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作文是作者对作品主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的结果,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和独到的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作文范文,从中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的技巧和方法。
颜色是什么?有的人认为颜色是五彩缤纷的,并没有什么含义;有的人认为颜色只有黑色,因为他是个盲人!而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
以前总有人问我你喜欢什么颜色?我笑笑说:粉色。可是他们却说:你一个大男孩喜欢什么粉色啊?我微微一笑:喜欢粉色自然有我的道理。
我喜欢粉色,是因为我们的爱心都是粉色的,只有家庭幸福才会把这个粉色的爱心注满幸福,让世界上每一个人知道幸福是多么来之不易,可是有的家庭却不珍惜所拥有的幸福,每天都和父母吵架,弄得现在粉色的幸福支离破碎!!
所以,同学们,珍惜我们拥有的幸福!让我所喜欢的粉色,你们也都喜欢!!
教师评语:小作者真是蛮有爱心的孩子,立意高,通过盲人眼中的“黑色”和我喜欢的“粉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用我那“粉色”的爱心,让拥有“黑色”的盲人带来一丝快慰和幸福!愿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粉色”的爱心,拥有幸福时也要懂得珍惜!!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的书各式各样,有扑朔迷离的《名侦探柯南》,幽默搞怪的《爆笑校园》,包罗万象的《十万个为什么》,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猜猜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它讲述了一个首尔的小男孩到乡下上学,离开了妈妈的照顾发生了许多状况,上学时不但作业没带,连颜料也忘记带,结果被老师惩罚,被同学嘲笑。在生活上也不会自理,结果被表妹批评说:“我不知道你的妈妈是不是你的佣人,但我的妈妈不是。”这句话使阿章想到了原来是妈妈不在身边的缘故。以前妈妈会帮他检查备齐该带的东西,自己睡觉或是去上学的空当,把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他感到愧疚。
想到我自己,我的妈妈不也是我的佣人吗?她每天帮我洗衣服,洗裤子,我身上干净整洁的衣服都是她为我清洗的,而我有时却还要挑剔妈妈选的衣服不好看,给我打扮得不够帅气,现在想来真是惭愧。而我之所以能够健康成长,更是离不开妈妈的悉心照顾,妈妈天天给我做饭,每一餐饭都用心准备。从选食材,到烹饪,再到考虑我的口味,不仅要色香味俱全,还要营养均衡,吃饭挑三拣四的我真是对不起妈妈的用心良苦;妈妈每天都帮我检查作业,分析错题,每次考试她比我还紧张,生怕我有什么知识点没掌握,怕我犯了粗心大意的老毛病;妈妈还帮我整理房间,帮我准备好每一天上学要用的东西……我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充满了妈妈的细心呵护。
看了这本书后,我决心,今后自己能做的事情都要自己完成。不挑剔穿着,不挑食,要认真对待学习,自己检查作业,整理书包,准备每天上学要用的东西,养成良好的习惯。
文章语言流畅,写出了自己看完《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后的真情实感,你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不仅如此,你在看书过程中,有所思有所想有所得,这真是难能可贵,你懂得了妈妈的辛苦,说明你已经长大啦!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颜色。有人喜欢深沉的蓝色,有人喜欢高贵的白色,有人喜欢生机勃勃的绿色,还有人喜欢柔和的粉色,更有人喜欢诱人的黑色……而我最喜欢的颜色却是可爱的紫色,紫色是开心、勇敢、幸福和好运等一系列吉祥物的象征。
我喜欢紫色,因为护身符是紫色的。爸爸妈妈告诉我,护身符里装有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心,到了夜晚,我戴着护身符在身边就不会怕黑了。
我喜欢紫色,因为有的小鱼儿就是紫色的。我们就像小鱼一样每天都开心、高兴、快乐。
我喜欢紫色,因为糖果是紫色的。我们吃下它,感受到甜蜜的滋味,让我们每天的生活都比蜜还要甜。
我喜欢紫色,因为我有一本书是紫色的。老师告诉我,每本书都是那么丰富多彩,它会给我带来许多知识,所以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
我喜欢紫色,因为我有个电话手表是紫色的。有的时候,我在楼下玩,妈妈把饭做好时,可以打电话让我回家吃饭。有时放学早,爸爸妈妈还没有来到时,我可以打电话给他们联系。紫色的电话手表给我带来安全与爱。
你们瞧,紫色多么可爱啊!怎么样,你也开始喜欢紫色了吗?
