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吗?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超市规章制度五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超市规章制度篇1
一、 员工签到及请假规定:
1、员工早上需提前15分钟到岗签到,其余时间需提前5分钟到岗。如果有事不能按时到岗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部门领导人,由部门领导人通知店长,否则按迟到处理,迟到5分钟内罚款5元,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半天,免当日全部工资或辞退,旷工一天,免两天工资或辞退。
2、员工病假须向店长出视医院开据的病假条,并附于本人的签到本上。病假超过3天的,须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3、员工事假须提前向店长请假批准,事后请假的视矿工处理。事假需超过两天以上者,须直接向总经理请假批准。
4、员工不得早退,早退5分钟以内罚款5元,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员工工作时间及休假的规定:
1、员工实行倒班制,工作未干完的情况下,需干完工作后方可下班,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如遇促销活动、收货或盘点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将予以辞退。
2、员工每月休假2天,每超过一天免去当月奖金的二分之一,无奖金的免去1.5天的工资。
三、防损防盗的规定:
1、员工必须在指定地点更换衣服。任何员工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超市,也不得将超市内商品私自拿出超市,否则按偷盗处理。
2、员工使用更衣箱需领导指定,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任何人不得在更衣箱内存放店内商品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存在的,须由店长批准,否则按偷盗处理。
3、员工平时出入超市一律走出口,并主动向划票人员出视购物小票及随身物品。
4、员工在工作中由于过失造成商品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商品的须按商品的10倍赔偿并予以辞退。
5、员工如有偷盗商品的,按商品价值的100倍以上罚款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员工在工作中,需加强店内防盗工作。如本组商品盘点超过千分之2.3将免去本组的全部奖金用于弥补商品损失,直到补齐为止。注:各组员工都该列出本组内易丢失的物品,每天清点并与库存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店长反映。
7、员工在超市吃喝商品的一律按偷盗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及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到办公室内接打。
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购物,购物一律在下班后方可,晚上可在下班前10分钟内购物。员工购物一律到指定收款台交款。
3、员工不得在超市内坐着工作或休息。
4、员工不得在超市及库房内吸烟看书报。
5、员工不得空岗,如有事需要出超市需通知相关领导并在门口做好登记。
6、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吃饭或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后方可。
7、员工在超市及库房内不得扎堆聊天。在卖场内不得揣兜抱胸,不得依靠货架。
8、员工在工作中不得接待亲友会客长谈。
9、员工的私人物品一律放在更衣室内或店长指定地点。
10、员工不得结伴上厕所。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处于20—5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1、员工之间必须搞好团结,不得打架骂人,有事须向领导反映处理。打架骂人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五、关于服务的规定:
1、公司视供货商及顾客为上帝,员工必须尊重供货商及顾客。如有与其打架的一律予以辞退并免开当月工资。
2、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做好对顾客的周到服务,对顾客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解答,不准说不知道或不清楚。
3、看到顾客手拿商品时须主动给顾客拿购物筐或购物车,帮助顾客。
4、我们的原则是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果被顾客投诉,一律将受到处罚或予以辞退。
最新超市规章制度篇2
一、目的
为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素质,调动广大员工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更好地为顾客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__超市全体员工。
三、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1)员工上班前,应认真检查仪表仪容是否规范,工牌是否佩戴规范。
(2)在指定区域排队,准备参加班前会。
(3)班前会时,认真听讲,服从安排。
(4)班前会完毕后,根据开会资料,进行补货、清洁及开店前的准备工作,迎接顾客到来。
(5)整理陈列商品,及时补充商品,做到库有柜有。商品陈列要到达整齐、清洁、丰满、美观,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陈列,既要方便顾客挑选,又要摆放安全。
(6)整理检查商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和“三无”商品(无品名、厂名、厂址)一律不准上柜。
(7)检查标签和广告标识,做到标识准确,一货一签(散装除外),货签对位,字迹清楚,pop悬挂规范。
(8)备好零用钱和包装用品,售货工具(扎口袋、封口带、扎口机、电子秤、刀、剪、夹子、小票、笔)。
(9)在超市通道遇见顾客时,应主动给顾客让道。
(1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并保证正常工作进行。
(11)出入员工通道时须佩带工牌,不许携带私人物品进入超市。
(12)员工下班时,不得在超市长时间逗留、闲聊。
(13)防损、防火安全
①每位员工应具备较强的防损、防火意识,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发生。
②在营业现场发现盗窃行为及现象时,应立即制止,并迅速通知管理人员。
③用水、用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下班认真检查水源、电源的关掉情景。
④见到顾客遗失的财物应立即上交服务台。
⑤防火卷帘门下不允许放置任何物品。
(14)班前会
员工每一天列队召开班前会,管理员按排当日工作,并检查员工仪表、仪容情景。
(15)交接班
①交接班前,早班员工应将交接班资料(如班前会资料;商场布置的工作;上午销售中的问题;商品情景等)记录下来,确保交接资料全面、准确。
②午时班员工换好工装,戴好工牌,自查仪表仪容贴合要求后,提前10分钟方可进入专柜交接。
③交接完毕,早班员工应迅速离岗。
④上、下班员工不许在营业现场更换工装及整理仪表仪容,下班员工严禁在本岗位逗留,与在岗员工闲聊。严禁因交接班而影响接待顾客。
第二条上岗
1、员工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才能正试上岗。
2、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实习期为贰个月,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后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3、员工正式上岗即开始记算工龄。员工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满半年后开始追加工龄补贴,第一个半年为每月工龄补贴贰拾元,下一个半年开始按上半年度工龄补贴的基数乘1.5倍计算。工龄补贴最高限为每月不超过捌佰元。
第三条考勤卡、考勤管理
员工以打卡为出勤的唯一依据,打卡由员工本人完成,班中急事临时请假或班中餐外出用膳同样应打卡。
第四条请销假
1、除每月班轮休以外的休假一律应请假。
2、三天以内的假期由领班柜台长审批,四天以上至七天由现场经理审批,七天以上的假期由公司主管审批。
3、员工三天以内的病假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可带薪休假。
4、员工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有一周带薪年假。
5、无论任何形式的假期,期满回公司均应到人事管理部门销假。
第五条员工待遇:
1、节假日享有休假的权力,若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者,凡元旦、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的假日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加发三天基本工资。每月的轮休若工作需要加班,每满一个工作日按基本工资乘1.5倍计发加班费。
2、员工转正后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定后按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保。
第六条辞职、辞退
1、员工辞职需提前十五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逐级审批后方可离职。
2、公司调整机构,压缩编制须裁减员工时,应提前十天通知被裁减的员工本人。
3、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在社会上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或触犯法律被政法机关传拘、收审者一律给予开除。若员工的行为已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已除名的员工公司保留经过法律程序追究其相关民事职责的权力。
第七条奖惩
(一)员工有突出表现者,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1、对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超额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者;
2、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其提议和意见为公司所采纳,取得显著成效者;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坏人坏事作斗争,使公司财物不被侵害者;
4、举报公司内部的渎职行为,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二)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公司将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每分钟扣岗位津贴叁元。当班迟到超过三十分钟按旷工论处。当年度累计达八小时给予除名。
2、班中未经许可擅离工作岗位满半小时者,当天按旷工论处。
3、非因工作需要班中接听手机、小灵通或向外拨打电话者每次罚款人民币两元。
4、未经公司主要领导许可,擅自利用工作之便向厂商、供货商购买批价商品或向厂商、供货商索要赠品、试用品等,一经查实,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情节严重者直接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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