定如下方案:
1.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2.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民法典宣传,让本单位全面了解民法典制定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知晓民法典的具体内容是全面贯彻实施好民法典的前提和基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
3.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期间普法工作的重点,与宪法宣传相结合,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为重点,让民法典走到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职工身边,走进党员干部教职工心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推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2.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要深入学习并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3.全面系统学习宣传总则编和各分编内容。民法典共7编1260条,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与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要全面深入系统地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解读好民法典各分编具体法律规定,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自觉遵守民法典和其它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宣传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向社会广泛宣传我国民法典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好法典,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更好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在全社会形成自觉运用民法典、尊崇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法治驻马店。
1.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各单位“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内容。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制定,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重要内容、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规划部署,确保民法典普法宣传的长期性、系统性。
2.突出关键少数,将民法典纳入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尊崇民法典、敬畏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必要知识、必备能力、必需本领,不断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3.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党务干部集中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报告会。
1.提高站位,把握方向。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结合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全市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通过学习宣传民法典知识,讲好中国民法故事,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让民法精神融入工作和日常生活,为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服务。
2.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本单位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已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单位考核,加强对工作的督导。
3.加强报道,营造声势。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整合运用自有媒体资源,综合运用各单位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和各类视频客户端等途径,广泛宣传各自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进展和成果,最大程度吸引教职工关注和参与,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各直属党组织,各直属部门: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明确要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起草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的制度安排,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涵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我省守法普法重点工作“六项工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宣传,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4.广泛宣传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5.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举办民法典学习报告会。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报告会,邀请专家学者对民法典进行权威、系统、全面解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4.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民事案件庭审。选取与国家机关工作相关、社会影响较大、具有一定典型意义的民事案件,采取现场参加庭审和网上观看视频两种形式,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5.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平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1.抓好青少年这个人生关键时期,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民法典在大中小学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2.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情景式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
3.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职能,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法典研究阐释力度,支持民法典相关学科发展,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1.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文本和宣传资料,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
2.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长廊、橱窗、公益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村民学校、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3.开展民法典知识宣传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加强对农民及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1.针对不同群体,分类开展宣传,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精准性,基本实现民法典普法宣传对各类人群的全覆盖,让大多数人都得到一次以上民法典宣传教育,让全社会逐步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要注重运用群众身边的案事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民法典宣传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等方式,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开展的普法公开课,推动民法典进入千家万户。
2.紧紧围绕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市场等基层单位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市场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帮助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3.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宣传,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开设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普及活动,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打造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网络。
4.在《河南日报》及相关网站开展《民法典知识百题竞赛》活动,请社会公众参与答题。
5.在河南电视台《豫事说法》栏目播出“聚焦民法典”系列专题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释法析理,向社会公众讲解民法典对比原相关法律的亮点,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6.开展“诵读民法典,礼赞新时代”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科研人员、教师、警察、学生、律师、文艺工作者、农民、社区居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个体从业人员等开展民法典诵读活动,在省内各广播平台、微信公众号播出、推送,扩大民法典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7.“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开设民法典宣传专栏。在“河南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举办《民法典知识每日一题》在线答题活动。
8.用好普法阵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银行、医院、景区、公园、车站、集贸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板报、墙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加强在公交、地铁、轻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站的学习宣传。全省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要突出民法典内容,基本实现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平台都有民法典宣传内容,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
