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生活像一阵风吹过,留下遗憾和喜悦。高中的军训生活亦像流水一样,留下清澈的回忆,军训生活可以说是苦中有喜,喜中有忧的酸甜苦辣的生活,更是我们人生的一次挑战。
酸,终于军训到了结尾的时刻了,我们班每个人在听班级名次时都信心十足,仿佛自己做得很好,而一定能得到果实累累的结果。然而当听到竟没有自己班级名次时,却是如丧家之犬一样失魂落魄,但当下午教官与我们离别时,却把所有错都归在自己身上,并流下了离别时不舍的泪,心里酸酸的,不知该说什么,教官是坚强的,最后留下了三个字在我们心中——不后悔。
甜,七天的军训是漫长而又短暂的,教官时不时来一句笑话,有趣的军训口号,都让我们非常快乐。然而最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无疑会是几夜的室外活动。它让本是素不相识的同学大方地相互交流,合作,更激起了我们想为班级争光的热血。军训的趣味让我们深深体会,这,便是甜。
苦,军训的苦是肉体的升华,过程往往是苦不堪言的,每天早中晚三次集合,都要站很长时间的军姿,军姿是军人的基本,也是军训训练的重点。每天早上的腰酸,腿酸便是我们肉体升华的表现,也是我们的军训成果,当然这包含意志的坚定和对军人的认识的提高。这使我心中不由得生出对军人的尊敬。
辣,军训中有许多东西都是不可触摸的,否则你就会尝到火辣的疼痛。比如站军姿时不能动,要尊敬教官,出入都要打报告,军中不能儿戏,我们要认真对待这次难得的机会,不管有无回报,我们都要严于律己,在军训中以最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火热的志气便会盖过辣辣的疼痛。
美好的时光是短暂的,教官的身影还闪现在我心中,一声声口令像悦耳动听的乐声,声声回荡,我们有过了军人的尊严;有过了教官的关心;有过了因为不想放弃而流下的汗。不后悔,我不后悔有过这次令人难忘的军训。
【【热门】初中生活作文600字锦集九篇】。
读书给人以快乐、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生活中,有一种收获,让人一生受益,那就是读书的收获;人生中,有一种经历,让人难以忘怀,那就是读书的经历。是读书,让我朦胧的世界中,学会生活并调动缤纷绚烂的生活积累去塑造生活,塑造自我、塑造理想、塑造人生……生活因读书而精彩!
为什么生活因读书而精彩?有很多方面:有的人读书为增长知识,有的人读书为陶冶性情,有的人读书只为获取片言只语作为谈论的材料或能够使人微微一笑的笑语。无论究竟是为何,都会使读者心有所感,乐而忘忧。高尔基说:“几乎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窗口。”书给我们插上想象的翅膀,时而翱翔天空,时而浅游海底,时而追溯远古,时而憧憬未来。儿童文学作家庄之明形象的说:“我扑在书上,像蜜蜂采集花粉那样急切,像禾苗喜逢春雨那样欢欣,知识的甘泉流进我的心田,理想在这里吐穗扬花……”读书,可以增长知识、开拓视野、启迪思路,活跃思维,发展智力。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把方法提到了比知识更重要的地方。一个科学的学习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古今中外,有多少人因为书改变了命运?被誉为“发明大王”的发明家爱因斯坦的成功与他勤非读书分不开的,他常常通宵达旦地读书,有时候困了他就以书当枕,在实验室躺一会儿。鲁迅12岁进“三味书屋”私塾从寿镜吾先生读书。鲁迅先生后来曾著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忆这段经历……几乎所有人的成功都和读书密不可分。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我觉得书中自有真性情。以书为师,以书为友。只愿有一日佳文积满斗室,醉卧其中,便可无所求了。生活因读书而精彩!
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知识;读书丰富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充实了我们的生活。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我喜欢读书,周六周日,都会去图书馆借几本书看看。每当我走进图书馆,看到读者津津有味地读书,有一种温馨甜蜜之感,正如诗中所说:“书香,美的极致!”
