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作者的用意和思想,并深入思考书中的问题和主题。以下是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观点和写作技巧。
小说背景设置在作者劳伦斯的故乡--诺丁汉郡附近的一个矿区小区。父亲莫瑞尔是个普通矿工,和其他人一样他努力挣钱养家,当然,有时也会上当地的酒吧喝酒,偶尔法发酒疯,由于长年沉重的劳作和频发的煤矿事故使他变得脾气暴躁;母亲出身于中产家庭,有一定教养。婚后,母亲开始厌弃丈夫粗俗,转而把她的全部感情和希望倾注在培养孩子们身上。她竭力阻止儿子步他们父亲的后尘,下井挖煤,千方百计敦促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出人头地,实现她在丈夫身上未能实现的精神追求。长子威廉,风度翩翩,身材高挑,举止优雅,是她最喜爱的孩子;女儿安妮,活泼开朗,乖巧董事,长大后成为教师;二儿子保罗,性情内廉、敏感,这点像极了他的母亲;还有小儿子亚瑟,从小崇拜父亲,但他整天无所事事,缺乏长久性,最后陪着朋友去报名,误打误撞参了军。
自从保罗出生后,夫妻间的感情不和,母亲觉得他们再怎么样也会不到从前的温馨,但此时的她仍旧年轻貌美,因此吸引了本教区的牧师,牧师认保罗为教子,且经常借此名以到家里来,两人交谈甚欢,有一次被提前收工回家的莫瑞尔撞见,他便大光其火,两人大吵一架,母亲坚持声称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还怪罪父亲没有风度。
长子威廉才华横溢,而且聪明好学,成年后独自到伦敦闯荡,成为伦敦著名律师的文书,起先他会将挣来的钱寄一部分回家以贴补家用,自从爱上了上流社会的.交际花路易斯之后就把钱全用在她身上为讨她欢心,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失去威廉后母亲痛苦流涕好几天,整个人好像丢了魂一样,任谁劝都没有用。保罗看着这一切,又是着急又是生气。
母亲从此更加细致地照顾对二儿子保罗。保罗生性敏感,从小就能轻而易举地察觉到母亲情绪的变化,也总是想方设法去安慰她使她高兴,在他心目中,母亲是他生活的全部,这地位之牢固谁也无法动摇,当父亲喝醉酒回到家与母亲吵架时,他会恨不得父亲赶快死掉,这样他就可以完全拥有母亲了;他也会吃醋,大哥威廉还在的时候,他会生气母亲给威廉的爱太多。母亲有什么心事总是会与他诉说,他也如此,她就曾直接的对保罗说:“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丈夫!”随着莫瑞尔年岁的增长,保罗心里渐渐觉得他好像才是这个家的男主人。虽不像威廉那样才华横溢,引人注目,保罗有他自己的特点,他身材魁梧,充满绘画天赋,还在比赛中二度获得一等奖,他把奖金全都拿回家交给母亲,她感到很欣慰,但她本身对绘画并不太关心,因为此时她的全部心思仍在威廉身上,为了能与人分享他绘画的喜悦,保罗和母亲的好友农场主雷沃斯太太的小女儿米丽娅姆越走越近,米里亚姆同样性格内向,但她很懂得欣赏画作,两个少年之间萌生爱意,但母亲极力反对,她百般地挑米里亚姆毛病,保罗在母亲和女友之间徘徊,也常因为母亲的不喜欢而冷落米丽娅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之间的感情进展得这么慢,最后化为一场痛苦的波拉图式的拉锯。由于他送米丽娅姆而晚回家,母亲竟然气得晕厥过去。
