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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人身损害侵权纠纷。
请求事项。
2、判令第三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及限额内直接向原告支付保险赔付金;
3、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x年8月27日18时05分,王××驾驶燃油助力车搭乘姚××,由府通路方向沿天乡路行驶至天乡路和盛镇友庆村弯道处时,其所骑燃油助力车侧翻致王××与姚××摔入相对方向内,被首×驾驶的车牌号为渝b××的货车碾压,造成王××与姚××受伤,燃油助力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姚××入住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救治。该事故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经确定,王××负主要责任,首×负次要责任,姚××无责任,并载明于第××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原告受伤经医治于x年9月22日出院。原告出院后,于x年12月31日其伤情经鼎诚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学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
被告首×受雇于被告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双方为雇佣关系。被告首×所驾驶的出事车辆投保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由于两被告及王××的过错,发生了此次交通事故。鉴于王××与原告系夫妻,原告特放弃对王××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对原告的民事赔偿权利的主张,原告只向两被告提出权利主张。本次事故造成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5177.51元。事故发生后,被告首×向原告垫支了现金19000元,故两被告依法还应向原告赔偿56177.5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之于贵院,请求法院准允原告的上列请求。
此致
成都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年×月××日。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原告:梁,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山东省x村民,现住该村号,身份证号:37052119xx。电话:。
被告:郝,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身份证号:37052119xx。电话:。
被告:陈,女,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山东省,身份证号:37052119xx。电话:。
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地址:xx市东营区北一路740号天顺隆大厦。负责人:杨庆华、总经理。组织机构代码:。电话:
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损坏,原告受伤。经垦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被告郝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鲁号江淮小型轿车在被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鲁号轿车的登记车主为被告陈,被告郝与被告陈是夫妻。各被告对原告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起诉到贵院,望依法判决。
此致
垦利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8月26日。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
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x0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夜来香”美容美发店消费。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被告人王xx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关xx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剑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2、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0﹒5米。经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关xx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元、医疗费3090﹒82元、误工费元、护理费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元、营养费元、交通费元、鉴定费元、精神抚慰金元等,共计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王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馗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v^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被告人王xx的犯罪行为给原告关xx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给予公正裁决,判如诉请。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关xx。
x年x月x日。
附:1、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2、四川司法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关赔偿费用清单及计算标准说明一份。
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其次要写好正文部分。这是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写明婚姻状况,双方婚姻关系的由来,在何时何地是经人介绍还是自己相识恋爱的,是否包办婚姻或其它因素,是否同居,是否有子女。
第二、写明离婚理由。如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是如何变化的;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后果。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插足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第三、写明具体意见和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最后写好尾部。主要写明离婚起诉书,所送达的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的年、月、日,原告人还要签名或盖章。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原告:黄彪,男,汉族,1961年7月**日生,北京市人,家住北京市海淀区**路**楼*门*号,联系电话:136********。
被告:华青,女,汉族,1965年9月**日生,北京市人,家住北京市。
丰台区右安门大街**号,联系电话:139*******。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抚养费3.5万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房屋折价款30万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特殊照顾费、营养费、抚养费等共计14.2万元;。
四、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其欺骗原告长达十余年婚姻损失费7万元;。
五、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15万元;。
以上五项合计:69.7万元。
六、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986年10月**日,原告与被告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履行合法婚姻登记手续并结婚。1993年5月**日生下一女。5月*日,在被告多次以“没有感情”和“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自愿离婚,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离婚证(见证据1)。当时,原告本着一切从孩子的利益出发,希望能将对小孩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考虑到被告只身抚养小孩的处境,同意全由被告一手起草“离婚协议书”(见证据2)。该离婚协议书约定:“一、女儿黄小雅,1993年5月**日出生,3岁11个月,由女方华青抚养。男方黄彪按每月壹仟元人民币承担抚养费,有关孩子学习、生活等重大事项的费用,双方各负担50%,并于此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直到孩子自立生活为止。二、财产按分居时双方共同拥有的七万元人民币现金计算,男方三万五仟元现金全部作为分居后小孩的养育费用。其它财产无需处理。三、离婚后,双方各自解决自己住房,费用自己负担。男方拥有女儿的探视权,按每三周一次计算,国家规定的重大节假日,双方各自拥有50%陪伴孩子的时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对方的权力,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另外,离婚时,原告向被告曾提起他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的位于丰台区城市经典*座**号那套房子的事儿,被告则说那套房子已退掉了。
然而,在离婚后,被告却不断以种种借口和托词百般阻挠,破坏协议中所确定的原告作为父亲的探视权,几乎到了能挡就挡、能拖就拖,并常常以一些莫明其妙的理由不断压缩和减少探视时间,双方也因此为探视孩子的问题多次发生争执。
终于,在10月*日被告实在无法再以任何理由推拖的情况下突然自暴真情,说孩子不是原告的亲生女儿,而是被告在与原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通奸而生下的孩子,并以此为由“通知”原告以后与孩子不得再有任何关系,也不能再见孩子,而且声称“已经提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孩子进行人身保护”。原告对此提出强烈的质疑,并要求被告提供证据,据被告自白,从怀孕之初就已清楚孩子的身世,并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曾偷偷在国外做了dna检验,原告向被告索要这份dna检验报告时,被告却拒不提供。原告根本不能接受这一现实,对于被告所述的情况表示极大的怀疑,并对被告表示“一、要求尽快做中国法律所承认的'亲子鉴定;二、不管结果如何都要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利益和身心健康;三、亲子鉴定后双方认真协商和安排好以后的事宜。”被告当即表示同意,并且说:“如果鉴定结果后证实是孩子的亲生父亲,被告将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结果证实原告不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也可以和过去一样”。
月*日,原告、被告及小孩一起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中心做原告和小孩的亲子鉴定。在取得正式鉴定结果之前,原告希望与被告商量一下有关以后的安排,但被告以“工作忙”为由,推拖至12月**日再电话联系。但被告却出而反尔,在原告全然不知的情况,将取回的鉴定报告副本(见证据3)连同此间歪曲事实、七拼八凑并带威胁恐吓的一纸陈辞(见证据4)邮寄给原告的父母,妄想以此了结因自己的道德沦丧、长期隐瞒事实真相而带来的种种恶果,以及由此给原告、孩子及原告家人所带来的严重伤害。至此,原告才正式知晓,女儿黄小雅不是自己的亲生子女。原告在多次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只好于12月**日以信函提出了维权声明(见证据5),但被告至今未果。
原告认为,被告必须对其长期与人通奸并生下奸夫之女的这种严重违背道德、伦理和法律的可耻行径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并必须对其长期欺瞒原告长达六、七年之久,给原告的名誉、心理、感情和精神所造成的巨大创伤负责。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黄彪。
年12月**日。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为了使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免不了需要付诸法律来解决的事情。那么一份格式正确的起诉书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爱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起诉书的格式,供大家参阅!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李__