9.围绕“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在郑州地铁1号线开设“民法典号”专列,在地铁车厢内外布展宣传民法典相关知识。在郑州地铁1号、2号、5号线沿线各站点通过车载显示屏、宣传板面等加强宣传。
(一)提高政治站位。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民法典宣传“落下去”“活起来”的重要手段,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就,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中国之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回应群众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需要,突出地方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精准帮助群众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中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实现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覆盖”,夯实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中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提示,防止产生负面舆情。
(三)落实普法责任。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把民法典普法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中去。广泛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和农村“法律明白人”,通过以案释法宣传民法典,为基层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各级普法职能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力量资源,把集中宣传与常态化宣传有机结合,形成宣传合力。
(四)增强宣传实效。
坚持正确导向,准确宣传解读民法典,把传统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注重运用案例普法,注重新媒体普法,注重群众参与互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要充分运用媒体平台展示民法典学习宣传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的热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深入学习贯彻_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通知》(闽教法〔_〕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_精神,深入贯彻落实_重要讲话和全国“_”精神,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进一步增强学校广大干部和师生的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习教育。将《民法典》学习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纳入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法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深刻理解其编撰背景、重要意义和立法特色等,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切实形成“头雁效应”。(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
(二)抓好党员教师重要群体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民法典》,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通过邀请民法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方式,整合利用线上培训资源,发挥好教职工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载体,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普法平台、党员e家等线上资源,开展学习培训。(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二级单位党委)。
(三)抓好学生成长关键时期学习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和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阐释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将民法典的宣传教育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通过演讲比赛、模拟法庭、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不断培养青年学生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其他二级学院党委)。
(四)抓好《民法典》宣讲工作。依托法学院专业骨干教师组织宣讲团,各二级单位应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特别注重邀请本校法学专业专家,深入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要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融入法律服务全过程,在举办法治讲座的同时,帮助师生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努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责任单位:法学院、二级单位党委)。
(五)抓好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创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积极推送《民法典》相关解读内容,把策划线上活动和开展线下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活动效果。通过新媒体矩阵,及时反映各二级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具体举措,形成浓厚学习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各二级单位党委)。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领会_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_精神,充分认识此次民法典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列入本单位20_年的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各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强化工作落实。要把学习宣讲《民法典》工作与复学复课常态化疫情防控、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紧密结合,通过《民法典》的学习宣讲,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要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坚持把讲精神、讲政策、讲法律、讲案例结合起来,以身边人说身边事,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自觉遵循的法律规范,为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三)做好宣传总结。要注重活动宣传,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切实增强活动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要适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总结存在问题,推广经验方法,宣传先进典型。
紧紧围绕全面营改增的政策和征管及取得的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召开由营改增新增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参加的专题座谈会,探讨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现代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征求纳税人代表对推进营改增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奏响第25个税收宣传月序曲。深入报道营改增推进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积极效应、新政策和征管内容、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制度设计、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等。宣传各地税务部门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部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的经验做法,重点报道对税收信用好的纳税人开通办税绿色通道,提供办税便利,减少税务检查频次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推进税法普及教育,加强法治税务基地建设,继续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二、宣传事项。
(一)举办“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专题座谈会。
主要任务:邀请纳税人代表(包括已试点和新试点营改增企业)、内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和部分财税专家,从不同角度,探讨营改增对企业、对行业、对经济的促进作用。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现场了解情况、采访参会嘉宾并进行报道。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邀请参会专家并协调新闻报道,综合调研处负责局领导讲话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负责梳理与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服务管理举措,并参加座谈讨论、解答相关问题;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邀请所属纳税人代表参会。
时间:3月31日完成。
(二)开展全面实施营改增深度报道。
主要任务: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各地近年来营改增试点推行情况,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新政策、改革内容和意义,营改增试点以来的的积极效应,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措施,确保5月1日顺利推进试点的准备工作、国地税加强合作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等。与纳税人座谈营改增促进企业发展升级、打通抵扣链条减轻税收负担、建立良好市场环境的感受和建议,了解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国地税合作、联合完成纳税人档案数据移交工作、委托代征税款以及开通营改增办税绿色通道和推行网上办税等便民办税举措。邀请专家学者撰写营改增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解读和评论文章,全面报道营改增综合效应。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组织媒体采访、邀请财税专家解读和评论、协调媒体做好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负责梳理政策、提供数据、推荐各地典型做法和案例;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指导部分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组织营改增新闻发布,联系相关省国税局、地税局配合做好媒体采访、提供素材和案例。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三)录播“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电视专题节目。