这部小说篇幅冗长,分为上下两篇,上集共分八个章节,大致内容如上所诉,等看完了下集,也会及时和大家分享的。刚才说到本书虽然篇幅长,但读来丝毫不会觉得枯燥乏味,还是很容易理解的。我买的这个版本是“时代文艺出版社”的,不幸的是,竟然每一页都有个把错别字,标点符号不规范先不去说它,看的时候我不得不对有些地方进行涂改,有时文章中还不免出现句子读不通的情况,所以建议大家伙以后不要买这个出版社的出版物。
《儿子与情人》是英国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作者的半自传体作品,也是其成名作。
小说讲述了一个家庭里二十几年时间发生的所有情与爱交织的故事。
莫雷尔夫妇在一次舞会上结识,一见钟情,坠入爱河。但是,两人由于出身、性格、精神追求的迥异,最后导致在短暂的激情过后,夫妇之间只有肉体的结合,而没有精神的沟通、灵魂的共鸣。
小说中的父亲莫雷尔是一位浑浑噩噩的煤矿工人,贪杯,粗俗。母亲莫雷尔太太出身于中产阶级,受过教育,对丈夫非常绝望,最后把全部精力倾注到对大儿子威廉和二儿子保罗身上,想方设法让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
莫雷尔太太深爱的大儿子威廉虽然非常优秀,但也最后并没能让她扬眉吐气,而不幸在婚前去世,这对莫雷尔太太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最后她把希望全部寄托在二儿子保罗身上,保罗成为其唯一的。精神港湾。
莫雷尔太太一边在鼓励保罗尽快成为有名的画家,为其争光,一边也在精神上控制着保罗,这种带有强烈占有欲的爱让成年的保罗几乎窒息,保罗也在一直尽力设法逃脱。
保罗与女孩米丽亚姆交往多年,他们俩兴趣相投,最后也产生了感情,应该是一对般配的恋人,可是米丽亚姆是忧郁的,她过分追求精神满足,缺乏激情,如莫雷尔太太一样企图从精神上占有保罗。保罗无法忍受这一切,最后倒向了克拉拉。
克拉拉,是一位生活在社会底层,与丈夫分居的已婚女人,是保罗的同事。保罗与克拉拉的交往,从性上证明了自己的男性能力,但狂欢式的融合之后,保罗发现克拉拉也并非他心中的合适人选,而是一个灵与肉相分离的女人。克拉拉也发现保罗无法属于自己,与丈夫重归于好远走他乡。
莫雷尔太太也发现自己无法完全驾驭保罗的精神世界,郁郁寡欢,最后患了癌症,与世长辞。母亲的离世对保罗的打击还是很大的,虽然在此之前曾经梦想母亲死后出国实现自己的画家梦,但母亲真的不在了,保罗做任何事情也无法提起兴趣,最后开始喝酒消愁,经过一些时日,保罗认识到自己的堕落,想改过自新,但在保罗的人生道路上仍然是迷惘的。
小说中,劳伦斯通过现实主义和心理分析的写作方法,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英国工业社会中下层人民的生活和特定环境下母子间和两性间的复杂、变态的心理。
读后我心理久久不能平静,从另外一个角度想讲一下自己的感想。
健壮的莫雷尔先生精神上日渐衰败、枯竭,无以寄托,只能以酒消愁,做为一个男人,他的心理是多么的痛处,不是他不去努力,而是家人放弃了他,心中已没有了爱,当儿子向父亲挥动拳头时,我能想象出父亲的悲哀。
做为孩子们,在每天目睹着父母无休止的争吵和冲突时,他们的心理也变得畸形,这种原生家庭的影响是一生的,威廉和保罗为什么产生对母亲的那种依赖情感,当莫雷尔太太离世后,保罗为什么会无所适从?畸形的爱损坏了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心灵。
做为一位母亲,无论自身的条件多么优越,只要还想与丈夫生活下去,都有义务向其敞开心门,俗话说“女人嫁给谁都后悔”,真实的原因是出在女人身上,教育孩子永远不是一个人的事,家庭的温馨、和谐才能给孩子的人生装满健康的爱!
