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总结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活动的内涵和意义,还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小编整理了一些精彩的活动总结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上的参考。
从《“同上一堂战‘疫’思政大课”》中,我看到了一组医务人员摘下口罩的照片,由于长时间佩戴医用装备,经历了连续多日超负荷工作,很多人的脸颊都过敏红肿了;有的为了抢时间救护病人,自己穿上了成人纸尿裤;为避免交叉感染,女护士剪掉美丽的长发,剃成光头;还有的鼻梁被口罩和护目镜磨出了血,着实令人泪目、心疼。但深深的压痕、疲惫的神态,挡不住医者之美;坚毅的目光,依然透射着必胜的光芒;年幼的孩子隔着防护栏探望几天没有回家的护士妈妈;有的还是20岁刚出头的孩子,换了一身衣服,便学着像前辈一样,“以我所学,尽我全力”,与时间赛跑,与死神抢人!
从《“同上一堂战‘疫’思政大课”》中,我看到了多难兴邦。无论面对洪水、地震、sars疫情,还是遭遇金融危机、贸易摩擦,我们党始终带领全国人民,一往无前,不懈奋斗,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五千多年的中华民族,经历过无数次大风大浪而不倒、濒临绝境而不亡,反而愈发强大,缘何?答案就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疫情发生后,北京年近八旬的老党员、小汤山医院设计者黄锡璆主动请缨赴鄂支援建设;湖南近300名医务人员踏上援鄂征途,许多人在“请战书”里写下同一个理由:“我是共产党员”……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有一群斗士心怀大爱,慷慨请战,逆行而上,报名去抗疫一线:“我自愿报名参加医疗救助团队”“我执行过抗击非典、援非抗埃任务,经过实战考验,我申请加入防控疫情队伍”“我在感染科工作了,可以胜任呼吸道病毒感染患者的护理工作”……放弃和亲人团聚的时光,无惧被病毒感染的风险,冲锋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不计报酬,不畏生死,不讲条件,这些闪烁着人性光辉、奋战在抗疫战场上的忙碌身影,汇聚成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中国力量!
从《“同上一堂战‘疫’思政大课”》中,我看到了什么是牺牲。84岁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披挂上阵,冲到最危险的抗击疫情第一线;结婚刚一年的湖北省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icu年轻护士邓甜甜,不顾家人的劝阻,义无反顾地赶赴武汉金银潭医院,她说:“作为党员,必须冲在前面”;“如有不幸,捐献我的遗体研究攻克病毒”,武汉“95后小护士”慷慨承诺;医生父子隔防护玻璃彼此鼓劲打气,是父子、更是战友……于患者来说,“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危情时刻,白衣天使成了钢铁战士;“迎着病毒走,勇做逆行者”的背后是大爱无疆的医者仁心,他们手挽手、肩并肩,筑起了一道坚不可摧的生命防线。
乌云遮不住太阳,阴霾终究将散开,唯努力不会被辜负。在这场正在博弈的战“役”中,谁最美?谁最累?战斗在一线的战友同胞,拼搏在后方兄弟姐妹!我们有理由坚信,有全国上下的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迎来春暖花开、万家祥和!