读书给我们以启迪,只有认真阅读,我们才会享受到其中的乐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法,用自己的独特方式去感悟书中蕴含的真谛,而我的读书方法是”煮书”。
“煮书”不是指把书给煮熟了,而是拿起书反复地读,直至把书读通读懂为止。我见到了书中的大千世界,书提醒我灵魂有不可见的形态;书赋予我的发现以生命;书唤醒我悟性,澄清思维;书照亮了我内心的思想;书涤尽了我有生以来的蒙昧与无知。
唐代的大诗人杜甫,他从小酷爱读书,而且反复诵读,细细品味,非把书读透不可。就是因为他用”煮书”的读书方法,做起诗来才如此得心应手。悟出了“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哲理。我们学习知识,对那些好的文章,也应该那么“煮”,否则就很难把知识学得既扎实又牢固。
读书为我们营造了一步步走向成功的阶梯;读书让我也尝到了成功的喜悦,在区举行的学历史、知海防、秀才艺竞赛中获三等奖;在校举行的语文知识竞赛中获二等奖;在成绩面前我会更加发奋读书,以更优异的成绩报答我的父母。
“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一起读书吧!让它熏陶我们的人生,熏陶我们的道德修养吧!让生活更美好,使我们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书是人们的良师益友。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成才”;唐代大诗人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著名作家林语堂说:“读书能让人得新知,增学问,养性灵”。读书是精神自由的翱翔,是想像力无羁的腾飞,是超越时空的思索。它不仅可以丰富知识,增长智能,还可以培养个性品德。
众所周知,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之所以说它重要,是因为它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充斥在我们的周围,并且每个人都在学知识,用知识。但是,有些人却不知道读书到底是为了什么。我觉得读书的好处之一就是调整心态。不管生活中我们遇到怎样的大喜大悲,都能保持一个平和冷静的心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去面对它。高兴地时候,不要得意忘形;失意的时候,不要过分悲伤,倘若不能避免伤心,就自己想办法疏通。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闲暇的时候,我们也不妨读一读书。通过读书,我们从书体会到博爱,感受到真情;我们从书中认识到历史的更替,社会的变革;我们从书中学会思考,提出有价值的问题,学会成长。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我们每天都在读书,而读书说起来简单,但会读书的人不见得很多。光读书不思考,结果就会变成书的奴隶;光思考不读书,结果你也是架空了知识,得不到真的认识。所以治学问之道,既要善于读书,也要善于思考,明辨是非,知所适从。在科学著作中,你最好读最新的书;在文学著作中,你最好读最老的书。古典文学作品永远不会衰老。应读自己想读的书,如果把读书当作一个任务那就收益甚微。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阳光下的年轻一代,更应该努力丰满自己的羽翼。我们知道,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可以看得更远;以书作垫脚石,我们可以攀得更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同学们,让我们以审视的目光来阅读书籍,以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阅读是我人生中必不可少的益友,它丰富着我的课余生活,为我的精神世界添加了乐趣,更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没有喜欢上阅读之前,我一直在写作上缺乏词汇量和好词佳句,那段时间老师给我的寄语也是希望我在课余时间多多阅读,使自己的视野更加开阔,写出更好的文章。
令我难忘的是有一次在我的上课发言中,我决定以后要实现增加阅读量,多读书的目标。上语文课时我信心十足地举手发言,没想到说着说着就词穷说不出来了。在众人的目光下,我的脸红得发烫,最后还是几位平常,十分爱看书的同学来帮我补充完善,经过这次教训我决心改正。
首先我制定了阅读计划,每周去一次图书馆,利用课余时间多多阅读益书。做完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词汇量多了,视野也更开阔了,这更使我爱上了阅读。