她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小小的鼻子,鼻梁上还夹着一副眼镜,盖住了特别小的眼睛。笑起来就露出两颗小虎牙,我就觉得她“逆生长”,特别可爱。她有一头乌黑的秀发,但旁边稍有一点金色的头发,显得老师更美丽了。
放那个视频时,我们哭的泪流满面。同样她会让不注意听讲的同学回答问题,也会用目光示意做小动作的同学,听老师的课,是一种学习,也是一种享受。
课外活动时,你看她又来了,正在和我们一起玩卡片呢,她的手好大,一拍,那卡很听她的话就过来了…….结果,我们赢了,为什么?老师故意输给我们的呗!她偶尔也会和我们一起玩“有缘没缘”的游戏。
老师真好!上课时,是一位严肃的老师;课下时,是我们的大朋友。
哦,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的好老师名字叫:李阳.
同学们,我相信你们只要见了这位老师,听了她的课,就会喜欢她的。
“又是九月九,重阳节,难聚首,思乡的人儿漂流在外头。”《九月九的酒》优美的旋律在空中飘荡,不知道牵动了多少游子的羁旅之心,使我不觉吟起了我最喜欢的'一首诗,这就是唐代诗人王维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这首诗是作者17岁时写的,诗的第一句中的“独”“异”两字,写出了外乡人孤独寂寞的飘零感。佳节是亲人团圆的日子,对流落外乡的人来说,在节日怀念家乡是十分自然的。“每逢佳节倍思亲”一句,质朴自然,却包含了无限内容,深得人们的喜爱,成了千古名句。
感谢古人给我们留下了一首首古诗,用最少的字句,描绘了最美、最真的意境,让我们在一篇篇古诗中不仅得到许多知识,而且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孙老师教我们数学,也是我们的班主任。他从一年级就和我们在一起,同我们结下了浓厚的师生情谊。我很喜欢他。我就讲一讲他与我们的相处的`故事。
上课时,孙老师站在讲台上,用他那抑扬顿挫的声音,把他那满腹的知识传授给我们。每次遇到不懂的难题,孙老师就会耐着性子,一遍一遍的解释着,直到我们听懂为止。
下课时,孙老师又像我们中的孩子王,经常和我们做游戏。记得有一次,朱磊在地上爬着,孙老师突然坐到了它的背上。我们问朱磊疼不疼,他说不疼。于是,我和别的同学都要求试一试。该我的时候,我趴在地上差点就起不来了,大家哄堂大笑。只要有孙老师在,大家就玩得开心极了。
该上三年级了,由于我们的语文老师经常换,我很担心孙老师不教我们。直到开学了,在教室里看到孙老师慈祥的笑脸,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孙老师不仅传授给我们知识,也教会我们怎么做人。我真想让他永远教我们!
黄瓜细长细长的,如一把镰刀,也有的直得像一根绿色的大蜡烛。上面青藤一根,下面黄花一朵,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姑娘穿着黄裙子正在跳舞。黄瓜的身上还披了一件深绿色的战袍,战袍上面还有许多小刺,这应该是自我保护的武器吧。要是你摸上去,能明显感到刺手的感觉,凹凸不平。
别看黄瓜如此普通,要是尝上一口,里面白色的瓜肉,脆脆的,甜甜的,满嘴爆汁,可好吃了,吃了一口还想再吃一口。切开嫩的黄瓜,里面的瓜瓤就像一条条珍珠项链,老一点的,则能清楚的看到那饱满的瓜籽,孕育的是下一代黄瓜宝宝。
黄瓜的吃法可就多了,凉拌吃、煮汤、炒鸡蛋都可以。在夏天,凉拌是不错的选择,那味道可是极品,口感好,闻上去就有一股清香的黄瓜味。黄瓜的功效更大,它能抗肿瘤,抗衰老,防止酒精中毒,还是美女们美容的宝贝。血糖高的老人,如果啃点黄瓜,说不定血糖就降下来了,胖的人,还能减肥强体。
听完我的介绍,你们喜欢黄瓜吗?如果喜欢就多买点回来吃,不喜欢的也买回来吃一吃,说不定你会爱上的!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二年级的语文老师。林老师个儿矮矮的,身子胖胖的,眼睛大大的,一身短发显得很精神。
我可喜欢林老师上课了。林老师上课总是生动、有趣。有一次,我们学习《爱迪生救妈妈》这篇课文的时候,林老师让我们分别扮演爱迪生、妈妈、医生等,让我们轻松地掌握了这篇课文的内容。
林老师对我们要求很严格。他要求我们每课都要背,每个生字都要会写。有一次,我们班的陈梓欣没有按时写完作业,老师把她交到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她,并要她重写作业。从那以后,陈梓欣再也不敢欠作业了。
林老师更像我们的老朋友。有一次我们上课的时候,林老师在黑板上画了一个脸,让我们贴鼻子。有的同学把鼻子贴到了耳朵上,有的同学把鼻子贴到了嘴巴上。逗得同学哈哈大笑。林老师也和我们一起欢笑。
林老师既严格又风趣,我真喜欢他。
我最喜欢的同学是马鑫。她长着乌黑发亮的头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玲珑的嘴巴,粉红的脸蛋。马鑫的书写很漂亮。
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了马鑫的作业,作业本上全都是一百分。让我有羡慕,又嫉妒。
马鑫上课不敢举手发言,希望她上课能积极的回答老师的问题。马鑫很爱护花草树木。
有一次,我和马鑫在广场上玩,我看见了一朵漂亮的小花,我刚想摘一朵,马鑫说:“不能摘花。”我说:“为什么?”马鑫说:“因为花可以美化环境。”我说:“那我以后再也不摘花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马鑫,你们喜欢她吗?