中华文明为什么能延续50而不中断,历久远而弥新,经沧桑而不老,始终保持着坚强的韧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华文明蕴含着法与时转、与时俱进的思想。中华民族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民族,自古以来就懂得既坚守传统,又通权达变。“变者,古今之公理也。”任何事物都要变,法律自然也不例外。从《法经》到《秦律》,从汉《九章律》到唐《永徽律》,从《宋刑统》到《元典章》,从《大明律》到《大清律》,中国古代法律代代传承,积久而成传统,逐步形成卓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中华法系。同时法律又有时代性,各朝代的立法也随时代变迁而更新发展。例如,与前朝相比,宋代立法就增加了大量与商品经济相关的内容。因此,法律的发展是变和不变的统一,是传承延续和创造创新的统一。法律只有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才能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即法家所言“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民法典的制定,正是坚持了法与时转、与时俱进这一代代相传的立法指导思想,以开放的姿态兼收并蓄、创新发展。传统的中华法系虽然在实际运行当中有许多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习惯法,许多民事法律规范还被铭刻在青铜器上,但并没有形成一部单独的民法典。这是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为国以礼”的国情相适应的立法方式。蔡元培曾说:“我国古代有礼、法之别。法者,今之所谓刑法也;而今之所谓民法,则颇具于礼。”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礼。由于礼兼具了感召和约束双重功能,礼的权威性的提升,为民间社会构建自然和谐的道德秩序提供了可能。今天我们制定单独的民法典,则是为了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满足现代社会纷繁复杂的新需求。它重视传统,却不是中国已有民事法律规范(或习惯)的简单汇编;它借鉴国外先进立法成果,却不是外国民法典的机械照搬,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在中国古代,礼影响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调整着人与人、人与天地宇宙的关系。礼与法的相互渗透与结合又构成了中华法系和中华法文化最本质的特征。礼实际上是一个具有多重内涵、多层面意义的术语和概念。在制度层面,礼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其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司法、行政、道德教化、婚丧嫁娶、宗教祭祀各个方面;在道德、伦理的层面,礼是封建贵族阶层内部用来调整和调节个人与他人、宗族、群体之间关系的一整套伦理原则或规范;在文化或意识形态层面,礼是传统中国的核心价值观念之一。
在中国古代,礼的宗旨不仅是立法的指导、执法的原则,而且许多礼的节文本身就是法的规范。即所谓“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礼记·曲礼》)古代社会中有关诉讼、宗族、婚姻、继承、身份及行政等有关方面的法律,也都与礼制有密切的联系。法律是礼治下的法律,礼指导着法律的制定,礼本身所具备的道德规范意义使得在礼的统领下,道德和法律共同肩负起维系社会秩序的使命。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认为法治与德治就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不可偏废。作为中华法系的典范,唐律的许多具体制度和原则,都是礼法结合、德法共治的体现,亦为具有鲜明中华法文化特色的法律成果。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正体现了新时代的“隆礼重法”、德法兼治。总则第一条就开宗明义,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将以人为本、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上升到法律层面,既传承中华法系的文化气质,又彰显今日中国的精神风貌,完成了一次中国国家精神和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指导着我们今后的民事立法和司法的总体方向。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条文的字里行间传递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透露出中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文化底蕴。
民法典的诞生,充分体现了在不忘本来中面向未来,在吸收外来中推陈出新,昭示了中华法文化复兴的方向。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它忠实记录下人类走过的足迹,也给人类未来的发展提供启示。环顾世界,回望历史,人类曾经因为认知水平有限、科技水平低下,在各种疫病流行中付出惨痛代价。
《同上一堂战“疫”课》是首部武汉战“疫”2个月全景纪录片,是一部感天动地的中国抗“疫”群英谱,新华社记者勇闯“红区”60多位记者“疫”线拍摄。
《同上一堂战“疫”课》让我看到了团结协作的磅礴力量。面对疫情,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全国多个省市迅速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在防疫应对上步调一致,行动一致,织密了疫情防控网。全国各地在防疫抗疫上“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最大限度的提升防疫整体效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了中国力量。
《同上一堂战“疫”课》让我领略了“基建狂魔”的惊人速度。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心的武汉市,面对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新疫情,建设者们将中国速度、中国效率发挥到了极致。多家央企协同作战,用十余天建造了一座拥有1000张病床的火神山医院和一座拥有1600张病床的雷神山医院,创造了中国速度。
《同上一堂战“疫”课》让我体会了“风月同天”的感人温度。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疫情防控决胜之时,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武汉以外湖北各地市,为湖北撑起一片天。全国各地饱含深厚情谊的物资陆续驰援湖北,助力保障湖北生活必需品供应。凡此种.种无不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群无私奉献的人,他们尽己所有捐款捐物。日本向中国捐赠10万套医用防护服和大量资金,并在物资上写道:山川异域,风月同天。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善良无关国家、无关阶层、无关种族,在灾难面前,他们都是大美大爱之人。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只要我们坚定必胜的信心,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同时间赛跑、与病魔较量,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就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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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任务重,哪里任务险,哪里就有共产党员,充分彰显了党的集中领导的显著优势,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先锋作用。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展现了中国人民的仁心大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中华人民在历经历了很多磨难,从未被打垮,多难兴邦,通过这次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更加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
电子信息工程系普专物联网18-1班学生王培钦:此次走进“云”端,与全国大学生们一起同上“疫情防控思政大课”,是我学习生涯难得的一次经历,震撼很大,感触也颇深。当听到冯秀军教授说处在抗疫一线的有将近1/3都是我们的90后、00后时,我深深为我们当代年轻人感到自豪,让我深刻意识到,爱国是当代青年的责任担当。疫情之下没有一个人可以置身事外,作为高校青年学子,我们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携起手来共同战胜疫情。用奋斗的精神和扎实的本领武装自己,将自我的青春理想与祖国同频共振,不负国家的期待。
民法典编纂中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这些法律条文变迁的字里行间,刻下的是中国从改革开放迈向全面深化改革的沧桑巨变,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下生动的法治注脚。