之后的学习生活中我有了许多的收获,如:自己写的作文成为了范文,上课发言更加完整,在生活中,在与人聊天中不会像以前一样词穷。
阅读给我带来乐趣,阅读一本益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的收获。
如果说我的人生是绚丽多姿的鲜花,那么读书便是清新淡雅的绿叶;也许娇艳的鲜花可以没有绿叶的衬托而孤傲独开,但没有绿叶衬托的人生一定是孤独的人生。
我有一个温馨美好的家庭,有着非常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感到十分幸福与满足。
我刚刚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我却对读书毫无兴趣。一放学就跟着小伙伴疯玩去了。到了三年级,因为缺乏课外知识,词汇量又非常少,我的作文总是写不好,不是语句格外枯燥,就是无从下笔。我很难过,一直想办法改变眼前的局面。
幸好,我的爸爸妈妈非常热爱读书,每天放学回家,我总是看到他们读书读报的身影。爸爸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读报,妈妈在爸爸的身边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小说,连我走进门他们都没有发觉。哦?书籍会有如此的魔力,把两个一天到晚忙碌的成年人驯服得如此服服帖帖?我百思不得其解。通过观察,我发现他们几乎天天如此,一有时间就读书看报,还不时地交流自己的看法,有时两人忍不住开怀大笑。我渐渐地被爸爸妈妈这种爱读看报的精神感染了,我不再对读书有抵触情绪。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开始试着读书了。一开始,读一些简单易懂而又非常有趣的小故事。读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读书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呀!从此,我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每天都坚持读书至少一个小时,还不时地摘录一些优美的语句,反复诵读背诵。日子久了,我的视野开阔了,知识似乎丰富了许多,写作文时不再像以前那样干巴巴的,老师也不断表扬我的一些语句非常优美、有韵味。不知不觉,我的作文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语文成绩也在不断的进步,老师和同学都感到难以置信,纷纷向我讨教“写作的制胜法宝”。
我想:正是因为爸爸妈妈每日的读书行为,为我树立了榜样,使我耳濡目染,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让我走上了热爱读书的道路,使我眼界、阅读能力、习作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我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是他们引导我学习、享受快乐的读书生活。
分享,往往创造一种美好的意境,引领你走向成功之路。――题记。
分享,是一笔财富。世界上最伟大的运动莫过于足球,足球就是一种分享运动,场上的十一个人都在不断的合作和分享,创造机会,善于合作的球队往往会创造美好的进球。世界上有两种足球,一种是巴式足球,一种是英式足球,巴式足球,自古以来,以分享传球为基础百年以来一直延续到现在。英式足球以力量见长。以个人突破为基础,就谈不上分享。当巴式足球遇上英式足球,不用说,你就知道,巴式足球一定会取胜,今年的欧洲冠军联赛就诠释了这一点,巴塞罗那战胜利曼联。
分享,是一把钥匙。篮球是一种炙手可热的运动,而篮球的至高境界莫过于总冠军,这一直每个球员的.梦想,无兄弟不篮球。分享是一把无形的钥匙,他能打开梦想的大门。去年的总冠军湖人队止步第二轮,湖人队自古以来以分享见长,但今年的他们各自为战,产生不和-谐的因素。正如孟子所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这里的人和关键在分享。大家都知道“黑八”的灰熊吧,因为他们分享成功是必然的。
分享,是一条好路。中国自古以来形成以爱国者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带领着中国人民创造财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分享是全国人民上下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矗分享也使中国在世界上树立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分享,往往创造一种美好的意境引领你走向成功。
