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读后感范文(10篇)
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他于1881年9月25日生于浙江绍兴一个破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阿q正传读后感范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阿Q正传》最初发表于《晨报副刊》,后收入《呐喊》。是鲁迅唯一的一部中篇小说。鲁迅在谈到这篇小说的写作动机时曾经说过,主要是为了揭示“国人的灵魂。”(《阿Q正传·英文版序》)鲁迅在这篇小说中表现出来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鲁迅对阿Q表现表现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态度。
小说的中心人物是乡村流浪汉阿Q的。《阿Q正传》通过阿Q和他周围人的冷漠形象地揭示了中国农民的麻木和不觉悟,揭示了人性的弱点。也折射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致命弱点。
阿Q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
阿Q是个受压迫的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无名无姓。有个姓氏却被赵太爷剥夺了。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
阿Q性格的最主要的特征是“精神胜利法”。所谓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只好在精神上、在幻想中寻求自我安慰。小说中的《优胜记略》和《续优胜记略》都是他的这种精神胜利法的表现“行状”。归纳起来,精神胜利法的主要特征有:自欺欺人、自我安慰。阿Q只求在精神上战胜对方,既自尊自大,又自轻自贱,死要面子又欺软怕硬,麻木健忘而糊涂终生。
比如,被人打了,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别人说他混得差,他就用“祖先比你阔”来搪塞。具有惊人的健忘症。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忘得一干二净。转嫁痛苦,耍无赖。畏强凌弱是他性格的重要特点之一。刚刚被强者假洋鬼子用“哭丧棒”打得鼻青脸肿,转眼之间就去欺辱小尼姑,强行摸小尼姑的头,还说“为什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偷了别人家的萝卜,却要萝卜说话。等等。
但“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最根本的特征,他的根本性格是缺乏起码的自我意识和个性意识。
阿Q的身上还有封建的正统思想和传统意识。他认为,凡是革命都是与他作对,革命党捉住都要杀头。这体现了阿Q身上的保皇意识。他自己虽然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但却以欺侮女人为乐。并且认为“女人是祸水”,自认为“男女之大防甚严”,超过了古今的圣贤。尽管到处流浪,还要传宗接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这种宗法家族思想的体现。
阿Q参加革命,其实对革命并不了解,一个把自由党变成了“柿油党”的流浪汉眼中的革命,是完全根据自己的本能来确定其含义的。在阿Q的眼中,革命就是古代戏曲中的场面——“银盔银甲。三尖两刃刀”;所谓的革命,就是抢得财产,把秀才家的宁式床搬来;就是抢得女人,把秀才老婆和女儿等女人抢来,享受他得三妻四妾式的帝王生活;就是仇杀,把秀才等杀掉,把王胡杀掉;就是欺压别人,让小D搬东西,搬不快就打。所以,阿Q的革命一旦成功将比失败让人更加可怕。
阿Q性格有着深刻的文化根源。它与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中国屡遭外国侵略的屈辱历史相联系。是那种虽然破落,但还自认为是天朝上国的鸵鸟精神的折射;它也是中国小农经济社会的产物。中国小生产者的保守落后、不觉悟等弱点使阿Q这样的农民更容易染上“精神胜利法”。同时,阿Q的性格还与传统的儒家文化尤其是道家和释家文化相连接。回避现实和不敢面对现实,是阿Q和传统的道家和释家文化的相通点。
《阿Q正传》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鲁迅写作这部小说的目的,就是要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因此,阿Q的性格就是现代中国国民性的象征。小说特通过阿Q身上的“精神胜利法”揭露了中国的民族劣根性,揭示了病态社会人们的病苦,“以引起疗救者的注意”。阿Q时代属于过去,但阿Q性格包含的内容并未绝迹,所以现在阿Q是现代中国国民的灵魂。鲁迅对阿Q性格的揭露,意在对整个旧社会的批判,对整个旧的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体现了鲁迅深刻的启蒙主义的思想。
《阿Q正传》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Q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流浪者,但在全文中他似乎没有得到爱神的眷顾,这作为一个正传人物爱情缺失对阿Q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可谁又能说流浪者不配有爱情?只要是一个人,总会有七情六欲,阿Q也不例外,他想女人想得失眠,他“喜欢”吴妈,而且敢于向吴妈表白,只是“我和你困觉”让人觉得好像在耍流氓,可要让阿Q一本正经,引经据典地表达爱意:“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如果我只有两天时间来把握,一天用来想你,一天用来爱你……例如这样浪漫的话能从他嘴里出现,那么他也就不是我们所了解的阿Q了,而是那Q大师了。
但阿Q终究还是阿Q,他只能说出这样的表白以至于直接得近似流氓的表白。但有一位心理学家说过:“一个人不会无故说出一句话来,即使是在最紧急的情况下说出,那也是经过思考的。”由此可见阿Q是经过思考的才说出来的。只是由于语言水平有限,才让人听上去那么不舒服。
可是吴妈对阿Q一点感觉也没吗?那么她为什么要赶到城里看阿Q游街?难道只是出于可怜和不忍吗?