主要任务:与央视财经频道合作制作《对话》或《经济半小时》专题节目,就营改增有关政策专访总局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报道税务部门全面落实营改增具体举措,采访试点纳税人对营改增政策感受及办理营改增税务事项的感受。联系专家学者谈营改增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确定节目形式,安排记者进行系列采访,联系相关专家学者接受采访;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配合采访;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省税务局配合提供采访案例和素材,并联系接受采访的企业代表。
时间:4月底完成。
(四)组织系列营改增主题在线访谈。
主要任务:货物劳务司负责人在中国政府网进行在线访谈,详细解读营改增改革方案;纳税服务司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配合营改增强力推进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有关情况,并介绍营改增培训、12366咨询专线、办税服务厅开辟“营改增”绿色通道等便民办税举措;征管科技司和电子税务中心联合在税务总局网站进行在线访谈,介绍营改增征管变化情况,方便基层税务干部尽快掌握新政策,方便纳税人理解办税流程。办公厅做好沟通协调和服务工作。
分工:货物和劳务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电子税务中心准备访谈素材,并现场与网友互动,办公厅新闻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时间:4月中下旬完成。
(五)以全面实施营改增为重点召开首季度新闻通报会。
主要任务:发布一季度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全面实施营改增相关情况进展情况,包括营改增减免税情况、落实全面实施的准备情况并解读改革实施办法,发布20xx全国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和第一批税收“黑名单”信息,曝光10起税收违法案件等。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汇总各司提供的素材,准备新闻发布稿,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会,协调新闻报道;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征管科技司、纳税服务司、稽查局等单位提供答问口径素材。
时间:4月下旬完成。
(六)刊播税收公益广告。
主要任务:选择1至2个反映诚信纳税促发展、遵从税法共铸诚信内容的电视公益广告片,联系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财经、法治等频道播出,并同时在各省电视台播出;制作4则“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公益广告,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时时间播出,联系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负责选择电视广告片、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联系央视、央广播出;办公厅(新闻办)负责编写公益广告语,货物和劳务税司、财产行为税司、纳税服务司、征管科技司协助录制税收公益报时广告语;北京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制播税收专题新闻。
时间:4月中旬前完成。
主要任务:指导各省税务机关把握税收宣传月的节奏,注重首轮宣传效应,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创新税收宣传月活动形式,注重与纳税人、媒体的沟通,开展主题座谈、现场问政等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带动全年税收宣传工作。加强协调沟通,提倡国税、地税联合推进各项重点税收宣传活动。
分工:办公厅(新闻办)联系部分省份,确定宣传月主题活动安排;北京、上海、广东等省税务机关分别组织好中央领导视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活动、国地税联合发布全面实施营改增税收征管服务情况、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问需求、优服务、促改革”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评定结果、曝光税收违法“黑名单”纳税人和涉税违法案件等。
为贯彻落实_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根据《平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平治市办〔20_〕2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时间安排。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好全体执法人员对民法典的学习教育。把民法典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专题学习。将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民法典列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至少一次针对全体执法人员的民法典专题培训活动,各科室、中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执法部门)自行组织日常学习活动。(责任单位:人事科、法制科、办公室、各执法部门)。
各部门要积极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根据民法典各编的内容,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各领域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专题学习宣传活动,在全面提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水平的同时,履行好社会普法责任,把民法典宣传普及与执法、服务相结合,既要做到文明执法,也通过向不同的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民法典法律知识,将执法、服务的过程变为宣传民法典、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牵头单位:各执法部门,法规科、办公室、宣传科配合)。
(三)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民法典“十进”活动,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效性。要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开展民法典热点实时宣传活动,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在执法、实践中,向当事人“以案释法”。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各执法部门,宣传科、法制科、办公室配合)。
(四)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网上宣传。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网络新媒体,实现民法典“线上”“线下”同步学习宣传。结合新媒体传播的新方式和新特点,积极组织创作知识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网络民法典宣传作品,增强社会公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视听体验。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吸引力。(责任单位:宣传科,法制科、办公室配合)。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列入重要工作,及早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各类传播载体,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拓展宣传覆盖面。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更多运用以案释法、析理说法、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不断增强工作吸引力、感染力。
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形式主义。请各部门将本次活动的影像图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整理汇总,于7月28日前报法制科邮箱。
_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现提出学习宣传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_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民法典作为当前的重点,推进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弘扬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用灵活多样的样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单位迅速掀起学习民法典的热潮,引导党员干部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育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宣传重点。
1、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广泛宣传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3、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学习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进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活动安排。
1、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民法典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把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2、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个“关键群体”。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要把民法典学习教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
3、将民法典相关内容纳入干部网络学院学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程。
四、学习要求。
(一)端正学习态度。充分认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学习民法典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发挥带头作用。切实做到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部门负责人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科室负责人带头,做到人人参与学习、自觉学习、深入学习。