在没有民法典的情况下,同样是“消费者以商品有瑕疵为由要求退货赔偿”,法官有的在判案时援引合同法,有的援引侵权责任法,有的援引产品质量法,有的援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数量庞大的单行法中去寻找裁判依据是非常困难的,找到的法律规定有可能相互矛盾。
“编纂民法典,则可以为司法机关提供统一的、最为基本的裁判规则。同时,还可以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说。
前些年,多地出现的雾霾天气,成了公众共同的烦恼,也凸显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为此,民法总则在第一章中就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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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像是浪漫的一年,但是我们却迎来了病毒?。
微博抖音的视频我看了以后有了自己的观感,动物和人类本应该和平共处,但是就有人要去打破这些和平,因为这些人的一己私欲,伤害野生动物,什么东西在他们眼里好像都可以吃。因为这些人的贪婪连累了全国人民,可以说这就是大自然的惩罚。
因为这些人全国上下一起跟他们接受惩罚,新闻上刚出生的婴儿也没有幸免于难,染上了病毒?,内心百感交集。因为一部分的贪婪丑恶,多少无辜的人都丢了性命,家破人亡。这些人应该得到制裁。
现在全国各地支援武汉,无论人力财力都在一起努力,一些病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看到有些病患因为医疗设施不够觉得医生会不救自己反而要像医生吐口水,振振有词的说要同归于尽一起死。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难免心里发寒,可能有些人的人性真的是丑恶的吧。
这次的灾难是人类自己带给自己的,警示后人克制欲望,克制贪婪,与大自然和平共处。
希望无辜的病患早日痊愈,奋斗在一线的人员早日回家跟家人团聚,早日结束疫情,坏人得到制裁。
说到“最美退役军人”,我内心其实特别自豪,因为我的爱人就是一位退伍军人,他在青春岁月,参军四年,历练自己,做过连队文书,当过班长,带出新兵,入了党,并多次受到部队嘉奖。每每说起军旅生涯,他都会滔滔不绝;翻看军队相册,他都充满深情挚意。多年来,耳濡墨染,我看到了他作为退伍军人“美”的方面:
一、脚踏实地、率为人先。他在单位勤勉踏实,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上上下下,方方面面,事务繁杂,劳心劳力,但是他细心诚恳,服务大局,把握原则,为单位做出了突出贡献,连年被评为公司先进,职工代表、优秀共产党员等。
二、以身作责,共建家园。
家是国的细胞,“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在他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也向党组织上交了入党申请书,并不断追求,完成夙愿。
作为军属,我相夫教子的同时,也在职于学校教育。二十多年来,无论是教学一线,班主任工作,还是教育一线,教研室工作,我都立足本岗,与时俱进。我们夫妻同心,孝敬老人,关爱孩子,帮助邻里,与人为善,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言传身教,培育新人。
对部门职员和单位年轻人,他特别注重培养,鼓励他们在职进修,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引导他们在平日点滴的工作中勇于实践,严谨用心,取长补短,不断上进;对家里小辈,他一有空就讲军队作风,战友情怀,在他的感召下,侄儿报名参军,退役后毅然决然选择了“消防”这一职业,立志保家为国,时刻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军人风范在叔侄俩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四、坚守初心、防疫防控。
今年春节放假,正值“新冠肺炎”肆虐,疫情严峻,他劝家人:“待在家里就是给国家做贡献”,而且“六亲不认”,拒绝亲朋来访;取消了每年大年初四的发小聚会,劝退了大年初六的同学聚会;本可以在家多休息两天,因山西焦煤,响应国家号召,关乎国家民生的企业,首先复工,所以他提前回到单位,做好复工前防疫工作。工作性质关系,他的部门接触各地返岗人员比较多,情况也非常复杂,但他全然不顾自身容易被感染的风险,做好《预案》,制定公司管控措施,建立一人一档,一天两次测体温,询问员工是否有武汉接触史和疫区接触史,详实填写复工人员信息等。事无巨细安排消毒、体检、填表、登记、排查、统计、上报等系列防疫防控工作。直到单位全面顺利复工,一个多月才回家休息了两天,又急匆匆返回岗位坚守。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我的爱人也曾这样对儿子说:“当兵的时候,艰苦训练磨炼意志,流汗流血不流泪;退役后,热情工作无私奉献,报效国家心里踏实。”这就是我的爱人--王青山。我觉得:国家和人民关心退役军人,作为其中一员,他是幸福的;家庭温馨,社会和谐,身为退役军人优秀共产党员,他是豪迈的。不忘初心、勇做时代新人,是他永葆军人本色的秘诀。他和千千万万个退役军人一样,是我们身边平凡而朴实的“最美退役军人”。我将以他为榜样,拥军爱国从我做起,爱岗敬业从小事做起。
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了保护的概念。保护个人隐私权、建立反性骚扰制度防线、明确住宅70年产权自动续期……民法典就像一部百科全书,为护佑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完善的法律遵循,谋求人民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经常收到垃圾短信怎么办?遭遇性骚扰,公司、学校该不该管?有人吃“霸王餐”,老板能不能扣下他的财物?这些问题总是困扰着我们的生活。民法典的编纂,对于社会热点诉求和我们身边的痛点、难点一一作出回应,切实保障了公民应享有的公平正义,促进了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传递出法律的温度。
民法典绝不是单独且生硬的法条集合体,而是一部充满着“关怀与温情”的权利保障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它以“平等”为基本原则,尊重与善待每一个法律主体;它以“公平”为落脚点,规范着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为老人儿童创设了“养老育幼”的制度设计,也为权利受损者打开寻求救济的通道。所以,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编纂民法典对司法机关来说,将提供全面、权威、系统的裁判规则;对百姓来说,将指引和规范各种各样的民事行为。相信民法典一定会给我们的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我们的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了解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我们还要广泛宣传,让周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均能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
当“全面小康”遇到《民法典》,藏“富”于民,“富”中更“安”,奋斗起来更带劲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要把这两“富”深深地藏于人民的生活之中,让这“富”与时代同进。“此心安处是吾乡”,有“乡”的地方就有“家”。有“家”的地方,就要守护好。有法可依,并不断完善,就是的“守护”。当我们走在全面小康的大道上,再“手握”《民法典》,无论在哪里,心底都会有着落。“底盘”更稳才敢开得更快。《民法典》无论是大到物权、合同,还是小到家庭矛盾、邻里纷争,都能在其中找到依据和答案,可以说是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无时无刻、无所不在。情况明了,底气足了,就如解“后顾之忧”。俗话说,心稳了,手就稳了,在接续奋斗的路上就会更加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喷薄出那为事业热火朝天的干劲儿。“底盘”更稳才能开得更快。民心安,则天下和。“和”就是心齐,心齐则事成。《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民法是最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民事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一项艰巨繁难的立法工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民法典编纂严格遵循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深刻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这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成熟完善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达到了新高度,标志着我国人民权利保障进入了新阶段。