住所:____市____路____号。
电话: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80000元(具体详见清单);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10000元;
三、赔偿原告助动车损失费6000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6年4月1日下午一时许,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助动车正常行经____市____路与____路交叉路口时,遭遇被告胡__驾驶的小客车(牌号为__________)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助动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压痛、耳聋等。后经____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1)。原告又于2006年6月18日,经____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路交通事故致-底骨折,遗留头痛、头晕,左耳伟导功能障碍,属十级伤残”(见证据2)。又于2006年7月30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原告胪脑受伤,医院于2006年5月9日出曾出具入院通知书,要求原告应住院手术检查,但由于住院手术检查费用高达1万余元,且当时原告经济窘迫而被告拒绝作任何赔偿的情况下,原告不得不放弃了住院手术治疗的机会(见证据4)。现已造成原告留有后遗症,经常头痛、头晕、耳鸣等,不得不被原单位解雇,至今不能正常上班。
另外,由于事故原因,原告助动车损坏严重,至今仍在被告处。且由于被告未履行修缮和归还义务,现已造成助动车报废,使原告经济损失60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人身损害和经济损失,据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
________年__月__日
附件:
1、本诉状副本2份。
2、证据10份,共13页。
3、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告的信息资料。
原告:姓名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职业____,住址____。
被告:姓名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职业____,住址____。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费用名称如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损失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由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应写明侵害行为的.事实和侵害后果的事实。若是人身伤害的,应写明受侵害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就医情况等,作过法医鉴定的也应写明结论。若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应写明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
此致
____省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1、诉状若是手写的,须用蓝黑或黑墨水钢笔书写,诉状用a4纸。
2、诉讼副本应按被告人数提交。
3、随诉状应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验伤单、伤势证明、护理证明及各种合理费用凭据、转院证明等。
居中排列,上下各空出一行,突出标题。
2、当事人身份情况。
1)原告(自诉人)。
(1)自然人。
依次写明原告/自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籍贯(如某省某市/县人),工作单位和职业,住••••••”。
上述各项在格式上应作为一个自然段对待。
(2)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依次写明原告的。
“单位名称,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系该公司••••••”。
2)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系被代理人之••••••),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职业,住••••••”。
3)委托代理人。
(1)公民代理。
写法同法定代理。
(2)律师代理。
“委托代理人,系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3)法律工作者代理。
“委托代理人,系某某法律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4)被告/被告人。
(1)自然人被告。
依次写明。
“被告(人)(系原告之••••••),性别,年龄(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籍贯(如某省某市/县人),工作单位和职业,住••••••”。
(2)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被告。
写法同法人原告。
3、案由。
案由即案件性质,如“离婚”,“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故意伤害”等。
4、诉讼请求。
即原告或自诉人起诉到法院的目的和要求。
诉讼请求必须:
合法合理,否则会导致败诉的不利结果;必须切实可行,即具有实际的可执行的内容;按照主、从顺序,分项列出,清楚明白。
“离婚”“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损害赔偿”“故意伤害”
(二)正文——事实和理由。
1、事实、证据部分。
1)内容。
民事:
关于民事必须叙述清楚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纠纷(事实)的起因、经过、争执的焦点、目前状况及法院查证认定的案件事实(起因、经过、争执的焦点、目前状况)。
2)格式。
“一案一事一段”。
3)要求。
事实是案件的基础,也是诉状的基本内容。
在叙述案件事实的同时,为了证明自己所述事实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告在叙事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应当随时将自己持有的、能够证明该部分事实的相关证据予以说明。
例如“原、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经协商谈判在某地签订某某合同一份。
合同第某条规定,“原告在合同生效后7日内预付被告货款5万元,被告应在收到预付款后10日内,将5吨原料发运给原告;原告收到货物后应在15天内电汇全部余款给被告”(见后附证据一)。
原告依约预付被告货款5万元(见后附证据二/见后附汇票),而被告收到预付款后仅发运给原告原料2吨,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既不退款也不继续履行合同,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利益受损”。
2、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即原告关于案件性质、被告行为性质及诉讼请求合法性的主观分析和看法,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综上所述,原告认为”;。
3)根据相关案件事实,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依法分析、论述被告行为的情节轻重;。
4)起诉目的、法律依据和起诉要求:
“原告为保护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条之规定,特诉诸贵院,恳请依法公断”。
理由部分不能分段,应以一个自然段完成。
不能长篇大论,应平时简明,言简意赅。
(三)尾部。
1、文书致送单位: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2、具状人签名:在右下角。
3、具文时间:位于签名之下。
4、附项:顶着左边的格。
“附:
1、本状副本份(根据被告人数确定);。
2、(证据)(名称)(数量)”。
原告:_____,男,_____年_____月×日生,_____族,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男,_____年_____月×日生,_____族,住址: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业合作关系。被告欠原告货款,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累计欠款数额达人民币__________x元。但是,还款期限届满,被告迟迟不还款。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订单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迟迟不归还欠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原告:×××,男,年月生,汉族,省县人,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女,年月生,汉族,省县人,现居住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告: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原告因不服被告作出的计生征字(20)第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决定,现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被告以原告“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多生一胎”为由,作出向原告征收元的社会抚养费。
原告认为,被告无作出该征收决定的主体资格,且作出该决定的程序违法,实体上也没有法律依据。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县(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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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职务:
地址: 联系方式:(自然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职务: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被告:
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法人)
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处被告 向原告 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写明要对方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如若涉及赔偿,则应写明金额)。
事实和理由:(点明双方之间的争议法律关系,以及对方违法、违约的事实以及法律、合同依据。事实应准确表述时间、地点、人物,“5w1h”)
此 致
原告人:
年 月 日
附本案证据清单: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钱不还 怎么样向法院申请诉讼=准备:1、起诉状两份(因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即可。
份,证据原件保存好,审理时法官会要求你提供。
作单位、你们共同的朋友都是找到她的线索。
他也是种无形的督促。要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干嘛还要去打官司?当然要把握住度。
不说了,祝你好运! 准备:1、起诉状两份(因为案情较简单,也可直接在法院立案庭立案时买诉状表格,照要求自己填写即可。)起诉状需写明被告住址,最好有有效的联系电话。诉讼请求一项要求填写明确,如:“1.判令被告归还欠款5700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即可。
2、身份证及复印件,欠条及复印件。立案时会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证据(欠条)的复印件各两份,证据原件保存好,审理时法官会要求你提供。
管辖法院和诉讼费用二楼说得基本没错,不过除了这百分之四法院还会收你“其他费用”我这里一般是诉讼费的25%(即欠款*4%*25%),不同地区规定不同。(法院定价不合理也是没办法)
你的案件有欠条的话,事实是很简单。但若想胜诉并追回欠款,则要取决于是否能找到被告。法院不是侦查机关,找被告的话需要你的协助。如果你手上地址不正确的话,就会麻烦一些。不过依你说得情况分析,既然你能前后多次借给她钱,对她的情况应当是有一定了解的,比如她的工作单位、你们共同的朋友都是找到她的线索。
收到诉状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会在两日内交给具体办案法官,你的案子法院一般会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独任审判员审理。递交诉状后的两、三个礼拜你可以询问一下立案庭人员,你的案子分给了那个庭那个法官(带法院开的诉讼费发票去很多法院需要通过发票号查),然后找法官沟通一下,向他提供一些线索。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做,等法官电话通知你(要知道法官是很忙的,往往手上案子多得很,特别是年底还牵扯结案问题)。多去问问,别怕他烦,对他也是种无形的督促。要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干嘛还要去打官司?当然要把握住度。
不说了,祝你好运!