以言状的美――人情之美,和自己小时的故事比一比,有种凄凉的,如帮女友拉下吹起的裙子。父亲最后描绘真的是美的。如他在大儿子死后,不经过其以前工作的办公室,二儿子画画得奖以后,又想起大儿子的成绩,擦眼泪。而且结尾的抒情,比散文,诗歌的力量更有力――在心里搅动般样。
但有时有些造作,情感转换轨迹看不出来,有些转换是直勾勾的白描,象深沟,怎么那样不自然就跳跃过去了。
在描恋爱过程中,觉得弗洛伊德的理论没丝毫关系,所以对小说,强调生活比强调主线好些。追求主线是单一的生活,而生活是矛盾的,多面的,容许产生错误的。
还有个观点,我曾经以为,读了很多哲学、诗歌,一定写得出文学作品,其实想弄文学,一定从文学入手。对结构、怎样表达才有体会,关在家空想小说结构,构思,光体会现实画面,是写不出小说的。
此小说有许多读诗歌和小说情节在里面,所以,劳伦斯其实文学修养很高,包括他母亲,感觉花城出版社翻译的本子好些,比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翻译的都好,语言精确,不拖沓,不含糊。有点史书中古文的遒劲。译林出版社的本子我是不看的,书标价又贵,翻译功底很一般。花城出版社翻译的意象,标位的把握很准确,说到小说内在的要表达的节点上了。对比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知道。不过,最幸福的,是找到研究劳伦斯专家――黑马的博客,特意做了个关注。
我观察的方位是:怎么写出这些东西的?不是这书的结构,形式,思想及国际各种文学主义的异差所中和的东西,所以眼光不同。
也有些日子没有写读书笔记啦,不知道该如何下笔。不过也还是读了几本书的,而且有一点点的触动和实践有一些相关的感悟,我就随便写点东西供你茶余饭后来消遣吧。
先分享一篇你以前也读过的《情人》,是杜拉斯的作小说,一本在我看来是充满“有性无爱的凄美与纠结”的作品。
今天在上下班的路上开始读杜拉斯的小说《情人》。不知道别人对这部小说怎么评价,但是我觉得读着有一种比较压抑而无奈的感觉。现在只读到了一半,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讲述了一位在充满暴力,离异和贫穷的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15岁美少女在一次游船上认识了一位大她很多岁的中国人......
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方,爱上一个错误的女人并开始发生一段错误的感情看起来凄美而纠结,却是一个注定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情感。这本小说读起来让我想到了《复活》的故事中,那些令人揪心的过程和感情,以及马尔克斯小说《百年孤独》中的故事情节。
因为这两天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刚好大结局,大家都说这部电视剧将亦舒的小说原著改编得非常扭曲,因为故事情节都非常接近但又不同于现在很多中年危机,而子君的劫后成长又让很多人找到了青春励志的正能量。所以我们很多人一边骂着这一部电视剧同时又喜欢追它,就像我们喜欢过去的小说一样。
去观察和品评“他者”的生活与人生,我们多少会从中创作出超越作品本身的内容与外延。然而真正要过好这一生,单靠观察还不够,还得用心去走一遭——而这一遭,没有回程票,也不一定会有跟《我的前半生》中悲催的子君一样被编剧硬生生改得被闺蜜男友爱上;大多数的悲剧是像陈俊生那样为了一时的心动而丢掉了责任,最终又后悔无语的case。
anyway,文学世人看见,也使人赏心悦目。印象最深刻的是开头那一段话,很唯美又充满了想象力并且给人留下不可琢磨的味道,也许是很多人喜欢这本小说的缘由之一吧。
“我已经老啦,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bestwishes。
西明爷爷。
7月28日于下班路上。
劳伦斯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作者之一。他善于从人性比较不被世人接受的一面来体现人性最真实的一面。本书是劳伦斯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作品通过现实主义和心理分析的写作方法描写了十九世纪末英国工业社会中下层人民的生活和特定环境下母子间和两性间的复杂感情。读过此书后,映像最深的就是本书所体现出来的“恋子情节”。下面就这一方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儿子与情人》小说主人公保罗的父母是莫瑞尔夫妇。莫瑞尔太太的“恋子情节”产生于她的情感孤独和性爱饥渴,是母爱,情爱和性爱纠葛矛盾的结果。