2.谁比谁最重要。
(母亲)亲情是什么?她是给你生命的源头,给予你万能的力量,帮你排忧解难的天使。
在你成长阶段给你n次关心,爱护,疼爱。有了你,她像得到砖石一样珍贵开心,爱不释手。你的问题,你的事情,她会把这些当做自己的事情像百度一样帮你解决。
在你需要的时候她会第一时间出现。为了你,她可以牺牲自己来满足你,不要问理由,因为根本就没有最好的理由去解释。长大后,你们会共同付出,追求同种信念:家和万事兴。给你支持,给你生命,给你财富,给你所需,给你照顾这些全部加起来得出了一个结论:亲情无价,前半生欠下的债,一辈子都还不清。
(爱人)爱情是什么?爱人给你带来快乐,满足你需要的一切,偶尔的吵闹控制不好就会有隔阂把握好分寸却又有益于夫妻生活,加深感情。爱人是你的唯一,当爱人是你全部的时候,你把所有的爱给你了你爱人,这个时候亲人的地位就会慢慢减少。在爱情里,活着是靠一种感觉,和那种说不出来的滋味。看不到对方会想着对方,看到对方就想彼此在一个二人世界共度余生。
那么爱情和亲情谁更重要???爱情虽无价,但亲情无价爱情无价。自古忠孝两难。重于爱情则失信于亲情,重于孝,失信于爱情。古人云清官难断家务事,婆说婆有理,妻说妻有理,两者理都在,真的难以选择谁对谁错,当你站在亲人那边,你妻子称你不忠。当你站在妻子那边,亲人就说你不孝。都不选,两方都会不高兴。亲情与爱情今天再次pk一下。亲情给你最重要的是生命。爱情给你最重要的是幸福。生命和幸福相比,谁重要,当然是生命,因为没有了生命就永远不会有幸福所以正确的答案是亲情重要,生命是一切之根。有个根就有了未来和希望。看明白了吗?朋友。
弹指一瞬,我已经是一名初一的学生了。这三个多月的生活真是丰富多彩,酸甜苦辣,样样均占。
首先说说酸吧。“xx,我告诉你,大不了朋友不做了。”曾经的昔日好友不管不顾的大叫起来。“把不做就不做,少威胁我。”我也毫不示弱。我“彭”的一声拍桌而起。只听四下言论纷纷“唉呦,发怒了。”“怎么回事呀?”“不知道……”“生气就生气,天天摆张脸给谁看呀!”她还在翻白眼。“您以为您老人家好到哪去了是怎么着。”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我们俩就针尖对麦苗的嚷了起来。吵过之后,气是解了不少。但心里还是酸酸的。一种涩涩的感觉既咽不下又吐不出来。
“甜”相比来说,自然是令人愉快不少。“某某在本学期工作认真负责,所以被评为优秀图书管理员。”听着老师的夸奖,脸虽红红的,但心里甜滋滋的。捧着金灿灿的奖状,脸上无不是春风满面。仿佛脚下生了弹簧,走起路来都是一蹦一跳的。得意至极!
生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苦”也会随之而来。手里那张72分的数学试卷,再看看自己的加减法失误,真是让人“苦”笑不矣。心里自然漂浮着一片苦涩,忍住快要溢出眼角的泪水,在日记本上写下大大的两个字——努力!无奈而又悲哀的看着那个少得可怜的分数。深深的叹息后,又认认真真的改起错来。
“今天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交作业。”老师冷峻的目光透过厚厚的镜片向我射来。我先是打了一个寒颤,紧接着,脸就火辣辣的,脑子里一片空白。看着可见游戏的同学们,先是一阵羡慕,却不由得拉回思绪,补作业!
甜也好,苦也罢。她们都是必不可少的。生活是一杯白开水,他们就是橙汁粉。生活因他们而精彩。初中生活,我热爱你,热爱你的酸甜苦辣!
【【精华】初中生活作文600字六篇】。
读书可谓是我人生的一大乐趣。说起来会令你吃惊,我虽小小年纪,但自小就博览群书,且尤爱古文。从《四书五经》、《大学》、《中庸》到描述航天英雄杨利伟及神州五号的《第一视角》,都会令我爱不释手。
在各类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历史人物传记类的了。在书中,我认识了“变手”纪晓岚,“怪才”郑板桥,“浪子”柳永以及“才子”唐伯虎。历史人物传记为我创造了一片新的知识领域,增加了我的求知欲,还极大地提高了我的表达能力。每次课堂上发言,我独到的见解,广泛的知识总是令同学羡慕不已。
我读书有三大特点。一是不死读书、读死书。因为读书的目的就是扩展知识,学以致用,所以我会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巧妙地应用于实际中。二是能聚精会神,用心读书。我往往是一边读书,一边揣摩字里行间的意思,先慢慢地“咀嚼”,细细地品味,然后“消化”成有用的东西。看书时,我常常是全神贯注,沉醉于书中的场景和人物中,甚至忘了时间。对有些好书,看一遍绝对不过瘾,不看它十遍八遍的不会罢休。一本《刘罗锅》我看了十几遍,还是觉得意犹未尽。