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可以帮助我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条不紊地组织活动,并为参与者提供清晰的参与指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活动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一、活动时间:
20--年6月14日下午2:30
二、活动地点:
--生活汇文体活动中心
三、主办单位:
xx市妇联
承办单位:生态文旅区妇联、福地路办事处、--社区
四、活动主题:
品味端午,传承文明”
五、活动目的:
端午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社区通过开展“品味端午、传承文明”端午节系列活动,吸引社区的居民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传统节日的庆典,达到联络邻里感情,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寓教于乐,让社区居民深刻体验传统节日的历史意义,使民族精神得以传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
六、活动内容:
1、“包粽子,献爱心”活动
社区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的形式发起活动,向全社区范围内招募爱心志愿者参与包粽子献爱心活动。
活动当天,市妇联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们共同参与包粽子活动,所包的粽子,用于慰问社区的困难群众。活动结束后,由市妇联的领导和社区党总支书记一起送给社区的困难家庭,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体会到传统节日的良好氛围。
2、“传承文明,扫码有礼”活动
结合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现场,以家庭为单位,到指定地点扫描社区二维码,关注成功,并在“文明从我做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签名实践活动的版面上签名,即可。免费领取绿植一份。
3、“做香囊,迎端午”活动
自古端午就有佩戴香囊的习俗,精心缝制温纯质朴的布料,将驱蚊的古方中药置入其中,既有装饰之美,亦有驱蚊防虫之效。天然温和的驱蚊香囊,孩子们佩戴更放心。活动现场,社区邀请老师教居民手作制作驱蚊香囊,给端午增一分清香,添一分安康。
活动接受提前报名,限定10个家庭。
按照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工〔2008〕50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程质量管理实际,决定于今年9月开展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军市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韩尧市建设局副局长。
刘浩鹰市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田立柱市建设局科研设计处处长。
高玉梅市建设局建筑工程处处长。
范继平市建设局人防抗震处处长。
王驰审图中心主任。
陈沛质检站站长。
朱岳兴检测中心主任。
(一)认真组织好学习和宣传工作。
根据部、省“质量月”活动通知精神,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和报刊等宣传工具,使“质量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检查《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认真研究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覆盖率达到100%,切实提高老百姓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
(三)全面实行建筑节能监管措施。
切实抓好建筑节能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竣工验收备案等各环节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建筑节能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在“质量月”活动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中,一是认真检查各环节管理工作的闭合情况,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依法处理,三是做好《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宣贯工作。
(四)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开展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并对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的有关技术人员特别是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开展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技术培训。开展勘察设计单位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情况抽查,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
(五)抓好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查。
对重点工程、重点工地、重点监管对象的施工现场的建筑原材料进行飞行检查,对不同批号、不同规格的水泥、钢材和建筑节能材料进行施工现场随机取样、封样,专人负责送检,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使用不合格产品的工地,进行通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一)质检站负责开展《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二)建筑工程处牵头负责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质量抽查,科研设计处配合开展建筑节能材料的抽查,检测中心具体负责抽查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
(三)科研设计处和审图中心共同负责对勘察设计单位质保体系建设情况和执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抽查,人防抗震处配合开展抗震标准执行情况的抽查。
(四)科研设计处、建筑工程处、房地产业处、审图中心和质检站共同对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中专项设计、专项审图、专项方案和专项验收“四个专项”制度的落实开展检查。
(五)“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好自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加强对县(市、区)“质量月”活动指导。在“质量月”活动结束后,具体由建筑工程处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建设厅工程建设处,将分户验收专项检查汇报材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示范小区推荐表和建筑原材料抽查取样送检情况汇总、明细表报送省质监总站。
。
按照建设公司《关于开展20__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为切实做好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实体质量进一步提高、工程隐蔽验收等资料进一步完善等方面的工作,经公司研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质量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和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公司“质量月”活动为指导,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活动方案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围绕项目基础施工等特点,牢牢抓住产品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全面提升质量管控水平。打造公司质量品牌,营造全员重视质量管理、参与质量管控、监督质量问题、享受质量效益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企,共创美好生活。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为了公司“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执行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拟定本次活动的目标。
执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质量月”活动执行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具体内容开展。
活动一:张贴“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
时间:20__年9月1日—20__年9月30日。
地点:工地醒目位置。
内容:创造高质量,奉献高质量,享受高质量。
负责部门:各项目部。
活动二:质量、安全大检查。
时间:20__年9月中旬。
范围:项目等。
检查方式:各项目部20__年9月1日—20__年9月10日进行自查自纠活动;20__年9月中旬工程管理部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中大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负责部门:营销策划部、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各项目部。
活动三:组织《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学习教育活动。
时间:20__年9月1日—20__年9月10日。
地点:办公室。
内容:《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负责部门:综合部、工程管理部。
活动四:开展“解决一项质量通病,共同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技术质量攻关活动。
时间:20__年9月10日—20__年9月20日。
内容:项目关键部位渗水、各种部位裂缝、管道漏水、安装与土建交叉存在的质量薄弱点等课题。
要求:各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均选择一项课题(不局限于“内容”项的课题范畴,结合各专业实际进行选题)进行研究;各部门于20__年9月25日前将相关资料汇总至工程管理部。
负责部门:工程管理部、各项目部。
时间:20__年9月1日—20__年9月25日。
要求:各项目部、各部门至少一篇相关报道。
负责部门:综合部。
四、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重在落实。
“质量月”期间正值公司施工的关键时期,质量管理至关重要。各部门、项目部要在思想上重视,积极参与、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各部门、项目部要在行动上落实,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都要从我做起承担起质量管理责任。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部门联合,共同提高。
“质量月”活动小组在9月份组织各项目部以自查、互查等方式提高各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水平,在检查期间参与人员要提高认识切实的按照质量管理相关规范标准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进行检查,对于查处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
(三)立足创新、增强实效。
各项目部在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质量月”活动的同时,要坚持贴近实际、深入现场,在质量通病上攻克一项课题,创新工作思路,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五、总结与奖惩。
9月底,由“质量月”活动执行小组总结本次活动。对于在此次活动中得奖或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公文写作范文对于在本次活动中表现较差不与配合的个人给予处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比:
1.对本次活动做出的贡献;。
2.参与本次活动的积极性;。
3.配合质量、安全大检查及整改情况;。
4.各项活动的开展及实施情况。
报刊杂志等媒介,通过醒目位置悬挂“质量月”活动宣传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质量安全、质量和谐、质量效益、质量幸福观念和质量管理要求。同时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建筑业企业及中介机构诚信服务的宣传,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质量第一,大力提升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质量舆论氛围。