那么是因为阿Q流浪者的身份,或是拿不怎么帅气的样子?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吴妈为了保住自己的名节才不惜加入把阿Q送上绝路的行列。
封建礼教以至束缚着妇女。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足不出户,再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巴脚里里外外地裹住。于是足不出户,不知天下事,这长长的裹脚布把妇女的思想也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什么追求自由,爱情,结果只会以悲剧收场,还落下个坏名声。再加上孔夫子雪上加霜,火上浇油的几笔,更是让旧礼教理直气壮,根深蒂固。吴妈正是这遵守封建礼教的模范,名节这东西是更碰不得的。更何况他是阿Q呢?这个低人一等的流浪者,即使吴妈有那么一丁点喜欢,那也是名节的大事。要怪只能怪啊Q自己,谁叫他是衣着破烂的流浪者,一个被人当作笑料的人……总之和阿Q这样低贱的人在一起,简直是往自己的名节上倒污水,这可是吴妈一万个不愿见到的。于是这样,阿Q这个流浪者被这些名节,礼教给断送了前途,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我们阿Q就这样去了,这就是流浪者的爱情。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
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
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世人皆想成为英雄,但最终活成了普通人
少时读此书只觉阿Q是个欺软怕硬,懦弱卑劣而又可怜的小说人物。如今再读方窥得一方天地:阿Q是“当世”的普通人,更是“再世”的普通人。
在读“序”时,眼睛已是雾气缭绕。鲁迅先生特地去调查阿Q的“前世今生”,为其立传。可传中的阿Q依然是“不独是姓名籍贯有些渺茫,连他先前的‘行状`也渺茫”。在世时,用不上他便不被想起,也无人关心其生平经历与去处。去世后,连名字都无迹可寻。这也如“再世”的普通人,现世安稳数十载,出世往往被淡忘。不知被销户后,电脑可还有我曾存在过的记录呢?
阿Q生活在一个封建,落后的未庄。靠打短工维持生计。深受当时的地主阶级与封建礼教的毒害。使得他麻木健忘,妄自尊大,自轻自贱,愚昧无知。暗无天日的社会底层生活,“精神胜利法”是他立身之宝,快乐之道。他没有目标,得过且过,生活困难却依然坚持生活。他是“当世”社会环境的阿Q,“再世”社会环境中依然有阿Q。不可否认,未来的我们,大多数人是“再世”的阿Q!
