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需要经过充分的筹划和调研,确保能够满足参与者的需求和期望。活动方案的成功案例汇总如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投资者本息的行为。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落实职责,上下联动。根据银监会及省局活动通知安排,我分局结合辖内实际,制定了专门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辖内活动进行统一部署。辖内各机构均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将相关工作职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并结合实际,制定和上报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计划和方案;建立联络员制度,专门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上传下达。
(二)制定方案,充分动员。辖内各机构分别制定方案,确定了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步骤及措施,召开动员大会,要求每一位员工认真对待,层层传达,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如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制定了《深圳发展银行关于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详列了活动时间、活动类型、活动形式、工作事项及任务分工,活动内容较为丰富。
(三)形式多样,分步推进。从整体情况看,辖内各机构组织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覆盖面广、形式丰富多样,做到了深入宣传并分阶段逐步推进。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提高了公众对常见非法集资手段的识别能力。此外,部分机构还具体规划了活动进程,分阶段逐步推进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一)利用网点优势,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一是打出宣传标语,做好警示教育。各机构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警示客户保护自身利益,警告犯罪分子远离非法集资。二是编制宣传材料,落实网点宣传。制作宣传教育展板、张贴各类海报、编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手册等形式,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及识别方法等进行宣传。三是发送宣传短信,做好风险提示。向客户发送短信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制作展板横幅1700多块(条),编印手册、折页12.5万余份,发送短信160多万条。
(二)利用专业优势,自觉落实宣传责任。
一是提供咨询服务,主动答疑解惑。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为客户传授和解答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华夏银行辖内各支行通过在营业网点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ppt讲解、设立专门窗口为宣传教育服务咨询台等方式,加大了对客户的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走进社区、农村和企业,积极深入群众宣传。各机构利用“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采取现场咨询、金融社区共建、“三农”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发送宣传资料,树立农民群众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风险观念。如工商银行温州分行发动600人次深入社区、街道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共4万余份。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与乐清市公安局、乐清市国税局、人民银行乐清市支行等多家机构联合举办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接受咨询2.9万余次,进社区活动380余次,下乡活动480余次。
(三)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一是利用微博进行扩散性传播。如宁波银行温州分行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专题发布,从7月9日起,定期持续发布相关内容微博,吸引网友关注并展开互动。该分行各员工也对微博进行转发,以达到有效宣传的目的。二是利用报纸、刊物等进行全面性传播。如永嘉合行在《今日永嘉》等报刊上投放与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在其内部报刊《广发温州》上刊登题名为《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文章,并将报邗邮寄给客户。
(四)加强内部宣教,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意识。
一是加强合规教育,督促员工远离非法集资。如宁波银行总行监察保卫部总经理为温州分行全体人员作主题为“走进法律,远离犯罪”的专题宣讲,系统分析非法集资产生的思想根源,详细介绍集资诈骗罪的量刑和司法实践等,促使该分行员工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提高预防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二是规范员工行为,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如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严格落实人事四项制度、五谈、六必访工作,对辖内人员每年开展2次谈心谈话、1次家访工作。今年该行纪检监察室相关工作人员还专门到非法金融处置办进行社会调查,对全体干部员工参与民间借贷情况进行了排查。活动期间,辖内各机构共举行员工教育培训会350余次。
(一)及时开展部署,持续跟踪指导。我分局在《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温银监办〔20**〕98号)中明确要求监管部门要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各监管科室认真收集、审查、核评各机构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做好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运用多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我分局将督查工作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相结合工作,通过组织访查等方式,15次组织人员前往民生银行等机构,实地了解、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重点指导和督促,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此外,在日常监管中,强调对银行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布置银行业机构开展了全面风险排查、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风险大排查等工作。
(一)广大公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辖内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多、涉众面广的优势,以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语、制作宣传教育展板、编发手册、发送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对非法集资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用手段等进行宣传,广大公众深刻认识到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风险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机构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活动开展以来,辖内各机构积极落实社会责任,切实开展宣教活动,同时加强风险排查和案件防范,从案件防控机制、内控执行力等方面做实做细工作,提升案防和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了银行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行为。
(三)常态化宣传机制得以初步建立。各机构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咨询点、开展讲座及开通咨询热线等方式,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进行常态化宣传。如福建海峡银行温州分行在营业大厅设立咨询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现场宣讲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并对客户的疑问进行一一解答,同时宣传选取正规理财途径和渠道的重要性。建行温州分行开通了非法集资举报咨询热线电话0577-88080357,为群众耐心宣讲政策,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普及有关金融知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加大《条例》普法和防非宣传力度,按照省处非办《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处非办〔2021]18号)和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函》(农(经综)处函〔2021]69号)要求,定于6月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现将方案通知如下:
本次宣传月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各乡镇街道农经站结合自身职责,多层面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一)开展《条例》普法宣传。这是今年宣传月的重点和特色,要做好对单位内部的宣传辅导和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针对《条例》加强自身的培训宣传,落实自身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中的职责任务,增强责任感,充分发挥作用。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广大农民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二)加强风险警示。重点针对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以及各类涉农组织等领域,强化警示提示,使农民群众懂得,做生意要有本钱,借钱要还,投资要承担风险,做坏事要付出代价,“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做好三农政策解读,及时总结涉嫌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犯罪手法。
