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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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详解】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同的。
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三)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提示】现役军人、小时工等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例-单选题】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d.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仅约定试用期,则劳动合同无效
答案:c
案情简介:包某通过网络应聘到一家旅游公司从事从事计调工作,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与包某约定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每月1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一自然月工资。包某在公司一干就是半年,但是公司不签合同的做法令他不能接受,而后他又被公司无故解聘。
包某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为由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裁决确认公司与包某存在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包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5000元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公司方面认为,包某应聘时还是一名在校学生,并不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所以不与其签订合同的做法并不违法,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包某表示自己在投简历时还是学生,但是入职公司时已经毕业,包某就其主张提供了毕业证、学籍证明予以佐证。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首先包某主张入职公司时已毕业,并就其主张提供了毕业证、学籍证明予以佐证。公司方面虽表示无法确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未申请相关鉴定,亦未提供反证,根据举证分配原则,应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对毕业证、学籍证明的真实性予以采信,进而认定包某入职公司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
其次,双方均认可真实性的银行卡交易记录显示,在近半年期间公司每月1日左右向包某支付一笔3000元的报酬,支付时间呈现周期性、支付金额具有固定性,符合工资的基本支付特征,且与包某所述入职时间、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周期相符。再次,公司认可包某的主要工作内容。据此可知包某在公司的安排下提供劳动,而包某提供的劳动属于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综上所述,法院依法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包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认定劳动关系应考虑哪些条件?
解答: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综合考虑以下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属于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补偿后应否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导读:付出就要赢得回报,这是永恒的真理,自古以来很少有人能突破它。然而,如果有人能够超越它的限制,付出而不求回报,那么他一定会得到得更多。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欢迎来学习。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一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纠纷,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争议。它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主体为实现各自的经济目标,必然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由于各自的经济权益相互独立,加之客观情况经常变化,因而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经济权益争议,产生经济纠纷,如合同纠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就纳税事务发生争议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持社会经济秩序,必须利用有效手段,及时解决这些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方式,但适用的范围不同。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适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仲裁与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当事人发生争议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的选择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起诉;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例-多选题】(2015)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用工岗位具有( )。
a.替代性
b.辅助性
c.临时性
d.长期性
e.关键性
答案:abc
【例-单选题】依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劳务派遣表述正确的是( )。
a.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
b.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c.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d.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1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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