(三)落实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好学习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时间、质量和次数。同时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记录的“四落实”。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学习宣传民法典携手共创文明城。
2020年7月-2020年12月。
(一)组织一次领导干部、公务员民法典专题学习。推动民法典学习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日常学法用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带头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的“头雁效应”。
具体要求: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组织召开区级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座谈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召开本部门的学习宣传座谈会,相关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二)组建一支民法典宣讲团队伍。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通过举办本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培训班,各自组建一支10人左右的民法典讲师团队伍,形成我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骨干力量,结合工作职能在执法、司法、普法及教育活动中,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积极开展民法典的宣讲活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培训班对讲师团队伍进行培训。
具体要求:普法讲师团组成员名单于7月28日报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区司法局205室),区上将以此为基础成立区级民法典讲师团。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
(三)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各个阶段;根据青少年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具体要求:区教育局组织全区各学校开展一次《民法典》法治课间餐、一次《民法典》主题班会、一次《民法典》晨读活动、一次《民法典》征文演讲活动、一次模拟法庭活动、一篇《民法典》学习感言或手抄报等“六个一”活动;结合我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培养工程,将《民法典》作为重点培训内容,提升教师的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开展“我和家人学民法”活动,通过参加省、市、区组织的网络有奖答题活动,促进民法学习宣传进家庭、进校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口号。的播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交通运输局。
(五)组织一次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活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学校师生、各类文艺人才和文化创意企业的积极性,创作一批民法典主题平面公益广告、微电影、短视频、微小说和文艺节目,提升宣传实效。
具体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创作,文联积极动员全区文艺工作者开展书画、摄影、微电影、小说等文艺作品的创作。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六)组织开展一次民法典宣讲“十进”活动。组织区级民法典普法宣讲团,收集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按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等不同人群的关注点,选择有针对性的宣讲内容,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脱贫攻坚战”“法律十进”“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具体要求:按照要求成立民法典普法讲师团,由区委宣传部、司法局统筹开展各个行业、部门的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七)开展一次民法典宣传进村居活动。订购、编写民法典知识问答、案例读本、图文解读等宣传资料,在社区、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等公共场所摆放,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利用道德讲堂等阵地,加强对村(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有计划地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等,上门赠送民法典读本和宣传海报折页。
具体要求:区司法局负责做好农家书屋、法律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室宣传资料的发放,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负责做好日常宣传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向帮扶村开展一次民法典学习宣传及资料的赠送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八)开展一次民法典网络宣传活动。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积极运用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分众化、差异化、互动化民法典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微信群等及时转发推送,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法典普法网络集群。充分利用普法类手机客户端、普法微信等平台,参加省市组织的民法典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在全区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
具体要求:形成以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为核心,各部门相互配合的网络宣传矩阵。区司法局制作一批抖音短视频、动漫、h5等网络宣传作品,并通过法治铜城微信公众号开展答题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转发,并开通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积极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每日答题活动,答题参与人数每周统计上报一次。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坚决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三)狠抓督促检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明确将《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验收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结合“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评估检查范围。区委依法治区办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安排。
针对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组织等,要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人员密集场所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为宣传重点,采取请进消防站、面对面帮扶和教育等方式开展宣传,并组织其参与大型灭火救援演练等系列活动。
(一)开展“媒体聚焦活动”。开展专题系列报道(xx大队)电工志愿者的消防情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播放和刊发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在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全天候播放滚动字幕。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媒体刊播消防宣传专题不少于4次,消防安全公益广告不少于10次;消防大队在活动期间通过移动、电信和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消防警示语和消防基础知识的短信应不少于4条,合力形成强大的媒体宣传教育攻势。
(二)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各社会单位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建设工地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大型永久固定型宣传牌。利用户外视频、led显示屏、出租车车载led显示屏轮番播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等消防安全宣传内容,全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或警示横幅;在建筑工地、彩钢板建筑群醒目位置必须悬挂大型宣传标语和横幅;在工程墙上粉刷大型消防宣传标语;县城范围内要悬挂一块大型消防安全宣传广告牌;高速公路要设置举报火灾隐患投诉电话号码的内容。
(三)开展“千校师生学逃生”暨xx县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消防、教育等部门要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在11月8日统一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展板、小广播、黑板报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消防主题班会,向学生布置一份“遇到火灾我应该怎么办”的命题作文,并组织演讲比赛、消防知识抢答赛等活动。
(四)开展行业代表消防技能比武。活动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简单消防业务技能培训,熟悉比赛设置科目,提前做好技术指导,努力提高社会各界人士面对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五)开展畅通生命通道活动。消防、交警要联合县电视台等媒体,深入商业区、老式小区、居民楼等场所拍摄消防通道使用情况,对堵塞消防通道的车辆进行曝光,并及时联络车主,询问其相关消防通道常识,现场对其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具体的曝光事例来引起社会各界对生命通道的重视。
(六)开展消防安全进行业活动。结合我县平安贵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网格工作室、流动警务站等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或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结合本地冬季火灾特点规律,以小旅店、小浴室、小店铺、小娱乐、小网吧等“五小场所”为重点,以增强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督促“五小场所”对从业人员开展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和发现整改常见火灾隐患等进行自我培训。