(三)引导理性维权。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在重大案件风险处置工作中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案件稳妥处置及打非处非整体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乡镇街道农经站要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社区、进村、进组、进合作社,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一)拓宽宣传渠道。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等传统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合作社、易感人群,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发动广大基层农技(农经)人员、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骨干群众,鼓励身边人讲身边事。发挥村镇大喇叭、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二)丰富宣传方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等方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方式,提升互动性和参与感。要积极整合资源,将宣传月活动与农业农村领域有关活动有机结合,切实提升宣传质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建党100周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开展宣传月活动是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之一,在增强广大农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拓宽发现风险线索渠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处非工作职责,接本通知后,立即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月组织部署和督促落实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要积极督促指导贯彻落实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职责。要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农民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宣传月期间,省处非联办将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举办《条例》知识竞赛(见附件1),请各地积极参与。同时省处非联办编写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资料》(见附件2)供各地宣传时使用。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连同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7月1日前报送市农经站,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加强源头管控,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决定于6月-7月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2021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积极营造《条例》实施良好环境,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系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市民政系统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会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行业自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为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做出贡献。
2021年5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正式实施,为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神,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保护人民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带来的变化,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1.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结合《条例》重点内容,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新兴城镇农村等风险渗透蔓延地区的养老机构,加大宣传力度,不留死角。养老机构要充分运用广播室、宣传栏、传单、海报、宣传册、横幅标语等方式,重点普及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加强对入住老年人的教育引导,提高他们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
2.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各县(市、区)处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配合支持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3.市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会员单位营业网点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组织宣讲活动。市担保协会等金融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立足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特点,切实加强行业宣传,加强行业自律,针对案件高发领域有针对性强化风险提示,确保本协会会员单位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不为非法集资活动站台发声。
4、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鼓励会员单位积极参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材料、稿件创作报送工作,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防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
5、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充分发挥县属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1.根据我市非法集资发案地区相对集中、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对社区、农村、养老机构、金融机构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途径“广而告之”,鼓励社会公众相互提醒、积极举报,让不断变异的各种金融诈骗和庞氏骗局无所遁形。
2.充分利用好社区和村镇工作人员、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从业人员等群体,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进养老机构、进社区、进农村,织好织密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宣传网。
(一)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因地制宜,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组织专门人员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全面开花、不留死角,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依托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举办的《条例》知识竞赛(附件2)。
(四)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7月8日前报送工作报告、统计表(附件1)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有关经验做法可随时上报,我局将通过“承德市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定期予以发布,并择优报省民政厅,通过金融动态、“河北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予以编发,积极推广。
为进一步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决定于6-7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处非办〔2020〕19号)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突出重点、面向基层、联动创新、重在长效”原则,通过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部门合作、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防范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确保全区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与安全。
2020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在非法集资全链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强渗透力,提高接受度。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处非工作机制作用,及时印发通知,制定方案,加强宣传月组织部署。充分发动各方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强化资源和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月工作,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成效明显。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行业监管(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势特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突出宣传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着眼重点区域,对社区、商务写字楼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四是突出以案说法,普及非法集资案件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使“统一指挥协调、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分别侦查诉讼、分别落实维稳”办案原则广为人知,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2.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全年电视宣传持续至12月底)。二是针对当前非法集资“上网跨域”特点,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积极拓展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3.丰富宣传形式。一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二是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三是及时开展风险提示,结合在前期工作中发现的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隐患,针对苗头性风险,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解读有关法规政策,专题发声、警示风险。四是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将宣传月活动与抗击疫情有机结合,积极整合资源,教育群众在防疫抗疫同时守护财产安全,引导全社会形成“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心理预期。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下达任务,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司法机关普法宣传、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教育宣传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阵地。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加强综合调度,建立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服务,推动宣传责任落实,促进宣传教育活动相互协调配合,确保宣传工作“七进”到位(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组织对本辖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2.区委宣传部协助组织区级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合理安排版面、栏目,开展宣传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指导督促新闻媒体开展宣传。
