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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精选5篇)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精选5篇)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精选5篇)

开学在即各地各校要始终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科学精准、扎实有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那么该怎么做好措施方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篇1

一、利用门卫做好考前疫情防控

考生私家车不得进入考场。进校前,考生按1米线排队,安排4人查考生“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核测状况,同时测量体温和收“承诺书”。持“健康码”“行程码”绿码,现场测温37.3℃以下的(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戴口罩才能入校,有一不合格不得入校。通过技术措施,努力在源头上消除疫情隐患,保障考场防疫安全。

二、场地、物资、人员设置和配备

(一)划定面试区域,9号楼1-4层8个准备室及8个面试室。

设置1个考务办、1间临时隔离室(用于医务人员诊断排查)。

(二)1人进入考场站着试讲,全程考生和考务人员应戴口罩。

评委座位四周间距2米。

(三)防疫物资配备清单

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每个考务人员1只

考场速干手消毒剂或免洗消毒液每个考场1瓶(或同楼层相邻考场可合用)

厕所洗手液、纸巾每个男、女卫生间分别各1瓶、1包

考场纸巾每个考场1包

消毒药剂若干数量,用于考场消毒

(四)工作人员及人数

考务保障人员若干(有负责防疫2人)

考场面试评委(每考场3人)

配合健康测查和处理考试中发病考生,医务人员1人

三、考前考后消毒

考前对考试有关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在考场及邻近厕所放置消毒剂(洗手液)等。考后做好清洁卫生或消毒工作。

四、考试实施中的疫情防控

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考生突然出现发热状况,则由专人护送至备用隔离室,医务人员到场处置并做好情况登记工作。主考要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工作小组,在应急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后续工作,及时将情况向校长汇报,必要时请求属地卫生部门协助。同时对整个考试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五、责任追究

在整个面试过程中,对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防疫安全规定酿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外分或者其他处罚。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篇2

为做好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根据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改善环境,洁净校园

(一)校园环境综合整治。

返校复学后校园进行全面清理打扫,重点对教学楼、宿舍楼、行政楼、招待所、学生事务中心、门岗、主干道等人群较多区域开展卫生及消杀工作,定期对值班室、楼宇大厅、楼梯间、走道、电梯、校车、卫生间等疫情高风险区域进行及时消杀和通风。及时清运校园垃圾,不堆放或囤积垃圾。

(二)保持下水管网畅通。

提前做好挖沟排水、除杂去污、疏通下水、清理化粪池等保障工作,化粪池每一个月掏一次,并做好密封工作,为即将到来的梅雨季提前做准备,避免下水管网淤积不畅通。

(三)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1.每天全面清扫与重点清扫相结合,做到校园无死角,卫生全覆盖,保持校园全天清洁、卫生、美观

2.教学楼公共部分卫生每天清理并消毒(含教室),并有记录。

3.定期清理房屋明沟、绿化带、马路上的纸屑果皮及其他垃圾。

4.严格控制蚊蝇的滋生地,以免传播疾病。

5.校园绿化带定期剪枝,并将废枝及时清理。

二、通风消毒,严格规范

(一)消毒通风重点场所:教学楼、宿舍、行政楼、事务中心、图书馆以及其他各楼宇。

(二)消毒通风周期:公共区域每天开展通风消毒工作,其他区域以复学前每5天消毒、封闭、开门窗通风为一个周期,学生返校复学后每7天一个周期,确保环境卫生全方位覆盖,不留死角。

(三)消毒具体要求

1.消毒范围:室内地面、阳台、卫生间及各个卫生死角。(如果同学有其它的消毒要求,可以通知工作人员,消毒时多加注意。)

2.所有参加消毒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相关的知识培训,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顺利完成消毒工作。

3.消毒水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稀释,消毒时进出宿舍必须两人以上,消毒的工作人员在进行消毒时要爱护同学们的物品,消毒要仔细认真,喷洒到位。

4.工作人员消毒前,应确保所有门窗是关闭的,使消毒水作用发挥到最大,消毒后,可能会有残留消毒水的气味48小时后开窗通风。

(四)消毒通风管理的具体要求

1.每栋宿舍楼由楼长负责,每次消毒都要有详细记录并签字。

2.楼宇管理中心对每次消毒后的楼栋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存档。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篇3

为舒缓情绪、减少心理压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_学校应对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案》,做到有效预防、及早发现、专业辅导,降低学生因突发事件而出现的心理应激危害程度,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为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疫情相关决策部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要求,将学校师生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迅速建立心理支持服务热线,确保疫情防控心理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组织保障

成立应对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

组长:_X

副组长:_X

组员:_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学校师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2.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3.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三、工作目标

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师生关于病毒知识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工作目标人群