有一次,爸爸妈妈都出差了,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那时我家里还没有饮水机,我架上水壶后,坐在旁边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正看到“刘墉三戏和致斋”时,我忍俊不禁,咯咯笑了起来。“哎哟”我“噢”地从座位上蹿起来,拿来拖把,跑回厨房。这是怎么回事?原来放在炉子上的水壶烧干了,我急忙关闭开关,用小盆盛上水泼向水壶,我把水壶“烫”得傲傲直叫。发生了此次“事故”,我再也不敢在煤气开着的时候看书了。我读书的第三个特点是过目不忘。一般的书,我只要看过一遍,大致内容就能记个八九不离十,所以复述看过的`文章对我而言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常常乐此不疲地讲故事。只要班上举办故事会,准保漏不了我上台绘声绘色地表演一番。同学们瞪大了眼睛专心听,随着我的故事情节,时而乐得开怀大笑,时而紧张得屏住呼吸。因此,同学们送我一个“故事大王”的称号。读书使我成为朋友们中受欢迎的一员。我常陶醉于和好朋友谈古论今,谈天说地,也特别乐于为大家讲有趣的故事。
书给了我力量,也给我带来乐趣,每次看到一本好书,我都会产生“据为己有”的强烈冲动。一次,我在书城看好了一套书,可我的钱不够,只好暂借爸爸的钱买下了书,后来还是用卖旧报纸的钱还给了他。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获得了知识。想得到知识,就去看书;有了问题,也去看书。读书使我受益匪浅,同时使我的内心越来越充实。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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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们很好的朋友,它就像一位无声的老师时刻在你身边,教你许多知识,了解更多历史,明白做人的道理。
一次,在我过13岁生日那天,爸爸送我一本很有意义的书,叫做《鲁滨逊漂流记》。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出海远航。终于有一天,他混进了船上,但是船在大海中发生了海难,小鲁滨逊就漂流到了一座小岛上去了。可他并没有放弃生命,而是独自一人在岛上生活。
他找了一个山洞作为住所,自己做家具,自己狩猎、打渔作为食物,一个人平淡地生活着。就在一个星期五,他救了一个黑人,鲁滨逊很同情他,并取名“星期五”。从此,他们一起生活,一起狩猎,共同居住。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转眼几十年过去了,鲁滨逊在这个岛上一待就是几十年之久。终于有一天,他登上了返航的船,回到了自己熟悉的环境——家。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达到自己理想,不能轻易放弃生的希望,珍惜一分一秒,过好每一天!
书是我们的好伙伴,珍惜我们的好伙伴吧,它不仅能告诉我们许多有价值的道理,还能增加我们的文化修养,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书真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
让读书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吧!
童话书是一位多情多义的“老师”,时而高兴时而悲伤,时而幽默时而刻板。它在给你们“上课”时,总能使你身临其境,从而懂得许多道理。它没有小说书“老师”“教”得好,也没有漫画书“老师”幽默,更没有杂志“老师”内容多,但它“教”得轻松,“学生”也多,是个受人尊敬的好“老师”。
小说书是个严谨刻板的“老师”。如果你要上它的课,你就要有耐心,否则你是学不到多少知识的。小说书“老师”课讲得非常好。它在娓娓动听、滔滔不绝地“讲着”,我们在津津有味地“听着”,可是学到不少东西的哟!我家就有好多小说书“老师”,所以我才懂得了许多道理。
漫画书是个幽默风趣的“老师”,他的“学生”真是多的数也数不过来。有些家长认为小学生不应该看漫画书“老师”,那他们就大错特错了。其实漫画书“老师”也能教我们一些知识,还能使我们在学习上更加精神百倍,让我们能以全新的面貌去迎接最新的挑战,所以我们也可以适当的听一些漫画书“老师”的课。
杂志是个“讲课”内容丰富多彩的“老师”。你可别小瞧它,它天文地理无所不知,是个知识分子。它讲课内容丰富多彩,别提有多有趣了。杂志“老师”出的题目既好玩又能锻炼iq,是个实实在在的好“老师”。
高尔基有一句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虽然只有短短10个字,但含义很深。是啊,古今中外,哪一个造福于社会的人不读书就成才?所以,同学们,睁大你们那双闪着智慧的的眼睛,翻开散发着阵阵墨香的书本,开始你的读书之旅!