原告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原告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原告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被告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被告住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被告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案由:
诉讼请求:要求被告付清借条所述款项。(写明:请求的目的和要求。) 事实与理由(写明: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内容,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各种证据;并阐明起诉的理由和根据。
具状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提交本人身体证及相关证据复印件各一份(规格均应为a4纸
张);
2、本起诉书应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请蓝黑或碳素墨水的钢笔书写,纸张不够时可另附。
被告:王××,女,35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电线杆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约定2015年5月30日前还款8万元,2015年7月30日前还款7万元,9月30日前还款5万元。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2015年所借款项2万元。2015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2
民事起诉状副本2份。 3
原告:吴xx、女、汉族、初中、现年34岁,住崇州市怀远镇枫崇村七组。身份证号码:
被告:马xx、男、汉族、32岁,住崇州市怀远镇枫崇村七组。身份证号码: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事实理由为下:
原被告于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登记结婚,组织家庭,婚后夫妻尚能相处。于当年八月生有一子吴x杰,(原名:马x)现在已经10岁,随母亲生活。
产,原告保留对被告的结蒜权利。
以上是事情起诉: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崇州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吴
xx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
原告:xxx 男 汉族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 xxxxxxxxxxx 现住址 xxxxxxxxxxxxx
被告: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贾贵忠 现位于呼和浩特新城区东库街163号 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陈中贵 现位于呼和浩特新城区东库街163号 诉讼请求:
1. 请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付清所收租赁本金xx万元整,及所欠租金xx万元整。
2. 请依法判决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租金及本金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是15%,大家可以自己算一下)。
3. 请依法判决因被告不履行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业主误工、交通等费用xx元整。(大家可以自己先计算个数,误工费咱们彼此可以作证,交通费最好保留相应票证,一并附上)。
事实和理由:
期,但他未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合同自动终止),该公司拒不退还我购买商铺本金xx万元以及从2015年年初开始的租金xx万元,合计xx万元。经多次索要未果,现将该公司起诉贵院,以上事实有合同,付款收据为证。
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公司,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按照与我们签署的担保函约定,在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时,应主动承担起担保责任,给付我们相应的本金及租金,但该公司始终不予理会,故将该公司一并列入被告。
对于诉讼请求第二项关于本金及租金逾期利息的要求,在与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均有规定,现按照合同约定一并列入。
对于误工,交通等费用。本人从2015年初开始,不断去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本金及租金,期间频繁向单位请假并自负交通费用,不但给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影响,并由此产生了xx元整(误工费x日x200元,交通费xx元)的相关费用,因此本次起诉一并要求给予赔偿。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此处需亲笔签字)
2015-2-10
附:
(1)
(2)
(3)
(4)
民事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原告关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 诉讼,不需写律师基本情况,只写:“委托代理人:姓名,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有共同原告的,按照权利大小接着排列,所列项目同前)。
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与原告的关系。
被告:……(有共同被告的,按照义务大小接着排列,所列项目同前)。
第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诉讼请求:
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2.证物____(名称)____件;
3.书证____(名称)____件。
被告:王××,女,35岁,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遵义市电线杆厂职工,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二、本案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事实和理由:
约定2015年5月30日前还款8万元,2015年7月30日前还款7万元,9月30日前还款5万元。上述两笔借款发生后,原告仅收到被告黄××还2015年所借款项2万元。2015年5月30日,原告向被告催告还款无果。此后,原告通过多种途径找被告催告还款,但被告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也未向原告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致使原告已到期的借款不能实现,且尚未到期的借款也将面临无法实现的局面。因被告黄××与王××系夫妻关系,黄××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欺间,所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被告对原告承担共同清偿的连带责任。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特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关于不安抗辩权之规定,以及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贵州省遵义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李××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
附:
借条2份复印件;
2
民事起诉状副本2份。 3
原告:xx,男/女,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男/女,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
三、被告身份证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是立法上的标准。司法上的实际标准,各地有异。北京的标准是这样的:
1、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2、侵占罪,数额较大为一万元以上;数额巨大为十万元以上。
起诉状
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从-年-月-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按月息___%计息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元,约定-年-月-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到期后被告并未归还以上借款,原告多次催促要求被告归还未果,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利息以本案生效判决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为止的利息,利息按月利___%支付,请求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______年___月___日
(一、首部)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穗检公一诉〔2003〕147号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乔燕琴,又名乔艳清,男,21岁,汉族,山西省离石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西省离石市吴城镇陈家塔村。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2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3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海婴,又名李海英,男,26岁,汉族,湖南省双牌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双牌县塘底乡麻滩村委会103号。 200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钟辽国,又名钟条国,化名洪权才,男,31岁,汉族,湖南省平江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南省平江县冬塔乡江洲村 256号。1994年8月4日囚犯盗窃罪被江苏省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1995年8月6日刑满释放。2003年4月23日因抢夺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劳动教养一年。2003年5月1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3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4日被逮捕。
被告人周利伟,化名黄开平,男,20岁,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湖北省麻城市铁门岗乡下屋周村四组上屋周垸24号。2003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明君,男,24岁,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四川省南部县太华乡宋家庙村8组。2003年5月9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2日被逮捕。
被告人吕二鹏,曾用名吕鹏、吕鹏鹏,男,18岁,汉族,山西省垣曲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山西省垣曲直乡古垛村虎拔组02号。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龙生,绰号“长毛”,男,23岁,汉族,江苏省铜山县人,文化程度高中,住江苏省铜山县太山乡西桃园村4组161号。2003年5月1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0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1日被逮捕。
