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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新生入籍政策指南

自考新生入籍政策指南



自考新生入籍政策指南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自考新生入籍政策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自考新生入籍政策指南

阅读注册须知:

一、未在我省取得考籍号的考生可以通过“__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自助服务系统)进行新生注册,并按操作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入籍申请。入籍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自助服务系统选择课程进行报考。如果审核不通过,请完善信息及资料附件,主动联系申请入籍的区县进行审核。请谨慎选择入籍市州区县(一经确认不可变更)。

二、新生入籍时必须如实填写考前毕业专业、专业层次、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各项基本信息,考生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其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考生基本信息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考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学校代替报名报考。考生首次报名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其考试成绩无效,并承担今后我院不受理其毕业申请等相应责任。

三、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入籍时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至少半年验证有效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报考护理、护理学、药学、中药学、治安学、公共安全管理、公安管理学、监所管理等有前置条件的专业(见附件)的考生入籍时需要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四、考生报名上传的相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再更改。

五、考生照相关要求:

1.基本要求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

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2.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3.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4.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__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受理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申请的通告

我校20__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根据__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附件1),用考生已考试合格的课程,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一)申请时间

20__年9月13日至16日

(二)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向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考生登陆自己的系统即可查询(附件2))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助学点相关公告或通知)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因提交的材料不清晰而申请不成功者,责任由考生自负),逾期将不再受理。

未按要求完成免试申请流程中任意一项均视为申请不成功。

(三)申请材料(邮件发送电子材料)

根据免试类型和相关规则,要求“其它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两个免试类型须提交申请材料,其它类型无需提交材料;

201__年以前在其它省(区、市)办理了考籍档案(纸质档案)转移至我省,需要在我省使用档案中课程的考生,应在管理系统中选择“外省自考准考证”类型提交课程免试申请,并向准考证号所属助学点的邮箱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无需办理省际转考业务;

根据以上免试类型,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具体如下,材料统一以“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名称”格式命名、.jpg格式提交,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2.2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1.其它学历证书(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免试:

(1)《__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肄业证书)原件(电子版即可);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原件而非电子版),并标识出用于免试的课程;

(6)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2.非学历证书(如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免试:

(1)《__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非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版即可);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3.外省自考准考证免试:

(1)《__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3);

(2)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3上);

(3)转考介绍信原件(原件而非电子版)。

(四)特别注意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__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在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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