月色如水,洒进屋内,风轻轻吹动纱幔,吹皱一池涟漪。纤细的手指拂过书架,从满目玲琅中抽出挚爱一本,夜色渐晚,而书意却正浓。
幼时曾有一段时间住在老师家中,年少的我没有什么别的消遣,也不爱说话,只是整日守着老师书房里那历史厚重的大书柜不知疲倦地读书。偶有一日,翻阅书籍,找出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印着漂亮公主的封面吸引我翻开了第一页,看过后忍不住翻开第二页,第三页,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我为《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悲惨境遇而心酸;为《海的女儿》里,小美人鱼的痴情所感动;《拇指姑娘》让我看到了淳朴和善良;而《丑小鸭》让我明白了成长的苦涩,教会了我勇敢和坚强。渐渐地,我不再害怕,微笑终于绽放在我天真的脸庞上。是这一个个的故事,是这一个个动人的角色,在我那段惊慌失措的时光里投下了一缕温暖的阳光。
手指轻轻摩挲着书页的毛边,我与书像是知己一般指尖相触,一股久违的暖意涌上心头。
上了初中之后,学业异常繁重起来。我像上了发条似的在学校和家之间连轴转,放弃了心爱的古筝,也搁下了陪伴我多年的书籍。半期之后,我成绩下降了很多,妈妈很担心,我自己也很着急。每天拼了命的做题,背书,记单词,晚上更是学习到深夜。那天下了晚自习,我在书桌前写作业,一道数学题怎么也解不出来,眼看时间快要到十一点,心里焦急,脑海里又毫无思绪,丧气地丢开纸笔,趴在桌上一阵心烦。余光扫过书架,看到那一排排整齐的书本竟已落了薄灰,心中又是一阵怅然,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好好地看过书了?视线从外露的书名上扫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名人传》,《鲁滨逊漂流记》……啊,我的老朋友们,面对病痛的折磨却不屈不挠的保尔;即使处境再凄凉也要扼住命运咽喉的贝多芬;身处荒岛逆境却顽强生存的鲁滨逊……他们,他们即使再痛苦也从未放弃过希望,我又怎么能放弃?紧闭的心门仿佛打开一扇天窗,灿烂的光芒指引我走出迷茫,振作精神,重新上路,奔向前方。
读书,让腼腆的我敞开心扉,让习惯逃避的我学会面对。读书,让我成长,让我的生活洒满阳光。
微风拂过书页,吹起沙沙声响,屋内月色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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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活着,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在继续,你的生命是别人无法夺走的。
一边阅读,一边为福贵的悲惨身世流泪。同时我也思考,对于我们来说,活着比福贵要简单得多,福贵的痛我们无法切身体会,活着很简单,如果你要追求“怎么活”,那么活着也许也会变得奢侈。
“生命是有尊严的,我们应当尊重生命,即使面对再多的苦难,也应该努力地继续活着。”这才是《活着》让我真正感动之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就如余华所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因此,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活着》写出了人们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写出了苦难对世界灾祸乐观的态度。他让我真正知道——活着本身就是艰难,而延续生命则是更深的艰难。
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
《生活的意义》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有一次出差到东北腹地,目的是为公司讨债,明知这几年经济状况不佳,要不回多少钱,更何况是偏僻的山区乡镇。我们由佳木斯搭乘火车去那个小镇,火车中途上来的乘客很多,多是由郊区去小镇的`当地的农民。好在他和同事买到了有座号的车票,可以把头伸向窗外,避开车厢里污浊的空气。那时正值六月末,一望无际的平原,让作者惊叹不已。火车又临小站,上来的旅客依然很多,这时,作者看到一位少女。他的外表很平常,穿一件干净的浅色连衣裙,那裙子使她在那些穿着肮脏的乘客中异常显眼,而且简直就是不合时宜。在她的身后跟着几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和女孩,乖乖的随着她往车厢里挤。终于,他们在作者的斜对面站住了,这是我看到你少女转过身用手比划着什么,因此,很快作者就断定那少女是为教师,带着他的几个聋哑学生。有乘务员过来卖雪糕。作者和同事各买了一只,那位少女也拿钱买了五只,但是他们一共有六个人,她把雪糕递给学生们,自己有在看书。雪糕实在是难吃,同事只咬了一口就扔了出去。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挤了出去,回来时手里多了一根雪糕。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能吃苦。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小学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读书使人进步”。
当我刚刚接触书时,我好似一只小小的蜜蜂正在五彩斑斓百花中提取花蜜;又好像是在知识的海洋尽情遨游;又感觉像是在与书中的人物面对面交流、玩耍、奋斗……总之,书的世界是最美好的,最可贵的。
如果别人问人生中什么必不可少?无论别人怎样回答,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说:“读书。”书使我们的生活变得充实,使我们快乐。书是人们生活的结晶,书是人们思想的宝库,书还是我们的一位好导师,它使我们明白善,恶,美,丑,也使我们领略我们生活的真谛。
从伟人的人生记录中感悟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科学家奋斗的文字里体会攀登的艰辛和执着,从英雄可歌可泣的故事中找到和命运抗争!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阳光下,那一本本亦厚亦薄的书显得更加迷人,显得更加熠熠生辉,阅读,让生活更美好!