莫瑞尔太太出生中产阶级,受过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礼,说一口标准的上流社会英语。她情感丰富,对爱情怀有美好的愿望。莫瑞尔夫妇是在一次舞会上结识的,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婚后也过了一段甜蜜、幸福的日子。但是,两人由于出身不同,性格不合,精神追求迥异,在短暂的激情过后,之间便产生了无休止的唇枪舌剑,丈夫甚至动起手来,还把怀有身孕的妻子关在门外。小说中的夫妇之间只有肉体的结合,而没有精神的沟通、灵魂的共鸣。父亲是一位浑浑噩噩的煤矿工人,贪杯,粗俗,常常把家里的事和孩子们的前程置之度外。母亲出身于中产阶级,受过教育,对嫁给一个平凡的矿工耿耿于怀,直到对丈夫完全绝望。于是,她把时间、精力和全部精神希冀转移、倾注到由于肉体结合而降生于人世间的大儿子威廉和二儿子保罗身上。她竭力阻止儿子步父亲的后尘,下井挖煤;她千方百计敦促他们跳出下层人的圈子,出人头地,实现她在丈夫身上未能实现的精神追求。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但拉大了她和丈夫之间的距离,并最终使之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而且影响了子女,使他们与母亲结成牢固的统一战线,去共同对付那虽然肉体依旧光滑、健壮,而精神日渐衰败、枯竭的父亲。母亲和孩子们的统一战线给孤立无援的父亲带来了痛苦和灾难,也没有给莫瑞尔家里的任何其他一个人带来好处。发生在父母身上那无休止的冲突,特别是无法和解的灵与肉的撞击重演在母亲和儿子的身上。相比之下,夫妻之间的不和对莫瑞尔太太来说并没有带来太大的精神上的折磨,因为她对丈夫失去了信心,而且本来就没有抱多大的希望。而与儿子,尤其是与二儿子保罗之间的情结,那种撕肝裂肺的灵魂上的争斗则给可怜的母亲带来了无法愈合的创伤,直到她郁郁寡欢,无可奈何,离开人世。对丈夫的失望、不满和怨恨使莫瑞尔太太把自己的感情、爱怜和精神寄托转向了儿子,或者说,莫瑞尔太太把自己经历过的精神磨难和一心要解决的问题“折射”到了儿子的身上,于是一场灵与肉的冲撞在母子之间展开。
此时,母爱产生了畸变。莫瑞尔太太对儿子的情感中包含有对丈夫的爱的渴望,融入了男女之间的爱恋意识,从而使自己在情感上再也离不开儿子。因此,莫瑞尔太太是一个被迫从精神上遗弃了丈夫,而把全部的爱倒向了儿子的母亲,渴望从儿子身上捡起失落的青春的梦的母亲,一个无可奈何的母亲。
莫瑞尔太太在情感上对丈夫的爱的肌渴成为她的“恋子情节”产生的基础。她把儿子作为自己情感的寄托和精神上爱恋的对象,沉溺与对儿子的情爱,并进而企图占有儿子的全部感情。这表现为她对儿子既爱又恨,既快活,甜蜜又焦虑,嫉妒的心态。在她眼中,儿子变成了她的情人。儿子已经成了母亲情感甚至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其理论中指出,人在其健康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同层次的基本需要,首先是生理和安全需要,其次便是爱和归属的需要。人们对此需要极为迫切,会为达到目的而不遗余力。会把它看得高于世界上任何东西。对于失去情爱的莫瑞尔太太来说,她对爱和归属的欲求就尤为强烈。只有把儿子当作情人,她才能获得本能中对异性爱的渴望的替代性满足。而她实现这一需要的方式,就是把儿子当作情人。对于以为母亲而言。这显然是一种反常的心理表现。她不但要求儿子满足她作为母亲的情感需要,而且还要求儿子满足她作为女人和妻子的情感需要。但是,她自身所具有的文明意识,社会家庭的伦理道德观念,母亲对儿子的责任感以及母爱的神圣使命,使得莫瑞尔太太最终无法与儿子建立起实质上的情人关系。
可以说,在这些灵与肉的冲撞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沮丧、可悲的失败者,找不到一个最终的赢家。其实,在人们赖以繁衍生息的大自然被破坏,在人性被扭曲,在人类的和谐关系不断被威胁的.社会中,灵与肉的争斗本来就是残酷无情的,到头来谁也成不了赢家,成不了一个完整的、有血有肉的人。
这天我读了《鞋匠的儿子》这篇文章,它让我的心中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使我深受鼓舞。
林肯深爱着他的父亲,他不但不以自己父亲是一个鞋匠而感到羞愧,而且还以自己的父亲是个鞋匠感到骄傲自豪。当林肯竞选上总统时,一个参议员羞辱林肯,说:“你别忘了你是鞋匠的儿子”。
林肯不但没有生气,而且自豪地说:“我十分感激你使我想起我的父亲,他已经过世了。我必须会记住你的忠告,我永远是鞋匠的儿子。我明白我做总统,永远没无法像父亲做鞋匠那样做的那么好。”林肯有一颗宽容的心。当别人羞辱他时,他不但不生气,而且还从容的去应对。这一点让我深受启发。