(七)开展消防安全进农村活动。动员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家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安全用电,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单位、住户开展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发动电工消防服务队检查农村住户私拉、乱接等违章用电行为,指导帮助村民规范电气线路敷置等。要有针对性地排查各类彩钢板、茅草、木质建筑违章用电行为,及时整改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违章用户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八)开展消防安全进弱势群体、进家庭活动。组织“消防形象大使”、“消防志愿者”,通过设立消防咨询点、面对面宣讲、走街串户、敲门帮扶、工棚服务等形式,送消防知识进弱势群体、进家庭,着力提高平时宣传不易触及的社会低收入人群、农民工、鳏寡孤独、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常识。
(九)大力开展消防志愿服务。积极组织消防志愿服务队深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镇发放消防宣传品,进一步巩固“一个社区(村寨)一名消防志愿者”的工作,开展以宣传冬季防火知识,张贴《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为主的公益行动,着力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在全社会掀起志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积极参与消防志愿服务活动的高潮。
(十)开展消防宣传车巡游活动。利用消防宣传车沿街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家庭防火小窍门等内容,并随车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播放消防宣传片,接受群众消防咨询,在固定地点设置宣传主阵地,发放消防宣传品、宣传单,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宣传签名活动。在农村采取消防宣传车走村串寨,赶场赶集播放的方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展播及消防安全常识宣讲。
(十一)开展开放消防站活动。邀请辖区重点单位、留守儿童、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场所员工等到消防大队实地参与、体验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切实抓好宣传月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全民参与,社会关注”的消防安全宣传格局。
(二)精心谋划,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突出宣传内容的实用性、针对性、贴近性。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油区的每个角落,确保消除盲点,消除死角,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三)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将举办活动情况、有关资料、总结上交县消防大队。通过树先进、树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促进我县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根据省关于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市国家税务局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今年总局确定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税制的设计、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征管公正与否、税收收入的使用、税收负担的高低无不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20xx年税收宣传月要紧密围绕“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引导舆论唱响主旋律,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加强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宣传,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优化纳税服务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宣传,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的宣传。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税收宣传工作还要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展示建国60年来财政、税收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二、统筹安排,形式多样。
(一)做好4月1日集中税收宣传活动。
4月1日,市局和新区局联合在新区交通大厦门前举行盛大的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并邀请市电视台现场报道。其余各区县局也要在当地繁华地段设点,张贴标语,举办咨询活动,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营造税收宣传月活动氛围。
(二)积极组织参加总局的各项活动。总局将组织开展全国税收动漫flash创意大赛、“第三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活动”、“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漫画征集活动、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以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文、“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网上有奖税收知识竞赛等活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创作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干部参加。
(三)建立中小学校税收教育基地。市局机关在新区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税收教育基地”授牌活动,赠送《青少年税法知识读本》、上一堂税法宣传课,使广大学生认识到税收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从小树立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争当“小小税法宣传员”。
(四)开展问卷调查。4月份开展一次针对纳税人的问卷调查活动,精心设计调查内容,了解纳税人的真实地、迫切的需求,掌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存在什么意见和建议召集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纳税人就纳税服务、税收政策调整等内容征求纳税人意见,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
(五)召开座谈会。面向全市各界聘请20名纳税服务义务监督员,颁发聘书,定期召开座谈会,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将税收宣传画广泛张贴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和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七)组成税收宣传小分队深入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涉税业务的相关税收政策。
(八)在《陕西日报》等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刊登宣传文章。
三、扎实推进,不走过程。
市局要求各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总局、省、市局部署的各项活动,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扎实认真的开展税法宣传活动,按期完成税法宣传期间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各区县局、市稽查局均要完成2篇flash动漫作品、3条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创意、2篇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征文。
税收宣传月期间,各单位报送税收宣传专题信息6篇。市局将通过信息集中反映各单位在税收宣传月活动中的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活动情况,推动工作开展。各单位要及时汇报情况、反映问题,并于3月20日前上报宣传活动方案,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及时向市局报送税收宣传月活动的信息。税收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两个“税收宣传月优秀创新项目”。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计划,保证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经费和人员的落实,市局将对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为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共筑法制梦想,建设和谐”,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法建办〔20__〕14号)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经开区机关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集中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小知识、法制动态信息等,并通过户外广告、横幅、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1、法律进机关。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一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
2、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期间,请科教文卫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师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橱窗,学校阅览时添置一批法律书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全覆盖。
3、法律进企业。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经发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4、法律进乡村。在主题教育期间,八角井镇要围绕中国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乡村督促指导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发放法律书籍。