被告人李文星,男,17岁(1985年6月12日出生),汉族,河南省许昌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河南省许昌县榆林乡司庄村四组。2003年 1月17日因犯抢夺罪被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03年2月22日刑满释放。2003年4月30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韦延良,化名徐华彬,男,22岁,汉族,贵州省正安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贵州省正安县桴(木焉)乡马安村石堡组。2003年5月12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3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15日被逮捕。
被告人何家红,又名何加洪,男,29岁,汉族,四川省古蔺县人,文化程度小学,住四川省古蔺县双沙镇寨坪村二社26号。 1997年6月因抢劫被广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送劳动教养两年,1999年1月18日解除劳动教养。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 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 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乔志军,男,24岁,汉族,山西省离石市人,文化程度中专,住山西省离石市城关镇永宁中路34号。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胡金艳,女,20岁,汉族,河南省柘城县人,文化程度初中,住河南省柘城县李原乡大胡村委会大胡六组50号。捕前系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护工。2003年5月3日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8日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年5月9日被逮捕。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故意伤害一案,经广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03年5月20日依法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查明:
(四、案件事实)
2003年3月18日晚10时许,被害人孙志刚被收容后因自报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201室治疗。3月19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向其他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遭致被告人乔燕琴的忌恨,被告人乔燕琴遂与被告人乔志军商量,决定将被害人孙志刚调至该站206室,让室内的收容救治人员对其进行殴打,之后被告人乔燕琴到206室窗边向室内的被告人李海婴等人直接授意。
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背部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
本院认为,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共同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被告人乔燕琴、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上述十二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危害结果极为严重,为严肃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从严判处。
(六、尾部)
此致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_______ _______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七、附项)
附:
1.被告人乔艳清、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吕二鹏、李龙生、李文星、韦延良、何家红、乔志军、胡金艳现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2. 主要证据复印件4册
3.证据目录1份
4.证人名单1份
5.本案a卷材料共12册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概括写明具体量刑情节),……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或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成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起诉书制作说明
一、上列起诉书的格式供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选用。
二、上列一、二、三种格式均由首部、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案件事实、证据、起诉要求和根据、尾部七部分组成。
(一)首部
1.人民检-察-院的名称: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各地方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写明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对涉外案件提起公诉时,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均应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字样。
2.文号:由制作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的简称、案件性质(即“刑诉”)、起诉年度、案件顺序号组成。其中,年度须用四位数字表述。文号写在该行的最右端,上下各空一行。
(二)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
1.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当按照格式中所列要素的顺序叙写。
2.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姓名。
3.被告人的出生日期一般应以公历为准。除未成年人外,如果确实查不清出生日期的,也可以注明年龄。
4.对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注明。
5.被告人的住址应写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当其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须在其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
6.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
7.对被告人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其中,行政处罚限于与定罪有关的情况。一般应先写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再写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叙写行政处罚时,应注明处罚的时间、种类、处罚单位;叙写刑事处罚时,应当注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
8.对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叙写,必须注明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的机关和时间、执行的机关和时间。被采取过多种强制措施的,应按照执行时间的先后分别叙写。
9.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照主从关系的顺序叙写。
(三)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
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格式的要求叙写。叙写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时,应注明日期、原由。
(四)案件事实
案件事实部分,是起诉书的重点。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对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
2.叙述案件事实,要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次罪、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
3.叙写案件事实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表述方式,具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
(1)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
然后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
4.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
(五)证据
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其中的“主要证据”,是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所规定的证据。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
(六)起诉的要求和根据
1.对行为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要结合犯罪的各构成要件进行概括性地表述,突出本罪的特征,语言要精炼、准确。
2.对法律条文的引用,要准确、完整、具体,写明条、款、项。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量刑情节的认定,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对于具备轻重不同的法定量刑情节的,应当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2)对于酌定量刑情节,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出庭支持公诉的角度出发,决定是否在起诉书中作出认定。
4.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对于涉及量刑情节的事实,可在案件事实之后作客观表述。
(七)尾部
1.起诉书应当署具体承办案件公诉人的法律职务和姓名。
2.起诉书的年月日,为签发起诉书的日期。
三、当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并存时,在叙写被告单位、被告人情况时,应先叙述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有关属于责任人员的被告人的.情况,再叙述一般的自然人被告人情况;同时,在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部分,也按照先单位犯罪、后自然人犯罪的顺序叙写。
刑事起诉书范本
×××字第 号
第一部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籍贯、民族、文
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是否曾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年、月、日。
第二部分:案由和案件来源。
第三部分:犯罪事实和证据。
第四部分: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长(员):×××
×年×月×日
附:(略)
