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进取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生500字名著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生500字名著读后感1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出色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著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著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 ,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 ,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 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忽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 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 播种两次,收获 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小学生500字名著读后感2
只要读文章,就能写出读后感。狼来了的故事是我前段时间无意中看到的,产生了一些读后感。这则故事其实挺深刻的,它并不只是在教导孩子们不能撒谎,不能戏弄别人,它还提到了诚信。
这个故事中的小孩,因为戏弄大人,不仅被狼吃光了羊群,还让大人们产生了一种“小孩子说话是不可信的”这样一种想法,哪怕是真话,由孩子们说出来也会变的不再可信了,他们会以为你是贪玩,或者也是在戏耍他们,用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解释你所说的话有多么的不可信。这就是说谎后的代价。这就和商家在买东西一样,如果你去超市买东西吃,结果因此食物中毒生病了,那么你还会再去那里买东西吃么?而其他的顾客也会因为食物中毒事件而再也不去光临那家超市,毕竟没有人愿意被欺骗,这也是商家一直在强调的诚信为民的原因。
昨天我把这则故事讲给了4岁的侄子听,他奶声奶气跟我说起自己的读后感—故事里的那个小男孩真笨。我愣了一下,问他为什么会觉得小男孩笨,他一板一眼的说:“想耍大人,多简单啊,男孩用得着用这么笨的方法。”他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完,我竟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去反驳他。
想想也是,毕竟只是一个小孩子,恶作剧是可以,但是不管年龄如何,一旦触及到原则问题,就不是一句“恶作剧”就可以解决的了。
小学生500字名著读后感3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书,我认识到自立自强是战胜困难的法宝。
书中写的是:鲁滨逊在航海途中遭到风暴的袭击漂流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劳动盖起了房子,种植谷物,驯养山羊,坚强地活了下来,过上了自给自足的生活。
从鲁滨逊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自立自强,勇敢地面对困难的高大形象由此我想到了自己面对困难的态度。
去年暑假,我参加了少年军校训练。早上5点起床叠被,空着肚子,绕军营跑上五圈;烈日当头,一动也不动的训练姿势,大汗淋漓,蚊虫叮咬也不能动一下。这平常的训练却让我叫苦连天,当时我以为再也没有比>军训更苦的事情了。可是,比比鲁滨逊吃的苦这又算什么?
我们这些小同学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就有着优越的生活条件,得到了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多少亲人无微不至的关爱,根本没有尝到过苦的滋味,干什么事总
喜欢依赖别人,遇到困难,就常常束手无策,只会向亲友师长求助。同在荒无人烟的荒岛上的鲁滨逊相比,我们哪有一点自立自强的意识?老师说我们是社会未来个主人,可我们小事都做不好,怎么去建设未来?
我们真的应该像鲁滨逊那样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从小事中培养自立自强的品质;像鲁滨逊一样,不拍一无所有,不拍艰难困苦,用自立自强的法宝,去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新生。
小学生500字名著读后感4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
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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