5、法律进社区。旌东街道办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指导各个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上门法制宣传服务,送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圆满完成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宣传任务,学校、八角井镇、旌东街道办、经发局要在6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二)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部门要努力在经开区营造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手,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务实、创新、高效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要得力,效果要实在。要积极谋划,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在主题教育活动后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部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于7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经开区党委主题教育办将对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进行督查,并列入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法制经开区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民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按照xxx《民典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单位于9月上旬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9月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xxx主持,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会上宣读了《省xxx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向全体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按照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会的要求,我单位征订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组织职工开展《民法典》集体学法课堂。
活动期间,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积极分享《民法典微讲堂》、《走进民法典》等优秀的宣传节目,同时,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法网”等学法网站进行了民法典知识自主学习。
为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维护并扩大民典法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我单位将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同时,把民法典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民典法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_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_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_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市县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_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_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_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校学习宣传民法典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努力营造全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切实推动民法典的实施,真正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成为指导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百科全书”。
二、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教务处要将民法典学习纳入学校法治教育课程计划,重点宣传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监护、个人隐私权、探望权等条款,与德育课程相结合,用生动形象的生活小案例,为学生们讲解如何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权益。安全办要通过制作民法典宣传展板,通过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答等专题活动,深化民法典宣传进校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积极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作用,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多声部、渗透式的民法典宣传格局。
德育处要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组织开展的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时间:6月至12月,每月11日—30日,具体步骤: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点击“齐参与”,进行“民法典竞答”)。同时少先队要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校讯通等媒介及时推送通俗易懂、易于学习掌握的民法典宣传内容,努力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校长办要精心创作以民法典为主题的微视频、微信美篇,及时上传到学校工作群、法治教育工作群,并积极向上级平台进行推送,不断扩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
三、活动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正确方向。
各部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对待,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构成,确保民法典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加强组织领导,拓展宣传形式。
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整合学校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打造形式多样、手段先进的学习宣传渠道,确保学习宣传覆盖所有教职工、学生。
3.注重宣传实效,及时总结报送。
由于本次宣传活动时间跨度较长,各部门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将注意把握节奏和力度,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同时注重经验总结和典型培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校长室也将适时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并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对财税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财税中心工作,充分依托各种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把握导向,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紧扣宣传主题,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施项目推动,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税收,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20xx年4月,全国税务系统要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贴近百姓需求解读税收政策,重视百姓关注热点,以清晰简洁的文字音像,通俗易懂地解读得的成效,加大财税服务我县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和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并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经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健县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陆雄飞龙脊镇党委委员(借调县政府办工作)。
祝义县财政局局长。
黄锡清县国税局局长。
胡尚华县地税局局长。
成员:乐永胜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丽卿县国税局副局长。
刘建军县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蒙昌荣、胡学标、秦金生、贺玉香、秦丹曲、苏新维、
吴文勇、谭海香、李源、张瑕燕、曾凡凯、韦宝山、
韦双林、梁忠贤、卢晓明、彭培松、石庆松、朱珈霓。
四、活动安排。
(一)20xx年4月初,自治县政府领导发表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电视讲话。
(二)20xx年4月1日,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及在县城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宣传标语,营造宣传氛围。
(三)开展20xx年第二届湘、黔、桂三省(区)四县“法制•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法律法规进万家”宣传与咨询、“百幅税收法制书画展”、税收法制宣传板报展等)。
(四)结合实际,开展各项税收活动,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针对性。
1.继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突出便民指向开展税收咨询,通俗易懂地解读报道“营改增”扩大试点、扶持小微企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
2.开展税法“六进”活动。4月中上旬,联合团县委开展以“税收宣传进校园活动”为主题,走进贫困地区校园开展系列宣传慰问活动。开展“税收宣传进社区”活动,联合社区开展文艺宣传活动。
3.实施“互联网+纳税服务”活动。联合《桂林龙胜》官方微信平台设立“龙脊税月、你我共话”栏目,及时宣传税收政策、税收动态,解答纳税人咨询涉税问题。
4.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5.搭建多元化办税服务平台。建设自助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建立税收公告栏,实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
(五)加强税企培训、交流、互动。
1.共建纳税人学校。利用纳税人学校平台,推出培训课程表,由纳税人自行学习选择课程项目。重点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认定一般纳税人政策辅导、“营改增”政策及发票管理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进行培训。
2.为县域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税企交流,共建和谐税收环境。
(六)组织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有关税收宣传活动。
(七)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开展税收短信群发活动,利用短信平台宣传国税网站网址、纳税服务方式等。
五、工作要求。