想起生活中,当我应对一些批评和诽谤的石头时,我没有像林肯那样机智地去应对,而是能躲就躲,看了林肯那潇洒自如的反驳过程后,我自叹不如。而且我明白了做人必须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读了这一课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我们就应有一颗宽容的心和一颗争强好胜的心。
我相信,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林肯一样有一颗宽容的心,我想,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完美、和谐。
《鞋匠的儿子》。
劳伦斯的文笔不温不火,所以有评论者说他的小说结构不平衡,情节脉络不清,故事平铺直叙也没有高潮,此外重复太多,文字不够精练。但我个人觉得劳伦斯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这点让读者很容易可以进入角色;他对情感的描写极其细致,但他的那种细致与茨威格略显不同,茨威格会花大量的笔墨描写人物的心理活动,但劳伦斯不会那样做,小说里不见有大段的独白,他将情绪一点一点积累起来,更合乎逻辑。我个人觉得读劳伦斯的小说好比看王家卫的电影,都是着重对情感的刻画,也都会有迷惘的和不被祝福的爱情。
除此以外,本书在写作技巧方面的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作者对自然景色,尤其是对花鸟的描写特别集中,而且经常出现。这是因为作者把自然景色的描写看成叙述人与自然关系的重要手法,所以如此不厌其详,不惮其烦。仔细阅读的话,你可以看到书中有些片段是写得比较成功的,堪称情景交融,对刻画人物心理起到烘云托月的作用。书中这类描写比比皆是,不胜枚举,有的如恬静的田园诗,有的如素朴的风景画,读来回味无穷。
通常人们会把《儿子与情人》看做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长篇小说,因为故事内容取材于劳伦斯的早年生活。本书贯穿了劳伦斯三点主要思想:一是哀叹和抗议由于工业发展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二是对社会地位的强烈自卑感,决心挣脱所属阶级的枷锁;三是因不能正确对待婚姻与性生活的.矛盾而感到苦闷。
没有人会否认劳伦斯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文学家,也没有人会否认弗洛伊德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但在《儿子与情人》中,劳伦斯对这观点进行了强有力的挑战,这个离经叛道的人。在这部争议很大的作品里,人们探讨更多的是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东西。很多时候把融入在里面的爱情,解释为一种情结--俄狄浦斯情结,这个源于古希腊的英语词汇,虽然历史很悠久,但却让人们研究了几千年,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真正的结果。最有人伦的不伦之恋,如果宣判它不是一种爱情,那最起码也要算作是爱情之树上的一个分叉。
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涉及到母子间的乱伦,所以长期遭到查禁,但就我读的前八章内容来看,叙述相当优美,英国文学家、历史学家小赫胥黎曾经这样评论道:“劳伦斯就是劳伦斯,也只有他才能将乱伦题材处理得如此自然,纯净。”也许确实如此,善恶与否只存乎于我们心中。
无独有偶,我最近在看一本海明威的书,其中有一段是他与侨居巴黎的实验派作家斯泰因小姐谈论起上述两位--劳伦斯和小赫胥黎,海明威这样写道:
为了让我的脑子不再去想,我有时在工作以后会读一些当时正在写作的作家的作品,像奥尔德斯-赫胥黎、戴-维-劳伦斯或者任何哪个已有作品问世的作家,只要我能从西尔维娅-比奇的图书馆或者塞纳河畔码头书摊上弄得到。
“赫胥黎是个没有生气的人,”斯泰因小姐说。“你为什么要去读一个没有生气的人的作品呢?你难道看不出他毫无生气吗?”
我那时看不出他是个没生气的人,我就说他的书能给我消遣,使我不用思索。
“你应该只读那些真正好的或者显而易见的坏书。”
“整个今年和去年冬天我都在读真正好的书,而明年冬天我还将读真正好的书,可我不喜欢那些显而易见的坏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种垃圾?这是华而不实的垃圾,海明威。是一个没生气的人写出来的。”
“我想看看他们在写些什么,”我说。“而且这样能使我的脑子不想去写这种东西。”
“你现在还读谁的作品?”