2.说明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法律规定的犯罪特征;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时间、地点、手段、目的(动机)、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起诉书“附”项根据案件情况填写,包括被告人羁押场所,卷宗册数,赃物证物等。起诉书以案件为单位拟稿打印,一式多份。其中主送人民法院一份抄送公安机关一份;通过法院送达各被告人每人一份,辩护人每人一份;附入检察卷宗一份,附入检-察-院内卷一份。
1.起诉书
(1)(普通程序案件适用)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 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对于只有一个被告人的案件,被告人实施多次犯罪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应该按照主次顺序分类列举。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写明被告人的共同犯罪事实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后,按照被告人的主次顺序,分别叙明各个被告人的单独犯罪事实。)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1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2)(单位犯罪案件适用)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 刑诉〔 〕 号
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诉讼代表人(写明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
被告人(写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被害单位及其诉讼代表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单位的辩护人×××、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单位×××涉嫌×××罪,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分别概括论述被告单位、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
2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3)(简易程序案件适用)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 刑诉〔 〕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概括写明具体量刑情节),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或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3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处所。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4)(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
×××人 民 检 察 院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
检 刑附民诉〔 〕 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是否刑事案件被告人等)
(对于被告单位,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是否刑事案件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被害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所有制性质、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
诉讼请求:
(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证据和理由:
(写明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导致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犯罪事实及有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叙述被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引用被告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被告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本院已于××××年××月××日以××号起诉书向你院提起公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院印)
附:
1.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副本一式×份。
2.主要证据复印件已移送。
3.其他需附注的事项。
范例(1)
吉林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长朝检刑诉[××××]101号
4
市南城派出所治安拘留七日。2001年8月22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2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王忠山(绰号宝子),男,1982年1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服务员,住长春市朝阳区亚龙湾洗浴中心(户籍所在地吉林省九台市六台乡柴福村八组)。2001年8月8日因涉嫌抢夺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16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李春林(别名李飞龙,绰号老四),男,1982年1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吉林岭县三县堡乡北岭村刘豁屯。2001年8月20日因涉嫌抢劫、强奸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刑事拘留,9月13日经本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本案由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学彬涉嫌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告人王忠山涉嫌抢劫罪、强奸罪、抢夺罪,被告人李春林涉嫌抢劫罪、强奸罪,于2001年12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1年12月14日已告知三名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郝宇睛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听取了被告人王忠山的辩护人于海军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02年1月8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2月3日公安机关补查重报;2002年2月15日本院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02年3月9日公安机关再次补查重报。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1年7月3日1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伙同张容昌(已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窜至吉林市昌邑区新华二区三号楼楼前,趁四周无人之机,用剪刀将被害人陈宝江停放在此地的凯特牌二轮摩托车链锁剪断,将摩托车盗走。销赃后赃款被被告人王学彬挥霍。该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 500元。
认定此起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盗的摩托车照片、作案工具照片、同案人民法院判决书;2.证人证言,同案人张容昌证言、买赃人证言;3.被害人陈宝江陈述;4.被告人王学彬供述;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6.盗窃现场勘验笔录。
2001年8月3日24时许,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后窜至本市朝阳区南湖公园内,以冒充派出所民-警执行公务为手段,将被害人刘秀青截住,对被害人进行搜身、殴打,抢走被害人刘秀青身份证、电话本等物品。随后,三被告人为达到奸淫他人的目的,又将正在该公园内一同行走的被害人郭洪财(男,19岁)、郝宇晴(女,18岁)拦住,将二被害人拽至树林里,对郭洪财实施殴打后,又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扒下被害人郝宇睛的内衣、内-裤,将被害人郝宇晴按倒在地,分别对其实施奸淫。
4.被告人王学彬、王忠山、李春林供述;5.强奸现场勘验笔录;6.公安机关押解被告人指认强奸现场录像。
2001年8月8日15时许,被告人王忠山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窜至本市朝阳区红旗街迪迪舞厅附近,趁被告人高雅颖不备,从后面将其女式拎包抢走,内有人民币370元、化妆品等物品。款物价值人民币1 100元。被告人王忠山在逃跑时被当场抓获,同时缴回全部赃款赃物,并已返还被害人。
认定此事实的证据:1.物证、书证,被抢的女式拎包、公安机关抓捕经过;2.证人证言,抢夺现场张月华、靳兴玲、何中石、张可铝证言;3.被害人高雅颖陈述;4.被告人王忠山供述;5.长春市物价局赃物鉴定事务所估价结论;6.抢夺现场勘验笔录。
3日被告人李春林伙同他人涉嫌强奸犯罪一次,伙同他人涉嫌抢劫犯罪一次。
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事实请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抢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其抢夺犯罪属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春林目无国法,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冒充军营人员抢劫私有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吉林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岩 石 二oo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院印)
二看守所;
2.证据目录2份,证人名单1份,主要证据复印件28页;
3.被害人郝宇晴附带民事起诉状1份。
(2)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萧检刑诉[2003]1 122号
被告人郑柏青,男,1957年4月9日生,身份证号码330121 195704096810,汉族,初中文化,系萧山区蜀山街道湖山村林场副场长,住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湖山村。因本案,于2003年7月9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决定取保候审。
本案由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郑柏青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 003年9月2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3年9月24日已告知被告人郑柏青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郑何贤、罗雪桥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 003年7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郑柏青在本区蜀山街道湖山村新建小学附近山边,因挖黄泥一事与村民郑何贤、罗雪桥、黄正坤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开始互相殴打,在互相殴打过程中,被告人郑柏青用随身携带的剪刀刺伤郑何贤和罗雪桥,经法医鉴定,郑何贤伤势系轻伤,罗雪桥伤势系轻微伤(偏重)。
案发后,被告人郑柏青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案发经过、身份证明等书证,物证剪刀1把:
2、证人黄正坤、黄国华、郑兴江的证言笔录:
3、被害人郑何贤、罗雪桥的陈述笔录;
4、被告人郑柏青供述笔录;
6
5、法医人身伤害鉴验报告。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柏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和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郑柏青主动投案,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谢向华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院印)
附:1、被告人郑柏青现在家候审;
2、公安卷2册;
3、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份;
4、刑事附带民事诉状1份;
5、随案移送剪刀l把。
(3)
××省××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检刑诉[2002]56号
被告人杨××,别名杨×冬,男,1980年9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县××乡×村。2002年4月1日因涉嫌抢劫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熊××,男,1980年1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县××乡××村。2002年4月4日因涉嫌抢劫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李××,男,1978年3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县××乡××村。2002年4月4日因涉嫌抢劫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1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杨××、熊××、李××涉嫌抢劫罪、盗窃罪,于2002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2年×月××日已告知三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杨××的辩护人沈××、被告人熊××的辩护人于××、被告人李××的辩护人包××的辩护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抢劫
2001年8月9日晚,被告人杨××、熊××、李××聚集在××市××招待所202室内,杨××提议抢劫,各被告人随即附和,共同密谋策划实施抢劫。8月10日晚10时许,由被告人杨××带领,三被告人潜入××市××宾馆,选定809号客房的港商张××为作案目标。当晚10时30分,杨××让李××以派出所查夜为名,骗开张××住宿的809号客房门,李××望风,杨××、熊××冲入室内,持事先准备好的西瓜刀对推张××喉咙,逼迫张××交出随身所带全部财物,计有美元5000元、港币11000元、人民币5800元、以及24k金项链—条(重150克)、24k金戒指一只(重9 8克)。赃款除分给熊××、李××每人人民币2000元外,其余赃款、赃物一律由杨××支配。
××租住房,熊××把门叫开,李××望风、杨××、熊××闯入室内,用“挖眼”相威胁,迫使郑××交出现金1000元,随后将郑××捆-绑,并用毛巾堵嘴,三被告人随后逃离现场。被告人杨××、熊××各得赃款400元,李××得200元。
1999年9月5日晚12时许,被告人杨××、熊××、李××在××公路桥西1000米处,持水果刀、棍棒,以实施暴-力相威胁,拦路抢劫过往行人蓝××、纪××人民币230元,钱款被三被告人共同挥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被害人张××、郑××、蓝××、纪××的陈述;
2.从被告人杨××住处提取的作案工具西瓜刀一把;
3.指纹鉴定结论,
4.各被告人的供述。
二、盗窃
1999年6月19日晚8时许,被告人杨××、熊××窜至本市××居民区1幢1单元l01室周××家,趁周××家中无人之机,翻墙入院,用螺丝刀橇开门锁入室,盗走人民币870元、爱立信×型手机一只(价值人民币1 000元)。后销赃得款500元,二被告人均分,赃款870元由被告人杨××支配。
l999年10月8日晚10时许,被告人杨××、熊××、李××窜至本市××路×号柳××杂货店,由李××望风。杨××、熊××撬锁入店,窃得××牌香烟5条(价值人民币350元)、××牌白酒一箱(价值人民币420元)、人民币100余元。三人共同挥霍。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 周××证言;
2.从杨××住处提取的螺丝刀一把;
3.涉案物品××牌香烟,××牌白酒;
4.报案笔录;
5.各被告人的供述;
6.××市价格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估价证明。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熊××、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暴-力相威胁、冒充警-察入户抢劫,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具有第(一)项“入户抢劫的”、第(四)项“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第(六)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情形,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熊××在抢劫、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予以严惩;被告人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应予从轻处罚。为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邵××
二oo二年×月×日
(院印) 附:1.被告人杨××、熊××、李××现押于××市看守所;
2.证人名单、证据目录、主要证据复印件详见清单。
2.不起诉决定书
8
(1)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 刑不诉〔 〕 号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罪,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的姓名)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六)项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而决定的不起诉,重点阐明不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最后写决定不起诉的法律依据。)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2)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 刑不诉〔 〕 号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罪,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案件事实,其重点内容是有关被不起诉人具有的法定情节及检察机关酌情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具体理由的事实。要将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写清楚,不必叙写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时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事实,不能写入不起诉决定书中。在事实部分中表述犯罪情节时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为标准,还要将体现其情节轻微的事实及符合不起诉条件的特征叙述清楚。叙述事实之后,应当将证明“犯罪情节”的各项证据一一列举,以阐明犯罪情节如何轻微。)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情节(此处写明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具体情节的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3)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 刑不诉〔 〕 号
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等。]
(如系被不起诉单位,则应写明名称、住所地等)。
辩护人(写姓名、单位)。
本案由×××(侦查机关名称)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涉嫌×××罪,于×年×月×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如果是自侦案件,此处写“被不起诉人×××涉嫌×××罪,由本院侦查终结,于×年×月×日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如果案件是其他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此处应当将指定管辖、移送单位以及移送时间等写清楚。)
(如果案件曾经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写明退回补充侦查的日期、次数以及再次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 ×××(侦查机关名称)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概括叙述侦查机关认定的事实),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侦查机关名称)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的姓名)不起诉。
(如系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则写为;本案经本院侦查终结后,在审查起诉期间,经两次补充侦查,本院仍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人民检-察-院(院印)
年 月 日
范例
(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京海检刑不诉[2001] 1 号
被不起诉人朱礼,男, 1981年6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中专文化,北京市汇佳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兴康北路299号。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于2000年10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l月24日经海淀分局决定被取保候审。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朱礼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01年2月25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00年10月17日14时30分许,被不起诉人朱礼到本市海淀区建设银行北大南街分理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时信用卡被吞,激愤之下用拳头将自动取款机的防暴玻璃、功能键外框砸坏,毁坏物品价值人民币9600元。后被不起诉人朱礼被抓获。现损失已赔偿。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朱礼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已完全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朱礼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提出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院印)
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
(2)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穗检刑不诉〔2002〕2号
被不起诉人黄金善,女,1969年8月16日生,身份证号码×××××××,壮族,文化程度小学,住广西壮族自治区武宣县通挽镇大昌村7组。2002年3月20日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被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8日经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月9日被逮捕。