(二)、重点推进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要继续组织好住宅分户验收工作,要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有效组织和协调,确保分户验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从减少质量通病、抑制质量问题,提高居民对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的角度出发,不断完善分户验收的标准和内容、程序和方法,强化市场主体质量意识,落实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责任。同时,要努力做好质量投诉处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及时查处投诉、举报反映的工程质量问题,既要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举一反三,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建立解决质量投诉和纠纷机制。
(三)、做好校安工程及民生工程建设。
今年,我市中小学校舍加固全面启动,现部分校舍工程正在建设中,为保障校安工程质量,定于9月中旬在全市,组织一次校安工程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与实体抽测、工程控制资料核查以及对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将校安工程建设,作为推进“质量月”活动的一项措施,同时,将保障性住房、城市道路改造工程等涉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各县区建设局,应加强监管,提高监督巡查频次,确保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质量。
(四)、开展有广度,有深度的质量自查活动。
“质量月”活动期间,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各方责任主体要从“质量就是生命”的高度,对各自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自查,重点检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和行为人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和完善情况;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情况;工序报验和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行为人能力的.评估,加强方案审批和材料进场检验报验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不合格检测数据和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的检查。
(五)、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和名牌战略,通过质量月活动,深入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通过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改进、诚信服务、用户满意等活动,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增强质量意识,提升我市总体质量水平,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村镇农民自建房的指导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16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安徽省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建管332号)、精神,并结合实际,建立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农房建设通用图推广使用力度,以开展的“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将《市农村建房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服务指南》在各乡镇进行宣传发放,为农村建房提供服务和技术指导,并参与农村危房的普查工作,努力消除农村建房的质量安全隐患。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质量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抽出专人负责,以开展“质量月”活动为契机,强化工程安全质量薄弱环节的监管。
(二)、突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围绕“质量月”活动安排,紧扣“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改变”这一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宣传,普及工程质量知识,为“质量月”活动造势。
(三)、标本兼治,巩固扩大“质量月”活动成果。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意识,规范质量管理行为。在活动月中,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低劣的工程,要从严查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扬。
(四)、认真总结,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是对各有关单位近一阶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的阶段性检查,各相关单位、建筑企业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认真整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长效机制,重点解决影响工程质量的深层次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打好基础。
第一阶段为宣传及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各单位要按照任务要求和任务区分,积极组织宣传活动,标语、横幅、宣传单、版面要按规定时间悬放到位。
第二阶段为深入开。
展阶段(9月11日至9月25日)、
按照任务要求,相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主要是推进一项制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组织两项检查(校安工程检查及民生工程检查)、,落实全面自查自纠(在建工程质量)、,开展一项活动(精品工程观摩活动)、。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报总结,要求有书面材料,并于9月30日前报市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xx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方案》(x水建管发〔xx〕x号)和市水务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水监督〔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我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质量水平。确保“十四五”期间质量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质量管理措施更加有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建设完成一批高质量水利工程,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主要参建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促使全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施工图审查程序不落实,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质量检查不到位,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强制性条文检查环节未执行,设计现场服务不到位,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程序,未按规定参加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主要管理人员驻工地时间不满足合同要求,施工准备工作不满足要求,质量管理责任不落实,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质量缺陷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施工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派驻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专业、资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未按规定审核施工技术文件,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测,监理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五)检测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现场试验室未经检测单位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检测单位未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认定部门批准违规从事检测活动,试验检测过程不符合相关规定,试验检测报告出具不真实、及时、准确等问题。
县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县各类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特别加强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项目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排查整治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动员部署(20xx年7月)。
县水务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各项目参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7月—10月)。
县水务局、局属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问题清单(见附件1)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_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建〔20_〕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20_年“质量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质量强市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二、切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根据省、市今年相关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发挥样板引路作用,开展经验交流,重点探讨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成效等内容,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提升工程质量。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区质监站要严格按照《__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20_年版)》(__建〔20_〕1号)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__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我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常态化治理,精品工程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不断提升我区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四、开展建筑用砂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_〕22号)、《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海砂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__建建〔20_〕18号)和《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__建建〔20_〕24号)等文件要求,区质监站要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建筑用砂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预拌混凝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凡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不得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19号)、《贵安新区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巩固工程质量治理三年行动成果,围绕“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并重,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用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成立质量督查小组。