3.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部门发挥专业性、权威性等优势,结合本系统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教育等契机,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重点宣传内容,以案说法,普及法律概念、程序和后果,向社会公众揭示犯罪手法、提示风险。
4.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针对学生群体、学生家长加强宣传,充分发挥高校金融、法律方面专家学者集中的优势,主动组织、积极参加“七进”宣讲活动。
5.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公益类机构开展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进养老院活动,针对投资理财、销售返利、项目投资等老年人受骗多发领域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
6.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以及涉农社团组织开展宣传,尤其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规范整治,增强农民合作社社员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7.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类讯息广告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清理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大屏、公共交通等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的非法广告,对投资类公司的门头、店面宣传进行整顿规范,对路边、墙面的融资广告进行集中清理,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讯息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8.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协调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开展宣传,在开发商楼盘显著位置悬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和横幅,向公众宣讲揭示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
9.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指导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充分利用营业网点张贴警示标示、提供公益宣传资料、播放宣传标语广告、组织宣讲活动,积极向客户提示非法集资风险。
10.科工局组织指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公司,向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11.各成员单位有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要常态化推送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在单位内部和所分管行业领域,举办政策法规宣讲,向全体干部职工和相关行业企业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危害和法律后果,严防干部职工和所管辖企业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
区处非办印发全区《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为扩大宣传声势,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督导检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是考核问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内容。集中宣传月期间,区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将在年度考核中给予倒扣分。
(三)加强沟通交流。一是征集宣传素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制作形式新颖、寓意深刻、群众喜闻乐见的处非宣传作品(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文案等),选取2件以上优秀作品(多者不限)于6月9日前将电子版报区处非办。二是征集宣传稿件。从即日起至7月7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至少报送2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稿件(多者不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亮点、有关政策解读、典型案例等。区处非办将择优在全区通报推广优秀素材和稿件,对报送积极、稿件优质的单位,在年底平安建设综治考评中给予重点加分。
(四)及时总结经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成员单位联系人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日前报送区处非办;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7月7日前报送区处非办(活动方案、工作报告、统计表请加盖公章后发送传真或电子扫描件,联系人、图片视频等附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为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根据处非办《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结合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当前,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涉及领域众多,形势不容乐观,必须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是年度重要宣传活动之一,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多层次、全方位、覆盖广的宣传活动,确保组织有力、分工明确,形成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战疫、复工复产复市等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认真谋划,创新举措,扎实开展针对性宣传工作。
2021年6月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确定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做成响亮品牌。同时,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要科学安排年度宣传活动内容,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以及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一)聚焦宣传重点。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针对网络信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二是聚焦重点人群,着力加大老年人、青年学生、待业人员、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三是聚焦重点区域,对社(村)区办公楼、公交站点、小商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二)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公交、移动媒体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二是积极拓展新媒体、自媒体,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软件等渠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是加强公共场所宣传,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好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网点、进家庭“七进”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各村、社区、各相关站所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
(三)创新宣传形式。
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
(四)丰富宣传内容。
为使宣传内容丰富生动、深入人心,省处非办组织印制了-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已陆续发往各地,供各地在开展宣传活动中使用。同时,国家处非联办整理出了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及文字材料,请各村、社区、相关站所依据百度网盘链接和提取码自行下载使。鼓励各村、社区、相关站所积极制作宣传海报、图片、动画、文字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推进宣传工作进一步具象化、生动化、生活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相关站所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宣传月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相关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活动的督办落实,要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协调配合,确保方案郎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创先工作思路。各村、社区、相关站所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根据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提高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精心组织,及时部署,集中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一)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县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乡镇加强宣传。各乡镇要切实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宣传月活动的社会效果。
(二)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县处非办对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年对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加强对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并注意收集保存影像、照片、视频等活动资料,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请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于5月28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含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活动资料报送至县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为贯彻落实《市处非办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20xx〕7号)通知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有效引导和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通过宣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蔓延势头,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稳定。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使之能够分辨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净化非法集资生存环境,减少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系区域性风险底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平稳运行与安全。
三、遵循原则。