服务对象为全体师生。

将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师生列入心理危机关注与干预的对象。

五、具体实施

(一)预防教育

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以及班级工作群进行疫情心理防护知识宣传与教育,介绍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方法,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好心理调适,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班主任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评估、早治疗。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向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反映。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在24小时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汇报给上级部门。

(二)健康测评

采用网络平台问卷收集的形式,对师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监测,

对心理测试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定期提交心理测试报告。同时筛选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个体并进行回访,在线进行心理疏导。

(三)心理辅导

开展网络疫情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为:

1.为师生提供网络心理咨询服务,并做好相关记录记录。

2.开通心理支持服务热线开通心理热线电话,为急需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的师生提供服务。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篇4

(一)开学前工作

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平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师生家长增强敏感性和辨别力,不信谣不传谣;建议暑期旅游以我市周边地区和中短途旅游为宜,以室外活动为主,在人员较少的空旷地带、郊野公园等处游玩,以家庭游为主,不建议较多人群聚会,不要前往疫情仍严重的境外国家或国内有聚集性疫情地区。

做好假期疫情信息统计。全面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准确梳理全体师生教职工具有南京市本土聚集性疫情波及省市重点地区旅居史,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湖南省天门山森林公园、高桥大峡谷、凤凰古城、魅力湘西剧场旅居史人员,要积极配合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开学前15日,教务处组织班主任每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生活轨迹,是否赴中高风险地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要求学生家长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各班要严格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

做好校园消杀和隐患排查。开学前对学校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彻底清洁,并开展预防性消毒。提前做好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开窗通风。开学前一周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后勤部门联系有资质机构对饮用水、电气设备、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安全,为师生返校做好准备。

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准备好疫情防控所需物资与场所,教务处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负责在医务室附近安排设立一间发热隔离观察室。教务处做好教师教学任务下达,制定好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检查教材及教师用书准备情况,检查与准备好教室桌椅与多媒体设备等,确保正常开学。

(二)入校时管理

实行封闭管理。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健康码和七日内核酸检测记录,并检测体温。

登记排查入校。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包括教师,以及食堂、保洁、保安和宿管等后勤服务人员)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对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暂缓返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做好报到工作。开学第一天,教务处在校门口设置警戒线,大门口设置五至八组检测点对入校师生进行体温检测,有异常情况的及时劝返;家长及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入校者,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无任何异常方可进入。

(三)入校后管控

实施师生体温晨午检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晨午检,对住宿及参加晚自习的学生增加晚检,检查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并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有无发热、干咳等疑似传染病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及时对患传染病学生复课的病愈证明进行查验。

持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日开展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宿舍等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每天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不留死角。加强生活垃圾管理,设立废弃口罩专门回收点。教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和定期洗涤、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当做好个人防护。

做好学生健康宣传教育。各班主任针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上报。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做好手卫生,在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和电脑等公用物品后、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采用正确洗手方法用流动水和洗手液(肥皂)洗手,也可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堂的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在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在醒目位置张贴海报、标语提示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距离,避免扎堆就餐,减少交谈。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制定专门的卫生管理台账,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加强对食材采购、存储、加工和销售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开展健康教育与技能培训。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开学第一课内容,让学生和教职工掌握相应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防护。通过微信、校园网、校讯通等多种途径将相关知识技能信息推送给师生和家长,提高师生、家长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心理支持疏导。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开设心理咨询、公布心理求助热线等方式给予适当心理援助。对未能及时开学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更要做好心理疏导。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提醒家长加强自我防护,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做好亲子沟通。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学生在校外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家长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做好师生缺课缺勤登记。实施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因病或隔离缺课学生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病情和行踪;因病或隔离缺勤教师每日向本年级组长报告病情和行踪,并安排好调课。

科学合理安排人员活动。在保证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一定规模的集体活动。引导学生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合理安排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四、重点工作提示

(一)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当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二)教职员工或学生每日入校前或在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告知医务室,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去定点医院就医。

(三)教职员工或学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四)学校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五)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家长,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置。

(六)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内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重要聚集场所和洗手间、洗漱间的保洁和消毒,加强物体的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记录,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加强饮食饮水卫生,每日做好对饮水设备、洗手设施、餐车和餐具等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五、几点工作要求

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形势和任务,要全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绿色文明的健康生活方式。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二要服从组织安排,绝不推诿退缩,扎实工作,各项任务不打折扣,情况摸排、数据上报要及时、准确;全校教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配合,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党员同志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校领导班子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要保持值班在位,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

三是全体教职工带头弘扬正气,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全校教职工于开学前一周内自行前往就近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开学备查。