2、阶段性工作开展。
(1)自查自纠工作(20xx年5月20日至20xx年5月31日)。
(2)质量提升工作(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3)工作总结(20xx年1月10日)。
3、自查自纠工作。
从5月20日起,对生物科技产业园工程项目全面开展工程质量的自查自纠,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排查范围为在建工程;排查重点:石方路基填筑、分层厚度、压实度、桥梁桩基钢筋笼质量、混凝土试块强度等。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一系列原因分析。确保在今后的工作当中采取手段和方法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并对查出的问题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处理,积极和业主及用户沟通,取得谅解,减少投诉事件。
4、落实主体责任。
(1)质量提升从一线作业人员开始,加强质量提升的宣传工作,强化质量意识。质量工作落实到实处。
1)管理人员责任:视质量问题大小,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工程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有罚款、扣考核分、取消年终绩效、对于不作为或严重失职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将进行开除处理。
2)班组责任:对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整改、返修、加固、返工重做等;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根据与公司签到的合同、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履行职责、严控工序质量、工作质量;每个管理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技能及管理经验,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每个管理人员认真责履行好各自职责;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之前做好质量、技术交底,从工序开始,严把质量关。
4)加强质量检查及质量跟踪: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实施带队检查;检查的形式分为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及质量标准的,及时进行整改、返工;质量员、主管工长全程跟踪,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班组管理,对施工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
5、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学习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执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6、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
(2)根据工程建设10项新技术,积极应用开展qc成果活动,采用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造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工程建设技术发展。
7、工作要求。
质量提升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各个管理人员及班组必须高度重视,在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项目经理的带领管理、公司领导的监督、指导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针对本工程部的现状,力求实效,本着实事求是;并通过人、机、料、法、环等一系列的管理和控制,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确保提升行动如期完成,达到质量提升效果。
1、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2、工作内容。
(一)目标管理标准化。
根据项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二)机构建设标准化。
(1)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成员。
(2)职责。
1)组长负责项目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2)副组长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3)组员具体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督促各部门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检查,协助组长、副组长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
(三)安全投入标准化。
项目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
(四)管理制度标准化。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项目汇总。项目部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项目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项目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2)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3)操作规程。
根据本项目生产特点,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4)文件和档案管理。
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五)教育培训标准化。
1)教育培训管理。
项目部按规定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的,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三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
5)安全文化建设。
项目部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项目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项目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六)生产设备设施标准化。
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项目部的所有设备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安全设备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项目部设专人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建立台账,定期检维修。特种设备必须向相关单位报检,经相关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项目部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和报废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处置。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涉及到危险物品的,须制定危险物品处置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七)作业安全标准化。
1)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
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和生产过程的控制。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应进行分析和控制。对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控制爆破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部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作业行为管理。
加强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对作业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使用隐患、工艺技术隐患等进行分析,采取控制措施。
3)警示标志。
根据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gb2894及企业内部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危险提示、警示,告知危险的`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等。在设备设施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在检维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标准化。
1)隐患排查。
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2)排查范围与方法。
根据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3)隐患治理。
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标准化。
1)辨识与评估。
依据有关标准对本项目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
2)登记建档与备案。
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3)监控与管理。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和动态管理。
(十)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化。
1)职业健康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工具。
2)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
项目部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和防护措施如实告知从业人员。采用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危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十一)应急管理标准化。
1)应急机构和队伍。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项目部建立与本项目安全生产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2)应急预案。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作业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形成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并向相关上级单位报批。
3)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按审批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4)应急演练。
根据施工特点和季节特点,不定时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5)事故救援。
项目部发生严重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十二)事故处理标准化。
1)事故报告。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及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必要时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
2)事故调查和处理。
项目部发生事故后,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明确其职责与权限,进行事故调查或配合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调查组应根据有关证据、资料,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和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编制事故调查报告。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化安全生产的一项带有基础性、长期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源头管理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的一项基本建设工程,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要充分认识开展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强化落实“安全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活动工作,形成完善的标准化工作组织体系。认真研究制定标准化工作方案,认真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认真实施,积极推进,要注意把握正确的引导方向,注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入安全工作新的生机和活力,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三)精心组织,完善措施。