“戴-维-劳伦斯,”我说。“他写了几篇非常好的短篇小说,有一篇叫做《普鲁士军官》。”
“我试图读他的长篇小说。他使人无法忍受。他可悲而又荒谬。他写得像个有病的人。”
“我喜欢他的《儿子与情人》和《白孔雀》,”我说。“也许后者并不那么好。我没法读《恋爱中的女人》。”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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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在生存空间上,从地球最深的海沟底部到最高的大山顶,已知生命的几乎全部生存范围只有28公里左右——与浩瀚的宇宙相比,微乎其微。对于包括人类在内的陆地生物而言,就更少了,上述空间有近99.5%以上,基本上——实际上是完全——对我们关上了大门。即使如此,地球对生命已经很和气了,放眼看看宇宙其他地方,要么是一团死寂,要么是一团热寂,总之,他们对生命并不那么友好。所以说,在这个宇宙中,生命是一个奇迹,它需要一连串差不多永无休止的好运。作为人类,我们更是双倍的运气。我们不仅有存在的恩典,而且还享有独一无二的欣赏这种存在并使之更加美好的能力。
生命如此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好好珍惜。某小学生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或是被老师责骂后自杀;某花季少女因感情受挫为情自杀;某中年海归博士因工作不顺,事业受挫而自杀;甚至还有人因为一点蝇头小利杀人越货,草菅人命,这些新闻屡上报端,让人看了不免惋惜。他们不懂生命之可贵,不懂它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才来到地球上,又怎样熬过无数次灭绝的危险,才让拥有智慧的我们出现在地球上,一遇到挫折和困难就自以为是世界末日,轻易放弃了希望和奋斗动力,甚至想到轻生,更甚者去杀生。对于这些人,我多希望他们能看看路边石缝间的小草,看看荒漠中的地衣,学习他们的坚韧,感受他们强烈的生存欲望,再看看生命进化的历程、人类血染的历史,就会明白人之为人的幸运。
生命是脆弱易逝的,需要我们努力扞卫。即使我们很幸运,但要确保一路走好,并且永无尽头,仅有好运相伴是远远不够的。如上所述,生命的家园——地球——美丽却危险: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甚至人类自己,都潜藏着比想象中多得多的危机。战争、瘟疫、地震、火……我们经历过太多灾难。今后,仍有无数生存难题需要面对——温室效应、宇宙射线、星际陨星、太阳耀斑……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需要为“生存”而努力,而勇敢,勇做生命的扞卫者。汶川大地震中,多少志愿者为了拯救生命而奋不顾身;动车事件后,多少市民排着长队无偿鲜血;白求恩的故事我们到现在还铭记着;微博上,土耳其街头的一只流浪猫在长达2个小时的时间里,一直竭力抢救着被汽车撞死的同伴的生命,甚至为其进行“心脏按压”的视频被疯传着……所有这一切,为的都是生命的存续。我们承载着“生”的希望与“存在”的美好,但这确实需要我们一起去扞卫、去努力。
生命短暂而灿烂,更要我们用心经营。如果把整个地球的历史压缩成一天,那么出现第一批最简单的单细胞生物是上午四点,但一直到午夜前1分17秒,人类才出现。按这个记录,我们目前为止的全部历史不过短短几十秒钟,但即使是如此短暂的存在,人类也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优越的位置,成为了生命舞会中当之无愧的、最耀眼的明星。就单个人而言,我们的存在更是转瞬即逝的一刹那,犹如烟花绽放,短暂而绚烂。每个人都愿意用激情燃烧青春,点燃生命的火花,只求在这场神奇的舞台上,上演最炫目的一出戏。
曾经看过一个报道,说的是一位着名企业家在了解到中国农村艾滋病儿童生存现状后,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事业,转而日以继夜、马不停蹄地将自己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关注农村艾滋病儿童的公益事业中。他反复向主持人强调着一句话:“时间不等人,我们在和时间赛跑。”人生短短三万多天的旅行,我希望自己也能像这位企业家一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关爱生命,传递爱的声音,多为社会做贡献。就当下而言,就是用好自己的青春,“莫惜金缕衣,惜取少年时,不待无花空折枝。”
一位朋友说,生完宝宝后,她见到护士抱到自己身边的那个小生命,感觉无限神奇;杨澜说,女人很伟大,因为女人孕育了生命——世间最最美好的存在。作为人类,我们确实有许多值得自豪的理由:我们不仅仅追求“生存”,更多地是追究“生活”,即灵动、活泼和快乐的存在;我们有计划、有志向、有欲望地利用着生命赋予的整个令人陶醉的人生,去改变自己、改变世界。可以说,人的出现是生命最勇往直前、最雄心勃勃的壮举。