在工作安排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形式上,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在范围上,覆盖城乡,突出重点;在时间上,xx月集中宣传,全年坚持不懈;在主题上,围绕“什么是非法集资”、“为什么要打击非法集资”、“如何打击非法集资”展开宣传;在机制上,防打并举,综合治理;在责任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市直部门“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
四、任务分工。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宣传月活动。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每天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或宣传片,借助商业中心(网点)电子显示屏、社区电子显示屏或展板、银行业金融机构led屏滚动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材料,利用城市公交车等移动传媒,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和危害,提示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在当地报刊、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至少每周一刊宣传打击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风险性、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非法集资。同时,公布长期举报电话、报案电话,引导、奖励广大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3、市教育局印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宣传册、《承诺书》全部发放至辖内学校,保证学生人手一份,并让家长知晓后在承诺书上签字收回。
4、在工业聚集区、城市商业圈、银行营业部、社区、超市、药店、农村乡镇、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针对投资咨询、互联网金融、私募基金、房地产、农民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政策宣传,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等非法集资易侵害群体开展重点宣传,用“明白纸”、“案例卡”、“咨询站”、“社区展板”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融资、法律常识,提高其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新型非法集资案件,及时跟进宣传引导,防止扩大蔓延。针对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
5、组织移动、网通、电信等通讯公司,每周向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同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6、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教育。
(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安排部署相关领域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就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市处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专门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送市处非办(市金融办)备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xx月xx日在全市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非法集资、维护金融安全”大型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于xx月xx日上午9时在新世纪广场与市处非办同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各有关部门要与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邮政、移动等媒体,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派出流动宣传车、发送手机短信、印制宣传单、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工作总结(相关文件、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晋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xx月xx日前报市处非办(联系电话:xxxxxx,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思想,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项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有效的方法,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信息收集、案件线索报送及总结考评工作。
(二)严守纪律,严格把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要统一宣传口径,对公安机关尚未侦结或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相关报道,以及所有涉及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稿件必须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把关,并经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能对外宣传,避免产生负面效应,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正确引导,掌握主动。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不断强化正面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置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广告审查、批准、监管的职责,在广告审查中,应确认广告主的主体资格,查验营业执照是否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认为广告中含有与集资活动有关的内容,应当查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主不能提供的,可以拒绝发布,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广告宣传和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四)加强督导,增强效果。宣传月活动是石家庄市金融办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并被列为20xx年处非综治考评的重点内容,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或暗访。各部门要认真开展活动,市处非办也将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要按照xx省20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四、及时总结,报送情况。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9日至5月14日)。传达部署xx县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精神,制定我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处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5日至5月31日)。县处非领导小组强化督促指导,积极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全面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会议,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布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点,向群众分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播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银行业各金融部门在营业网点门前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进行宣传;县有关成员单位在县淮河路永泰村镇银行门前开展集中宣传,县新闻媒体于当日及次日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增强宣传效果。
(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民间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及辖内其他风险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偏远地区和老年人、农民、在校大学生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
(二)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注意运用简单、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真正使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三)注重创新,确保实效。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宣传教育活动由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统一部署实施,县、乡、村(社区)三级联动,县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金融保险机构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按照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处非领〔〕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定于205月在全县继续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活动目的。
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宣传效果,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培养公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着力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活动内容。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16〕12号)文件要求,围绕重点,突出特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攻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定于2016年5月14日上午(星期六)9点至12点,在县殷实园广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县公安局、工信局、工商局、住建局、人民银行及各金融机构要分别在广场悬挂打击非法集资的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版面,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印发宣传彩页,全面揭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原始股诈骗、非法发行股权、非法保险、林权集资诈骗、房地产非法集资等内容,并通过介绍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接受社会咨询等形式,进行面对面宣传。各乡镇(街道)在所辖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集中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加强媒体宣传频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片、公益广告、流动字幕在县电视台每天播放5次以上。