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规相结合,与落实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相结合,与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将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四)巩固提高,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的长期工作,项目要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定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五)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项目部“安全标准化提升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自职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实施方案执行,确保达标的企业安全标准真实有效。
(六)加强交流,注重宣传。
认真开展“安全标准化提升行动”活动,加强活动的经验交流,相互借鉴经验。通过会议、岗前教育等形式进行活动的宣传,对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处罚的同时加强规程的学习。在治理隐患的同时加强事故的警示教育,对遵守规章制度的给予一定的表扬或奖项在,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宣传,确保施工在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下进行。
根据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号,由我站对 工程履行质量监督。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及设计文件资料,特制定如下监督工作方案: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 结构, 层,建筑面积 m2,总造价 万元。外墙保温做法为 ,防水做法为 ,卫生间防止水做法为 ,装饰装修做法 。
二、各方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单位: 图审单位:
三、方案编制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规范、规程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四、监督组织
五、监督工作方式及内容
1、根据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及规定,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资料和工程实体质量等随机进行检查。
2、我站对建设工程实行随机的动态巡查监督方式。
3、检查现场各方人员及组织机构是否与报建手续一致,不一致时是否有合法变更手续,其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4、采取抽查方式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其同步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6、对工程施工中的建筑材料检测及砼试块、砂浆试块的留臵在监理单位见证检验基础上实行30%监督见证检验。
7、根据工程及有责任主体状况,对工程实体采取以抽查为主的方式进行监督。
8、监督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有关质量法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改正、局部暂停施工等强制性措施,直至问题得到改正。圣洁良质量行为责任主体将按照《河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公示管理办法》予以记录。
9、对桩基础分部、地基基础、主体分部、节能分部和装饰装修、安装工程及竣工工程的质量验收埋监督。
10、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建2
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监督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我站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表》;主监人及时办理并报站领导签发《建设工程停工通知书》,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方案的实施和处理完成后的验收进行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记录》;构成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关于进一步坦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拟将以下列部位或过程列为重点监督控制点:
(1)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特殊要求的隐蔽验收;
(2)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桩基与地基处理的检测、桩基验收、地基验槽的报告、记录、防水工程施工质量,以及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验收资料。
(3)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的送检情况,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对混凝土试件不少于30%的送检情况的检查。
(4)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产品进专长备案、检验情况,现场实体质量检验情况及节能施工检查验收。
3
(7)为便于检查施工现场作业面的钢结构、砼结构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隐蔽工程和安装工程质量,当工程施工至监督计划表(见附表)要求的质量控制点部位,请监理(建设单位提前通知我站监督人员现场检查。
编制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批准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章)
年 月 日
收件人:
抄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4
监 督 计 划 附 表
下列工程部位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我站到场进行监督检查。在我站监督检查前,有关各方应做好处在检自评和准备工作,工程有关质量文件应放臵施工现场,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到场。
日常监督是在各责任主体对实体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形象进度通知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将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和工作安排组织监督工作。监督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3、进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控制。检查内容包括:进场验收制度执行情况、材料(构配件、设备)堆放及检验情况。
5、施工技术资料。检查内容包括:各类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及结构和环境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的见证送检情况、工程安全和功能抽查情况、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情况、验收组织程序和结论的合法性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外进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登记备案表
编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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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位于自治州东北部,全县幅员面积5286平方公里,耕地8万余亩,辖12个乡(镇)、100个村10个社区,常住人口8。13万人,农业人口5。5万人。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力推进,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发展与规范、规模与质量、示范与创新、指导与管理并重的要求,以培育家庭农场为抓手,努力创新农业经营机制,着力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实现现代农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发展家庭农场基本情况:工商注册登记27户,已实现12乡镇、23行政村中有家庭农场,组织申报州级示范家庭农场3户。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长期稳定务农、初具经营规模、具有较高种养能力的小农户培育成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性强的家庭农场。全县每年培育家庭农场12户以上(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培育一家家庭农场)。
(二)20xx年工作目标。
20xx年,全县拟新增家庭农场12户,累计达到家庭农场30户,5个乡镇有示范场(其中县级示范场5户、市级示范场2户、省级示范场1户)。
储备一批,对那些具备种养大户雏形的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农户,要加强跟踪服务,引导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和商业化生产经营方向发展。
(三)项目支持对象。
20xx年,实施培育工程(二类)11个。
要积极鼓励引导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大户和农民家庭等主体投资创办家庭农场,鼓励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开发,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为法人型经营主体,为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法律保障。
紧密结合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格局,针对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建设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示范型家庭农场的创建。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管理科学化、营销网络化、经营市场化、产品品牌化,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势态,实现经济、社会效益双丰收。
(一)大户、老板创办一批。鼓励现有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大户、企业老板向家庭农场方向发展,因势利导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向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鼓励专业农户流转其他农户土地,引导专业大户发展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使其成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这类家庭农场要成为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村组干部领办一批。鼓励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利用对本地农业发展资源情况、生产环境熟悉等优势,积极创办各类符合本地发展实际的家庭农场,这一类是当前发展家庭农场的补充,能起到示范带动性作用。
项目资金到位,省州备案批复后在一个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项目资金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资金拨付实行先建后补,经所在乡村两级、县级主管部门验收后,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制《财政资金报帐拨款审核单》,并附有效原始凭据,经所在乡镇、县级主管部门审查,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对擅自挤占、截留、挪用、套取、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的,除追回全部资金外,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发展家庭农场列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负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家庭农场发展工作扎实推进。成立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编制各种报表,掌握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