每当捧那一本本书,我的心中就荡起层层涟漪,每当捧起那一本本书,我就感到心旷神怡,我爱读书。
读推测悬疑的书时,我会被那严密的逻辑,那不解的悬念所紧紧抓住,被那层层逻辑,步步推测所扣住心弦,故事的疑窦丛生、惊险刺激,情节的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全都让我痴迷。
当我不开心,遇到困难时,会静下心来,翻开《雾都孤儿》,去见证奥利弗的悲惨童年,再回想回想自己所谓的困难,简直是九牛一毛,我就会奋发图强,努力去解决问题,当我克服一个个困难后,不禁感叹,这本书成了我克服困难的动力!
当我十分烦躁时,我会走进卧室,关上门,打开窗户,再找出一本书,坐上椅子,默默地翻开书,走进书中去。看那生动形象的方块字,听那沙沙作响的翻书声,品那幽默风趣的句子,一时间,所有烦恼抛之脑后,整个世界唯我独尊。读完后,合上书,闭上眼,仔细回想一遍书的内容,随后睁开眼,望向窗外,一切都是那么阔朗,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心驰神往。
晚上读书再好不过了,皎洁的月光洒在书桌上,听纺织娘的吟唱,赏小蟋蟀的演奏。树枝上,小鸟含着首,似动不动,仿佛也在欣赏着这美丽的景色。我轻轻的坐下来,吸一口馥郁的空气,翻开那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感受祖国母亲的沧桑,阅读那本《十万个为什么》了解大自然的奥秘。
阅读使我视野开阔,阅读使我心思缜密,阅读使我的生活更美好!
曾经,有人告诉我,一本书的好坏不是由别人评论出来的,而是由自己看出来的。而我却觉得书的好坏是“感受”出来的!
(一)。
日落时分,拖着疲惫的身体,爸爸回来了,手中仍然是拿着一叠《广州日报》,爸就是那样,“报纸的魅力”总可以冲破一切。他认为读书不如读报。报纸上,仍然是“烦闷”的重大会议的召开;某某女大学生怎样怎样了!我看了就直犯困,爸爸却说:“看一份报纸,不仅是看,而更重要的是用心去感受--感受党对我们的好;感受某某女大学生的苦!正如你看一本书,不但要看,塰要感受书中情感,体会书中情节,那才是真正的读书!”
(二)。
新学期开始了,妈妈总爱开着车到一条老书街上,帮我买练习册。我却满脑子疑问。“为什么不到大书店买书,而要到这里买书呢?”最后,理所当然的,满载而归啦!在车上,妈妈对我说:“也许你认为买书应该去大书店吧!不错,大书店里有你要买的书,这里也有。但是,你到大书店里,看到许多人都买这本,你就想买;然后,那边有人说那本书好,你又想买;到了最后,你只会人云亦云,却没有真正了解到自己需要什么书,想要什么书,什么书适合你自己,什么书不适合你,你走进旧书店里,安静的环境、同样的书,不会随波逐流,认证思考买什么书。感受哪本书更适合你,不是更好吗?”
(三)。
终于放假了。放假的时候,就想看书,但是看什么书呢?我突然有个很好的想法--就是把我哥连拖带拉地“拿”去书店叫他帮我找书看!
书店二楼。我哥把我带到小说专柜里,找了两个座位,自顾自地拿起一本小说就看。我呢?没事干,走在一个个书柜里,看着一本本小说,随意着一本小说就看。终于,找到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了!
回家路上,哥突然开口说:“书要适合自己,这样才会有兴趣去看,我挑了书给你,你也不一定有兴趣啊?经过自己一次次的选择才会找到适合自己看的嘛!所以,看书要有自己感受,而不是别人的评论,也不要介意被人的评论,自己喜欢就好!”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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