最新开学疫情防控措施方案篇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20_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的,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疾病。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学校发生、流行,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以及教育系统内发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的不同态势,强化风险评估,科学、统一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际卫生检疫条例》《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在足各高校,其他经区教委批准举办的培训机构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输入病例、二代病例、本地病例引起持续传播的情形。

五、部门职责

按照区教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根据成员单位职能职责设综合协调组、学校排查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外事联络组、宣传报道组。

(一)综合协调组

由办公室牵头,民办教育科、职称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教委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履行工作职责;收集、整理、上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信息;督办领导小组各项议定事项,督促工作进度,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等。

(二)学校排查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开展全面、深入、彻底的全教育系统学校师生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20_年1月1日以来,在大足工作学习的湖北籍师生、大足籍在湖北工作学习旅游探亲等师生、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的师生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人;督促落实重点疑似人员管理工作,做好宣传告知、劝其居家观察或到指定医院诊治工作。

(三)疫情防控组

由德育体卫艺科牵头,安全监管及法制科、督导室、学校卫生保健所及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协助。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各专项预案;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及建议;负责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及日常检查等工作;当学校有疫情发生时,负责疫情处置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

由财务科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防控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

(五)外事联络组

由基教科牵头,民办教育科、职成及社区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协助。负责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涉及的外事工作,协调处理防控疫情的涉外问题。

(六)宣传报道组

由办公室牵头,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学校卫生保健所协助。负责按市教委,区委区府要求拟定、发布疫情防控工作宣传通稿,及时监控、应对、处置教育系统网络舆情。

六、防控措施

(一)做好寒假期间防控工作

1、做好摸排工作

(1)各学区办、各学校(幼儿园)做好摸排工作,并上报综合协调组,由综合协调组将信息报送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下发给相关镇街进行监管。

(2)基教科、民办教育科、高校服务中心做好外籍师生和大足籍在境外师生的摸排工作,将摸排信息报送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外事联络组专项工作组。

(3)各学校(幼儿园)做好寒假期间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的摸排工作,如实填报《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登记表》(见附件1)、《大足区近期到湖北或与湖北返乡人员接触师生摸排统计汇总表》(见附件2)和《大足区外籍教师和外籍学生统计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1月24日下午3点以前上传教委办公室何勇钉钉。

2、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1)各学校(幼儿园)通过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及时推送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推送官方媒体消息,对学生、老师及家长进行防控知识宣传。

(2)各学校(幼儿园)要求师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远离易感染环境、远离易感染人群。前往公共场所,可佩戴口罩减少接触病原风险。假期原则上不去湖北武汉旅游或探亲。

(3)做好个人、家庭卫生。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4)要求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个人体质。

(5)师生中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就医、隔离。

(6)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科学应对疫情,所有信息以官方媒体发布为准。

3、做好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

学校卫生保健所加强与各学校(幼儿园)的协作,加强人员培训,落实防控经费,加强物资贮备,提前准备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装等物资,以备开学后的不时之需。

4、停止本系统组织的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中小学组织寒假补课,学校也不得安排毕业班学生或由学生家长自发组织学生到校集中学习;严禁提前开学,取消假期所有返校活动。

5、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民办教育科严格督促课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集体学习、比赛、交流等活动。

6、及时报送信息。按市教委、区委区政府要求,从1月25日起学校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即使没有疫情也必须每日上午报学区办,由学区办统计后于12点前用钉钉上报学校卫生保健所陈庆(联系电话:13996299812),教委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5点前报区卫生健康委、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18点前报市教委。

(二)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进一步动员部署。开学后继续抓好防控方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防控工作的认识,明确防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职责,结合实际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形成严密的防控体系。

2、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督促各校结合“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讲座、板报、广播、微信平台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及时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配合学校做好患病学生的管理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学生健康的和谐社会氛围。

3、进一步加强学校晨午检。督促各校在开学入校当天,加强对返校师生健康观察,务必对每一位入校的师生进行体温测试,开学后继续坚持以晨(午)检为核心的传染病症状监测,切实发挥校医、保健教师和班主任作用,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发现疑似病例及时报告并填报疫情报告统计表,坚决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进一步加强联防联控。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获取专业指导,配合卫健部门,做好传染源的隔离、消毒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扩散。

5、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各校在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习环境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各学校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7、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督促学校按要求精准全面摸排,按时准确报送信息。

七、疫情处置

(一)学校发现高热学生时,送当地卫生院观察医治,当学生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报告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区教委办公室接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市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并在1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工作。

(二)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卫生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指导学校保健室相关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要求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三)学校保健室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和保健室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室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八、应急准备

(一)学校应逐步加强学校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四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保健所和当地卫生院定期对学校相关人员培训指导,提高应对突发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九、应急处理

(一)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应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保健所、区疾控中心、区属地卫生院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二)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区卫建委和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照属地管理得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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