积极树立家庭农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业部门要开展跟踪服务,对已办理证照的家庭农场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积极主动帮助其解决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训,提高农场经营水平,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四)加强考核。将家庭农场发展纳入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家庭农场的政策落实,建立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将不定期督查通报相关情况。
公司办公室通过oa进行“质量月”宣传报道,技术质保部对每周的质量情况进行通报,使各班组对自己的质量情况及时了解,及时跟进改善。张贴宣传横幅,印发与“质量月”活动主题贴近的宣传文稿,要求各班组长及相关负责人在每周一的班前会进行宣传,将质量意识融入一线班组,实现了质量活动宣传全覆盖。
1、以技术质保部为首,从最基本的工艺方面入手,提供切实可行的工艺和良好的技术指导。对工艺的编制进行二次审核。即工艺编制人员的自审及技术总工的复审,确保了每道工序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可操作性。
2、利用一线班组空闲时间,组织开展质量知识竞赛,强化质量责任意识。对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要求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生产合格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
3、生产部结合设备管理室对公司所有机加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并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对检查不合格或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设备,生产部组织检修班组进行检修维护,以此杜绝质量问题的发生。
4、市场部及售后服务部向用户发送顾客满意度调查表,了解顾客在使用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质量问题并作出评价。后将质量多发问题反映至生产部,生产部结合技术质保部对质量问题制定出改进措施。
1、通过宣传学习,增强了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尽职尽责;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进行了体系日常运行检查,包括首检、巡检、末检制度;不合格品标识、评审、处置,技术标准、检验标准的完善;质量基础数据的记录和汇总分析。梳理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各类产品工艺规程及关键质量控制点确定;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
质量月活动虽已结束,但本次活动的成效却是显而易见的,这次活动的开展使员工充分体会到了“质量月”活动的必要性与有效性。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xx]57号)精神,制定我省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部署。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xx]57号)和本方案要求,制定辖区内的具体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在4月31日前组织辖区内在建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学习。
二、目标要求。
通过三年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各市县的工程质量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事故率逐年降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实现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责任和从业人员责任,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均须百分之百签订项目负责人法人委托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执业注册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及配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竣工备案的项目均须百分之百建立永久性标牌并具备完整的质量信息档案。
按我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琼建质〔20xx〕46号)的要求,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1.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各市县每年至少要举办一次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观摩活动,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2.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建立针对不同工种的工人上岗安全知识考核制度,不合格的不得上岗,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3.积极应用建筑信息化技术(bim)对项目进行管理,20xx年各市县要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工作,海口市不少于5个,三亚市、儋州市不少3个,其它市县不少于1个,20xx年各地要全面推广bim技术应用。
4.鼓励引导企业积极争创“建设工程绿岛杯(省优质工程)”、“aaa(或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我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三)提升新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
1.我省建筑施工企业要抓紧学习掌握建筑信息化管理技术(bim),以适应当前全国施工生产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的形势要求,组建bim应用团队,一级及特级建筑施工资质企业每年至少有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应用bim技术。
2.大力推广建筑业10项新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和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鼓励我省建筑施工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及国家级工法。
3.推进减、隔震技术应用和提升超限高层建筑抗震性能的建造技术,海口市每年要组织一次省级减、隔震应用或超限高层建筑抗震技术观摩工地,提升我省减隔、震技术应用和超限高层建筑项目的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快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我省20xx年7月1日起实施诚信评价管理,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海南省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参建方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采集录入我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导致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不配合监督检查、逃避监管的参建方列入诚信“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措施,依法限制其承揽新业务,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树立质量安全观摩工地先进典型,对讲信誉、重质量的参建方给予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引领本地区质量安全更上一个台阶。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参建方诚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即时发布参建方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发挥诚信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逐步建立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让诚实守信在建筑行业蔚然成风。
(五)加强监督管理。
1.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逐步实施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信息监管平台,各市县在20xx年内要全面使用“移动监督系统”和“检测监督系统(二维码见证取样系统)”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并实施网上报建报监和竣工备案制度。
2.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每年在5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完成),对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要及时实施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将处罚及记入不良行为情况及时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开展以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做好隐患的闭环整改,严厉查处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深度不小于5米的深基坑,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重点检查有否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边坡与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琼建质〔20xx〕190号)的有关规定落实设计、施工方案专项论证。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要组织辖区内在建工程工地的安全员进行集中培训,部署安全月活动,加大在建工地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4.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4月)。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xx]57号)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在20xx年4月12日前将实施方案报我厅(方案请明确提升行动负责人及联络员)。
(二)组织实施(20xx年5月—20xx年12月)。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在6月及12月上旬将半年提升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我厅每半年对全省在建工程进行重点项目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每年6月和12月),逐项检查本提升行动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全省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每年一次全国督查的迎检准备。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一批。成绩特别突出的,给予推荐全省通报表彰。
(三)总结推广(20xx年1月)。
总结三年提升行动工作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亲爱的同志们:
集团公司继党委(扩大)会、二届一次职代会暨20xx年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之后,紧接着召开20xx年安全质量工作会,说明安全质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刚才,韩文忠副总经理代表集团公司作了工作报告,对20xx年安全质量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朱赤总经理作了很重要的讲话。我完全赞同。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认真传达,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加强安全质量工作特别是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再讲六点意见:
一、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安全质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xx年,集团公司安全形势异常严峻。5月29日,西南指挥部承建的达陕高速公路d3标大巴山隧道出口左线突然发生拱顶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事故最后经专家认定,是一个地质灾害。但是,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党委本着对内从严处理的原则,对任仕国、郭宗华同志作出降职处分。10月19日,电务电化公司在艮山门动车所发生一起一般b类事故,造成1名职工死亡;尤其惨痛的是江苏公司的“11.26”事故,造成7人死亡,影响极其恶劣,经济损失惨重。
以上几起事故,都与既有线施工、隧道施工和劳务队管理有关,也正是我们各种会议反复强调的安全防范重点。接二连三的安全事故以及质量上的一些缺陷和问题,充分暴露出我们安全质量基础不牢、管理不严、制度松弛等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
面对如此严重的局面,各级领导干部、各级管理人员一定要头脑清醒,认清安全生产对企业的'重大挑战,认清事故频发对企业的严重危害,认清没有安全、没有稳定什么事都干不成,认清抓安全、抓质量的紧迫和重要。绝不能再浑浑噩噩,麻木不仁了。如果我们再不痛下决心狠抓安全质量,企业信誉和好不容易开拓的市场将毁于一旦,企业的生存和职工的饭碗将面临绝境。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确保安全、确保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
二、举一反三,切实吸取一系列事故的惨痛教训。
建局七年来,我们先后发生了大大小小共xx多起安全质量事故、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也因此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正科职以上干部先后有xx人(次)受到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乃至降职降级、撤职的处分,令人痛心不已。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认识不到位。“重承揽、轻管理,重进度,轻安全”的思想严重存在。我们一些领导、一些单位对安全质量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讲起来千斤,做起来四两”。工作中没有严格责任、没有严格规章、没有严格纪律、没有严格落实,一句话,没有把安全生产摆在重于泰山的位臵,心存侥幸,思想麻痹,工作松懈,制度松弛,管理缺位,违规作业,导致事故不断。二是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不严格、不严肃。有的安全保证措施闭门造车,针对性、可靠性、操作性不强,现场施作与施组方案严重脱节;有的不经设计和建设单位的同意,擅自改变设计,擅自简化和更改施工工序;有的虽然按设计组织施工,但施工过程不规范、施工工艺不精细、能省则省、能简则简、能“偷”则“偷”;有的“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章作业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有的预警机制不健全,应急方案措施不具体。这些行为直接导致违反标准规范盲目蛮干,造成安全质量隐患。三是管理层、作业层人员短缺、素质不高。从作业人员上说,未经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比较普遍,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偏低;从管理人员上说,面对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的工程,我们的人才储备、技术储备严重不足,特别是有经验的技术主管和专职安全人员严重匮乏,导致在安全卡控、安全监管工作中不得要领。我们这个单位原来不是干大活的,特别是隧道和特殊复杂的桥梁没有搞过,单位主管没有干过,心里就没有底。领导不懂行,下面的同志又不会,找来的队伍又是二流、三流的,怎么会不出事所以就是要多实践,多学习。四是安全投入不足。有的单位舍不得投入,随意减少安全生产必须的设备的配臵,或者把安全生产费用挪作他用,造成安全设施不完善。想少花钱,最后多花钱。五是作风不实。部分领导及干部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淡薄,浮躁自满,好大喜功,报喜不报忧。
这些带规律性的教训,各个单位、各个项目、各级领导都要深刻记取,举一反三,把“外事当家事,小事当大事,无事当有事”。防患于未然,不要重犯别人和自己犯过的错误,不要吃“后悔药”。
三、未雨绸缪,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源的研判。
(一)正确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一方面,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要求和监管更加严格。从近期国家对已发生并调查结案的安全质量事故的处理可以看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责任追究更加严厉。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已发给予停业整顿、停止投标、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事故责任人轻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质量工作的要求更高了,责任追究的力度更大了。另一方面,生产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管理跨度和范围迅猛扩展,高、难、新项目日益增多带来的安全、质量风险急剧增大。目前,集团公司在建隧道近160公里、在建桥梁近300公里、铺架近800公里,临近既有线施工440多公里,安全生产面临并将长期处于风险高危期。宁杭客专、杭甬客专、京福客专闽赣段、京福铁路安徽段、上饶车站改扩建、金温、贵阳枢纽、厦深、宁启、漯阜、阜六、渝利、锦赤、达陕高速d3标、昆明轨道交通的隧道、重庆地铁等一大批重难点工程,有的隧道比重大、地质情况复杂,有的面临着巨大的工期压力,有的紧邻既有线施工,有的设计新颖、技术含量高、施工难度大,特别是宁杭、杭甬、京福闽赣段、京福安徽段等350公里的高铁施工,质量安全一旦出事,将震惊世界,葬送大规模铁路建设事业。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一时一刻、一丝一毫也不能松懈。
(二)正确研判当前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源。找准安全风险源,强化管控措施,是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基础工作。当前,集团公司安全风险主要来自六大方面:一是隧道施工存在超前地质预报、围岩量测、初期支护不规范、不到位,仰拱、二衬距掌子面距离超标等问题;二是既有线施工存在防护措施不落实、监控量测不细致等问题;三是特殊孔跨桥梁施工存在施工工艺不严格、过程控制不严密、专项方案不落实等问题;四是制运架梁铺轨施工存在走行轨基础结构检算不科学、大型设备的检测保养不规范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五是危爆物品管理存在管库员无证上岗,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六是外部劳务队管理存在资质审核不严格、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这六个方面是我们识别安全风险源的重点,必须扎实细致分析、研究、正确判断。除此以外,其他方面,所有项目都不能疏忽,对安全风险源的识别和研判要做到不留死角,防止“阴沟里翻船”。
在对安全形势分析和风险源研判的基础上,我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加强专业技术培训,配齐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工程队(架子队)建设,坚决做到“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24号)、《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湘发[20xx]9号)精神,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工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到20xx年,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技术创新能力,使全市的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单位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9%。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特别是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xx〕35号)、《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质〔20xx〕123号)和《湖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xx】151号)文件要求,严格监督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规定。
3.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责任。强化个人执业管理,落实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规范从业行为,加大执业责任追究力度。
4.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二)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继续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全面开展项目的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制定并推广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三)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整合政府公共检验检测资源,大力发展“互联网+检验检测”,实现全市的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实时上传及项目的不合格检测信息及时预警,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的供给质量和水平。
(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1.推进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加强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推行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
2.推广工程建设新技术。加快先进建造设备、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建筑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以技术进步支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发展。
(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政府监管。强化对工程质量的过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点部位和竣工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规范项目的设计变更行为。全面督促和落实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情况的'制度,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进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和惩戒机制,强化信用约束。
2.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适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减隔震工程。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队伍建设,保障监督机构人员和经费。开展对监督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的督查。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完善监督层级考核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快建立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提升行动。各县(市)区要在20xx年8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质监站要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抽查抽测的基础上,每半年对本地区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市质监站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提升行动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各地开展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推广。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建议。对提升行动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作为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单位,参加石柱县藤子沟库尾水至沙子镇河段水电开发项目开工仪式,工程质量表态发言。首先,我谨代表青州市水利建筑总公司全体参战员工对工程的开工建设表示热烈祝贺!对前来参加典礼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崇高的敬意!