你们觉得很阿Q可爱吗?我认为阿Q是可爱的。任何一个被生活狠狠凌虐之后仍然努力生活的人都是可爱的。有些人鄙视他的“精神胜利法”。认为他愚昧无知,自欺欺人。可如若他没有“精神胜利法”!那他在吃人的封建社会还能够生存吗?他身处的社会环境,限制了他的发展。他是一个农民,但他的生活并不局限于一亩三分地。他会做短工,进过城,虽保守,但比大部分的农民更圆滑善于变通。故我认为“再世”的阿Q,并不丢人。他比大部分人善于发现机遇,更有机会走向成功。
我想:也许少时的阿Q也如少年闰土般活泼可爱,质朴天真,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如“再世”的我们,有着远大的理想和强大的社会责任感。可终是闰土弯了腰,阿Q被立了传,“再世”现出了佛系。
我愿意为我的空想而付出努力,但我并不会将努力过后的结果看得很重。我想要在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也尊重时代的选择。
我们都在努力不被人忘记,但世间只有一个鲁迅。
今天因为学校减轻我们压力,特意在6楼阶梯教室里播放了一部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阿q正传改编的一部话剧,另我最深刻的片段是:
阿Q在社会的不平稳下,总是想让别人去高看他,高看他的位置,其实他什么也不是,片段是因为他与胡妈之间的误会,导致了大家对他的看不起,都躲着他走,于是,他在这就呆不了了,被逼迫之下,去了城里和革命党合作下,在一家贵人家偷走了金银财宝和漂亮的衣服,回到乡里给卖了,他就用来卖东西的钱开始浪费,当浪费时,原来不和他好的人全都过来假装和他好,骗吃饭,总有一天纸里包不住火,钱花光了,喝酒的时候给说露嘴了,这时,大家又都全不理他了,全都说他是小偷,这说明了,他不能意识到自己的位置,但因为他自己占那么一点点儿,而大多数的原因还是在当时旧社会的制度。
把阿Q的旧社会和我们的新社会相比下,就拿我们的新社会来说把,我们做人一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我们现在还是学生,学生学生,以学为生,要好好学习,不要把家长的希望变成失望。
现在,有的人说,学习没有用,即使考完大学,也找不到工作,但是话不这么说,咱们说说我们国家的科技水平迅速的发展,不就是靠这些这些大学生来完成的吗。
为什么现在的大学生能满足以前的想象呢,因为现在,有文化就可以食不裹腹,夜不避体,想阿Q那个社会的来说,就是有没有文化,都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导致了中国逐渐落后,让外国的侵略者很容易的欺负我们,没有知识这个国家就不会进步,更不会有新一步的发展与创新了。
其实,在我们现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有阿Q这种的人,混日子,不学习,这样的都有,现在的社会说白了就是竞争,你有能耐就有饭吃,没有能耐,你什么也别想有,所以在我们这一代虽然阿Q这种的人,但是下一代,我不希望再有阿Q这种的人了,阿Q这种没有知识,还想有地位和面子的人,就是社会上的渣子,让我们用自己的知识来奉献国家,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与建设。
让我们的国家———中国更加强大!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作者对阿Q这个人物的描述,也是后世读者最大的感触。也许是应了那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吧!
阿Q是一个身处社会底层的人士,没有任何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固定的职业。给别人做短工,没有任何的存在感。受尽欺辱,受制于现实,却也没有反抗现实的毅力。他衣衫褴褛,无蔽体之缕,他的棉被、毡帽、衣衫已被抵押出去换了现钱,不知该如何评价他的这种行为,是为了生存?可他还是能去酒馆喝酒,可他还是会去押钱?现实固然不够完美,可没有反抗过,怎知它真正模样?
阿Q精神总是或褒或贬的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可我如果没有读过《阿Q正传》,我或许会以为那时一种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打不死的小强”的精神,可读过文章的我才知道那是一种可悲又可笑的精神。阿Q精神的主要内容有奇特的精神治疗法,欺软怕硬和转嫁痛苦。
阿Q总能在自己的假想中制胜。当他被店老板打时,他很不爽,可当过十几秒后,他一转身,便说是“儿子打老子”,以此来安慰自己,然后高高兴兴地跳着走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子,好不好”?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所以他又胜利了。他总是以自己独特的思想,以自己为第一个,别人没有而他有来安慰自己,得到精神上的胜利。
他的欺凌弱小,欺软怕硬也是被作者体现的淋漓尽致:当他遇到无法抵抗的对手时,他便求饶,然后将自己所受的委屈转嫁给比他弱小的人。他以自我麻醉的手段,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却不能完全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因此,他便也不会去反抗,不去追求更好的生活,改变自己的现状,只是得过且过的困于自己的舒适圈,以消极待世!