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尊重和保障人民各项民事权利、进一步增进人民福祉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权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国家法律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民法典将改革发展的成果通过法律固化下来,规定的民事权利种类更加健全和充实,民事权利体系更加完备,权利保护和救济规则更加完善,权利保护机制更加健全有效,对于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保护和激发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定了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民事基本制度,确立了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民事具体制度,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民法典通过规制、界定和维护每个民事主体的各项具体权益,促进每个民事主体更加自觉自律,使国家治理手段更加丰富、透明、高效,有利于加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有力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注入持久的动力和活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以法治为基础、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受法治规则调整的经济制度。民法典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权利义务,强化民事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为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建立了完备的规则体系,为各类民事主体提供了稳定的行为预期,为各类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对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翻开民法典,第一条便开宗明义地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民法典的立法目的之一。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正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说。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近年来,一些案例凸显“该不该扶”“该不该救”的道德困境,由于法律的缺失,见义勇为受伤后无人问津甚至反遭索赔的事件时有发生。
9月,河南信阳的孙女士见到郭某骑车时将五岁男童罗某撞倒在地后试图离开,于是上前阻止。两人发生言语争执,郭某情绪十分激动,结果引发心脏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的配偶和子女认为孙女士应对郭某的死亡承担责任,将孙女士和小区物业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赔40万元。
“明明是见义勇为,怎么还要赔钱?”一时间,社会公众的目光聚焦在受理该案的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月30日,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认为根据民法总则,孙女士阻挡郭某离开的目的在于保护儿童利益,不仅不具有违法性,还具有正当性,应当给予肯定与支持,孙女士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原告索赔的请求被依法驳回。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多起类似案件,民法典对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专门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这也被法学界称为“见义勇为”条款。
民法典旗帜鲜明地传递出保护善人善举的信号,让“扶不扶”“救不救”等问题不再成为困扰社会的两难选择,为救危扶弱者撑腰,不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信心,还积极弘扬了“诚信相待、友善共处、守望相助”的新风尚。
“民法是跟习惯、良俗融合在一起的,包括家庭、婚姻、子女、继承等,都与道德伦理关系紧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之中,使民法典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载体,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很重要的考虑。”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说。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自古以来,中国传统文化就提倡尊老爱幼,这是蕴藏在中国人生命中的精神密码。
作为规范民事生活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对老人、儿童的权利保护作了特殊的安排,不仅对父母、子女等亲属间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概括性规定,还通过具体制度设计,将其细化、实化,为传承传统美德提供了激励机制。监护制度的完善,就很有前瞻性。
浙江一位患有精神疾病的父亲给自己刚出生十几天的孩子灌食米糊,结果孩子被紧急送进医院抢救。有关部门在调查后发现,孩子的父母都患有精神疾病,基本没有生活自理能力,每个月仅靠低保维持生活,家里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必须马上对这两个孩子进行监护干预,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在全面了解两个孩子的家庭情况后,当地村委会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法院很快作出裁定,由民政部门担任两个孩子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当天即履行监护职责,将两个孩子妥善安置在儿童福利院。
“监护未成年人是家庭应该承担的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是亲权的补充和延长。现在不少社会问题,比如农村留守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等,实质上是家庭监护出现了缺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左中一说。
民法典不仅完善了撤销监护制度,还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将智力障碍者、失能老人等群体纳入被监护人范围,给予他们更有力更全面的法治保护。当尊老爱幼的价值追求融入每一条规则之中,中国人所传承的特有文化品格,也成为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修改禁止结婚的条件,完善离婚赔偿制度,适当扩大遗赠扶养人范围……民法典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鲜明的轴线贯穿始终,使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外化于法律规范,内化于人民心中,为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规则和价值遵循,凝聚起强大的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精神动力。
立良法于天下,则天下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需要一部与新时代国家发展、民族复兴相适应的伟大法典。历史必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时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必将正确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更好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典。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约占全部一审案件的90%,民事审判在人民法院工作全局中居于重要地位。贯彻实施民法典,不仅要贯彻条文,更要贯彻立法精神,秉持公正司法,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要依法加强权利保护,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内容,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更加注重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及时充分救济受侵害的民事权益,有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从基本原则到制度规范、具体规则,通篇都体现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司法活动,严格依照民法典条文的精神内涵,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群众向上向善。要主动回应人民关切,对社会高度关注、公众存在模糊认识的案件,加强裁判说理,厘清争点,亮明观点,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让庭审成为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治公开课。