石柱沟口、高台、中益电站项目是县政府20xx年度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三级电站建成后对缓解重庆统调电网用电紧张、调峰困难的局面,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和经济性,为加快石柱初步建成三峡库区绿色生态经济强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青州公司作为专业的水利建筑企业,能够参加这项工程建设,我们倍感荣幸和自豪,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此,在工程建设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到位,争创优质工程。
公司将把石柱沟口、高台、中益水电站工程作为今年公司的一项重点工程,更是形象工程,献礼工程。我们将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靠前指挥,确保工程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建设任务重,工期紧,工序严格,交叉作业多,我们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工艺流程,质量体系标准,精心制定严密、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在互不影响的情况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穿插施工、交叉作业,做到科学施工,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另外在人员方面,我们本着“精干、高效、优化、强化”的原则,配齐配强各类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工程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保证。
三、全力以赴,确保项目争先。
我公司将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充分发扬“顾全大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秉承“安全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各项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加强职工的思想建设,遵章做事,文明施工,全面抓好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安全、高效、优质的开展。以实际行动争创优质工程,打造公司良好形象,圆满完成领导和建设单位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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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技术经济指标要齐全,800字以内设计说明。
2、总平面位置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齐全,图面符合制图规范;
3、主干道临街建筑、风景区建筑要有两个方案,彩色透视图。重大工程要有模型。
4、建筑所在地环境彩色照片十张。
1、设计、审核应签名齐全;
2、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1、计划文。
2、定点文。
3、结合同鉴证的设计委托书。
1、下列设计参数要符合定点:
外围尺寸线、沿河距离、沿山距离、道路红线、容积率(或建筑面积),建筑高度。
2、设计建筑外框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间距要符合规划规范、消防规范、人防、环保及卫生防疫要求。
3、使用性质符合计划文、定点文要求。
平面功能不能违反设计规范(如住宅不能有暗厅、暗厨、厨房面积不能小于规范最低限度等)(弹性指标)。
1、色彩要与环境协调。
2、造型要与环境协调并具有桂林地方特色(弹性指标)。
3、平屋顶第五立面有绿化措施(弹性指标)。
规划设计审图标准。
1、审查规划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外地单位是否已在我市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手续。
2、审查规划(含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及深度要求"。
3、审查规划用地和规划建设性质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规。
4、审查规划范围内交通系统(含动、静态交通设施)及其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是否符合交通规划及有关规划、规范、满足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
5、规划用地平衡指标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设计规范。
6、规划范围内管线设置与城市管线衔接是否完善、合理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7、审查规划设计是否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的要求,是否依照国家、区、市有关规范、规定布控各项公建、配套设施及绿地,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
8、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环境和经济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
除参照三公顷以上规划设计审图标准外,要突出如下要求:
1、主干道临街建筑退道路红线要求:
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退道路红线4米以上,底商住宅退道路红线3米以上,住宅退道路红线2米以上。
2、临江河建筑退河岸要求:
漓江:城市(岳山至南洲河段两岸)段退30米,郊区段退50米。
桃花江、小东江、訾洲河、相思江、宁远河、南溪河、榕杉湖、桂湖、八角塘、月牙池、隐山西湖、芳莲池、铁佛塘及各公园内湖塘水面,其周围15米范围内为非建设区。
3、靠山建筑距山脚距离要求:
除总体规划规定的保护范围以外,第一排3层(9米)以下,间距8~10米。
4、建筑体量控制、普通建筑:
住宅长度不超过50米,厂房一般不超过60米(特殊工艺要求除外)。
5、建筑正面间距与高度之比,按桂林市规划管理办法的有关标准执行。与相邻单位建筑物间距,要求在自身用地范围内退够规定间距一半的宽度。
6、建筑高度符合高控规划。
7、新建住宅底层应设置2.2米以下高自行车房或半地下自行车房。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保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达到择优选用的目的,我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招标方案:
(一)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棋塞门售票处生态停车场、砌排水沟建设工程。
1、工程地点:
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棋塞门售票处。
2、工程概况。
(1)生态停车场建设,铺20厘米厚硬料碾压,上铺草坪砖、种草4868米2;停车场内砼路1017.5米2。
(2)砌筑售票处排水沟148.5米。
(二)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红塞门售票处房屋建设工程。
1、工程地点: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千层板林场烟子窑作业区(界河)。
2、工程概况:砖混结构房屋4间,建筑面积139.6平方米。
(三)人工湖二期项目建设工程。
1、工程地点: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
2、工程概况:修步游路、砌长城砖墙、建木码头、种草坪和栽植各种绿化树木。
合格。
20xx年8月5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
(一)投标企业。
1、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有承担该工程的相应资质、设备、队伍和技术力量,
2、有承担类似工程经验,且完成的工程质量较好,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二)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备项目经理资质,中标后以本工程管理为主(具体措施由合同约定);
2、近两年内承担过本地类似房屋建设工程。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返还。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即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单位将丧失所交的保证金:
1、在投标时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或串通投标的;
2、中标后不能按规定的时间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1、报名时携带单位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的复印件;
以建设单位给出的标底价以下低价中标。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省水利厅决定开展20xx年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争创中国质量奖”目标要求,以水利工程参建各方履行质量管理责任为主线,聚焦当前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问题排查和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建立水利建设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针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要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一)项目法人。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足,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管理、质量检测、质量验收评定等不规范问题。
(二)勘察、设计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落实,未参与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验收等问题。
(三)施工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长期不在工地现场,质量验收评定规定规范执行不严格,工程资料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
(四)监理单位。
重点排查整治总监理工程师长期不在工地现场,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规范开展平行检验等问题。
(五)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排查整治使用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存在的质量问题等。根据工作计划,委托质量检测单位对钢筋母材及接头、止水母材及接头、混凝土抗压强度、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及回填土压实度等主要原材料和工程关键部位进行飞检。
各市、县水利(水务)局及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所使用原材料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飞检。
三、组织形式和排查范围。
(一)组织形式。
省水利厅负责全省专项行动的统一组织,由水利工程建设处(以下简称建设处)牵头,农村水利水电处(以下简称农水处)、监督处、省水利水电基本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基建局)分工协作,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质监站)承担具体工作。
(二)排查范围。
省水利厅结合质量工作考核对在建重大水利工程(见附件1)开展排查整治全覆盖,并视情对各市、县水利(水务)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6月份、10-11月份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对全省主要支流、易涝区排涝泵站、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新建小水库等重点工程开展排查整治,原则上每个市不少于2个工程,质量飞检工作同步进行。
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建设管理的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各市水利(水务)局负责对本地区在建中小型水利工程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项目不少于在建项目的50%;各县水利(水务)局负责对本地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排查整治全覆盖。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xx年3月)。
省水利厅印发实施方案,各市水利(水务)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11月)。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项目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问题清单(见附件3)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问题发现一个、入账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实现闭环管理。