(三)集中开展公共场所宣传。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在社区电子屏幕、广场电子屏幕等滚动播放宣传短片、宣传标语,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宣传栏,组织宣传车深入社区、村庄、交通要道进行宣传。县人银、银监办组织全县各银行营业网点张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同时在led显示屏和室内电视上不间断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片。
(四)集中开展宣传材料进万家活动。按照新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宣传引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16〕12号)文件要求,尚未完成处非宣传入户工作的,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宣传手册》、《村居群众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诺书》发放到每个家庭。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中小学在校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将宣传资料、承诺书带回家,各家各户认真阅读,自愿签订,真正使处非宣传深入到每家每户。
(五)集中开展手机短信宣传。由县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向辖区内的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每周至少发送2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筹备。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活动经费,确保各项宣传活动顺利实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于6月10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活动视频及照片报县政府办公室206室。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会同有关单位对宣传教育情况(包括非法集资类广告查处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积极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等特定群体开展重点宣传,既介绍非法集资的特点、手段、危害,又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态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的财务规划理念,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交流,提升水平。为便于交流工作经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建立了全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qq群(群名:全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群,群号:255686376)和微信群(群名:全国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群)等交流平台。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交流借鉴,不断提升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各乡镇及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
(一)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群众识别非法集资风险意识。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和金融政策普及宣传。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二)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对拆迁区、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要做到定人、定时、定量。二要注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宣传力度。对偏远村镇、城乡结合部等易忽略地区,要注意“查漏补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三)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乡镇、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宣传部门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播放工作,协调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网站以及交通宣传载体等平台持续播放。
为扎实推进我街道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根据新处非办《关于开展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处非办〔20xx〕3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称《条例》有关要求)有关要求,以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扎实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大家主动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本次宣传月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
(二)活动时间。20xx年6月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其中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要集中发声,掀起宣传高潮。自6月15日起,将开展为期10天的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线上知识答题赛活动。
二、宣传重点内容。
(一)从严从实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综合采用线下网格化排查、“扫楼”行动、发动群众举报等多种举措,广泛摸排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方式的经营活动,并对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全面上门摸排,积极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
(二)加强校园领域普法宣传。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持续推动校园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实现校园安全普法,提高学生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使学生自觉抵制“培训贷”、“刷单贷”、“美容贷”等非法校园贷套路。
(三)开展《条例》普法宣传。结合《条例》重点内容,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抓好落实。各村(社区)各单位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及行业地区非法集资风险特点,尽快制定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活动要突出主题,面向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区域;要丰富宣传形式,创新应用新媒体、网络直播等方式,制作更接地气的微视频、推文等内容,打响品牌,提升宣传针对性和有效性。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常态化。
(二)拓宽宣传渠道。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强化线上线下宣传协同,积极拓展“两微一端”、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开展差异化宣传和精准投放。要充分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楼宇电视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各村(社区)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题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宣传作品;开展有奖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
(四)办好集中宣传。6月15日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应结合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至少组织1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和成果展,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媒体、官方微信、短信、微博、抖音、led等宣传媒介作用,同步宣传,办好“6・15”集中宣传日活动。
(五)做好总结报送。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及时总结报送典型做法和宣传月系列活动优质素材,街道将择优向区处非办推送,采用情况将作为今年综治平安建设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要以宣传月为契机,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持续营造强大宣传攻势。
请各村(社区)于6月xx日前将宣传月的宣传方案、活动工作总结(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填写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书面报送我办。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市决定于5-6月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文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县(市、区)政府、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房地产、农民合作社、私募基金、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加强举报奖励政策宣传,鼓励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二要加强风险提示。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对以虚拟任务、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名义,以“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物联网”“区块链”等当下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的集资行为,及时予以风险提示。三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成员单位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2育全覆盖。三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四)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宣传队伍由各级处非工作人员向行业部门、专家、学者、社区网格员、扶贫工作队等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此外,要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播放工作,协调辖内电视台、网络媒体、政府官网以及公共交通宣传载体等全年持续播放,形成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
三、责任分工。
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安排部署相关领域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金融办负责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总结汇报等工作,负责宣传资料内容的搜集整理,为各县(市、区)政府、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资料。
3集中宣传月期间,市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并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工作。