看完《万物简史》,作为人类之一的我自觉十万分地幸运——一切都那么恰好,在茫茫的宇宙里,在无边无垠的时间长廊里,不早不晚地赶上了这场生命的盛会;同时,我又特别、特别地感恩生命给予我的所有东西,知足、珍惜着现在拥有的一切;不论生活将给我带来的是快乐还是悲伤,我都会用感激的心去拥抱它、感受它,努力过好当下,不悔此生——这,是生命的礼赞,是对生命最好的回应。
昨天晚上,我把《儿子与情人》读完了,我是早该把它读完的,在两三年前,甚至更早,就该把它读完,记得那时,我们在那条生着茂盛椿树的安静小路上散步,贝贝为我缓缓讲述她的“读后感”,我只有安静倾听,我那时杂草丛生的内心是无法让自己安静把它读完的,实在可惜,再拿起它时,夹在书本三分之一位置的书签还是那时所放的。
前面多半忘记了,所以从头读起:
读完后,合上书本,我想:我的所得当远远不及贝贝,实在是这样,我所看到的是米利亚姆为了她的“精神之爱”所做的勇敢“牺牲”这当是那时的贝贝吧!我想。(是吗宝贝?)我就是你的保罗?在那细腻甚而繁琐的文字里,我所看见的几乎全是贝贝的身影,我的感动几乎全与书中人物无关,我好羡慕那为着爱而献身的人,她无欲无争,没有任何索取之心。
除此之外,那书里所有的情节都被我忽略了。往事如黑白的旧电影一般,每个细小的片段都重现般映在我的面前。
昨日,我在。
日记。
本里写下:“我希望能永远守护着贝贝;不再要求她对我的爱,我只一心去爱她。”
顶多两三天的时间,我就看完了《儿子与情人》这本书,写的不错。看完之后就发现自己睡不着了。躺了一会儿,觉得与其睡不着干躺着还不如起来做点事情。嗯。趁着还记得到底是什么情节,赶紧写下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书相对于《查泰来夫人的情人》而言,描写性爱的情节要少得多,更多的是单纯地叙事。小说从莫雷尔夫妇的相识讲起,讲到了他们之间后来矛盾不断的婚姻,讲到了莫雷尔夫人的大儿子威廉的生活和最后他的死,讲到了二儿子保罗的成长经历和他与母亲特殊的感情。保罗算是书中的主角吧,毕竟书的后半部分全部围绕他展开。他有一个很爱他的女朋友,但是他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去爱她;同时他的母亲非常反对他的女友。后来保罗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离开了他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无法真正爱上这个女人。后来他的母亲莫雷尔夫人得了肿瘤,她自己痛苦不堪的同时也非常折磨保罗和他的姐姐安妮。于是他们两个人由保罗主使,给他母亲服用了大量的吗啡,送走了他的母亲。但是莫雷尔夫人走了之后,保罗的生命就仿佛没有了意义。在这个时候,他的前女友愿意和他结婚,拯救他的生命。但是他仍然没有办法完全摆脱他母亲对他的影响。最后他在纠结痛苦中走向了大城市的生活。
怎么说呢,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出了英国工业革命期间一个普通矿工家庭的生活。从文学上来讲,劳伦斯塑造人物塑造地很好,某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是符合他的性格特征。他的叙述很平淡,是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所以也没有特别让我觉得情绪激动,印象深刻的地方。作为牛水莲老师提到过的作品,还是不错的吧。
“他是个强健的、身材修长的男子,有着用不完的精力。他的脸很粗犷,具有象普通老百姓的那种粗线条;掩在那双浓密眉毛下的眼睛饱含着如此充沛的生命力,以至她不能不着迷。它们好像在舞蹈,但又仿佛被笑声的余音振颤着;他的嘴巴也一样,好像马上会爆发出胜利的笑声,但又没有笑出来。他给人以强烈的悬念感。”
他就是保罗。《儿子和情人》一书中的男主人公。d。h。劳伦斯细腻入微地叙述了他的青少年生活、与母亲的畸恋以及和米丽安、克拉拉的爱情纠葛。这本书探讨了英国下层家庭关系的复杂性。作者很注重心理描写,把保罗的思想逐步地解剖,呈现在读者面前。保罗自小受到母亲莫瑞尔太太的钟爱,但是父亲却对他不理不睬。他特别早熟,心里埋藏着对父亲的仇恨。而莫瑞尔太太则是个复杂的人物,她把对死去的长子威廉的爱移植到保罗身上。她对丈夫没有一点爱情,只是把他当作客人看待。但是她极其嫉妒次子的情人,尤其是对米丽安。因为她深知米丽安要夺走儿子的精神之爱,便千方百计地阻扰,并采取冷漠的态度。而米丽安深爱着保罗,本来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的,但是她是个富于牺牲精神的人,一直在默默地等待。米丽安以为保罗在得到她的纯洁后会更爱她,可惜她想错了。保罗太爱他母亲莫瑞尔太太了!直到他母亲死后,他才走向了新的生活。至于克拉拉,她与保罗仅仅是肉体之恋。后来与她的丈夫复合了。
