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见过物业的管理制度,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物业的规范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物业的规范管理制度篇1
1、小区停车场实行日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秩序维护员负责管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入停车场。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管理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管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管理员交回停车牌,管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管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管理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关于物业的规范管理制度篇2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关于物业的规范管理制度篇3
1.0目的
为确保管理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提供的各项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加强物业公司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更有效地协调备部门之间的工作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__城物业项目各管理服务岗位的日常服务品质监督及园区公共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检工作。
3.0工作职责
3.1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执行《物业值班经理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负责;
3.2值班经理由项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担任,担任期间严格履行值班经理应履行职责,负责对当天工作执行过程监督,对当日物业管理工作的服务品质负责;
3.3值班经理当值期间必须保证工作手机24小时开机和通畅,在当值期间必须佩戴好值班经理岗位标识牌,及时接听业主、员工的来电咨询、求助、投诉和汇报等电话,并负责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
3.4将来电内容及跟进处理情况及时在值班经理工作日志上做好记录;
3.5值班经理作为受理来电内容的首问责任人,必须对来电内容的跟进处理情况、结果和回复全程负责,直至来电所提问题得到解决;
3.6行政部负责拟定《值班经理轮值表》,轮值表须发放给所有值班经理;轮值时间:每日8:30-18:00为工作轮值岗、18:00-次日早8:30为休息轮值岗,每周为一个轮值周期;
3.7项目物业负责人每周审阅《值班经理工作日志》,及时掌握值班经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相关内容给予批示。
4.0操作规程
4.1值班经理当值时,应及时协调处理当天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跟踪问题的妥善处理,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积极为业户创造优质的服务、让业户满意;
4.2有较大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物业总经理请示,汇报,并做好相关过程的协调处理及情况记录,值班期间如果发生情况而值班经理没发现或未报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4.3当值日物业区域内巡检时间不少于4小时,对前台、监控中心、各安管岗位、样板房等重要部位的巡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问题的及时解决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同时须在巡检过的岗位的值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标注:已查和时间);
4.4如值班经理当值日恰遇公差或病事假,可自行与他人调整互换值班,但必须事先通报行政部,未经通报使值班缺勤的一次罚100元;
4.5监督检查工作现场的能源使用、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的情况,对岗位服务动态进行管理,如对员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工作状态、仪容仪表、行为举止等进行管理和教育。
4.6值班经理对工作检查发现的问题有权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4.7值班经理在值班过程中接到业主投诉的,及时记录及填写《投诉处理表》并跟进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回访业主等全过程;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以《工作任务单》的方式向相关部门发馈,以便于问题的及时跟踪整改;
4.8值班经理负责对当日值班情况的工作交接,在轮值日下班前(8:30-9:00)与下一任轮值经理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值班经理工作日志》上注明交接事宜和注意事项,如因交接不清而导致下一任值班经理在当值期间出现错误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9未办理好交接手续前,当值负责人要继续当值,直至与下一任轮值经理办理好交接手续。
4.10值班经理负责复查上一天整改工作项目的落实情况,跟踪各项服务及投诉问题的妥善处理;以推进巡视工作有序开展;
5.0相关支持文件
5.1《首问责任制》
5.2《员工礼仪礼节服务规范》
5.3《业户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6.0相关记录表格
6.1值班经理轮值表
6.2值班经理工作日志
6.3工作任务单
6.4客户投诉/建议/意见处理表
6.5事件报告表
关于物业的规范管理制度篇4
为规范员工工服管理,统一着装,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特制定本员工工服管理规定。
一、员工工服作为公司的品牌形象,由公司统一购买。
二、员工工服分为行政管理人员工服、秩序维护员工服、工程人员工服、保洁员、绿化工工服。
三、行政人事部为员工工服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员工工服的采购、管理,并监督员工工服的使用、着装情况。
四、员工工服的采购按照《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五、行政服装按照个人体型、身高量身定做。
其它员工工服均采用套码方式进行采购。
六、员工服制作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按原定样板、合同内容、要求等进行验收。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服装,由行政人事部联系制作单位进行修改或重新制作,并按合同内容、要求做相应的处理。
七、员工工服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八、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穿工服并佩戴工牌。
男员工必须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女员工穿黑色皮鞋、浅色袜子。
九、员工着装必须规范。
男员工应把衬衣束在裤内。
十、员工工服应经常洗涤、熨烫整齐,保持工服整洁。
十一、员工工服未到报废期丢失、人为损坏等,均由员工自费购买。
十二、工服的保管、发放、回收由仓库管理员具体经办。
十三、仓库保管员要定期检查仓库工服保管情况,确保工服保管完好。
十四、仓库管理员凭行政管理部出具的工服发放通知单按出仓程序办理领用手续。
十五、秩序维护员、保洁员、绿化工、工程人员离职后必须将工服退回,退回的工服必须洗净晒干。
十六、管理人员工服领用后不予退还。
自发放之日起,使用满两年,归员工所有。
否则,按时间长短扣款。
十七、具体折价扣款办法:
1、行政人员为公司服务满2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服务满2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归员工所有。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24个月×(24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2、维修技工为公司服务满1年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若未为公司服务满1年则按服务月份给予扣除,服装退回公司。
计算公式:工服总费用÷12个月×(12个月-实际服务月份)
3、秩序维护人员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50元的服装干洗费。
4、清洁绿化工免收员工服装折旧费。
但离职时须向公司缴纳30元的服装干洗费。
5、若员工离职时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不给予退还员工服装保证金。
6、不规范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2元/次,当班期间不着装工服每次给予扣罚10元/次,并要求即时离岗,更换工服。
离岗更换工服一律按请事假半天处理。
十八、工服在使用期限内因工作原因造成服装破损或无法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换发。
十九、员工入职一个月后,须向公司缴纳员工服装保证金。
缴纳标准为:行政管理人员:200元/人,维修技工、秩序维护员:100元/人,保洁绿化工:50元/人
关于物业的规范管理制度篇5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
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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