沧州银监分局和市保险行业协会要组织辖区内各银行、保险公司,按照省级监管机构的安排部署,发挥自身优势,做好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在集中宣传月活动期间形成较强氛围。各银行营业部要长期设立防范非法集资监督员、警示牌、广告语进行宣传,建立向汇款、转账客户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机制。证券、期货营业部要按照省证监局的要求和上级公司的工作安排,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人民银行沧州中心支行要利用反洗钱系统,排查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市政府新闻办要对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全年特别是5月份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安排市广播电视台每周至少三次在黄金时段插播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
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工作;为治理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各级单位依法做好并加快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妥善处置有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4非法集资广告发布与传播;开展辖区内投资咨询公司清理整顿活动,对超范围经营的依法处理,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供销合作社要结合贯彻落实《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和《防范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暂行办法》,对负责指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推动整个行业合规运作、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要在5月份分别组织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机构,融资性担保领域,房地产业,典当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向辖区内的手机用户发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短信,并对涉嫌非法集资短信进行封堵。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要在5月份分别组织开展社会团体、养老领域、教育系统、医院系统等行业内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市交通局、公交公司组织出租车和公交车,利用移动传媒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组织做好本辖区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
5印发全市《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部署启动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10日)。
各地、各成员单位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城乡的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全市处非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1日至6月15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地、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加强督导暗访,提升宣传工作效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是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集中宣传月期间,6市处非办将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暗访,提升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对于开展工作流于形式的,报请市政府通报批评。
(三)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59号),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近期处非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和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发生,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20xx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西处非领〔20xx〕1号)文件精神,我乡积极有序地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一是制定了《xx乡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西观府发〔20xx〕31号),明确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工作目标、宣传重点、活动方式,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二是精心安排组织开展对全乡范围内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乡村干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推进会;三是悬挂宣传标语2幅;四是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设置宣传咨询点一个,发放宣传单1600余份;五是利用qq群、微信群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致全乡干部群众一封信》;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不当得利诱惑,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我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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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xx省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x处非联[20xx]x号),要求今年4—5月在我省集中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措施,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同级处非办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开展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要按照xx省20xx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强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运用电视、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等各类媒介,采取专业会议、视频会议、农技赶场、科技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为重点,大力营造宣传氛围,扩大宣传覆盖面,进一步增加群众法律知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开展宣传月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有人抓有人管。重点对开展信用合作的农民合作社进行督促检查,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信用合作行为,防止其开展非法集资活动,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及时收集和报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各类文字、图像资料,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形成宣传工作总结,于5月25日前报送我厅农经总站。
围绕“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镇经济稳定。
(二)工作目标。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农行营业所、农村信用社级邮储银行为重点途径,加大有针对性的宣传力度。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2.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传重点范围放在各村居委,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村社。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3.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5月份集中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坚持不懈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4、打防结合,系统处置。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传力度。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加强农村地区宣教。针对农民见识少、贪欲强极易上当受骗的特性,借助助耕增收的干群一家亲活动,扎实开展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购物返现”等新型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
(二)宣传方式。
1.利用媒体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2.开展讲座培训。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设立基层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村或社区,建立长期的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3.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4.悬挂宣传横幅。在街道、广场、集市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0日-4月2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动员布置,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1日-5月20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5月21日-5月31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一)组建机构,分工合作。各村居委要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把主任明确到人。目前脱贫攻坚及大战“红五月”正值高峰期,要求及时组建宣传落实人员,明确分工责任。
(二)提高宣传实效。各村居委要注重把握辖区内非法集资规律和特点,突出宣传重点,特别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领域、区域的宣传,确保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宣传月活动期间,在检查督导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干群一家亲活动,将深入打动群众心灵的事例予以表彰,将启动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在此次宣传活动基础上,注重总结提高,多辟新方式,多出新点子,多谋新路子,注重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能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我局定于xx月-xx月,在全市社会组织领域集中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xx〕4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持续、深入、有效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培育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主要内容。
