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国运同志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忘我工作,始终战斗在民事审判岗位第一线,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希望大家喜欢!
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1
在江西法院工作33年,从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到省高院二级高级法官,胡国运一路走得公正、廉洁。
曾有人提醒他,太耿直容易得罪人。而胡国运说:“宁愿得罪人,也不能得罪法律。”
“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胡国运从事民商事审判多年,所办案件涉及金融、房地产等各领域,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动辄以亿计算,案件当事人常想方设法拉拢他或对其施压,甚至上升至人身威胁。
“他黑白分明,从不屈服任何外力。”江西省律师协会原副会长、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大年深有体会。何大年曾代理一起涉及国有企业的担保纠纷案,标的额3亿多元,胡国运是主审法官。案件另一方斥巨资聘请了所谓“人脉深厚”的律师,并且动用关系向胡国运“施压”。“对方的代理人是法院系统转行的律师,我对案子能否公正审理,心里是打鼓的。”让何大年大感意外的是,胡国运顶住了压力,案子得到了公正判决。
“他脑袋就一根筋,磨了三十年,还没磨圆。”胡国运的妻子刘新明说。这些年来,作为家属的她从没有担心过丈夫的廉政问题,只担心他会不会得罪人。
刘新明记得,有恶势力曾发短信威胁胡国运说:“别把事情办绝了!我知道你女儿在哪上学,老婆在哪上班!”对此,胡国运不为所动。但回家后,他再三叮嘱妻子,接送孩子的路上要多留心些。
庭里年轻同事办案遇到“打招呼”“说情”的难题,一时不知如何处理,都会来请教胡国运。胡国运鼓励他们说:一切按法律办,案外的压力我来扛。
2012年,庭里审理了一起合作开发房地产转借款的案子,当事人的诉求依法得不到支持,就通过聚众闹访来试图获得法外利益。考虑到承办法官是位女同志,胡国运主动要求接访、释法析理。纵使被恶意围攻抓伤、受到人身威胁,胡国运仍正气凛然:“案件没判错,威胁没有用,如果我今天成了烈士,你就是罪犯!”
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2
“聊法律热烈欢迎,打招呼请不要敲我的门。”这是胡国运从事法官职业以来一直秉持的信念。对很多律师而言,胡国运师亦友,他时常建议:“心思要放在精攻法律业务上。”
记者程呈对口采访法院系统,因此与胡国运法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2018年3月的一天,她正在胡国运办公室采访,途中胡国运突然起身把办公室门反锁。程呈有些疑惑,胡国运笑着说:“刚刚看到有个律师来了,他有个案子在我手上,到处托人给我打招呼,把门关上让他找不到我。”
大家印象中,胡国运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争辩。但拒绝说情、打招呼,他从来都是毫不含糊,直截了当。
早年,胡国运的妻弟刘忠明下岗失业,工作不好找,听说姐夫胡国运在高院认识的人多,找个工作不过是“举手之劳”,他便拎了两提水果进门。没想到只提了个开头,他就遭到了简单粗暴的拒绝:“永远不要想这个事!”
“不理解,生气,这还算亲戚吗?”当年,“委屈”的刘忠明还向姐姐刘新明诉苦。回忆起爱人当年的连串回应,刘新明至今仍印象深刻:“我现在帮他要了个职位,明天人家找我要点什么,我有什么能交换?不就是手上这点裁判权吗?这是我的吗?我能给吗?这是底线,底线没守住,我们这个家庭也不会安宁。”从此,她再也没有因为亲戚、同事、朋友的所求跟案子有关的事跟爱人张过口了,“首先是我不敢,其次是我佩服他、敬重他。”
刘新明心里也明白,丈夫也并不是个对弟弟不关心的人。胡国运不但给予刘忠明经济上的帮助,还鼓励他学习法律知识,帮他去人才市场找工作,主动把他的孩子接到家里协助抚养和教育。“此生真的很感激姐夫。”刘忠明说,姐夫不仅是他的法律老师,还是他的人生导师。
胡国运同志先进事迹3
从1987年北大法律专业毕业进入省高院,到成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全省民商事审判“领路人”,胡国运靠的是让人折服的学识素养。
“他就是一部‘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李平是胡国运的“铁杆粉丝”。李平说,无论是对法律条文、经典案例,还是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条文,胡国运都如数家珍。从审判实务中的问题,到法庭上的审理技巧,大家遇到法律难题时,第一个念头就是向他请教,而他也总是细心指导、乐此不疲。
对于专业,胡国运的严谨细致是出了名的。“判决书里的一字一句一标点,都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一家企业的命运。”这是胡国运经常挂在嘴边的话。一有机会他就去旁听年轻法官开庭,和年轻人讨论案件,探讨工作方法。
李平一直收藏着一份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在这份洋洋洒洒近两万字的裁判文书里,胡国运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娴熟的说理技巧,条分缕析,层层递进,将复杂的法律问题一一阐述清楚,被同行奉为圭臬。
谈法律,胡国运观点清晰,而且总是从立法精神入手,点明要害。在和他常打交道的律师群体中,他这个特点“名声在外”。
律师刘卫东回忆了初识胡国运求教的一段轶事。1995年,刚做律师不久的刘卫东遇到一个法律问题,想向这个“北大才子”当面请教。听说要探讨法律实务,胡国运一口答应了,他提议,在某大学对面的一家法律书店碰面。没多久,胡国运蹬个自行车就来了。倚在自行车上,两位法律人热烈地讨论了近一个小时。
“他详细地讲解了他的观点和其中的法律关系,让我茅塞顿开。”如今已是律所主任的刘卫东说,这次交往,让他领教了胡国运扎实的法律功底,也让他觅得了一位终生良师。
从业30余年,江西在全国有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审理和相关领域的改革都有胡国运的身影。
2016年初,民一庭接手一起大气污染纠纷案,一审法院在环境侵权损失数额难以鉴定的情况下,酌情判决污染者赔偿,受损方认为数额过低提起上诉。
“对于新类型的案件,要打开思路,敢想办法。”时任民一庭庭长的胡国运叮嘱承办法官。打开厚厚的案卷,他找出林业部门记录的污染苗木受损情况,指导合议庭据此展开市场调查,计算损失额度,寻求最佳方案。
“数据面前,双方服判。”合议庭成员陈幸欢回忆说,这起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典型参考案例。
同年,南丰县法院被列入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改革从哪里入手?大家都很迷茫。
“南丰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巩的故里,能不能把把曾氏家风文化融合到家事审判中?”胡国运在细致的调研之后,创造性地提出以“和合”为理念、把感情修复摆在家事审判首位的指导意见。这套创新打法见效管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改革目标,如今,南丰家事审判成为全国家事审判的“样板”。
实践让他不断迸发思想的火花。他倡议设立的环资审判“博士合议庭”,为环资审判搭建了制度基础;他指导出台的旅游纠纷审判指导意见,推动了全省旅游法庭建设;他撰写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的调研》《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司法保障研究》等著述,成为基层法院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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