(三)总结提升(20xx年12月)。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对质量提升专项行动进行系统总结,分析问题原因和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研究提出防范问题发生的工作对策,制定完善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于20xx年12月10日前向省水利厅报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见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和省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专项行动结束后,省水利厅将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纳入20xx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体系。
(二)聚焦问题,建立长效机制。
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健全完善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和激励约束措施。
(三)加强防护,科学安排实施。
在组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中,科学实施,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做好个人防护。
各市水利(水务)局和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省级组织的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和质量飞检相关工作,分别于20xx年3月25日将配合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工作的联系部门及联系人、12月10日前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电子版和纸质扫描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国民经济投资效益,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xx〕57号)精神,《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xx〕260号)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遂建函〔20xx〕1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基本建立起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工程实体质量平稳向好,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突出重点,突破重点,使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严格落实各方主体终身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和建材生产供应等工程项目各方参建主体,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建设单位必须合法选择参建队伍,供应合格建材,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科学确定合理工期。勘察单位要加强工程勘察现场和室内试验质量控制,确保勘察成果真实准确。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强化设计文件技术交底和现场服务。施工单位要严格按图纸和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关键工序要设立实物样板,实行质量管理标准化。监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过程控制作用,认真审查进场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图纸坚决不予审查通过。质量检测机构要客观、公正出具检验报告,建材生产供应单位不得提供不合格建材。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参建单位都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授权书,项目负责人与质量监督机构签订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主体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后统一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保管。以利于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后,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到具体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建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按照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相关股室应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检查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
4.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相关股室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不管责任人是否已经退休,还是离开原单位,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在追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责任的同时,并不免除其他执业人员、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各类建筑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备案、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对参与建设的开发、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按《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做出处罚。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监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不予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2.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普查。在全县开展针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承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的方式,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企业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
3.严惩重罚各类违法行为。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xx〕118号)规定,准确认定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4.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发现的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介的作用,震慑违法行为,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
1.创新监督检查制度。局相关股室、下属单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跟踪检查,差异化管理等方式,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检测过程和检测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虚假检测报告行为。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充足保障,保持监管队伍的稳定,强化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水平。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各项目开工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防治目标,并纳入商品房销售合同;设计文件要单设防治专篇,施工关键工序要设立实物样板,施工过程各阶段要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逐道工序由操作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对桩基施工、混凝土浇筑、防水作业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对现场施工质量负总责。要积极推行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创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示范工程,力争基本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4.进一步发挥监理作用。监理单位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鼓励有实力的监理单位开展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开展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吸引外地优秀的监理企业进入我县监理市场,带动我县监理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形成一批在全县范围内有技术实力、有品牌影响的骨干企业。
(四)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xx〕112号)要求,指导和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在工人培养、权益保护、用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加快培育自有技术工人,对自有劳务人员的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持证上岗作业和工资发放承担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管理全面负责。施工企业要建立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实行全员培训、持证上岗。
2.完善建筑工人培训体系。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要建立建筑工人培训机制,健全技能鉴定制度,探索建立与岗位工资挂钩的工人技能分级管理机制,提高建筑工人参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人培训工作,对不承担建筑工人培训主体责任的施工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充分利用政府的财政经费补贴,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3.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推进劳务人员信息化管理,加强劳务人员的组织化管理。
三、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0xx年5月下旬,县住建局召开全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工作推进会,动员部署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局属相关股室、下属单位组织开展治理行动。重点对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每4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一次。
(三)巩固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1月)。局属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认识,高度重视和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工程质量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把工程质量安全作为我们建设行业的生命线工程来抓紧抓实。要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将治理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建筑市场整顿和施工现场质量监管紧紧结合起来,各负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落实责任,强化层级监督。
局监察室要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严格追究责任;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股室(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三)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要把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等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抓紧计划安排,突出时间节点、环环相扣、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打击。
(四)加大舆论宣传,注重社会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正能量,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营造有利于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大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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