(一)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做好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是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之一。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及时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积极部署,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住重点内容开展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解读。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非法集资。针对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民办教育、养老等案件高发重点领域,加强政策宣传,防止有关政策措施被曲解和误读。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各地、各单位特别是民办教育机构要通过举办金融知识讲座等方式,使群众树立正确理财观念,着力宣传“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的神话。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
(三)针对重点地区和群体加强宣传。一要加强对非法集资高发地区的宣传,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养老院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的宣传力度。二要针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群体的宣传;做好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针对大学生群体加强宣传。
(四)创新渠道和方式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拓宽扩大宣传渠道和队伍,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媒介由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向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展。要运用通俗、生动、形象、易懂的群众语言,利用一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针对不同地区和人群,区分运用不同宣传渠道和形式,推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使宣传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xxxx市民政局印发《xxxx市民政局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启动全市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把集中宣传作为工作着力点,开展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集中宣传月活动,掀起全市社会组织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新高潮。
(三)总结提高阶段(xx月1日至xx月xxxx日)。
全面分析和总结本次宣传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和成功做法,为今后的宣传积累经验,构建防范打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宣传工作常态化。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在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同时,要将宣传工作与日常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相结合,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年重点工作,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对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宣传教育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完善措施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工作报告、统计表(附后)及报纸、图片、视频等附件于xx月xxxx日前报送xxxx市民政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防范社会组织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xxxx副局长任组长,社会组织管理处、养老服务处、社会事务处为成员单位,负责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组织管理处,负责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和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为了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辖区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高府办发[2015]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集中开展了一个月的宣传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机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让我乡全体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开展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从而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敏锐性。
二、加大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抵御非法集资风险的能力。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开展入村集中宣传活动在场镇设置宣传咨询点2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张,广播讲解20余次,张贴宣传告示300余张,政务微博发布信息等,开展形式多样面向村社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方位、多角度的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和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
三、排查风险,认真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我乡乡长潘大冬带队,对辖区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进行了逐一排查,并且制定专门机构和专人,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我乡监管和查处等信息渠道,彻底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
此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开展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进一步提高,在社会生活和参与经济活动中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我们将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使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南充市高坪区溪头乡人民政府。
20xx年6月5日。
5月21日上午,抚州市处非办、市银监办、市银行业协会等多部门联合,在抚州市马家山广场集中开展20xx年抚州市防范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稳定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当天,九江银行抚州分行由分管行领导带队,设置了宣传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页、接受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积极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识别、防范非法集资。
在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该行还积极向市民介绍正确的理财方式和理财渠道,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真正做到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危害他人、危害社会的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共同维护社会金融稳定。
与此同时,九江银行抚州分行所辖各区县支行网点也于活动当天,同步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普及金融知识、维护金融稳定集中宣传日活动。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于今年5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这是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26日召开的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近年来,我国非法集资问题较为突出,形势不容乐观。在案件高发频发同时,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市,涉及行业从农业、房地产等传统领域蔓延至科技环保、股权投资等新兴领域,参与集资者涵盖各类人群;此外,非法集资案件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包括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请名人代言等,欺骗性强。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表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在严厉打击同时,要加强防范,特别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此次宣传月活动将注重面向公众、面向基层,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还将在城市社区、农村集镇、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进行深入宣传,使社会公众形成“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逐步消除非法集资滋生土壤。
召开了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动员大会,对排查清理工作做出部署,要求全乡各行政村认真抓好落实,开展排查清理活动。同时,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二、开展排查清理,做好监测预防工作。
按要求,我乡本次排查重点领域包括全乡范围。经过细致认真的排查,我乡未发现以投资咨询、贷款中介、资金周转、信用担保发布传播的涉及信用贷款、低息或无息贷款内容的;未发现以代客理财、委托理财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保底、快速回报、无风险、高收益内容的理财;未发现以股权投资、基金募集、债券发行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承诺高息回报内容的投资;未发现以销售产品或电子商品、委托经营电子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保本、无风险、回购、返租、转让内容的营销;未发现以销售房地产、产权式商铺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内容的地产;未发现以造林、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等一系列内容。同时,我乡从预防入手,要求各村均建立了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监管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做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置,坚决杜绝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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