(一)牵头单位和各协作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各自实际开展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积极组织起来,配合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二)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要抽出专人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在深化宣传效果上下工夫,确保各项税收宣传项目顺利开展。
为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共筑法制梦想,建设和谐”,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宣传工作方案》(法建办〔20__〕14号)文件精神,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
经开区机关要建立法制宣传橱窗,集中发布普法宣传标语、法律小知识、法制动态信息等,并通过户外广告、横幅、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集中进行普法宣传。
(二)深入开展法律“五进”活动。
1、法律进机关。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举办一场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
2、法律进学校。主题活动期间,请科教文卫局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为师生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制作法治宣传橱窗,学校阅览时添置一批法律书籍,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全覆盖。
3、法律进企业。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经发局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督促指导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专题讲座。
4、法律进乡村。在主题教育期间,八角井镇要围绕中国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深入乡村督促指导建立法制宣传橱窗,发放法律书籍。
5、法律进社区。旌东街道办要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社区指导各个居民小区设立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为辖区居民提供法上门法制宣传服务,送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宣讲法律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工作,是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圆满完成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宣传任务,学校、八角井镇、旌东街道办、经发局要在6月18日前将活动计划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二)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各部门要努力在经开区营造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舆论氛围。各部门要围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着手,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务实、创新、高效地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措施要得力,效果要实在。要积极谋划,推进集中普法行动在主题教育活动后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部门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并于7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经开区主题教育活动办。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经开区党委主题教育办将对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集中普法行动进行督查,并列入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城市、法制经开区创建工作考核内容。
为贯彻落实“_”普法规划,深入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我校根据《浙江省20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广电局、省普法办、省关工委《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于本学期在高一学生中开展第__届“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播法治文化,培育法律意识。
二、参加对象。
全体高一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__年5月——6月。
四、活动内容。
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全省“六五”普法校园行系列活动之一,贯穿“六五”普法全过程。我校今年主题活动安排以下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围绕读好书、长知识、增见识、组织学生通过阅读《法律连连看》读本,给家人、老师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用法、守法的体会与感受。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2日。
5月28日——6月8日:阅读阶段。
6月9日——6月15日:讨论阶段(其中6月11日社团活动课围绕本次活动主题进行讨论)。
6月15日——6月22日:总结、写信阶段。
3、活动要求:紧扣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题、以小见大、贴近生活、生动感人,信件字数一般在1000字以内。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投稿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地区、学校、班级、联系方式以及指导老师姓名。
4、投稿方式:每班参加竞赛的信件由班主任(或语文老师)挑选5件,收集后统一交至政教处。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信进行评选,设“学法先进班”若干、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的作品将在校园展览。
对于获奖的优秀信件,学校将统一寄至省“法在心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对征集到的信件进行评选,评选分为专家评选和网上展示评选两部分,高中组设特等奖5名,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老师奖若干名。届时,活动组委会将举行颁奖仪式,并组织部分获奖作者与著名作家等进行现场交流创作活动。同时,经本人同意,择优聘选一批获奖作者为省青少年教育家学网和浙江电视台《浙江教育》栏目的小记者小主持人。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人人传唱法制歌曲活动。
2、活动时间:20__年5月28日——20__年6月27日。
5月28日——6月6日:创作(选择)歌曲阶段。
6月7日——6月20日:排练阶段。
6月21日——6月27日:录制视频阶段。
(在高一年级挑选4人,组成校法制合唱团由音乐教师指导)。
3、活动要求:紧扣法制主题,体现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社会风尚的内容,要求班班开展,人人参与。
4、活动形式:演唱形式不限,可以是独唱、小组唱,也可以是表演唱、歌伴舞,鼓励原创歌曲于节目参加活动。
5、评比表彰:政教处将组织人员,对征集到的视频行评选,设“法制歌曲传唱优秀班”若干名。
在校竞赛的基础上,选择优秀的作品参加更高层次的比赛。
(1)选拔参赛选手。省活动组委会选拔参赛选手分两种方式进行:第一种,各市组织分赛区比赛,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各选拔5个节目,由各市普法办以视频形式报送省活动组委会;第二种,未进行分赛区比赛的地区,由各市普法办将全部参赛视频提交省活动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进行省直赛区选拔,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进行评定,并确定参加全省比赛节目。
(2)全省比赛。在各地选拔基础上,进行全省青少年法制歌曲传唱比赛。比赛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组分别进行,每组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及活动组织奖、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同时,组织总决赛获奖选手,参与浙江卫视“我爱记歌词”节目演出。
五、工作要求。
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是今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具体措施。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在心中”青少年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本次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相关要求,5月18日上午,盂县司法局联合孙家庄司法所在孙家庄镇二郎庙村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以集中宣讲和敲门送法两种方式进行。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等形式,向广大村镇干部群众宣传法治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同时,青年法治讲解员对民法典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以案释法,深入浅出,为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接地气的法治课。
集中宣讲结束后,工作人员分为三个法治宣传小分队,在村干部的带领下携带“法治大礼包”走街串巷入户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
此次活动共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法》、《__工作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创卫知识彩页等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册,宣传包袋200余份,法治围裙300余个。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下一步,盂县司法局将持续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
按照省法宣办《关于认真做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在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结合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现制定以下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宣传月时间。
20__年5月。
三、组织方式。
院办公室联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其他各部门、各院系要积极配合实施。
1、宣传月期间,运用电子屏幕、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宣传媒介发布民法典宣传主题,在校园营造宣传民法典、学习民法典的浓郁气氛。(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