三是要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和调研,提升民事司法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权利保护力度,继续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平等、依法、全面保护原则,抓紧制定出台刑民交叉司法解释,完善程序规则,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继续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进一步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和国际影响力;加强涉人格权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指导,及时发布指导案例、典型案例或司法解释;研究制定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的政策文件。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民事审判经验,研究解决制约民事审判工作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贯彻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健全完善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提供实践依据。要进一步开展案件评查,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体检,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注重发挥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在统一裁判尺度方面的作用,确保相关法律适用统一。
四是要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人民法院要结合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增强人民法院多元解纷能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特别是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要加强对诉前联调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工作,以选派法官授课、邀请参加内部培训等方式,促进提高人民调解组织、行政机关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适用民法典的能力水平,更好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10日在京主持召开民法总则草案座谈会,就民法总则草案修改和民法典编纂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他强调,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编纂出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民法典,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民法总则在民法典中具有统率性、纲领性作用。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座谈会上,中央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围绕民法总则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等民事基本制度先后发言。张德江边听边记,不时与大家进行交流。
在认真听取大家意见后,张德江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这一重大立法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就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作出重要指示,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基本遵循。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凝聚共识、精益求精,圆满完成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任务,使民法典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张德江强调,编纂民法典、制定民法总则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民法典体现党的主张、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体现国家性质、突出中国特色上下功夫。要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以实践需求指引立法方向,在符合中国国情、突出实践特色上下功夫。要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证善治,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在紧扣时代脉搏、突出时代特色上下功夫。
张德江指出,要贯彻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期待,通过健全民事法律制度,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广泛听取和尊重各方面的意见,加强立法协调和立法协商,凝聚最大共识。
张德江指出,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精华,让民法典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体现中华民族的“精气神”。要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取长补短、择善而从,不照抄照搬。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座谈会。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立足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民法典凝聚亿万人民的共同意志,彰显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以法典化方式巩固、确认和发展民事法治建设成果,有效回应我国现实问题。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这是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几代人的梦想。经过长期不懈努力,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终于形成,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全面规范民事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实现对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民法典编纂扎实稳步推进。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民法典编纂既立足我国国情,尊重立法的历史延续性,又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还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在编纂过程中,各编历次草案都依法进行论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历反复斟酌和修改,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民事立法的系统集成,使分散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化,形成一部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的法典。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编纂工作注重规则的逻辑性、体系性和法律本身的规律性,既协调好总则与分则的关系,又协调好民法典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从而形成逻辑缜密的有机整体。民法典在实践中发挥指引和规范各种民事行为的作用,为司法机关提供全面、权威、系统的裁判依据,对于公民积极行使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利意义重大,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民事制度支撑。
6月11日,水利部党组举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秘书长王轶教授应邀作“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精神”辅导报告。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鄂竟平参加学习,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主持学习,部领导蒋旭光、田野、陆桂华、魏山忠参加学习。