无论何时,总少不了阿Q精神的人,但更多的是温暖,善良的人。只愿每个人都能积极向上,乐观待世。生活总会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应该正确对待,面对现实的不如意,更应该乐观进取,取得优秀的成绩,来反抗现实,而不是生于底层,满足于平淡无奇的生活!
得过且过,不是生活应有的模样!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一生中创作的唯一一部中篇小说。小说以农村末庄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流浪雇农—阿Q的故事。
阿Q在村庄中倍受冷眼,他被人欺负后,总有话语来安慰自己,这种精神被称为“阿Q精神”。这是这部中篇小说讽刺意味最能体现的,也是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 从作者的出发点来看待阿Q精神,这是人懦弱、虚伪的表现。阿Q每次受欺负后,他总是找到安慰自己的办法。在一次醉酒后,阿Q说自己是本村名人赵太爷的本家,赵太爷听说后打了阿Q的嘴巴。这件事却因赵太爷的名气在村里流传开来,阿Q因此出了名,即使是不好的事情,阿Q也得意了好久。被人打嘴巴本是一件羞耻的事情,阿Q却觉得值得高兴,因为他出了风头。这是盲目乐观、不理智、不客观的心理,这是中国人病态的表现,是中国社会的典型现象。 整部书中最令我眼前一亮的是,鲁迅先生改编的古代故事。鲁迅先生在故事中融入了自己的观点,加入了当时中国的时代元素。在《采薇》中,叔齐和伯夷在首阳山上不食周粟,只吃山上的薇菜。一日一位阔人家的婢女路过,对二人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吃的薇,难道不是圣上的吗?”二人听后不再食薇,二十多天以后被发现饿死在山洞中。婢女听说二人的死讯不以为然认为自己不过是奚落了他们几句,她们的脾气不好,死了与自己无关,其他人竟纷纷信服,爱国忠烈叔齐,伯夷成了众矢之的。鲁迅先生选择这段故事揭示了人性中的冷漠自私,正是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真实写照,古为今用,鲁迅先生的构思实在巧妙!
鲁迅先生一直在寻找救国救民的出路,不管是赴日学医,还是后来弃医从文,他的爱国之心始终未变。“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他一生最好的诠释。近当代中国,已有无数作家,评论家无数篇文章谈及鲁迅先生,因为他是最伟大的“医生”,他的文字化作锋利的刀片,划破国人心中的灰霾,他的精神犹如黑暗中的灯塔,指引中国文坛的前进方向。
从鲁迅先生的书中,我看到了麻木社会的缩影,看到了过去,以史为鉴,才能更好的开创未来!
六年级语文书第五单元的主题是——走近鲁迅,这一单元几篇文章都是介绍鲁迅及其作品的。这几天我们陶醉在鲁迅的`“百草园”里,听着卜老师绘声绘色地描叙。于是,一个经常穿中式长衫,留着刷子似的短发,以及长着隶书“一”字型胡须的鲁迅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对于鲁迅的作品,我最感兴趣的是《阿Q正传》,它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被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
阿Q是未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很穷,连名字都没有,人们都叫他阿Q。阿Q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平时靠给人家打短工挣钱养活自己。他又穷又瘦小,常常遭到别人欺辱,当人家嘲笑他连家都没有时,他却自吹“我的儿子比你们阔得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每次和王胡打架,被人揪住辫子往墙上撞时,他总是用“这是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挣来的钱被别人抢了,阿Q很生气很愤怒,会狠狠地打自己一个耳光,然后把它想象成打了别人一样,从而莫名其妙地又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他总能用精神胜利法让自己“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读完《阿Q正传》,阿Q的形象便在脑中挥之不去,阿Q是一个被时代所抛弃的人。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他常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欺人,麻木自己,以求得心里上的安慰与平衡。虽然我们已远离阿Q那个时代,但他的精神胜利法却阻挡不了现代版阿Q的产生。看看我们身边有多少同学,因为考试成绩不理想,受到父母责怪时,便会自然而然地说,班上还有谁谁谁,比我还少呢!如果他考80分,会说还有人只考70几分,如果他考70分,那就会找出60分,甚至不及格的同学来,以此证明自己不是最弱的。
不光考试如此,平时的作业,上课回答问题同样如此,自己做得不好,不去从自身找原因,总是拿别人的短处来和自己的长处比,从不拿自己和成绩好的同学作比较,这和啊Q的精神胜利法不是如出一辙吗?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果我们每个人总是向下看,和不如自己的人作比较,那么你会进步吗?这个社会会进步吗?我们的祖国会进步吗?