好想念李老师喔!在学校,我有时从一楼要走到三楼教室时,突然就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停下来转头一看,原来是李老师,老师都会问我:“珍如,上了三年级还习惯吗?”我都会说不习惯,老师就又会说一些鼓励我的话,让我好感动喔!
以前我都可以每天看到老师,可是现在只能有时去找她,因为我已经升上三年级,而李老师则是我一二年级时的老师,所所以不能再天天见面了。我还记得以前有一次我吐了,老师就叫同学把我带到保健室。后来我回到教室了,老师急忙的问我说:“珍如你有没有好一点?”我笑着点点头。到现在,我还是会想起老师对我的亲切与关心,真令人怀念啊!
我很感激老师的教导,深深的体会老师爱护我们的心情,所以我下定决心要用功读书,考出好成绩,一定不会让老师失望。未来如果我离开这间学校,我也一定会牢牢的记住老师的`名字、个性与长相,我绝对不会忘记的。
我在这里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他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白狼》。
你们认识沈石溪吗?他可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呢!沈石溪的原名是沈一鸣他醉心于大自然文学,已经出版了500多万字的作品。
《白狼》里写了许多个有关动物的短篇小说,跛脚小苦鼠、聪明绝顶的母白狼、机智的乌鸦王、善良的黑蟒蛇……一切都是那么奇特!
我简单的讲一下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在西双版纳的一个村寨,有许多人在庭院里养孔雀。一户人家养了两只孔雀,一只雌的,一只雄的。他们一直恩恩爱爱,不久便产生了爱的结晶——四只小孔雀。可因为一次黑山猫的袭击与雄孔雀金鼎的见死不救,他们没好的家庭破碎了。雌孔雀绿散将对金鼎的爱全部都转移到了那救过它的沾满孔雀羽毛的木弩上了,那不人家希望两只孔雀和好如初,真爱爱但绿伞却因为以往那四只小孔雀的伤痛与对那把孔雀弩的痴情,仍对金鼎的追求视而不见。春天其他人家的雌孔雀下许多小孔雀,而绿伞产下的四只蛋,因为没有被真正的雄孔雀爱过,永远也变不成小孔雀了。
这个故事我并不觉得有趣,我只是对绿伞的痴情感到疑惑。看动物小说会不知不觉地增加我们的情商,并更了解那些动物们,所以我建议大家看《白狼》这本书。
冬天的景色很美,天上小雪争先恐后向地上奔来,后面的还没跳,前面的`已经落在地上,有的落在大树上,有的落在人头上,有的做了个度旋转跳水。一会儿地上白茫茫一片。
冬天很冷,我可以在窗户上看到冰花,虽然好看,但没气味,有得像兰花,有的像菊花,还有的像珊瑚。太美了。
冬天我还可以滑雪,滑冰,打冰鍭,看冰灯,所以我喜欢冬天。
在各种猫中,白猫是最典雅标致的,远看上去,好像一团甜丝丝的棉花糖。两只宝石般明亮的眼睛,愣愣的透出王者的'锐气。精致的脸上,粉色的鼻子似半块潮湿的橡皮,但就这么个不起眼的器官,竟可以搜寻出天下各种美食的源头。就可爱的是它那几根纤细的胡须,宛如心情的晴雨表——生气时,胡子就“刷”的根根立起像一根根针似的;高兴时,就自然下垂,像几根软绵绵的毛线。
猫儿是最喜欢日光的,每到太阳那温柔的光照到猫那纤细的身上时,就会不时翻个身或在地上尽情的打滚,那样子惬意极了。
猫想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它的睡眠总是那么好。每到空闲时总会躺在有太阳的地方睡上一会儿,你动一动它,它就会睁开朦胧的睡眼,眼神中还露出几分生气,好像你打扰了它的美梦。
一觉起来,伸了两个懒腰。身子一“拱”,四肢一跳,在空中画出一条美丽弧线,然后跑向远处。
告别二年级愉快的学习生活后我升上了三年级。人长大了,学习的知识也更深奥,更紧张了。这学年的老师也全部换成了三年级的新老师,而在众多的老师中,最让我喜欢的就要数我们班的班主任――曾老师。