本案由增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黄金善涉嫌窝藏、包庇罪移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该院依法报送本院审查起诉。
增城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02年3月12日晚上10时许,犯罪嫌疑人黄宏面与同案人韦书棉、何基追、何开航、张荣杰(均另案处理)等人到本市新塘镇东华村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饮酒娱乐时,因噪音问题与在该店饮酒唱歌的被害人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发生争执后心怀不忿,黄宏面遂到店外找到犯罪嫌疑人张振卷倾诉,张振卷得知老乡被他人欺负后,即吩咐黄宏面等人在外工楼外等候,其他人与韦书棉租乘摩托车赶到新塘镇的“热浪酒吧”,纠合同案人陈振安、黄相亮、韦文但及陈涛、陈界、陈振贤、黄振奋、黄振昌和“莫老二”(另案处理)等人,驾驶摩托车并携带水果刀、西瓜刀、摩托车避振器等工具窜到东华村外工楼与黄宏面等人汇合后,持械冲入外工楼首层a12档小食店内泄愤报复,对王银江、李小周、劳国强、李某等人进行砍杀,致王银江、李小周当场死亡,劳国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重伤后逃离现场。次日,张振卷串同同案人分别潜逃,企图逃避侦缉。后被破获归案。犯罪嫌疑人黄金善明知犯罪嫌疑人张振卷杀人后潜逃,不但不到有关部门举报,反而为其逃跑提供财物及匿藏,逃避公安机关侦缉。
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本院仍然认为增城市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黄金善犯包庇、窝藏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黄金善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院印)
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
练习: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并予合理补充,拟制不起诉决定书。
(1)
2003年l2月9日上午9时左右,钱××推着小货车出了家门,准备到市场去售货。刚出家门不远,不慎将赵××碰了一下,钱××没有理睬赵××,继续推车前进,赵××见钱×× 推车碰了自己后不闻不问,便对钱××出言不逊。钱××停车后,也对赵××恶语相加。两个人先是对骂,继而发展成为互殴。钱××先过去朝赵××当胸一拳,赵××回手给钱××脸上来了一巴掌。在互殴过程中,钱××从地上捡起一根30厘米粗、60厘米长的木棍,照赵××的头部打去,当场将赵××打-倒在地。闻讯赶到的邻居忙扶赵××去医院治疗。钱××也与这些人一起赶到医院,并忙前忙后为赵××挂号,支付医疗费。赵××因伤休息20天,经法医鉴定,赵××为轻伤。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所证实,钱××亦供认不讳。
××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以钱××涉嫌故意伤害将本案移送至××市××区人民检-察-院。××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钱××的行为虽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但是钱××事后积极帮助赵××挂号,支付医疗费,具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钱××不起诉。
钱××,男,1974年1月20日生,汉族,××市人,个体工商户,初中文化,住××市××区站前街东方路2号,身份证号码××××,2003年12月12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1 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2)
青面兽,1978年7月7日生,××省××县人,高中生,汉族,大宋刀馆教练,住××县××桥××号。身份证号码×××××××。2001年×月×日取保候审。2001年×月×日被刑事拘留。
2001年3月3日中午,青面兽在××人民公园耍完大刀回来,肚子饿的不行,妻子又海南旅游去了,方便面也吃厌了,于是到刀馆食堂解决问题。买饭的人排成了长队,没三两个时辰,轮不到青面兽。青面兽等不及了,就插队,正插在泼皮牛二前面。牛二前面从来都没人插队的,而且他一向与青面兽关系紧张,认为青面兽刀艺根本不精,××县政府授予其“耍刀名兽”称号完全错误,应该尽快予以撤销。此下牛二即坚决反对青面兽插队,说买饭要讲纪律,不是耍刀可以没有招式的,话确实有点难听。青面兽本来肚饿,又对自己的刀艺向来颇为自负,虽然此刻插队输了理,但面对牛二附带的羞辱,忍受不了,于是还骂,说牛二算泼皮的话,真的牛都成了智者——这句话非常突兀,牛二好半天没回过神来——牛二有点智障。双方你来我往,不下数十句,未分高下,继而斗争升级,扭打起来,后被同事镇关西、鲁提辖拉开。在吃饭时泼皮牛二突然昏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为脂肪心,心脏功能不强,情绪波动强烈时即可导致心脏功能紊乱,引起心力衰竭而死亡。死者外表仅三处轻微擦伤。
上述事实,有法医鉴定,现场目击证人镇关西、鲁提辖的证言证实,被不起诉人亦供认不讳。
××县公安局以被不起诉人青面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01年×月×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九十九条 :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应当立案复查。
被害人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受理。
第三百条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收到不起诉决定书超过七日后提出申诉的,由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立案复查。
第三百零三条:
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应当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由控告申诉部门办理。被不起诉人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外提出申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审查是否立案复查。
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复查后应当提出复查意见,认为应当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报请检察长作出复查决定;认为应当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报请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复查决定书应当送达被不起诉人,撤销不起诉决定或者变更不起诉的事实或者法律根据的,应当同时抄送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和本院有关部门。
人民检-察-院作出撤销不起诉决定提起公诉的复查决定后,应当将案件交由审查起诉部门提起公诉。
起诉书
××检刑诉[1998]××号
被告: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被告违反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
被告: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贾贵忠 现位于呼和浩特新城区东库街163号 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陈中贵 现位于呼和浩特新城区东库街163号 诉讼请求:
1. 请依法判决被告履行租赁合同和担保合同,付清所收租赁本金xx万元整,及所欠租金xx万元整。
2. 请依法判决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租金及本金的逾期利息(计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是15%,大家可以自己算一下)。
3. 请依法判决因被告不履行合同而由此造成的业主误工、交通等费用xx元整。(大家可以自己先计算个数,误工费咱们彼此可以作证,交通费最好保留相应票证,一并附上)。
事实和理由:
期,但他未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合同自动终止),该公司拒不退还我购买商铺本金xx万元以及从2015年年初开始的租金xx万元,合计xx万元。经多次索要未果,现将该公司起诉贵院,以上事实有合同,付款收据为证。
内蒙古元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担保公司,拒绝履行担保义务,按照与我们签署的担保函约定,在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履行约定时,应主动承担起担保责任,给付我们相应的本金及租金,但该公司始终不予理会,故将该公司一并列入被告。
对于诉讼请求第二项关于本金及租金逾期利息的要求,在与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均有规定,现按照合同约定一并列入。
对于误工,交通等费用。本人从2015年初开始,不断去内蒙古蒙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本金及租金,期间频繁向单位请假并自负交通费用,不但给自己正常的工作生活造成了影响,并由此产生了xx元整(误工费x日x200元,交通费xx元)的相关费用,因此本次起诉一并要求给予赔偿。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人:(此处需亲笔签字)
2015-2-10
附:
(1)
(2)
(3)
(4)
原告:李某某,男,62岁,汉族,现住安阳县****。 原告:王某某,女,60岁,汉族,现住安阳县*****。
被告:李某(系高某之夫),男,35岁,汉族,现住现住安阳县*****。
被告:高某(系李某之妻),女,32岁,汉族,现住现住安阳县*****。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返还侵占原告位于安阳县***村的房屋一套(共八间房),返还侵占原告位于安阳县***村的土地一块儿(约2亩左右),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的户口本、医疗保险本和土地补贴本以及存折。
二、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药费7500元,依法判令被告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及护理费700元,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其偷拿原告的500元现金。
三、本案的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某以前也经常辱骂原告),更可气的是被告趁原告不在家时,竟将原告居住的房屋门锁和柜锁撬开换掉,还将原告卖麦子的500元钱偷拿走,原告只好到女儿李a家居住至今。在此期间原告的女儿多次到北京、郑州等地求医问药,共花费15000多元的医药费。被告不予支付,也不支付原告的护理费和生活费,并且拒不返还原告的医疗保险本。2012年1月10日原告李某因病情恶化,想回家居住,其女儿李a送父母回家,竟遭到了被告高某的强烈辱骂,不让原告回家,原告只好又到女儿李a家居住。原告李某某因病花费约15000元左右,原告要求二子女平摊,所以被告需承担7500元的医药费。原告李某某患癌症已是晚期,已经完全失去自理能力,大小便以及饮食起居都需要专人来照顾,被告从来没有尽到赡养和照料的义务,现原告要求二子女支付赡养费和护理费1400元,所以被告应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及护理费700元。被告居住的房屋是原告的,长期侵占至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房屋。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安阳县人民法院
原告:
2012年2月10日
原告:庞显芳,女,出生于×年×月×日,×族,职业,工作于××单位,住于市××街××号。
章显祖,男,出生于×年×月×日,×族,职业,工作于××单位,住于市××街××号。
被告: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市××楼××号
邮编:××××××
法定代表人:×××
住址:××市××楼××号