所以,读完《啊Q正传》后,我想:啊Q生长在那个特殊的,人性扭曲的年代,他才有了那样悲惨的命运。而我们生长在阳光下,在这个和平幸福的年代里,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我们不能再像啊Q那样麻木自己,而要不断地给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不断地进步。
鲁迅,作为一位“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批判性作家,在小说中毫无保留的对阿Q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他把一切人都描写成可怕的恶魔:赵秀才、假洋鬼子、吴妈,哪个不是在间接或直接地吞噬着阿Q的灵魂?读完以后我所感到的是内心无限的寒冷阴森。而在电影中却还尚存着一丝温情,像那么一缕阳光,透射如黑暗的时代,照耀着一片净土。
人物改变最大的是管土谷祠的老头儿。在小说中,作者一笔带过“管祠的老头子也意外的和气。”偏偏是这一句话,道出了老头儿对阿Q的不屑与轻蔑。而电影中老头儿一出场便是一个慈祥父亲形象,他留着大白胡子,时常温柔地劝导阿Q。他担心阿Q,在他去押牌室时嘱咐他早点回来;他关心阿Q,在被赵家赶出门后替阿Q还了钱。也只有他一个人真正为阿Q的死难过,结尾处他似乎喝醉了酒,一个人形单影只地走上桥。而阿Q也只对他一个人好,他掏心掏肺地讲出自己偷盗的故事。他在梦中革命,令人搬箱子时的那句话:“你年龄大了,歇着。”因为有了这么个不起眼的老头儿,因为有了这么个爱他的“亲人”,土谷祠似乎真的有家的感觉了。而仅仅多了这么一个形象,我便更加体会到阿Q的可怜可悲,更加“哀其不幸”了。 第二个有改动的人物形象是吴妈。小说中的吴妈就是个爱嚼舌根子,从内心瞧不起阿Q的市井妇女的形象。她因阿Q一句“和你困觉”的大喊感到厌恶得无法忍受,甚至要上吊。结尾处也丝毫不念旧情,看着押送阿Q的士兵,呆呆地,内心毫无波动。电影中吴妈却是一个善良贤惠的妇女形象。她温柔体贴,把阿Q当成朋友一般看待。她帮阿Q做饭,给阿Q打油灯。在阿Q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看清囚犯是谁后的那一脸无奈与悲哀,似乎想责备阿Q的傻,却又悲痛地说不出话,只好默默地转过脸去,似乎是不让阿Q看到她脸上的泪痕。这样一个吴妈,不再令人反感,她成为了少有的真正关心着阿Q的人。这更让我感受到这个世界仍然有那么一点温情藏在人们心中。
结尾处,电影中的旁白说了这么一段话:“阿Q并没有断子绝孙,他的后代至今都没有断绝。”而小说中并没有。我想它是想提醒我们: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是阿Q的子孙——也许在我们身上的某个角落,藏着些许阿Q精神。
小说和电影出品的年代不同,一个是黑暗笼罩的时代,一个是新中国万象更新的时代,每个时代反映的思想是不同的。我更喜欢电影版《阿Q正传》,因为从中能感受到温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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