王轶在报告中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起草历程,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以及民法典体现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民法典之所以能够顺利编纂完成并颁布实施,得益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强有力的政治保障、高度凝聚共识的能力、丰富的民商事法律实践和比较充分的理论准备,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田学斌强调,要以本次专题辅导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贯彻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部总师,机关各司局、驻部纪检监察组司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机关各司局、驻部纪检监察组处级及以下干部、在京直属单位司局级领导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学习。
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颁布后,保障民法典的切实实施成为更加重要的任务。检察机关肩负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施的神圣职责,推动和保障民法典贯彻实施责无旁贷。要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抓好抓实。
以民法典学习为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培训,深刻领会、准确理解立法精神。民法典对现行分散的单行民事立法作了系统梳理,整合民法总则、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同时,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对原有的法律规范进行了重要修改补充。民法典施行后,上述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民法典体系宏大、内容丰富,为民事司法提供了统一明确的规则尺度,也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国检察机关不仅要认真学习民法典的具体内容,全面掌握、正确理解民法典的各项规范,更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刻领会和运用民法典所蕴涵的民法理念、发展理念,努力以检察工作促进、保障社会发展进步。
以民法典规定为依据,加强关联配套制度建设,及时清理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对照民法典的规定,系统清理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废止过时的内容。根据民法典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修改制定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规则,适时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为检察机关实施好民法典、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
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推动民事检察工作迈向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这一要求,以保障民法典切实实施为重点,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正确的裁判,依照民法典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进息诉服判;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或者提出抗诉,及时监督纠正。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的问题,深入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等问题,要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快建立执行信息共享平台,对明显超标的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等及时提出检察建议。要加强对民事非诉法律文书执行中违法情形的监督,从源头上促进仲裁和公证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对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提起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体现司法温度。
以民法典为参照,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民法典既明确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也为公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边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并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检察机关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以民法典为参照,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要通过对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纠正行政机关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促进纠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中的违法活动,推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以民法典权利规定为界限,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依法保障人权。刑事检察同民事权利的保护密切相关,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体系化思维,通过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职责,坚决惩治侵害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犯罪行为。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妥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既惩治刑事犯罪,又保障民事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特别是要防止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侵犯自然人和各类组织的财产权、人身权。坚决监督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以颁布实施民法典为动力,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公益诉讼检察直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事关众多民事主体共同的民事权利,学好用好民法典对做好这项工作至关重要。要贯彻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以及“生态环境侵权人承担修复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加大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力度,探索推动公益诉讼制度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顺畅有效衔接,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落实民法典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规定,做好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衔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探索,惩罚就要痛到不敢再犯。坚决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对侵害英烈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捍卫英烈尊严。落实民法典关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履职、担当作为。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也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检察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努力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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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各级部门机关、基层组织在工作开展中,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用心用情的帮助需要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不受损害。大家切实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__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一、民法典的编纂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