邮编:××××××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拖欠的14万元债务以及赔偿欠款时间内借款所产生的相应的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相应损失,并按照协议支付违约金。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 实 和 理 由
2002年,我和妻子庞显芳同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我支付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6万元的管理费用获得该公司的线路运输牌照的使用权。但协议签订后,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履行,故本人要求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返还所支付款项。但经多次索要,其法定代表人都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不返还。期间,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重庆公路运输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重庆公路运输世通汽车运输公司,2015年10月更名为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同年9月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已注销。直至2015年,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先支付现金2万元并以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义出具14万的欠条,承诺近期还完所欠债务。并要求本人出具16万元的收据(由本人的代理人完成)。但直至2011年被告都未还清所欠的14万元。
任。理由如下:
1,本人于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的挂靠协议出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且相应条款并无违法之处,应属有效。
2,签订协议后,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并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所以显然应承担违约责任,理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导致的相应的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被告理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重庆世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虽已于2015年注销,但其与重庆公路运输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重庆公路运输世通汽车运输公司,后更名为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解释,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明显存在利用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来躲避债务,所以其应当偿还欠款。
综上所述,重庆国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确实应为其原公司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所欠余款,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以及支付欠款多年来应产生的利息。
此致
__重庆市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
(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2.证物____(名称)____件;
3.书证____(名称)____件。
原告:xx-x,女,xx-xx年xx月xx日,汉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xx-x,男,xx年xx月xx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职位,住址:_________。
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欠款xx-x元及利息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0*年*月*日,债务人***从原告处借走人民币x万元,并当场向原告写下欠条一份。然而,到还款日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诉请法院判决被告xxx偿还原告xxx人民币x万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原告:xx-x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一份(借条为证);钱不还 怎么样向法院申请诉讼=准备:1、起诉状两份(因
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即可。
份,证据原件保存好,审理时法官会要求你提供。
作单位、你们共同的朋友都是找到她的线索。
他也是种无形的督促。要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干嘛还要去打官司?当然要把握住度。
不说了,祝你好运! 准备:1、起诉状两份(因为案情较简单,也可直接在法院立案庭立案时买诉状表格,照要求自己填写即可。)起诉状需写明被告住址,最好有有效的联系电话。诉讼请求一项要求填写明确,如:“1.判令被告归还欠款5700元 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即可。
2、身份证及复印件,欠条及复印件。立案时会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证据(欠条)的复印件各两份,证据原件保存好,审理时法官会要求你提供。
管辖法院和诉讼费用二楼说得基本没错,不过除了这百分之四法院还会收你“其他费用”我这里一般是诉讼费的25%(即欠款*4%*25%),不同地区规定不同。(法院定价不合理也是没办法)
你的案件有欠条的话,事实是很简单。但若想胜诉并追回欠款,则要取决于是否能找到被告。法院不是侦查机关,找被告的话需要你的协助。如果你手上地址不正确的话,就会麻烦一些。不过依你说得情况分析,既然你能前后多次借给她钱,对她的情况应当是有一定了解的,比如她的工作单位、你们共同的朋友都是找到她的线索。
收到诉状后法院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会在两日内交给具体办案法官,你的案子法院一般会适用简易程序,由一个独任审判员审理。递交诉状后的两、三个礼拜你可以询问一下立案庭人员,你的案子分给了那个庭那个法官(带法院开的诉讼费发票去很多法院需要通过发票号查),然后找法官沟通一下,向他提供一些线索。当然也可以什么都不做,等法官电话通知你(要知道法官是很忙的,往往手上案子多得很,特别是年底还牵扯结案问题)。多去问问,别怕他烦,对他也是种无形的督促。要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干嘛还要去打官司?当然要把握住度。
不说了,祝你好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8月31日修正):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方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范文及内部结构
1、范文
民事起诉状
(公民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诉讼代理人:)姓名、x 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诉讼代理人:)姓名,x x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x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 xx
xxxx年xx月xx日
附:1.本诉状副本x份
2.证据材料x 份
学生习作及修改
民事起诉状
案由: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请求:
1.二被告共同承担关某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83432.9元。
2.二被告共同承担关某住院期间的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3578.3元。
3.二被告共同承担关某的后续治疗和康复费用。
4.二被告共同承担关某的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35万元。
5.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
事实与理由:
2015年2月19日下午,原告关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路过被告王某家楼下,空中突然落下一个花盆砸中了原告的头部,致其受伤。事后据目击者称花盆系由三楼的王某家坠落。事发之后,路过现场的被告赵某没有立即拨打急救热线呼叫救护车,而是从附近居民处借来摩托车,并用摩托车送原告去医院。由于赵某对摩托车不熟悉,车速很慢,加上路上的颠簸,致使对原告的伤情治疗的延误。经医院的抢救和诊断,原告留下后遗症,头部被撞击、失血过多、是耽搁时间过长所致。
代理人关某某(系原告之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希望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为原告这样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主持公道,使其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宽慰。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 证人姓名:赵某,家庭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幸福大街天堂花园x x室。
2. 北大三医院出具的病情报告单,医疗费收据。
3. 关某某单位出具的误工费证明。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关某某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1.本诉状副本三份
2.其他证明材料三份
2.内容结构
(1)首部
标题。
当事人基本情况。
(2)正文
正文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它包括案由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姓名和住址三部分内容。
案由。表明原、被告人之间权益争议的性质;案由的选择必须遵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民事案由规定》。
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应当明确具体,合理合法,切记含糊、笼统,更不可无视法律和事实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
事实与理由。这是民事起诉状的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当事人之间权益纠纷和争议的重要依据。因此,应重点写明原、被告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权益发生争议的基本情况,并就双方发生争议的权益的性质、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危害和后果以及被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加以阐述和论证,以说明原告人诉讼请求提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一部分必须依照主次顺序逐项列举所提交的书证、物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并说明书证、物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事实真-相的材料的来源以及可靠程度。
(3)尾部
尾部包括结尾和附项。结尾主要写明致送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年月日等。附项应当写明民事起诉状的副本数、附送证据的名称及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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