刚开始,我觉得她和别的老师没什么不同,不就是个教书先生而已。可从开学到现在的这段日子里相处中,却让我慢慢地感受到了她的与众不同。讲课的时候,曾老师有自己特殊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她从来不像以前别的老师一样用类似“填鸭子”的方式来教我们,虽然把我们的小脑袋塞的满满的,但是我却不知道自己真正学了多少东西。而曾老师却不同,例如在教完生字词以后,有时她会在读课文时,故意读错字,让我们来比赛谁先找出错误并准确的纠正它,无形之中不但加深了我们的认识而且还提高了我们的积极性和学习的兴趣。
每次上语文课她那高谈阔论谆谆善诱而又不失幽默、风趣的话语,惹得我们心情开朗,而且不时逗的开怀大笑,她那娓娓动听的讲解,那真实感人的话语,有如春雨点点,滋润着我的幼小的心田。让我觉得上语文课是一件既轻松又愉快的事情。
有一次,曾老师请我背诵课文,当从不敢主动举手的我腼腆地站起来时,是曾老师带头为我鼓起了掌,曾老师和同学们鼓励的掌声,使我鼓起勇气,忘记了害羞和害怕,一鼓作气把熟读在心的课文流利而又有感情的背了出来。背完后,曾老师的眼里闪烁着赞赏的目光令我一直不能忘怀。曾老师还把我作为同学们的榜样,让大家向我学习。经她这样一番鼓励和赞赏,让我倍受鼓舞,更有兴趣的去读、去背,去学习。
在曾老师的教导下,让我们明白学习原来也是一件多么快乐的事情。感谢曾老师,感谢她对我们的耐心教导和苦心栽培,是她让我们懂得了学习的快乐,赐予了我们开启了通向知识之门的金钥匙。
从幼儿园到现在,我认识了很多老师。比如:陈老师、王老师、李老师和洪老师……我最喜欢一年级的王老师。
王老师留着长头发,皮肤白白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她对我们很温柔,教学很有耐心。有一次,我考试考差了,坐在座位上发愁,她走过来,抚摸着我的头对我说:“别灰心,下次争取考好!”
王老师的爱好是看书和写字。有一次,她带了一本书来到班级,读给我们听,这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我们都陶醉其中。
王老师上课有“秘方”,学习生字时,她有时会出字谜让我们猜猜是什么字,猜对了还有礼品。这样,既好玩,又让我们学得轻松。
王老师有时上课很严肃,一有同学不认真,她就严厉地批评。但是她很关心同学,有一次,我在上课时忽然肚子疼,老师急忙扶着我把我送进医疗室,她担心我的`样子就像妈妈一样。
敬爱的王老师,我们爱你!
每个星期一跟星期四都是我最期盼的日子,因为这二天都是让人期待已久的体育课。
我最喜欢上的一堂课就是体育课,不管是游泳、乐乐棒或是篮球,都是我非常喜欢的活动,尤其是乐乐棒更是我的最爱。
老师一开始都会先让我们做暖身操,之后才让我们开始打乐乐棒。打球的时候,我每打一球,就可以把今天不开心的事情,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不管我的球打得远或近,我都非常开心。说到本班的球王吴柏颉,球只要一到他的手上,彷彿就像是长了翅膀的小鸟,咻的一声,就差点飞到围墙之外,真是厉害。
有的时候,老师还会让我们进行班级比赛,分为单号跟双号进行分组对抗,我都会努力的奋战不懈为我们这一组取得最佳成绩,直到比赛终了,全班同学才意犹未尽的`结束一堂精采的体育课。
上体育课不仅让我学到许多体育方面的知识,也使一成不变的枯燥课程变得更加多采多姿,另外一方面也让自己的身心变得更加健康和愉快,我喜欢上体育课,也尽情的享受体育课所带给我的快乐。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miekuo.com/fanwen/moban/2693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