全书洋洋洒洒40万字,其间不但插入了优美的景物描写,而且作者把人物的内心活动与景物的联系写得栩栩如生,各个人物活灵活现,呼之欲出。此书被列为英国一些大学文科的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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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济图书馆无意间看到了这本书,印象里劳伦斯被称为情欲小说之父,这本书也早有耳闻,光名字就够撩人了,(借回来后,公司领导看到名字后开玩笑说要拿过来看下)。在真正读完这本小说后,发现和印象里的、字面意义的《儿子与情人》完全不同,甚至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和期待。
这是一本通过莫雷尔夫妇一家人的故事,来探讨家庭关系、情欲心理、成长关照和社会发展的小说,只是把镜头聚焦了保罗、莫雷尔夫人、米丽亚姆、克莱拉的关系之上,让男人与女人、儿子与母亲、妻子与情人的复杂关系,通过心理的描写进行了深入挖掘、界定、比较和升华。
王菲有首歌《我爱你》,歌词里说“那是抓也抓不住的,才是真的”,放到这本书里似乎也很贴切。莫雷尔夫人自从对丈夫彻底绝望后,就把对男人的爱欲彻底投射到了两个儿子身上,她节衣缩食只为给儿子们买最好的礼服,以让他们容光焕发、登堂入室;保罗两次和女朋友的恋爱都得不到母亲的支持和理解后,才意识到对母亲的爱是一座大山,生命中后面出现的每一个女人都要爬过这座大山才能和他在一起,等到母亲去世后,他也觉得自己的世界空了;米丽亚姆有着母亲的影子,她善良、持重、智慧,她对米丽亚姆有着母亲般、姐姐般的关爱和照顾,这份关爱让保罗不愿面对又依赖“少年保罗”;而卡莱拉是米丽亚姆的反面,这个美丽的少妇,她的野性、自由、真实唤起保罗作为男人的本能,是让保罗有了“男人保罗”的钥匙,但是保罗似乎又有些恐惧这样的自己跳出来。最后保罗在一片茫然困惑中,离开了所有的这几个女人,只身走向了城市,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生长。
性欲是细胞的震颤;
情欲是大脑的挥洒;
爱欲是心灵的结果;
人欲是生命的自觉。
这复杂交织的欲望、这曲径通幽的人性,在社会伦理、道德约束和家庭关系的统一规整下,几乎成为了无人问津的角落,而劳伦斯偏偏深入其中,把这分也分不清的“灰色地带”进行了“一是一、二是二”的表现和界定,并通过心理描写形成了这本小说的一波三折和表现主体。
茨威格的心理描写,是展示“故事的另一极”,用看不到的世界去对称现实生活里的一言一行;劳伦斯的心理描写,是寻找“故事的水源”,用深入人心的涓涓细流去挖掘背后的源头活水和默默奔流。
最后,保罗在茫然不知所从中,依然走向了城市,走向了下一阶段的人生,他没有在经历种种后,选择逃离和退缩,而是往更复杂和自由之地奔去,这是人性的自觉选择、是人类情感的升华。凭这一点,还可以对人类未来抱有乐观。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著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著《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小儿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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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小公主》。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公主”萨拉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于是她的爸爸把她寄养在明贞女子学校里。一开始萨拉过得很好,可惜好景不长,萨拉的爸爸去世了,明贞小姐把萨拉当做女佣来看待,但是萨拉依然保持着公主的风度。突然有一天,萨拉得到了神秘的朋友——她爸爸的朋友的帮助,萨拉又变成了“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姑娘。萨拉虽然穿着漂亮的裙子,戴着名贵的珠宝,可是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吃穿住比其他女孩要好,而瞧不起她们。萨拉用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她们,她经常嘀咕道:“我们都是女孩子,为什么有些女孩子受到大家的尊敬,而有些却受到鄙视呢?”萨拉有许多好朋友,在她当了女佣以后,正是因为她以前对朋友很好,所以朋友们才冒着挨打的危险来看她,因为她们太喜欢萨拉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
2、跟同学发生矛盾,要反省自己;。
3、尊敬师长,关爱比自己弱小的人。
让我们也像萨拉一样,做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公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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