2、开展“民法典进社区”公益宣讲活动,向社会群众传播民法典知识,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3、组织教职工参与民法典专题的理论学习活动,引导职工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
4、各班级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帮助学生认识、学习民法典。(责任部门:学生处、院办公室)。
5、举办与民法典相关的专题讲座,在校园内向全体师生深入传播民法典知识。(责任部门:院办公室)。
五、活动要求。
各部门、各院系应积极配合做好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细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落实专人负责,有条不紊地推进活动方案计划,并做好图文音像资料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等工作。
5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办公室_,电子版发送至邮箱___。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不断推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
此次集中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的主题是:增强法制观念,预防违法犯罪,构建和谐校园。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教育活动于今年9月份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开学之际集中进行。
(一)6月至8月,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重点做好活动的舆论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并做好法制讲座的师资组织;举办学校校长、书记和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组织法制文艺汇演彩排,图片资料、青少年法律知识资料册收集编印等筹备工作。
(二)9月,为实施阶段。主要开展图片巡回展览、法制讲座、社会法制实践、法制文艺汇演和法律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三、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以海口市为重点,在全省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学在校学生中,着重普及宪法、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条例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生理、心理、兴趣等特点,针对当前校园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教学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知识层次特点,就近期我省校园内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情况,如暴力、恶性等重大案件的状况,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讲座不少于3个课时;二是在学校开学之际的家长会上,集中给学生家长上一次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课,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师资由省普法讲师团或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担任。省属大、中专院校和省属中学由省教育厅负责课时安排,省司法厅负责师资。市县中学由各市县教育局、司法局负责。
(二)举办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在暑假期间负责举办两期中学校长法制教育培训班,对我省734所中学校长进行培训,培训率达80%以上。为9月份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月活动做好准备。
(三)图片巡回展览。由海口市司法局负责收集制作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密切相关的资料图片,以海口、三亚等市县为重点,进行巡回展览。
(四)印发青少年法制宣传资料。省普法办负责组织收集有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针对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资料,编印发放各中学开展宣传教育。
按照省、市民宗部门__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安排部署,碧江区民宗局紧扣“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主题,将普法宣传与干部职工、宗教事务、民族法治、结对帮扶相结合,多举措多角度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着力提升各族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坚守法律底线思维,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召开《民法典》学习会,组织单位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民宗委“民法典宣传月”法律法规宣传册,重温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法治精神,要求干部职工要将《民法典》作为学习的重点,反复学、深入学,提高运用民法典解决法律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信教群众权益的能力,当好民法典的传播者、践行者和捍卫者。
宗教事务治理的范畴既囊括民事领域,又包含行政领域,既涉及人身关系,也覆盖财产关系。《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与宗教领域法律规范一起更好地支撑宗教事务治理法治体系,在宗教事务治理中,碧江区民宗局深入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送法上门、送教上门的方式,积极宣传民法典涉民族宗教相关内容,引导宗教组织、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恪守民法典秩序,养成遵守法治观念,自觉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依托矮屯易地移民安置社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制宣传阵地”,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普及婚姻、房屋产权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知晓率,本次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及宣传物品1000余份。同时,利用微信群、公众号、高清显示屏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转载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把民法典送到群众手中、讲到群众心中,让广大群众更加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利用每月2次深入联系村开展脱贫户帮扶工作的时机,向群众宣传农村土地承包、财产继承、农村建房、离婚冷静期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款,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规范,倡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律的意识和能力。
以_为指导,深入贯彻_以及县委综治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企业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促进我厂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
二、宣传对象。
普法的对象是在厂全体员工。其中,重点是青年员工;提高对象是各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律顾问。
三、主要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治企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教育。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组,有厂长任组长,负责各项工作。
二是充实宣传内容。在加大《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的意义。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采取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还采取举办培训班、“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送法入户和签订睦邻友好协议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
工作步骤和安排。
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3月底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下半年至2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在公司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单位的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以“创平安”为主题,主要利用工厂企业现有或新建宣传栏为平台,抓住工厂企业人员相对集中、传播信息相对快的特点分步展开。在全厂创办的法制宣传橱窗,实现100%的全覆盖,派发自行印制的治安防范,开展禁毒、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将法制知识“送”到企业员工手中。
四月份是全国税收宣传月,为了进一步宣传普及税收政策、法规,增强企业和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我局为配合今年即将到来的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活动的意义层次,扩大影响力和做大宣传规模,为贵局精心策划了切实可行的税收宣传活动方案,确保贵局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内容。
(一)活动主题。
“税收发展民生”
(二)活动口号。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
(三)活动组织机构。
信阳市国税局主办,信阳电视台承办。
“上下联动,内外结合,媒体主唱,社会参与”的活动方式。
三、分工。
主办单位:选派专项负责小组,负责选拔出36支来自各大企业及八县两区参赛代表队、选择比赛合作的冠名及协办企业或单位、确定比赛所需试题、选定比赛所需奖品、邀请相关领导参加观看比赛并为获胜者颁奖。
承办单位:组织编导小组,负责比赛宣传造势、选取并布置赛场、组织策划比赛有序进行、编辑制作比赛资料。
四、时间及环节。
比赛时间:待定。
比赛环节;比赛初定分初赛、复赛、总决赛暨颁奖晚会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内容由主办及承办双方协商后最终决定)。
五、宣传造势。
1、信阳电视台围绕税收宣传月知识竞赛的相关动态在信阳新闻联播中播出相关新闻3条。
2、各奖项评选方式、方法说明,赞助单位祝贺语,比赛前夕在信阳电视台高密度播放。
3、由编导组策划制作十分钟电视片一部。
4、税收宣传月主题及活动口号和各赞助单位祝贺语以流动字幕的形式在信阳电视台集中十天每天20次高密度播出。
5、制作播出比赛实况及颁奖晚会,中间插播赞助单位采访。6、主持人现场播报赞助单位名称3次以上,比赛现场为赞助单位布置条幅、安排方阵。
7、信阳电视台《跟我看电视》栏目,制作5分钟专题片全面宣传此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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