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54年到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推进编纂民法典工作,先后十次审议民法典相关草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两次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经过反复修改的草案,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协调一致。该法典在本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了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
二、民法典将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矛盾变化的过程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驱动下的创新创造,在这个过程中,“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三、民法典颁布与实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
我国《民法典》是保护公民私权利的法律汇总,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作为事关每个公民“从胎儿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长岁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关。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让社会更加公平发展,让群众步入幸福安康的生活。建设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
四、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要把学习和掌握民法典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学好、用好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国截至目前体量最为庞大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计1260条。这1260个条文涵盖了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参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巨大影响还体现在对其他民事单行法的吸收合并上。《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耳熟能详的《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将废止,退出现行有效的法律体系。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一件大事,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环节职能。司法部将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贯彻实施。
把握着眼点,纳入法治大格局。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要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各项工作,形成高效协同、统筹联动的贯彻实施工作体系。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作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重要评判标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发挥政府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法治督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准确理解把握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找准结合点,助推发展强保障。紧扣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大局,以民法典贯彻实施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疫情防控工作。准确运用民法典,化解涉疫矛盾纠纷,积极解决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维护人民权益,实现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准确适用民法典,加大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民法典贯彻实施助推平安中国建设。强化平安中国建设过程中民事权利保护和救济,形成维护人民权益的有效机制,夯实平安中国建设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法治基础。
紧盯着力点,唱好普法“重头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普法宣传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全面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纳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以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为抓手,分层分类、因人施教,以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形式推动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积极创新民法典宣传的方式方法,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强化关键点,做好实施大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要对照民法典进行全方位“法律体检”,加强配套立法,开展备案审查。加快形成以民法典为中心的配套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要切实履行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办理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抓实落脚点,提升人民满意度。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要紧扣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服务导向、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法。要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学习民法典的系列活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全面提升实施民法典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法律专业机构作用,准确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对合同、婚姻、继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更多运用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充分发挥仲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制度优势,准确适用民法典进行仲裁。要加强法律援助等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律服务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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